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合同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协议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协议合同 篇1
甲方:中铁21局集团五公司集通复线项目部
乙方:中铁21局集团五公司集通复线项目部第 架子队 工班
根据集通公司管理要求把,及我项目部在既有营业线施工的具体情况,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确保营业线的公务设施、电力、通讯、信号光电缆及行车和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要求以备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守:
1.乙方参加既有线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耳聋、色盲、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及妨碍从事某项施工作业的疾病,不得使用不满十八周岁童工和年龄大于五十周岁的老年工。
2.既有线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行车安全有关规定、规章制度并认真遵守。
3.既有线施工,必须按规定设置施工安全防护,防护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未设好施工防护,不得进行施工作业。防护备品、防护距离、防护信号等内容必须按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
4.开工前,须向安质环保部提报网围栏开口、限高架撤除申请表和安全评估表,待报集通公司护路办审核批准后,符合开工条件方许开工。围网开口处每天下班后必须关闭,防止行人、牲畜上道;施工结束立即恢复所有既有设施。
5.施工用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经过检修合格,并到物设部登记(设备名称、设备状况、操作人员证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进入工地后,必须置于既有线建筑限界以外,作业时保证每台设备有一专人防护,防护人员不足时不准启用设备。
6.列车通过前,在既有线施工的人员必须撤到行车线限界以外的安全处,所有的机械设备、料具也应撤到行车限界以外。
7.施工人员上下班不准在钢轨上、枕木头、道心内、两线间休息及行走,不准抢道,工间休息时,须到限界以外的安全处。
8. 在铁路旁施工搭设的脚手架等设施,应经常检查,不得侵入限界以防发生事故。
9.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点要远离既有线建筑物25m以上。
10.临时房屋及设施的周边,近临悬崖、陡坎、深坑、铁路及高压带电区域等处,应有防护围栏、遮挡物及警示标志,危险处夜间应设警示灯(不得影响行车)。
11.需要拆除原有挡墙、护墙、端墙等建筑物时,首先调查清楚其结构物地下有否管道、线缆等设施,应按规定程序先报路局批准后,方准动工。
12.严禁挖洞取土,或逆坡(上凸下凹的倒坡)挖土。
13.列车通过时严禁挖土,一切大型施工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客十货五停车让行规定。
14.使用机械挖土,铲斗不得碰撞铁路上所有的建筑物,不得侵入既有线限界。
15.人工清理开挖面时,挖土机械应退出开挖面,严禁人、机同时混合开挖作业。
16.不得随意损毁铁路既有设施,施工撤除的铁路围网,损毁的既有标志牌,必须按要求随时恢复。
17.大型机械作业前,操作人员应按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注意事项要求,对机械做详细检查;作业中精力集中,不准擅离职守,严格执行集通公司客十货五停车让行规定。
18.在既有线旁作业,须设专职安全防护员,负责来车通知和警戒工作,列车通过时禁止作业。
19.机械(具)在线路旁存放必须满足铁路建筑限界要求。
20.在既有线堑顶、边坡上作业时,靠既有线一侧须留出>2m厚的隔墙,以防施工机械滑落。
21.驾驶员须熟悉所驾车辆的性能、保养及操作方法。对车辆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保持良好状态。严禁点火装置、转向器和制动等主要部件不良的带病车辆在既有线上从事施工运输作业。
22.在靠近既有线的施工便道上行驶,其速度≯10Km/h,下坡转弯时,应换低速档运行,保持限界距离。
23.不得在坡道上停车,若需在坡道上停车时,须采取防溜措施,以防车辆溜滑而造成事故。
24.自卸车辆须将翻斗放平,方可行驶,防止溜放或挂断架空光电缆。
25.列车通过时,临既有线路的运输车辆及其施工设备须停止作业,保持静止状态。
26.跨轨运输一般轻便材料及机具时,必须集中固定地点,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试合格的路工担任施工防护。跨轨作业地点地形复杂、了望条件不良时,须增设专职防护员。
27.较笨重的施工材料过轨(如>100kg的'砂石等物)应派驻站联络员,用电话或对讲机联系。利用列车间隔时间,工地使用停车手信号防护可过轨施工。如通讯中断,则停止跨轨作业。
28.较笨重的施工机具(械)需多人台运过轨时,须与车站值班员办理签认登记手续,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过轨作业。作业中须设驻站联络员,用电话或对讲机与工地联系。
29.在既有线上拆除挡、护墙,应作好截、排水沟的畅通。降雨时应对暴露面除加固支撑外,必须进行覆盖遮雨防水侵措施,以确保边坡的稳定。
30.进行既有侧沟、涵渠拆除时,必须先进行改水工作,其改水渠道截面及汇水管不得小于原渠道的排水量,并经常清理漂浮物及积泥,确保流水畅通。
31.雨天须有人昼夜巡查,防止渠道堵塞、水面上升而浸泡线路造成事故。
32.地下管线或隐蔽设施不清或没有防护措施不准开工;开挖电缆沟至400mm深度时,要注意小心轻挖,杜绝损坏既有电光缆事件。施工安全负责人员会同设备管理单位的配合人员要紧盯现场,作业人员用铁锹小心挖土,一经挖出,马上检验,并进行签认,签认后即根据事先商量的防护措施进行防护,来不及防护的要派专人昼夜看守,交接班时要有书面交接记录。
33.地下光电缆两侧2m以内,不准动用挖掘机及洋镐等工具。在地下电缆附近机械作业时,派专职防护员现场指挥,确保地下电缆安全。各种施工机械不准纵向碾压电缆上部地面。
34.墩台及其他高空作业,必须设置安全网,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确保人身安全。
35.挖孔桩作业人员离开现场或下班前,必须对未灌注的孔口进行有效覆盖,防止行人牲畜跌入孔中。
36.认真遵守上述规定及项目部有关管理要求,消灭行车一般D类及以上事故,消灭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消灭交通事故,消灭火灾事故,消灭一切质量事故。
乙方如因违反上述管理要求或违反其他安全质量管理规定,而够成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项目部将按照管理规定给予经济处罚,造成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按照中铁21局集团五公司集通复线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质量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2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车运输方式承运甲方托运货物,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及到达地:
1.1、货物的起运地点:萧县经济开发区
1.2、到达地点:广东省、福建省各市区
1.3 甲方委托发货员( ),将货物发出交由乙方指定司机,发到指定客户处。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如有乙方有权拒绝托运。
2.2、负责提供准确的提货资料及货物送达地点、电话、收货人和联系人等有关资料。
2.3、准备好待运货物并落实装卸人力和工具,由乙方负责装卸作业的除外。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接到甲方发货指令后,根据下单货量,乙方直接到甲方厂家仓库提货;乙方按要求合理准备车辆及确保车辆,在指定的提货时间到达甲方厂家仓库。严格按厂方的要求当天的发货计划当天提完货。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及甲方客户给予甲方的任何处罚结果。
3.2、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价格含税费、装车时,乙方必须仔细清点数量、型号与提货单是否相符,如出现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破损、交通意外、交通违章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3、当个别甲方客户要求加快到货速度的,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要求配合落实。
3.4、乙方将货物送达交付完毕,必须取回有收货人签字的有效回单在10天内交给甲方,如单据遗失,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赔偿。
第四条: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4.1、经甲乙双方商议确定,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的货物所发生的运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广东省统一按 元/T,福建省统一按 元/T结算。
4.2、乙方必须凭“甲方指定收货人”已签收的回单同甲方结算。
4.3、甲方在确认相应期间内委托给乙方的全部运输任务均已完成后,乙方根据托运单清单及统一开出发票交由甲方,甲方以银行转账或以现金方式结算运费。
第五条:其它违约责任
5.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5.2、乙方自甲方处交接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止,
甲方把货物的风险转移给乙方,乙方对承运途中发生的货物短少,残损、污染和事故损失负责照市场价赔偿,并在30天内清偿。其中未付的运输费用可用于抵扣赔偿金。
5.3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单独合作和承运同线路同品牌的货物,如果违约,甲方将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有权处置乙方未结运费和违约保证金。
第六条:文本及时效
6.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合同有效期为 20xx年 1月1日至 20xx年 1月 2日。
6.3、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七条:变更与终止
7.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20xx.01.01 日期:20xx.01.01
安全协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安全责任,保证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特签定此合同
(1)、投入运行前,必须先检查各项安全保护装置,确保动作灵敏可靠。开机前应观察水池水位变化;
(2)操作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倒闸操作票制度、操作监护制度,防止误操作和电弧伤人;操作高压开关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并有专人监护;
(3)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以免因过热造成绝缘破坏、短路,甚至发生爆炸、火灾事故。加强运行中的各项监测工作;
(4)泵组运行中,严禁人体接触带电部分,严禁触摸电动机带电部分;
(5)变压器、电动机运行中,三相电压、电流应对称,且运行平稳,无异常声音,电动机整流子或滑环火花正常,励磁装置运行正常;
(6)运行人员应经常巡视检查各部位,监视仪表,按规定要求记录各项数据
本协议一试两份,甲乙各持一份。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以上规定。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4
为保障员工外出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预防员工外出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双方协商,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责任,特协议如下: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市治安、交通管理条例之条款,在员工上岗前进行外出安全教育,并经过考试,签订保安人员外出安全管理协议。
2.员工外出应严格执行员工外出安全管理规定,员工外出时应注意其自身安全。
3.每次节前保安部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或安全会议,并在节日期间控制人员外出,保证员工安全。
4.如遇特殊情况部门主管有权控制员工外出的时间及次数,如有特殊情况员工可向项目经理申请外出。
5.员工外出时必须持请假条向部门领导或项目经理请假,请假条必须注明:外出时间、归队时间、外出事由、具体去向,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签署人员外出安全保证书。
6.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外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担。
7.员工外出期间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治安交通管理条例条款,造成行政处罚,并造成一定影响者,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担,与公司无关。
8.意外事故发生后,部门必须对事件的起因、经过进行了解,并协助相关部门或人员对事件进行处理。
9.对不遵守员工请销假制度及外出管理规定的.人员,将根据保安员处罚明细进行处罚,具体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0.在外参加非法集会,、吸毒等违反国家级地方法律法规的行为,保安部将进行辞退处理,并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11.在外参加打架斗殴,造成他人或自己受伤者,一切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12.因公差勤务外出,必须遵守交通管理规定、遵守社会治安秩序及公司安全操作,因个人原因违反规定而引发意外伤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13.外出期间乱丢乱扔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造成别人或自己受伤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14.员工因特殊情况超假,必须提前两小时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在此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15.外出休假假条只限一次性使用,员工回单位即视为销假,二次外出必须重新填写请假条,方可外出。
16.外出休假员工必须22:00归队,特殊情况需在外留宿,必须提前向项目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在外留宿。
保安主管:
安全协议合同 篇5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区、县) ,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2.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双方协商该房屋月租金为 元;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4. 经双方协商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因居住及营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乙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恢复原状。;有权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6. 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间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8.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9.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
10.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验收时双方须共同参与,并签字确认。
11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12.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5)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6)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8)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其中,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
14. 本合同自双方签
(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房产证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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