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合同15篇[热门]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个人借款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个人借款合同1
甲方(出借款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住所地:
住所地:
保证人(责任人):
保证人(责任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住所地:
甲乙双方及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壹仟元整(:.00元),借款期间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不超过天。乙方承诺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偿还甲方全部借款及利息。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借款人民币壹仟元整(:.00元),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按每月利息率20计息,乙方应于每个月月底前付清本月利息,不得拖欠。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及利息,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需向甲方支付甲方因追还该借款所产生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就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若产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对协议的变更,需三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六、乙方紧急联系人(是乙方的)为,联系方式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2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期限
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大写)__________(个月、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3.实际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或甲方出借款项实际到达乙方账户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借款用途
1.本合同项下出借款项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2.乙方承诺如擅自改变借款用途,或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造成的任何后果及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贷款利率、计息、结息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利率为_____%,在约定的借款期间内,该利率保持不变,但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计息:贷款利息从出借款项实际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日计息,日利率=月利率/30。
3.结息:本合同项下贷款按___(季/月)结息,结息日为___________。
第四条各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日将足额的借款本金支付给乙方。
2、甲方享有其所出借款项所带来的利息收益。
3、无须通知乙方,甲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本协议下其对乙方债权的转让。在甲方的债权转让后,乙方需对债权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下其对甲方的还款义务,不得以未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4、如乙方还款不足约定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的,甲方同意各自按照其借出款项比例收取还款。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期足额向甲方偿还本金和利息。
2、乙方承诺所借款项不用于任何违法用途。
3、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
4、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其他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合同各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非经各方协商一致或依照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2、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使得其他各方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诉讼费、律师费等,应由违约方承担。如违约方为乙方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未偿还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
3、乙方的每期还款均应按照如下顺序清偿:
(1)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2)罚息;
(3)逾期管理费;
(4)拖欠的利息;
(5)拖欠的本金;
(6)正常的利息;
(7)正常的本金;
4、乙方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逾期还款,则应按照下述条款向甲方支付逾期罚息,自逾期开始之后,逾期本金的正常利息停止计算。
罚息总额=逾期本息总额×对应罚息利率×逾期天数;
逾期天数1—30天的,罚息利率为_______%,31天及以上的,罚息利率为_______%
5、如果乙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还款超过_______天,或乙方在逾期后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借款本息及借款管理费提前到期,乙方应立即清偿本协议下尚未偿付的全部本金、利息、罚息、借款管理费及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6、在乙方还清全部本金、利息、借款管理费、罚息、逾期管理费之前,罚息及逾期管理费的计算不停止。
7、本借款协议中的所有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借款均是相互独立的,一旦乙方逾期未归还借款本息,任何一个甲方有权单独向乙方追索或者提起诉讼。
第六条提前还款
1、乙方可在借款期间任何时候提前偿还剩余借款。
2、乙方提前偿还全部剩余借款的,应向甲方支付当期应还本息,剩余本金及提前还款补偿(补偿金额为剩余本金的_______%)。
3、乙方提前偿还部分借款,仍应向甲方支付全部借款利息。
第七条法律及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甲、乙双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诉讼解决。
2.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守约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全费用、翻译费、通讯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双方相互违约,有履约先后顺序的,负先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有争议解决费用;无履约先后顺序的,争议解决费用双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壹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3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出借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为月利息_______%,按月收取利息,随本金还清。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从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___作为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费由乙方承担。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有权处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4、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为确保本协议的履行做保证,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逾期_______日,视为违约,乙方在支付利息的同时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并且甲方有权收回全部本金及相应利息。
2、乙方如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归还本金,视为违约,乙方在归还本金及利息的同时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以及承担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3、乙方如不按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
七、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八、附则: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4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XX编码: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及账号:
贷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XX编码: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甲方因 的需要,向乙方申请 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贷款。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种类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下列第 种类的贷款:
1、短期贷款
2、中期贷款
3、长期贷款
第二条 贷款金额与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贷款用途 甲方应将在本合同项下借入的本金用于 ,但乙方不对甲方运用该借入的贷款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贷款利率与利息
1、本贷款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利率:
(1)短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签订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的贷款利率,为 。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2)中长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为 。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2、本贷款自乙方划出贷款之日起计息,按 (月季)结息,结息日为 (每____月的____日每季度末月____日)。
3、首次付息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付息日逢非乙方工作日,则应顺延至下一个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五条 还款方式
1、甲方按下列计划偿还本金:
2、甲方所偿还之贷款本息,应汇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并授权乙方直接扣款。
3、甲方如需提前还款,则应于拟提前还款日前三十个日历日将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取得乙方的同意。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利率向甲方收取利息。
第六条 贷款展期 如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 个乙方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贷款展期协议。如乙方不同意展期,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 贷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 ,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_______担保合同。
第八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贷款。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3、甲方应定期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反映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在贷款期间内,甲方经营决策的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决策,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其经营情况及贷款使用情况所做的调查了解及监督,乙方因甲方阻挠行为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均应由甲方承担。
6、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责任。
7、甲方转让、出租或以为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债务设定担保等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8、如发生对本合同的债务履行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9、如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10、在贷款期间,如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情况及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了解。
2、在甲方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满足了放款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期足额向甲方发放贷款。
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有关甲方的资料、文件、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查询的除外。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贷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按实际逾期天数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 。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项下尚未使用的任何款项,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已提贷款、应付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
(2)甲方没有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
第三款至
第九款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3)甲方向乙方提交的与本贷款有关的证明和文件及本合同
第八条的声明和保证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4)甲方全部停止偿还其债务,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偿还到期债务;
(5)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6)甲方住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对外发生重大投资等情况使乙方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
(7)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他事件。
4、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除行使本条
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对违约使用的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计罚息。
5、对甲方在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乙方除行使本条
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按本合同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收违约金;对逾期本金,有权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及罚息按逾期贷款罚息率计收违约金。
6、乙方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义务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继承人、代理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公证 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本合同应在国家规定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在 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的累加性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是累加的,并不影响和排除乙方根据法律和其他合同对甲方所享有的任何权利。除非乙方书面表示,乙方对其任何权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迟行使,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或部分放弃,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乙方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其他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贷款申请表和其他材料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是或将来成为无效,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约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盖 章 盖 章
____日期:____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i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就借款事项达成一致,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6
出借人(公司):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连云港市苏盛理财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经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定本合同,由三方当事人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借人自愿向借款人提供以下内容的借款: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大写):x元(小写)元。
(三)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借款利率:月利率,利息从出借之日起计算。
(五)还款方式:到期足额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保证人自愿以本人有权处分的财产为出借人提供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包刮该笔借款的本金、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保证期限为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三)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在合同到期之日次日直接履行债务。保证人向出借人付款后,出借人在法律上享有的一切权利,自行转归保证人所有。
第三条出借人承诺
(一)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保密。
(二)对到期合同,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此款的,出借人经公司协商,同意作短期垫付者,借款人每天按双倍付息。
第四条借款人承诺
(一)到期按时足额偿还借款,如提前还款超过七天的,公司按天退息。
(二)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三)住所或经营场所及宅电、手机号码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保证人(公司)。
第五条借款人应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或者抵押,担保的金额应大于借款本息的金额,如借款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保证人有权自行对该抵押、质押财产进行抵偿、拍卖和处分,借款人自愿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
1、不按期归还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借款总额的千分之四计收违约金。即:违约金=借款总额×4‰×逾期天数;
2、不按期归还借款利息,按约定计收双倍利息。
(二)出借人违约:
1、合同期内要求退款者,属单方违约,除按约定退息外,另承担借款总额4%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仲裁。由此发生的任何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分。
第十条签约各方已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出借人:借款人:
借款保证人:保证人:
签约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签约地点:
个人借款合同7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款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据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作乙方经营活动的周转资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
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借款利率:。
第四条借款期限:。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的偿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支付,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如果乙方逾期支付借款利息以及本金,则继续计息的同时,乙方应当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逾期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二)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抵押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抵押权人必须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第七条本合同的全部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抵押条款
第八条坐落在的登记在抵押人的名下,现抵押人同意以的借款做抵押担保。甲方不承担企业的一切债务债。
第九条抵押人保证上述房屋目前没有对外出租。上述房屋的第一顺序抵押权人为本借款合同的借款人。该抵押首先全额保障第一顺序抵押权人的债权。
第十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其它所有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三条抵押权人可以单方凭经过公证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二次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它项权利证书》。如登记部门一定要抵押人到场,则抵押人应当配合。抵押物的房屋产权证书、《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等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四条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十六条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无条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乙方、丙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甲方向乙方、丙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甲方按照下列通讯地址和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视为甲方已经向乙方、丙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权人执两份;借款人、抵押人各执壹份;公证机关壹份。
甲方(抵押权人)(签章):电话
乙方(借款人)(签章):电话
丙方(抵押人)(签章):电话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8
甲方
乙方
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因甲方生意所需现向乙方借款伍万元整。
2、双方约定20__年10月30日前还款50%,剩余50%于20__年12月31日前归还。
3、如甲方未按合同条款履行,则以-------计算利息。
4、如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_____人民法院管辖。
5、本协议附合同为甲方出具借条,甲方完全履行义务乙方归还借条后本协议解除。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甲方出具借条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9
借款人:
贷款人: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种类和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第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商品住房贷款
b、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c、个人自建房贷款
d、经济适用房贷款
e、集资建房贷款(房改房)
f、其他: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利率
4.1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下)浮%,据此确定年利率为%,并按照以下公式换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贷款发放前,基准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适用新的基准利率并按照第4.1条的约定重新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公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则以该公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第五条放款
5.1贷款人发放或继续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以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已办妥登记备案或预登记手续,且房地产开发商已提供有效的连带保证担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
5.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分次划入下列账户,贷款的发放和支付通过本账户进行。贷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户名:账号:开户行:
5.3贷款资金应由贷款人通过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人有权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并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5.4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提高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a、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b、借款期间,借款人未按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c、借款人擅自将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或重复抵押等;
d、拒绝或妨碍我行对贷款使用情况和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e、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
f、与他人签订有损我行权益的合同或协议;
g、保证人违反保证条款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或质押权利价值明显减少影响我行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质)押;
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遗产或财产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原借款合同;
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支付。
第六条还款
6.1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a、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计息)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b、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计息)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c、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日计息)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贷款本金-已还本金)×日利率×本期实际天数
d、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e、按月付息,按(月/三个月/六个月/一次性)还本;
6.2每期还款日: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下列个人结算账户作为专门的还款账户:
6.4在每期还款日前,借款人应向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每期还款日从还款账户中划收;借款人有未偿付的贷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的,应及时存入还款账户,并授权贷款人随时划收。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按费用、利息、本金的顺序划收。
6.5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结清,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划转,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柜面还款。借款人未及时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贷款人柜面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提前还款
7.1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30天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方可提前还款。
7.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以下条件:
a、按如下标准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
b、贷款发放后第一年内不允许提前还款,一年后每年提前还款不超过2次,每次还款金额不低于初贷金额(合同金额)的20%。
c、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7.3提前还款部分按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还款而造成贷款期限发生变化的,未偿还部分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贷款利率:
a、按原贷款利率计息;
b、自缩短期限之日起,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实际期限所对应的基准利率和第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但缩短期限前已经计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调整。
第八条贷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3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如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第九条罚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9.3贷款利率按第4.2条的约定进行调整的,利率调整后罚息利率亦相应变动,其变动周期与利率变动周期一致。
第十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10.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c、以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或预登记手续,或未在约定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
d、借款人所购房产或抵押物、质物发生质量、权属等纠纷,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g、借款人对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h、发生第10.2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i、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贷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违约,除第11.2条的约定外,贷款人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XX市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但是贷款人应当通知借款人。对于因借款人联系方式变更造成贷款人无法电话或信函通知的,贷款人可以公证送达等各种法律认可方式履行告知义务。
11.2贷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时,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该笔定期存款开户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因扣收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二条费用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贷款垫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条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抵押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时,抵押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四条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14.3贷款人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贷款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抵押人应予配合。
14.5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贷款人并将抵押的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条的约定处理。
14.6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损毁、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及时向贷款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
14.7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4.8抵押人所获得的抵押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抵押人可将上述价值自由处分。
14.9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向贷款人予以足额补偿。
分页阅读第1页:借贷条款第2页:第十五条担保范围第3页: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六条抵押登记
16.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前由贷款人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和贷款人应办理变更登记。
16.2抵押物为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的',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或贷款人另行要求的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或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人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应在30天或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在取得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应由贷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抵押物的处分
17.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抵押物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第14.6条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c、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经本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本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发生其他任何有损抵押权人权利的行为。抵押人违反此约定的,抵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7.3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物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抵押人。
17.4贷款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六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贷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临时住房,抵押人应当向贷款人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17.5贷款人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质押条款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时,出质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八条质物
18.1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本合同附件《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18.3贷款人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18.4质物价值发生了不利于贷款债权的变动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补足质物价值,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补足。
18.5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的,贷款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贷款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贷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贷款人将质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
18.6出质人所获得的质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质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质物,以恢复质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出质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出质人可将上述款项自由处分。
第十九条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质物保管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条交付和登记
20.1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验收无误后应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20.2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需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经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人应积极协助出质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
第二十一条质物的处分
21.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拍卖、变卖、兑现、提现,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18.4条所述情形,出质人或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补足质物价值的;
c、贷款人与出质人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现偿还到期债务;
d、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质物的其他情形。
21.2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先于主债务履行期的,贷款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贷款人依前款约定兑现价款后,应与出质人协商,将兑现的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21.3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借款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30天内仍未清偿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提前兑现或提现,以所得价款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因提前兑现或提现产生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如果质物在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30天内到期的,贷款人应在质物到期日按第21.2条约定的方式处分质物。22.4未经本质押权人同意,质押人不得将本质押合同项下的质押物再行质押或发生其他任何有损质押权人权利的行为。质押人违反此约定的,质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1.5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保证条款本合同项下贷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时,保证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二十二条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十三条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四条保证期间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
24.1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但是自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且贷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自动解除,但对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债务,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24.2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二十五条扣收
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担保责任的,保证人授权贷款人从保证人开立在XX市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扣收保证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条的约定执行。贷款人扣收时应当通知保证人。
分页阅读第1页:借贷条款第2页:第十五条担保范围第3页:其他条款
其他条款
第二十六条转让
26.1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贷款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贷款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以配合。
26.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二十七条借款人和担保人承诺
27.1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人就所购房屋质量、权属或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减少或免除借款人的还款责任,也不限制、减少或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27.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a、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 b、贷款人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 c、贷款利率依据第四条约定进行调整而导致利息增加的; d、贷款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条保险
28.1如果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质人应办理抵押物/质押物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金额。保险费用由投保人负担。
28.2保险单中应当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保险单中应当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贷款人指定账户。保险赔偿金应按照本合同第14.8条的约定处理。
28.3在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全额清偿前,抵押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或撤销,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质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公证
如果贷款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贷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
30.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30.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冻结、征用、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发生权属争议;
30.5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合资或合作;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30.6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保密
贷款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31.2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的,贷款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31.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条款、质押条款或保证条款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33.1提交仲裁委员会在进行仲裁。
33.2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3.3
第三十四条其他
34.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34.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质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关条款和内容自签订之日起成立,于登记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当事人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补充条款
贷款人(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共同借款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10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壹拾万______元_),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每______年支付总额的_____%(即:________元/______年)
三、借款期限:______年(如要续借,再由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借款协议)
四、还款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五、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11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
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乙方借款用于 资金周转专款专用, 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作违法违纪活动。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月利率 ,从甲方实际向乙方交付借款日之起计息。
第四条 借款期限: 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如实际借款数额、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约定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放款日期为准。(乙方要求上述借款打入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借款打入以上账户视为乙方收到借款 。)
第五条 借款的归还:乙方应按月付息,即利息于每月____日汇入甲方以下指定账户,借款本金于到期日归还并汇入甲方以下指定账户。还款指定账号:姓名: 开户行: 账号: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期限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且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二、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偿还甲方借款本息的情形。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出借的资金来源系合法所得。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约定期限内一次或分次向乙方交付借款,将约定的资金付至乙方的指定账户。
3、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借款本息结清并且无任何违约行为的,甲方有义务在借款结清后五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丙方办理结清手续。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乙方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或用于非法用途。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乙方在申请借款时,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如实向甲方告之乙方为他人提供担保借款的情况;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为他人提供担保借款。
4、乙方应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乙方如发生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法人变更、主要管理人员更换、资产情况、负债情况等情况时,必须在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并提供相关全部材料,否则,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第八条 违约责任。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与实际不相符的',以及虚假资料证明的。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3、乙方拒绝甲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正常监督的;
4、乙方未按借款合同条款约定,不及时或不足额支付本息,发生一次以上(含一次)的;
5、乙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事件的。
第九条 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或合同到期不完全清偿借款全部本息,乙方应承担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房产买卖费、执行费、交通费及其他所有的费用,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乙双方因本借款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即____省长____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个人借款合同12
出借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为公司经济业务的开展,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
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出借方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转入借款方提供的公司账户里。
2、还款时间与金额:借款方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0%违约金。
第五条还款:
资金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出借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3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每年支付总额的8%_(即:8000元/年)
三、借款期限:___一年(如要续借,再由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借款协议)
四、还款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
五、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14
甲方(出借方):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方):公司
丙方(担保方):公司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该借款乙方已经收到,其中现金____万元,转账______万元。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____户名:_____帐号: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借款用途:经营需要。
乙方应将借款用于合同约定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20xx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借款总金额%的违约金,同时承担乙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等)。
第五条、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乙方本金和利息全部偿付完毕后两年。
第六条、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加盖公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15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购买房屋,资金不足,特向乙方请求借款。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归还完毕。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间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红__________元作为还款。在此期间,若甲方的'股份分红总额不足捌万元的,甲方需将不足部分补齐还给乙方。
三、甲方等人对第一项的借款__________元整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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