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施工合同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园林绿化施工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1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规模: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阶段性工期: 。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符合¨《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或¨ (地方标准)中 级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不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 元);税率: %;
含税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2)暂估价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3)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4)农民工工伤保险(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
六、预付款
预付款: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 %作为工程预付款。
七、绿化种植及养护要求
1.在施工过程及绿化养护期内植物死亡,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更换,更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竣工验收时苗木成活率约定(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
3.养护期满移交时苗木成活率约定(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 。
八、其他要求:
九、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十、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时足额支付人工费用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拨付周期不超过1个月。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一、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十二、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三、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四、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六、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现就南宁市二塘至武鸣县高速公路段间的现有绿化带景观树的替换与种植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期限
合同工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合同期限需要延期,由双方另行商定,如果没有达成延期商议,以当地气象信息为准。
二、承包形式
本工程由甲方负责将树木苗种运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乙方负责种植并养护(浇水、驱虫)的管理形式组织施工。乙方负责养护的时间为合同期竣工后一个月,由甲方在该月份下旬进行验收。
三、种植范围
全程共计约50.5公里的高速路中间绿化带范围(注:路程为环城高速入口二塘→贵州/武鸣/河池→都南高速→武鸣/灵水/中国—东盟经济园区→都南高速出口→武鸣)。
四、种植要求(品种及价款)
1、乙方负责在该高速公路绿化带中央将原有的树木挖出并照原坑每间隔6米种上新的小叶榕或小叶女贞。(每天种植不少于800米,以签订日期起第二日计算);
2、甲方运送树木的车辆在到达乙方指定的位置后,由乙方负责将挖出的树苗沿路搬上甲方的车辆。甲方提供的树苗送到乙方指定的高速公路施工路面上时,由乙方负责种植和一个月期间的养护;
3、树苗的挖出及种植单价为共计为43元整;
4、乙方负责自行运土铺设,土坑口规格50cm×50cm,深50cm;
5、乙方在施工期间要严格放置警示安全牌以及维护好绿化环保的施工作业,为上述不按
五、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1、绿化面无积水,树种成长率98%以上,长势较好,无病虫害;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绿化材料应符合指定的品种、规格和等级;
3、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绿化的养护管理,树根面无积水。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需交纳3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押金,该笔押金在乙方进场施工
15天后,甲方将其款退回给乙方。如果签订合同后乙方迟迟不进场、延误工期或施工多次中断,甲方有权没收其押金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
2、甲方在乙方签订合同后的第一个月每5天以转账方式预付给乙方10000元人民币,第二个月每5天以转账方式预付给乙方20000元人民币。种植工程竣工后结清60%的`种植工程款。种植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20%工程款,剩余20%在养护期限届满验收合格后结清尾款。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按乙方要求分批将树苗运到乙方指定位置。甲方运输树苗(包括将新树苗运到乙方指定位置和将替换树苗运离开)等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2、提供一台喷水车及一名司机给乙方调配,因喷水车辆故障维修、事故处理及司机工资等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环境;
3、甲方必须在乙方种植树苗竣工后三日内负责种植竣工验收。在护理期限届满前三天内进行护理验收;
4、非因乙方种植的原因导致的树种死亡的,由甲方负责提供多余树苗给乙方种植。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将挖出的树苗及运来的新树苗沿路上、下车搬运;
2、乙方种植树苗验收达不到标准或是乙方种植不当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每段时间会派现场代表进行质量监督,工程质量出现质疑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听侯处理意见。工程量之外及工程量变更,签证认可;
3、乙方负责派项目经理对工程实施全面负责,做好施工组织计划,按进度施工,工程量变更向甲方通报情况,按甲方的总体安排如期优质量完成工程任务;如乙方一个月内完成甲方奖励2万元给乙方;
4、洒水车辆运输所产生的油费及过路费由乙方支付,洒水车产生的其他费用乙方不理。
八、违约责任
自签订合同起工期为2个月,如乙方恶意未按期竣工,每延长一天,处以500元罚金,如工期连续延长,则取消该合同。遇有不可抗拒因素(包括台风、下雨等天气原因造成无法作业的)或甲方原因,工期顺延。
甲方违约责任:如上述条款中甲方构成根本违约的,甲方需向乙方方支付已经履行种植的树苗对应的工程款,并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乙方违约责任:无权要求甲方支付未种植的树苗的工程款,并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九、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理人:
日期:
乙方:
代理人:
日期: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3
工程名称:xxx
工程地点:xxx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 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五、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 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由乙方承担甲方地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第一条、施工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施工工程量详见工程清单。(注:所有工程量按图纸要求,一次性包死,如有增补,甲乙双方向业主协商解决)。
第二条、工期要求及开工日期
1、合同工期:日历天数
2、工程竣工时,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施工要求
1、合格。
2、双方签定合同后,乙方将施工技术、安全方案、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进度计划等资料经甲方审批后,乙方进入现场施工;
第四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金额为(大写):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注:开票按总价179000开,如有增补,按工程量最终结算开票)。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
2、保质期满一年,甲方付清余款10%。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工作及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期间及后期养护的供水、供电电源。
2、负责对乙方各种进场材料的查验及施工质量的'监管。
二、乙方工作及责任:
1、负责按甲方提供图纸要求的规格,样式,质量等施工
2、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及安全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3、遵守有关管理部门及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坚持文明施工,安全作业,材料机具应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竣工时做到工完场清。
4、对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的成品负责保护工作,承担保护期间发生损害的修复工作及费用。
5、所提供苗木必须按图纸设计要求,规格、品种,并保证树形丰满,生长旺盛,无病虫害,确保种植后成活率,必须制定具体的措施并进行后续期内养护管理工作,确保草坪苗木植物健康生长,保持良好的绿化景观。
6、工程结束由乙方负责联系竣工验收,(甲方协作乙方联系业主,组织验收)并将所有详细的资料竣工图备齐,做备案验收。
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管理和现场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第六条、竣工验收与保养
1、竣工验收以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绿化苗木、植被养护管理壹年(自竣工之日起算)。
第七条、违约责任、索赔及争议
1、乙方不得将工程进行转包。否则视为乙方合同违约。
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达到本合同要求标准。
3、争议及解决:如合同双方因本合同的内容、解释或履行等方面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共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5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方案设计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执行“20__河北省建筑、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基价”及相关费用文件进行造价,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按最后确定方案执行报价。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后,于五日内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70%的工程款。
2、余款为工程总价款的30%作为质保金,在工程苗木保活期(12个月)满后,甲方在十日内交工程质保金支付给乙方。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30天(日历从进场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20___年3月31日。
3、竣工日期_20___年4月30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保活期(12个月)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6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JZ安许可证字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承包方关于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方、承包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四百九十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文件适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xx)、《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xx)。
若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或修订,适用最新版本。
若双方认为,合同文件还需适用其它的国家标准、规范,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7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构形式:______________ 层数: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包括的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工程预留金__________________元,零星工作费__________________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工程分包和材料购置费______________元,总承包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2、综合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报价书。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及其附件。
6、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
7、图纸。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双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
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8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绿化工程合同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基本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土方平整造型、景观工程、苗木栽植及养护。 详见:发包人向承包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1、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项目清单范围的所有内容;
2、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种植土方平整造型、苗木栽植及养护;
3、苗木的养护管理(壹年)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并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
第三条 工程施工期限共3个月。
议定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全部栽植结束。(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时经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承包方严格按上述工期组织施工,若工期延迟,每延迟一天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工期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在工程施工中,承包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图、绿施说明及业主要求,精心组织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合验收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栽植质量标准执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89
3、养护标准执行《园林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五条 材料和设施供应:
凡包工包料工程的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调运进场;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否则,承包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工期不予顺延,经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该足额赔偿,并应付发包方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第六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1、本工程采用承包方式。
2、工程价款暂定:叁佰贰拾捌万元整(3280000.00元)最后以决算为准
3、付款方式:本工程不予付备料款,采用分月付款方式(不付利息);
(1)、按照月工程进度,付50%;
(2)、工程验收合格付30%,总工程款的80% ;
(3)一年养护期满后,付20%
第七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审核后的预算书
6、其它附件
第八条 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在工程施工中,发包方委托叶青青为现场业主代表,代表行使业主的职能,并全权处理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事务。承包方指派伍克祥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的现场管理和对绿化工程养护的监督考核。
2、承包方所指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在整个施工期间内每月不少于20天驻施工现场且组织施工。工程项目负责人按时参加监理例会或各种与本工程有关的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否者,由此造成的损失有承包人自负。
3、发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协调处理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杆、管线等设施与本施工的关系;同时处理与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关系。
4、承包人工作: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及后期管理和养护工作,同时对原有的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杆管线等设施应进行合同理的妥善保护,如因施工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维修赔偿。
第九条 绿化种植质量满足下列要求:
1、种植前地面平整要符合设计意图和种植标准;
2、苗木保证质量,由业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栽植;
3、按图施工,如需变动,经发包方书面确认之后方可改动。
4、质量要求:
①严格按照绿化设计图纸施工;对要求全冠的树种,树木移栽后保留树冠,少量修剪,保持树形基本完整。带冠苗树木移植修剪后保留二级分枝,适当修剪。
②施工前必须清除场内所有杂土和建筑垃堆;
③各类植物需要完全客土(客土以下为普通土壤)栽植。所谓客土,即栽植树木时添入树穴中有利于生长且不混入瓦砾等有害特质的土壤。草坪等地被植物需要客土10cm厚,灌木类30cm厚,中高树木为60cm厚,普通绿地为30-40cm厚;
④高大乔木定植后,应设置树木支撑。
⑤乔木要选择生长健康、树形饱满的优良植物,灌木和地被植物要求品种叶色饱满、树叶密集、不脱脚、无病虫害。苗木均采用苗圃苗
⑥灌木栽植数量、修剪平面及高度应按图纸要求做,要求修剪成平整、饱满的植篱。
⑦行道树与行列种植树木应在一条直线上,行道树距路东边1.2m,种植的树木应树形相似,保持直产,不得歪斜,加支撑立柱,行道树分枝点高度应大于3.0m
⑧树木成活率100%,要求包种包活,养护期壹年。补种树木养护期计算以补种之日起算,养护期壹年;
⑨所有苗木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⑩所有苗木的品种、规格等均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执行。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完工验收:绿化工程施工结束后,由承包方提出书面报告,监理单位送发包人确认,发包人在3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意见,承包人根据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直至完工验收合格。
2、初步验收:承包人在完工报告验收合格后30日,提出初步验收书面申请,经现场监理确认后,报发包人、发包人在接到书面申请14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并出具书面意见。
3、养护管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标准《芜湖园林绿化考核评分办法》并根据考核结果由发包人按规定兑现。
4、工程整改:承包人必须按初验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在养护管理期间,苗木死亡之后,由承包人提出补栽方案,报监理确认后,重新补植,该部分养护管理期,自补植结束之日起,顺延养护期。
5、终验:养护期满时,由承包人提出终验申请,并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送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发包人在28日内组织相关部分进行终验。
第十一条 工程结算: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前提交工程预算,经双方初步协商后可以作为竣工前的拨付款依据。工程竣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结算报告。由发包人根据当地当时市场价格及相关政策取费标准进行结算。
第十二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2、验收标准以花木植物的成活率达100%,草皮以遮蔽土壤为依据;
3、养护管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程进行定期考核,养护期为壹年。
第十三条 质量保修:缺陷责任期(即质量保修期)为十二个月,从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缺陷责任期内对所完工程进行维护和养护(并对未成活植物或瘦弱植物应进行无偿补栽或移栽保证植物的成活率和遮蔽率);同时,保证植物生长茁壮成长。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经承包方催要,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施工或在养护期内不能按发包方要求养护、移栽的,承包方未按安全生产条例文明施工的,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的损失承包方自负。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一方依据本条1、2、3、4、5款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款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由于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已的义务,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足额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芜湖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二)依法向芜湖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合同的生效与份数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方保存贰份,承包方保存贰份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
账 号:年 月 日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9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园林局 制定
二o o四年二月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x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xx)、 。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
第11条 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 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 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 %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
│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 │ 占合同承包总造价 │ 金额 │
│ (工程进度、部位) │ 百分比 │ 人民币(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 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 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 %,结算总价的 %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 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 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 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绿化种植工程: (3) 喷泉、喷灌工程: (4) 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 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 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 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 其他:
第36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 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 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 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 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 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
┌────┬───────┬─────┬───┬───┬───┬───┬─────┬───┐
│ 序号 │ 苗木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供应 │ 送达 │ 备注 │
│ │ │ 型号 │ │ │ │ 时间 │ 地点 │ │
├────┼───────┼─────┼───┼───┼───┼───┼─────┼───┤
│ │ │ │ │ │ │ │ │ │
├────┴───────┴─────┴───┴───┴───┴───┴─────┴───┤
│合计总价: │
└────────────────────────────────────────────┘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10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
施工单位(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市建委有关规定,甲方将武汉首期绿化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本工程位于_________,绿地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绿地深翻_________厘米,加工_________厘米(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
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一年(落叶树今冬明春种植,按具体树种种植起算);
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种植质量应根据_________市有关部门对绿化工程的要求进行验收。草坪应按地形铺设,要求平整度高,整体性强,自然泛水,铺设间隙不得超过一指宽。
四、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一次性包干。
五、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50%;
第二次付款,在草皮铺设过半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5%;
第三次付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0%;
余款待一年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施工期限: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七、甲方委托_________,乙方指派_________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工。
八、其他约定
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图纸预算各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11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JZ安许可证字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12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院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苗木、土方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Ⅱ类工程标准收取,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注:附价格表一份。
三、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工程款的90%款额,剩余款额保活期满一次性付清。(保活期一年)
四、双方责任:
1、施工中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地下埋伏线路及管路有关图纸,或由甲方指定人员进行指导,如指导人员误导损坏,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2、花苗成活率不可控制,乙方应及时更换。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无偿给乙方提供水源、电源。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二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13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存活、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包管理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方案设计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后,于五日内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的工程款。
2、余款为工程总价款的作为质保金,在工程苗木保活期(12个月)满后,甲方在十日内交工程质保金支付给乙方。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30天(日历从进场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年月日。
3、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保活期(12个月)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14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甲方将 绿化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绿化工程。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
本工程位于 ,绿地总面积为 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绿地深翻50厘米,加工20厘米(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
3.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一年(落叶树今冬明春种植,按具体树种种植起算);
4.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5.种植质量应根据市有关部门对绿化工程的要求进行验收。草坪应按地形铺设,要求平整度高,整体性强,自然泛水,铺设间隙不得超过一指宽。
四、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300万元整(人民币叁佰万元整),一次性包干。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50%;
2.第二次付款,在草皮铺设过半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5%;
3.第三次付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0%;
4.余款待一年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施工期限: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
七、甲方委托 ,乙方指派 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工
八、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_________元。
九、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图纸预算各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日期:日期: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15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在充分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共同发展,合作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作为绿化项目合作方,共同实施 绿化项目工程,并且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尊照执行。
第一条:合作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2。 项目地点:
3。 项目内容:
4。 项目范围:
5。 项目方式:
6。 项目合同价款:
7。 项目合同工期:
8。 养护期:
9。 项目质量标准:
第二条 履约担保条款
1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交纳项目 %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为: / 元人民币。
项目履约保证金的交付途径:
2:银行转帐、不记名支票支付;
3保证金等值不动产或特定动产(车、船)抵押程序;
4:。甲方自收到履约保证金之后 / 日内,应向乙方出具保证金等额收据;
5:项目养护期满、在乙方履行本合同并按要求认真履行项目养护义务,经质量管理部门验收合格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及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乙方结清工程尾款后,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
第三条 取费及税费缴纳
1:合作项目所涉税金均由乙方负责缴纳(包括合同建筑业营业税及其附加为合同总造价的 3。3% 以及项目合同印花税为合同总造价的 1‰ 由乙方自行缴纳。
2: 甲方享有按项目总价款 % 收取费用,收取标准依据详见《XX市花木公司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管理办法》。
3:如果项目需要审计,甲方应和乙方对合作项目审计共同负责,并最终以审计结果为依据,甲乙双方进行取费及税金核算;甲方取费办法以项目完成进度,按每笔到账款额的百分比核算。
第四条:
1:甲、乙双方约定组建 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经理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项目部最迟于本合同签订 日内成立,完成组建工作。
2:经理部的职责范围仅限于对该项目实施期间的具体工作负责,是为了便于组织和协调双方及有关各方之间的联系,其无权代表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外签署法律文件。
3:项目部的组成人员由乙方负责招募,但项目经理、技术、安全、质量负责人的人选应报甲方审批,其他人员应报甲方备案,招募费用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直接指派具备管理及技术核算等方面能力和经验的人员参与管理并监督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4 项目部所有人员的薪酬均由乙方负责支付(除甲方委派人员的基本工资和职工统一保险费之外)。
5:该合作项目实施期间所有需要招募的'劳务人员均由乙方自行招聘,所需费用、劳务人员报酬和劳保待遇由乙方负责。相应的劳务用工合同也由乙方负责与之签订,
第五条:签约管理方面:
1:凡为完成本合作项目所需要的材料采购合同,应由本合同乙方按进度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即供货方)签订合同,且合同不得加盖项目部公章,项目经理部无权对外签订合同,更不得以甲方名义签订。
2上述供货合同涉及的材料采购清单、供货信息,乙方应向甲方进行备案。
3:对外项目合同条款可由乙方与第三方洽谈,如有需要,甲方可以委派工程技术人员、核算人员予以协助;除另有约定的以外,甲方对于对外合同条款有最终决定权。
4:乙方与第三方最终谈定的合同条款,应报甲方审查,甲方认为合同条款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有重大经营风险的,有权拒绝签署。
5:乙方对甲方拒签合同的理由有异议,可以要求甲方说明情况。但对是否签署合同,甲方有最终决定权。
第六条:对于本合同约定的合作项目,禁止乙方进行转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甲方损失;若乙方确实无能力组织实施,需提前 20 日向甲方提交申请书,甲方同意后,双方终结本合同。
第七条:
1项目完成后,如遇审计事项,所需工作应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合作共同协作完成。审计结果表明要求退还合同款额的情况,乙方应无条件遵照审计结果,履行相应的退还相应款额的义务。
2 合作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时,乙方应及时上报通知甲方,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书;双方依据审计结果,按变更后的总价款进行核算,结算数额应以补充协议书为依据。
3如果合作项目自身原因导致发生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事项,导致合作项目受到损失的。乙方应与甲方共同维权。甲方不承担乙方所受损失。
4如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发生设计变更,致使合作项目受到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第八条:安全管理方面:
1:为确保合作项目平稳安全的实施,杜绝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市安全生产条例》、《XX市建设委员会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就合作项目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在安全管理协议中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甲方也应该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并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的情况。
3:如乙方因违反国家、地方有关安全、防火法规和规定,以及违反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书内容而出现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对外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享有在必要时根据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和合作项目进展情况,就该合作项目指派质量、进度及安全等监管人员的权利,督促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作。甲方为此所派出的监管人员除基本工资和职工统一保险费用外,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进度进行时,甲方指派的监管人员有权责令其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经改正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另行指派人员负责该项目的工作任务,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乙方应保证所购材料及时送至施工现场。乙方未及时将所购材料送至现场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乙方作出合理解释。乙方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且仍不能在合理期限内将所购材料送至现场,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由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乙方所有对外与第三方签订的涉及本合同范围内的有关买卖合同、劳务人员用工合同等均应以乙方自己的名义签订;甲方不承担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上述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财务管理方面: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财务制度进行本合作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2:。甲方为该合作项目单独建帐,并实行监督,合作项目所收全部款项必须直接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并由乙方自行开具相应发票。
3甲方在收到每笔款项后 7 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相应的款项后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支取款项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工程类发票。
4:凡涉及合作项目款必须专款专用,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所收款项的去向。
5:合作项目全部完成,经验收后已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在乙方按合同的约定履行项目养护维修义务并在甲方收到尾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本合作项目专用帐户内所余金额扣除甲方取费后,与乙方结清项目尾款。
第十二条: 风险管理方面
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凡出现重大情形,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并且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时,由乙方负责处理,进行协商解决。甲方认为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通过协商解决不足以弥补的,甲方有权自主决定,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本合同同时终止。
2。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出现重大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且可归责于乙方的,由双方领导层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或根据不动产或特定动产(车、船、大型机械)抵押程序,行使合同权利,对抵押物享有抵押权利。
3: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抵押,抵押方式为: / ,抵押合同见本合同附件;
4:不动产抵押应到不动产所在地房产主管部门提交抵押登记;动产应到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合作项目资料管理办法
1:与合作项目相关全部资料原件应由甲方负责保存,乙方须配合甲方完善资料。并按甲方要求及时进行补充完整。
2: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供进度资料。
第十四条: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或应乙方请求提供技术指导和建议,办公室使用(使用费: 无 ),机械设备使用(使用费: 无 ),代理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制度。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如发生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补充条款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本协议书,自觉遵守有关园林绿化项目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完善合作项目的各种规章制度。
2: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台帐,按财务和税务规定定时向甲方财务部报送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
3乙方应做好项目资料归档工作,甲方会随时到现场检查乙方的项目资料。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将完整的项目资料及决算书各交 1 份给甲方存档。
第十七条:合同书份数:本合同 一 式 三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 一 份,甲方二份。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条款,任何一方单方毁约,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经济赔偿。项目养护期满、在乙方认真履行本合同并履行项目养护义务,及在甲方根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乙方结清项目尾款后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北京园艺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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