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合同合集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子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电子合同 篇1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如今签订合同不再拘泥于以前的纸质版,电子合同应运而生成为了目前签合同的方式之一。由于电子合同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很多人在签订之前都会问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一、电子合同的书面效力
电子合同的书面效力在电子商务的无纸化(Paperless)世界中,电子合同的书面效力,并不是简单地把传统合同规范移植到网络交易中的事情,而是在网络中如何重建与传统合同法律价值相近的规范。原因有:
1.任何符合书面形式功能的`东西便可视为书面形式,而不论它是“纸”还是“电子数据”;
2.承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传统纸制书面形式具有的最基本功能,就在于可以较长时间地保存所载信息以供日后调取查阅;
3.确定数据电文的传统书面形式的原件,是指初次附着于纸质媒介上并且在其后未经改变的信息。
二、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
定我国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可见,视听资料不能单独、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属间接证据的范畴。电子合同正是由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所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于电子证据容易被伪造、篡改,加上易受人为的原因和技术条件的影响而出错,故也应将电子证据归入间接证据。电子合同因此就赋予了具有证据的效力。
电子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条鉴于
1.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在中国清远合法注册、经营及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题资格,且在签署本合同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买继续正常存续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1.2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在中国清远合法注册、经营及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题资格,且在签署本合同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买继续正常存续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为了有效完成活动项目,保障甲方相关经营活动的开展,本合同各方当事人本着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授权各自的代表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
第二条合同标的
2.1甲方委托乙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筹办活动项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
第三条委托事项
3.1项目名称及活动方案:
时间:
主题:
地点:
活动对象;
活动内容:
3.2承揽事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事务:
3.
2.1该项目整体策划、管理和现场控制执行工作,提供应急处理方案,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3.
2.2负责该项目场地布置,相关物品的采购、设计、制作以及运输。
3.
2.3安排1位项目负责人在现场管控,5人或以上执行人员进行现场布置、活动开展。
3.
2.4全程负责所有人员的安全,除大自然等不可抗因素外。
3.
2.5活动过程中所有费用的预先垫付(包含突发意外所产生的费用)。
3.
2.6负责现场照片排山拍摄、做好文字及图片形式的总结,撰写相关新闻稿1至2篇,并提供现场照片、摄像。
3.3服务团队人员构成:安排1名项目负责人在活动期间进行服务,5人或以上执行人员进行现场布置、活动开展。负责响应我公司整个项目活动需求,每次活动的前期准备、沟通,做好沟通支撑。
3.4乙方保证在前,完成甲方委托的筹办工作,并提请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认可后的设计方案、创意说明、草图、脚本、确认的样稿、样带等资料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5如未能通过甲方的验收,则乙方应依据甲方的意见进行重新调整,重新调整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再次验收。修改后的工作成果仍不符合合同及甲方要求的,视为乙方未能完成承揽。
3.6因验收不合格造成乙方不能按时交付的,视为乙方履行延迟。
第四条合同价格
4.1本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该费用为全部费用及税费,已经包括本合同所涉及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除非甲方书面同意,本合同总金额不能变更。
4.2上述合同费用为固定不变价,如须变更需根据乙方原报价及实际工作量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4.3合同费用为含税价,已包括营业税等税项。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
第一种方式付款:
(1)甲方在乙方提交的服务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金额共计元。
5.2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按法律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等额发票,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发票且满足以上付款条件的条件下在30个工作日内划帐方式付清该笔款项。
5.3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
5.4甲乙双方结算银行帐号如下:
甲方户名:乙方户名: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电子合同 篇3
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通过_________网上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场)交易系统报价、成交达成如下协议:
1、标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树脂(lldpe)。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t15182-94)lldpe-fb-18d022、lldpe-fb-18d022-1的优等品质量指标。卖方也可用符合上述国家标准一级品或合格品质量指标的塑料替代交货。替代品质量品级差价由买卖双方协商,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如买卖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按市场公布的替代品质量品级差价执行。
3、商品代码:_________。
4、数量(单位:批,1批=5吨):_________。
5、买方订货价(元∕吨):_________。
6、卖方订货价(元∕吨):_________。
7、交货价:交货日前一个营业日本仓单品种的市场结算价。买卖双方按照交货价结算。
8、包装方式:按gb/t15182-94执行。包装袋必须干净、不破漏。每袋净含量为25kg。
9、交货地点:_________交货仓库。
如交货地点不在市场指定的_________交货仓库,具体交货地点与市场指定的_________交货仓库之间的运输补贴价,由买卖双方协商,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如买卖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按市场公布的运输补贴价标准执行。
10、交货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买卖双方均提请在交货仓库提前交货,经市场批准可提前进行交货。
11、验货期限:交货日(含)起五个工作日。
12、相关费用:交货日(含)之前的.仓储、保险等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交货日之后的仓储、保险等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13、货款收付方式:买卖双方货款由市场代收、代付,买方货款分期支付标准及进度按《_________网上交易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及市场有关规定执行。
14、卖方交货及担保:卖方须在交货日倒数第二个营业日开市前,向市场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仓单。在提交仓单之前,卖方须为其交货向买方提供担保,担保金由市场代收,支付的标准及进度如下:
(1)首期担保金标准为_________元∕吨,于成交时一次性支付;
(2)交货日当月第一个营业日开市前,付足至_________元∕吨;
(3)交货日当月第十个营业日开市前,付足至_________元∕吨;
(4)若发生市场结算价高于卖方的订货价,卖方须及时补足上述最低金额之外的价差;
(5)如市场调整买方货款的支付标准及进度,卖方担保金的支付标准及进度须作相应调整;
(6)交易商的资金余额不足时,其结算结果即视为市场向交易商发出的催款通知,交易商应在下一个营业日开市前补足;
(7)本合同解除、终止或卖方将本合同转让时,双方委托市场代收的担保金在扣减卖方应交的各项费用后退还给卖方;
(8)卖方可用仓单向市场办理委托交付,赎回相应货物数量的担保金。
15、检验标准和方法:交货日(含)起五个工作日内,买方如对货物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或数据电文通知市场,并委托市场指定的商(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作为货物质量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检验合格,相关费用(含检验费、检验期间的仓储费等)由买方承担;否则,由卖方承担。
16、违约责任
下列行为属违约行为:
(1)买方未按市场规定的标准和进度及时支付货款;
(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进度及时支付担保金;
(3)卖方未按规定时间交付足额仓单及相关凭证;
(4)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出现上述第(1)﹑(2)﹑(3)种情况,即视为违约方中止该合同,并即时委托市场对该合同向第三方进行转让。违约方的货款或担保金弥补合同转让的损失后,余额返还。不足弥补的,守约方将依法向其追索。
如合同转让在电子交易合同约定的交货日之前无法完成,即视为违约方委托市场在交货日(含)起十个营业日内协助购销相应货物实现交收,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期间,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索赔标准为:违约数量乘以每个营业日_________元∕吨,双方均认可由市场代为扣划违约方的赔偿金,并直接支付给守约方。超过十个营业日仍无法实现交收,则在扣划违约方的赔偿金后按守约方的成交价格结算退款或退货,合同终止。
出现上述第(4)种情况,该部分货物的处理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则由市场将该部分货物的20%货款作为赔偿金划归买方,货物归买方所有。仍不足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享有追索权。
17、双方约定,一方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市场中的第三方交易商,转让合同时不须另征求对方同意。
18、在交货日之前,买卖双方
协商一致并通知市场后,本合同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时,买卖双方按双方认可的市场价格结算补偿费。
买方应取得的补偿费为(负数为应支付):(双方认可的市场价―买方订货价)÷1。17×数量(吨)
卖方应取得的补偿费为(负数为应支付):(卖方订货价―双方认可的市场价)÷1。17×数量(吨)
19、交货日前一个营业日市场收市后,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及《_________网上交易市场交易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签订交货合同,协调办理交货事宜,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时,买卖双方按交货价结算补偿费。补偿费的计算公式为:
买方应取得的补偿费为(负数为应支付):(交货价―买方订货价)÷1。17×数量(吨)
卖方应取得的补偿费为(负数为应支付):(卖方订货价―交货价)÷1。17×数量(吨)
20、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也可向市场申请调解,如协商或调解不成引起诉讼,双方约定由市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1、其它未尽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合同于买卖双方通过市场的交易系统报价成交时视为签订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电子合同 篇4
一、跨境电子消费合同概述
跨境电子消费合同在国际组织规定及国际条约中通常没有被作为单独的概念提出来。比如,《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就没有对电子消费合同进行专门的解释,而只在电子商务一章规定了消费者保护问题。不过,也有一些规定对此进行了表述,但表达方式有所不同,将之表述为“线上消费者保护”(OnlineConsumerProtection)。欧盟最早在1997年的《远程销售指令》中提到了类似的概念,但并未使用“跨境消费合同”一词,而是称之为“远程消费合同”(DistanceConsum?erContract)。远程消费合同是指,商家以一种或多种远程通信工具为媒介所缔结的远程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合同。20xx年10月25日,欧盟颁布了编号为20xx/83/EU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最新指令。该指令延续了远程消费合同这一表述,并规定该合同是指消费者与商家无需同时在场,双方通过一种或多种远程通信方式缔结或履行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合同。不过,远程消费合同并不完全等同于跨境电子消费合同。电子消费合同所利用的媒介应当采用电子通信的方式,也即互联网方式,而远程消费合同所利用的媒介并不仅仅局限于互联网,只要以非面对面的方式进行消费都属于远程消费合同的范畴,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电话购物。有学者提出,移动商务(MobileE-com?merce)不属于电子商务方式,笔者认为不妥,因为移动商务所采用的如果仍然是网络形式,那么也应当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
二、跨境电子消费合同消费者保护的理论依据
在传统消费合同中,对消费者的保护已经基本得到各国公认。对消费者的保护主要基于对合同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的特别关爱。相对于传统消费合同中的消费者,跨境电子消费合同中的消费者其利益更容易受到侵害。对消费者的保护实际上是对消费者议价能力(InequalityofBargainingPower)的保护,而相对于传统合同而言,跨境电子消费合同中的消费者在议价能力上存在如下不足之处:
1.交易过程中与卖家缺乏交流
跨境电子消费合同由于其远程性,使得买卖双方的交流更加困难。尽管现在有电子邮件、聊天软件、视频软件等辅助交流工具,但与传统面对面的交易相比,买家无论在交易前、交易中还是交易后,与卖家的交流都是不充分的。
2.对卖方及其产品(或服务)信息了解不足
在进行电子消费之前,消费者对卖方及其产品(或服务)信息的了解只能通过网络方式。实践中,对所消费产品(或服务)的了解往往只能依赖网站上的文字描述和照片展示,对卖方信息也缺乏准确了解,这使得消费者在消费之前处于信息不对等的地位。
3.消费者需要提前支付价款
传统消费是当场交易,而电子消费合同中的消费者需要提前支付价款,有的是提前支付全部价款,有的是提前支付部分价款。尽管不一定全部都是支付到卖方手里,但这对消费者而言都构成了一种额外的.负担。
4.存在被第三方获得个人信息的风险
由于跨境电子消费合同涉及物流和支付问题,因此与传统消费合同相比需要在很多环节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而这些信息对消费者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甚至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问题,一旦被不法第三方获取和利用,将对消费者造成很大的伤害。因此,这也是跨境消费者合同需要实施消费者保护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TPP协定对未经同意的商业电子信息和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了专门规定,说明TPP协定注意到了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这也是TPP协定的一大亮点。
三、跨境电子消费合同中的消费者保护
(一)跨境电子消费合同中消费者保护现状
跨境电子消费合同中的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面临诸多特殊风险,如对买到的商品不满意(因交易前无法亲自确认商品)、网络欺诈、退换货困难、交付风险等。尽管相对于传统消费合同,跨境电子消费合同面临以上风险,但其交易量依然增长很快。基于此,国际组织和国内立法对跨境电子消费合同中的消费者保护问题也愈发重视。
1.国际法保护
(1)全球性国际组织。有关跨境电子消费合同中消费者保护的法律规定一般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消费者保护类法;一种是电子商务类法。联合国早在1985年就通过了《联合国保护消费者准则》,但该法施行时电子商务尚未普及,因此没有单独规定电子消费合同的相关消费者保护问题。此外,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分别于1996年和20xx年公布了《电子商务示范法》和《电子签名示范法》,20xx年联合国通过了其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提出的《联合国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以上尽管是电子商务领域的纲领性文件,但并未提及消费者保护问题。最早关注跨境电子消费者保护的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该组织于1999年12月通过了《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指南》,随后又陆续通过了《保护跨境消费者免受欺诈商业行为损害的指南》《消费者纠纷解决及救济意见书》《通信服务消费者保护及强化保护的政策指南》。
(2)区域性国际组织。在区域性国际组织中,
在消费者保护方面做得最完善的是欧盟(EU),特别是其对跨境电子消费者的保护。欧盟在出台了多部电子商务法和消费者保护方面的立法后,已经初步形成了欧盟消费者保护制度体系,在实体法和纠纷解决程序法两个方面进行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其中,实体法领域涉及跨境电子消费者保护的有:1997年的《远程销售指令》、20xx年的《消费者权益指令》以及《欧洲统一买卖法》的建议稿;纠纷解决程序法领域涉及跨境电子消费者保护的有《消费者在线争议解决条例》(以下简称《消费者ODR条例》)。
电子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电子产品的公司,负责合同产品的开发设计和相关的生产采
购的技术支持。
2. 乙方为一家生产制造商,具有生产和/或加工协议产品的能力和资格,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及技
术支持生产协议产品;具有来料加工、生产和/或加工协议产品的能力和资格;有着良好的生产制造能力以代料代工方式生产本协议下产品。
为发挥各自优势,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双方就协议产品的委托加工及出口合作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总则
1.1. 在材料采购中,甲方负责供应商的选定、价格商定以及供应商的管理。
1.2. 甲方负责原材料采购的所有款项、合同产品的开发设计和相关的生产采购的技术支持,以及协助
乙方进行协议产品的质量监督和产品检验。
1.3. 乙方负责物料的计划、组织、执行材料采购(包括但不仅限于材料来料的质量控制和相关的赔偿
等),并负责产品的加工生产、物流、进出口关务。
1.4. 在原材料进口、生产整个过程中所需的技术资料、工程文件由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乙方负责生
产加工,甲方负责生产中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
1.5.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应首先根据上述法律及各方在签订协议时达成的基本原则协商解决。
二、 定义
2.1 合同产品:指在本合同项下,乙方按甲方或甲方指定开发公司所提供的技术、专用资料制造生产
的通讯产品。
2.2 专用资料:指甲方或甲方所指定的开发公司向乙方提供的为完成合同产品必需的硬件、软件设计
技术资料以及生产技术资料等。包括有形的或无形的信息资料,而不论该信息以任何方式保存、编辑或储存。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目标代码、生产测试软件、专有技术和其它与之相关的文件、数据、材料。
2.3 BOM(Bill Of Material):合同产品生产制造所需要的原材料清单。包括每颗物料最小包装信息,
数量。
2.4 物料损耗: 物料损耗率指某订单生产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同一料号物料的实际损耗数量占该
料号物料订单额定数量的百分比。
三、 合作流程
3.1. 甲方就每批货物编制原材料采购清单(BOM表)发给乙方。
3.2. 甲方采购的原材料由乙方负责协议产品的手册进出口、香港深圳两地的手册进出口运输、 生产加
工、乙方以合格成品交付给甲方。
四、 双方权利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义务
4.1.1 甲方负责工程文件的发行,与乙方确定《协议产品质量标准》,并且协助乙方在生产过程中质
量的监控和产品质量的检验;
4.1.2 甲方作为协议产品设计方,应按对材料设计原因以及工程更改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负责;
4.1.3 甲方负责免费提供采购和生产相关的产品技术文件、工程资料、产品检验标准、原材料检验标
准和供应商名录给乙方,并负责对乙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对乙方
提供生产的技术支持;
4.1.4 产品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包括: 原材料清单(BOM表)/元器件坐标文件CAD/元器件规格书/2块
测试校准用金板/ 2块工艺过程用样板/生产作业工艺指导书/生产测试夹具/电路原理图/元器
件位置图/分析维修夹具/分析维修软件等;
4.1.5 甲方负责试产主导、技术判定;
4.1.6 甲方作为协议产品的来料提供方,向境外原材料供应商采购原材料,以便乙方充分准备相应的
生产资源,确保协议产品的生产交付;
4.1.7 甲方提供的协议产品原材料清单(BOM表),并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相关具体信息,包括但不
限于订单下达时间、接受订单的供应商名称、交货期、订单数量、价格。
4.1.8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报关、物流、商检、代购栈板等,其费用由甲方承担,按实际发生费用,每
月结算一次。
4.2. 乙方的权利义务
4.2.1 甲方负责委托物料从香港到乙方工厂的'运输和香港出关工作,乙方负责物料的深圳进口报关工
作,甲方需提前一天提供以下资料给乙方作为报关的依据:装箱清单,物料发票(Invoice),
货运车辆的相关资料。
4.2.2 甲方在境内(深圳)把原材料交付给乙方后, 乙方依据甲方的指令进行物料管理(收料/检验
仓)、生产管理,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原材料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引起的超出规定比例的损
失毁坏的赔偿, 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直接的经济损失。
4.2.3 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装箱清单等数据办理深圳海关进关报关手续、成品商检、约船期出货。甲
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数据与物料准确无误。如因单货不符被海关查扣处罚、或多报关少进口
需向海关补税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由甲方承担。
4.2.4 乙方承担出口产品因质量、数量、迟延交付所引起的直接损失的赔偿;乙方赔偿给甲方直接的
经济损失。
4.2.5 乙方按照加工订单准时生产和交付合格的协议产品给甲方,并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交付货物品
名,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
4.2.6 乙方负责产品的生产、单据收集与传递,并承担协议产品的质量保证;
4.2.7 乙方应保证自己具有合法有效的进出口权,并将此项目置于在其经批准的贸易经营范围内进行
经营活动;
4.2.8 乙方交付每批协议产品前,应有甲方的书面确认。乙方负责原材料的相关运输、工厂的仓储和
清关、协议产品的出口运输及仓储。乙方必须遵守双方签订的订单交期,如无不可抗力的特殊
情况,因乙方原因导致协议产品不能按期出口、物料损毁、交货延迟等,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按订单加工费总额的10% 给予甲方赔偿。
五、 产品的包装运输、交货方式及服务
5.1. 交付定义:以甲方OQC检验完毕,产品入乙方成品仓库为准定义为交付。
5.2. 乙方出货每批协议产品前,应提供该批次合格的出货检验报告给甲方驻厂质量工程师确认,并有
甲方确认的《出货单》,否则乙方不得出货协议产品。甲方检验合格后,由乙方将产品交付给甲方。
5.3. 交货期限:按双方共同确认的订单为准。
5.4. 除非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对定制产品做任何变动。
六、 维修管理
6.1. 乙方提供协议产品在出厂之日起(6)个月内对制造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承担维修责任。
6.2. 如果是由于产品设计问题,由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如果是来料问题,由甲方与乙方按实际
发生费用结算;如果是生产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6.3. 对甲方转回给乙方的故障需维修产品,乙方应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鉴定,对于制造原因造成
的故障产品维修不另行收取维修费;对由于甲方设计、原材料故障和客户人为造成的损坏,乙方提供相应的返工和维修服务,具体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确认。
6.4. 如其他第三方就质量问题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应当给予乙方损失充分补偿。
七、 价格、费用计算确定及付款方式
7.1 甲方提供产品资料和样机给乙方报加工费价格,加工费价格经甲乙双方签名确认作为双方结算加
工费的依据。(以附件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 甲方提供成品的BOM和成品采购订单给乙方,并在采购原材料前支付全额货款给乙方。乙方根据
订单数量按BOM上的材料清单向甲方指定或认可的供应商采购,除考虑必要损耗和最小包装因素
外,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多余备料。乙方采购前应当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额物料采购费。
7.3乙方单机成品出口交货价格= BOM主要材料成本 + 加工费 + 运输及关务费 + 退税损失
其中:
A:完全BOM成本:为订单中产品BOM包含的所有材料的成本,包括乙方向甲方购买的部份材料
成本。
B:合理损耗:为甲方许可的电阻电容等非贵重物料的正常生产损耗,损耗率为0.5%。
C:加工费:按双方确定的加工费计算原则确认,加工费计算原则如附件一。
D:运输及关务费:乙方发生的物料和成品的进出口费用(包括关税、报关费、商检费和运输费
等费用),由乙方分摊到单机上报价经甲方签名确认后,与加工费合并一起作为双方结算的依
据。
E:退税损失:因乙方出口所发生的不予退税部分由甲方承担,单机出口不予退税额=(单机出口
报关价-单机进口材料成本)*(征税率17% - 退税率%)。 (注:不同的产品的退税率不同,
以实际退税率为准。)
7.4 PAYMENT:月结30天,自然月的第一天至自然月的最后一天定为月结周期,美金付款。
7.5 乙方每月15日前向甲方提交月结帐目单据(含成品出货帐目,材料出、入和结存帐目,材损帐
目),经甲、乙双方核算并签名确认后,甲方于当月的3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加工费。如帐目未核对完,则支付日期顺延。
7.6 试产费按每个型号6000.00元人民币结算。
八、 物料和设备管理
8.1 乙方应负责来料的检验。乙方收货时必须严格依据品质认证资料作材料检验,如有因材料品质造成
整机品质问题,乙方将按双方签订的《品质协议》给予甲方赔偿。
8.2 在生产中的辅料及耗材亦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生产过程中所需之各项专用夹、治具,由甲方免费
提供满足产能设计(10k/d)的夹具给乙方使用,后续根据量的需求需要新增的由乙方自己进行复制,当单机型产量2个月内未达30K时,乙方向甲方另行收取夹、治具费用。甲方免费提供的夹具,属甲方资产。乙方自行采购复制的夹具属乙方资产。生产过程中所需之所有检测设备及附属通用配置由乙方自行提供。
8.3 物料的抽检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须提前将来料产品规格书、样板以及检验标准提供给乙方。乙方
根据甲方物料标准做相应的通用性来料检验,如果甲方有特别的需求,需要双方确认后实施,并由乙方另记费用。若因甲方样品规格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因乙方检验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4 齐套物料至乙方工厂后,乙方有责任在24小时内对所有送达的物料进行入库检验,不合格品在2
个工作天内必须出具检验品报告给甲方。逾期视为合格。
8.5 乙方将定时为甲方提供相关的仓存报表。
8.6 仓储管理:供应商来料入库后必须保证数据完整准确,帐物相符,如丢失乙方将按采购价给予甲方
赔偿。
8.7 甲方生成物料需求表由乙方根据采购清单确认,如有差异经双方沟通后确定物料需求表(采购清
单),乙方将按此确认后的物料需求表通知供应商备料,并根据确认后的采购清单采购。
8.8 乙方对供应商的付款条件是交货到乙方指定的货仓后开始付款。对于不能满足乙方付款条件的供应
商,经甲方提供担保后乙方可先行付款,否则乙方有权自行选择供应商。对于乙方选择的供应商,如果原材料品牌和规格型号相同则无需经甲方同意,否则须要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8.9 甲方接受以下物料损耗率:
A、电阻、电容等一般材料(C类)按0.50%计算,超出损耗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B、二极管三极管等B类物料按0.50%计算,超过损耗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C、主要材料(主芯片、FLASH、LCD、屏蔽盖等贵重物料)为零损耗,出现功能坏料或外观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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