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9篇(必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签订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签订合同 篇1
第一、什么叫合同?合同,又名契约。法国民法典认为,契约为一种合意,他是指一人或数人对于其他人负担给付,作为、不作为的债务。英美法系的国家认为:合同是一种允诺,允诺就是一种约定,允诺人由于这个允诺而自愿引起了这个约定,其结果是接受允诺方有权期待允诺得到履行实现。我国对合同的定义,合同它是指双方当事人为设立、变更、终止某种民事法律关系而达成的“一种协议”。
第二、下合同的形式在我们国家合同形式目前有这样几种形式:
1、书面形式(有些合同法律规定必需采用书面形式比如商品房买卖合同);
2、口头约定(双方口头约定也可以成立合同,在能够证明的情况下,口头约定在发生纠纷时难以证明所以这种形成不可取)
3、电子合同(也就是我常说电邮、电传等电子数据形式形成的合同,比种形式,目前我们运用的比较少,在发生纠纷时证据效力存在争议不及书面形成效力高,所以尽量不采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我们了解此项内容,是我们进一步明白,在交易时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我这样有利于合同证据的保存。当然口头约定也算是合同,甚至有时可以成为书面合同的附属内容,所以在正式书面合同签订后,对合同最好正式采用补充协议的形式,切记口头随便说说,这样一不小心可能被套。
第三、合同的主要内容或者说必要内容:
1、合同双方当事人;
2、标的(标的就是指我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物,比如A向B买车一辆车就是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物,车就本合同的标的);
3、数量、质量;
4、价款或者报酬;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办法。我们了解此项内容的目的是让大家知道在签订合同时我们最少应当讨论那些内容,有那些内容合同才算基本完整。
第四、签订一份合同的过程,我们签订一份合同大约要经过要约邀请、要约、承诺三个阶段。
我们了解此项内容后,我们就能明白什么时候合同已成立了,对双方我约束力了。在了解了合同的基本情况,下面我们就可以开始讨论,签订一份合同的注意事项。我从合同起草、合同当事人资格审查、合同权利义务、签收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管辖条款、合同签订地条款、合同质量条款、合同完成后盖章及律师审查合同老板注意事项等方面来讨论。
1合同文本的起草
在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后,会有一方负责起草合同文本。在实践中往往有些当事人不愿意起草合同文本,我们认为这种做法不妥当。一般来讲,文本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因为口头上商议的合同条款要形成文字,还有一个过程,有时,仅仅是一字之差,意思则大相径庭。起草一方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而对方则毫无思想准备,有些时候,即使认真审议了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但由于文化和理解上的差异,对词意的理解也会不同,难以发现对我方不利之处。所以,我方在谈判中,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尽量争取起草合同文本。
2审查合同对方的签约资格及履约能力
平时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很容易忽略对方身份。往往到发生纠纷后时,只知道对方叫“狗娃儿”,狗娃儿竟是不是签约单位的人不清楚也没有证明文件、甚至于连住那里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但没相映的证明文件。不要说履行合同了,就是起诉,都不知道起诉谁、在那个法院起诉。所以我们签订时,一定要审查签约资格及履约能力。
审查对方当事人签约资格第一:审查合同对方是否有资格签订本合同,(这一点最好让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便查看经营范围,特别是特许经营种类如:烟、酒、盐、化工源料等)第二:审查合同签章是否与合同中对方单位属名一致、签约代表的委托授权书内容有无,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如对方签字人是企业的法人代表,那么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要求对方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法人资格证书;如对方仅系企业的业务人员,则还应让其提供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合同书、业务人员自身的身份证明以及财产担保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切忌仅凭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合同专用章等不全面、不规范的文件就与其签订合同。同时也应该从根本上杜绝那种仅凭老关系、熟面孔或熟人的介绍就与对方签订合同的做法。对于审查对方履行能力问题,我想各位对我更有办法在此我就不在多说。 3合同双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明确具体
同诈骗的特点.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各项条款以便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明确,便于履行。对于合同的主要条款,特别是关于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质量标准、结算方式、货物价格的约定更要力求表达的清晰、明确、完整,决不能含混不清或者模棱两可,如果约定不清楚会给合同以后的履行埋下隐患。许多合同只规定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这样,无形中违约成本降低了,削减了合同的约束力,还有一种情况是,有些合同条款写得十分含糊笼统,即使是规定了双方各自的责任、义务,但如果合同条款不明确,也无法追究违约者的责任。另外,我们还注意的是,我们在平时交易中的约定俗成的事项(如商业惯例等)、合同的一些附随义务,所以还最好写入合同比较好。
4收条款注意事项,或者说如何签收才对供货方最有保障?
我们认为,既有收货单位负责人或业务员签名验收,又加盖收货单位的公章或业务章,这样的'签收是最有效的。如果只有业务员签收,对方不愿加盖任何单位章的,这种情况在实践经常出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法来处理;一、要求对方通过银行付几次款或盖章对帐,即要从收货单位的银行帐户上汇款到送货单位的银行帐户上,而且要保存好以前的签收单。这样,即使以后这个业务员被收货单位解雇、只要你有以前的收货签收单及银行的电汇单为证,也可以证明该业务员的行为代表收货单位,货款也就不怕收不回了。二、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在合同中先约定收货方式,比如收货方多列几个业务员作为收货人。三、在列明收货人或者运用银行转账等方式时,还应当注意:原来在收货人被单位解聘事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先在合同中这样约定:“如果这些业务员被解聘,对方必需提前书面多少日通知我方,否则合同所列人员签收视为单位签收。”这样才会做最好的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5约责任的约定。
违约条款是明确约定违约的责任,为将来可能的诉讼与维权打下良好的基础。违约责任的约定我们要注意四个事项:1、在约定违约责任时“违约金不能和定金同时使用”合同法规定只能选择其一,2、在约定违约金时,我们注意写明赔偿了违约金后保留要求继续履行的权利,不让违约金变成解约金的性质了3、在约定违约责任时,我还需要特别注意法律没规定具体违约责任赔偿计算方式或者对违约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时,我在签订合同的事先就要约定好违约金的具体数目。4、在约定违约责任时,最好列明那些损失属于违约赔偿的范围,合同法虽然规定了直接损失可以作为赔偿范围,这个也容易理解。但是,合同法同时也规定可预见损失也属于违约赔偿范围,但什么可预见损失,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诉讼时也难已证明,所以我们在约定违约责任时最好,列明那些损失属于对违约赔偿范围。
6定争议管辖权条款。
争议管辖权条款的约定用于避免对方精心设计的司法陷阱。一些骗子往往在其所在地经营了良好的社会关系,利用地方保护主义逃避法律制裁。所以我们在约定争议管辖条款时,一般应约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事与怨违,往往双方对管辖条款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在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此我们可以选择约定甲方或者乙方所在地的、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当约定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时,如果发生了争议,应当尽快向本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如果对方先起诉的,对方的人民法院将首先立案,你将不得不到对方所在地打官司,对财力与精力消耗都比较大。
在合同约定管辖权时我们要注意以下三个事项1、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约定管辖,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 下列管辖地之一: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在选择时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否则约定无效。2、在选择仲裁管辖时一定要注意仲裁机构名称不得有错,更不能先多个仲裁机构否则约定无效。3、我在约定管辖时还注意,约了法院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先择其一。
7明确合同签订地”的意义。
我国的刑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合同诈骗的犯罪地包括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的履行地点。由于合同履行地往往在对方的所在地,所以没有意义。同时根据民事诉讼规定:直接选择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没什么问题对我方有利,但往往难以达成一致同意,约定合同履行地,履行对于守约方来说,履行地往往在对方所在地,没有什么实质意义,约定标的所在地,标的物往往只移动变化,风险比较大,所以只有约定合同签订地点,并明确合同签订地才比较稳妥。在约定合同签订地时,我们要注意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 凡书面合同写明了合同签订地点的,以合同写明的为准;未写明的,以双方在合同上共同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双方签字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所以在合同上明确地将签订地注明为本地或作为最后一方签字,以取得本地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管辖权。
很多精心设计合同纠纷从实质上看都是合同诈骗,都涉嫌构成犯罪。对于涉嫌经济诈骗案件的受害人,首先应当到公案机关报案,而不是到法院诉讼,这样我们可以节约诉讼成本,处理速度又比较快、而且有利于执行。然而,合同诈骗的犯罪地包括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的履行地。但是,一些骗子们往往精心设计管辖权,使人们到本地公安机关报案时,发现没有约定合同签订地根据司法解释确定,本地公安机关又没有管辖权。所以合同签订地条款的约定,不论是追纠骗子的刑事责任、挽回自身经济损失还是诉讼时节约诉讼成本等多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8同中质量条款的约定
合同中标的质量问题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大家在签订合同时也应当注意。作为供货合同或者加工承揽、定做合同,在合同中对质量一定要约定明确。首先我们可以参考国家标准、部门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当然在有这些标准的前提下,我们首先要尊重这些标准否则我们的合同对质量标准的约定可能导致无效。如果有同一等级标准有多种,我们还应当明确约定采用那个标准。如果在没有这些标准时,我在合同中一定要注意设立标的质量审查办法,否则会引起质量纠纷导致我们收款困难。还有时对方要求提供质量检测报告,这种情况下一定约定那个是“检测主体”就是谁出检测报告有效。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质量异议期、质量保证期约定如果双方没有签合同或合同上没注明对质量的负责期限,则送货单上最好注明对质量的负责期限(即质量异议期)。比如,可以这样约定"对于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必须在收货后15天内书面提出,30天内退换,否则,视为需方验收完全合格。质量保证期是多少时间内质量有问题由我方负责,目前有些产品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质量保证期,所以我们自行进行约定。在约定时,还要注意,在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方法。
9合同内容完成后,双方盖章有关事项
合同一般双方当事人的代表签订后,我一个盖章过程。有时,对方往往以未带公章为由,要求单位先盖章,自己在把合同代回单位盖章。这样处理,是很危险的。举例,甲方双方代表签字后,我们单位盖章后,交由对方去盖章,对方拿回去把合同改了在盖章那我们单位利益将可以受损。这种时候,我们可以要求对方拿一份合同回去盖章后,在拿来与我公司盖章的合同交换,这样就可以避免合同被对方串改的情况出现,同时在双方没有注明合同签订地时,还可以已此方式争取合同签订地在我方住所地,以便为诉讼埋下伏笔。
签订合同 篇2
一、销售合同的签订程序
销售合同的签订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合同签订的好坏,关系到企业的兴衰,这种事例屡见不鲜。所以营销员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同客户就合同的内容反复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合同。做到彼此满意,形成双赢。销售合同的签订程序具体可概括为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
(1)要约
这是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销售合同的建议和要求。提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对方称为受约人。要约人在要约中要向对方表达订立销售合同的愿望,并明确提出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要求对方做出答复的期限等。要约人在自己规定的期限内,要受到要约的法律约束;如果对方接受自己的要约,就有义务同对方签订销售合同;就特定物而言,不能向第三者发出同样的要约或签订同样内容的销售合同。否则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承诺
这是受约人对要约人提出的建议和要求表示完全同意。要约一经承诺,即表明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所以承诺对合同的成立起着决定性作用。承诺应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做出,要约中没有规定期限的,应按其合理期限考虑,即双方函电的正常往返时间加上必要的考虑时间。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完全接受要约的全部条款。如果受约人在答复中,对要约内容、条件作了变更或只部分同意要约内容,或附条件地接受要约的,就应视为对要约的拒绝,而向原要约人提出新的要约,叫反要约。
在实际的操作中,一份销售合同的订立往往要经过要约、反要约、再反要约,一直到承诺这样一个复杂的谈判过程。一个销售合同能否有效成立,主要看其是否经历了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二、销售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本协议指定行政区域内的代理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遵守履行。
三、 特许代理产品名称:
四、 特许代理区域: 省 市 县(区)
五、 甲方向乙方供货价格(附产品价格表)
六、 甲方对乙方的`销量要求: 乙方首批进货量为 万元,年销售目标约定 万元。乙方每季度至少从甲方购进产品 万元,否则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七、 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
(1)有核定市场零售价和指导乙方给核定区域内下级代理商供货价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违反市场规范或损害甲方及甲方其它代理商权益行为的处置权利;
(3)有收集乙方市场调查、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工作总结的权力;
(4)指导促销活动方案和召集必要的工作会议的权利;
(5)有对乙方销售业绩和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处罚的权利。
2、甲方义务
(1)为维护乙方区域代理权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区域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乙方所代理权的产品;
(2)保障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及包装,并按时发货;
(3)负责提供乙方正常销售所需的相关文件;
(4)每一个合作年度,乙方超额完成协议规定销量总额要求时,甲方应给予乙方超额部分 的奖励;
(5)协助乙方对其销售网络进行终端包装和维护。
3、乙方权利
(1)享有本协议规定区域内所代理产品的独家代理权利及要求甲方对此权力进行保护的权利;
(2)享有甲方货源紧俏时优先供货的权利;
(3)享有所代理产品改进意见反馈和新产品开发进度的知情权。
4、乙方义务
(1)全权维护甲方及甲方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2)负责本区域内甲方产品保护情况的调查和上报,协助甲方做好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3)不得在本协议代理的区域外销售产品,不得更换甲方包装、商标或用其他厂商的产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出售;
(4)负责代理区域内的通路建设,保证销售点具有以下条件:设在相对繁华区域,交通便利,形象和档次良好的商场,显著位置,并素质较高的专柜员;
(5)在甲方指导下,做好代理区域内的促销活动和市场推广工作;
(6)按甲方规定的市场指导零售价格制定代理区域内的零售价格,若价格上下幅度大于20%,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联系电话、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二个月内甲方无法按原联系方式联系到乙方,而乙方又未通知甲方新的联系方式,本协议自行作废。
八、定货及运输约定
1、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单后,应及时向乙方发出确认订货通知,并在收到乙方相应货款后按乙方指定地点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首批产品的定金 元,待乙方提货时转为货款。
签订合同 篇3
警告:本合同所有内容均属于甲方(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范围,乙方(员工)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成文和不成文保密规定不得知悉该合同相关内容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本合同内容。
请用正楷字体如实填写以下内容:
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乙方(员工)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 址:
根据国家、地方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下称“本合同”),共同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合法权利和义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甲方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性发展,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用工关系。
第二条 合同签订主体
1、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的员工和公司(甲方)建立和变更劳动关系时签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均有义务鉴别乙方是否具有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资格。不具有上述主体资格的人员和公司(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2、乙方在此郑重承诺,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没有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建立或存在劳动关系,并已经办妥和随时能够提供甲方用工所需要的所有相关国家机关和甲方要求的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手续和资料;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包含但不限于甲方因为录用乙方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3、本合同生效后,不允许乙方再以任何形式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事兼职。严禁乙方在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与该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对甲方利益有直接或潜在的威胁、损害或不利影响的业务往来或合作;并且在合同生效后,乙方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乙方直系亲属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如甲乙双方尚未签订劳动
合同,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书面告知甲方,如甲乙双方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种情形后的五(5)日内书面告知甲方。
第三条 聘用告知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已经如实向乙方告知了乙方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如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乙方对甲方告知的事项已经完全知晓、理解并自愿接受,在此基础上,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签订合同的地点
第四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为 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终止;其中从合同期限开始之日起至 月
2、上述合同期限指甲乙双方实际履行本合同的期限,即在乙方自合同约定的期限开始之日起实际提供劳动力使用权甲方从而实际开始获得劳动力使用权的基础上,双方实际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期间。合同期限开始之日即双方劳动关系建立之日。
第五条 合同生效
1、为确保合同的真实性、严肃性和有效性,甲乙双方一致约定本合同除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外,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乙方加盖个人印章或按右手拇指手印是本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因此,本合同经甲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签字并加盖个人印章(无个人印章时按右手拇指手印)后生效。
2、乙方合同签名应与其身份证和/或其他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登记姓名保持一致,并且用正楷字体签署。如因乙方姓名签署错误而导致本合同无效,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本合同不允许任何人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涂改或单方更改;如有修改、涂改或单方更改以未修改、涂改或单方更改的合同文本为准。
4、本合同生效后,如双方尚未正式建立劳动关系,则在合同生效后至建立劳动关系前,甲乙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一(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支付对方解约补偿金,解约补偿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二个月的基本工资。
5、甲乙双方在此约定,双方在本合同订立前已经订立且在本合同订立时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效力自动终止。
第六条 工作地点
合同履行地为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时按照甲方业务或经营的实际需要由甲方指定或临时安排的乙方所应常驻、派驻、前往、路由或逗留的行政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所在地 。
三、工作内容
第七条 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2、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岗位协议书》,对乙方工作内容进行详尽说明,并确定工作内容的考核标准。甲乙双方签订的《岗位协议书》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确保乙方从事相关的工作内容,协助乙方进行职业发展;同时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遵守甲方内部职位职务的相关规定,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4、本合同履行期间,经与乙方协商,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业务需要和/或乙方的绩效考核结果,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岗位,或者调动乙方到甲方其他已经设立或将要设立的分公司任职。工作调整和调动后乙方的工作内容将根据人事管理部门发布的调动通知予以确定。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工作时间
1、甲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和乙方工作内容和责任的性质,相应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或不定时工作时间,实行后两种工作时间应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依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制度或决定执行。
2、甲乙双方在此确认,乙方因此而付出的劳动是由其工作性质所决定,已经在甲方根据本合同同意向乙方支付报酬时全部予以考虑,并已在本合同项下得到了完全补偿。
第九条 加班加点
甲方应依法控制加班加点,不得超出法定时限安排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身心健康。如因工作需要,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休息条件,依规定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调休。
第十条 休息休假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日,以及甲方内部规定的无薪和有薪休假。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一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根据国家安全、卫生法规的标准,以及甲方内部的劳动保护规章制度,保障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同时乙方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内部劳动保护规章制度,确保本人及其他相关员工的劳动安全。
2、甲方为保证乙方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如劳动工具、机械设备、工作场地、相关资料等。乙方在获得基本的劳动条件后,应该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履行职业危害防护的义务。同时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主动进行自我防护,预防本人及其他相关员工职业危害事件的发生。
六、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 劳动报酬构成 乙方的劳动报酬分为基本工资、其他固定项目工资、非固定项目工资。
其他固定项目工资,指甲方定期或周期性支付的每期数额固定的随基本工资一起发放的工资项目。如固定津贴和补贴等。
非固定项目工资,指甲方不定期支付的或虽定期支付但数额不固定的项目的工资。如绩效奖金、加班费、临时性津贴和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其他固定项目工资、非固定项目工资,将视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性质和具体情形而定。
第十四条 基本工资标准
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1、2款规定,及甲方的薪酬制度,甲方确定乙方基本工资为:
(1) □月薪制,标准为税前人民币元/月;
(2) □日薪制,标准为税前人民币元/日
(所选项在□里打“√”号,后面填写数额;不选的一项在□里用“/”划掉)。
第十五条 奖金
1、按照甲方现行规定,乙方服务满一定期限后,根据甲方和乙方的绩效考核结果,可在规定的时间获得一定数额的绩效奖金,具体参照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或决定。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或决定变更时本款内容从其变更。
2、乙方享有的其他形式的奖金,参照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决定执行。
第十六条 代扣代缴项目
1、乙方有义务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直接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按照国家规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应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依法直接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七条 工资支付日
1、工资支付日,指在甲方依法和按甲方相关规定对乙方的工资作相应项目的扣除后,将乙方工资实得部分,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存入在甲方指定工资支付银行开户的乙方工资账户的日期。
2、甲乙双方约定的基本工资支付日为每月十(10)日,届时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个月度的基本工资。
特殊情况下按国家或甲方规定/决定甲方将工资以现金或其他形式支付给乙方或其书面指定接收人时,双方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为甲方实际支付日。
签订合同 篇4
一是查看装修公司的证照资质。
是否有营业执照?信誉如何?是否有监理人员到施工现场巡检?是否有监理记录?对装修材料质量、价格、施工工艺、装修风格等,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
二是使用国家统一合同文本。
有的公司提供的是该公司自拟的合同,也规定了一些条款,但要么隐藏了不利于消费者的条款,要么规定的'不全、不详细,稍不注意就会上当受骗。
三是看清条款上每一个字。
一般来说,只要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就视为合同已经签订。所以消费者在落笔签字之前,一定要看清合同中约定的每一个条款及填写说明,有不清楚或者模棱两可的条款一定要问清楚。
四是不要在合同中“留白”。
合同中只要是空白或有选项的地方,就一定要填写,不能有意或无意的漏项,以免发生该类问题时因无约定可依而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五是合同约定要清晰。
合同工程地点一定要填写准确,不要写简称;特别是对装修材料的约定,一定要写清品牌、名称、型号、规格、环保等级、产地、单价及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等。
六是中途加项要签字。
在装修过程中,很可能会有增减项目或修改设计。这些项目的单价是多少?工程量是多少?均需书面签字确认,否则就可以拒绝支付相应费用。
七是保修条款要明确。
装修后,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发生。由于承包方式不同,保修时间内装修公司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如包工包料,则全权负责保修;或只包工,则不负责材料保修。所有这些都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八是工程期限要留余地。
一般情况下,竣工日期减去开工日期,就是总工程期限。但由于一些无法预见、无法克服的原因,可能会使得实际开工、竣工日期为非合同约定的日期,所以在签约时要留点余地。但总工程期限应为合同约定期限,否则便视为违约。
签订合同 篇5
1、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正式建立租赁关系的凭证。签订租约必须交验房屋分配单位核发的“房屋分配通知单”或“换房协议书”,必须交验本市居民正式户口,立约人以“房屋分配通知单”或“换房协议书的.姓名为准。
2、房屋合同契约要按照统一规定的填写方法填写,不得擅自变更。如有保留租金、合同厨房、而所或其他另有协议的内容,要在租约的“附记”栏内填写清楚,以免造成租赁纠纷。
3、在用户进住房屋时,要会同用户到房屋现场核对房屋装修设备,并向用户点交。核对点交无误后,填写“装修设备保管单”。填写方法要按照装修设备登记说明的要求。用户进住后自己又安装的设备不计在内。
4、房管员为了掌握住户的基本情况,要建立“住户人户手册”,反蚋房产租赁租住户的其本情况。
5、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立约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如双方同意,也可以办理公证。
6、起租日期按照进住的不同情况确定。新接管的房屋按接管通知确定的日期起租;新增加的房屋按批准进住日期起租;调换房屋,订租日期要衔接;新分配户。根据分配批准办理准住手续之日起租。
签订合同 篇6
如何签订租房合同?
租户与业主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时,除应注重对承租单元、租期、起租日、月租金、停车位等的约定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房屋装修消防验收通过的时间。
2、押金付款方式及押金退还条款。对于承租人而言,争取所付押金的金额要尽可能少,需要在合同中强调:租期结束时,业主应该退还租户押金的具体时间及因押金退还滞后而产生的滞纳金等,以防个别业主在租户退租房屋时对租户进行百般刁难、拖欠房屋押金不还。这种现象不是没有出现过的,所以请租户在早期的合同条款中就格外注意。
3、关于免租期在整个租期中所处的时间段的约定。对于租户而言,尽量在合同谈判时争取把免租期放到整个租期的前阶段。
4、退租后的交房状况:现状交房还是原状交付。对于租户而言,争取在合同中约定,退租后房屋按退租时的现状交付,尽量避免签为退租时必须把房屋恢复成刚租赁时的原样。因为这样可以免去租户在房屋退租时,在面对公司搬家本来就有的一大堆头痛的工作的`同时,又要忙于应付为原房屋进行恢复装修,尽量争取提早避免既费神、又费钱的麻烦。
租房合同范本参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支持乙方开展业务,甲方愿意将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用工作用房地址、用途、面积
1、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房。
2、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面积(按建筑面积计,下同)_________平方米,内含厨房_________间,卫生间________间;房内设备有:电表_____个,检漏开关_________个,电话线_________条,电话机_________台,(号码:_________),洗手盆______个,抽水马桶______个,淋浴器_________个,光管_________支,插座_________个。
第二条租用期限
乙方租用期为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费用及交纳期限
1、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房租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在当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纳地点在甲方财务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电话使用(不代办查阅电话费用明细账)、供水、供电、电梯、保安,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及公共场所清洁卫生等综合服务,甲方向乙方收取综合服务费,按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标准收取,即每月收取综合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乙方必须在当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纳地点在甲方财务部。
3、乙方使用工作用房期间,其水电费、电话费由乙方负担,乙方当月的水电费和电话费按水电及电信部门收取的金额在下一个月十五日前由甲方代收,收费地点在甲方财务部。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对工作用房的维修(如属乙方使用不当造成需维修的项目,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确保工作用房的使用安全。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话通讯设备(以下简称TEL),TEL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本协议期满甲方在乙方已办妥退房手续,并交齐所有有偿费用,按时迁出后,将本协议规定的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金及保证金、综合服务费的标准不变。
5、甲方不承担因乙方对工作用房进行装修拆改,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工作用房和造成乙方财产、人身安全等损失的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
1、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五天内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电话及通话保证金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国际长途:_________元/部;国内长途:_________元/部;市内:_______/部)。乙方若中途退房,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2、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综合服务费、水电费、电话费,逾期不交者须缴交滞纳金,即乙方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交费用总金额的30%向甲方缴交滞纳金。
3、乙方使用的工作用房,只准用于开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得将其转让、转租、擅自改变使用用途。
4、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工作用房。若需对房间装修的,乙方须按_________执行,到甲方综合管理部办理填报《申请表》等手续,经甲方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乙方装修视作违约,应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同时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本协议终止后,其墙面(含门、窗)、天花、灯具、地板、招牌底、防盗网等不动产均无偿归甲方,乙方不得自行拆除。否则,乙方必须在将其所使用的工作用房恢复原状后,方可取回保证金。房间的建筑和各种设施若因乙方装修拆改,或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或下水道堵塞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赔偿。
5、乙方不得私自拆装电话,或转让、转租给他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电话机,并按电信局有关规定处以罚款。若乙方对电话有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6、乙方在使用期内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依法经营。注意防火安全、计划生育、治安管理,乙方若违反上述条例应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乙方拖欠甲方的租金、综合服务费达1个月,则作乙方自行终止协议处理。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天内自行迁出,并补交所欠甲方的一切费用。若乙方不按时迁出,则从协议终止日起计收逾期金,每逾期一天按本协议所定的日租金、综合服务费金额的两部计收。
8、乙方在本协议期满后续签新协议时,交费标准按新协议执行,且须在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到甲方办理续签(新协议)手续,逾理作不续签处理。乙方如无意续签,则应在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内,到甲方办理退房手续,并于本协议终止后5天内迁出。如未及时迁出,保证金归甲方,并由甲方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本协议所定的日租金额和综合服务费的两倍计收。
9、本协议期满或乙方需中途退房,应按规定办妥退房手续,乙方须到甲方综合管理部填写《退房验收情况登记表》,在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才能搬出甲方大院,否则甲方不予放行。
10、乙方办理进驻甲方工作用房的手续程序,按_______办理,乙方应如实填写《进驻企业人员登记表》,并向甲方提交有关资料
第六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协议书与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同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书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以上条款若与国家新颁的法令有抵触之处,即按国家法令的新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 篇7
一、合同签订和签定的区别
《现代汉语词典》中收录了“签订”一词,注释为“订立条约或合同并签字”,而没有收录“签定”。从词的结构来说,“签订”是并列结构,是一个词,而“签定”是动补结构,是一个短语,除了有“签订”的意思外,还指签订的条约或合同是确定不变的。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组异形词,二者等义,但推荐使用“签订”。
“签订”的“订”是经过商讨而立下的意思。而“签定”的“定”的许多义项中,相关的义项也有“商定”意即通过协商使之确定。从它们的含义可以看出,对于合同或者条约来说,似乎用“签订”或“签定”都是合适的,而且都是“签”即签署——签了字就生效,程序和效力都一样。
所以,两者的选用似乎就是习惯和规范用法的问题了。但从法律用语上说,应该写签订,而不应该写成签定。法律用语比较严谨,不应该乱用替代词,而让妄生歧义。因此,是签订合同,而非签定合同。
二、合同订立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保证问题
保证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担保一方当事人(被保证人)履行合同,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
保证的方式有三种:一是由保证人和债务人订立保证合同;二是保证人单方向债权人递交担保书;三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表明同意担保的意思并签字盖章。在各种经济合同,保证是经常使用的一种担保方式,尤其是借款合同一般都有保证条款。
(1)怎样选择保证人。设立保证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因此,作为合同的保证人必须具有担保的能力。
(2)订立保证,必须经过保证人的同意,债务人选定保证人时,还要征得债权人同意,并要有保证人明确表示保证的意思。
保证人单独向债权人出具保函时,要明确其保证的内容,并签字盖章。如果仅是提供被保证人的情况或者介绍某单位去签订合同这不是法律的意义的保证。这一点在实践中往往引起混淆,应注意区别,以免上当。
(3)保证范围的确定。保证人具体保证什么,是保证合同的全部还是保证合同的一部分,还要由三方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写明确。
实践中,有些合同的保证范围含糊其辞,只写“由保证人负责监督付款”,或者“如借款人到期不还,由我单位负责从借款入账户扣还”,这种写法实际上还没有明确保证人的责任,难免引起纠纷。
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
①保证的生效时间要与主合同生效的时间相一致,如果合同签订后要办理公证、签证或报经上级批准才生效的,那么保证的生效期限也应在办理有关手续后才开始计算,主合同生效日期改变的,应征得保证人同意。
②保证的有效期限应与主合同的有效期限相一致,如果约定以保证为合同成立条件的,那么须保证条件成熟时,主合同才生效。
2.抵押问题
抵押是指合同中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一定财产提供给债权人作为抵押物的一种担保。抵押与保证不同,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而抵押则是物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抵押物折价,或者将抵押物变卖,从中优先受偿。因此,抵押在担保合同履行上比保证更有可靠性。
抵押既可以作为一种合同形式存在,也可以作为合同中一项条款,但无论以何种形式,它都是原合同的从合同,而不是独立存在的合同。订立抵押条款时,一般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抵押人可以是合同中的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但必须是对抵押物享有财产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人。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公民个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提供抵押,一般可以自行决定。
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要将其财产提供抵押,一般要经投资各方或董事会同意。国有企业的财产抵押有一定限制,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
五条的规定,企业对一般固定资产可以自主决定抵押,而对于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者重要建筑物的抵押,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否则,抵押无效。这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区分财产的所有制性质及财产的类别,不能随便用国有的重要固定资产提供抵押。
(2)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必须是依法可以流转的财产。
(3)抵押成立后,抵押权人即对该抵押物享有担任物权,抵押人不能再将该财物另行抵押他人,否则,重复的抵押无效。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时,抵押人要想将抵押物转让他人,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不然,抵押权人对该抵押物享有偿索权;抵押物在抵押权人保管时,抵押权人也不能擅自将该抵押物再抵押给他人。
3.定金问题
定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在订立合同时,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作为合同的担保形式之一,既可以作为合同成立的法律证据,又能担保合同的履行,不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就要受“定金罚则”的制裁。因此,定金是经常使用的担保形式。在实践中,怎样订立定金条款呢?
(1)明确定金的适用范围。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但这并不是说所有的合同都要给付定金。财产保险合同、借款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供用电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等按其性质是不需要或者不宜给付定金的。
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等则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给付定金。
(2)定金数额的约定。定金也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合同条例规定了给付定金标准的属于法定定金,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对定金的最高限额规定为勘查费的30%,当事人给付定金只能在30%限额以下。法律、法规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定金的,则由当事人协商约定。
4.预付款问题
预付款是一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合同履行后,预付款可以折抵货款或酬金;如果合同不履行,预收货款的一方应如数退回预收的货款及利息。有几个问题应引起合同签订人的注意。
(1)正确认识预付款的利弊。在某种情况下,当事人为了购买市场紧缺的原材料、产品,预付一部分货款,的确奏效。然而,预付款的大量使用,给诈骗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一些诈骗分子正是利用预付款这一手段,通过签订合同,骗取预付款,根本不打算履行合同,一旦预付款到手就挥霍用尽,或逃之天天,以致不少企业单位上当受骗,落得个钱货两空,损失惨重。签订合同时,应吸取教训,不要随便约定预付款,即使有的合同的确需要预付款,也要谨慎从事,以防上当受骗。
(2)预付款的适用范围。一般情况下,预收预付货款是不允许的,只有经国家批准的项目才能采取预收预付款的办法。
(3)要注意区分预付款与定金。预付款的预先给付与定金的预先给付在表面上有相同之处,但两者又有原则的区别:①性质不同。定金是保证合同履行的担保措施,而预付款仅是一种预先给付,不具有担保性质;
②法律后果不同。凡订立定金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而预付款在合同不能履行时,预收的一方应如数退还预收的货款及利息,而不论是预付方违约,还是预收方违约,也不论是合同有效还是无效,预付款都应返还,而且不是双倍返还。
③适用范围不同。对于定金,除几种合同按其性质不需要给付的外,其他合同一般都可以约定给付定金,而对于预付款则有较多限制,一般不允许预收预付;
④预付的数额也有所不同。预付款可以是合同总金额,也可以是其中的一部分,而预付定金则限制在一定数额之内。此外,定金可以在合同生效前给付,以证明合同的成立,而预付款必须是在合同生效后才给付对方。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区分预付款和定金,属定金的就明确写上定金,属预付款的则写明是预付款,不要混用,以免双方发生纠纷。
5.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问题
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和诉讼解决等方式,协商或调解是最先采用的方式,当协商或调解解决不了时,是仲裁还是审判,还可以依合同的约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对合同纠纷是仲裁解决还是诉讼解决,当事人可在合同上约定:凡约定仲裁条款的,发生纠纷时只能申请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相反,没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因此,合同纠纷是提交仲裁还是向法院起诉,当事人的约定起到决定性作用,签订合同时要格外注意。
6.合同的签字盖章及有关手续
合同双方当事人就主要条款协商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但签订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不能使合同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还需要签字。
盖章、批准、公证、签证等手续。这些签约手续无论是对合同生效,还是对合同履行以及合同纠纷的处理,都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1)合同的签字盖章
合同条款议定后,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才生效。签字盖章是当事人完全同意合同条款的意思所表示的法律凭据,凡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修改意见,一旦签字盖章后,合同便发生法律效力。因此,签字盖章是签订书面合同的必要手续。在实践中,签字盖章一般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第一,在签字盖章前,应对合同文本进行最后的'审查把关。通过审查发现有不合理之处,及时与对方协商修改,待修改后再签字盖章。
审查合同文本时,应多征求有关业务主管的意见,必要时交单位法律顾问或请律师代为审查。业务人员在外协商达成的合同,不要忙于签字盖章,最好先拿回本单位交法定代表人审查,然后再决定是否签字盖章,这对于预防签约上当受骗是至关重要的。
第二,合同的签字人应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即经办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由其代表人签字。在代订合同的情况下,代理人应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委托的证明,否则应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第三,合同的盖章可以是单位的公章,也可以是合同专用章,但不能加盖单位的内部职能科室的印章,只有公章和合同专用章才能对外。在盖章问题上,特别要注意三点:
①所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单位名称应与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完全一致;
②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是单位对外进行活动的重要凭据,不得借用,如借用其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者公章签订合同,该合同属无效合同,出借单位和借用人要对该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负连带责任;
③为防止代理人滥用代理权,越权签订合同,一般应采取先订合同后盖章的办法,不要随便将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交代理人,否则,合同签订人用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的合同都要单位承担责任。
(2)合同的公证和签证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要办理公证或签证手续后合同才生效,那么,办理公证或签证手续便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双方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到公证机关办理合同的公证手续或到有关签证部门办理合同签证。如果合同有保证人的,办理公证或签证时,应通知保证人一同前往办理,经过公证或签证的合同应一式几份,其中公证或签证部门保存一份,各方当事人分别保管一份。
(3)报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合同
凡是法律、法规规定须由主管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报经批准才能签订,否则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看完上文的介绍后,相信此时大家已经清楚签订合同与签定合同之间有什么差别了吧。实践中,我们对于订立合同一般都称之为签订合同,这还请各位注意。
签订合同 篇8
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鉴于赠与合同的特点结合法律对赠与合同的规定,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已经争议解决方式。
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如果赠与人认为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了。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如果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担心赠与人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依法公证。
3、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受赠人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使得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4、没有财产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赠与人不得作为赠与财产赠与他人,否则可能造成对第三人合法权利的侵害。
5、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药承担责任。
签订合同 篇9
为规范合同管理,预防风险,在合同签订前实行评审制度。合同评审机构设在总经办,组成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同管理部负责人、销售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
一、合同评审程序
1、 合同承办人或销售部拟定合同草本及相关资料,合同管理部初审,再按流程送审;
2、 特殊/重大合同,合同承办人或合同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并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交分管领导或合同谈判人员继续完善合同内容,修改后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4、合同管理部将合同评审表归入该合同档案。
二、评审内容
1、合同管理部需评审重点
A、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2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3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B、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1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2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3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
限。
C、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服务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
D、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2、财务部门需评审重点:
(1)、明确付款方式
(2)、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发票
(3)、原则上以先提供发票后付款,如特殊情况,收款方需按收款金额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进行收款
(4)、财务在付款时,开出的支票需对应发票上的单位和合同单位一致
(5)、是否载明合同单位的开户行及账号
(6)、合同的计价原则是否明确,合同款项支付原则是否明确(含履约保证金、进度款支付、结算款支付、质保金等)
3、生产部需评审重点
(1)、确定合同报价所含工作事项、工作内容及计算规则
(2)、明确款项支付流程和时间节点
(3)、明确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规则,验收要求及处罚办法
(4)、材料合同的报价(三家以上)比对表、质量标准、运输方式、计量规则及要求
(5)、合同中质量安全标准能否满足或达到
(6)、公司资质能否满足承包范围要求
(7)、能否按期完成
(8)、违约责任是否对等
(9)、合同标的物是否明确(含工作范围、工作内容等)
4、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单位简介;各类广告、宣传资料;各类电话、手机号码等通讯工具号码;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三、特殊/重大合同的适用范围
签订的下列合同,视为重大合同:
订立价款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合同;投资、联营的合同;涉外合同;合同承办人认为需可行性审查的其他合同。
四、特殊/重大合同评审的附加程序
1、签订特殊/重大合同,应当及时进行可行性审查。合同的可行性审查由合同管理
部组织有关部门以会签的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的形式进行。
2、签订特殊/重大合同,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由合同承办人按其隶属关系,送交分管领导和合同管理部进行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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