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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合同

时间:2023-05-28 19:03:45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选工作合同汇编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作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工作合同汇编5篇

工作合同 篇1

  需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就河工大后勤集团公司购置劳保工作服进行磋商,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服装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金额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工作服质量由供方负责,供方按劳保服装规定要求规格质量(留给需方的样品)供给需方工作服,所供劳保工作服数量由需方以最终验收实际数量为准。

  三、交货地点、时间、方式:由供方按需方要求时间(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12月17日)送货至河南工业大学后勤集团公司指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需方接收工作服以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工作服货到完毕,经验收合格后预付款90%____元,余留10%____元作为质保金,待使用无质量问题(三个月)后一次付清服装余款。

  六、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供方承诺:如果工作服出现质量问题和规格不合体情况,供方负责按需方要求无条件调换,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八、其他约定:无。

  九、本合同一式伍份,供方壹份,需方肆份。

  需方:(签章) 供方:(签章)

  年月日:

工作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工作人员工作服定制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服装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服装款式:

  1、服装款式: 拉链夹克服。 三、定做方式、时间、地点: 1、方式:量体裁衣。

  2、量衣时间:乙方应于20xx年6月19日至20日内对甲方人员上门进行量体裁衣。

  3、量衣地点:由甲方提供能够满足测量正常进行的场所。 四、质量要求

  1、做工需达到样衣标准,面料达到样衣要求。

  2、质量及验收标准:乙方使用布料需为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

  合格布料,达到国家服装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以及上条要求。到货后,甲方人员进行验收,对不符合样衣和甲方要求的,或存在瑕疵的,乙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修复完毕,无法修改的乙方应立即更换。

  五、付款方式:

  1、现金支付。甲方先支付乙方2000元定金。

  2、乙方按照订单提交所有成衣后,经甲方人员验收合格,甲方付至验收合格工作服总额的90%。

  3、剩余的10%乙方在一个月之内保证不退色的情况下甲方支付给乙方,质量出现问题,将不予以支付。〃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在未取得一致意见以前,仍然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为准,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年月日:

工作合同 篇3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20xx)阐明了工程总承包的一般涵义: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进入20xx年以来,随着国家核电项目的提速发展,以及国家从政策层面鼓励总承包企业的出现,中广核集团和中核集团出于掌握自有知识产权和独立发展的考虑,在已成熟引进和消化法国技术和管理的前提下,对各自的设计和工程公司提出了核电项目总承包的合同方式和管理要求。基于上述情况,20xx年至今,中广核岭澳二期、红沿河、宁德、阳江、防城港项目和中核福清、方家山、海南昌江项目都实行了工程总承包模式。商运核电项目从法国引入中国时采用的合同和项目管理模式是分岛分包的方式。并且,引入法国核电技术时中方工程管理人员是业主方角色。这与目前我国项目总承包时中方人员成为承包方的角色定位大相径庭。因此,我国的核电项目建设总承包是在核电工程人员不断的实践和摸索中逐步开展起来。对于核电项目总承包合同管理也是在不断的成长和成熟。总包合同是明确业主和工程公司权力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从合同语言的角度来说是规定了标的物(数量、质量)、履约期限、对价、违约、争议解决的方式。一般来说合同管理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合同形成、合同执行和合同关闭。这种阶段的划分依然适用于核电总包合同。本文主要就核电项目总包合同形成阶段,也就是总包合同签约前的有关问题和管理建议进行阐述。

  一、目前存在于我国核电项目总包合同形成阶段主要的管理问题

  1.合同形成阶段,合同准备和启动项目管理工作的割裂。

  在大多数项目管理教课书中,项目管理工作主要是指从项目合同签署后至完工移交进行的相关管理工作。因此,我们的项目管理者关注的问题和重点往往是合同执行有关的项目管理工作。对合同形成阶段而言,一方面,有些项目管理者认为该阶段不应该启动项目管理工作。另一方面,有些认为应该启动项目管理工作的管理者又不知道和明确应该实施哪些工作。例如在笔者参与的核电项目中,有不少项目管理干部会说:“总包合同还没有签署,怎么启动管理工作。这个阶段应该是你们总包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而对于总包合同管理人员,也会发现一个问题:由于没有项目管理人员启动相关的项目管理工作,总包合同管理人员对项目的工作范围、成本、进度、质量和风险等众多因素和情况又无法都做出专业的判断。在权衡合同条款的利弊,以及进行成本和报价测算时的困难重重。”由于项目管理人员和总包合同管理人员在认识上的这种差异,导致总包合同形成过程缺乏专业的项目管理支持,从而造成合同谈判目标不明确,责任划分不清晰,谈判周期长。同时,完成谈判的总包合同又可能存在规定不清晰,无法全面指导项目实施。

  2.总包合同责任分析不足。

  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是计划经济为主导的经济体制。进入90年代,我国逐步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但对于大型核电项目来说,由于核电行业的封闭性,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子仍尤为突出。截至目前,我国拥有核电项目投资资格的集团为中广核、中核和国家电力集团,三个集团又分别拥有各自的工程公司。于是就出现项目的业主是由这三个集团控股的业主,而作为总承包商的工程公司又是由这三家集团全资或者控股的企业。因此,相当一部分领导认为:“既然项目业主是集团的,工程总包方也是集团的,双方的'总承包合同写那么清楚有什么意义?”这样的一些认识,导致大家往往忽视总包合同的重要性。因此,在总包合同形成过程中,对于总包合同范围的描述和责任的划分不清晰。这种情况导致在后续的合同执行中,业主方和承包商对于某些工作由谁负责产生争议,还有出现一些设备的遗漏采购或者重复采购。此外,由于责任划分的不清楚,当项目出现延期和/超支的情况时,这个责任是业主承担还是总包方承,双方往往又会出现争议。这些情况的发生都会对项目实施的进度、费用和质量等情况产生影响。

  3.总包合同的宣讲和商业意识培训的不足。

  在笔者的实践中,总包合同签署后,总包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总包合同的分发和宣讲,以提高项目实施人员对合同和项目的了解。在实际情况中,会出现:分发的合同文本往往停留在领导手中,未做到人人可以阅读和了解总包合同。同时,由于核电项目实施周期较长(长达5年),以及人员流动的因素。项目执行人员的商业意识逐渐下降,对执行过程出现的变更和索赔事项未能及时的发现。由于分发不到位,宣讲培训的不足,使项目实施人员无法很好的落实总包合同要求,按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最终的项目产品。

  二、总包合同形成阶段问题改善的对策

  1.总包单位提前介入项目和启动项目管理工作。

  总包合同签约前,总承包商通过提前的介入项目,帮助业主进行规划项目,能够更多的了解项目信息,发挥项目咨询的能力,促进项目落地,与业主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后续签署总包合同奠定基础。其次,总承包商介入项目后,根据对业主初步期望和需求的明确,启动前期的项目管理工作。这里所说的前期的项目管理是指对整体项目管理的策划(例如:制定项目的范围、进度、预算和项目执行计划。)这些前期的项目管理工作为总包合同的准备和谈判提供有效的信息和输入。后续总包合同的准备和谈判,又促进了对项目管理的调整。直至业主和总承包商对后续项目如何实施达成一致,也就确定了总包合同的签署。

  2.规范的总包合同责任检查表。

  在近十年的核电建设中,中广核集团完成10台核电机组的商运。通过合同的执行,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良好实践和经验反馈总结并形成规范化的总包合同责任检查表。这种标准检查表有助于总包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策划的情况进行梳理。对发现的重大责任,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和处理,使承担这样责任的风险将低,有助于后续合同准备和合同谈判时设置谈判底线和合同价格。根据笔者的工作实践,总包合同责任检查表大致内容应从:业主因素、分包商因素、内部项目执行因素、进度因素、商务因素等方面作为大的要点,通过进一步分解这些因素来检查可能涉及的责任和风险。

  3.规范的分发和定期的合同宣讲。

  总包合同签署后,进入合同的执行阶段。在这个交接点上,要做好总包合同的分发,保障每一位项目参与人员可以了解到总包合同。通过合同宣讲,将合同的规定和项目执行的规定向每一个参与项目的人员进行讲解。合同宣讲应该由参与合同谈判的项目经理、总包合同经理、设计经理、采购经理、施工经理、成本经理、进度经理以及安全质量经理向项目团队全员进行宣讲。对合同的范围、设计的要求、预算、关键路径、变更管理、质量要求以及合同谈判中需要关注的重点等情况进行介绍,使得每个项目的参与者对项目都有全面的了解。后续根据具体下达和分解的工作包、预算和进度完成工作。同时,总包合同管理人员应根据项目的人力投入计划情况,合理的安排周期性合同宣讲,使项目参与人员对项目的理解紧紧围绕总包合同,围绕业主的需求和公司执行项目的要求。

  三、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进步以及核电项目的稳步发展,我国的核电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管控制也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当中,为促进总包合同签约前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开展,必须要严格按照上述几个方面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相关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核电工程总承包商在管理方面的竞争力,适应市场的规则,规避风险,早日能够参与国际核电市场竞争。

工作合同 篇4

  或许有人在找工作时在虚构了工作经历和学历,并签订了劳动合同。此时就有个顾虑“虚构的工作经历和学历的合同是否有效”。对于劳动合同虚构工作经历是否有效的问题,下面为你做简要的分析。

  虚构工作经历、学历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者虚构自己的.工作经历、学历,以致用人单位对其工作能力作出错误判断,进而与她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有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注意:

  1、《劳动合同法》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也就是说,无效劳动合同只能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不能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确认。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还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遇到这样的问题时,我们大多都因为不懂法而将无效和部分无效混为一滩,失去了我们维权的机会。所以在此我建议在遇到这样的问题的时候最好是咨询专业人士最为理想。

工作合同 篇5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外企招聘中国雇员,须通过国家特许的外事服务机构办理。就是说,法定雇主只能是国内的外事服务机构,雇员只能先跟这些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再由他们"派"到外企去工作。如果中国公民绕过外事服务机构,直接与外企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中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理由很简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只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而外企不在此列。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雇主以雇员尚在试用期内为由拒绝为雇员上社会保险的做法是违法的,同时,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这个限制的例外是:用人单位对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调整工作岗位的,可以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试用或试工。根据《通知》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辞职与解聘的区别在于是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一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是辞职;用人单位一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是解聘。根据《劳动法》及劳动部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劳动者个人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发生劳动争议后,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者工资关系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日。超过仲裁时效的,当事人将丧失胜诉权。换言之,除非对方愿意承担责任,否则,当事人的权利将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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