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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

时间:2023-05-31 10:34:19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有关监理合同汇编七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监理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监理合同汇编七篇

监理合同 篇1

  1.施工合同的特点

  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单件性的建筑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合同内容的复杂性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协议书

  通用条款

  专用条款

  附件(三个附件)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如包工包料则无此表)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3.关于工程师

  如既有监理,又有甲方代表,则双方职责不能交叉

  工程师易人应至少于易人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后任继续履行合同的约定以及前任的权利义务,不得更改前任作出的书面承诺

  4.批准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许可证制度)

  领取施工许可证的主体

  ◇发包人(建设单位、甲方)

  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时间

  ◇开工前

  为什么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政府主管部门审查项目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5.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注意措词的精准)

  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有地

  在规划区内的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有规划

  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地可以施工

  已确定了施工企业-有施工的人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有+通过审查)-有图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有安全保证

  委托了监理-有监督工程的人

  建设资金已落实(落实的标准)-有钱

  其他条件(如消防规定)

  6.资金落实的标准

  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

  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7.施工许可证领取条件中的要点

  有地只要求有用地批准手续,不要求必须有土地证

  拆迁只要求适合施工进度,并不要求拆迁全部完成

  对于图纸和技术资料,要求必须通过审查,同时不要求全部完成,只要满足施工进度即可

  8.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概述

  质量监督机构的性质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是行政单位,是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委托的'中介组织

  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的时间

  ◇在工程招标工作完成后,领取开工许可证之前

  9.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的内容(对三主体两过程的监督)

  对建设单位的监督

  对监理单位的监督

  对施工单位的监督

  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

  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

  10.对建设单位的监督(4项)

  报建手续是否齐全

  施工图审查以及人员审查

  无违法违规行为

  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设备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监理合同 篇2

  本合同书由项目法人(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 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1 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1.2 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3 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 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

  2.1 建设监理合同书;

  2.2 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2.3 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2.4 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2.5 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2.6 建设监理投标书;

  2.7 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本合同签于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监理合同 篇3

  《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一、 招标投标的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二、 招标的法定方式:

  1、 公开招标

  2、 邀请招标(采用邀请招标,国家重点项目要经发国家改委批准,省重点项目 经省、政府批准)

  三、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必须招标的其他项目。

  四、必须进行招标的限额规定: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元万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五、招标的程序:

  1)招标人组建招标机构

  2)发布招标公告

  3)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并进行预审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授标(定标)

  8)签定协议书

  (一) 、组建招标机构

  1) 招标机构的作用(任务)是什么?

  2) 招标文件的内容是什么?

  3) 对招标人自主招标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要求?

  4)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应具备哪些条件?

  (二)、发布招标公告

  1) 对公告发布有何要求?

  (三)、资格预审

  1) 资格预审主要审查哪些内容

  2) 资格预审的目的'何在?

  3) 资格审查的方式?

  (四)、投标

  1) 投标人应符合什么条件?

  2) 投标阶段主要有那些工作?

  3) 现场考察的内容及考察费用的规定

  4) 对投标人疑问及招标人解答的时限及形式规定

  5) 对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限和形式规定

  6) 投标担保的作用

  (五)、开标

  1) 开标一般有哪些人参加?由谁开标?

  (六)、评标

  1) 评标由谁负责?

  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3) 对评标委员会人员的的组成的规定

  4) 哪些类型的人不能进入评审委员会?

  5) 废标主要包括哪些情况?

  6) 何为细微偏差?

  7) 对投标价错误算术修正的原则是什么?

  8) 评标方法有哪些以及确定潜在中标人的标准是什么?

  9) 、评标价如何计算?

  10) 评标定标原则是什么?

  (七)、授标(定标)

  1) 中标人由谁确定?

  2) 招标人有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3) 对办理履约担保的要求

  (八)、签定协议书

  1) 对签定协议书的规定

  (九)、招标过程的典型事件与合同订立的关系:

  发布招标公告——要约邀请

  投标人投标——要约

  授标(发中标通知书)——承诺

  签定协议书——合同成立并生效

监理合同 篇4

  1.监理合同的有效期是指( )。

  A.监理合同中书面约定的履行期间

  B.从签订监理合同起,至工程竣工移交及监理人获得报酬尾款止

  C.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时间之和

  D.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附加工作及额外工作时间之和

  2.下列选项属于竣工后试车的是( )。

  A.单机无负荷试车

  B.联动无负荷试车

  C.拟运行试车

  D.投料试车

  3.通过招标选择的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内明确的工期总天数应为( )。

  A.招标文件要求的天数

  B.投标书内承包人承诺的天数

  C.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的天数

  D.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天数

  4.招标人对任何一位投标人所提问题的回答,应( )。

  A.发送给提出问题的投标人

  B.发送给每一位投标人,并注明提出问题的投标人名称

  C.发送给每一位投标人,但不必说明问题的`来源

  D.作为提出问题的投标人中标后的洽谈内容

  5.“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在合同履行期限内( )。

  A.债权人可要求第三人履行债务

  B.债权人可强迫第三人履行债务

  C.债权人应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D.债权人可强迫债务人履行债务

  6.某施工合同的履行中,监理工程师于20xx年3月1日指令承包商增加某工作的工作量,承包商于20xx年4月1 日将此工作增加的工程量完成,并于20xx年4月20日向监理工 程师递交了索赔意向通知,监理工程师应()。

  A.拒绝接收索赔意向

  B.接收索赔意向

  C.提交发包人审核

  D.与承包产协商索赔事项

  7.邀请招标的邀请对象的数目以()家为宜。

  A.3

  B.5

  C.7

  D.5~7

  8.《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规定,设计人的基本责任是( )。

  A.保证设计质量

  B.完成施工图设计

  C.配合施工

  D.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

  9.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未通知承包人验收,入库后发生的损坏丢失由()。

  A.承包人负责

  B.发包人负责

  C.谁承担视具体情况决定

  D.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负责

  10.在投标文件的报价单中,如果出现总价金额和分项单价与工程量乘积之和的金额不一致时,应当()。

  A.以总价金额为准,由评标委员会直接修正即可

  B.以总价金额为准,由评标委员会修正后请该标书的投标授权人予以签字确认

  C.以分项单价与工程量乘积之和为准,由评标委员会直接修正即可

  D.以分项单价与工程量乘积之和为准,由评标委员会修正后请该标书的投标授权人予以签字确认

  答案1、B2、A3、D4、B5、B6、B7、D8、A9、B10、D

监理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监理方(乙方):福州三益家政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方的装饰装修工程监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框架结构

  工程名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闽侯支公司(筹)

  工程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山前村三福花园一层1#店面

  建筑面积:125平方米,使用面积:114平方米;

  工程监理期限:60天,自签订合同次日起计算。

  第二条 监理范围:

  1、地面(防水面层、水泥砂浆面层、面砖面层、地板面层)

  2、水电(上、下水、强电、弱电管线铺设及灯具、洁具安装)

  3、抹灰(一般抹灰、装饰抹灰、清水砌体勾缝)

  4、门窗(木门窗制作与安装、金属门、塑钢门、特种门、门窗玻璃安装)

  5、吊顶(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

  6、软质隔墙(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

  7、饰面板(砖)(饰面板安装、饰面砖粘贴)

  8、涂饰(乳胶漆、木器漆、美术涂饰)

  9、裱糊与软包 (裱糊、软包)

  9、细部(橱柜制作与安装、窗帘盒、窗台板和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护栏和扶手制作安装、花饰制作安装)

  第三条 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图会审及图纸交底。

  2、材料验收。

  3、工程质量控制。

  4、工程造价控制。

  5、工程进度控制。

  6、工程分部分项及竣工验收。

  7、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第四条 工程质量监理依据: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3、本工程的设计图纸

  第五条 监理费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收费每平方米72元,以工程使用面积114平方米计算,收费人民币8208元,金额大写捌仟贰佰零捌元进行结算。

  2、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委托方支付监理方监理费总额的百分之三十,计人民币2460元,金额大写贰仟肆佰陆拾元。

  3、 工程吊顶分部分项验收合格后并签字确认后3日内,委托方支付监理方监理费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计人民币4100元,金额大写肆仟壹佰元。

  4、 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委托方付清监理方监理费余额计人民币1648元,金额大写壹仟陆佰肆拾捌元。

  第六条 监理人义务

  1、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完成合同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监理人决定委派黄练雄监理工程师,全权代表监理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人义务。

  2、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相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3、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委托人义务

  1、 委托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向监理人支付监理费。

  2、 委托人应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应在补充协议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3、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工程资料。

  4、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5、 委托人应当将监理人的监理权利和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八条 监理人权利

  1、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对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装饰装修质量标准、房屋安全规定或设计合同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2)、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标准的材料,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通知后方能复工。

  (3)、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4)、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 委托人权利

  1、委托人有对本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变更的审批权。

  2、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

  3、监理人调换本工程监理人员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4、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条 监理人责任

  监理人在监理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员过失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一条 监理人员过失是指:

  1、未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质量控制,造成工程返工的。

  2、未严格对按合同约定施工材料进行检验,造成工程返工的。

  3、未严格进行分部、分项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并经委托人确认,留下工程隐患造成委托人损失的。

  衡量监理人是否过失的依据以监理人的是否书面告知委托人或承包人的报告以及工程验收记录为准。

  4、 监理人在监理期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方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赔偿金 = 直接经济损失 × 5%(酬金比率)

  第十二条 委托人责任

  1、 委托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3、 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监理人监理费,如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向监理人支付人民币壹佰元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监理期限,双方应重新约定监理费用。

  2、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贪污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3、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报酬。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黄练雄

  地址:XXXXXXXXXXX

  省保险大厦 地址:XXXXXXXXX

  电话: 电话:XXXXXXXX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理合同 篇6

  第 1 题

  按照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规定,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如果在一年内项目未开始施工,则设计人( )。

  A.不再负责处理有关设计问题

  B.仍应无偿负责处理有关设计问题

  C.仍应负责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但可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

  D.仍应负责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但可不再负责设计变更

  正确答案:C

  第 2 题

  依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工程师颁发的工程接收证书表明( )。

  A.工程照管责任移交

  B.承包合同的全部义务已完成

  C.缺陷通知期开始

  D.可以办理竣工结算

  正确答案:A

  第 3 题

  某小型施工项目,甲乙双方只订立了口头合同。工程完工后,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而发生纠纷,应当认定该合同( )。

  A.未成立

  B.补签后成立

  C.成立

  D.备案登记后成立

  正确答案:C

  第 4 题

  某施工合同约定,建筑材料由发包人供应。材料使用前需要进行检验时,检验由( )。

  A.发包人负责,并承担检验费用

  B.发包人负责,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C.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检验费用

  D.承包人负责,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正确答案:D

  第 5 题

  工程师在处理索赔时应注意自己的职责范围,工程师无权决定的情况是( )。

  A.当工程师与承包人就补偿达不成一致做出处理决定

  B.认为必要时,要求承包人提供索赔证据的补充资料

  C.批准承包人缩短合同工期

  D.将批准的索赔额纳入月进度款中

  正确答案:C

  第 6 题

  某工程项目招标采用评标价法评标。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5000万元,投标工期比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提前获得评标优惠150万元。若评标时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评标价和合同价应分别为( )。

  A.4850万元和5000万元

  B.4850万元和4850万元

  C.5150万元和5000万元

  D.5150万元和4850万元

  正确答案:A

  第 7 题

  在项目招标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时,( )。

  A.中标人不承担合同责任

  B.招标人应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C.招标人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果招标人的损失小于保证金,则小于部分应退还中标人

  D.招标人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果招标人的损失大于保证金,则可继续向中标人追索差额

  正确答案:D

  第 8 题

  (20xx年)某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发现由于公路管理部门的责任,连接施工场地与国道之间的道路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说明的条件,则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 )承担。

  A.公路管理部门

  B.承包人

  C.发包人

  D.承包人与发包人共同

  正确答案:C

  第 9 题

  施工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另行发包的设备安装工程开始施工,合同中没有规定二建承包人有配合安装的义务。工程师为避免施工的交叉干扰发出暂停部分土建施工指示,导致土建承包人的损失,由( )。

  A.发包人承担,批准顺延工期

  B.发包人承担,不批准顺延工期

  C.承包人承担,可以顺延工期

  D.承包人承担,工期不可顺延

  正确答案:A

  第 10 题

  某施工合同约定设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因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则应由( )。

  A.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B.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C.设备制造商承担相应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D.设备制造商承担相应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正确答案:A

  第 11 题

  勘察合同约定采用定金作为合同担保方式。当事人双方已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但发包人尚未支付定金时,该合同处于( )状态。

  A.成立但不生效

  B.既不成立也不生效

  C.承诺生效但合同不成立

  D.生效但不成立

  正确答案:A

  第 12 题

  委托监理合同的标的`是( )。

  A.服务

  B.工程

  C.管理

  D.项目目标

  正确答案:A

  第 13 题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不能按期开工,( )后推迟开工日期。

  A.需承包人书面通知工程师

  B.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C.应经工程师批准

  D.需承包人书面通知发包人

  正确答案:C

  第 14 题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质检站等)对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监督的主要手段是( )。

  A.科学检测

  B.抽查

  C.旁站验收

  D.隐检

  正确答案:B

  第 15 题

  工程验收是合同履行中的一个重要工作阶段,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 )承担责任。

  A.发包人

  B.监理人

  C.设计人

  D.承包人

  正确答案:A

  第 16 题

  设计招标中,下列因素不属于评标评审比较要素的是( )。

  A.投标单位的企业规模大小

  B.投标方案的投入、产出比高低

  C.完成初步设计时间的早晚

  D.投标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科学

  正确答案:A

  第 17 题

  某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施工需要临时中断道路交通,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因工程所处路段交通流量大,全天中断交通的要求未获批准,承包人只能在夜间断 续施工,则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应由( )。

  A.发包人赔偿,延误的工期顺延

  B.发包人赔偿,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C.自己承担,延误的工期顺延

  D.自己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正确答案:A

  第 18 题

  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经过承包人修正缺陷再次验收检验合格。这种情况下,计算承包人的实际竣工日期应为( )日。

  A.承包人第一次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B.承包人修改后再次提请竣工验收

  C.最终验收合格

  D.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正确答案:B

  第 19 题

  指定分包商是( ),完成某项特定工作内容的特殊分包商。

  A.由建设单位选定,与总包商签订合同

  B.由总包商选定,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C.由监理工程师选定,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D.由建设单位选定,与工程师签订合同

  正确答案:A

  第 20 题

  (20xx年)某施工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甲平时很少参与管理,都由发包人的员工乙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确认并以甲的名义签字后支付工程款,但乙并未获得发包人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工程竣工结算时,甲对乙确认的其中几项进度款提出异议。此时,对已支付的工程款( )。

  A.经乙签字的均无效,全部由甲重新确认

  B.经甲确认的有效,甲不予确认的无效

  C.经乙签字的全部有效

  D.需委托造价管理部门确定

  正确答案:B

监理合同 篇7

  委托人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类型、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监理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第一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类型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更改。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更改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更改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更改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更改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更改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更改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_________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_________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_________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_________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______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_________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______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______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_________(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_________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_________支付报酬,按_______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监理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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