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5篇(优)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采购合同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主体资格]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
二、[合同标的]
1、供应的商品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确认单》。在合同期内,调整商品及价格时,以双方确认的《购销商品确认单》为准。
2、甲方应当按《购销商品确认单》提交相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质量检验证明。有专利、注册商标标识的,还应提供国家颁发的有关证明。
三、[商品质量]
1、甲方供应的商品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2、甲方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3、商品若以甲方在订货前所事先提供的样品或双方在订货前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的,则必须与样品或约定的相符。
4、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保质期的 。
5、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给予退货,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由乙方自身过错造成的除外。
6、因商品的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在甲方货款中直接抵扣或由甲方直接给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贯彻国家食品、化妆品等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乙方可对甲方提供的商品进行 次的定期抽检,由此产生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也可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商品在销售过程中由政府专门机构依有关规定进行的质量检验,如检验部门收取费用的,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双方共担,不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
由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商品,检验后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上述检验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需提供政府专门检验机构合法收费凭证,并以凭证金额向甲方结算。
四、[包装、条码]
1、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外包装上显示注册商标或专利号的,应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2、乙方根据卖场情况就商品提出特殊包装的,甲方可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品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条形码,并经由乙方设备验证可用。如需乙方代编条形码的,应在本合同后附加代编码服务条款,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五、[交货及验收]
1、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双方约定地点,由________承担运输费用。
2、乙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__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自交付、验收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保证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内______%合格率,如在实际销售中发生该批次商品部分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对未销售的该批次商品实行______%退换货,同时甲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六、[退、换货]
1、考虑到商品的自然损耗和季节性差异,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商品退、换货率为______%,或在《购销商品确认单》中就不同商品约定不同的退、换货率。
2、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退换货书面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______天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______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
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3、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6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4、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拒绝退货:
(1)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毁损、变质或过期的;
(2)乙方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的。
七、[商品损耗]
甲乙双方都认同,商品在到达乙方后的仓储、上架、销售过程中存在着一定比例的自然损耗(不含乙方的自身过错)及质量抽检的样品损失,甲方愿意与乙方共同承担一定比例的损耗,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损耗为购销金额的______%。
八、 [对帐]
1、对帐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______次,对帐日期为每月______日,对帐日______天。
3、双方按照确认的书面对帐单按时进行对帐,如因乙方原因在规定的日期不能提供对帐单的,在甲方开具发票后,乙方应当依据销售清单和本合同先行给付无争议部分的货款。甲方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段对帐,可与乙方协商解决。
4、对帐日前 天,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九、[结算]
乙方以下列方式结算货款:□ 现金 □ 银行转帐
合同编号:_________
客户: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交易商: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商接受客户的委托,就代办_________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代购代销事项
交易商受客户的委托,就_________一事,提供行纪服务。
第二条代购代销事项的具体要求
1.品名: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5.质量: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6.价格:_________
第三条佣金的计算
1.交易商完成代购代销事项后,可以根据交易成交额(人民币)按照下列比例收取佣金。国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合同约定的除外。
(1)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为6%;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为3%;
(3)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为2%;
(4)超过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0.5%;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0.3%。
2.交易商的佣金,由客户负担,但有合同特别约定的除外。
3.交易商在办理代购代销事项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税均由客户承担。此等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保险费、仓储费、商检费、运输费等。若费用由交易商代垫,则客户依交易商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4.客户应在代购代销事项完成后_________日内向交易商支付佣金,将佣金及其他费用汇至交易商指定的帐户_________。
第四条履行期限及履行地点
1.履行期限不明的.,客户可以随时要求交易商交付代购代销购买的商品,但应当给交易商必要的准备时间。交易商要求给付酬金、费用的,由商业习惯的从习惯,无商业习惯的自实施行纪行为完毕之时,可以行使报酬请求权,客户也应于此时支付报酬、费用。
2.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客户给付报酬费用的,应当在交易商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交易商交付卖出商品的价款,应在客户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交易商交付买入的商品的,应在交易商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
第五条交易商的权利义务
1.交易商处理代购代销事务支出的费用,由交易商负担。
2.交易商占有代购代销物的,应当妥善保管代购代销物。
3.代购代销事务进行状况的报告义务
4.代购代销物交付给交易商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客户同意,交易商可以处分该物;和客户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交易商可以合理处分。
5.交易商处理代购代销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客户。
6.交易商低于客户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客户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客户同意。未经客户同意,交易商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客户发生效力。
7.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客户受到损害的,交易商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交易商与客户另有约定的除外。
8.交易商高于客户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客户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9.客户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交易商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10.经交易商催告,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交易商可以提存代购代销物。
11.交易商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客户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交易商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交易商仍然可以要求客户支付报酬。
12.代购代销物不能卖出或者客户撤回出卖,经交易商催告,客户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交易商可以提存代购代销物。
13.客户逾期不支付报酬的,交易商对代购代销物享有留置权。最新代购合同范本最新代购合同范本。
14.交易商不得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客户的利益。
15.交易商不得骗娶占用客户的款物。
第六条客户的权利义务
1.交易商按照约定买入代购代销物,客户应当及时受领。
2.交易商完成或者部分完成代购代销事务的,客户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3.客户应当向交易商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现就电缆采购及供货 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按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次合同乙方为本行业内有实力的厂家,能够承担甲方在电缆出厂前变更电缆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或包装的风险和签订合同期与产品供应期铜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第二条 产品及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 固定总价 合同,该价格不随市场铜等原材料价格波动而调整,现场分批供货,数量以最终实际供货量为准。
本合同价款已包含电缆的制作、包装、运输、运输过程保险、装卸并落实到施工现场、检验检测费用、税金、利润以及根据国家和市、县相关部门要求的电缆复试的费用等。
第三条 付款方式
材料到工地后按进场数量价的 70 %付款,检测合格后付至90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 97 %,余款一年后付清。
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要求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电缆型号、规格报价、供货,所供电缆其规格、数量可能因现场实际情况有小幅调整,每批电缆投产前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生产。
2、所供货为国标电缆,且必须为江苏省电力公司入围产品、满足江苏省相关规定。
3、所供电缆符合国家和宿迁市相关部门有关质量要求,通过相关区域供电主管部门及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检测,随货向甲方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保证能够一次性验收通过;并按规定经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复检合格,需作复试的由乙方负责和承担费用。
4、乙方供应的电缆必须是全新的,电缆的封端应严密、不允许有接头。电缆必须满足环保及行业安全要求。
5、每种规格电缆均按要求分盘包装,每盘电缆中间均不能出现断头,电缆每米长度偏差不得大于-0.5%;甲方将对乙方所供电缆长度进行抽查,如发现缺量时,本合同中列明的所有电缆数量均按该批抽查出的缺量比例结算。
6、若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方可采取拒收、退货等处理方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五条 交货地点:工程施工现场,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
第六条 包装、运输方式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产品的包装、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
第七条 供货时间:。
第八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质保期内即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及时免费维修,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在质保期满后至产品有效寿命使用年限内,继续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本费。
2、乙方保证:如因乙方供应的产品本身存在内在的缺陷等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虽未发现,乙方仍应在产品的.有效使用年限内承担质量责任。
3、凡因电缆质量原因造成的供电故障,乙方应及时排除故障,并承担因此带来的损失。
第九条 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本次合同供应电缆厂家为 ,若到货电缆的数量、品种、规格型号、质量全部或部分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有损坏,甲方有权退货、换货、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供货时间及方式供应甲方所需电缆,乙方应保证交付的电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的要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
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要求履行完义务后,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5、如因电缆质量有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调换并承担相关费用:因乙方电缆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和第三人安全事故或其他不利于甲方的事故,乙方均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6、电缆交货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和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产品质量必须以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为标准,否则甲方有权退货,乙方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罚金。
2、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
3、甲方如中途变更电缆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变更部分的电缆交货时间不足 天可顺延。
4、若电缆未进场由于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项目不能实施,则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承担费用。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供应方除提供货物外,还应随货物向采购方提供交付货物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单位红章)。
2、根据相关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乙方要承担本期供货电缆复试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3、电缆包装可回收电缆轴为包装必需品,乙方不得收取押金,但甲方有看管责任,待电缆敷设完毕,甲方通知乙方及时运走,若乙方收到甲方运走通知7天后仍未运走,则甲方按废弃物处理。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供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由生效日期至本合同所指的质保期满以及甲方付清所有款项为止。
甲方(公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 法定(或授权)代表:
乙方(公章):
采购合同 篇3
(合同编号:ALWK04-12-XXX)
采购单位: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物料(以下简称合同物料)的供需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甲方采购物品的内容及成交价格(人民币)。
1.1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物品为:××、××、××、××,详细以订单为准。单价由双方根据交易时的市场行情以报价单形式确定。
2、 采购订单的确认:甲方向乙方以传真或电脑下单的形式发出“采购单”订货,乙方在一个工作日之内确认回传,未作确认回传的视为接受订单。
3、 产品的质量标准:材质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质量参数要求,××破裂强度需达到测试标准具体以双方确认的材质要求为准,但是不得低于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3.1 产品表面要干净、无污点,印刷内容,字体大小、印刷颜色与甲方提供的资料相符,不可有叠印、多印、漏印或印字体模糊之类等问题。
3.2 产品的外观及尺寸须符合甲方要求,按甲方确认所签的产前样板生产。
3.3 甲方需新开发产品的图纸必须在打样前提供给乙方,乙方在生产前彩盒、纸箱规格送2PCS至甲方确认(必须由物控、品管、工程共同确认签名或盖章),确认合格后1PCS还给乙方按样生产大货,1PCS由甲方IQC保存留作对板。
3.4 后续每批生产前,凡属于新开发的、更改过的、隔了180天以上没有生产过的、或批量1000以上的常规性产品,乙方必须打板确认,乙方只有收到由甲方品管、工程、物控等部门共同确认OK的样板后方可生产,如果在没有确认样板的情况下生产,甲方IQC有权不予验收,如果出现质量事故,责任一概由乙方负责;
3.5 如果没有收到签认样板乙方可拒绝生产,或由于样板迟迟未签而延误货期,完全由甲方负责;如果样板提供迟了而延误货期则由乙方负责。
3.6 乙方接到订单时务必看清楚纸箱的尺寸,当纸箱是装柜尺寸时,请严格按装柜尺寸生产,切口位置须整齐不散边,纸箱成箱公差为+0mm/-3mm,否则出现不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问题,由乙方承担。样品确认流程如下:纸箱厂送样→本厂采购→品管→工程→采购→纸箱厂和IQC各一个留样。
4、 包装要求:
4.1 产品用薄纸包装,每扎包装数量为10个或定量包装,每扎必须标识清楚,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送货单上应标明我司订单号、品名、规格、数量等。
4.2 包装标签上不得显示贵司的公司名称及电话。
4.3 包装上的名称、规格、数量一定要准确,与实物相符。
4.4 运输中,车子必须盖上雨布,以免被淋湿。
5、 核算方式 :以个为单位。
6、 交付和验收:
6.1 交付时间:以订单确定的时间为准。
6.2 交付地点:甲方指定的仓库内。
6.3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卸货及承担费用,并附有乙方送货单及出货检验报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品由乙方负责。
6.4 验收标准:以本合同和订单中规定的品质要求以及样板为准。
7、 付款方式:月结60天,含17%增值税。
7.1 乙方每月1~5日前把上月的对帐单及附件交给甲方采购员,每月15日前甲方财务部会回传已确认的对帐单。
7.2 乙方每月20日之前必须开具发票到本司安排货款,否则货款将顺延一个月;每月5~15日为收款期。
8、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有对双方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双方交易的内容不能泄露:
8.1 乙方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交换的保密信息。包括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图纸、样品、产品、商标生产计划、技术构思以及计划、设计或其他性质的资料和措施等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8.2 乙方保证保守上述第一条所述秘密,除因工作需要和善意履行对甲方的'义务,不得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
8.2.1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其他企业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
8.2.2 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8.2.3 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8.2.4 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8.2.5 乙方同意:为保证甲方的利益,在合作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8.2.6 鉴于乙方在合作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对甲方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乙方均承认甲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乙方同意:在任何时候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或帮助他人在与公司竞争的领域内使用商业秘密。
8.3 对于甲方的最终客户,无论乙方通过任何途径获知,乙方不得就与甲方合作的项目直接或者间接的与甲方的最终客户进行交易。乙方对甲方的报价及工厂的价格不能以任何形式告知甲方的最终客户,客户发至乙方的邮件或其它信息,在没有抄送甲方的情
况下,乙方必须转至甲方,不得直接回复。
8.4 上述义务在商业秘密有效期内有效,除非上述秘密信息为甲方公告。
8.5 因乙方泄漏甲方商业机密或直接使用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同时承担连带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9、 乙方的违约责任:
9.1 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8%的违约金。
9.2 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所受的损失费用。
10、 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 甲方若逾期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部份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10.2 无正当理由,不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可拒绝收货。
11、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
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2、 凡有关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友好协商不成,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4、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甲方与乙方的一切业务来往以传真形式进行的,传真件作为业务来往依据,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 本合同一经双方授权签字代表签署盖章,即时生效,有效期至年 月日 。
16、 如双方没有其他书面确认,本合同所列双方联系方式为双方有效联系方式。以传真或EMAIL发送,发送之时即为送达;以邮件或快递发送,发送后第3天视为送达。
17、 甲方根据公平、互利、诚信、依法的原则,基于经营发展的需要,与乙方组成经济合作伙伴
关系。为在双方公司之间建立正当的协作秩序,促进彼此的合作良性循环发展,特签订廉洁协议(附廉洁协议)如乙方违反,按有关条款负全部责任!
采购单位(甲方): 有限公司供货单位(乙方):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Email:Email: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采购合同 篇4
编号:
甲方 :
乙方 :
见证方: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_____受_____(甲方)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见证方)就“甲方”所需的_____在定点范围内进行了询价,甲乙双方根据_____询价采购结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货物购销合同:
一、货物及其数量:
二、合同金额:人民币
三、质保期:
四、交货时间:
五、交货地点:
六、联系人:
七、付款: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全部合同货款;
八、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见证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合同通用条款(与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和定点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一致)和本专用条款;
2、 甲方收到的乙方“省级计算机及空调定点采购询价单”报价文件;
3、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见证方持二份。
甲方:
见证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5
受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之原则,兹就受托方根据委托方的要求购买轻循环油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如下:
一、委托事项
1、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与委托方确定的供货商深圳市前海正易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2、委托方和其选定的供货方进行前期产品选型、价格确认后,委托受托方向供货商实施采购付款。受托方仅作为委托方的采购代理人,参与但不负责前期的产品选型、价格确认,不负责产品的销售推广,也不负责产品售后服务。产品的选型、价格确认、产品销售推广及售后服务由委托方和供应方商洽完成。
二、货物描述
详见受托方与供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
三、货物采购
1、 在受托方与供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签订日起 2日内,委托方须向受托方支付总货款的20% 作为保证金。若委托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未支付上述保证金,受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 在受托方收到委托方保证金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受托方应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根据委托方出具的付款委托书向供货商开出L/C。
3、 受托方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向供货商采购的货物,其质量、数量等均由委托方和供货商事先商定,委托方对供货商提供货物的质量、数量等负有最终责任。
四、付款方式
1、受托方在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生效后的 5 日内向供货商开具期限为90天的国内信用证。供货商按合同约定交货后向受托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受托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货确认书、货物质量合格确认书等单据承兑远期信用证。
2、合同标的物到达买方厂内验收合格后,委托方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及收货收据后 75个工作日内向受托方支付全额货款,支付方式为电汇。(但代理费用和资金占用利息不计入开票范围)
3、委托方在支付货款的同时必须另行支付:(1)货款总额1.5%的代理费;(2)货款的资金占用利息(利率按每月0.77% 计算,计息期限自受托方支付供货商货款之日至受托方付款之日止)。
五、产品交付
1、委托方应按照上述约定及时履行付款收货义务。
2、交货地点为受托方指定地点。
3、受托方根据委托方要求采购货物,不论委托方日后是否按约定及时付款提货,货物存储产生的仓储和保险等费用(若需),均由委托方承担。
4、委托方在收货时,应当场对货物进行开箱检验,如检验无误,则应及时签收,签收当日视为交货日。货物的验收由委托方完成。委托方收货时如发现货物有任何破损、缺件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供货方书面提出。
六、违约责任
如受托方因供货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履约,委托方不得向受托方追究责任。
七、其他约定
1、 若供货方交付的货物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由委托方向供货方追索赔偿,受托方有协助义务。
2、 本合同的内容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双方严守合作过程中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
3、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受托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合同中所述货物系指合同标的物。本合同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之用,不得用于限制其所指各条款的范围。
5、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6、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7、 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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