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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时间:2023-07-02 07:55:20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劳动合同【热门】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劳动合同【热门】

关于劳动合同1

  我国《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当然,劳动合同也有自动延期的情况。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25 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因此法律并没有规定要求企业或员工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续约或者不续约。至于书面通知一般是企业为了经营管理上的需要作出的内部规定。劳动者和企业的合同到期后,若继续工作,则和企业间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此时企业随时可以和您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通知,甚至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同样劳动者也有上述权利。

  若企业决定不与劳动者续约,劳动者不可以向企业要求任何赔偿,因为订立新的工作合同是平等双方之间依据自愿原则进行的,企业完成可以无任何理由不与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原则是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的',企业在明确表示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决定不与企业续签合同后,企业应该及时为劳动者办好离职的各种相关手续,若是由于企业的延误未为劳动者办好相关手续造成劳动者重新就业困难等造成的损失,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予以赔偿。在劳动者要求赔偿时,建议劳动者做好先去咨询一下网站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关于劳动合同2

  甲方:××××企业

  乙方:××

  一、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暂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过甲方的考核,对乙方予以转正,并录用为职工,确定正式合同期,实行劳动合同制;经过甲方考核,未能通过试用期考核的,试用期自动延长三个月。

  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本条款继续适用。

  二、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均需提前七天通知对方。

  三、在试用期内乙方的劳动报酬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甲方承诺,在合同期内乙方的全部劳动报酬的总和不低于国家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乙方到甲方工作,实行内部承包,需交500元承包抵押金, 劳动合同终止时予以退还。

  五、职工工资采用计件制形式,每月结算一次,平时支付工资的80%,余额在年终结清。

  六、甲方保证乙方每月25天工作,在25天内因甲方原因使乙方停工的,甲方每天补助人民币5元。

  七、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协商后,有权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如果拒绝,将被视为旷工,受到违纪制裁。

  八、在合同期内,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可按本企业的规章制度报销医疗费,需要停工治疗的,甲方根据其在本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给予3个月至1年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后,如因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将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1个月至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九、甲方将为乙方购买商业保险,双方商定不再参加国家的各类保险。

  十、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如果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而负伤,甲方将按非因工负伤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和处理。

  十一、乙方在试用期和合同期内应当遵守有关的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处理。

  十二、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将按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最高不超过乙方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

  十三、在合同期内,如果本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如甲方转产、搬迁等,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将按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十四、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在甲方按法律规定支付了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十五、在合同期内,发生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情况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十六、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结婚,违者将不得享受有关的婚假和生育假期。违反本条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年终工资将不予结算,乙方的承包抵押金将不予退还。

  十七、乙方提前离职,应交纳在岗期间的培训费,按工资的10%计算。

  十八、除第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任何一方,无论以哪一种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提前15日向对方提出,并取得对方的同意。

  十九、乙方在甲方看到、听到、接触到的均为企业的商业秘密,为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六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在此期间采取脱密措施。同时在劳动合同结束后的四年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为理由,到同行业的其他企业工作。

  二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违反上述规定,均需向对方支付三个月的劳动报酬作为违约金。

  甲方:××××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关于劳动合同3

  从来没有哪一部法律像劳动合同法,如旋风般引发如此众多的关注与争议:出台前向全民征集意见,就以近20万条意见创下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的纪录;出台后实施前的几个月,又以个别企业“大裁员”再次引发人们的争议,劳动合同法 就业。这部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法律,将给劳动者和企业带来什么样的改变

  劳动合同法来了 “铁饭碗”不会回来(记录)

  焦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它旨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稳定的劳动关系。

  与现行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增加了若干有利于劳动者的规定,如:用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纠正滥用试用期的行为、纠正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应遵循的规范,以及合同到期前终止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条款。令人没有料到的是,在它实施前却发生了一股企业与员工解约的风潮,不少企业开始大规模地解雇员工。

  去年年底,广东东莞一家五金厂,包括陈先生在内的100多名职工接到企业重新进行人员调整的通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在此之前,广东一些企业包括华为等大型企业,纷纷出台人事政策,大规模裁员,解除原来的劳动合同,以应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个别外资企业认为在华投资成本会越来越高,只好撤销了对华投资,转而投资东南亚,以降低企业成本。

  类似事件屡见报端,不得不令人担心:劳动合同法是不是一条凶猛的“狼”?有人甚至认为,劳动合同法既伤害了企业的利益,又伤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人们对于《劳动合同法》的关注焦点,几乎都集中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上。

  企业:“狼”来了

  在企业一方看来,劳动合同法就像一匹“狼”,让人焦躁不安。

  广东一家电子厂一名中层管理人士说, “工厂主要是想避免与工作年限长的老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范本《劳动合同法 就业》。“这意味着一旦企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就成了永久员工,企业需终身雇用他。显然,这一规定给企业用人加了一道紧箍咒。”这位管理人士感叹道。

  用人单位满腹牢骚,劳动者一方也是一腔委屈。

  在劳动合同法出台后,陈先生曾为之一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多了把“保护伞”。结果,他却糊涂了:既然是“保护我们劳动者利益,为什么这部法律会让我失去工作呢?我在企业已经工作了整整13年,已是40多岁的人了,这个年龄让我再到哪里去重新找一份工作?”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和陈先生有类似遭遇的,还有不少。

  专家:企业误读劳动合同法

  究竟,劳动合同法能不能真正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实施将会带来怎样的效应?企业用工是不是将回归“铁饭碗”时代?

  曾参与劳动合同法起草的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学教授、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关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可以肯定的是,劳动合同法不是有些人想像的那样可怕,它不是一匹“狼”。劳动合同法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一个职工在企业工作了十年,仍然要签短期劳动合同,这本身就不利于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一个临时性的工作岗位很难想象能够建立起稳定的劳动关系。增加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利于增进职工与企业的感情,有利于职工积极钻研业务,使职工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家,共同把企业搞好,形成企业与职工共赢的局面。

  企业为什么会误读劳动合同法?关怀认为,这是由于部分企业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是又回到了过去计划经济下的用工制度,认为这部法律使企业缺乏用人自主权,捆住了企业的手脚。企业如果对谁不满意,就很难解除合同。其实,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剥夺企业的用人自主权。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企业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企业可以依法裁员的条件,以及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法定程序与办法。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都是可以解除的,两者解除的法定条件完全一样。只要出现应当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完全可以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无论这个合同是固定期限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他认为,企业赶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纷纷裁员,这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读。企业这种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的做法,弄巧成拙,只会引起人们的反感。

  为什么陈先生等劳动者会认为是劳动合同法让他们失去了工作?对此,关怀说,劳动者不应该把目前出现的这个后果怪罪于劳动合同法,而是要积极通过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来维权,以纠正企业的违法行为。劳动者要看到,是企业误解了劳动合同法使职工失去了工作,劳动合同法立法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劳动合同4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在工程建设方面比较多,工程结束合同也就结束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需要说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终身制”。有些用人单位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为一旦签了,就要对劳动者长期、终身负责,如果劳动者偷懒,用人单位毫无办法;有的劳动者也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终身***在企业中,丧失了选择的机会,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不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更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

  关于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以上观点主要来自最新的《劳动合同法》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分两种情况:

  一、针对新员工签订合同的情况,只要你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实务中主要是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针对老员工续签合同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即劳动者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且补偿的情形)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关于劳动合同5

  我从20xx年7月份来现在的单位工作,试用期3个月,合同从20xx年10月1日开始算,合同期1年,是否到20xx年10月1日合同就到期?我是否可以离开??

  最佳答案 你的合同是违反法律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试用期的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一年但是不满两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你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你可以要求补足你后两个试用工资和正式工资之间的'差额,劳动合同日期。

  另外,你的合同从20xx年10月1日,期限为一年,应当是20xx年9月30日。

  同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你好,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出来勤工俭学,我们和学校签的合同时间是20xx年7月到12月,现在12月了我们要回去不给回去说要到12.30号这合法么?

  问题补充 20xx-12-18 19:15

  学校代替大学生勤工俭学合法吗?问题补充 20xx-12-18 19:30

  学校代替大学生签合同(勤工俭学)合法吗?『☆』圐 回答:6 人气:6 解决时间:20xx-12-31 17:27

  满意答案好评率:0% 合同时间中应约定起止时间,这个时间应详细到日期,只写7月到12月的不对的,所以原合同就违规,可以劳动仲裁。

  回答人的补充 20xx-12-18 19:53

  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本人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代签或胁迫签订属于违规。

关于劳动合同6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有如下情形: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

  (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

  (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4)客观方面的原因。这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变更。

  主要有:

  ①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使得原来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失去意义。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

  ②由于物价大幅度上升等客观经济情况变化致使劳动合同的履行会花费太大代价而失去经济上的价值。这是民法的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运用。

  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时候,劳动合同可以在双方的协商后发生变更。但是各位必须明确是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才能变更,这个是变更劳动合同的前提。

关于劳动合同7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两者之间的区别如下:

  从内容来看

  1.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负责分配工作或工种,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各种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

  2.而劳务合同的'内容规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的,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

  从适用的法律规范来看

  1.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而劳务合同由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规范。

  2.劳务合同在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的原则,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双方存在隶属关系。

  法律责任后果不同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比如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反劳务合同一般只承担民事赔偿服务,而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

关于劳动合同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_______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个月;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地点_______。因工作需要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乙方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_______职业危害。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生产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必须的生产工具和工作场所。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工作特点,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四条劳动报酬

  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_______工资制度,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_______元,并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的调整依据国家规定和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

  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_______日。支付工资应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列明支付标准、支付项目和工资的扣除项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保险福利

  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甲乙双方可以就补充保险、其他福利约定补充条款。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履行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都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解除合同条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终止合同条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不予续签的,到期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符合签订无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经济补偿金

  解除、终止合同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专项协议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双方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

  甲方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就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签订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以及违约责任。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有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章)后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双方因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__60日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关于劳动合同9

  编号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劳动合同协议书。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执行。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执行。乙方在试

  用期间的工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合同范本《劳动合同协议书》。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 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 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 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 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 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 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

关于劳动合同10

  一、

  当您签订合同时,您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可以采用杭州仲裁委员会推荐的如下示范条款:

  第 条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注:1、本条款签订合同时作为仲裁条款使用;

  2、必须准确写明申请的仲裁机构名称及仲裁事项。

  二、

  如果您愿意将发生的纠纷提请仲裁,可以采用杭州仲裁委员会向您推荐的.如下示范协议:

  当事人双方愿意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如下事项:

  (争议的事项)

  1、……

  2、……

  3、……

  当事人:当事人:

  地址:地址: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注:1、本协议供在争议发生前、后使用;

  2、必须准确写明申请的仲裁机构名称及仲裁事项

  示范仲裁补充协议

  三、

  如果您在以前签订的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仲裁条款不明确,杭州仲裁委员会向您推荐如下仲裁补充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我们经过协商,愿就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合同第____条约定的仲裁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申请杭州仲裁,并适用其仲裁规则。杭州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当事人: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日期:日期:

  注1、本补充协议供补充原合同条款、仲裁协议中的不明事项使用;

  2、必须准确写明申请的仲裁机构名称及仲裁事项。

  ,

关于劳动合同11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案情】

  陆某系一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部经理,其于20xx年2月开始在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每月基本工资5000元,市内交通补贴 500元、国家各类补贴计200 元、职务津贴300元、服务费800元。陆某每月应得工资计6800元,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税收,实际每月所得5000余元。此外,作为公司员工陆某还可以享受下面的津贴和福利:公司每年在12月和6月各发放的津贴1000元;技术部经理可享受季度奖金。陆某可享受的手机通讯费补贴每月 800元。公司还每月向他支付住房补贴1000元,由其自行在外借房住宿。20xx年8月,陆某向公司提出应引进最新的技术设备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料总经理认为陆某在公司面临困难时不但不努力工作,不带领技术部门攻克技术难题,却给自己找借口,当即要求人事部与陆某解除劳动合同。 20xx年9月11日,人事部向陆某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并称愿依法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人事部坚持只有写进劳动合同的工资和津贴才作为补偿金的计算基数;而陆某认为提成奖金、所有的津贴、住房补贴都是自己的收入来源,而且经济补偿金是应发工资的合计,而不应扣除税收和自己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双方各持己见终未达成一致意见。20xx年1月15日,陆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公司按国家规定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计算了陆某在解除合同前12个月中的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每月固定收入(工资及各类补贴、津贴)5411.8元、提成奖金合计67,399.7元(已扣税)、防寒和高温津贴2000元,故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应当为11,195.11元。经仲裁委员会调解,公司实际向陆某支付了 11,200元。

  【案例分析】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需注意: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在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规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本案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发给陆某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月平均工资包括些什么内容?哪些是工资的范畴,哪些不是?我们讲“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根据上述规定,工资性收人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但不应包括住房补贴和手机通讯费。因为住房补贴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的福利而不是其应得的工资性收人,而手机通讯费未以津贴的形式发放给职工,而是按规定予以报销的,这说明单位没有将它列人工资支付总额。同时,经济补偿金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性收入为计算标准,而不应以应发工资为准,即实际工资性收人是扣除社会保险金、公积金、税收之后的所得。陆某要求以应发工资计算,并且住房补贴、手机通讯费报销款均应计算在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律师提示】

  (1)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的范围问题,应当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区分清楚,辨别清哪些是属于工资性收人范围的项目,哪些是应当剔除的项目,在此基础上得出的项目才具有合法性、合理性。(2)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需要说明的是,这里工资的计算基础是在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获得的报酬,而不是指劳动者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获得的劳动报酬。故实际上计算所得出的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有可能是低于其正常月工资的。

  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案情回放】

  某科技公司发现其公司部门设置凌乱,人员冗杂,欲。次日新整合。A部门被撤销并入B部门,程某对其职位变动很不满意,公司与其沟通多次,无果。次日,公司向程某发出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为:公司部门调整,与程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请问: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

  【法律解析】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此举按照法律规定应向程某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所指“客观情况”具有法定要求: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而本案中的情况不足以导致劳动同无法履行,因为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12

  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是“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关于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20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此在此框架内对劳动合同试用期进一步细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六、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七、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关于劳动合同13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

  性别: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

  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甲地址:_________

  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 期限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前_______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试用期。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同意根据甲工作需要,在_______部门,担任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完成的工作数量_______,达到______质量标准,或在岗位(聘任)协议中约定。

  第三章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安排乙执行下列_________ 种工作制。

  (1)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安排乙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保证乙每周至少休息____日。甲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安排乙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给予乙相应待遇:  

  (一)安排乙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乙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六条 甲为乙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负责对乙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工资,工资不低于 ,工资分配水平在岗位(聘任)协议中约定,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 由于甲生产任务不足,使乙下岗待工的,甲保证乙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女职工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二条 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 乙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为乙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应遵守甲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违反劳动纪律,甲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39;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1.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

  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不得依据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________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乙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可以随时通知甲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离休、退休、退职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第八章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经济补偿金:  

  1.甲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 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支付乙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 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应根据乙在甲工作年限,每满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乙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经与乙协商一致,甲解除本合同的;  

  2.乙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应根据乙在甲工作年限,每满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被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 甲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支付乙经济补偿时,乙在甲工作时间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乙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还应发给乙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 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三十五条 甲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

  第九章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___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其 他  

  第三十九条 以下文件或协议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______(盖 章)

  乙:________(签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劳动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人社部、中国地震局联合召开会议表彰全国地震系统抗震救灾英雄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设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三)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5)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关于劳动合同15

  题目名称:《论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

  姓 名:张 华

  学 号:041210039

  学 校:济源市广播电视大学

  指导老师:李 辉

  写作时间:20xx年5月1日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其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也同样获得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适用社会主义市场劳动法律制度已经基本建立。社会劳动法律制度已经成为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但在实际运用中,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制定劳动法时充分考虑劳动者利益,相对而言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

  2、在实践中熟练掌握技术的劳动者并非弱者,用工单位是弱者。 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履行通知义务,用工单位对此造成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非强制性条款。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同存在缺陷,导致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3、经济性裁员规定过于严格。

  4、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负法律责任不明确。 5、工会制度不够完善。 三、劳动合同解除的建议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权力和义务。 2、完善相关立法。

  论文摘要---------------------------------------------1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4

  三、针对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点建议-----------------------6

  四、结束语-------------------------------------------8

  参考文献---------------------------------------------9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企业已经转变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企业拥有劳动用人自主权,劳动者拥有择业选择权。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基础,也是劳动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劳动合同为劳动制度改革、稳定劳动关系,使劳动关系走向法制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实践中,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直接涉及劳动合同的效力、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得失和权利的保护。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是合同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意志行为,并不以对方的意志为转移,单方解除不当,就会损害对方利益,破坏合同的效力和尊严。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中重要的内容之一。大量劳动争议案件是由劳动合同的解除所引起,企业片面强调用人的自主性,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误解“择业自由”,任意跳槽,不履行通知义务来去自由,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劳动力正常流动。因此,了解有关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和制度,有助于理顺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的管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关键词: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劳动者

  论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完毕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规定共有17条,其中劳动合同的解除占9条,可以看出劳动合同的解除制度的地位非常重要。虽然劳动合同解除占一半以上的条文,但是劳动法针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纠纷的调整显然力不从心。本文结合实践中产生的问题,试图指出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制度规定的不足,对今后的立法和司法有少许帮助。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完毕以前,因双方当事人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某种法定事由的出现,由当事人一方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行为,即享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所谓单方解除权,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无需对方当事人同意而单方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由于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不考虑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其相对影响较大,一方面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直接关系到用人单位的生产工作秩序和经营秩序,另一方面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前途和生活来源,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极其严肃的问题。如果解决好劳动合同解除的问题,可以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平等的条件下开展公平竞争。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法》在第31条和第32条规定了关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根据《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实践中只要劳动者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劳动法在该处充分考虑了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设定任何条件,该条经常性被劳动者滥用,劳动者来去自由根本没有受到任何限制,更有劳动者连提前30日的书面形式通知都不愿意遵守,找到新的工作后,与用人单位不辞而别。

  我认为《劳动法》在第31条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值得思考:

  1、在制定劳动法时充分考虑到劳动者的利益,但相反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我国劳动法该条的规定是牺牲用人单位的利益为代价,使劳动者获得过大的择业自主权。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熟练掌握专门技术之后,可以为用人单位创造价值时,劳动者的突然离开,严重影响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用人单位也只能坐视劳动者离去而不能追究劳动者任何违约责任,极大的损害了用人单位利益。

  2、第31条制定的目的是保护弱者,但在实践中解除劳动合同的是掌握熟练技术,在用人单位起到关键作用的劳动者,这些劳动者并不是一位弱者,往往用人单位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在劳动力市场中真正处于弱势地位的是那些在用人单位没有掌握任何技术,不能操作用人单位运行命脉的劳动者,该条对这些劳动者才有保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