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汇总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纪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行纪合同 篇1
委托人: 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
行纪人: 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行纪人买入(卖出)的货物、数量、价格:
(注:如空格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委托人将委托卖出的货物交付行纪人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
第三条 行纪人将买入的货物交付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
第四条 委托人与行纪人结算货款的方式、地点及期限:
第五条 报酬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期限:
第六条 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卖出货物时,报酬的计算方法:
行纪人以低于委托人的指定价格买入货物时,报酬的计算方法:
第七条 委托人委托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期限为: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九条 委托人未向行纪人支付报酬或货物的,行纪人(是 / 否)可以留置货物。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签章): ____________ 行纪人(签章): ____________
行纪合同 篇2
北京市买卖行纪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 签订地点:
行纪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其(买入/卖出)以下委托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
│委托物名│商标 │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 │质量标准│包装要求│价 款 │
│称 │ │ │ │ │ │ │ ├────┬────┤
│ │ │ │ │ │ │ │ │单 价 │总 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
第二条 行纪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四条 行纪人(买入/卖出)具有市场定价的委托物,行纪人(是/否)可以作为(买受人/出卖人)。
第五条 委托人将委托卖出的委托物交付行纪人的时间、地点、方式:。
第六条 行纪人将买入的委托物交付委托人的时间、地点、方式:。
第七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等费用,由承担。
第八条 结算价款的方式及期限: 。
第九条 报酬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期限: 。 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委托物/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委托物)时,报酬的计算方法:
第十条 委托人未向行纪人支付报酬的,行纪人(是/否)可以留置委托物。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委托人或者行纪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委托人违约责任: 。 行纪人违约责任: 。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
┌────────────────────┬────────────────────┐
│ 委 托 人 │ 行 纪 人 │
│ 委托人(章): 住所: │ 行纪人(章): 住所: │
│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 电话: 传真: │ 电话: 传真: │
│ 开户银行: 账号: │ 开户银行: 账号: │
│ 税号: 邮政编码: │ 税号: 邮政编码: │
│ │ │
└────────────────────┴────────────────────
行纪合同 篇3
委托人:姓名、住址等情况。
行纪人:名称、住址等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精神,为完成行纪事务,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行纪事务(包括标的物、指示价格等)。
二、验收。行纪人接受代销物,行纪人购进代购物委托人接受代购物时均须验收。
1、验收时间及参加人员。
2、验收标准。
3、验收发现问题时的通知义务。
三、酬金及有关费用。
1、酬金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2、有关费用的范围及支付方式。
3、委托方不支付酬金及费用时的责任。
四、风险的承担。
行纪人除能证明是因不可抗力或非因自己过错造成的外,对自己占有期间财产的.损毁灭失应负赔偿责任。
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委托人和行纪人应对其占有期间的财产妥善保管。应对因疏于保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行纪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行纪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委托人:
行纪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其(买入/卖出)以下委托物: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委托物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标准 包装要求 价款 单价 总 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第二条 行纪期限: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四条 行纪人(买入/卖出)具有市场定价的委托物,行纪人(是/否)可以作为(买受人/出卖人)。
第五条 委托人将委托卖出的委托物交付行纪人的时间、地点、方式:
第六条行纪人将买入的委托物交付委托人的时间、地点、方式:
第七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 等费用,由 承担。
第八条 结算价款的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 报酬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期限: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委托物/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委托物)时,报酬的计算方法:
第十条 委托人未向行纪人支付报酬的,行纪人(是/否)可以留置委托物。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委托人或者行纪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委托人违约责任:行纪人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人(章): 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
账号:税号: 邮政编码: 行纪人行纪人(章):
住所: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
账号:税号: 邮政编码: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行纪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委托人:
行纪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其(买入/卖出)以下委托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委托物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质量标准包装要求价款单价总价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行纪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四条行纪人(买入/卖出)具有市场定价的委托物,行纪人(是/否)可以作为(买受人/出卖人)。
第五条委托人将委托卖出的委托物交付行纪人的时间、地点、方式:
第六条行纪人将买入的.委托物交付委托人的时间、地点、方式:
第七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等费用,由承担。
第八条结算价款的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报酬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期限: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委托物/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委托物)时,报酬的计算方法:
第十条委托人未向行纪人支付报酬的,行纪人(是/否)可以留置委托物。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委托人或者行纪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委托人违约责任:行纪人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人(章):
住所: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
账号:税号:
邮政编码:
行纪人行纪人(章):
住所: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
账号:税号:
邮政编码: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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