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转让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林地转让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林地转让合同1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所转让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转包而来,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于20xx年7月7日签订山地转包协议书(附件一)。现甲方把转包而来的山地经营权及其已经种下的.桉树和杉木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20_年11月8日至20_年7月7日。
三、转让期内,在林地内所的一切经济林木属乙方所有。转让期内,乙方为了方便运输经济林木在林地内开公路,或者经过村里的公路时,如遇那丢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进行干扰,由甲方出面进行调解处理。
四、转让价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金共计人民币__正(__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转让金人民币__元(__元),余下的__万元(__元)在20__年__月__日前付清。剩余的壹万元作为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后付清。
六、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面积以林业地图为准,四至范围及面积见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附件二)。林权证编号为:__,宗地号:326
七、违约职责: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除赔偿对方的损失外,须向对方支付拾万元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九、本协议一式五份,本协议每位当事人持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林地转让合同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件》及《县商品林林木、林地转让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乡(镇)村组,小地名:____(东至____西至南至____北至____),面积____亩的(林权证号:____)进行转让。
二、转让期限
转让年限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时光
乙方经过方式取得甲方转让上述标的物,转让期内
支付转让价格金额:____,支付____。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转让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标的物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事件应进取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乙方转让期内守法经营,不得改变林地的性质,在不损害甲方的权益的前提下,能够将剩余的转让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必须告知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
4、转让期内,林地资源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五、违约职责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景确定。
3、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供给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甲方乡(镇)、村委会及转让合同管理机关(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
签订时光: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单位: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3
转让方(甲方):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森林类别,地类。
2、转让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____元/亩,合计____元。支付的时间为____。
五、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____元。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为了充分、合理、高效开发使用山地造林,提高农林业综合开发效益,甲乙双方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为互利的原则,并经甲方群众代表大会通过,甲方同意将原所承包大宗村委会虎山组所属的林地的.经营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转让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面积与四至:甲方林地(宗地名下字岭)面积____亩,(宗地名敢叉凹)面积____亩,(宗地名祖坟山)面积____亩,合计____亩。该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至何____。
第二条:转让期限:转让经营使用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转让期内山林地的经营使用权归乙方。
第三条:转让金:转让金价格为每年每亩人民币贰拾伍元整,计人民币26.7万元整。
第四条:转让金支付方式:该款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第五条:乙方在承包期满后,地面作物由乙方自行处理后归还甲方,甲方若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给乙方。
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见证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章):________
乙方(签字章):________
见证单位(签字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5
转让人: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所有权: 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鉴证方:________(以下简称丁方〕
乙方根据企业兴办发展的需要,甲、丙、丁方为支持乙方企业发展,将甲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权、使用权、丙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权的集体土地林业用地永久转让给乙方,经共同协商,现就有关转让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地点及面积:详见附表。
1、林权证编号:____的所属山地,面积为____亩,实测为____亩;
2、林权证编号:____的所属山地,面积为____亩,实测为____亩;
以上合计亩,界址以土地林权证界址为准,(按国家测绘标准实地测量面积为准)。如实际测量面积比林权证上面积小,则甲方退差价给乙方;如实际测量面积比林权证上面积大,则乙方补差价给甲方。合同签订以后,林地面积按合同所定,不得更改。
二、转让时间:长期。
三、转让价格:
该宗地面积____亩,每亩____元,转让金额合计为____元。鉴于该土地已转让出去,资金已分配给农户无法收回,考虑到原受让方已付出资金____万元,经协商,现受让方公司同意另外付____万元用于处置此矛盾,相应为保障现受让方利益,转让时间为长期。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转让金额的10%,界址挖清无异议时再支付30%,待甲方将林权证流转给乙方之日再将余款付清。甲、丙、丁方应将所有转让山主户名列成花名册,包含山地面积、金额、林权证编号、户主住址及联系电话等,付款时所有转让山主必须签字或盖章(按印),并将所转让山主身份证复印件与付款花名册一同交给乙方。
五、甲、丙、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拥有林地之合法、完整、确定之使用权,并未对该土地使用权作任何处分,包括未将该土地出租、抵押,界址清楚;权属清晰,没有任何土地纠纷。
②非为已确定为生态公益林。
2、甲、丙、丁方不得寻求任何理由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并有义务阻止无关人员擅自进入林地烧荒、放牧、采矿、挖土等任何有损乙方权益的行为.
3、甲、丙、丁方应配合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及林业站,积极协调对林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做好护林防火、防盗伐、防盗窃、山林纠纷和林区治安等工一作,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4、甲、丙、丁方协助乙方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5、甲、丙、丁方将转让林地范围内外的必经道路提供给乙方长期无偿使用,确保乙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交通便利。乙方需要新开或拓宽运输道路时,所开的路或所拓宽的运输道路在甲、丙、丁方辖区范围内的,甲、丙、丁方应负责做好疏导工作,保证该路开通或拓宽。在开路或扩路过程中,涉及到甲方辖区内水田、旱地等土地的,甲、丙、丁方为乙方长期无偿提供土地。
6、甲、丙、丁方协助办妥转让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及边界确认工作。
7、在合同经甲、乙、丙、丁各方统一签字后,由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林地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8、甲方和丙、丁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与当地农民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关系,解决乙方与当地农民的矛盾和其他纠纷,争取上级优惠政策,支持乙方把企业做大做强。
9、甲方和丙、丁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助乙方获得各项税费减免优惠。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受让山地后,享有充分自主权,有权对土地进行各种项目的开发利用,包括养殖、种植、科研、实验、现代农业休闲、旅游设施等一切开发利用,甲、丙、丁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否则造成损失由损失造成方加倍赔偿。甲方在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内自行处理转让土地内地上附着物(含森林和林水等),逾期视为甲方放弃,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使用权等一切权益均无偿归乙方所有。甲方和丙、丁方允许乙方在受让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包含工作办公房、职工住房、水池、水塔、休闲型建筑物等。
2、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转让土地方及当地农民就业,但就业人员必须服从企业安排,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3、乙方可不需经甲、丙、丁方任何一方同意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租赁或部分转、租赁,或与第三方合作经营等。
4、乙方可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对土地进行改造或整理,如修建休闲山庄、筑坝、挖池塘、坡地种植物或庄稼等各种活动.
5、在甲方对本林地的使用权、所有权到期后,甲方和丙、丁方均同意将本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及森林和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全部归乙方享有,且甲方和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若遇土地政策允许,甲、丙、丁方均同意将本转让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乙方享有,并办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且甲、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6、合同签订满60天后,转让地内的林木、地上附着物、设施设备、水池、建筑物及其他一切财物均归乙方所有。
七、相关事宜
1、甲方所受让范围内的外地插花山,乙方已与甲、丙方一次性转让成功并支付了该外地插花山的转让金给甲方,如发生争议、矛盾时,甲方应自行负责补偿解决该插花山,如甲方处理不当,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甲、丙、丁方允许并保障乙方能自由、无偿使用原有道路。
2、若因国家政策性变动需建基础设施而征购乙方已受让范围内的土地时按以下约定处理:
(1)林地上固定设施的补偿及林木补偿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等一切财物均归乙方所有。
(2)甲方和丙、丁方应协助乙方与征地单位解决转让金及补偿等问题。
(3)甲方和丙、丁方应协助乙方做好被征用的受让土地内苗木、设施设备、建筑物、土地等一切财物的赔偿工作。
(4)在乙方未与征地单位协商好征用的受让土地内的经济作物、地上附着物、土地、固定设施、设备、建筑物等一切财物的赔偿工作前,甲方和丙、丁方均不得与征用土地的单位签订征地协议,否则视为违约、无效。
(5)如果被国家征用林地面积较大而严重影响乙方规模效益,甲方和丙、丁方需在其管辖范围再转让林地给乙方。
八、其他
1、本协议自共同签章(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相关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6
甲方(转让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住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住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林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林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一、转让期限
租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转让价款
经双方协商评估,林地转让价款计人民币______元/亩/年。
三、付款方式
乙方必须在每年农历年最后一天(年三十)前以每年每亩人民币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大写:____)元付清给甲方。若逾期两个月不付,作自动放弃,甲方可终止本合同,同时对乙方作合同违约处理。
四、甲方责任
1、甲方要确保转让林地无林权纠纷,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确保是林权所有者真实转让愿望表达,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山场的林地所有权证。
2、确保林地不是公益林(国家重点公益林、省级重点公益林),以国家验收为准,同时出具有关证明。
3、确保林地为宜林荒山荒地(甲方负责处理现有林地木材的处理)。
4、若出现山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并负责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5、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2、乙方只能在转让的山场范围内经营。不得越界开发,在合同经营期限内所转让山场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权负责,如造成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在合同期限内,若乙方未完成转让经营事宜,在合同期满后,将由甲方无偿收回使用。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注意森林防火工作,注意安全生产,切实加强防范措施,若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损失由乙方自负。
4、乙方经营该山场进行生产、林地培护、安装设施等所需有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获得山场承包经营权后,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有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等行为。乙方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6.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与服务。
8.在合同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补偿费的分配约定:属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如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设施补偿及林木补偿和青苗补偿费等均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林地各项补偿手续,以尽快取得征用补偿金。
六、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地震、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服务管理中心一份。
八、经协商,决定__(需或否)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
九、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7
甲方: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
1.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自身权益,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合作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甲方将粤林证字____第____号,编号____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3.林地原有桉树归甲方所有。甲方在办理过户前负责砍伐原有林地桉树,砍伐期为本协议签字付款后____月。
4.粤林证字____第____号,编号____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使用权利人____转让费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转让费____万元人民币,办理过户给乙方姓名等手续,依收据为证(若过户不成功,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待林权证过户给乙方姓名后,乙方将剩余款项及时转到甲方账户上。
5.林地面积、四至及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6.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7.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签字付款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8
甲方: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林地四至、范围、面积
甲方转让其林地及地上林木位于_________,面积为___亩,具体位臵及四至范围如甲方提供的交地图。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地上林木状况及数量
地上树种为_____树,____亩;______树,______亩。
第四条林木及林地产权及转移
1.甲方应确认甲方对该地拥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权属,并未对该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作任何处分;
2.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其拥有该林地及林木权属证书的复印件,经乙方确认无疑后作为附件。
3.甲方确保该宗林地及林木权属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已正常履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内,应将该地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登记在乙方名下,并办妥《林权证》。
5.该林地符合商品林用地规划。
第五条采伐指标及采伐运输手续的办理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运输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证照和指标。
第六条转让金的计算方法和款项支付方式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________元/亩;付款方式________。
第七条
1.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应确保林地及周边原有道路和乙方根据林地经营需要新开林道的正常通行,如有他方干扰应负责给与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2.林地内原有之林业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3.甲方有责任协助解决乙方经营过程中治安问题,解决乙方与村民发生的争议等问题。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所转让林地权属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
2.该宗林地的使用权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
3.甲方林权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于乙方名下的,甲方须双倍返还预付款给乙方。
4.由于他方干扰,造成乙方林地经营受阻,在妨害解除之前,乙方有权拒绝支付受阻面积的转让金,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若因道路通行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其它后果由甲方承担;
6.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转让金的,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赔偿给甲方。
7.甲、乙中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存在瑕疵,违约方须全额赔偿守约方损失;
8.甲方违约应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未及时充分赔偿,乙方有权从应交甲方的合同对价中留臵扣赔相应的金额。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解决。
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离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月_____日
发包方意见:本村(或村民小组)同意由________将上述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给________公司用于造林。
林地转让合同9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所转让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转包而来,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山地转包协议书。现甲方把转包而来的山地经营权及其已经种下的桉树和杉木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转让期内,在林地内所的一切经济林木属乙方所有。转让期内,乙方为了方便运输经济林木在林地内开公路,或者经过村里的'公路时,如遇那丢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进行干扰,由甲方出面进行调解处理。
四、转让价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金共计人民币__正(__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转让金人民币__元(__元),余下的__万元(__元)在20__年__月__日前付清。剩余的壹万元作为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后付清。
六、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面积以林业地图为准,四至范围及面积见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附件二)。林权证编号为:__,宗地号:____
七、违约职责: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除赔偿对方的损失外,须向对方支付拾万元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本协议每位当事人持一份。
甲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10
签订日期:__________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 让 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标的、形式、期限
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_亩(林地权证号: )以_____________流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方式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
2.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转让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
4.甲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
4.该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三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转让上述标的物,转让期内支付转让价格金额: ,支付时间 。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______%滞纳金。逾期______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林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该林地上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年流转价款的______%滞纳金。逾期______个月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三)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林地的使用权。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但需与甲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四)林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承包期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供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在补充栏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甲方乡(镇)、村委会及转让合同管理机关(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附:
林地转让合同1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件》及《县商品林林木、林地转让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乡(镇)村组,小地名: (东至 西至南至 北至),面积 亩的(林权证号: )进行转让。
二、转让期限
转让年限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转让上述标的物,转让期内
支付转让价格金额: ,支付时间。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转让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标的物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乙方转让期内守法经营,不得改变林地的性质,在不损害甲方的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将剩余的转让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必须告知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
4、转让期内,林地资源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供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甲方乡(镇)、村委会及转让合同管理机关(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转让合同12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直系亲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直系亲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经村委同意,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房屋、土地和林地使用、经营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房屋、土地、山林概况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__镇_______村______组的房屋、土地和林地使用权和经营权转让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具体面积位置情况如下:
1、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
2、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亩,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
3、林地面积______________亩,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
甲方保留的备用墓地可在以上土地、林地适当位置选择(房屋周边土地除外),选择保留的备用杉树寿木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为标记,共计________棵。
二、转让期限
甲方转让的房屋、土地和林地使用、经营权期限为一次性长期。国家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届至后如果不进行调整为永久长期,如果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期限顺延。
三、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通过自愿协商,经村委会同意,通过货币形式买卖。
2、上述房屋、土地和林地使用、经营权转让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
四、转让金给付时间和方式
1、双方在签订协议之日,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转让金。
2、乙方在签订协议日将上述房屋、土地和山林使用、经营权转让金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转账到甲方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转让金时需向乙方出具收据。
五、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生效后,由该转让的房屋、土地和林地的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都由乙方承担和享有(除甲方保留的备用墓地及周围林木和备用寿木)。日后如有征用的,房屋、土地和林地赔偿款有关全部利益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2、甲方对现有的亲属墓地及周围树木继续使用和保护,乙方及乙方的子孙后代不得破坏和砍伐。
3、甲方可在上述土地、林地适当位置选择墓地以备用(房屋周边土地除外),并在山林里挑选杉树____棵以作备用寿木,以__________为标记,乙方及乙方的子孙后代今后不得干涉和毁坏。
六、争端问题
1、该房屋、土地和林地使用、经营权,转让后双方均确认无争议事情发生。如乙方出现房屋、土地和林地使用、
经营权争端问题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碍,甲方应协助出面排解证明。
2、该房屋、土地和林地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乙方在该土地上办理建房等相关手续事宜时,需甲方出面协调的,甲方应出面帮助协调处理。
七、继承事宜
1、甲方承诺转让后的房屋、土地和林地使用、经营权(除甲方保留的备用墓地及周围林木和备用寿木)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属于乙方。
2、乙方的继承人有权享有本协议的一切权利。甲方和甲方的继承人应当保证乙方及乙方继承人的权利不受侵犯。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约,需支付乙方给付的土地转让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2、若乙方违约,乙方自愿放弃所有支付的转让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九、协议效力
1、本协议经双方自愿达成,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任何欺哄行为。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村民委员会备案壹份。经双方签字按印、转让金付清后立即生效,甲
乙双方的任何家属及子孙后代均以此协议所列条款执行永不反悔(世世代代)。
十、签字盖章
1、甲方签字_________按手印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直系亲属签字_________按手印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2、乙方签字_________按手印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直系亲属签字_________按手印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3、发包方代表签章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4、小组长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13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
一、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森林类别,地类.
2、转让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元/亩,合计元。支付的时间为。
五、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
2、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
年月日
林地转让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相互协商后,甲方将位于____县白音特拉乡蔬菜基地东____区15座(每座大棚占地1.5亩)蔬菜大棚承包给乙方以下是相关事宜达成协议:
1、承包限期为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承包费金额:每年每座大棚应缴承包费3000(叁仟圆整)元整。
3、交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付租金0元其余____月份之前付清。
4、甲方蔬菜大棚位于____县白音特拉乡蔬菜基地。
5、大棚仅限于生产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生产用途,不得私自拆改搭建其他建筑物,否则,甲方有权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甲方有权拆除,并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要承包的大棚应加以保护,在承包期限内大棚的一切维修都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自然灾害)。
7、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大棚转包给他人经营,一经发现甲方将解除乙方承包权,合同终止,大棚回收,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费不予退回。
9、乙方承包大棚后在生产种植中浇灌所使用的'水电费由乙方自己承担。
10、甲方不插手乙方关于经营销售的任何事项。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份当作备案备案。双方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后,正式生效,有限期限为承包期限。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系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林地转让合同15
甲方:
乙方:
根据林业生产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林权证号为水府林证字(20_)第000004号,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转让林权简况:
转让山场坐落在贵州省水城县纸厂乡前进村,小地名甘家坟,总面积493亩,山场四至:
东:构木底农地;
南:何家农地;
西:甘家坟至小学马路;
北:甘家坟后山山脊
(以上四至详见地形图)
二、转让期限
20_年九月一日至20_年十二月一日。
三、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办理完林权证过户手续和林场交接手续后,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给甲方;在乙方取得新的林权证一个月内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0%给甲方;乙方接管林场5个月内,甲方无遗留债务纠纷,乙方将余下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甲方。
2、本合同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国家的规定,各自承担。
五、甲方责任
1、在乙方配合下办理各种相关手续。
2、若出现与该林权相关或影响该林权证权利行使的纠纷,由甲方负责,林权证变更前的.债务由甲方承担。
3、甲方保证本合同签订后至林场移交时,林权范围内甲方所属权利的完整性,并且未经乙方同意,不能擅自处理,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乙方责任:
1、按期按时付款;
2、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证照。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必须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以双倍已付转让款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若乙方违约,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款,须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逾期支付利息。
2、如因政府原因或政策的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将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返还乙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相关林业部门备存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20_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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