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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

时间:2024-08-20 20:24:53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品】安装合同模板锦集9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装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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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延安市丰泽园小区2#、3#商住楼的电气安装工程委托乙方劳务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本公司对企业内部施工班组承包的有关规定,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延安市丰泽园小区2#、3#商住楼

  工程地点:延安市农科所

  工程情况:延安市丰泽园小区2#、3#商住楼总建筑面积为18194.8 m2;其中2楼建筑面积为 9097.4 m ,3商住楼建筑面积为 9097.4m。2、3商住楼层数均为地下一层、地上15+1 层;主体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二、 承包范围及方式:

  1. 承包内容:本工程外墙皮外2.0m范围内图纸中所有电气工程(不包括电视、电话。但包括消防、通风、可视对讲及供热系统线管的敷设,并须将电气接至消防、通风、可视对讲及供热系统第一配电柜或箱)的配管、穿线、电器设备及灯具的安装;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敷设、安装、检修;施工电器的维修;电气材料的进场验收、卸车、转运、堆码、配料、安装、调试、场内全部水平垂直运输、剩余材料的回收、归库等全部人工费。 ##2#2 #

  2. 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治安保卫。

  3. 电气安装工程的材料水平运输(从库房至施工地点)、材料的垂直运输(现场有塔吊)、(无论垂直运输有多高、水平运输有多远、建筑部分无论有无垂直运输机械、包括因现场场地窄小等情况可能发生的两次人工运输)、每个施工段完工后的现场清理工作、施工剩余材料清理、回收、现场文明施工(包括配合甲方等上级检查单位的各种验收)等电气安装工程内(但不局限于上述工作范围)的一切工作内容。

  4.无论本工程单体中电气安装工程的多少、材料运输的远近如何、现场施工条件的如何变化、施工难易如何,本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5.合同单价包括甲方、业主、监理的各种技术要求、规范和各种现场指示。属乙方承包范围内但乙方未施工项,甲方将扣除相应款项,价格另行协商。

  6.除甲方原因引起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给予增补外,其它将按实计算。

  三、 施工工期及工人进场时间:

  本工程工人自20xx年5月 日进场施工,确保甲方的总体进度计划。在工种衔接上,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乙方无特殊原因造成工种衔接上的脱节,要赔偿一切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四、 承包单价:

  1.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以上已说明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均在电气安装工包干范围内。

  2.计算方式:按照上述承包范围及方式,本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基价按12元/ m2,(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按照20xx年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安全必须达到甲方之要求即安全奖按 0.5元/ m2;文明施工必须达到甲方之要求即文明奖按 0.5元/ m2;进度(含阶段计划、总工期)必须达到甲方之要求即进度奖按 0.5元/ m2;服从甲方指令按 0.5元/ m2,;服从生活区管理要求按 0.5元/ m2;以及质量必须达到且通过合格工程验收即质量奖按 0.5元/ m2。安全、文明、进度、指令、生活区管理和质量全部达到甲方之要求。合计价格为:15元/ m2。(设计变更、指定单、修改单等所增加的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单价中,不再另行计价)。

  3.质量、安全、进度、文明为乙方承包范围内所必须达到的要求,即必须达到甲方、监理和业主的认可(验收通过)。如其中一条达不到此要求乙方须无条件退场,按所完成实际工作量结帐、单价按合同价及扣除甲方另择施工班组的费用(即按乙方完成工程量×70%计算所得给予结算)。

  4.结算工程量,按图纸及20xx年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建筑面积,按实结算。本合同双方约定所有m2均指建筑面积。

  五、 双方职责、义务及权利:

  (1) 甲 方

  1.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生产设施(零星工具由乙方自己负责)及一间临时宿舍。

  2.负责土建、安装等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3.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提供电气安装图纸一套及轴线、标高等数据。负责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生产交底。

  4.按工程进度做好材料供应工作。

  5.项目部现场安全员负责对各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指导,现场施工员负责进行技术指导、督促,并协调与其它工种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各项工作。

  6.有权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及施工规范的施工人员进行处罚每次不少于50元,直接在乙方每月工资中抵扣,对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开除并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 乙 方

  1.组织年龄在20~45岁之间,具用电工上岗证、身强体壮,具有法制观念及专业技术,素质好的成建制的职工进场,严禁无电工上岗证、体弱多病的成年人及目无法制意识的人进场。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服从项目安全员及有关职能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和指导,坚持班前教育,安全第一,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生产中的安全事故,谁造成的由谁负责。

  3.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偷盗现象,一经发现,如若查实,甲方将按偷盗材料价格的两倍进行处罚。

  4. 按施工预算到仓库领料。如施工中浪费,造成用料超出施工预算定额,超过部分从人工费中扣除。

  5.必须文明施工,严禁材料乱放,施工地段中必须日做日清,控制定量,工完料尽。

  6.因电气安装工程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

  7.垂直、水平运输机械无法运输的部位乙方自已负责材料的运输.

  8.乙方派驻现场代表负责施工和甲方的联系。

  六、 质量要求:

  1. 本工程的质量指标必须为合格,实现甲方、监理和业主的各种技术要求、规范的要求。

  2. 质量考核分阶段,同时由甲方实行不定期抽查。如遇有哪个分部、分项工程不能实现阶段合格目标,甲方将随时终止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四款第三条结帐。

  3. 管线敷设错误由乙方自行处理,每栋楼不的多于10处,超出部分按每处200元进行处罚。管线敷设错误每栋楼超出30处时,甲方将随时终止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四款第三条结帐。

  七、 材料节约及工具使用: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工完场清,谁施工谁清理的原则。同时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指导,若发现浪费现象,视情节给予罚款每次不少于500元,若遇有场地不清工完不清,甲方有权责令其班组清理后施工,如果不履行好此项工作,甲方将做出强制手段,指令他人清理,到时其费用支出由责任班组承担。

  2.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交施工材料进场计划,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浪费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次500元以上的罚款。

  八、 安全生产与宿舍区文明:

  按乙方与甲方所签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条例执行。

  九、付款方式:

  1.乙方自带一个月生活费,次月开始每月20日结算上月工资,按完成工程量的80%付款;总工程款的80%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办理结算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至结算总额的80%),剩余20%在工程法定保修期满一个月内返还,乙方领取工资时,必须向甲方提供工资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资款。

  2.乙方不得因甲方工程款不到位而停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当地政府各部门规定的各种有关务工所需的各种证件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其它:

  1.甲方付给乙方承包单价收入总额中含合同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福利、补贴、车旅费、医药费等一切费用。

  2.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等保险费均包含在乙方单价中,不得向甲方另行计算。

  3.如果在合同执行期间施工范围增加内容,乙方因主动提出签证并补充合同,如没有相应的补充说明结帐按本合同计算。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余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5.未尽事宜,双方洽商解决,本合同解释权属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拟建新房,水电安装同意由乙方承包,经协商特签如下合同。

  一、 承包形式:按图施工,包工、包安装、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

  二、 工程范围与内容:所有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空调专线及弱电安装工程(有线电视线、电话线、宽带线等);

  1、室内给水管网预埋及安装;

  2、室内排水管网预埋及安装;

  3、室内给水设备预埋及安装;

  4、室内照明线路预埋及安装;

  5、室内照明灯具、开关及电器线路预埋及安装;

  6、室内有线电视线、电话线、宽带线预埋及安装;

  7、弱电预埋及安装;

  三、工程价格:按建筑面积(此建筑面积是按国家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元/㎡计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包括:人工、机械、安装辅助材料、施工安装、调试、保险及风险各项费用)。

  四、付款方式:分二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90%;其余10%作保质金一年后付清(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维修好)。

  五、工程期限:与建筑施工基本同步开工,建筑施工完工一个月内水电安装完工。

  六、工程质量:1、水电安装方式为暗装,

  ①、严禁将导线无任何保护地直接敷设在墙内、地坪内、地板下

  或天棚上,任何位置不得出现管、线外露现象。

  ②、不同电压,不同回路,不同信号的线路严禁穿在同一线管内;

  ③、为了将来导线的更新和维护,埋在墙、地下或天棚的穿线管

  必须畅通无阻做到能随时将穿线管内的导线拉出,其转弯处弯头的弧度(即冷弯半径)应是穿线管直径的5-10倍;

  ④、禁止在穿线管内连接导线,即若导线长度不够需接长时,导线

  的接头处不能在穿线管内,一般应在开关、插座、灯头盒等接线盒内接线;

  ⑤、严禁导线管把穿线管赌实,要留有足够的空隙;

  ⑥、暗敷给水管道必须严格检查所有连接部位是否安装紧密、牢固,

  走向正确,再做水压试验,试水一段时间后方可隐埋。

  ⑦、排水管横线管道应有一定的坡度,承插口连接紧密,确保无渗

  漏。固定管道的支架、吊卡间距合理、牢固;

  ⑧、卫生器具的安装位置应准确,支、托架安装平整、牢固。地漏

  应安装在地面的最低点,且凹入地面5MM。坐便器与地面或管口的`连接密封用油泥或硅胶,不宜使用水泥。

  ⑨、冷、热水龙头的热水龙头应安装在左侧;

  2、乙方必须安照国家电工标准(GB)要求安装,做到灯亮、水通、水电等安装过程中所有内容必须全部合符要求,验收合格。

  3、任何位置(含卫生间)不得有漏水、漏电现象。

  七、其它:1、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一定要做好防护措施,施工中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乙方自负全责;2、乙方中途违约,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原施工所有工时费并赔偿甲方原材料损失。3、水电施工与建筑施工必须紧密配合,预埋好水电安装管道不得在建筑物中随意穿洞,未经甲方同意,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4、注意水、电材料的合理使用,从甲方领出的材料与实际安装使用的材料要基本一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丢失,由于乙方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材料费由乙方承担。5、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整齐,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作补充协议,生效日期为签字之日起。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 10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3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安装合同 篇4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三、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范围

  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请在方框内打勾):

  □包工包料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工期

  一、本合同工期为________日,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乙方接到甲方书面进场通知后________日内进场施工。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一)因甲方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而影响正常工期的。

  (二)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施工图、材料、设备的。所供材料、设备不符合施工需要的。所供材料、设备在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的。

  (三)因甲方未具备进场条件,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场地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等,影响进场施工的。

  (四)在施工中如因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影响正常施工的。

  (五)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前道工序没有完成,影响本工程进度的。

  (六)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没有验收的。

  第五条 工程价款

  双方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工程价款,并附《预算单》,价款不含消防检测费:_____________。合同价款的形成:以_______年《________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_________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及相应的费用定额为依据,结合设计图纸形成预算造价,经甲方审定后形成工程价款。如有增项,结算方式执行上述同等标准。

  1、暂定价格。工程价款暂定,双方在结算时确定最终工程价款。

  (1)工程价款暂定为:(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

  (2)工程价格调整计算方法:___________。

  (3)结算依据:定额范围内的项目依据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定额。定额规定范围以外的材料及设备费用依据供应厂家发票或相关依据。施工工程量以甲方现场工程师签证为依据。

  2、固定价格。工程价款固定,根据图纸及综合单价确定,仅在下列第(2)项情况出现的,调整工程价款。

  (1)工程价款为:(大写)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

  (2)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调整本工程的工程价款:

  ①乙方承包的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或者工程价款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双方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

  ②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③甲方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的。

  ④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__________。

  ⑤工程价格调整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支付

  1、工程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甲方预付工程价款的________%。

  2、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根据工程价款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双方确定的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结算与支付、工程量的'计算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工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或消防备案后_______日内,甲方付至工程价款的______%。

  4、本工程需要结算的,经双方确认完工结算报告后_____日内,甲方付至经结算后的工程价款的_______%。

  5、本工程质保金为本工程经结算后的工程价款的_______%,待质保期满后____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工程结算

  一、本工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或消防备案后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工程完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二、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完工结算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在 日内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第八条 工程质量

  1、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____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乙方向甲方出具总工期进度计划,甲方可以提出修改意见。

  2、乙方按照工程图纸、施工说明、组织计划、进度计划等组织施工,上述约定的事项变更的,双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涉及隐蔽工程的,在工程隐蔽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没有验收的,乙方可以停止该隐蔽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

  4、乙方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5、本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使用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的,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

  第九条 调试与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自行验收。

  2、自行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安装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安装配套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明月天意客梯

  1.2工程地点:重庆市江津区

  1.3工程内容:

  1、电梯的脚手架的搭拆;

  2、电梯井道低压照明的提供;

  3、电梯施工期间电焊、气焊;

  4、电梯的起重、分层、搬运、就位。

  5、政府部门收取的电梯初装验收费;

  6、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

  7、电梯卫士的初装费

  2、工程工期

  前期配合土建,根据总包进度施工,以总包进度时间为准。

  3、合同价款

  经双方协商,合同包干价:人民币50000 元;且包括规定工程内容内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检验调试费、联动试车费、验收费、手续费、措施费、采保费、管理费、利润和应由乙方向施工所在地税务局缴纳的税金等费用,并充分考虑了规费及风险因素,(市场价格波动、法规、规定等)。

  4、付款方式

  4.1甲方在支付电梯设备进场安装款前,支付50000元给乙方。

  4.2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

  5、甲方责任及义务

  5.1协调现场施工的有关关系,如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费用由乙方负责。

  5.2甲方代表,全面履行甲方职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5.3提供具备施工进场条件。

  5.4提供符合安装要求的井道、机房、正式电源等

  6、乙方责任及义务

  6.1乙方在施工期间,对未完成的工程负有实施产品保护的责任。

  6.2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已包括在合同金额中,由乙方自行支付。

  6.3乙方在各分项施工前须与甲方联系,提供或了解其在分项工程上和特殊要求,如开槽、预留孔洞、预埋件等,并在每次隐蔽工程之前要甲方和监理签字确认,否则,因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6.4负责本工程的整体质量及联动试运行,保证设计使用效果。

  6.5配合甲方做好后期的服务工作。

  6.6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因乙方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赔偿。

  6.7按合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8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

  7. 附则

  8.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经协商仍未解决之事宜,可提交工程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8.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重庆

  甲方:名称(印章):乙方:名称(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安装合同 篇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施工范围和内容:

  四、工程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本工程工期为 天。如因停电、恶劣气候及其它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工期可顺延。

  五、双方责任:

  1、 乙方负责购买材料、组织工人、机具以及机具所需用的消耗材料等。

  2、 乙方负责整个工程的`制作与安装,施工质量应达到国家合格的评定标准。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如果发生伤亡事故乙方自负。

  4、甲方负责脚手架的搭拆以及本工程向业主方的开票事宜,由此产生的费用不在本合同之内。

  5、甲方负责施工所在地政府及非政府等的关系协调。

  6、对施工过程由建设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提出的对本工程的变更等内容,乙方要及时报与甲方,待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工程造价与付款方式:

  1、 该工程造价为: 整(¥ 元)。

  2、 付款方法: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总价款的50%作为乙方材料款,骨架安装完后,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总价款的30%,余款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款项支付完毕,合同即终止。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发包方: 承包方: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7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规定以及建筑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电气工程(强、弱电)安装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a)照明系统:管路预留、预埋、穿线,灯具、插座、开关、配电箱、电度表箱安装及调试等施工图纸要求内容。

  b)动(电)力系统:管路及套管预留、预埋,电缆桥架安装,线缆敷设,配电设备安装及调试等施工图纸要求内容。

  c)弱电系统(电视、电话、宽带网、监控):管路预留、预埋(含穿墙套管)及管路清扫等弱电专业施工队伍以外的施工图纸要求内容。 d)防雷接地系统乙方完成但不仅限于以上工作,所有与电气工程(强、弱电)有关的工作均由乙方完成。

  第二部分 工期、承包及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甲方要求,保证不耽误总体工期。因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以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施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可解除合同。

  2、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第三部分 承包方式、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采用甲方与乙方协商的价款:养殖区为8000元,二楼别墅为10000元进行竣工结算。

  2、结算方式:包工不包料,中途按进度付款到50%,余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部分 双方一般责任

  1、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姓名:

  2、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姓名:

  3、甲方工作:

  ⑴委派工作人员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如需变更图纸或变更已施工的工程,甲方应通知乙方。派专人协助乙方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负责与其他配套施工单位协调。

  ⑵甲方负责提供电源,保证施工需要。

  ⑶甲方提供与其他工程相关资料,组织与其他施工队协商。

  4、乙方工作

  ⑴向甲方代表提供进度表计划,并及时向甲方提交所需材料的量单及附材量单。

  ⑵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一切与工程有关的'设施等。

  ⑶负责安装过程中的质量,技术,变更及施工进度、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编并向甲方报送施工完整的施工组织及专业的施工方案。

  ⑷施工期间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全由乙方负责,并负责保护甲方的一切设备、设施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⑸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五部分 质量与验收及其他

  1、施工中经检验质量不合格,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返工。

  2、安装完毕,并调试合格。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8

  发包方(简称甲方):

  住址:

  承包方(简称乙方):

  住址:

  经协商,由乙方承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冷库安装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职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根据,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程质量:

  二、工期

  本合同工程总工期为个_______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工程除遇到不可抗力,否则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必须按期交付验收。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

  2、付款方式:

  总价款分______期支付:

  工程合同签署后3日内支付第一笔,总价款的______%,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工程完成50%后3日内支付第二笔,总价款的______%,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工程完成后3日内支付第三笔,总价款的______%,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5%作为质保金,保险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义务

  1、在施工前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协调相关相邻关系,具体介绍场地及地下管线情况。

  2、在施工期间给予乙方施工必要方便,提供水源、电源、材料堆放场地。

  3、提供冷库工程的图纸,若增加工程量、变更设计,需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施工。

  4、对乙方提交的增加工程量资料,进行必要的及时审核,以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5、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6、接到乙方验收的通知后,在3日内予以验收。

  五、乙方义务

  1、乙方须对甲方提供图纸进行必要的专业审核及时解决问题。

  2、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负责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保修等。

  3、乙方应保证工程所用材料、配件、设备的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需经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认可后方可使用。

  4、乙方在施工前必须视察工地并详细了解工地各种环境:结构、排水、电力等系统,如现场情况与图纸不符,及时与甲方相关人员沟通。

  5、乙方保证安装施工人员均为专业的熟练技工,工程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必须负责免费调试,保证无任何操作故障。

  6、已完工的工程和设备,在交付前由乙方应负责保管,并负责将场地清扫干净。

  六、工程设计的变更

  1、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2、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修改或变更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七、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切安全措施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安全负责。

  八、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均由______方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和国家有关标准采购,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对材料设备的质量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确认而减轻或免除。

  3、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九、竣工验收

  1、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及时提请甲方组织验收,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单》是乙方请求付款的.必要凭证。

  2、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工程移交甲方后,乙方离场,工程自移交后毁损风险由甲方承担。

  3、若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

  十、质量保修

  1、本工程的保修期为______年,自验收之日起算。

  2、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人为因素除外),乙方负责免费保修及更换配件。

  3、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小时内修复(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商定)。

  十一、违约责任

  1、若乙方承建的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予以修复对设备存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2、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若逾期不支付,须向乙方承担未支付款项10%的违约金,但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不受此限。

  十二、其他条款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安装合同 篇9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为确保地板辐射采暖工程的正常施工,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利互惠、严守信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建设单位:

  3、 工程地点: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 工程承包范围:

  6、 工程施工内容:

  二、 材料质量及配置标准

  1、 地暖管道:采用PE-RT管,管壁厚度以施工图为准,如建设方变更的则以建设方变更为准,采暖管道品牌由建设方指定。

  2、 分集水器、保温材料、钢丝网:以施工蓝图为准,如建设方变更的则以建设方变更为准,品牌由建设方指定。

  3、 管道密度、间距等技术指标依据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地暖管道采用单层下置钢丝网片固定。

  4、 上述提及的材料质量及配置标准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xx J365-20xx)》及甲方约定的要求。

  5、 按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进行地暖管道的施工。

  三、工期

  在具备施工条件下,自甲方发出书面进场通知另给予15天材料生产运输时间后90天完成施工任务。如遇以下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连续停水或停电8小时以上。

  2、非乙方原因甲方要求临时停工的。

  3、修改设计方案或增加工程量。

  4、总包方或其它原因不能逐日提供一层工作面时。 5、其它原因导致已敷设保压管道,在检验合格后24小时内无法隐蔽覆盖面积500m2以上的。

  6、不按合同约定付款时。

  鉴于铜制分集水器容易丢失,在具备防盗条件(门窗安装完毕)后提前15天通知安装分集水器,并由掌握钥匙一方负责保护。

  四、工程质量:合格

  五、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

  2、工程款支付:

  (1) 合同签订生效后,人员材料进工地5个工作日内,预付总价款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

  (2) 其余款项按工程月进度的90%付款。地暖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预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两个采暖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六、甲方责任

  1、签订合同时向乙方提供全套图纸(包括变更)及有关文件。 2、出现变更设计时,提前7个工作日办理工程变更手续并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3、配合地暖施工和土建施工的协调工作。

  4、配合总包单位、监理监督工程质量及进度,组织中间验收、变更签证及地暖施工完工验收并签字。

  5、负责协调并提供乙方现场施工所需水、电及材料堆放场地和工人住宿场所,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6、地暖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将决算30日内审批完毕。

  七、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地板辐射采暖施工。客厅、卧室、书房、餐厅温度18°C.卫生间20°C须辅助采暖。

  2、乙方的材料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 142-20xx J 3645-20xx)》及甲方约定的要求,并应甲方要求提供工程施工材料的有关证明文件,入场时需经监理方、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乙方在施工期间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的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自负。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职业健康管理目标做好管理工作过。

  4、乙方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服从甲方、监理和总包方的统一管理,遵纪守法和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工人进场前切实进行安全教育,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有效地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

  5、乙方必须在入场施工前7个工作日,将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6、施工期间与其他施工单位紧密配合、积极协调。

  7、乙方有专人负责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甲方环境方针和环境管理目标进行施工现场环境管理。

  8、对该分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八、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个采暖期。

  在保修期内,工程出现管材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先予以维修,同时请当地质量检测部门鉴定,属乙方材料、施工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非乙方原因的地暖工程维修,乙方收取维修材料费用及试压人工费150元。甲方联系不到乙方或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两日内不派人维修,甲方有权直接委托他人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或第三方协调。当事双方不愿协调或协调无效可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结算款项后,保修条款终止。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议、保密等义务。

  十一、其它约定

  1、有本合同内容未包含的其它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建设单位:

  承包单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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