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签订合同【优选】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签订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签订合同 篇1
P2P网贷从来就不是一个简单的行业,其涉及的各类人群和关系极为复杂,各方能平等合作的基础就是各种协议,如《借款协议》、《担保协议》、《债权转让协议》、《服务协议》等,这些协议很多人都不陌生,那么这些协议涉及的法律法规大家又知道多少呢?
下面律师就相关的法律法规做一个简要的梳理,大家来对号入座,看你平常签署的P2P平台协议是否合法?
一、合同法
《合同法》的重要性对于一份合同来说不言而喻,其中,这些法律条款是绝对不可忽视的: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这一条规定的是构成一份合同的基本条款。对于P2P行业来说,其中关于“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的条款是比较容易出现问题的。现在有一些平台在其《借款协议》中并没有使用当事人的真实姓名或名称,而是用当事人在该平台的注册用户名代替,这实际上会影响《借款协议》的法律效力。
同时,P2P平台作为居间方,《合同法》也明确规定了居间方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这条规定,平台作为居间方,应如实披露当事人与合同有关的真实信息。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而关于该条中“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这一条规定,无论是借款人、投资人、平台都需要引起重视,对利息的约定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投资人不要一味的去贪图高利息,这其中暗藏的风险不可小视,如平台以高利息引诱投资者投资,进行诈骗等。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需要通知债务人,才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但现实是,目前某些平台对于债权转让通知的约定明显有违法律的规定。如某平台在其《借款协议》中约定:“出借人有权在无需通知借款人的情况下将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该条款已明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此外,还有某些平台简单约定为债权转让信息借款人可在网站上查询,债权人无需另行向借款人通知债权转让情况。这些约定也未严格遵守法律之规定将通知直接送达借款人。
因此,在受让债权时,为了保护和实现自己的权利,债权受让人(新债权人)需要留意平台关于债权转让的通知条款。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对 格式条款的制定提出了要求:“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 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如格式条款内容具备无效的.法定情形,或者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 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根据这一条的要求,平台方在拟定合同时,需要尽到格式条款的提醒义务,以尊重投资人、借款人等的合法权益。
二、电子签名法
在P2P平台上,绝大部分合同是用在线签署的方式签订的,这种就需要使用到电子签名,就涉及到《电子签名法》。
《电子签名法》 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采用电子合同的方式订立合同,需要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才能保障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而在现实情况中,很多平台签署的电子合同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很多平台协议仅仅是在网站上点击“我同意”,实际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合同,因为它根本没有使用电子签名;二是有些平台签署电子合同时所使用的电子签名并不符合《电子签名法》中关于“可靠性”的规定。在这里律师郑重提示:签署电子合同一定要注意其“可靠性”,小心合同内容和电子签名的篡改。
以上,是P2P平台合同常见的一些法律法规,仅作为参考,实际上,合同的签署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其涉及的法律和合同类别以及合同涉及的行业领域息息相关,网贷平台和各方参与者都需对协议条款和协议签署方式提高警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签订合同 篇2
一、新员工入职:
1、 新入职员工提供个人资料。身份证、学历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免冠近照(多备几张);如果是从其它单位跳槽的,还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 填写新员工情况登记表并签字确认。要求越详细越好,包括家庭住址、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等内容,有什么项目都填上。
3、 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门等相关人员对该新人进行面试,并在入职表上签字确认。
4、 办理入职手续(该员工需提供的资料及缴纳的费用必须按章办事,除非由担保人签字担保),由人事部门人员为其输络考勤指纹;由相关部门发放服装、工具等相关物品。
5、 安排生活、工作等相关事宜;并由人事部门为该新员工建立档案。
6、 参加职前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前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安全培训等,了解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培训结束后要对新员工进行有效的考核并让新员工在每次培训表及考核单上签字、确认。
7、 由用人部门相关人员介绍部门职能、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等。
二、 新员工实习期及转正:
1、 实习期:
1) 由用人部门委派专人负责新员工的.实习工作,采用因材施教、以老带新等有效方式让新员工尽快熟悉并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工作程序及要求,并了解和掌握该新员工的思想状况,在工作及生活上积极给予其引导和照顾,严禁对新员工进行排挤或拉帮结派等;
2) 见习期满报告。新员工实习期满要由其本人撰写见习报告或实习总结,以此检验新员工见习期内工作情况及心得,并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对该新员工进行有效的考核并如实在此见习报告上填写考核意见,作为该员工转正的重要依据。(注:新员工的实习期的期限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其的实际表现及能力,结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加以确定)
2、 转正:
1) 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填写《转正申请表》, 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做出书面总结,并向主管领导提出转正申请;
2) 用人部门主管领导应与该员工面谈,双方对转正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在《转正申请表》填写评价考核意见,评价内容应包括该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态度、技能、配合性、可塑性等方面,并将考核结果填写清楚;总结得出是否转正、延长转正、
转岗试用、再试用及辞退等初步意见,主管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签字;
3) 将《转正申请表》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4) 人力资源部对该表审核,并填写意见;
5) 然后交公司行政副总经理审批;
6) 再交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该表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转正手续并进行保存备案。
签订合同 篇3
内容如下:
问题1:劳动合同能否通过邮寄方式签订或由他人代签?
解答:我国劳动法律对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具体方式。在理论上,劳动者可以授权他人代签或者要求单位邮寄给劳动者签署。但是,这两种方式都存在很大风险,一旦劳动者否认授权、授权不明或者否认劳动合同上签字为本人所签,就意味着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而带来双倍赔偿、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主张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因此,在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仔细审查,以确保是劳动者本人的签字。
问题2:招聘时,是否要对拟录用者进行体检?
解答:按照法律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享有医疗期,在此期间,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届满后,只有在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况下,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对于单位而言,非常重要。单位除了在日常工作中注意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外,更重要的是,在招聘时,应严格审查应聘者的身体状况。除了一般的用工体检之外,单位还可以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对员工身体状况进行有针对性地专项体检。
问题3:员工入职后,用人单位是否必须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解答: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其办理社保,并缴纳社保费用,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应推诿。
随着用工形式的多样化,也存在例外。例如,单位招聘的员工是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则无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国家也不要求为其缴纳社保费用。但,为防范风险,单位还是应与其签订雇用协议等民事合同。随着生活及健康水平日益提高,劳动者退休后仍能胜任很多岗位,特别是技术、管理岗位,因此,用人单位可以考虑返聘公司已退休人员,招聘其他已退休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以合理地减少用工成本。
问题4: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保管不善,会带来哪些风险?
解答:劳动合同是劳资双方关于劳动关系内容的最重要的证据,涉及工资待遇、岗位、合同期限等许多重要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完全有权主张单位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这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单位就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如单位不能提供的,就要承担工资、岗位、期限等难以明确的不利后果。此外,单位还有可能面临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法律风险。所以,单位必须妥善保管劳动合同,特别是可以接触到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员工的劳动合同,更应妥善管理。
问题5:用人单位只和劳动者签试用期合同,是否合法?
解答:有些单位为了降低成本,避免因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所带来的法律风险,长期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我们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也是不安全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可以有试用期。根据正式劳动合同期限长短,约定的试用期从1个月至6个月不等。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下的,不能约定试用期。
所以,如单位聘用员工期限在3个月以下的,依法是不能有试用期的,只能直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聘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仅约定试用期,而没有正式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那么该试用期就视为正式劳动合同的期限。
问题6:招聘中,录用条件是否应该明确?
解答:有些单位对招聘工作不够重视,录用条件往往很笼统、很抽象,甚至存在歧视问题。在试用期发现劳动者不如意,就以不符合录用条件来辞退员工。
按照劳动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由单位承担。所以,单位必须举证来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无权辞退员工。这时,如果录用条件设计不好或者说不够全面,就难免败诉。
所以,单位要对“录用条件”明确界定,同时要事先公示。例如,可以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求劳动者先行签订录用条件确认函;再例如,将录用条件直接约定在劳动合同、招聘广告、录用通知书、规章制度等中。
问题7:招用外国人,应履行的手续是什么?
解答:根据相关规定,招用外国人的前提是,招聘的岗位较为特殊,国内暂缺适当人选。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号)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的,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但也存在以下例外:
(1)持有《外国专家证》的外国人;
(2)持有《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从事海上石油作业、不需登陆、有特殊技能的外籍劳务人员;
(3)经文化部批准持《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文艺演出的外国人。
对于以上三种情形,无需申请就业许可。
签订合同 篇4
1、查验装修合同当事人的身份。装修合同中的发包方的装修房应属合法居住用房,亦即产权房或租赁房;合同承包方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并经建设主管部门审定具有装饰施工资质的企业法人。另外,装修合同中应当写明装修施工地点及面积。
2、写明居室装修施工内容及承包方式。居室装修的施工内容及要求是家居装修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若该方面的`条款过于笼统,就往往容易引发施工纠纷。因此,施工内容应当具体、明确,按照居室装修部位分别写清装修内容、使用的材料、具体施工要求及承包方式。
3、写明工价、付款方式和工期。无论采用何种承包方式,合同中的工价价款都应写清楚,不能含糊。合同中的总价款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其他费用及税金。税金由业主承担,这是装修业特殊要求。工程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清楚,以免发生纠纷。开工、竣工日期是合同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往往涉及到违约责任的认定,因而在合同中应当写明,并严格遵守。
4、详细写明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内容。材料供应的约定是涉及到家居装修质量和工程款项的重要问题。因此,无论是包工包料还是包工不包料都应在合同附件的材料清单上详细写明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单价。在供料单上其应明确写明材料送达的时间和地点。
5、质量竣工验收标准应依法定标准。 合同中的质量和竣工验收标准条款必须符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允许的范围。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家居装修要满足多层次不同需求,同一房型往往有着不同档次的装修,因而不可能也不应当将不同层次的装修适用同一标准。
6、应当明确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合同的违约责任与合同双方的义务和责任相对立。合同订立后,双方应该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约定向当地建筑装饰协会请求调解,或者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消协投诉。若协商调解不成,可以约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签订合同 篇5
签订(鉴证)劳动合同的`有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鉴证)劳动合同有关说明如下:
1、用工单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交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劳动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
2、劳动者必须是年满十八岁的成年自然人。(提交身份证)
3、劳动者必须未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合同),若以前在其他单位工作过,必须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证明书。
4、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并鉴证。
5、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工单位、劳动者、鉴证部门各一份。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签订合同 篇6
委托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地址:
主要负责人:
性别: 职务: 电话: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受托人可以本公司的名义与其单位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培训协议、保密协议、车改合同等相关劳动用工合同和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受托人在劳动用工活动中所签署的上述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特此委托
委托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受托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合同编号:NB10-12-22
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有限公司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合同总金额
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
2、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
二、交货期
月日之前到货。延期交货,每超过7个工作日,罚金为合同金额的0.5%,最高罚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
三、质保期
质保期为一年,乙方承诺追加质保期的以补充合同(或协议)为准。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甲方即支付合同金额30%作为预付款;发货后,乙方向甲方传真运单,甲方再支付合同金额的50%;安装、调试、试运行48小时后,竣工验收后正常运行后两周内甲方再支付合同金额的10%;剩余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运行满12个月时一次性无息付清。以现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进行支付。甲方付清90%货款后,乙方即给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付清合同80%合同金额后,货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五、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六、包装及费用承担:
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的包装、运费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收货标准、提出异议期限:
收货以外包装完整为准,收到后一周内,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货物到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同时到场确认。因货物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在使用一年内提出异议。
八、保密条款
1、本合同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况和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乙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2、双方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随而终止,双方应该遵守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知道双方同意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坏为止。
3、有证据证明乙方违反笨条款规定,将对方的商业机密信息泄密的,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合同总额的20%损失。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违约处理:
按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执行。如果供货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按出现质量问题设备价值100%赔偿甲方。
十一、双方履约保证:
1、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本
合同的有关约定,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均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2、甲方保证有足够额的资金支付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不会故意拖欠乙方设备(或工程)款。
3、乙方保证具备本合同项的合法证照及技术力量。合同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除法律规定以外),否则违约方必须向另一个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赔偿。
十二、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履行、变更或终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或章程。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或者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同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它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报修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答复,48小时内安排专业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提供维修服务,并尽快排除故障,确保系统能正常运行。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二份。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及经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签字即时生效。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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