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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

时间:2023-05-25 09:47:59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的安装合同范文合集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装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的安装合同范文合集5篇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甲方的 水、电、暖安装工程,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共 平方米,共计 元人民币的人工费总价款承包给乙方。

  甲、 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内容

  1 水、电、暖安装工程。 2 施工地点3 工期:年月日开工至日竣工。 4 承包内容:根据甲方提供的给排水施工图纸、电气施工图纸、采暖施工图纸及水、电、暖安装工 程会审、变更记录的内容。

  第二条 甲、乙双方责任的约定

  1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方式支付给乙方本合 同约定的人工费总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费用,并按乙方提供的材料 预算计划向乙方提供本合同工程所需合格施工材料及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有责任在本合同工程施工现场协调各工种之间的交叉施工,协调 不成所造成的损失及工期的延误,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 乙方向甲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合同工程图纸设计、施工要求及国 家、地方现行的建筑按照工程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施工,自备施工工具,耗材除外。并向甲方承诺,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按施工要求施工所造成的直接损失或在保修期内由于施工质量差、责任心不到位、不符合施工要求所造成的`直接损失,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 本合同工程在保修期内,由于第三者人为原因、业主使用及维护不当或所用施工材料质量差等因素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及损失。

  4 本合同工程在施工中或保修期内,因气候、停电等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或工期的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不承担责任及损失,工期顺延。

  5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

  第三条 施工材料的约定

  1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交下一道工序本合同工程所需施工材料预算清单,并注明数量及规格。

  2 甲方提供的施工材料必须是符合本合同工程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至少提前一天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施工材料如果不符合本合同工程设计及施工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或没有按时到达施工现场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甲方仍表示使用或仍延迟到达施工现场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 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本合同工程施工材料到达本合同工程施工现场后,由甲、乙双方共同保管。由于乙方直接原因所造成的本合同工程施工材料保管不当或施工浪费,并超出施工材料废品率以外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在施工中,乙方必须节约用料,若故意浪费施工材料,必须按所浪费材料的原价进行赔偿。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的约定

  1 甲方向乙方承诺,付款方式为水、电预留完工后付人工费总价款的20%,箱、盒及排水管安装完工后付人工费总价款的20%,给水及采暖安装完工后付人工费总价款的30%,穿线及开关插座安装完工后付人工费总价款的20%,剩余10%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给乙方。

  2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的时间或方式付款给乙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五十元的违约金。

  3 由于乙方直接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五十元的违约金。

  第五条 纠纷及处理方式的约定

  1 因施工质量或工艺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工程在施工中或保修期内,由于施工质量差或所用施工材料质量差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主张施工的甲方承担责任及损失,乙方主

  2 因付款时间、方式或其他原因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合同变更及终止的约定

  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签订后竣工前,甲、乙双方如果一方要终止合同,需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对方同意后,提出终止合同一方必须按本合同人工费总价款的10%支付给对方违约金,支付完账款后本合同终止。 3 本合同签订后施工中,由于工程变更所造成本合同工程人工费总价款变更的,甲、乙双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本合同人工费总价款的追加或消减,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必须签订补充协议。

  4 本合同签订后竣工前,若乙方无法按所承诺的工程质量及工期竣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签订后竣工前,若甲方未按所承诺的付款方式付款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无需支付违约金。办理清算手续并支付完账款后,本合同终止。

  5 非乙方原因工程半途停工达半年以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三个月内结清已施工工程量的账款,支付完后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6 本合同签订后竣工前,无论哪种方式终止合同,甲方必须按乙方已施工工程所占总工程量的比例支付给乙方人工费,办理清算手续并

  第七条 附则

  1 本合同工程保修期给排水工程 年,电气工程 年,采暖工程 个采暖期,保修期以后乙方不负责维修。

  2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且涂改无效。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xx年x月x日

安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满足学校食堂各种机器的用电,食堂必须安装三相电。经甲乙双方现场查看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改造时间:xxx年x月x日至xxx年x月x日。

  二、改造材料:包工包料。所涉及材料均采用国标材料。

  三、工程安全:乙方要有高度安全责任感保护好自身安全,甲方不负责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乙方在施工中要对甲方全校师生人身安全高度负责,对甲方电器财产高度负责,如果在施工中由乙操作不当造成师生人身安全,电器财产损坏乙方要负全部责任。

  四、施工费用 :

  经甲乙双方现场勘测考查协商确定费用:x仟圆(xxxxx元)

  五、材料检验:

  施工前乙方先将材料交甲方检验,经检验合格后,乙方方可施工。如果在检验中发现材料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材料施工,。

  六、施工要求

  1、线路规划甲乙双方一起实地查看完成。

  2、布线要做到美观大方实用。

  3、 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毁坏甲材料,乙方要赔偿相应的材料。

  七、付款:

  施工完成经甲方检验合格并试用3个月无异样,全额付款。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

  1, 工程名称:盛捷公寓

  2, 工程地点:卢湾区,济南路8号

  3, 标准层施工:二幢计51层

  4, 工程内容:弱电配管工程

  5, 工程承包单价:每层捌仟元正

  6, 工程承包总价:肆拾万捌仟元正

  二, 工程质量:

  1,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三, 材料供应

  1, 在施工期间乙方须提前3天向甲方申报所需的施工材料,甲方应满足乙方施工材料需求。如甲方材料不及时到位,造成乙方停工,窝工,甲方应承担乙方因等工待料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人工单价为每天120元计)

  2,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施工材料,应满足施工质量要求,如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返工,所产生的人工,由甲方承担。(人工单价为每天120元计)

  3, 乙方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应节约用料,如被甲方发现有严重的浪费行为,乙方无条件赔偿甲方一定的损失。

  四, 施工现场的安全

  1,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自觉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

  2, 乙方在施工现场须注意自身的安全,如因乙方违规操作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五, 付款方式

  1,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30天,甲方应支付乙方生活费,生活费为每月贰万伍仟元正。不包括房屋租借费用。

  2, 余款按实际工程量于春节前结清。

  六, 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1,甲方应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各种图纸和技术资料。

  七, 其它

  1, 属于包工范围以外的设计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人工单价为每天120元计)

  2, 如一方违约,须负责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3, 如在施工期间产生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原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安装合同 篇4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承揽修建工程标段,并接受了乙方对本工程的劳务投标,乙方在确保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环保的前提下,甲方将所属工程委托乙方进行劳务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及人员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件(身份证)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证件(如果授权)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红章,作为合同附件,附在合同内。)

  2、人员

  施工负责人:——职务:队长职称: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职务:总工职称:工程师

  第二条劳务分包工程项目及劳务报酬

  1、分包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2、劳务报酬

  (1)按不同分项工程的综合劳务计件单价和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分包项目清单》见附表。表中的工程量不作为算工程数量。

  (2)甲方按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综合单价(或业主批复的新增单价)收取的综合管理费,最终算依据为业主批复的乙方承担的工程费用算书金额。

  (3)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得调价,除非业主调整。

  (4)劳务报酬单价中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相应劳务分包清单项目所有工作内容需要的劳务、材料、机具、机械设备、水电费、安装、质检(自检)管理、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建设、拆除与恢复)缺陷修复、税金(营业税含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费、其他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其它税费如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建筑税等由均乙方负责缴纳)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有关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5)本工程的临时工程建设、施工便道、便桥、拌合系统、安全文明施工等一切为之相关的费用均已含到第100章总则费用或单价中,不再另行计量。如有索赔按索赔条款处理。

  (6)工程量清单第100章总则费用除101-1保险费、102-1竣工文件、104-2项其他不进行分割,其他项目乙方占%.

  (7)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前期费用(包括公关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8)修建炸药库发生的费用(即含库房临建工程、看守人员工资、避雷设备、所有相关附属设施及按业主和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必须配备的设施费用),乙方承担费用元(元)整。

  (9)乙方所承建工程的税金及地方规费(业主或地方政府收缴的)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扣代缴,其他税费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

  第三条对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1、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时,要取得甲方同意。

  2、甲方认为乙方委派的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难以履行合同条款,要求撤换时,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7天内撤换,重新委派继任者。

  3、因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分包工程期限

  1、总工期以业主和公司的工期为准。

  2、节点工期以监理、业主确定的节点工期为准。

  第五条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必须全部达到业主以及国家和交通部现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分项、分部工程一次性验收(检验)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2、乙方按照《四川省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交通工程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甲方技术交底及公路现行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设计文件和相关的国家、省部现行的《规范》、《验标》要求,并令甲方、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满意。

  3、乙方应无条件地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技术人员、质检员的质量管理,同时也应无条件地接受甲方施工技术部及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指导。对于施工中达不到业主、监理要求而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作出不给乙方计量或返工、停工、罚款、辞退等处理决定,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工程负责人必须常驻本项目工地,对自己所施工的工程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乙方工程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能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5天),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伍仟元·人·次或驱出现场,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其费用以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两天内向甲方报一份上场主要人员名单单,原则不允许随意更换。未经甲方同意,每更换一人,对乙方罚款伍仟元,若甲方发现乙方现场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应在7日内予以更换。否则对乙方处以伍仟元·天·人的罚款。

  5、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上报甲方质检人员和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并配合甲方及时上报签认各项相关资料,待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将不予计量,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其它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

  1、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业主监理要求建设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各种安全文明标牌由乙方按照要求制作和布设,随时接受各级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按规定采取措施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对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其安全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人不得强迫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3、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易燃易爆、高边坡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向甲方上报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审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按合同约定在劳务报酬单价内包干使用。

  4、遵守甲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要求,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做好职业病的控制和预防。在实施爆破作业、有毒有害性、有粉尘环境中施工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报甲方审批后组织实施。乙方要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提供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备、工具、用具等,施工生产过程中确保正常的使用或运转。费用按合同约定在劳务报酬单价内包干使用。

  5、按规定为施工现场人员配备安全保护用品,指导现场人员正确使用,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地下障碍物或溶洞等不良地质现象时,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保护好现场,甲方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并进行保护或组织施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待业主审核批复并支付甲方后,甲方再支付乙方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

  7、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法令、政策和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开工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报送甲方。

  8、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安全生产情况,对于存在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整改,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责令乙方停工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直至安全隐患消除为止。

  9、乙方应制订出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种人身伤亡,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损毁等事故,其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

  10、乙方必须与项目部签订治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书,并在进入现场10日内将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报项目部配合甲方办理暂住证。若违反社会治安或触犯刑法,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给甲方造成声誉、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11、甲方负责办理所有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超过合同部分乙方按工程所承担的比例34%进行分摊。

  12、乙方在第三期计量时扣除计价款元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待本合同工程完工后,无任何安全事故,两个月内无息退还。否则,甲方将根据对乙方的安全指标考核果具体情况予以扣留。

  13、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和业主、监理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执行甲方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管理方案和环保要求,加强从业人员的环保教育,杜绝人为破坏和污染环境及生态系统,严格控制污染源,按规定排放污染物,避免和减少因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污染和破坏。

  14、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古墓、文物或有考古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措施保护,若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5、若乙方未履行上述条款,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受损等安全事故,以及事故引起的经济损失补偿、罚款、索赔、诉讼等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依法承担。上述行为若给甲方带来不良的影响,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工期延误

  1、由于甲方或业主物资供应或业主设计变更、施工图纸供应、征地拆迁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只顺延工期,不增加费用。

  2、由于业主方原因造成的材料供应不上,甲方不赔偿任何费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全面连续窝工、停工超过5天时,从第6天起,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人员,给予乙方每人每天20元的生活补贴,其他费用不予考虑。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窝工、停工和其他损失,甲方不予补贴费用。

  3、由于乙方施工组织不力、管理不善等造成的停工、窝工、工期延长者,甲方不顺延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八条材料供应及机械设备使用

  1、材料供应

  (1)甲方供应的材料包括钢筋、型钢、钢板、水泥、火工品、防水板,甲方供应至乙方工地或距乙方工地最近的施工便道、料场,卸车费、倒运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甲供材料数量限额为设计量加上定额损耗,超限额数量部分按照采购单价加收15%的业务提成费。材料款以双方确认的单据为准(向乙方出示并提供发票复印件一份),经双方人员确认,在当月计价款中扣除(材料单价以甲方实际购买的单价为准)乙方根据工程进度必须在每月二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合理的材料计划,否则由此造成的材料供应不及时或工期拖延,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提供材料清单》见附表。

  (2)除上述明确甲方提供的材料外,其余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保证材料质量达到本工程及甲方规定的标准,同时向甲方报送每次采购各种材料的出厂质检合格证,并征得甲方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业主同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乙方采购材料的保管、使用、回收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4)本合同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因市场价格上涨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业主对本工程材料进行调整,材料调差待业主批复后按照《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交通工程3#公路ⅱ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70.1条进行调整。

  2、施工机具、机械设备供应

  (1)乙方按照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配备设备及小型机具,应及时组织上场,安排操作人员和进行管理。《乙方上场主要施工机具、机械设备清单》见附件。

  (2)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性能应满足施工需要。

  (3)本工程所需机具、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九条变更设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的工程提出变更设计,乙方必须按照变更设计组织施工。

  2、乙方提出工程变更时,由乙方提交变更设计相关基础资料,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审核后编制变更设计单,上报监理、业主,待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

  3、对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战争、瘟疫、地震)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汇总上报,待业主批复(损失金额)后,按标段批复总额%进行补偿。

  4、索赔费用以上报总金额和业主批复金额的下浮比例,按各自上报金额统一下浮。

  第十条计量与算

  1、对业主计量: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格式将已达到计量要求的工程及施工技术资料原件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审查,经审查无误后乙方全面配合甲方报监理对相关工程进行验收签证并进入当月计量程序。

  2、甲方对乙方的计量:甲方对乙方的算单价为乙方分包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或业主批复的新增单价,算工程量以乙方分包工程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算工程量为准,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及与之相关的风险费用全部包括在清单单价中,除非业主对该单价调整,任何情况下均不调整。

  3、乙方必须在每月18日前将已完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报甲方现场技术、质量人员审查。

  4、甲方施工技术部门收到现场技术、质量人员签认的已完分项工程项目数量报表后,由施工技术部、物资设备部、安全环保部、质量管理部、计划部负责现场核实,确认已完分项工程数量无误且达到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资料提交齐全时给予计量,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予计量,并责令乙方返工处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待工程全部达质量标准后,重新申报验工计量。

  5、计量数量为乙方实际完成、达到本协议要求质量标准、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员签字认可的不超过图纸设计量的数量。甲方与业主计量支付完成并被批准后方对乙方进行计量,计量数量为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甲方与业主所计量数量。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检验资料,如检验资料提供不及时而导致甲方不能按时从业主方计量,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算工程量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业主及甲方竣工验收合格批准的不超过设计图纸数量为准。

  7、每月计量报表业主批复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理当月计量工程量,并将乙方范围内的复印给乙方一份。

  8、算前,乙方须将所保管使用的属甲方提供主材的剩余部分、周转材料、机具等移交给甲方,材料的节超由甲方核算,周转材料不足部分和机具损毁部分由甲方物资部门按合同要求核定赔偿费用后交由计划部门算。

  第十一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

  1、劳务报酬的支付:甲方财务部门依据批准的支付凭证,扣除其它应扣款项(包括代发工资、代付和代缴款项等),从银行转账支付。

  2、甲方按批准的验工计价款,扣留当月业主批复计价金额的%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限额亿×%×%=万元,如果变更超过业主规定的限额需要增加,乙方也相应增加)%的管理费、税金、乙方发生的各种罚款、借款、租用甲方的机械费等费及其他应扣款项后支付。

  3、预付款待业主支付后,按乙方承担工程比例支付乙方,乙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将资金外挪或用到其他项目。预付款支付分两次支付,支付比例及程序按照《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交通工程3#公路ⅱ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60.5条规定支付。

  4、计价支付以业主计价支付周期为准,但推迟7个工作日,计价支付相关条款按业主对甲方要求进行。

  5、甲方向乙方每次拨付工程款之前,乙方必须将上次拨付工程款开支原始依据和本次申请拨付资金开支计划,经甲方现场指导监督和财务监督人员审核、签署意见后,依据《劳务施工合同》条款,方可拨付工程进度款。否则,不予拨款。

  6、乙方应固定财务人员,建立健全财务开支明细表台帐。将经济活动相关资料和资金流向报甲方备案,并接授甲方核查。

  7、支付方式:在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帐一次或多次支付。如遇本工程业主资金不到位或业主计量款拨付延误,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日期相应顺延,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不得影响工程进度,延期支付的资金不计利息和违约金。

  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履约保证金为叁拾万元,在签定合同前一次足额交纳。

  2、若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条款,则履约保证金予以扣除。

  3、合同执行期间,因业主或甲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条款,则按约定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十三条履约、质量保证金返还

  1、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和完成了全部合同工程内容并全部验收合格且乙方将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全部付清的条件下,业主向甲方返还该款项后一个月内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工程有安全、质量问题(或隐患)或乙方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在乙方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力时,甲方有权动用该保证金进行善后处理。(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业主扣甲方履约保证金不能或不足额返还,不影响甲方对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返还)

  2、质量保证金返还

  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业主返还甲方后,甲方扣除乙方管段工程维修费后一个月内返还乙方。

  第十四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1、全面履行总承包合同的义务,组织实施施工管理,对工程的工期、质量负总责。

  2、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控制测量、试验工作(乙方试验人员全面配合),及时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开展设计图纸会审、施工前的交底和培训,协助乙方解决技术难题;收集整理技术档案资料和交工验收。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各项管理目标,下达年、季、月、旬(周)施工计划,审核材料、设备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现场管理、环水保等进行监控,对不按要求操作的,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5、负责验工计价。

  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施工现场关系;对现场管理、安全质量、环水保、施工进度及内业资料进行检查评比并给予表彰和奖罚。

  7、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罚款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若因乙方原因被业主或监理通报,每通报一次罚款10000~20000元。

  8、在拨付劳务报酬前,甲方有权对乙方外欠材料款、租用设备费用及雇佣工工资进行代扣、代发和监督兑现。

  第十五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的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环水保、文明施工及现场管理向甲方负责。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按甲方要求及乙方承诺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有机械设备、周转料进入施工现场,并满足施工需要。负责编制详细施工方案,报甲方批准后实施。乙方承诺上场的人员、机械设备见附件《乙方上场主要人员清单》、《乙方上场主要机械设备清单》。

  2、协助完成甲方制定的工程创优目标及措施,确保工程一次创优,杜绝质量事故。

  3、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接受甲方统一调度。乙方上场的施工人员要有从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4、配合甲方现场控制测量及试验工作,熟悉图纸,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施工日志、施工记录、自检技术资料,竣工资料以及竣工交验工作,申报隐蔽工程检查以及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完成,上报施工计划、报表,遵守甲方项目质量、进度、验工计价等管理办法,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5、乙方的农民合同工工资必须由甲方代发。乙方按甲方要求每月如实上报欠当地的材料款、设备租赁款、雇佣工工资、税费,上报的资料必须由乙方施工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由甲方核实后代付或代缴。代发、代付和代缴费用在乙方当期中间算款中扣除,其它乙方未报甲方知情的与当地发生的债务或其他经济来往,由乙方自行偿还,甲方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及费用。

  6、乙方应按时缴纳其它有关的行政规定费用。

  7、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上报年、季、月施工计划,并有保证措施,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接受甲方的施工计划安排,并保质、按期完成。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甲方上报各种资料、报表、数据等。

  8、在施工中乙方必须加强环境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费用已经包含在协议单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若乙方未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人员进行善后处理,费用从乙方的计价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9、乙方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控制好隧道超挖,设计容许超挖工程量及相应回填工程量均已经包含在相关单价中,不单独计量,不论乙方出于任何原因而造成的超过设计允许范围的超挖,和由于超欠挖所引起的增加的工程量,均不予以计量,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业主、地方政府组织的各种检查评比及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检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对甲方罚款,则该罚款由乙方承担,并在当月计量支付款中扣除。

  11、乙方必须确保洞内“三管两线”布设有序,且应做到不漏水,不漏电,通风防尘和照明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增加相应设备并对乙方进行每次壹万元的处罚,且甲方可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施工,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12、分项工程交工验收后,乙方应负责对该工程的看管,出现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自费修复,直到该合同全部交工验收为止。

  13、民爆物品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各级民爆物品管理办法和业主的安全管理规定,甲方统一采购,乙方无条件服从。

  14、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工程向第三方进行分包或转包。

  第十六条自然灾害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参照建设单位或保险公司补偿标准。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核实后报建设单位或保险公司批复后给予补偿。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禁止分包或转包,如经发现甲方将拒绝对乙方进行计量支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而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条件退场。

  2、在业主组织安全、质量、进度检查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连续两个月被业主评价为较差,则对乙方处罚伍万元,对乙方施工队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分别处罚壹仟元,;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连续三个月被业主评价为较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在7天内退场,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要求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否则乙方应全部承担业主对甲方的处罚和甲方对乙方的处罚。

  4、乙方应按照甲方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上足人员和机械设备,若乙方设备、人员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未能及时到场或不能全部到场,则甲方有权另行确定施工单位或对乙方处以伍仟元·人和伍仟元·台机械设备的处罚,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合同纠纷

  在履行合同中若出现纠纷时,双方应公平、合理的进行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须在甲方上级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陕西省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或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的终止与生效

  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上场的人员、施工设备、机具满足合同及甲方要求、在正式施工一个月且经甲方综合评价合格后生效。如甲方的综合评价认为乙方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本合同无效,乙方立即退出施工现场,甲方按乙方完成合格的工程量和本合同单价支付乙方费用,除此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甲方依据竣工算将相关费用支付完毕,缺陷责任期,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二十一条其他

  1、合同签订地点.

  2、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合同专用章)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或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约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5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包资格的考核,甲方同意将黔东新城川黔工业港建设工程项目26米进港大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分包给乙方来完成。现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该工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双方配合协作,保质保进度完成路灯安装工程,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双方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黔东新城川黔工业港建设工程项目26米进港大道路路灯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贵州镇远县

  三、工程内容:按照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甲方的要求实施。主要内容为:新安装7米高单挑路灯、新浇注路灯基础、开挖和回填电缆沟、拆除和恢复人行道、破除和恢复车行道、新安装电缆管、对发包方提供的电缆进行敷设;新灯杆、灯具、电器设备、光源材料、电缆管、配件、路灯基础、辅材的采购、运输、施工安装并亮灯运行等。

  第二条 工程实施

  一、工程定于20xx年8月20日开工, 20xx年11月20日竣工,工期15个月。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认可,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原因。

  2、甲方未提供施工必备条件。

  3、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

  三、甲方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

  四、甲方指定乙方现场施工用水、电接口地点和临设布置位置,乙方承担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发生的费用和临时设施的相关费用。

  五、在施工期间,乙方按工程需要自负看守.围栏和警卫。已完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完工后成品的保护。

  六、乙方每日完工后负责及时清理现场,并将自己施工生产的建渣或垃圾外运出场。

  七、乙方负责竣工移交前工程范围的施工安全,期间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工程与其他分项工程交叉施工及其他因素等产生的费用,乙方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上述费用自理。

  九、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夜间不得施工。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害的各种线路和公共设施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伍佰壹拾陆万元整(小写:¥5160000.00元)。

  二、付款方式:

  工程安装完成亮灯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日内一次性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95%工程款即49020xx.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兀玖拾万贰仟元整)。余下的本合同总价的5%工程款即25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捌元整)作为此路灯安装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期满后7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效果达到甲方的图纸要求。

  二、乙方所供产品和工程质量应符合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甲方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等。

  第五条 售后服务

  一、该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壹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保期出现问题的处理办法:乙方在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相应的`问题。

  三、若乙方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派人到现场或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竣工及验收

  一、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行业规范、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甲方的要求。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

  甲方应在收到竣工报告十五日内批复:若已具备验收条件,则应在十五日内组织验收;若还不具备验收条件,则应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十五日后未批复,则视为已具备验收条件,该工程自动验收。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竣工报告中应包括详实、准确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各一式四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在合同工期15个月内未完成本工程的,按合同总价的5‰/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无故拖延工期达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索的权利。

  二、乙方每日完工后将自己施工产生的建渣或垃圾外运出场,未及时清理现场的;甲方有权按照每日200元标准予以扣罚。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要求验收和支付工程款项的,按合同总价的5‰/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且自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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