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范文集锦8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为了甲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实效、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 策划(咨询)项目
1. 。
2. 。
二、 委托项目进度 策划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1. 第一阶段:策划市场调查,包括商圈调查、目标人群调查、目标市场调查、产业链调查和竞争对手调查5个内容,并对整体项目进行初步定位,双方沟通达成共识后进入第二阶段,本阶段完成供双方沟通用的《 》的中期汇报演示文本,限期为自合同书生效之日起 至 个工作日。
2. 第二阶段:在甲方认可乙方对项目得出的'定位主体的前提下,对定位策划有关内容作出进一步完善,完成《 》,限期为 至 个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顺延,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 个工作日。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策划咨询费用为 元人民币( ¥ 元)。
1)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的50% 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 元)。
2)乙方完成项目一整体策划方案后,通过正式的演示文稿,向乙方当场做出演示讲解,甲方认可后 日内,甲方足额支付策划费余款人民币 元(¥ 元),乙方方能将《 》的正式文本交付甲方。
2.乙方去往甲方处进行策划(咨询)工作,往返路费甲方承担,在甲方处调查工作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指派专人(须书面制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五、乙方责任与权利
1.由 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专人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策划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六、成果归属与冠名宣传
1.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2.乙方在保守甲方项目相关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对成果有冠名宣传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中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合同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仅视为达成策划意向;自甲方支付第一笔款项××万元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省 市 区 街(路) 号
邮编: 电话: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邮编:
开户行: 账 号:
电 话:
签约地:
年 月 日
企业合同 篇2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第四条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第五条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二)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三)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四)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五)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六条 符合本规定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七条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章 集体协商内容
第八条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五)补充保险和福利;
(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七)职业技能培训;
(八)劳动合同管理;
(九)奖惩;
(十)裁员;
(十一)集体合同期限;
(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一)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二)工资支付办法;
(三)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四)工资调整办法;
(五)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六)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
(七)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第十条 工作时间主要包括:
(一)工时制度;
(二)加班加点办法;
(三)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
(四)劳动定额标准。
第十一条 休息休假主要包括:
(一)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
(二)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
(三)其他假期。
第十二条 劳动安全卫生主要包括:
(一)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二)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
(三)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五)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第十三条 补充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
(一)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
(二)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
(三)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
(四)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第十四条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
(一)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
(三)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
(四)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第十五条 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
(一)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三)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管理主要包括:
(一)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二)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
(三)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四)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七条 奖惩主要包括:
(一)劳动纪律;
(二)考核奖惩制度;
(三)奖惩程序。
第十八条 裁员主要包括:
(一)裁员的方案;
(二)裁员的程序;
(三)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第三章 集体协商代表
第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
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第二十条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第二十二条 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
第二十三条 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
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第二十五条 协商代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加集体协商;
(二)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
(三)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四)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五)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 协商代表应当维护本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
协商代表应当保守在集体协商过程中知悉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七条 企业内部的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二十八条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二十九条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就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条 工会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未建立工会的,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更换用人单位一方协商代表。
第三十一条 协商代表因更换、辞任或遇有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空缺的,应在空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本规定产生新的代表。
第四章 集体协商程序
第三十二条 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
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
第三十三条 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熟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了解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
(三)拟定集体协商议题,集体协商议题可由提出协商一方起草,也可由双方指派代表共同起草;
(四)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五)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记录员应保持中立、公正,并为集体协商双方保密。
第三十四条 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
(二)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
(三)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
(四)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三十五条 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
第五章 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第三十七条 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三十八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三十九条 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三)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的集体协商程序。
第六章 集体合同审查
第四十二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三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审查实行属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中央管辖的企业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或劳动保障部指定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第四十四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下列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一)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二)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三)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是否与国家规定相抵触。
第四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送达双方协商代表。《审查意见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地址;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时间;
(三)审查意见;
(四)作出审查意见的时间。
《审查意见书》应当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的事项经集体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一方应当根据本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将文本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四十八条 生效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自其生效之日起由协商代表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
第七章 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
第四十九条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第五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
第五十一条 集体协商争议处理实行属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中央管辖的企业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用人单位因集体协商发生的争议,由劳动保障部指定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协调处理,必要时,劳动保障部也可以组织有关方面协调处理。
第五十二条 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自受理协调处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协调处理工作。期满未结束的,可以适当延长协调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第五十三条 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协调处理申请;
(二)调查了解争议的情况;
(三)研究制定协调处理争议的方案;
(四)对争议进行协调处理;
(五)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
第五十四条 《协调处理协议书》应当载明协调处理申请、争议的事实和协调结果,双方当事人就某些协商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将继续协商的有关事项予以载明。《协调处理协议书》由集体协商争议协调处理人员和争议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争议双方均应遵守生效后的《协调处理协议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工会或职工代表提出的集体协商要求的,按照《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于20xx年5月1日起实施。原劳动部1994年12月5日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同时废止。
【集体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 集体合同的签订应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集体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
2、 集体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和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或资料。
3、 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合同期限内,双方代表可对集体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由于签订集体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集体合同难以履行时,集体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要求。一方提出变更或修订或解除集体合同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七天内双方进行协商 .
4、 集体合同的签订应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由企业工会(未建立工会的由职工民主推举的代表或上级工会组织委派代表)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指派的代表,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经讨论通过,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并在签字后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集体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和不涉及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或资料。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合同期限内,双方代表可对集体合同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或由于签订集体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集体合同难以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企业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为保证公司生产顺利,解决员工生活后顾之忧,甲方将公司职工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相互信任的前提下进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提供厨房必须的用具(如冰柜、消毒柜、炒菜锅、用餐厅和装菜用的碗、盘、碟等),乙方负责保管;厨房其他日常所需要的工作用具和消耗品均由乙方自行添置、存放和保护,甲方不予负责。承包结束时,乙方应交还甲方提供的'全部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甲方为乙方提供厨房、餐厅及储物室等后勤服务区,其余各项开支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水费、电费、煤气费、聘请服务人员工资等。
3.为方便甲方员工生活,甲方允许乙方在后勤服务区内摆放临时商品摊一个。
4.为保证伙食质量,乙方须聘请厨师1名,中晚餐伙食标准为每餐两荤、一素、一汤,每天菜式不能重复,严禁提供变质食品和剩饭剩菜,菜品做到味色俱全,健康营养。
5.乙方为甲方提供早、中、晚,早中晚餐由乙方与甲方财务按月结算,结算标准为__________元/人/餐。
6.乙方要本着为职工服务的态度,对甲方员工提出的问题要合理解释并处理好,不能对甲方员工发脾气,板脸孔。
7.乙方经营厨房卫生必须达标,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同时保证每餐饭菜的数量、质量和卫生;同时必须保证灶台、餐具、厨房设备、餐后以及厨房周边环境的卫生清洁;不准使用煤炭燃料。
8.开餐时间:__________早餐____________________,中餐____________________,晚餐根据作息时间变更;夏季____________________,冬季__________。
9.乙方工作人员不算甲方编制,不享受甲方所有福利待遇,但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同时需要遵守甲方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保留对职工食堂监督、管理和更换承包人的权利。
10.为了食堂稳定、体现公司人性化、缓解乙方压力,甲方给予乙方适当补贴。具体标准:__________按上班时间每人每天补助14元计算。
11.甲方食堂归口管理部门为行政部,乙方经营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及时向甲方行政后勤部门反映,双方本着相互理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1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受法律保护。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企业合同 篇4
建设工程受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的影响,施工条件复杂,可能造成各种特殊情况,给合同履行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导致索赔事件难以避免。索赔是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施工合同双方合法利益的一项根本性管理措施。然而,由于对于索赔和反索赔的一些片面理解和模糊认识,许多承包商和建设单位在这方面争议和分歧较大。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和探讨索赔与反索赔,为各单位和部门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提供有益的参考,从而推动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对索赔与反索赔的认识与重视程度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由于对方责任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索赔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经常发生的管理业务,是双方合作的方式,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并非带有惩罚性,索赔的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据有关统计资料,国际承包工程中的施工索赔额一般可达到合同价的10%左右,个别最高索赔额达到合同价的50%以上,可见工程索赔对工程施工经济效益的影响和作用之大。
二、建设工程合同索赔原因分析
合同索赔常常是承包方获取更多利润的一个手段,也是其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径。在建设工程中,索赔是合同双方经常发生的正常的管理业务,索赔目的主要是工期和费用。引起索赔的事因有:
(一)风险引起的索赔一般包括合同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等,如物价暴涨、自然条件的变化、施工现场条件复杂、各种法律法规的变化、涉外项目的货币汇兑风险等等。近年来,由于我国建设工程施工队伍不断扩大,大部分施工企业存在任务不足的现象,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建设单位利用自己处于主导地位的便利,在招标和合同签订时,采用不正当或不合法手段,把本该由业主承担的风险转嫁到承包商身上,导致承包商承担的风险比例增大,施工索赔一般由承包商为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提出。
(二)工程量变化引起的索赔实际施工时,完成的工程量往往与设计工程量有出入,根据规定,当合同价变更增减超过15%时,允许对有效合同价进行调整,引起合同价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程量的变化,引起的索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施工设备失调造成损失
工程量的增加,势必要求增加新的施工机械,或增加原有机械的数量,引起承包商计划外的投资,扩大了工程的计划成本。工程量削减,则引起原有设备的窝工或弃置不用,导致承包商的亏损,
2.材料数量变化造成损失
工程量的变化,使承包商已准备好的建筑材料数量变化,引起索赔。
3.工期变化造成损失
由于工程量变化引起原定工期的变化,从而引起工期延长或赶工,引起索赔。
(三)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新的变化,如设计变更、自然条件的变化等。承包商的报价是以原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为基础计算的,根据合同条款,施工图纸中改变任何工作的数量和性质,或改变了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程序或施工方案,都是变更,如果此类变更影响了承包商的费用,承包商就可要求重新估价,并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
(四)工期延长和延误引起的索赔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承包商要求延长工期,二是承包商要求偿付由于非承包商的原因导致工程延误而引起的损失。工程施工中,由于天气、水文、地质、停水停电等因素影响,都将造成工程的工期延长或延误。从而引起施工索赔。
(五)其它原因引起的索赔业主违约未按规定及时提供施工场地,不按时交付施工图纸、设备和支付工程款,导致承包商施工队伍未能及时进场施工,业主为经济效益采用赶工措施加速施工,或承包商资金周转困难,影响工程进度等,引起索赔。
三、合同索赔的基础工作
合同索赔是业务性很强、基础工作很细的工作,必须认真研究合同,了解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条件和方法,严格进行合同管理,为索赔提供充分的依据、论据和数据,重点做好索赔证据的搜集整理和索赔文件的编写工作。
索赔事件确立的前提条件就是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索赔证据除要具备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时性外,还必须具有法律证明效力。证据必须是书面文件,有关记录、协议、纪要必须是双方签署;工程中的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统计必须由工程师签证认可。索赔证据需要在平时积累,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了解并搜集相关的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标书、工地会议记录、各种施工进度表、工程日志、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要以书面形式报工程师认可)、抽查试验记录、工序验收记录、计量记录、工程照片、工人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工程会计资料等。尤其各种异常情况记录是索赔的有力证据,是索赔资料搜集工作的重点,要求做到时间准确无误,受影响的工作情况清楚明了。
索赔文件是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正式书面材料。索赔文件的编写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索赔事件要真实、证据确凿,叙述清楚明确;
二是计算索赔值要合理、准确,详细列出计算的依据、方法、结果;
三是责任分析要直接、清楚,不能含糊,明确指出对方所负责任。
四是要强调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并且说明己方不可能有准备,也无法预防,并且已经尽了最大努力;
五是文件用语尽量婉转,避免使用强硬、尖刻的语言。
四、索赔技巧注重索赔技巧是索赔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索赔技巧是多方面的,常用的技巧有:
1.善于利用事故因素,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创造索赔条件
比如碰到影响正常施工的客观情况,不少承包商常常消极等待对方解决困难,或者发牢骚、提抗议,于事无补。积极的办法是利用不利因素改变不利环境,可以要求对方下达停工令,以此作为经济索赔及工期索赔工作的法律依据;
2.及时提交索赔详细清单和依据
坚持做好施工日志,随时交工程师认可和签字,每日发生的事件均记录在案。每月整理并提交索赔报告,所列事件均有理有据,避免一次算总账给对方造成刺激,也不会给人借机敲诈的印象;
3.善于利用有利时机索赔
充分利用知己知彼原则,先让对方意识到严重后果,再提出对方无法拒绝的索赔要求,做到有理有据有节。如总包商供货拖期,迫切希望施工承包商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减少损失,这个时候提出索赔最容易解决;
4.善于以己之长克己之短,抓住对方弱点,发挥自己优势如针对对方理亏心虚,提出要诉诸仲裁,先从气势上压倒对方,有利于问题的协商解决;
5.善于处理合同当事人的关系,柔中有刚
在原则问题上态度坚决,毫不退让,但也要注意方法,既不一味迁就,也不无休止的索要,办事留有余地。在索赔谈判中,要具有较好的人格魅力,不卑不亢,给对方一种信任感,不能单靠能言善辩。还要注意对方的处境,要理解对方的难处和苦衷,善解人意,这样做,有时往往能取得很好效果。
五、建设工程反索赔既然承包商寄赢利希望于索赔,业主自然也会千方百计地通过反索赔以减少索赔,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因此,有索赔必然也就有反索赔。反索赔通常是业主对付承包商索赔的手段。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都在寻找索赔机会,一旦干扰事件发生,都推卸自己的责任,并企图进行索赔。不能有效地进行反索赔,同样要蒙受损失。所以索赔和反索赔具有同等重要的关系。
(一)防止对方提出索赔积极的防御通常表现在:
1.防止自己违约,要按照合同办事。通过加强工程管理,特别是合同管理,使对方找不到索赔的理由和依据。
2.在实际工程中所发生的干扰事件双方常常都有责任,许多承包商采取先发制人的策略,首先提出索赔。争取索赔中的有利地位,打乱对方的阵脚,争取主动权。
(二)反击对方的索赔要求为了避免和减少损失,必须反击对方的索赔请求。
对承包商来说,这个索赔可能来自业主,总(分)包商、供应商。最常见的反击对方的索赔要求措施有:
1.用我方的索赔对抗(平衡)对方的索赔要求,最终使得双方都作出让步或互不支付。
2.反驳对方的索赔报告,找出理由和证据,证明对方的索赔报告不符合合同规定、没有根据、计算不准确,以及不符合事实的情况以推卸甚至减轻自己的赔偿责任,使自己不受或少受损失。
结束语:
索赔和反索赔是根据不同的索赔对象而界定的,其根本目的就是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就对方责任引起的事件,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索赔与反索赔都必须以合同为依据,要求发生的事件真实、证据确凿,费用计算合理、准确,责任分析要清楚,这样对合同双方处理起来易于接受,减少争议和纠纷。随着建筑领域法制的日益完善,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双方,都应按照“游戏”规则办事,诚实守信,只有这样,建设工程领域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
企业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或受委托的项目部):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本省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有关问题作以下约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
1、不足一个月时间的用工:从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不设试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用工:以 工程完成之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为本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
从事(工种):
数(质)量要求:
三、劳动报酬
1、工资计算方式:
(1)计时(每天或每月工资标准)
(2)计量(件)(单价数量)
2、工资支付方式: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资的,每月人民币 元;按工作进度支付工资的`预付 ‰,计人民币XX元,余款待任务完成后全部付给。
甲方应制作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由乙方本人签字或书面委托他人代签,领取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其中每月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计 元。
五、其他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企业合同 篇6
甲 方:
乙 方:
乙方拟承包经营浙江京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
乙方内部承包经营浙江京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并且建立二级核算的财务制度,财务凭证的做帐由甲方负责。乙方承包经营的项目部自负盈亏。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方式
1、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接土石方爆破和城市控制爆破,负责工程的施工,乙方收取的全部工程款必须进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由甲方出具专用的发票。甲方出具发票的同时扣除乙方应缴纳的管理费。乙方应负责收回全部工程款(包括保证金)。
2、乙方按单项工程(指每个合同)向甲方缴纳管理费(包括税金)。最终的费率按合同工程决算造价土石方工程 %,控制爆破的 %确定。
四、工程款的支付结算
1、甲方为乙方的项目部单设立帐目,甲方自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后扣留下 %,剩余部分扣除,必须支付设备、材料款后,可划转至乙方帐户。乙方可以自行使用,但应对全部资金使用的合法性负责。届时,若乙方资金使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引起的经济处罚,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2、乙方代表甲方与建设单位结清单项工程全部工程款后,按甲方财务制度规定,做好项目决算,要求原始凭证齐全。甲方按双方约定的管理费费率扣除后,剩余工程款全部划转至乙方帐上。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每个单项工程实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应定期派人核查、监督乙方关于工程施工质量和文明、安全施工情况 。
2、甲方应协助乙方对重大项目的招投标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等。
3、甲方应协助乙方建立、健全有关生产、经营、安全等项制度。
4、甲方应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的自主权,在乙方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严重违法行为时,一般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核查,对乙方违反财务政策的情况可要求乙方予以更正。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项目部的技术负责班子,健全生产、经营、安全等项制度,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汇报生产经营情况。乙方应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任何经济赔偿,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的教育和措施,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若在施工现场发生意外伤亡事故,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爆炸物品管理规定。
3、乙方在承包期间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可要求甲方予以协助,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允许以“浙江京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的名义,向任何企业(个人)借款,或为第三人的借款提供担保,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根据单项工程的重要性(或应乙方的要求),可以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定期为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技术问题,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质量监督和检查,由此发生的差旅费和补贴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单项工程完工后,先由甲、乙双方的技术人员进行工程预验收。然后,乙方向建设单位上报竣工验收资料,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工作,甲方则予以协助。
2、乙方施工的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应按规定的要求,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乙方应准备四套竣工资料,包括(不限于):工程设计方案、器材清单、工程联系单、工程进度表、竣工验收报告等。其中二套交给建设单位,一套由甲方归档,一套留乙方。乙方应注意工程资料的保密工作。
八、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合同期满,甲方连本带息一并返还乙方。
2、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履约保证金办理提存公证,即乙方将保证金存在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由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出具提存公证(见证)文书。乙方也可以采取其他的财产担保作为履约保证的措施,但应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九、违约责任
乙方因失职或疏于管理,严重拖延工期,又无相应的整改措施;或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或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等,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外,直至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十、不可抗力和保险
承包期间,遇不可抗力,造成乙方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经调查核实后,可酌情调低乙方缴纳的管理费。乙方根据施工的特点,可委托甲方代办建筑工程施工责任险和施工人员的意外伤亡险。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服务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述技术秘密的技术内容、成果权益、收益分配、费用支付、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及其资料等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合同双方就_________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_________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
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
第二条 服务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_________
第三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内容、方式、和要求
技术指标和参数(或考核指标):_________
技术服务质量、期限保证:_________
技术服务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分以下_________个阶段履行
第一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合同履行地点:本合同约定在_________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应约定履行地点,合同没有约定的,推定在接受服务方所在地履行。
3.合同履行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委托方为服务方提供如下条件:
提供资料、数据、样品、材料等包括:_________
提供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等包括:_________
提供上述条件时间:_________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_________标准,采用___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_____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_________。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2.验收标准:_________
3.验收方式:鉴定会、专家评估,或由接受服务方单方认可即视为验收通过。
第七条 报酬和支付方式
1.报酬:本项目报酬为(服务费或培训费):_________元。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_________方负担。
2.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一次总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按利润_________%提成, 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按销售额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八条 违约金或赔偿损失额的计算
1.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_________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_________
2.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_________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_________
第九条 服务方权利义务
(一)服务方权利
1.服务方有接受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及工作条件的权利;技术服务合同范本20xx
2.服务方交付工作成果后,有接受委托方支付报酬的权利;
3.委托方逾期不领取工作成果的,服务方有处分其成果的权利,扣回委托方应当支付的报酬和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4.委托方逾期不提供物质技术条件的,服务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服务方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
2.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3.服务方发现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者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的,及时通知委托方;
4.服务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者设备有损坏危险时,应及时通知委托方;
5.服务方完成的工作成果需要保密的,应根据合同种约定的保姆范围和期限履行保密义务;
6.技术服务合同标的在保证期间内发现服务质量有缺陷的,服务方应负责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 委托方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权利
1.有权要求服务方完成指定的工作项目;
2.有权要求服务方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3.有权利用服务方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4.在服务方根本违约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服务方赔偿损失或者支付违约金。
(二)委托方义务
1.按照约定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2.按照合同约定未服务方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
3.委托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者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补充、修改或更换;
4.在服务方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者设备等有损害危险并通知委托方后,委托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
5.委托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范围内履行保守秘密的义务。
第十一条 委托方违约责任
1.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2.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数据、相关文件、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进度,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逾期两个月,应承担支付服务方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4.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地点支付服务方报酬逾期达两个月,应承担归还工作成果、支付报酬、赔偿损失的责任。
5.未按合同约定接受工作成果逾期达六个月,应支付服务方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
6.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7.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二条 服务方违约责任
1.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工作成果,应承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工作成果,退还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数据、文件,返还已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委托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3.因服务方自身的原因丢失或者损坏、污染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数据、文件和其他物品的,应承担由此而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或按合同约定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4.对工作成果在保证期出现的问题,承担补救责任或赔偿责任。
5.不履行保密义务,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或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6.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三条 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合同中,委托方利用服务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方所有;服务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服务方所有。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委托方:
1.委托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服务方:
1.服务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服务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服务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服务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服务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六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八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服务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同 篇8
在现代企业经营生产管理活动中,每个环节都与合同息息相关。合同管理模式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是企业经济效益和风险管控的保障。如今,随着IT技术的发展,对合同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信息化的管控手段是提高现代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保障。本文以国内某知名设计公司为例,分别从合同评审、合同查询、合同执行过程监督及合同管理队伍等方面来阐述其合同信息化管理模式。
1合同评审
项目合同拟草后,需要企业相关部门进行评审。早期,是由经办人将合同草稿复印多份,逐一分发给评审人。这种传统的合同管理方式需要专人跟踪,且受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导致评审周期长、及时性差、管理成本增加。目前,该公司建立了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合同管理模块是该系统的核心之一,这充分体现了该公司对合同管理的重视。在该系统中,合同评审流程如下:申请人发起评审→公司相关部门(专家)评审→汇总评审意见→修改合同草稿→确定合同最终版→准备合同签订。整个合同评审过程实行在线操作,各评审部门(专家)在线上接到评审通知,并且评审意见全部出现在申请人的流程界面上。这种新的合同评审模式节省信息传递周期,降低了人工成本。同时,通过线上评审加强了各部门对合同的了解和重视,使合同评审更加全面,增加了评审透明度,提高合同评审效率。
2合同查询
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需要随时查询合同信息。查询纸质版合同需要到文件归档部门,依靠人工翻阅查找,费时费力,且一份合同原件每次仅能供某一个借阅部门(人)使用,合同使用效率低。借阅后,合同若未被及时归还,还易损坏、丢失,不利保管。查阅合同人员的权限无法设置,合同安全性差。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为每份合同分配了具有统一格式的编码,每个合同号就是该合同在系统中的“身份证”,是合同查询的唯一识别码。录入系统时,相关管理人员根据合同号登录系统,将合同关键要素录入合同模块,并将纸版合同扫描上传。拥有合同查询权限的员工不管何时何地,只要在符合条件的网络环境里,登录信息化管理系统,输入合同的系统编号,该合同的主要数据便会立刻呈现在查询者的界面,而且信息准确、无误。若想查看完整的合同内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进入查看合同扫描件环节。这种在统一平台“秒查”的方式,实现了移动办公,海量信息共享,数据统计便捷,体现了高效的合同管理模式。
3合同执行过程监管
合同从谈判、评审、签订,到执行、索赔、关闭等涉及众多部门,合同进度控制、成本控制、质量控制等整个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会给合同执行带来众多风险。如果仅靠人工沟通,这必将导致信息不对称、问题处理滞后等结果,给合同双方带来困扰。因此,这种陈旧的合同管理方法已不适应现代化企业的发展需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有合同金额变更情况(尤其是EPC项目),结算值与原合同金额不一致。这种变更在传统管理模式中,一般只有项目经理了解,公司各职能部门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知晓。这就造成生产一线人员掌握的信息和数据与管理部门不一致,对数据的采集、应用和分析、比对都有很大的误导,对各类统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也有很大影响,甚至会影响管理层的判断。如果1份合同在多个部门存在不同的合同金额,这说明在业务活动过程中有偏差,在管理制度上有漏洞,势必会影响企业的竞争力。为了解决这类问题,合同信息化管控优势需体现在精细化管理中:1)项目经理在信息化系统中发起“合同变更审批流程”,说明合同金额变更原因,上传变更依据,流程审批办结后,相关岗位人员在信息化系统中更改合同金额。同时,系统会第一时间推送变更合同金额的通知至项目经理部成员和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避免了各部门在合同执行过程因信息传递不及时或传递环节过多等而造成的误导、误判,保证了合同金额数据的唯一性、准确性。2)通过对系统中不同数据的积累、监管,以及对各类指标的分析、判断,可以用制度和流程等手段规范合同执行过程出现的偏差,真正实现动态、精细化管理。这也是合同信息化管理带来的便捷和高效。
4建立、健全合同信息化管理制度
信息化系统是一个平台、一种工具,其使用效果如何,关键在于基础数据做的怎么样、各种管理是否到位,其核心是否有一套行之有效、完善的管理制度[1]。合同管理信息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周期长,其涉及多方面、多部门,数据庞大。从调研、方案研讨、实施、上线测试和上线后相关数据的维护等工作需要不同部门、各种岗位人员的协调和配合。在此过程中,不同模块存在许多未知因素,不是简简单单某个部门或一个专业能轻松搞定的。因此,要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并使之成为高效管控手段,从认识上要有一个新高度,特别是需要企业高层的重视,对其大力扶持,协调和推动职能部门的积极参与,出台配套的管理制度,为合同信息化管理的落地保驾护航。这样才能让合同信息化管理平台发挥应有的作用,达到提高和完善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的目的。
5打造高素质的合同管理队伍
建立优质的合同管理团队是合同信息化管理实施的关键所在。要加强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意识、熟知管理制度,并且熟练掌握电子信息化系统的操作[2]。在信息化管理前,企业中的合同管理人员不懂信息化相关知识,IT工程师对合同管理工作不是很了解,两个部门在业务领域没有太多交集。如果企业建立了信息化管理平台,这样的工作状态会大大改变:在信息化推进初期,合同管理部门(人员)和信息化建立部门(人员)有着长期的沟通和交流,IT工程师通过了解合同管理线下工作模式、流程、数据来源等,梳理多重逻辑关系后,运用不同技术手段将代码写至信息化平台;合同管理人员在提出IT需求过程中也逐渐了解自己的工作在合同管理模块中的职责、角色、权限、工作流程等,并能熟练掌握各种操作。经历一段时间的磨合,参与人员对不同范围的工作从了解到深入,再通过后期的各类培训学习,使各自的合同管理水平及职业综合素质都有了大幅提高。因此,在信息化过程中,人是最重要的决定因素。没有一支良好素养的员工队伍,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是难以达到预期目标的。
6结束语
当今社会是一个知识时代,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跟上社会发展的进程,保障企业在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引进了“信息化+管理”模式。在新时代的合同管理中运用创新理念,依据信息化平台,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虽然合同信息化管理是一个漫长的积累过程,但这些管理变革,给传统企业带来新活力,也是现代化企业实现高端产业链创新、飞跃发展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陈志.集团企业合同风险管控信息化初探[J].法制与社会,20xx,5(上):209-211.
[2]孙维娜.浅谈合同的电子信息化管理[J].当代化工研究,20xx(3):16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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