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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时间:2023-09-07 08:00:03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的采购合同集合(8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采购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采购合同集合(8篇)

采购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产地规格单位供货价格出厂价格零售价格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

  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一、药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含税)、金额及交货时间等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产地规格单位供货价格出厂价格零售价格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人民币(大写)

  二、药品质量及包装、运输

  1、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2、每一单位药品均应附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及药检报告书;

  3、购入进口药品,供方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港澳台地区生产的药品均应提供医药产品注册证等合法手续。

  三、交货及验货

  (一)交货:

  1、交货方式:自提;

  2、合同履行地:供方所在地;

  3、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需方自行决定运输方式并自理运费。

  (二)验货:

  1、对药品数量、包装及产品合格证、药检报告书、药品注册书等事项有异议的,需方应在收悉药品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否则视为供货符合本合同规定;

  2、对药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在知悉或应当知悉药品存在质量问题之日起个月内并在药品保质期内提出,否则视为药品质量合格。

  四、结算

  1、付款方式为:需方以转账方式将货款支付至供方银行帐号:;

  2、付款时间为:需方应在供方交货之日起10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3、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违约的,应向守约方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争端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端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委托的业务代表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供方:_________需方:_________签署地:_________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供方同意以火车运输方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供方同意以火车运输方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为需方发运工业燃料油,具体条款如下:

  一、产品名称及数量

  工业燃料油_________吨(以铁路实际发货结算单为准)。

  二、产品价格及运输费用

  双方商定火车装车价格为_________元/吨(不含运杂费),运杂费由需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

  银行汇票或汇兑(电汇、信汇)方式付款,先款后货。

  需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全额货款划入供方银行帐户;款到后供方开始办理请车事宜。如果因为铁路部门原因造成火车不能发运,供方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银行办理货款退回业务,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四、货物到站

  按需方向供方提供的《_________铁路运输服务定单》的要求发送至到站。

  五、交货地点

  供方火车装车场;需方现场验收。

  六、计量

  采用铁路槽车检尺计量。在计量误差≤千分之三点五范围内时,以供方出厂计量为准,超出计量误差范围时,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七、产品质量

  产品执行供方企业标准-----Q/SYHS0013-20xx(合格品)。

  八、其它约定事项:

  1. 任何一方由于停工检修(一周以上时间的)等原因,而不能按时履行合同时,应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后,方可暂停提供货。

  2. 需方在卸车前应检验经供方认可的铅封,如果有破损应及时通知供方,双方协商解决。

  3. 需方对质量有异议,应于卸车前当场提出并及时通知供方;对接卸后提出的'异议供方不予认可。

  4. 根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需方只能用于电厂助燃用油、城市烧火用油和船舶用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需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

  违约方负全部责任。

  十、合同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准。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

  货款到帐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传真有效)。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签章) 代表:_________(签章)

  经办人:_________(签章) 经办人: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客户方):

  乙方(采购服务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

  提供特定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1)。

  一、 服务内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附于本合同并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1所列的设备。设备的型号、参数的标准见附件1。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应无条件更正,而不另外收费,并对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以附件1所载明的为标准。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误,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3、乙方的服务承诺:

  1) 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附

  件1所列采购、服务的请求后,在48小时内给予响应并提供采购与服务,特殊情况下必须12小时内提供采购与服务。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采购与服务,必须按照合同附件1规定的标准进行。

  3)采购商品必须为行货正品,提供假冒伪劣的商品。

  二、 采购、服务费的支付

  1、服务费收取标准:在保修期内并且在甲方处购买的商品必须无条件免费

  上门服务,超过保修期或者在第三方购买的商品上门检查修理后收取检查维修费,先报价再维修、更换。

  2、本费用结构仅限於附件1中列明的商品。如果甲方要求扩大项目范围,或

  因甲方改变已经议定的项目内容导致乙方需重复进行项目步骤,乙方将需要重新评估上述费用结构。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项目服务费按阶段以人民币形式支付。每月甲方将在验收确认服务完成合格,乙方向甲方进行对账无误后,乙方出具税务发票,至发票之日起9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费用。

  4、乙方先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保证金,保证其工作的按时、顺利完成。

  三、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拖延服务时间,造成甲方经济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付全部责任。

  3、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按时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并取消已方后期服务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对企业的经济赔偿。

  四、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想终止合同必须得到另一下同意后本合同终止。

  2、附件1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产生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备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要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5、甲方向乙方采购商品也遵循这一合同原则。

  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其公司的有效证件。

  7、本合同有限期1年,自20xx年 月日开始到20xx年 月日结束。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点: 地点:

  日期: 日期: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编号:XXXX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采购产品。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行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单价(含税rmb)

  备 注

  双方确认以电子邮件作为日常信息的传递:

  甲方接收邮件的电子邮箱:

  乙方接收邮件的电子邮箱:

  二、产品的技术质量要求:以甲方提供的图样、技术质量文件及双方签订的《技术质量协议书》为准。

  三、交货的时间、地点和运输方式:

  1、交货的时间:以《采购订单》中甲方要求的交货时间为准。

  2、交货的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厂内指定的地点。

  3、运送方式:运输方式由乙方自定,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负。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该进行 包装,其包装物乙方不予回收。

  五、验收的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质量要求作为验收标准。

  2、验收方法:甲方组织验收,由甲方质检部门出具进货环节的验收结论。

  3、异议期限:如有质量异议,甲方在货到一个月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异议的7天内做出书面答复,逾期则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甲方进货环节的质量验收结论并非该货物质量的最终结论。

  六、结算方式、付款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每月 号为双方对上月业务的结算日。乙方根据甲方的入库单据开具增值税发票(附入库单据)于每月5号前将上月发票(附上个月的发票汇总表及入库单据)交甲方业务员审核入帐。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发票没有按时交给甲方的,甲方有权按发票金额的17%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补偿。

  2、付款方式:期限六个月内(含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3、付款期限:自乙方将增值税发票交给甲方业务员后90天内付款,逾期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银行利息。

  七、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 年的免费三包服务,提供终身的售后服务。

  八、供货保障措施:

  1. 乙方承诺完全有能力按甲方的要求确保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供应,不会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不会以旺季生产能力不足等理由拒接甲方订单或擅自将甲方订单转包给其他公司生产。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供货,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若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按时供货,则乙方构成违约,每迟延一小时支付违约金 xx0 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违约金不能冲抵赔偿金额。

  3. 双方约定在甲方已接收货物数量的 %范围内,甲方可以无条件退货。乙方在接到甲方退货通知后一个月内来甲方运回,费用由乙方自理。若超出一个月乙方未来运回,则乙方须按每天该退货货物价值的.5%向甲方支付仓储保管费;若超出二个月乙方未来运回,则视为乙方放弃该退货货物,甲方有权对该退货货物做出处理,处理所得资金归甲方所有。

  4. 乙方运货的运输工具等进入甲方厂区须服从甲方厂区的园区管理规定,如有违反,乙方愿意按照甲方厂区的园区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处罚。

  九、保密责任、知识产权及环境保护的约定: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洽谈、缔约以及履行过程中而获得或知悉的对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均视为保密内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可将上述保密内容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事项。本条款不因合同的不生效、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合同的终止或者部分终止而失效。

  2、乙方必须保证对其产品或技术享有完整的、自主的知识产权。若乙方产品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则全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若乙方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牵连到甲方,造成甲方经济或声誉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生产该产品的原材料、生产该产品的工艺设备等应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超标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等)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处理。乙方在提供化学品时,应同时提供化学特性报告,对有害化学品应提供安全使用说明书,列明其特性、分类、危害、安全预防措施、废料的环境处理方法等基本资料。

  十、甲乙双方均应按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

  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其他条款中的约定支付。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须赔偿损失,违约金不能冲抵损失赔偿金额。

  十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下列( 1 )项方式解决。

  1.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提交xx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

  甲方:洪能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期间产品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甲方签署《电器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电器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产家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质量保证金壹万元,到期后无息退回。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

  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上饶市仲裁委员会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上饶市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电话:

  年月 日

  乙方(签章)

采购合同 篇6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第一条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

  第二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按3 执行。

  (1)交付后 ﹨ 个月保质期;(2)正常运行 ﹨ 个月;(3)验收合格之日起 一 个月;(4)其他 。

  2.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并符合技术附件的要求,适合水运和/或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符合甲方使用要求。

  2.包装物由乙方提供,不计费、﹨回收。

  第四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1.乙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负责,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或质量保证书并符合技术附件的要求。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1.双方共同确定的计量方法,为 。

  2.根据上述方法乙方向甲方实际交付的产品数量在本合同约定的合理损耗(﹨%)的范围内,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

  1.标的物的风险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

  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标的物的所有权自 ﹨ 起转移至甲方。

  3.乙方迟延交付的,承担迟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

  第七条 运输方法、运费及运输保险负担、到达站(港)﹨。

  1.运输方法:按 (2) 执行。

  (1)铁路运输;(2)公路运输;(3)水路运输;(4)联合运输;(5)其他 ﹨ 。

  2.费用负担:按(1) 执行。

  (1)运费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2)运输费用 ﹨元,由甲方另行支付。

  3.运输保险费由 ﹨方承担,共计: ﹨ 。由乙方代办托运的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一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验收方式:按 (3)执行。

  (1)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乙方交付后 ﹨ 小时内(验收期),在﹨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2)甲方自行提货的,在 ﹨ 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或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付后的 ﹨ 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3.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应立即封存产品或提取产品样品,由共同确

  认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担保方式 同意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交货期届满之日起满18个月,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章,不再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3.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突发情况,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 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 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5)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交付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延迟交付标的货款金额0.3%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30日的,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逾期交货而造成的损失。

  2.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合理期限

  七 日内补足标的数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完全履约而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仍须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内,如标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合理期限 七 日内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因标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仍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0.3%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以逾期付款金额的 10 %为限。

  5.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税 号:

  开户行:

  帐 号:

  电 话:

  甲方代表:

  税 号: 开户行: 帐 号: 电 话: 乙方代表:

采购合同 篇7

  甲方(采购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货单位):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

  单位

  数量

  总价

  合计

  第二条、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____日内,若乙方在甲方通知之日起___日内不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售后服务的,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在物品保修期结束后若乙方需要对物品、设备进行改造和升级的,乙方应按照承诺提供相应的.服务,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三条、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所有采购物品交付给甲方。

  2、交付地点:乙方应将采购的物品按时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3、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基本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负责提供物品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4、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5、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货款的结算

  1、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2、结算方式:货款结算按照季度结算的方式进行,甲方每季度按时将当季度货款支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各自的开户银行、账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账号名称、账号如有变更的,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2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的一方应当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按逾期付款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无效合同甲乙双方如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采购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采购合同 篇8

  甲方(采购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甲、乙双方经公平、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以下称“标的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如下合同。

  1. 标的产品采购信息

  甲方向乙方采购标的产品的详细信息见附件1。

  2.标的产品价格

  2.1 附件1所列标的产品单价为综合单价,该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标的产品的加工制作费、劳务费、保险费、运输费、税费、产品出厂检验费、安装调试费、赶工费、培训费等所有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须向乙方和/或第三方支付其他费用或报酬。

  2.2 乙方须将甲方所购的标的产品的配套产品及维修中可能更换的零配件列入附件2。

  2.3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标的产品市场价格上/下调幅度超过本协议约定价格的'10%的,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采购价格,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甲乙双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而不构成违约。

  3.合作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 付款时间及方式

  4.1与分期分批交货对应,标的产品价款以各次订单结算、支付。

  4.2甲方根据实际采购需求将采购的标的产品信息用订单形式(附件3)提交乙方,甲方应在订单中明确标的产品型号、数量、与交货地点。

  4.3 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订单后,先预付该笔订单总额的 %作为首付款,待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标的产品运卸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安排人员进行现场验收,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订单总额的%。剩余%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产品质量无问题或乙方按照约定履行各项质保义务后,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

  4.4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应汇入乙方指定的如下开户行:

  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若乙方账户信息变更时,需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书面或邮件方式确认,否则甲方不负担因此造成的任何风险。

  4.5 甲方在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订单款项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该笔订单总额相等的正式税务发票。乙方未能提供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余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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