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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时间:2023-07-05 09:38:23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热门)劳动合同范本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热门)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范本1

  用人单位名称:(下称“甲方”)

  劳动者姓名:(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签订年合同(个月)。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保安队员,并委派乙方到甲方服务单位(即用工单位所在地,下称“用工单位”)从事保安服务工作,期限为_________年。

  (二)乙方的具体任务和职责是通过开展保安守护、保安巡逻勤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和积极配合用工单位处置“四防”,严格遵守幼儿园接送制度,严格做好来访登记,禁止陌生人进园,提高用工单位的内部安全防范。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四)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及用工单位制定的岗位职责,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和用工单位允许,乙方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

  (五)甲方应当将与用工单位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内容告知乙方;乙方应在合同书上签写“我已阅读”及本人姓名。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用工单位确定。因保安服务工作的`特殊性,经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甲方按每年12个月发放工资,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月(其中寒暑假为三个月,每个月工资为_________元/月)。

  (二)甲方于每月___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五、乙方享受福利待遇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能、安全、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2、因乙方不遵守相关规定的,应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包含但不限于: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等;2、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隐瞒不符合保安人员招录条件中所列病史的;4、其它情形)等手段,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用工单位依法退回乙方的;

  8、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乙方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范本2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外XX经营企业,现聘用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风险提示:

  企业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进入了用工阶段,在用工前,企业一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一是,企业将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双倍工资。如:企业超过________年未签劳动合同,企业就得多支付员工11个月的工资。

  二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将致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条件成立,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企业就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无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条 乙方工作部门职位(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试用期:乙方被录用后,须经过____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以上的平均实得工资,作为辞退补偿金。试用期满时,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职工。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第三条 工作安排: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安排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四条 教育培训: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生产、工作条件: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 工作时间:乙方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天,每日工作不超过____小时(不含进餐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甲方应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倒休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费。

  第七条 劳动报酬: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规定的工资形式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所得,以现金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各种补贴及福利费用。

  第八条 劳动保险待遇:甲方按照国家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为乙方支付医疗费用、病假工资、伤残抚恤费、退休养老金及其他劳保福利费用。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乙方享受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共7天国家法定有薪假日。乙方家属在外地的,乙方实行计划生育的,分别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假待遇和计划生育假待遇。乙方符合公司休假条件的,享受年休假待遇。

  第九条 劳动保护: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甲方按国家规定在女职工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对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

  第十条 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职工守则》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奖惩: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劳动表现、贡献大小,按照本公司奖惩条例给予乙方物质和精神奖励。乙方如违反《职工守则》和甲方的其他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分。乙方如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将予开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限期为________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范本3

  甲方:

  地址:

  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现住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身份证号码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 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数量,并达到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二、甲方应按国家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三、法定节日期间,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休假;

  四、乙方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注:试用期期间不参与岗位绩效考核且不纳入年终奖核算),转正后工资标准为 元/月;

  二、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后,甲方每月10日以货币形式按甲方《薪资管理制度》支付给乙方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月工资为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件;

  (三)其他工资形式: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10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五条 保险福利

  一、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三、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应享受的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 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防护用品;

  三、甲方须按国家规定对职业危害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四、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乙方在工作(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甲方应当制定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内部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二、乙方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三、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即终止执行;

  三、本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应即终止执行。约定的条件应在本合同约定事项中写明。

  第九条 劳动合同变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

  一、 甲方转产、调整工作(生产)任务的;

  二、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六、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单方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转正测评分值低于65分);

  (二)在职期间连续旷工五天及以上,或一个年度内累计旷工十次及以上;

  (三)乙方在职期间,不胜任工作,且不服从公司岗位或者工作内容调整;

  (四)乙方在职期间,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六)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七)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八)乙方求职时所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职业技能等证件或资料与事实不符的;

  (九)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其它甲方所规定各项规章制度中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按甲方《离职管理制度》中规定的离职流程办理工作交接及相关手续,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天告知甲方,并办理解除手续;

  (二)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四)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按照公司《保密协议》,遵守竞业限制的有关规定,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2. 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职期间完成的工作成果,相应的知识产权的申请权利归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 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照国家规定给子乙方经济补偿的;

  (五)违反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造成。

  二、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培训或进修,乙方未达到约定服务期限的,应承担剩余服务年限的培训或进修费用。

  第十三条 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关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范本4

  本协议由_________机械制造公司在_________州_________市的工厂(以下称公司),同代表本协议第一章承认并提及的谈判单位工人的_________工人国际联合会及其所属的第_________号地方工会(以下称工会),达成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本协议中出现的“他”或“她”或有关的人称代词,只是出于文字表达的需要,这样使用,并不意味着有性别上的区别。

  第一章承认

  第一条公司承认工会是公司全体全日制和正规非全日制生产和维修工人在集体谈判中的唯一代表。这些工人包括:检查员、班组长、储运员和车间事务员,但不包括:实验工程部雇员、制图员、办公室职员、推销员、专职人员、保卫人员和工段长。

  第二章一般条款

  第一条付薪日

  头班工人的付薪日为每周的星期五,第一和第三班工人的付薪日为每周的星期四,如果这两天刚好是法定公休日,公司则应提前一天支付工资。在特殊情况下,经双方同意,可以更改付薪日。本协议所覆盖的工人在前一个工作周所提供的服务应该得到报酬。所有的工资支票都应在正常付薪日期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发放。如果公司缩减工作日,工人则可在星期四12:00(中午)之后领取工资支票,日期应按正常付薪日期落款。

  第二条体检

  公司指定的医生在对已经雇佣的工人进行体格、精神/心理检查或医学化验后,如果该雇员及其医生提出书面请求,应将此检查或眼睛检查的报告提交给该雇员的私人医生。

  第三条公司薪给雇员

  管理人员不得从事本协议限定的工作,但下列情况例外:

  A.教育和/或培训工人和受训的管理人员;

  B.从事遇到困难时期的必要工作;

  C.从事新产品开始生产时的必要工作,当然,被正式安排本款所指的这类工作的工人,应在安排的工作中发挥助手作用;

  D.从事必要的试验工作;

  E.受训的管理人员不得取代谈判单位工人,但谈判单位的工人可以用来指导受训的管理人员。

  第四条维修工作的转包

  A.只要有设备和合格的人员,公司就不得把分配给谈判单位的工人所从事的维修工种的维修工作转包出去,但下列临时情况除外:

  (a)有必要替换旷工的工人时;

  (b)有必要替换已获准请假的工人时;

  (c)有必要替换休假的工人时;

  (d)有必要替换因受伤或确实生病而缺勤的工人时。

  B.双方理解并同意本条规定的公司义务不适用于下列情况,即在有资格从事该工作的维修工人处于裁员而缺乏维修工人从事所需要的工作时,并同意本协议包括的维修工人的补充人员每周安排5个工作日。

  C.公司不得将工人在正常工作周内正常从事的一部分维修工作转包在星期六或星期天进行,除非这些工人被安排或提供的是每周6天的工作。

  第五条非全日制工和临时工

  不得雇佣非全日制工人和临时工来达到强行裁减正规全日制工人的目的。临时工只能短时雇佣,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只有度暑假的学生可达3个月。如果临时工的雇佣期超过3个月(包括学生),就应视为享有年资的正式工人。

  第三章纪律处分

  第一条理由

  除非有充分正当的理由,公司不得对享有年资的工人行使指责、停职或解雇的处分权。

  第二条通知

  在因处理_________一事件而要求享有年资的工人离厂之前,公司经营者应将该工人的代表,如果他在厂里,或他不在厂里时的任何其他工会代表,召集到指定的办公室或地点,目的在于通知他们该工人将被要求离厂,并听取该工人对自己处境的陈述。当然,这种会议不构成听证会,这时候工人代表的到场只是为了接受该工人将被要求离厂的通知,并听取该工人的陈述。涉及欠债不还、迟到和旷工的案例,必须在听证会后方可要求工人离厂;但双方同意,在安排处分听证会之前,应通知部门工会代表或其代表出席听证会。

  第三条处分听证会

  在工人被送出厂后的48小时内,雇员关系部经理或其代表应在指定的办公室举行处分听证会。该工人有权出席听证会,其工人代表或工人代表的代表有权在听证会上代表该工人,而且双方应允许传证人到场,以便证实案件的全部事实和情节。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如被要求,可以出席处分听证会。

  第四条听证记录

  公司应在听证会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提供上述第三条所规定的听证会的书面记录文本,包括公司的处分说明,如果有的话。对处分结果提出陈述,如有的话,其时限应从工会收到该记录时算起。

  第五条对处分提出不满意见

  如果工人对本章所称的公司处分提出不满意见,那么,应按意见陈述程序的第一步骤进行;如果是对解雇提出不满意见,可按第三步骤进行。如果最后证明对工人的处分理由不够充分和正当,那么,应该恢复该工人在遭受处罚前的身份,而由此造成的工资损失,如果有的话,也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书面批评

  在书面批评入档后1年内,如果没有任何违反处分的行为,则应将书面批评从工人的就业档案中撤出去。

  第七条试用工

  双方理解并同意,本章不适用于试用工。

  第四章请假

  第一条因私

  A.在特殊情况下,经过事先安排,公司允许工人短期离开工作岗位处理私事的现行作法仍将继续实行。在此种特殊情况下,工人的年资应予以保留并累计计算,并让其恢复请假前的工作岗位,如果有关年资的条款规定这么做,而且工人在休假期满时又回到了工作岗位的话。

  B.超过3个规定工作日的假期并经雇员关系部经理同意的适当的假期,都应向工会提供请假条副本。

  第二条因工会事务

  根据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或主任的书面通知,应准许下列工人脱产请假:当选为农具工会和工时委员会代表的工人;当选为地方工会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工人;参与公司合同谈判的工会代表,以及从事申诉程序仲裁准备工作的地方工会代表。双方同意依据本条被准许脱产请假的工人每次不得超过5人。

  第三条因兵役

  A.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违背义务兵役法及其修正案规定的公司对应征入伍提供此法律及修正案所规定的服务的工人应尽的义务。

  B.参加和平队的工人应享受同加入美国武装部队的工人同样的优惠条件并应在同等条件下再次受雇。本条款仅包括一次应征入伍。

  第四条因为陪审团提供服务

  A.如果工人被要求为陪审团提供服务(包括为大陪审团服务),或在提供此服务前依法被要求出庭接受陪审团委员会的审查质询,或被传唤作证和揭发证词,或在记录法庭诉讼过程中提供证言,那么,他为提供此服务损失的必要时间的正常报酬(如属计时工,按正常工时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如属计件工,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计算,以每周40小时为基础,但不包括换班或超时奖金和所有其它奖金及奖励性报酬)与提供引服务所获得的赔偿的差额应得到赔偿,但在工人根据正常工作安排不为工厂工作的任何一天(节假日除外),提供此服务时不得支付此赔偿。

  B.要获得享受赔偿资格的工人必须:

  (a)立即将收到的召唤提供此服务的回执通知其工长;

  (b)向工长提供适当的从事这种服务的证据。

  C.如果头班或二班的工人上午结束这种服务,则须报到继续完成当天其余时间的工作。如果该工人没有报到继续工作,则赔偿只限于截止结束服务之前损失的实际时间。如果该工人中午12点后结束服务,则当天无须再回岗位工作。

  D.上第三班的工人可以选择不上提供服务前或紧接服务后的那个班次。该工人在不上班前须向直接主管通告自己的选择。

  E.公司依据本条款支付报酬的时间不得计算为每日的超过工时。

  第五条因丧事

  A.工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夫、妹夫、姐妹、妯娌、孙子女、祖父母、继子女、继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女婿、儿媳以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如参加葬礼按要求可在死亡发生后的3个自然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和节假日)内享受3个正常工作日的丧假(如工人当时不在,事后亦可享受同样天数的丧假)。工人在通知公司后可选择亲属死亡当天而不是死亡之后的第二天计为休假的第一天。

  B.在为此事提出书面申请后,工人在正常工作日享受的休假(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和节假日)应得到报酬。计时工的报酬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率计算,计件工则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工作率计算,但这两种情况都不包括换班、加班奖金和其它形式的奖金或奖励性报酬。如此计算的工时不得计作超时工时。

  第六条因批准的假期

  工人将批准的假期用于与请假申请中所述内容不同的目的,应受到纪律处分。工人休假期满后如不报到工作,则应视为自动辞职,除非他有令人信服的理由。

  第七条年资的保留和累计

  如果工人在批准的假期期满后回到原岗位,则其休假期间的年资应予保留并累计计算。

  第八条奖励工时的获得

  A.享有年资的工人如每个工作周都全部完成正常安排的工时,不包括日超时工时,星期六、星期天或不上班的日期,可以获得奖励工时。

  (a)即使工人在一个工作周内利用部分,而不是全部正常安排工时从事下列活动而缺勤,也有资格获得奖励工时。这些活动包括为陪审团提供服务、奔丧、工会事务、节假日、休奖励工时假和经公司安排的不得超过一星期的年假,以及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工人享受因工伤而获得的赔偿津贴的时间。

  (b)每个工作周出全勤的工人可获得1小时奖励工时。

  B.公司应对奖励工时安排倒休,并应尽力满足工人提出的休假要求。工人应至少提前1周通知自己的直接主管,但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不用提前1周通知。奖励工时可以累计到4个或8个小时休一次。

  C.如果依据本条休假的工人人数严重地影响了生产和维修的要求,则可对休假的人数进行限制。如果工会对影响生产和维修要求的程序提出疑问,则可立即同雇员关系部经理一起审查此决议。

  D.计时工的奖励工时津贴按其正常小时工资率计算,计件工则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均不包括任何奖金。累计并转入下一年度的奖励工时的津贴,如紧接财政年度第一次支付期开台之后的工时,将按工时获得年度年底的工资率确定。奖励工时休假或津贴支付将先考虑最早转入的奖励工时。

  E.如果工人已享有年资,奖励工时在下列情况下将予支付津贴而不予安排休假:

  (a)解雇

  (b)辞职

  (c)退休

  (d)裁员

  (e)死亡

  (f)请假6个月以上

  第五章安全卫生

  第一条安全规章和规定

  公司和本协议包括的工人、工会及其代表应遵守全部合理的关于卫生、安全设施和卫生条件的工厂规章。

  第二条保护服和保护设备

  公司应为其认为必要的岗位提供专门的保护服(如手套)和安全设备。如安全靴在从事安排的工作期间损坏,公司将在每个合同年内,按购买单核实的价格向工人提供_________美元的补偿。公司将向有年资的工人提供新的安全眼镜,安排指定的检测员进行检测,并每年向工人支付_________美元的修理或更换眼镜费。

  第三条破损工具

  公司将用斯纳普恩、克拉夫斯曼以及其它大家共同认可的公司制造的同类产品来替换公司要求的工人个人使用的陈旧或已被损坏的工具。公司将向维修工人提供一个安全的维修工具的场所,但条件是,如果工具遗失,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安全委员会

  A.公司同意工会可以指定5名工人,其中须从第二班和第三班各指定一人,担任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

  B.公司安全委员会将根据公司指定的主席的安排召集会议,讨论工厂的安全和卫生事宜并提出建议。公司将向参加会议的委员提供报酬,如属计时工,按正常小时工资率支付,如属计件工,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支付。

  C.安全委员会会议记录,包括所有建议记录,由委员会的管理人员保留。应向每一位委员提供一份记录,并向雇员关系部经理提交记录以便归档供工人参考。

  第六章工会代表性

  第一条一般代表性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代表工会的应是下文所称的部门工会代表、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工厂工会委员会以及工会研究工时问题的代表。双方理解并同意本章确认的每位工人代表应为试用期期满的工人。

  第二条工会部门工人代表

  A.权限

  在采取申诉程序的第一个步骤时,应由工会部门工人代表代表工会,其权限限于根据被其确认为部门工会代表服务地域内的申诉程序处理有关的不满意见。

  B.人数

  每50个工人或每拥有50名工人的部门应设一个部门工人代表,这类代表至少应有6人。

  C.义务和责任

  (a)部门工人代表在作为工会代表按照第七章申诉程序第一步骤处理不满意见时,应被允许脱产履行其责任。但部门工人代表只有在应申诉工人或雇员关系部经理的要求,并在此要求经其工长批准后才可离开岗位。

  (b)离开岗位的工人代表在离开前或回来后应通知其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代理人。如工人代表出于A款所称的原因需要进入他本人部门以外的权限范围时,须通过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代理人获得离开本部门的书面许可,并在处理有关的申诉前通告准备进入的部门的工长。

  (c)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工人代表每周至多可以离开岗位3个小时,由公司支付报酬。此时间的补偿,如属计时工,应以其正常工时小时工资率为基础;如属计件工,则以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为基础,两种情况均不包括换班或加班奖金以及任何其他形式的奖金或奖励性报酬。

  第三条工厂工会委员会单个成员

  在按申诉程序第二步骤处理不满意见和出席会议时,工会应由工厂工会委员会的代表来代表。

  A.权限

  工厂工人委员会单个成员的权限限于在他被认可作为工会委员会的成员提供服务的区域内按申诉程序的第二步骤处理不满意见。

  B.人数

  工厂工会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1人为主席,3人从工厂不同的地域范围内选举产生,其中有1位成员必须一直是上第二班或第三班的工人。

  C.义务和责任

  (a)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在作为工厂工会委员会单个成员处理申诉程序的第二步骤的不满意见时,或按第四条所规定的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行使其责任时,应准许其脱产履行其职责。

  (b)准备离开岗位的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在离开前或回来后,应通知其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代理人。如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出于A款所称的原因需要进入他本人部门以外的权限范围时,须通过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代理人,获得离开本部门的书面许可并在处理有关的申诉前通告准备进入的部门的工长。

  (c)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如果需要,每周应允许他有12个小时的时间履行其委员会主席的责任。其他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如需要,每周应允许其有4个小时的时间履行其作为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或本章许可的委员会会议成员的责任。允许时间的补偿,如属计时工,应以其正常工时小时工资率为基础;如属计件工,则以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为基础,两种情况均不包括换班或加班奖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奖金或奖励性报酬。

  第四条工厂工会委员会

  A.权限

  工厂工会委员会应作为一个整体在第三步申诉程序和仲裁程序中代表工会,并应在本章第五条指定的特殊或日常会议中代表工会。

  B.义务与责任

  为了实现工厂工会委员会的目标,工厂工会委员会可根据本条规定使用第三条所规定的允许使用的特权。

  第五条联席会议

  公司和工会都认识到通过充分讨论来消除误解的价值和重要性,以及为了在本协议管辖内保持和谐的关系。双方同意,将根据任何一方提出的请求,公司和工厂工会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并为此达成如下共识:

  A.任何一方至少应在希望举行会议的前5天将包括希望讨论的主要问题在内的暂定议程递交对方。在会前或会上经双方同意可把附加议题列入会议议程。

  B.这些会议并不是要企图回避和/或代替申诉程序。

  第六条代表的替代

  本章所指的每位代表都应有如下述条款中规定的经资格认定的替代人,这位替代人在代表缺席的情况下可在同一地区以同样的权限工作。

  第七条资格认定

  A.工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20天内,把本章所指的代表及其替代人名单书面通知雇员关系部经理。名单中应标明经认可的代表及其替代人姓名、所在部门及其地点。公司不得承认任何未经认定资格的代表或者虽已被认定资格但还尚未完成试用期的代表。

  B.雇员关系部经理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20天内,书面通知工会在第一步申诉程序中处理申诉的监察人及其替代人的全部名单,详细写明每位监察人有权处理申诉的部门和地区,还应写明监察人的替代人既可在监察人缺席的情况下代替监察人行使权力,也可取代监察人。雇员关系部经理应在监察人名单发生变化时立即将有关变化情况通报工厂委员会主席。

  第八条工会工时研究代表

  A.工会应派一位工会工时研究代表接收公司进行的为时不超过4周的培训。该雇员培训结束后应回到他原先在工厂的日常工作岗位上去。

  B.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只有在同公司工时研究人员进行联合研究时才能履行其义务。当因永久性奖励工资标准而引起不满意见时,包括因在第一步和第二步申诉程序中双方对所估计的奖励工资标准的变化或新的附加内容未能达到满意的解决而产生不满意见时,公司或工会可以要求对此进行联合研究。在涉及到据估计的奖励工资标准发生变化时,这些已经变化了的内容和新增加的附加内容应纳入联合研究的范围。应尽最大努力在第三步会议召开之日前完成联合研究任务。

  C.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参与制定新的奖励工资标准,只是在现存的奖励工资标准成为争议的对象时,或应公司或工会按本条B款规定进行联合研究的要求时,方可采取行动。

  D.公司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开始,对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因参与联合研究和分析资料工作而失去的工作时间付给报酬。每人每周最多可获得3小时的报酬。如工会工时研究代表每周研究时间超过3小时,超过的时间应由工会付给报酬,但公司将支付按其直接要求所花费的时间和按其直接要求在联合进行工时研究和资料分析时所花费时间的报酬。他们所花费的这种时间将根据每个工会工时研究代表直接计时收入付给报酬。这种方式包括计时工,或者是职业劳动等级计时工和计件工,但不包括换班或加班工资或其他形式的任何奖金或奖励性工资。

  E.如果公司要把工会工时代表调离谈判单位,工会工时研究代表的替代人应由公司出资培训,其间应按该雇员的直接工时收入支付其工资。

  F.如果是上述第五款所述以外的行动而引起的对工会工时代表替代人的培训费用则应由工会完全承担。

  G.在挑选替代人时,工会应提交5位工人的名单,这5人必须符合公司规定的资格要求。公司将从这5人中挑出2个它认为有能力完成这项任务的候选人,然后工会再从这2人中选出1人接受培训。

  第七章申诉与仲裁

  第一条申诉

  申诉的定义是,_________雇员或工会同公司就解释、应用或所谓违反本协议条款时所引起的争议。

  第二条申诉程序

  应努力通过申诉人同其班组长或指定的代表人之间进行非正式的磋商来解决申诉问题。如声称受到侵害的雇员提出要求,那么适当的部门工会代表须参加这种非正式磋商。双方同意,所有的申诉须在引起申诉的事件发生后的5天内提出。

  第一步骤--在受害雇员与车间工会代表和雇员的班组长之间进行。

  A.如果申诉未能通过上述非正式方式达到解决,那么,申诉可写成文字材料并由受害雇员和部门工会代表签名后递交班组长。所有这类申诉书须在引起申诉的事件出现后5天内呈交班组长,并须说明申诉中列出的事件违反了哪章哪条以及所寻求的具体解决办法。

  B.班组长应会同雇员和部门工会代表讨论申诉问题,如果申诉没有得到解决,应在上述A款规定的接到申诉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该申诉提出书面答复。

  C.任何申诉如在第一步申诉程序以后仍未能解决,并在班组长在第一步申诉程序中作出书面答复后5个工作日之内仍没有将申诉材料递交第二步申诉程序,该申诉只能在班组长的书面答复基础上进行解决,而不再具有要求进一步处理的资格。

  第二步骤--在工厂最高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代表和申诉发生地区的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之日进行。

  A.公司代表应会同适当的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讨论按上述规定向第二步申诉程序递交的申诉。如果申诉没有得到解决,那么应按C款在第一步程序中的规定在收到书面申诉之日起正常安排下的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提出书面答复。

  B.任何申诉如果在公司代表作出书面答复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没有递交给第三步程序,那么该申诉只能在公司代表的书面答复基础上进行解决,并将不再具有要求进一步处理的资格。

  C.如任何以书面形式递交给雇员关系部经理的申诉涉及到纪律处分和年资问题,可按申诉程序的实施规定在引起申诉的事件或条件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诉案卷直接递交第三步申诉程序处理。一般性的申诉,安全和卫生方面的申诉,以及班组长处理权限范围以外的有关主要问题的申诉,可以采用第二步申诉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步骤--在雇员关系部经理和工厂最高负责人或其指定代表和地方工会的工厂工会委员会之间进行。

  A.如果在第二步申诉程序完成后,申诉仍未解决,那么应在工厂工会委员会和适当的公司代表之间,在公司代表于第二步程序中作出书面答复后10个工作日内举行会议进行讨论,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应在议定会议日期之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雇员关系部经理递交要求在会上讨论的申诉目录,包括每项申诉的编号和工厂工会委员会对每个申诉作出的简短说明。

  B.同关系部经理应在会议讨论申诉后的最多5个工作日内,把公司第三步程序处理的每项申诉作出的书面答复送达工厂工会委员会及其受害雇员本人。

  C.任何申诉如在公司于第三步申诉程序作出书面答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没有将申诉档案递交到第四步或第五步申诉程序(如果第四步程序被取消的话),那么该申诉只得在该书面答复的基础上进行处理,并不再具备要求进一步审理的资格。

  D.双方同意并理解,工会可选择让其国际代表参与第三步程序。如果工会决定采用这种办法,那么第四步申诉程序就将自动取消,尚未得到解决的申诉将只能按C款规定的第三步程序提交给第五步申诉程序(仲裁)予以处理。

  第四步骤--假如第四步程序没有依照上述第三步程序条款由工会取消的话,那么这步程序应在雇员关系部经理、工厂最高负责人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地方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以及国际联合工会的国际代表之间进行。

  A.如果在第三步程序完成后还存在尚未解决的申诉,那么,该项申诉应在双方适当人员于雇员关系部经理在第三步程序作出书面答复之后举行的首次会议上进行讨论。国际代表或其指定代表应至少在预定会议日期前5个工作日向雇员关系部经理递交将预备在会上处理的申诉目录,其中包括申诉的编号和国际代表或其指定代表对每项申诉所作的简要说明。

  B.所有呈递给第四步申诉程序的合格申诉在处理该申诉的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之内,向地方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以及受害人本人作出书面答复。

  C.所有经过第四步程序处理,且没有在公司第四步程序书面答复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呈递给第五步程序处理的申诉,应在上述答复的基础上予以处理,并不再具有要求进一步处理的资格。

  第五步骤--涉及到说明和执行本协议条款并通过本申诉程序进行了处理的申诉,也只有这类申诉才可以提交下面所规定的仲裁程序予以处理。如果工会希望将申诉递交第五步程序处理,那么它就必须在公司于第三步或第四步程序中作出书面答复(如果有的话)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诉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雇员关系部经理。仲裁处理程序应在通知发出后7天内由雇员关系部经理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工会共同选定的仲裁员开始进行。如果各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选出仲裁员,应请求联邦协调与调解委员会派出一个由5名同组成的专家组。雇员关系部经理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工会都有权从专家组名单中划去2人。要求仲裁的一方可首先划去1人,然后由另一方划去1人;双方各再划去1人之后,剩下的一人便是被选中的仲裁员。如果仲裁员能判断双方所陈述事实的相互关联性,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仲裁员陈述所要求的观点。仲裁员的裁决应是最终的和有约束力的,并应制成书面形式。应向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送达经过签名的裁决书副本。仲裁员无权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替换、变更、删节或增加内容,但有权引用和解释本协议条款,以便了结据此处理的申诉案件。各方负担各自的费用,仲裁员处理申诉的费用应由公司和工会对等负担。

  第三条协议的约束力

  工会和公司在第二、三、四步申诉程序中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对有关的雇员都是最终的和有约束力的。

  第四条时限

  双方同意并理解,在任何一步申诉程序中所确定的时间限制,都可在双方相互理解的情况下予以延长。

  第五条国际代表的调查

  国际联合工会的代表和/或其代表,在向雇员关系部经理发出书面通知后,可以在工作时间去工厂调查已上诉到第三步或第四步(如果没有取消的话)申诉程序的申诉案件。条件是这种调查不应妨碍和干扰公司的工作日程。

  第六条奖励工资标准引起的申诉

  涉及到奖励工资标准而引起的申诉可按第十四章第十一条I、J、K款的规定,从第三步骤(在进行并完成检查和联合研究程序之后)开始予以处理。

  第八章年资

  第一条年资的确定

  工人年资确定的范围应适用于因缺乏工作而被暂时解雇、解雇后双被重新召回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另有具体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条定义

  A.年资一词是指工人根据连续工作所享有的公司年资和部门年资的有关等级。

  B.本章在涉及工人时使用的“有资格”和“有资格的”一词是指据认为工人在正常监督条件下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具备的素质。

  第三条试用期

  工人最近一次连续工作的头3个月被视为试用期。在此期间,公司方面不负继续雇佣他的责任,解雇试用工人也不应成为雇员提出申诉的理由。试用期满,工龄应当从雇佣期开始的第一天(也就是受雇的最早日期)算起。

  第四条建立年资名录

  A.工厂年资

  根据已经建立起来的现有的工厂年资名录,工厂年资名录应包括除试用期以外的所有工人。

  B.部门年资

  (a)所有工人都应根据部门年资来确定工厂年资。

  (b)如同本章第六条规定的临时解雇也算作工龄的那样,一个工人如从一个根据其部门年资已经确立了其工厂年资的岗位上调到一个新岗位上时,应按其调入的部门年资来临时确定其工厂年资。调动后的工人仍将保留原部门年资并予以累计计算,如原部门需要,他必须返回原部门工作。

  (c)因除缺乏工作被临时解雇以外的其他原因,由按其部门年资已永久性的确立了其工厂年资的部门调入另一新部门的雇员,应根据他调入新部门的日期算起的部门年资来确定全部的长期的工厂年资。

  (d)按本章第三条的规定,新雇员在公司工作满3个月后,其姓名和年资计算日期应记入工厂年资和部门年资名录,在后一个名录中,其受雇日期自其3个月试用期期满时算起。

  (e)所有具有年资的雇员都享有两种年资,即工厂年资和部门年资。然而,这两种年资都将受本章条款的约束。

  第五条年资的中断

  A.在雇员被临时解雇和被召回重新恢复工作时,公司将首先考虑其年资问题。

  B.在雇员被临时解雇或在解雇之后又被召回重新工作时,公司可根据当时的特殊环境指定一些仍需要其服务的雇员留下。这些雇员,不管其年资如何,都可留下或被召回重新工作。事实上这些被指定留下的工人不会影响其正常年资的确定,而且还可迅速恢复其因_________些特殊原因被中断了的年资。

  C.本章条款不适用于下列情况:在编制年册清单和进行年休假期间,或因机器或设备损坏和大修、缺乏原料、顾客取消或改变订单、水灾、火灾以及其他恶劣气候的出现等原因,必须临时解雇职工3个工作日或不到3个工作日期间。

  第六条暂时解雇

  当必须裁减_________一岗位上的雇员人数时(上述第五条提出的情况发生时除外),其裁减的程序如下:

  在_________一部门内裁减劳动力时,具有年资的工人享有下列的权利:

  A.应首先从受影响的部门裁减试用人员,之后再从部门年资最低者开始裁减具有年资的雇员。但是,在任何情况下,留在部门的工人都必须是能够胜任工作要求的人员。

  B.公司应按下列顺序把从受影响的部门裁减下来的工人安排到其他部门:

  (a)首先,要满足公司用人的需求,如果有这种需求的话,应在该雇员工作的原有部门另行安排工作。如果该部门没有空缺位置,那么就按公司的要求在工厂的其他部门予以安排。

  (b)其次,如果按第一步骤不能安排的话,那么该雇员只要能工作,可让其替换该部门的试用人员。如果该部门没有他能胜任的由试用人员从事的工作,那么可让他替换在其他部门从事他能胜任的那种工作的试用人员。

  (c)再次,如果按上述两个步骤还不能安排,那么可让他取代从事他能胜任的那种工作的具有最低工厂年资的雇员。

  注:双方同意,根据上述规定,不论是采取安置还是替换措施,该工人都必须具备公司认可的胜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第七条召回岗位

  A.一旦出现_________些工人回岗的机会(本章第五条规定的情况除外),被工厂解雇的工人将根据其自身的工厂年资情况被召回岗位重新工作,但不管什么情况,他们必须具备胜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B.根据第六条的规定,被裁减的雇员或本条A款所提及的雇员此后将被召回该岗位重新工作,在此岗位上他们的工厂年资根据他们原先的部门年资将被确定为部门年资,但不管什么情况,他们必须具备胜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第八条解雇和召回雇员名单的寄送

  应向雇员关系部寄送和提供将被解雇或召回的雇员名单,并应在工人被解雇或召回之前将名单复印件提供给工会主席。如果_________雇员年资被中断的话,应在名单中作出说明。

  应在预定解雇之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将有关情况通知将被解雇的雇员。

  涉及到有关解雇或召回岗位问题的申诉程序不得改变,除非在自解雇和召回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公司提出申诉。

  第九条年资的终止

  已获得年资的任何工人都可因下面原因中的任何一个原因失去年资和工作:

  A.如果他辞职的话--不管是(1)通知公司,还是(2)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

  B.如果他被解雇的话。

  C.如果他在被工厂临时解雇(也就是从工资名单上被暂时除名)之后,接到公司按他最新地址发出的召其回岗的书面通知10天以内不到岗报到的话,除非确实生病或有其他适当的理由。已被解雇并希望仍保留其年资权利的工人须将其住址通知公司。

  D.除因正式请假、工厂造成的工伤或服兵役以外而造成的缺勤时间同其缺勤前的年资相等者。

  第十条从年资名录中调出

  A.任何在此之前已被提升或调入薪给阶层工作岗位和/或调到本协议不包括的任何工作岗位上去的工人和后来又回到本协议所履盖的工人群体或单位的工人,其部门年资和工厂年资应予累计计算并予以重新确立。

  B.任何在本协议生效之后被提升和调动,并在此后4年内又回到了本谈判单位的工人,应享有上述A款所规定的工人的权利。

  C.当根据上述A款或B款调出,而后又不是按照自己或公司的请求调回本谈判单位的工人,应回到他调离以前的工作岗位上去。如果那一岗位已不复存在或者他的年资又不足以使他回到那一岗位上去的话,那么应根据本章的规定对其另行分配工作。

  第十一条关于职位空缺消息的公布

  A.当有的部门必须增员时,公司将根据本条的规定按照下列程序公布有关职位空缺的消息。

  B.例外情况: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将不得公布职位空缺的消息:

  第十二条工会官员的年资

  国际联合会地方工会主席、副主席、工厂工会委员会委员、车间工会代表、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和工会安全委员会代表在任职期间和在所代表的领域,在涉及到解雇、召回、裁判或复职的问题时,将把年资名录提高到实用法所能允许的程度。

  第十三条残疾雇员

  成为终身残疾不能再在原岗位工作的工人,或由军队退役、体力上和心理上不再适合于原岗位工作的雇员,都应由公司按下列程序把他调到他所能从事的其他工作岗位上去:

  A.应以分配职位空缺的方式安置残疾雇员,如果有这种分配机会且该残疾人又具有从事这种工作的能力的话。

  B.如果没有上面提到的职位空缺分配机会,也没有该残疾雇员能够从事的由试用人员占据的职位空缺分配机会的话,那么就去查阅工厂年资名录,从年资最低的工人查起,直到找到一个该残疾雇员能够从事的工作岗位为止。

  C.双方同意,对于任何具有年资的工人都不应弃之不用,因为他们在年资方面享有的权利高于残疾雇员。那些没被安置的雇员将按照本章的有关条款予以重新分配。

  D.为实施本条的规定,对于妨碍该雇员从事_________类工作的身体健康情况,必须由一名医生予以书面鉴定。根据公司的要求,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书面鉴定进行重新鉴定。

  第十四条年资名录

  公司将编纂载有每位工人姓名、所在部门名称和年资起始日期的年资名录。若在年资名录中发现差错,必须随时予以纠正。年资名录将每两个月向工会提供一次。

  第十五条班次挑选优先权

  在部门年资的基础上进行的班次挑选应有利于年资雇员,并须按下列条件办理:

  A.在新工人受雇的头3个月期间将不实行班次优先挑选权,也就是说,工人在受雇的头3个月内既可不行使班次优先挑选权,也可不使这一办法对自己不利。

  B.根据这一规定,雇员在任何一个6个月期限内,只能行使一次班次优先挑选权。

  第九章年假计划

  第一条资格

  A.按下面的规定,工人在享受年假的当年,必须工作一段时间才有资格休假或享受带薪休假。

  B.工作在500小时以下者,可享受按以下第二、三、四和五条规定的休假带薪比例计算出来的带薪休假待遇,但是,如果不休年假,他可有权得到报酬。

  C.在年休假当年工作在500小时以上者,将有资格享受下面条款确定的按适当比例计算出来的带薪休假待遇。

  第二条一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连续工作满1年但不到2年者,将享受1周假期,其间带薪标准按其收入的2%计算。

  第三条二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连续工作满2年但不到20xx年者,将享受2周假期,其间带薪标准按其收入的4%计算。

  第四条三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连续工作满20xx年但不满20xx年者,将享受3周假期,其间带薪标准按其收入的6%计算。

  第五条四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连续工作20xx年或连续工作20xx年以上者,将享受4周的假期,其间带薪标准按其收入的8%计算。

  第六条计算方法

  A.年休假,自其受雇之日起满52周后,立即开始执行。

  B.根据收入百分比确立的休假带薪标准是在雇员总收入的基础上计算出来的。总收入包括:

  (a)任何奖金或在这期间因加班而获得的加班费。

  (b)不休年假所获得的收入。

  (c)不休法定节假日所获得的收入。

  (d)不休丧事假所获得的收入。

  (e)按本章第十三条规定在圣诞节闭厂期间所获得的收入。

  (f)根据本协议第四章第四条规定因向陪审团提供服务所获得的补偿金。

  (g)根据第四章第八条规定,因享受奖励工时所获得的收入。

  (h)因失去工资收入而获得的工人补偿金。

  (i)因失去工资收入而获得的疾病和事故福利金。

  (j)因失去工资收入而获得的失业补偿金。

  第七条在取得资格日期以前终止工作

  在取得资格日期以前不论以何理由而终止工作的雇员将失去休假或带薪休假的资格。

  第八条以付薪取代休假

  对雇员不应只给予带薪休假权利给予放弃休假的权利。

  第九条休假工资的发放

  如果休假申请在预定的休假日期前两周得到批准,休假工资应在休假日期预定开始时发放。如果度假时间增加,比如,享有两周假期的雇员提出要求,先休一周,过些日子再休第二周,而他的这一要求又得到了批准的话,那么每周的工资应分别发放。

  第十条休年假期间的法定公休节假日

  在雇员休年假期间如出现第十章第三条规定的_________个法定公休假日,年休假期应允许向后顺延一天。额外增加的这个年假日应放在年假休完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双方理解并同意,对额外增加的这个节假日不再付薪,因为在他休年假期间出现的这个法定公休节假日已经被全额支付了法定公休节假日工资。

  第十一条年假期间闭厂

  如果公司认为有必要在年假期间闭厂,并在该年4月1日前把准备闭厂的计划通知工会和雇员的话,不应对此提出反对意见。

  第十二条年休假的安排

  公司在年休假期应安排每个雇员休假,在安排过程中,应尽量满足每个有资格享受年假的工人对休假时间提出的要求。

  第十三条圣诞节期间的闭厂

  A.除应要求继续工作的工人外,公司将在圣诞节前一天(或把这一天看作是圣诞节前夕假日)开始,直到新年元旦(或者把这天看作是新年假日)期间安排圣诞节闭厂。在此之前或之后安排的正常工作日缺勤的工人将得不到圣诞节假日工资。

  B.在其他方面合格的所有工人都将得到包括轮班奖金在内的8小时工资。如果是计时工,则以固定的计时工资率计算;如果是计件工,则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计时工资率计算。

  C.根据第十章第三条B款1、C款1到C款5规定的`各种条件,不应发生重复支付节假日工资的情况。

  D.对在闭厂期间(公休节假日除外)应要求进行工作的雇员,将在其年资的基础上,予以首先安排工作。在闭厂期间工作的雇员,将获得其工作应得的正常补偿金,还可得到第十三条B款规定的闭厂报酬或获得同等的双倍工时工资,但不应得到公休节假日工资和其他补偿金。

  第十章工时与加班

  第一条工作周

  A.公司确定的40小时工作周,从前一个星期日的午夜12:00时开始,一直延续到下个星期日的午夜12:00时为止。

  B.定义

  (a)“每日”一词是指从雇员开始工作之时起的24小时时间。

  (b)“星期六”一词是指星期五午夜到星期六午夜之间的这段时间。

  (c)“星期日”一词是指星期六午夜到星期日午夜之间的这段时间,而“法定公休节假日”一词是指法定公休节假日前的那个公历日的午夜到公休节假日当天午夜的这段时间。但开始在星期日午夜前工作周的第一天上班的第三班工人,或者他们的工作日是在节假日午夜前开始的,情况例外。在此情况下,该日将被看作是星期一或是紧接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第二条加班奖金

  A.对超过每天8小时和每周40小时工作的所有时间,将按计时工资率和工人固定的直接计时工资率的二分之一支付报酬。

  B.对星期六的工作时间,按计时工资率和工人固定的直接计时工资率的二分之一支付报酬。

  C.对在星期日工作的时间,加倍支付报酬。

  D.对下面第三条所指的公休节假日工作的时间,如果有的话,也加倍支付报酬,这种报酬不算下面第三条所规定的范畴。

  E.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为同一天或同一小时支付两次加班费或奖金,头班工人不得同时领取加班费和第二班奖金,二班工人也不得同时领取加班费和第三班奖金。

  F.任何部门若需要加班或指定一些特殊的工作岗位加班,应在部门工人之间和在经常从事需要加班的特殊工作岗位以内,将加班时间和次数分配均衡、合理、得当。

  G.公司应及时将加班任务通知工人。

  第三条法定公休节假日、节假日报酬和支付节假日报酬的条件

  A.应在下列法定公休节假日向雇员支付工资:

  新年元旦

  复活节前的星期一

  先烈纪念日

  7月4日

  劳动节

  感恩节

  感恩节后的第一日

  圣诞节除夕

  圣诞节

  新年除夕

  须按下列条件执行:所有雇员将获得8小时工资,如以计时支付,则按正常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如以计件支付,则按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包括轮班奖金在内。

  B.雇员将根据下列条件在上面所指的节假日得到报酬:

  (a)如果他们是非全日制工、临时工或试用工;以充分正当的理由被暂时中止或解雇的工人;接到公司要求但拒绝或不愿在节假日到岗工作的工人,则不能享受节假日报酬。

  (b)在法定节假日之前或之后的正常安排的工作日缺勤的雇员,将不具有享受节假日工资的资格(根据以下C款和D款的规定)。所获得的奖励工时假将不得累积为一个可获得报酬的节假日,在任何一个规定的节假日迟到半小时或不到半小时的雇员,就应被取消享受节假日报酬的资格。

  C.在法定节假日前和/或后的正常安排的工作日缺勤的雇员将不具有资格接受节假日报酬,除非这种缺勤的原因是下面所列举的原因之一,此外已在有法定节假日的工作周工作了部分时间的工人也可例外:

  (a)工人造成的工伤。

  (b)由值班医生出具证明雇员确实在患病。

  (c)雇员直系亲属死亡(指雇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夫、姐妹、妯娌、女婿、儿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祖父母死亡),如果有要求的话,雇员应提交有关证据。

  (d)休年假。

  (e)为陪审团提供服务。

  D.如果法定公休节假日正好同星期日赶在一起,应把下星期一作为假日(如果星期一也是法定公休日,则把星期二列为公休假日);如果同星期六赶在一起,则把星期五作为法定公休假日(如果星期五也是法定公休节假日,则把星期四作为法定公休假日)。

  第四条签到

  已完成上个工作日的工作,并已在规定时间和规定班次签到的雇员,如果没被分配其他工作,应得到4小时工作报酬,除非他已被提前告之不要上班和他在完成自己正常班次开始4小时以前,就已失去了工作。此外,由于发生公司无法控制的诸如火灾、水灾、其他不利气候条件、爆炸、供电不足等因素而造成的雇员失去工作的情况,也不适用于此款

  第五条下班后被召回干其他工作的工资

  如果雇员在完成正常班次的工作离岗后又被召回干另外工作,那么根据下面的条件他应被允许干最低两小时的工作,即他至少应得到不少于2小时的工作和得到按分配的工作岗位工资率计算的且不低于其正常小时工资率的报酬。如超时的话,这种工作2小时的部分时间应按适当的工资率付酬。

  根据本条在第二班或第三班被召回工作,且已为其工作时间领到加班费的工人,将不再得到轮班奖金。

  第六条休息时间

  公司的现行政策允许雇员在每个工作班次中间休息最多10分钟时间,以便用快餐,本公司对这段时间的现行付酬办法将不作任何变动。

  第七条班次工时

  A.正常的班次工时如下:

  (a)第一班:上午7:00至下午3:30,外加非工作时间的半小时用餐时间。

  (b)第二班:下午3:30到午夜12:00,外加非工作时间的半小时用餐时间。

  (c)第三班:下午10:00至上午7:00,外加非工作时间的半小时用餐时间。

  B.如果工人连续操作的话,正常班次工时如下:

  (a)第一班:上午7:00至下午3:00,接受此任务的工人另加20分钟的就餐付薪时间。

  (b)第二班:下午3:00至11:00,接受此任务的工人另加20分钟的就餐付薪时间。

  (c)第三班:下午11:00至上午7:00,接受此任务的工人另加20分钟的就餐付薪时间。

  第八条清扫时间

  所有工人可在本班工作结束前10分钟停止生产性工作,以便从事必要的清扫或其他整理工作,也可在本班工作结束前5分钟离开工作区,以便整理个人卫生和其他事宜,公司为这段时间付薪的现行惯例依然不变。

  第十一章管理权

  第一条根据本协议条款的规定,公司已经授予并将继续单独授予管理工厂和指挥工人的权利,包括指挥、计划和操作工厂经营权,向工人分配工作权,制定和改变工作计划权,雇佣、提升、降职、停职或因故解雇工人的权利,或因缺乏工作职位和其他合法理由裁减工人的权利,引进新的经过改进的措施或设备以更换现有的生产方式或设备的权利,以及决定是否生产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权利,等等。

  第十二章协议之效力

  第一条协议之效力

  在本协议生效之前实施的,包括本协议第一章确立的谈判单位的职工在内的所有就业条件,在本协议生效之时将全部不再有任何约束力和效力。本协议将就其所涉及的一切问题终止和取代过去的一切做法、协议、程序、传统、条例或规定。

  第二条协议之条件

  双方认为,在本协议谈判达到高潮期间,双方在没有约束、高压、恫吓或其他限制的情况下,享受并“行使了对任何问题都提出了要求和建议或提出了反要求和反建议的权利与机会”。双方还认为,其他第三方没有义务就此间提到或没提到的任何问题,即使是单方或双方在谈判或签署本协议时还不了解或没有考虑到的问题,举行谈判或集体谈判。在本协议实施期间,根据本协议规定,本协议的条款可以被替换、更改、增添、删除或修改,但只有通过双方自愿协商、达成文字修正案后才可进行。

  第三条协议之合法性

  如果主管法院宣布本协议中的任何章、条、款为非法内容,它们将自动从协议中被删除。其余的章、条、款如果不受被删除的章、条、款的影响,在本协议实施期间仍将继续完全有效。

  第十三章保障计划

  第一条集体医疗保险

  本协议包括的所有年资工人及其家属都有资格享受公司提供的集体医疗保险计划的福利待遇,其福利待遇和条件在说明文件G中作了规定,如自愿加入了优惠供给者网计划,其福利待遇和条件则在证据文件I中作出了规定。有关工人为其个人或家属享受这种保险待遇须按下列情况交纳费用:

  A.对于经批准休假或处于被临时解雇30天或30天以上的享有资格的工人来说,如果该工人在休假或被解雇期间已交纳了保险金,他或其家属可享受这种待遇。但保险金须在他应支付的那个月的第一天之前支付。

  B.如果配偶双方都有资格享受工人福利待遇,只有一个人有资格享有家属福利待遇。

  C.工人保险将因工人就业终止而终止。

  D.所有工人都应按要求签署一项本人或家属加入保险的申请,申请书签名后方能生效。

  E.由于非职业或职业事故、工伤或生病而不在班上工作的工人将享受集体医疗保险的待遇,工人在其享受伤残保险期间不须交纳任何费用,但不得超过26周。

  F.下文规定的福利待遇应同其他集体保险覆盖的范围相协调。如果受保人从其他保险计划获得了医疗保险、牙医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或服务的话,按照说明文件G和I中所提到的福利计划的这种福利待遇,连同其他这类的社会待遇,将被减少到一定程度。但不会超过这项计划和其他这类计划所规定的必要的、合理的和传统费用开支的100%。

  G.如果一个有资格享受这种待遇的工人也被其他集体福利计划当作一名家属对待的话,那么公司将被认为是主要的保险人,公司将根据由此提供的保险标准支付全额福利费用。如果一个有资格的工人家属在享受本项保险计划的同时,还受到其他集体福利计划的资助的话,本项计划所提供的保险将不再适用,除非其他项目保险计划提供的保险费标准与本计划不同,本计划将补足其差额。

  第二条集体人寿保险

  工人在退休之前将享受以下人寿保险待遇:

  A.工作2个月但不足2年:6000美元

  B.工作2年但不满4年:8000美元

  C.工作4年但不满6年:10000美元

  D.工作6年或6年以上:120xx美元

  第三条因事故死亡和致残福利待遇

  如果一个按本章第二条受保的人受了伤并在受伤之日起40天内遭到下文所规定的损失的话,公司应根据本政策的各种规定支付:

  A.残废大额赔偿金;

  B.因从手腕或其以上处失去一只手,或从踝骨或其以上处失去一只脚,或丧失一只眼睛,给予大额赔偿金的一半;

  C.上文B款所规定的一人以上的大额赔偿金,但是对因同一事故而受伤遭受的损失支付赔偿金总额不应超过大额赔偿金。一个人的大额赔偿金的数额,应根据本章第二条列举的保险类别来确定。

  第四条丧失工作能力保险

  A.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将向享有年资的雇员支付疾病和事故补偿金,该种补偿金的数额为每周补偿金的60%,即不超过185美元,时间不超过26周,从以下日期计算:

  (a)非工业事故的第1天;

  (b)患病的第8天;

  (c)住院的第1天;

  (d)院外动手术的第1天。

  B.任何完成试用期的雇员都有资格加入丧失工作能力保险,如果该雇员加入并又在岗位上工作的话,此保险将自他加入之日起生效。如果该雇员不在岗位上工作,保险将从他返回工作岗位之日起生效。

  C.无论根据任何日期确定的周补偿金数额都只相当于周基本收入额,包括按计件工资计算的收入,但不包括轮班奖金,如果是计件工,将按确定日期以前的连续13周的平均周基本收入计算。每年的第一个确定日期是1月1日。在确定这种周补偿金的过程中,雇员在这13周内被暂时解雇、制定工人周补偿金支付办法、制定住院补贴办法、休假或经批准制定周补偿金而缺勤等将不包括在内。但因奖励工时所得到的休假和金钱、丧事、为陪审团提供服务、休年假、因工会事务和公休节假日将包括在内。

  第五条医药处方计划

  公司按说明文件G和I的规定提供医疗处方计划。

  第六条同工人补偿计划的关系

  如果一个雇员因临时完全丧失、部分永久性丧失或全部永久性丧失工作能力,而申请加入工人补偿计划,公司将支付每天35美元的补偿金,最多支付3天。

  第七条牙齿保险计划

  公司将按说明文件H规定提供牙医保险项目。

  第十四章工资

  第一条工资类别和工资率

  A.表明劳动等级和工资率的计时付薪工作分类表附在说明文件A内;表明劳动等级和工资率的奖励工资工作分类表附在说明文件B。

  B.为特殊雇员制定的特别工资率分类表附在说明文件C。

  C.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所有上述工资率立即生效,直至协议终止。对于上述所有工资率的调整应按适当的工资率进行。

  D.列入说明文件C的雇员应享受说明文件C所列举的工资;工资率的调整依照本章第一、二、三条中的规定执行。依照本章规定,若_________一雇员由说明文件C所列举的工作岗位正式转入其他工作岗位,他将不再享受说明文件C列举的工资率。

  第二条普遍增加工资

  A.普遍工资率--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立即开始的付薪期内有效。由说明文件A、B和C所列出的雇员的各种工资率将是在本协议生效期间予以支付的工资形式。

  B.一次性工资支付

  (a)从1994年1月份第一个预定工作日起,工资单上现有的谈判单位雇员,将有资格获得一笔按照基础工资率计算的相当于其上一年1%工时的一次性收入。这笔工资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的第一个付薪期内支付。

  (b)从1995年1月份第一个预定工作日起,谈判单位工资单上现有的雇员,将有资格获得一笔按照其基本工资率计算的相当于上一年2%工时的一次性收入。这笔一次性工资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的第一个付薪期内支付。

  第三条生活费津贴

  本条所列的生活费津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A.按下面第2条确定的生活费津贴百分率将适用于上述第一条所列的工资率,其结果出现的每工时的零头美分将加入按上述第二条计算的适当的工资率。

  B.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生活费津贴的上下调整,将在美国劳工部劳工统计局公布的官方消费价格指数变化的基础上,按本条的后续规定进行,时间将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到本协议终止时为止。

  (a)在协议实行期间,生活费津贴调整将依据以下基础进行,而依据劳工统计局统计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的平均生活费用指数和据此以后的每年这3个日历月份的平均指数进行调整,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为止。

  (b)如果工资基点出现增减时,劳工统计局统计的这3个月历月份的平均消费价格指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低于_________点。

  (c)按上述(A)款规定,在任何3个日历月份实行的生活费津贴额均按以下计算方式获得:以劳工统计局公布的上述3个日历月份消费价格指数的平均数为基础,如果该指数(以1967年的指数为100)每增加或降低0.9,那么津贴就应是第二条所述的工资率的0.11%,

  编号: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员工姓名)

  甲方:

  乙方:

劳动合同范本5

  甲方: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乙方双方签订的原劳动合同,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现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后离职手续及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即日终止。

  二、甲方同意几乙方支付一次性补偿金等共计人民币元(元整)。并为乙方缴纳保险至年月日。(根据劳动合同书约定,乙方因个人不在公司驻地交纳保险,故其薪酬中包括保险部分,如因保险交纳乙方提出仲裁、诉讼申请或其它要求,甲方将按劳动法律相关规定,乙方需退还公司补助保险部分和个人应缴纳部分,甲方将为乙方在劳动关系发生地办理社会保险,并为其交至劳动关系终止日后两个月)。

  三、乙方同意,于年月日前按甲方《离职交接清单》的要求办理完毕工作移交等离职手续,归还所有属于甲方或者甲方有关业务关系的`公司文件(任何载体)和财物,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甲方承诺,在乙方履行本协议第3条规定的义务后当天按本协议第2条约定的补偿金标准,以现金形式支付%,剩余%于20xx年5月10日前随乙方月工资一次性支付完毕。

  五、乙方承诺,离开甲方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及丙方的商业秘密,不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利益和名誉的活动。违约愿承担属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就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自协议生效日起双方无任何经济纠纷,包括薪资、保险、福利、工时等。乙方承诺不再对本协议及其内容提出任何仲裁、诉讼申请或者其它要求。乙方承诺对本协议内容保密。若乙方故意泄漏本协议任何内容,乙方须将第2条及第3条约定的全部费用返还甲方。

  本协议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即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劳动合同范本6

  编号: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

  民族: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月。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在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该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为使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生产(工作)中要遵守有关操作规程、爱护甲方的工具等财产。

  2、甲方执行国家的工时制度,甲方不随意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甲方经审批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告知乙方。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本合同时,应事先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乙方的月工资为基础工资加计件形式工资提成,甲方按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2、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前发放乙方上个月工资;甲方支付有困难的,经单位工会同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延期支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5日。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六、劳动纪律

  1、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2、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损害甲方或客户利益。

  七、教育与培训

  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职业教育与就业准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本合同时,涉及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工种,应事先告知劳动者需要获得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相应的技术等级,不得招用不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提前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相关内容。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甲方应当在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续订的意向书面通知乙方,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反方应支付对方违约赔偿金:_______元。

  2、一方违反本合同,涉及经济补偿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在合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的,乙方违反本合同,若双方订有培训协议的,按培训协议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若无培训协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经济损失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损害甲方利益,不得向同行业或其他人员泄漏甲方技术资料和内部商业信息,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未尽事项或条款如与今后国家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本单位或所在地镇劳动争议协调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向海盐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海盐县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证机关留存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订立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证人员(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证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劳动合同范本7

  甲 方(用人单位)

  乙 方(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下简称"中国法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试用期为 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任何一方如希望续签合同的,双方可于期限届满前协商续签事宜,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否则本合同自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

  第五条 合同期内,如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培训、出国考察、住房、通讯工具、交通工具或如乙方从事涉及甲方有关技术、经济和管理秘密的工作,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另行签署相关协议。如甲乙双方已签署的培训协议中规定的服务期超过本劳动合同期限,除非甲方同意豁免, 则超过部分视作本合同期限的自然延伸。

  二、工作内容

  第六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 。甲方有权根据公司业务需要, 安排乙方出差。

  第七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当向甲方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现、能力依法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所作的调动。虽有本合同第五部分有关劳动报酬的规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以其工作岗位及所从事的工作内容为前提;若乙方的工作岗位被调整的,甲方按其调整后的工作岗位重新确定劳动报酬。

  三、工作时间

  第九条 基于乙方的工作性质,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述第 种工时工作制:

  A.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具体工作时间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因工作需要需加班加点的,应当事先取得直属上级的书面批准。甲方将依据中国法律及甲方规章制度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或向其支付加班工资。

  B.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及时、适当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可灵活安排工作及休息时间。甲方将依法履行必要的行政审批程序。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事先取得直属上级的书面批准,甲方将依据中国法律向其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条 乙方享有中国法律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业务需要、按照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休假程序安排各种休假,以保证甲方的业务不会因其休假受到不利影响或尽量减少该种不利影响。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责任

  (一)尊重乙方的合法权利,保护中国法律赋予乙方的合法利益。

  (二)执行中国法律的规定,并接受劳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乙方责任

  (一)恪尽职守,尽其最大能力努力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

  (二)服从甲方的工作调动和分配,遵守中国法律和甲方的一切合法的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甲方利益。

  (三)在本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兼任其它任何职务;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可占用工作时间从事与甲方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如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向甲方交还在本合同期限内所获取的有关甲方经营、销售和其它业务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记录、笔记、复印件、数据、软件、图纸和证书等。

  (五)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甲方有任何利益冲突的本职工作以外的活动(事先得到甲方许可的除外)。本合同中的利益冲突活动指从事与甲方已从事的或现从事的或将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相似性质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创业,帮助第三方创业,被第三方雇用或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等。

  (六)乙方应对其工资、津贴等收入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 甲方确定乙方的薪金以人民币支付,甲乙双方根据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约定乙方试用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基本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过后,正常工作时间基本工资为 元/月。上述金额均已包含按规定应由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金与个人所得税及乙方竞业禁止责任的补偿。乙方的社会保险金及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 在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并于每月 7 日发放上月工资。

  第十五条 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依法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十六条 甲方给予乙方全年绩效考核奖金之待遇,乙方实际奖金之比例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评估成绩和甲方业绩调整而定。在12月31日前甲乙双方终止劳动关系的,乙方不被评核全年绩效考核奖金。年终奖金乃属赏赠福利性质, 甲方可根据营运情况制定相关的考核制度, 以酌情发放年终奖金。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 甲方将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甲方经营管理需要及乙方工作性质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措施。甲方将建立和保持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保护、工作场所健康和安全规定的劳动安全和卫生体系。甲方将视需要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培训。如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乙方权益。

  七、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甲方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按规定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乙方因公负伤、非因公负伤、患病、按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和疾病救济费;遇有孕期、产期、哺乳期时,按中国法律规定享受相应保险待遇。

  八、劳动纪律、保密、知识产权和竞业限制

  第二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达到3天,或故意向第三方透露任何公司保密信息,或虽为过失泄漏保密信息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视为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经律;并甲方有权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依法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将新制定或修订后的规章制度以甲方认为合理的方式告知乙方或进行公示。

  第二十一条 乙方同意严格遵守中国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守则》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乙方在此确认,其知悉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甲方的规章制度,如至甲方人事部门获取劳动规章制度的书面文本。如果有疑问,请乙方询问直属上级或人事部门。同时,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财物,维护甲方的利益。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得知的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所有或知悉的全部信息均应视为甲方的保密信息,但为公众所能普遍获取的信息除外。该等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任何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或事务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策略和方法、营销或促销的政策或活动、业务拓展计划、客户信息、财务信息、各种类别的研究数据和管理方法;(二)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客户、商业伙伴认为保密的、并且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对此承担保密或不披露义务的任何信息,以及(三)乙方在受雇于甲方的任何时候被告知或得知的任何其它信息。

  第二十三条 乙方负有严守甲方保密信息的义务。乙方承诺其将谨慎尽职地保守甲方的保密信息,并履行下列义务:

  (一)仅为完成甲方交付工作的目的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

  (二)非为本职工作目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将甲方的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中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非为本职工作的目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 不得复制、再造、复印、分发甲方的保密信息或其载体;和

  (四)到其它单位任职时,应将自己根据本合同所负有的保密义务告知对方。

  乙方承诺,其在本条项下的义务在其受雇于甲方期间均将存续,并在其与甲方的劳动关系解除/终止(无论因何种原因而解除/终止)后仍将持续,直至甲方相关的保密信息不再是保密信息。乙方违反其保密义务的,应当向甲方赔偿其所受到的经济损失。乙方根据本条规定赔偿甲方损失的,仍应承担前述保密义务。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此确认:在中国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于乙方通过下列方式自行、与他人共同构思、开发或研制得出的任何发明、实用新型、设计、诀窍、著作权或其它形式的知识产权,其中所包含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知识产权权利或其它财产权利(统称为"知识产权")应归甲方所有:(一)在履行公司分配的本职工作中;

  (二)在履行公司分配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中; (三)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一年内(并且与其本职工作和/或公司分配的任务有关的);或(四)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例如,公司的资金、设备和零部件、原材料、诀窍、商业秘密等)做出的。

  乙方同意,将以所有适当的方式(由甲方承担费用)协助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人员或实体为甲方取得在任何及全部国家的知识产权各项权利。乙方进一步同意,其在本条项下的义务在其与甲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后仍继续存在。

  如乙方违反本条的任何规定,甲方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五条 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后,任何通过使用甲方公司知识产权与保密信息牟利的行为皆为侵权行为,乙方必须为这些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如乙方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甲方有权向国家执法机关举报、控告并提供乙方个人资料。

  第二十六条 如甲方要求,乙方同意与甲方签署一份竞业限制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承诺遵守竞业限制义务。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七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同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中国法律发生变化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

  (三)甲、乙双方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影响本合同执行的(例如:甲方的经营状况、组织机构发生变化,人员结构、工作岗位需要调整等:乙方的工作表现,知识技能、身体状况等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等。)

  第二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甲方同意,为其它机构或个人提供有关服务的;

  (2)行为不端损害甲方名誉的;

  (3)任何时候被发现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4)乙方行为属于《员工守则》规定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五)乙方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致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的;或

  (七)中国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三十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向乙方支付一个月工资(按照解除时乙方的月工资标准确定)代替前述通知期限: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或

  (四)中国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三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员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本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它因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依据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依据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及其它中国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中国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三十三条 乙方经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或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若要求以通知金代替提前通知期,则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按照《劳动

  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自书面解除通知提交之日起至本合同解除之日止,乙方应照常工作,并配合交接工作。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三)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四)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六)中国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甲方依法需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执行,并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合同当事人因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视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的程度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为乙方提供出资培训、出国学习、住房、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或乙方从事甲方有关技术、经济和管理工作的,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和甲方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或竞业禁止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招聘、培训费用等。双方另有协议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十一、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第三十九条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条 本合同项下产生的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争议,应按如下争议处理程序处理:双方将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若任何一方不愿或未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均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一方或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 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若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且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它事项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之订立、变更、终止、解除、续订、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 合同、规章制度和中国法律

  (一)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阅读甲方现有规章制度并提出异议,若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已阅读并接受甲方所有已发布并实施的规章制度。

  (二)甲方通过邮件或内部系统公布新规章制度,员工应及时阅读,如有问题,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有关部门咨询,如未提出意见,视为已知悉、同意并自觉遵守甲方新规章制度。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方规章制度有规定的,按照甲方规章制度执行;甲方规章制度未规定的,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执行。

  (四)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如与甲方规章制度直接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任何条款如与中国法律规定直接冲突的,以中国法律规定为准。

  (五)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日之前签订的任何其它合同、协议、通知或文件,与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任何条款被认定违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合法性、效力和可执行性。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乙方仍应承担在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义务及相关法定义务。

  第四十六条 除非乙方在此另外列明,本合同开头部分列明的乙方住址为乙方的通讯地址。乙方的身份证/护照号码、住址、通讯地址、户籍所在地、配偶及子女等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未按照本条规定通知甲方的,甲方按照乙方最近一次提供的通讯地址信息向乙方发送各类文件均构成有效送达。

  第四十七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箱送达,乙方承诺其所提供的所有联系方式均为有效,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联系方式,应当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使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送达的,原则上以收件人回复的邮件中确认收到日期为送达日期;收件人未回复的,以电子邮件进入其提供的电子数据交换系统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或授权代表和乙方签署,并加盖甲方公盖章后生效。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持一份。 合同双方均声明已阅读和理解合同并同意受其约束。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范本8

  甲方:

  乙方: (企(事)业单位)

  (注册号、批准机关及批准时间):

  根据《安徽省人事外包办法(试行)》和国家有关政策,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乙方提供人事外包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以下16项人事外包服务,乙方可全部委托外包,也可部分委托外包:

  1、外包委托单位制定人员发展规划和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2、外包人员招聘业务;

  3、外包人员仲裁;

  4、外包人员考核;

  5、外包实施员工培训;

  6、外包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流动手续;

  7、外包保存人事关系、人事档案;

  8、外包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的转正定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考评;

  9、外包辞职、辞退人员原工作身份认定手续;

  10、外包缴纳社会统筹保险金;

  11、外包出具因公因私出国(境)、自费留学出国(境)、报考研究生等各种政审或证明材料;

  12、代管党团组织关系、户籍和粮食关系;

  13、代办婚姻登记证明;

  14、外包聘用合同鉴证;

  15、外包其他人事业务和人事管理工作(以补充条款为准)

  二、乙方选择以下项委托甲方进行人事外包: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乙双方要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外包办法(试行)》的规定以及国家、省的.有关政策,认真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

  2、甲方在人事外包期间要及时向乙方通报、解释国家的有关人事制度和政策规定。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外包人事业务所需的有关证明和材料,包括: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及变更情况。

  (2)委托管理人员的人事关系(行政、工资介绍信或就业证明)、档案及聘用合同或协议。

  (3)按档案管理规定必须存入档案的有关材料。

  (4)办理其他人事业务所需的有关材料。

  4、甲方如未按本协议书规定办理人事外包业务,乙方有权拒绝付给服务费或要求甲方退款。

  5、乙方如不按本协议书规定缴纳人事外包服务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人事外包服务。

  四、收费及标准

  1、人事外包协议书一经甲乙双方签订,乙方需按照委托外包的项目和时间向甲方缴纳服务费(不满一年按一年收费),甲方负责出具符合规定的收费收据。

  2、人事外包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国家、省规定执行。

  五、其它

  1、委托期内,乙方对委托管理人员由于解聘、辞聘等各种原因致使被外包人脱离本单位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中止委托的有关手续。

  2、乙方由于停业、变更、破产等原因被注销营业执照,应在1个月内与甲方办理解除人事外包协议手续,并妥善处理委托人员的人事关系和档案。

  3、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个执1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签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 (签字) 乙方代表 (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范本9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地点从事 工作(岗位)。

  (二)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无正当理由应服从变更。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并可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对乙方具体工作时间作出规定和调整。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

  (二)鉴于甲方行业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工作班次,休息日进行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安排。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元/月。试用期满后,甲方以下列第种计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1.计时工资。工资为 元/月。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双方及时协商约定计件单价。

  3.其他形式。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的 日。乙方月工资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加点工资按法律法规执行。

  (二)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工资参照同岗位、同工种、同职务的标准执行。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均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有关劳动安全知识、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及技能等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劳动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三)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告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三)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四)其他事项的约定: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记载变更内容,注明变更日期,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变更劳动合同,应订立《劳动合同变更书》,也可就有关内容协商签订专项协议。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九、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劳动争议处理

  若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在法定时效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不服仲裁裁决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本合同没有订明的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订明的事项如与新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新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范本10

  甲方(用人单位):注册地址: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续签原劳动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并签订本劳动合同续订书。

  一、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于期满,本次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第种形式。

  ①固定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②无固定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止。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制度、劳动报酬和劳动纪律等按照原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三、双方协商变更或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除本劳动合同续订书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约定外,其他内容与原劳动合同的内容一致并持续有效,甲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各自约定的义务。若原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与现行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现行的法律规定执行。

  五、本劳动合同续订书私自涂改无效,若要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六、本劳动合同(续订书)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交乙方档案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范本1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以下简称“项目”)的劳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 、劳务地点:

  二、劳务费:

  劳务费暂定 元/天(大写:人民币 ),以下简称劳务费).

  劳务费中已包含:住宿费、生活费、生活水电费、劳务工意外保险费、及一切不可抗力费用等。

  三、劳务服务期:

  乙方的劳务服务期暂定为 月。(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执行)如因甲方要求并书面认可的,需要项目工期延长的,则劳务服务期可顺延,顺延期间内甲方据实结算及支付劳务费;除前述原因导致项目工期及劳务服务期延长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未经甲方代表书面同意,乙方的劳务工原因导致项目及本协议项下的劳务中止连续2日以上或累计2次,甲方单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四、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对乙方的劳务工的全面管理,负责监督乙方的劳务进度、生产质量、工期、安全、文明生产;

  2、负责与该工程的监理及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及处理日常事务;

  3、负责对乙方提供的劳务工作量的进行最终审核,每月依乙方及其雇佣的工人(以下简称“工人”)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劳务费。

  4、负责对乙方及其雇佣的工人给予技术指导、文明和安全生产教育;

  5、负责向乙方提供生产材料、生产场地、生产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6、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负责进行图纸交底。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须配合和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管理,服从甲方指派的现场人员的协调,并有义务配合监理、设计单位、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管理工作;

  2、乙方负责定期对其雇佣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对其雇佣工人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3、负责对其雇佣工人的现场设备操作规程及生产工艺的培训,保证执行操作规程和生产工艺;

  4、乙方负责为其雇佣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乙方在劳务工进入生产现场的2日前向甲方提供劳务工的.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交原件核对),作为甲方发放基本劳务费的依据;

  六、付款方法:

  (1)每月的10号前按支付实际出勤人数劳务费;

  (2)甲方付至合同劳务费工程款的80%后,不再支付劳务费,工程款项待项目及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结算确认后30天内付至结算价的95%,留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2年,以竣工报告为准。每次支付工程款先扣除已发付基本劳务费及其他扣款、罚款等费用。

  九、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条款:

  1、本协议及其履行不构成甲方与乙方工人之间产生劳动关系的证明,乙方在甲方指导下直接管理工人,工人因工资发放、人身损失等产生的纠纷概由乙方自行处理,如导致甲方直接或间接承担相关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本协议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章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至乙方提供的劳务服务结算完毕,本协议自动失效。协议附件包括乙方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范本1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创造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乙方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甲方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及其后果、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甲方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乙方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耐酸耐碱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毒口罩、面具、、等。

  第九条 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乙方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乙方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十条 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每月提供劳动保护特殊津贴元。

  第十一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凡从事国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岗位),乙方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 乙方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第十三条 乙方有权对甲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存在威胁生命或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有权通知甲方并从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险现场撤离。甲方不得为此而取消或者减少乙方在正常工作时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学习和掌握有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七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 条中明确。

  第十八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九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二十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二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从事有毒、有害岗位每月(日)生活保健津贴为元。

  第二十二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 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xxx

  2、xxx

  3、xxx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八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三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三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一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五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八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二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三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四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六条 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七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四十九条 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条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第五十二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xxx

  (二)xxx

  (三)xxx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五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续订类型为 期限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甲方(盖 章)乙方 (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甲方 (盖 章)乙方 (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范本13

  甲方: 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性别: 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 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试用期,自 年___月___日至 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本公司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2、甲方每月___日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3、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工资按照国际规定执行。

  4、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第四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厂规)。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原因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条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八条 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三万元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盖骑缝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范本1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公路工程施工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名称:体部位)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

  2.竣工日期:年月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4.在施工中,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损失,工期延误等,按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有关规定,并在对甲方实施后,甲方对乙方实施。

  5.如在施工中,乙方未按照甲方及建设方的有关施工进度组织安排施工,造成建设方对甲方工期延误进行罚款,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割,并按所罚费用的双倍对乙方进行罚款。

  三、劳务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国家及有关部门现行技术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施工。

  2.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和甲方现场人员的质量管理。

  3.全部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4.由于乙方原因未达到上述标准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不予验工,并有权责令其返工,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直至达到质量要求标准,返工费用及违约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如建设单位对乙方承担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罚款,甲方将按所罚费用的双倍对乙方进行罚款。

  四、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安全。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必须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指令和安全管理,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在施工中,若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由乙方原因造成人身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及第三者责任事故,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防护

  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或跨越交通要道施工时,应按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2.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提出使用计划,甲方负责供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材料供应

  1.本劳务承包所用主要材料(含钢材、水泥、水泥砼、沥青砼、炸药等)由甲方供应,其它材料由乙方自购、自行运输、保管,损坏丢失责任自负。

  2.劳务承包如需用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所有材料必须满足设计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向甲方提交材料合格证(原件),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3.材料价款结算:乙方向甲方领用的定额消耗量内的劳务承包使用主要材料,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单价计算材料费,从劳务进度款中扣回。

  七、设计变更、隐蔽工程

  设计变更、隐蔽工程施工中,设计图纸与现场地质不符,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未经同意不得进行施工。隐蔽工程检查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质检工程师,未经甲方质检工程师签认,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否则重做,检查及返工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八、劳务费拔付

  1.本工程不实行预付款,首月施工费用由劳务方垫资。

  2.验工计价与工程进度款拔付:

  ①验工计价:本劳务验工由双方有关负责人在现场对设计图纸范围内已完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合格者予以验收计量。每月月末由乙方提交工程数量,再由甲方工程质检部审核,合同部按审核资料和协议单价进行验工计价,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后验工计价成立。

  ②工程进度款拔付:每月验工计价成立后,甲方从验工计价中扣回垫付的材料款及其他协议约定的费用,并滞留验工计价总额的20%作为工程质保金后,剩余款项即为应付的工程进度款。

  ③若建设单位因各种因素造成的工程款拖欠、暂无法支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承担风险。

  九、甲方责任(根据协商应承担的.责任):

  1.负责施工图审查,技术交底和现场交付。

  2.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部指挥和协调,负责施工技术、施工工艺、安全质量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并监督乙方实施。

  3.负责定期实施复核测量,日常施工测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4.负责设计变更的数量计算和技术交底,所有设计变更一律以书面形式通知书乙方,作为增减工程数量和工程价款依据,任何口头形式的变更一律无效。

  5.甲方加强现场管理,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代办签证,处理应由甲方处理的施工事宜。

  6.协助乙方进行事故抢险。

  7.按时交纳工程营业税。

  十、乙方责任(根据协商应承担的责任):

  1.技术交底后15天内编制出实施性施工方案报甲方,正式开工前5天将开工报告送甲方审批,竣工后5天内将竣工报告送甲方,申请工程验收。

  2.每月25日前向甲方报送下月生产、物资计划,每季度末25日前向甲方报送下季度生产、物资计划。

  3.如期上报工程所需施工劳力和机具设备,并将投入主要技术人员和机具填报给甲方。

  4.制定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和工期保障措施。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正确施工,发现设计与实际不符时,应及时报告甲方处理。

  5.按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施工资料积累,正确填报各种表证。

  6.乙方必须承担甲方对建设单位的义务及承包风险。

  7.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除营业税外的其他税金。

  8.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配合甲方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代办签证,处理应由乙方处理其他事宜。

  9、乙方一定确保向农民工及时发放工资。如因工资问题引起不良后果,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由乙方承担。

  10.乙方给甲方造成声誉影响的,应积极挽回影响,否则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元的罚款。

  11.乙方法定代表:

  12.乙方驻工地全权代表:以上代表更换时需提前5天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工地全权代表每月在工地现场不得少于20天,如低于20天,按每一天罚款 元 计算。

  13.乙方应管理好自己员工,经常进行民风民俗教育,不得与外界发生纠纷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否则后果自负。

  14.乙方应做好劳务工管理工作,所有劳务工必须登记造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协助办理当地政府要求的各项证件,劳务工工资由乙方造表,甲方核实后据表代为发放;

  15.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为保证顺利通过行业及业主对甲方信誉评价工作的布置的一切任务;

  16.乙方不得将施工任务进行转包或分包,乙方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责任自负。

  17.无条件接受甲方工作安排和工作量的调整。

  十一、竣工验收与结算

  1.竣工验收:乙方完成了协议中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并按规定标准交齐了应交的施工资料,现场清理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尽快组织人员进行工程初验,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及时进行修补,直至全部合格。

  2.竣工结算:初验合格后,乙方应按协议规定向甲方报送结算报告,经甲方审查并扣回所有垫付款、设备料具租金及按验工计价总额的设备料具租金及按验收计价总额的20%提取质保金后为乙方应得的工程结算款,经甲方负责人审批签字后结算成立。

  十二、工程保修

  1.本工程乙方执行国家工程质量终身制,必须承担工程质量保证制。

  2.质量保修金金额原则上为本工程验工计价总额的10%(以建设单位收取质保金额为准)。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修理通知之日起5日内派人到现场进行修理,否则,甲方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费用由乙方交付。

  十三、违约责任及奖罚

  1.履约保证金的交纳:

  乙方在达成本协议初步意向时需向甲方交纳 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金。

  2.履约保证金的扣除:

  ①乙方如与甲方达成初步意向后,不与甲方签订合同,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纳 元人民币。

  ②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擅自退场或转包分包,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金。

  ③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甲方发出三次整改通知,仍未整改,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并没收全部履约金。

  ④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若建设方责令其退场,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金。

  3.履约金的返还:乙方在本工程全部完工退场后,甲方返还乙方全部履约金的50%;当交工验收完毕后,返还剩余的50%履约金。

  4.建设单位或甲方上级命令本工程停工或另有安排,不能算违约,按实际完成有效工程数量进行验工结算。

  5.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返工,工期相应顺延。

  十四、合同纠纷解决的约定

  在本合同出现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解决纠纷的机构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五、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并经工程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六、补充条款

  十七、合同附件

  1.本合同自双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不完善之处,以双方协商增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之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劳动合同范本15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 年。

  本协议于年 月 日生效,至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乙方根据甲方工作要求和安排,担任 职务,并保证按照甲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具体劳务内容和岗位。

  第三条 乙方应参加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务安排的培训、学习,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提供劳务。

  乙方提供劳务期间,应当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乙方出现任何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均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第四条 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按每笔业务给乙方结算劳务报酬佣金,标准为:

  1、网站建设项目:1000元以下的合同订单,每笔按合同金额40%的标准计提报酬佣金;1000元以上的合同,每笔按合同金额50%的'标准计提报酬佣金;

  2、网站优化项目:乙方签单时应和甲方进行事先沟通每个关键词的价格。乙方签单后,甲方按照合同金额的20%给予结算报酬佣金;

  第七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自行终止:

  一、 本协议期满的;

  二、 乙方服务的项目合同终止或提前终止的;

  三、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四、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五、因本协议签署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需提前 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前,乙方应在 日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均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二条 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前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在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尾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 章)

  法人代表:

  当事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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