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购销合同合集【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产品购销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产品购销合同 篇1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订货会组织单位名称及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 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 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 结算方式及期限『该文章由www.kt250.COM(第一 范 文网)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十、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 违约责任
十二、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 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法: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产品购销合同 篇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遵循诚实、平等、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采购地砖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金额。
注明:以上用砖为优质产品,砖运输到甲方工地,此价格包含税。
二、供货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施工工地(楼层:15楼、16楼)
三、工程地点:甲方工地。 四、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卸货场地,货物验收后由甲方保管。
2、如乙方提供的瓷砖品牌、规格、质量、颜色与样品不一致时,甲方有权拒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有剩余瓷砖,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0天内,将剩余瓷砖完好无损退还乙方。用砖量以工程完工后实际用量计算。
4、瓷砖质量要求:瓷砖必须能够提供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瓷砖检测报告中必须有以下检验项目:尺寸允许偏差、厚度、边直度、直角度、边弯曲度、翘曲度、中心弯曲度、表观质量、吸水率、断裂模数、破坏强度、抗釉裂性、地砖摩擦系数、耐磨性、抗热震性、抗污染性、抗冻性、内照射指数、外照射指数。
5、质量如果检验不合格,全部损失均有供货单位承担。
五、付款方式:
乙方货物运输到甲方施工现场,验收后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瓷砖铺贴完成后再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工程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余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 。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甲方有权向乙方扣押此批货款的`2%作为违约金。
2、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支付货款时,乙方有权停止甲方供货,所引起的责任由甲方全权承担。
七、其他约定事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合同签订时间:
产品购销合同 篇3
供货方(甲方):
购货方(乙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2、商品的供应:
甲方向乙方供应:以乙方的“采购单”明细为准;
3、产品质量:
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乙方订单所指定的品牌、型号,如甲方没有按乙方指定购买的品牌发货,甲方必须第一时间将信息反馈给乙方,经乙方同意后甲方方可采购。如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出面向产品厂家协商索赔,乙方配合甲方提供产品的正确使用依据、造成损失的原因、相关照片资料等相关索赔依据。
4、产品数量:
鉴于供货合同的特殊性,甲方供货数量以乙方的“采购单”数量为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5、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日至年月日止。
6、合同价款及支付:
1)乙方所购买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一般市场价格。当甲方供应的产品的市场价格发生变动,须经双方协商重新确定价格。
2)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甲方供应的产品货款的5%质量保证金不得计入乙方的未付款,在购销合同解除后 天内给予结算。
3)首次供货由乙方按其规定的标准验收入库后,由甲方提供相应的票证,在甲乙双方核对无误情况下,乙方在扣除质量保证金后给予结算。其后每次乙方验收入库,甲方提供相应的票证,甲乙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给予甲方结算,打入甲方账号。
4)结算周期(以每月第一天到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周期):
A、当月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价值总额低于30万时,乙方以月结方式将货款结算给甲方。
B、当月没到月底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价值总额达到30万时,以甲方当月发货金额达到30万元之日为结点,乙方应将此结点之前的货款支付给甲方,此结点之后的发货金额没有达到30万元发货金额时将累计到下月发货金额中。
7、交付及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甲方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墨江托运部昆明收货点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8、甲方因送货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大型设备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9、甲方发货应按照乙方约定的期间和指定的送货点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日期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
10、检验及质量保证: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对甲方所发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产品型号与乙方订单明细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订单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11、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发货后3日内如未收到乙方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反馈货物不符的.信息,甲方将默认为乙方已验收无误并入库,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针对乙方在甲处购买从未使用过的生产物料,甲方需先发少量产品给乙方,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测试其符合生产需要的要求后在追加订单给甲方发货。
12、退货:
1)甲方须保证无条件退回甲方发错的产品和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2)不能退换货的产品:原厂配件、矿山机械、乙方配件件号报错、甲乙双方通过沟通确认的厂家订单发货(乙方指定的产品在省内无销售的省外采购发货)甲方不予退货。不能退换货的产品甲方须在发货之前告知乙方。能退换货的产品:在甲方发货之日算起乙方应在15天内对产品试用,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可将同批次产品退给甲方。
3)甲方在应该退货时,在乙方通知两次甲方仍不处理时,乙方直接将货送到托运部发给甲方,将退货信息告知甲方,甲方确认收货后乙方直接在应付货款中扣除该批货款。
4)因甲方失误产生的退货运费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所报订单错误而产生的退货往返运费由乙方负责。
13、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4、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 篇4
供方:博罗固力水泥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需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吨运费元/吨合计元/吨备 注普通水泥固力32.5r(立)供方吨普通水泥固力32.5r(旋)供方吨普通水泥固力42.5r(散)供方吨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供方按照gb175-1999技术要求确保产品质量.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五,包装标准:
六,验收标准方法:数量验收(散装) 以供方地磅单为准,需方复核如超出3%误差,到公秤处裁决.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或用"√" 选择如下任意一项
(一)向惠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依法仲裁
(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依法仲裁(应填写地方名).
(三)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供
方单 位(章):
博罗固力水泥有限公司地 址:
博罗县公庄镇尖石角法人代表:李 乐
委 托 人:电 话:0752—6125282
传 真:0752—6125167
开户银行:工行博罗县公庄办事处
帐 号:xx025309022100366需 方单 位(章):
地 址:法人代表:委 托 人:电 话:传 真:开户银行:
帐 号:
鉴(公)证意见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20xx年 月 日
有效期限: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产品购销合同 篇5
核心内容:一份标准的工厂产品购销合同内容必须是完整的,所包含的条款应该是面面俱到的,不仅仅只是包含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技术标准等基本情况,还应该包含有产品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违约责任等条款。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的主要条款。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等
1、产品名称,是指工矿产品的种类。工矿产品可分为许多种类,如按照工业部门可分为机械工业品、冶金工业品、纺织工业品等;同一工业部门的产品,按其经济用途相同,实际作用不同,可分为若干大类,如机械工业产品可分为金属切削机床、矿山设备、冶金设备、石油设备等;冶金工业产品又分为生铁、钢锭、钢材等。
同一大类产品,按其具体性能和具体用途又可分为小类,如金属切削机床可分为铣床、车床、刨床、钻床、磨床等;钢材可分为大型型钢、中型型钢、小型型钢、重轨、轻轨等。
各部门大类产品,又分有细目,如铣床又具体分为龙门铣床、仿形铣床、立式铣床、卧式铣床、万能铣床等;大型型钢又具体分为圆钢、方钢、角钢、钢、线材、三角钢、六角钢、八角钢、工字钢、扁钢、t字钢、z字钢等。为此,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按照部门产品大类产品和明细分类具体填写。
2、产品规格,是指同一产品不同度量的标准。由于各种产品的性质、性能、成分、结构和作用的不同,规格也不一样,如圆钢产品有直径为5厘米、10厘米等不同直径的圆钢;水泥产品,有500号、800号等不同型号的水泥;白酒,有38度、45度、65度的白酒等等。
在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中,产品的规格、型号、等级、花色、是否是成套设备产品等,必须写得明确、具体、清楚。
二、产品的技术标准(含质量标准)
1、产品的技术标准是指国家法律、政策对工矿产品质量、检验方法、包装、运输等技术要求的统一规定。
产品技术标准,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而有其他标准的,按其他标准执行;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强制性标准的,按双方协商的标准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供需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2、合同要明确规定供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对成套产品,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
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者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
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
有些产品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为检验依据。
3、供方交货时,应将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和双方商定的必要技术资料随同产品或运单交需方据以验收。
三、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
产品数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签订。产品数量包括产品总量和分批交货的'数量。
产品数量的计量,按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商定。
对某些产品,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写明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没有主管部门规定的由当事人商定)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
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四、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产品的包装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指盛产品的容器,通常称为包装用品或包装物,如箱、桶、筐、袋、瓶、盒等;另一种是指包扎产品的操作过程。因此,包装质量既指包装物的材料,又指包装操作的好坏。
包装分为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两类:运输包装称为大包装,其作用是保护产品。销售包装又称小包装,即与消费者见面的包装,其作用在于维护产品质量,减少产品损耗,同时也美化产品,有利于销售。
2、运输包装按国家标准或有关标准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有关标准的,可按承运、托运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并在合同中加以注明。有特殊要求或采用包装代用品的,应征得运输部门的同意,也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运输包装上的标记由供方印制(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产品在包装时,必须附着有装箱清单。
3、产品的包装物,一般由供方负责供应,国家规定由需方供应包装物的某些产品,可由需方供应,除此以外,应由供方负责包装。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按实际需要商定包装物回收协议,并作为合同附件。
五、产品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一般应由供方实行送货或代运。送货是由供货单位将产品(商品)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实行送货的产品,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供需双方协议执行。代运,是由供货单位根据合同的决定,将产品委托运输部门发运到需方指定地点交货。实行代运的产品,由供方代办运输,供方应充分考虑需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某些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必须由需方派人押运或者由有关主管部门签发装运证明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送货、代运确有困难,或者需方要求自提的产品,经供需双方商定,也可以由需方自提。自提,是由需方委派或委托他人到供货单位,凭合同提货。实行自提的产品,由需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自提自运。
2、需方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编报月度要车(船)计划。迟于上述期限,供需双方应当立即另行协商处理。
产品(商品)的运输方式主要有:铁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等。从运输工具来说,有火车运输、船舶运输、汽车运输、飞机运输及现代化的管道运输等。采用何种方式,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六、交(提)货单位或接(提)货人
七、交(提)货期限
交(提)货期限一般分为一次交付和分期交付两种。无论采用哪一种方式交货,必须在合同中写明交付的时间和地点。
1、合同中,产品交(提)货期限,应写明月份。有条件的和有季节性的产品,要规定更具体的交货期限(如旬、日等);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按季度规定交货期限。属于年度分配指标的订货,必须在本年度内商定具体的交货期限,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跨年度供货;生产周期超过一年的大型专业设备和试制产品,可以由供需双方商定交货期限。不得签订没有交货期限的合同。
2、规定送货和代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的日期为准(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者除外);合同规定需方自提的产品,以供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供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需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提)货。
八、产品的验收方法
验收方法是指需方收到供方的产品(商品)时,对数量和质量的检验方法。对于验收地点、方法、标准,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供方必须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对产品的质量和包装质量负责,提供据以验收的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实样。
产品的质量验收、检疫方法,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九、产品的价格
合同中产品的价格,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订价的以外,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如果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的,可以由供需双方协商暂定价格,并在合同中注明:“按供需双方最后商定的价格(或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结算,多退少补”。
外销转内销的工矿产品价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结算方式、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结算单位
1、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应当按照合同中商定的结算方式和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合同中应明确结算方式和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及帐户的名称。
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合同中应当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款(付款)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收、付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大型设备定货的付款办法,按照财政部、人民银行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2、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进行转帐结算。
十一、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和违约责任的计算标准。
十二、当事人协商的其他事项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承办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产品分配单或调拨通知单只是签订合同的依据,不能代替合同。
当事人委托其它单位代订合同时,必须出具委托证明,并明确代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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