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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业务代理合同

时间:2023-03-29 12:26:24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简单业务代理合同9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简单业务代理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简单业务代理合同9篇

简单业务代理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x年12月5日至x年12月19日期间代理发布:中国x品牌广告。

  二、广告播出媒介:x电视台卫星频道a1段

  三、单位广告规格:75秒

  四、广告采用bat样稿(样带),乙方改动广告样稿(样带)需和甲方商议。

  五、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播出。

  六、广告样稿(样带)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七、广告单价x元,优惠x%,净价x元,播出次数x次,总计人民币(大写):x,(小写)x元。

  八、甲方应在x年12月2日前开始将广告播出费付给乙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三日内付全款。

  九、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期交付广告款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提供合同款的`5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乙方并停播甲方广告。2.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日期和时段播出,除退还甲方支付的广告款271440元外,另按合同金额的50%向甲方予以赔偿。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甲方支付广告款后,如遇x电视台节目调整漏播或迟播,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选择补播或退款;若甲方选择补播,则按x电视台相关规定予以补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三、广告的编排方式和播出时间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业务代理合同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口代理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职责及费用划分;

  (1)甲方负责联系外商,落实定单,备货,商检,向乙方提供商检预

  (2)甲方承担代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储运,订舱,报关,商检,手续费,银行费用等)。

  (3)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办理订船(舱),报关,托运,结汇手续。

  二,代理费:

  乙方收取甲方代理费按实到美 元1美 元收取0.1 元人民币代理费。

  三,收汇风险:

  (1)本业务系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故因外商资信,货物品质或货期不符外商要求等原因而引起外商拒付或索赔以及提货后不付款,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关全部费用。

  (2)外商不履行外销合同的义务,甲方应委托乙方对外商提起索赔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乙方应积极配合。

  四,货款支付:乙方收到国外客户货款后,凭甲方出具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在三天内结清。乙方收到国外客户预付货款后可支付工厂70﹪预付款。

  五,退税风险:

  (1)如由甲方指定货运公司出运货物,出口报关单和核销单应及时退回,如不能及时退回而造成退税损失由甲方承担。

  (2)如税务局在退税调查过程中发现甲方税务问题导致乙方不能退税,该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无信息或不及时开具等原因造成不能退税的,该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及时补救)

  六,如甲方委托乙方出口的商品与国家有关管理限制和海关审价冲突等原因,造成不能出口,该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对委托乙方或用乙方合同纸等与客商签署的销售合同内的条款内容负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书签定后,如出现的收购合同,则仅供商检之用。发生争议一本协议为准。

  九,本协议若发生争议,根据外经贸部一九九一年第1号令《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协调,仲裁。

  十,其他条款协定: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简单业务代理合同3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地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追偿权益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追偿下述权益:

  以上关于委托权益的陈述是甲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依据其占有的权益资料并出于告知义务而对委托权益所做的简单描述,甲方并不因此对权益效力做出实质性的判断或保证;权益孳生利息计算如与法院认定的结果不一致,以法院的认定为准。

  第二条 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足够人数的执业律师经办委托权益的诉讼追偿事务,并指派 、 等执业律师承办。

  第三条 代理范围及期限

  代理范围包括: (注:一审、二审、执行、清算等)。

  代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为 。

  第五条 甲方义务

  (一)全面、真实地介绍知晓的案情,提供本协议签署时业已掌握的委托权益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并保证与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

  (二)及时出具《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书》和其它法律文书。有法定或规定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前出具,并保证给予乙方留有必要的呈送和准备时间;

  (三)出现调解、和解事由的,应及时将是否同意调解的决定通知乙方;

  (四)甲方决定撤诉或将胜诉权益转让时,应事先通知乙方;

  (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委托权益的追偿费用,支付律师代理费。

  第六条 乙方义务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严格履行代理追偿职责,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二)在尽职调查、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就委托权益的追偿策略提出建议,起草、呈送与委托权益追偿有关的诉讼文书、其它法律文书,积极协调与受案法院、相关部门的关系,按时出庭;

  (三)定期报告代理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进展情况、面临的困难及建议。自本协议生效起,每两个月至少报告一次,代理工作完毕后、甲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前汇报一次,但对于与追偿相关的紧急、重要事项,应立即报告;

  (四)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两年内,对甲方提供的及其在代理过程中知悉、获得的与委托权益有关的司法文书、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判决、裁定、调解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催收通知及其它一切口头和书面的信息、资料负有保秘义务,未经甲方许可或基于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

  (五)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代理权授予任何第三人;并不得为 及它们的债权、债务人提供与本次法律纠纷有联系的法律服务。

  (六)及时将代理过程中获得的`司法文书及其它相关文件转交甲方;

  (七)经甲方同意代理回收的非现金资产,应及时交付甲方,如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乙方还应予以协助。

  (八)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法院办理保全手续,并不迟于15日保全 的财产、财务资料、证据等。

  第七条 费用负担

  (一)代理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申请执行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代理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差旅费、查询费及公关协调费用等,甲方承担 万元(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应提供正规票据),超支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律师代理费

  (一)乙方代理回收现金的,律师代理费根据回收现金净值(指回收现金扣除甲方预缴的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实际执行费后的净值)按下表分段计算:回收金额在 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费按 %计;回收金额在超过 万元在 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费按 %计;回收金额超过 万元的部分,代理费按 %计。

  (二)乙方代理回收非现金资产的,该非现金资产必须执行到位、甲方必须拥有处置权且该实物不被他人追索。在此情况下,回收金额按资产变现金额,或经甲方认可金额,或该资产的评估值、法院裁定的抵债金额(评估确认值与抵债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较低为准)后,扣除甲方预交的诉讼费和直接费用(限于非现金资产权属或处分权转移至甲方期间发生的土地出让金、评估费、过户费、运输费、保管费及相关税费,如抵债时已将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从评估确认值、抵债金额中足额扣除,则不再列入接收费用)后的净值计,依照本条第1款约定费率分段提取律师代理费。

  (三)代理回收的资产既有现金,也有非现金资产的,甲方预缴的诉讼费用从回收现金中优先收回后,在将非现金资产折合成现金资产时不得再次扣除(回收现金少于诉讼费用的,不足部分仍应在非现金资产折现时扣除);律师代理费以回收现金与非现金资产净值(按第2 款方法计算)的累计额为计提基数,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的费率分段提取。

  (四)代理期间发生庭前和解后撤诉、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的,律师代理费以撤诉、调解、和解后,甲方回现净额(含按本条规定计算的非现阶段金资产折现值)为计提基数,分别按本条第一款约定的费率的 %、 %、 %计提。

  (五)甲方将诉讼权益单独转让的,律师代理费以转让回收现金扣除诉讼费用、评估费用后的净值为计提基数,按本条第1款约定费率计提;甲方将诉讼权益与甲方其它非诉权益一起打包转让的,根据诉讼权益的评估值的比例,计算出委托权益所对应的回收现额,扣除诉讼费用后得出诉讼权益的回现净额,按本条第1款约定的费率计提委托权益的律师代理费。

  (六)诉讼权益同时出现本条第4款、第5款规定情形的,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计算律师代理费。

  (七)律师代理费于现金到达甲方指定帐户(分期到帐的,分期支付)、非现金资产变现或甲方认可数额的不变现资产交付完毕(需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以过户登记日为准)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转帐至乙方下列帐号(乙方须至少提前 个工作日将律师收费票据交付 甲方),

  乙方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第九条 协议终止与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然终止:

  1、委托权益在代理期限内执行终结(包括本次执行终结)的;

  2、经办律师因特殊原因丧失能力或代理资格的;

  3、协议期满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协议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一审败诉;

  2、一审、二审或执行阶段分别经过6--7个月(分别自递交诉状和执行申请之日算起,无结果(指法院未宣判或未实现回收)的;

  3、越权代理、滥用代理权或未经甲方同意转委托第三方代理的;为 及它们的债权、债务人提供与本次法律纠纷有联系的法律服务的。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代理期限间内变更经办律师或经办律师更换执业机构的;

  5、经办律师丢失重要证据的、司法文书原件,或未在诉状中列明根据已有证据应当列明的诉讼请求,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呈交诉状、保全申请、执行申请及证据材料,或未按时出庭,或泄露本案秘密的;

  6、经办律师有其他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协议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甲方有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证据材料且未能及时补充的;

  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提供协助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履行代理职责的。

  (四)协议终止和解除后的处理

  1、本协议因第(一)款所列情形终止时,乙方依第八条规定应获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仍应予以支付和报销;

  2、本协议因第(二)款所列情形解除时,乙方应将甲方交付及其通过调查取得的证据、代收的诉讼法律文书及其它相关资料如数退还甲方,且不得主张律师代理费,甲方因该款第3、4、5、6项所规定的情形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3、本协议因第(三)款所列情形解除时,对于乙方在解约前因代理追偿而实际发生的成本,甲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的以外,违约方应视其情形相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律师代理费的,应按照日息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违约金;

  (二)乙方不转交、呈送司法文书和证据材料,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报告义务的及限期内回收金额未达到 万元的,甲方可在支付律师代理费时扣减 %— %,作为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通知、报告、同意、确认及许可

  (一)本协议所提及的任何“通知、报告、同意、确认及许可”均应以书面方式作出,送达对方下列指定人员:

  甲方联络人: 办公电话: 传真

  乙方联络人: 办公电话: 传真

  (二)任何“通知、报告、同意、确认及许可”均应以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对方。采取传真方式的,以发送日为送达日期;采取邮寄方式的,以对方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真诚互谅的原则妥善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

  (一)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单业务代理合同4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愿意同乙方合作,乙方在授权区域内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为甲方拓展市场推广产品,甲方负责供货发货并支付乙方业务提成。经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条款如下:

  第一条 名词定义

  业务内容:经甲方授权,乙方可以经营甲方公司所经营的推广业务内容,乙方不得自行经营与甲方同行业或者除甲方外的公司和个人建立合作关系。

  授权区域: 甲方告知所能经营销售的区域,除内蒙、甘肃、新疆、西藏外的所有地区。

  合格订单:乙方接受客户订单后,甲方安排快递发货,到货后客户成功签收为合格订单,客户因各种原因未签收的为不合格订单。

  第二条 合作内容

  合作内容: 双方结成合作伙伴,甲方提供产品和安排快递发货,并授权乙方在许可范围内拓展推广业务;签订合同后乙方需完成甲方规定的订单量,第一个月完成一万单,自第二个月起每月需完成二万单的量。

  合作形式:甲方按乙方所接受订单业务内容,向客户提供产品并安排快递发货,按客户签收单量负责与厂家结算推广费用,并依据乙方提供的订单量,支付给乙方签收合格订单的业务提成,并将不合格订单反馈给乙方,乙方提供的总订单量客户签收率需达到85%以上,不足85%时扣发乙方业务提成,扣发金额为:总订单量×85%×5 元总订单量×实际签单率×5 元。

  双方承诺: 在此合作过程中,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包括产品资源、服务能力、技术能力、市场资源等),共同推广事业的发展,以达到双赢的目的,不得有损害对方的商业行为发生。

  第三条 收费与结算

  合同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人民币三万 元整(¥30000.00),乙方负责公司人员的招聘和薪资支付,甲方无偿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

  产品定价:甲方提供产品的市场定价,乙方对外报价与甲方提供价格相符,不得高于或者低于甲方所定价格,不得私自跟客户收取其他费用。

  利润分成:甲方负责提供推广所需产品和快递包装费用,乙方根据合同提取合格订单每单5 元作为利润回报,双方不再另行相互支付任何费用。

  结算方式: 每月15日根据合格订单量结算上月推广提成费用,不合格订单不予结算提成。

  运输及税务:甲乙双方间相关产品的运输及商品交易税务等杂费(发票)由甲方支付,乙方不负担任何费用,甲乙双方公司的税务缴纳自行负责。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提供的证明、资质证书、身份证以及营业执照。在甲方审核通过后,方能确定是否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2.甲方负责合同既定区域内乙方协议产品的发货及收款。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无故停止本合同的执行;

  3.乙方应保证不代收货款,对由于乙方代收费行为所产生的投诉,纠纷等相关问题,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追责并作出相应处罚;

  4.甲乙双方的合作中应严格遵循本合同所规定的`资金结算方式。

  5.甲方有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双方协议中的佣金标准等情况;

  6.甲方非必要条件下有权不向乙方透露自身客户的信息,乙方应维护甲方的权益,不得将甲方的经营管理和合作厂家等商业信息透露给第三方知道。

  7.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的要求。若有违反,将全权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甲方无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无故停止本合同的执行;

  2.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相关产品规格、形态、定价等资料,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的除外;

  3.乙方不得代理与甲方相同产品之其它厂商业务。

  4.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可向甲方要求给予相应的营销和技术支持。乙方应使用甲方统一提供的各种宣传资料和业务文件。如乙方自行制作和发放的各种宣传资料、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等,其内容和形式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五条 有效期限

  本合同从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均未对本协议提出书面终止意见,则合同自动延期一年,如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意见,应在合同期满三十日前提出,并共同商讨相关细节;

  第六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共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双方因通过本次合作而从对方取得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止商业秘密被泄露、使用、被公开或落入未经授权人士手中。

  2.获取商业秘密的一方(下称“获取方”)不得将从提供商业秘密的一方(“提供方”)处所获得的商业秘密在未获得提供方授权,或本合同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部分或全部复制或复印;在本合同终止后将涉及商业秘密数据悉数返还提供方,或在取得提供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相关资料销毁。

  3.获取方应只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商业秘密进行使用。

  4.双方同意对本次合作涉及的所有产品价格,结算价格,厂家信息以及其它的敏感信息,应严格保守秘密,如因某一方的责任导致上述信息泻露,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

  除法律规定的终止情况外,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将立即终止:

  1.甲方或乙方拥有的相关资格被政府行政部门取消或注销;

  2.甲方或乙方违反其各自在本合同第八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

  3.本合同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且在另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违约方违约事实十五日后,违约方仍未采取措施,改正其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

  4.如一方无故拖延履行本合同,且在另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违约方拖延之事实十五日后,违约方仍未采取措施,则另一方有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选择权。如违约方仍不履约,则另一方仍可终止合同,并且违约方需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叙述与保证

  甲方的叙述与保证:

  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颁布的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签字人已经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

  2.甲方有从事合同中所规定的产品推广销售行为的资格;

  3.甲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无须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备案; 乙方的叙述与保证:

  1.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颁布的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具有法律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合同对乙方构成有效的,带有约束力的,可强制执行的法定义务;

  3. 乙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无须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备案。

  第九条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无故擅自解除合同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十万 元(¥100000.00)的违约赔偿金金。

  2.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进行补救,并在15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此赔偿所引发的一切合理费用和支出)。

  3.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上述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相关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在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

  1.双方理解并且同意,协议双方均为独立签约人。

  2.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明。

  3.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协议现有内容进行补充、变更、修改时,由双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补充,变更,修改的建议和方案,经双方协商并达成统一意见后,以书面形式表达并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协议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业务代理合同5

  甲方:

  乙方:

  为满足市场需求,扩大和发展营销网络,方便客户使用通信产品,多渠道方便广大客户办理业务,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具备经营通讯业务代办的基本条件,同意乙方代办甲方全部或部分通讯业务。为了保证乙方通讯业务代办的正常运营,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特此明确双方责权利及有关事项:

  一、通讯业务代办定义及经营范围

  乙方通讯业务代办特指:

  1。号码充值;

  2。售号码卡;

  3。由于市场拓展需要,乙方需新增上述规定范围外的业务时,必须征得甲方管理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代理甲方通讯业务的范围为:市县(市、区)。

  二、代办资格及方式

  1、A级代理资格:企业性质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件;必须有全国通存通兑的公司银行帐户;帐户日常余额不低于1万元;必须具有全国或地区性营销网络;至少有10名以上员工。A级代理方式:以电脑和银行卡方式开通代理资格。

  2、B级代理资格:有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通讯业务;必须有公司银行帐户;帐户日常余额不低于20x元;至少2名以上员工。B级代理方式:以电脑和银行卡开通代理资格。

  3、C级代理资格: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必须有身份证或居住证;有预付结算期内的代理资金的能力。C级代理方式:以手机和密码开通代理资格。

  三、通讯业务代办酬金标准

  1、酬金标准:号码卡10元/个,空中充值为充值额的1.0%。

  2、酬金结算周期:按月度结算或者结算。

  3、甲方有权根据上级的通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代办业务酬金标准,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依据国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规、通信行业的其他各项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对乙方代理行为进行日常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有权向乙方提出保证服务质量的各项整改意见(包括撤换具体人员的建议),对于拒不整改或虽经整改但不能长期有效保证服务质量的,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

  2、向乙方支付代理酬金,享有乙方代理的'服务性工作所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收益);

  3、根据代理业务的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业务人员培训,IT和信息支撑及其他实施条件支撑;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遵守双方有关代理通讯业务内容和范围的约定,不超越代理权限。除另有约定外,不得代理其他第三方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通讯业务。

  2、遵守国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规、通信行业的其他各项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接受甲方的日常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甲方提出的各项保证服务质量的整改意见整改,在长期不能保证服务质量时,配合甲方终止合同,退出代理通讯业务。

  3、要求甲方按约定支付代理酬金,不主张其他代理通讯业务的经济收益。

  5、确保办理的相关业务客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承担相关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纠正,如在合理时间内甲方仍未纠正,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承担相关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如在合理时间内乙方仍未纠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有理由投诉,甲方将高度重视并及时予以处置,如投诉到省、市级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社会媒体2次或投诉到中央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社会媒体1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其他有理由投诉,属于个别人员原因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撤换。

  七、合同的有效期与终止

  1、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合同到期前双方如未书面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1年,续展次数不限。甲方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1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代收各类资金、代售的各类物品以及甲方提供的其他物品交还甲方,甲方应在接收完毕后3个工作日结清应支付给乙方的代理酬金。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所引发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提交至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解决。

  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双方签署后,合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日期:

  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简单业务代理合同6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愿意同乙方合作,乙方在授权区域内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为甲方拓展市场推广产品,甲方负责供货发货并支付乙方业务提成。经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条款如下:

  第一条 名词定义

  业务内容:经甲方授权,乙方可以经营甲方公司所经营的推广业务内容,乙方不得自行经营与甲方同行业或者除甲方外的公司和个人建立合作关系。

  授权区域: 甲方告知所能经营销售的区域,除内蒙、甘肃、新疆、西藏外的所有地区。 合格订单:乙方接受客户订单后,甲方安排快递发货,到货后客户成功签收为合格订单,客户因各种原因未签收的为不合格订单。

  第二条 合作内容

  合作内容: 双方结成合作伙伴,甲方提供产品和安排快递发货,并授权乙方在许可范围内拓展推广业务;签订合同后乙方需完成甲方规定的订单量,第一个月完成一万单,自第二个月起每月需完成二万单的量。

  合作形式:甲方按乙方所接受订单业务内容,向客户提供产品并安排快递发货,按客户签收单量负责与厂家结算推广费用,并依据乙方提供的订单量,支付给乙方签收合格订单的业务提成,并将不合格订单反馈给乙方,乙方提供的总订单量客户签收率需达到85%以上,不足85%时扣发乙方业务提成,扣发金额为:总订单量×85%×5 元总订单量×实际签单率×5 元。

  双方承诺: 在此合作过程中,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包括产品资源、服务能力、技术能力、市场资源等),共同推广事业的发展,以达到双赢的目的,不得有损害对方的商业行为发生。

  第三条 收费与结算

  合同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人民币三万 元整(¥30000.00),乙方负责公司人员的招聘和薪资支付,甲方无偿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

  产品定价:甲方提供产品的市场定价,乙方对外报价与甲方提供价格相符,不得高于或者低于甲方所定价格,不得私自跟客户收取其他费用。

  利润分成:甲方负责提供推广所需产品和快递包装费用,乙方根据合同提取合格订单每单5 元作为利润回报,双方不再另行相互支付任何费用。

  结算方式: 每月15日根据合格订单量结算上月推广提成费用,不合格订单不予结算提成。

  运输及税务:甲乙双方间相关产品的运输及商品交易税务等杂费(发票)由甲方支付,乙方不负担任何费用,甲乙双方公司的税务缴纳自行负责。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提供的证明、资质证书、身份证以及营业执照。在甲方审核通过后,方能确定是否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2.甲方负责合同既定区域内乙方协议产品的发货及收款。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无故停止本合同的执行;

  3.乙方应保证不代收货款,对由于乙方代收费行为所产生的投诉,纠纷等相关问题,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追责并作出相应处罚;

  4.甲乙双方的合作中应严格遵循本合同所规定的资金结算方式。

  5.甲方有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双方协议中的佣金标准等情况;

  6.甲方非必要条件下有权不向乙方透露自身客户的`信息,乙方应维护甲方的权益,不得将甲方的经营管理和合作厂家等商业信息透露给第三方知道。

  7.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的要求。若有违反,将全权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甲方无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无故停止本合同的执行;

  2.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相关产品规格、形态、定价等资料,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的除外;

  3.乙方不得代理与甲方相同产品之其它厂商业务。

  4.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可向甲方要求给予相应的营销和技术支持。乙方应使用甲方统一提供的各种宣传资料和业务文件。如乙方自行制作和发放的各种宣传资料、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等,其内容和形式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五条 有效期限

  本合同从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均未对本协议提出书面终止意见,则合同自动延期一年,如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意见,应在合同期满三十日前提出,并共同商讨相关细节;

  第六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共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双方因通过本次合作而从对方取得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止商业秘密被泄露、使用、被公开或落入未经授权人士手中。

  2.获取商业秘密的一方(下称“获取方”)不得将从提供商业秘密的一方(“提供方”)处所获得的商业秘密在未获得提供方授权,或本合同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部分或全部复制或复印;在本合同终止后将涉及商业秘密数据悉数返还提供方,或在取得提供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相关资料销毁。

  3.获取方应只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商业秘密进行使用。

  4.双方同意对本次合作涉及的所有产品价格,结算价格,厂家信息以及其它的敏感信息,应严格保守秘密,如因某一方的责任导致上述信息泻露,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

  除法律规定的终止情况外,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将立即终止:

  1.甲方或乙方拥有的相关资格被政府行政部门取消或注销;

  2.甲方或乙方违反其各自在本合同第八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

  3.本合同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且在另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违约方违约事实十五日后,违约方仍未采取措施,改正其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

  4.如一方无故拖延履行本合同,且在另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违约方拖延之事实十五日后,违约方仍未采取措施,则另一方有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选择权。如违约方仍不履约,则另一方仍可终止合同,并且违约方需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叙述与保证

  甲方的叙述与保证:

  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颁布的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签字人已经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

  2.甲方有从事合同中所规定的产品推广销售行为的资格;

  3.甲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无须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备案; 乙方的叙述与保证:

  1.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颁布的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具有法律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合同对乙方构成有效的,带有约束力的,可强制执行的法定义务;

  3. 乙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无须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备案。

  第九条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无故擅自解除合同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十万 元(¥100000.00)的违约赔偿金金。

  2.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进行补救,并在15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此赔偿所引发的一切合理费用和支出)。

  3.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上述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相关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在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

  1.双方理解并且同意,协议双方均为独立签约人。

  2.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明。

  3.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协议现有内容进行补充、变更、修改时,由双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补充,变更,修改的建议和方案,经双方协商并达成统一意见后,以书面形式表达并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协议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业务代理合同7

  合同号: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友好合作的原则,就乙方 在 省 市(县)范围内独家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权等有关事宜,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代理条件

  1. 甲方根据市场规模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分为30万、20万、10万三个级别。乙方交保证金后,可在甲方仓库提取同等金额的各种管材、管件等产品。

  2.甲方保证企业合法经营,保证产品质量,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证件、产品介绍光盘。乙方保证其企业合法经营,乙方在代理区域内所需的工商、税务等手续,由乙方办理,责任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区域内办理的准用证(或备案证),由乙方负责办理,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借用原件需出具手续),费用由甲方审核后承担。

  3.乙方根据自己店面情况制作门头广告,内容、样式必须按甲方提供的统一样式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资料汇编,甲方象征性收取0.5元/本的工本费。

  二、 付款及运输方式

  乙方付款提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款项后,根据乙方订货传真(或函件)明细,尽快准备货物并协助乙方联系运输车辆。一般情况下,甲方承诺款到七日内货物一定发出。如有特殊情况,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另行协商供货时间。

  一般情况下,货物运费由乙方承担。为鼓励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甲方承诺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材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一次进货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运费由甲方承担。

  三、 代理责任

  (一)乙方须积极开拓本地市场,完成甲方规定的 万元(含 )的年销售任务。其中,一季度任务 万元,二季度任务 万元,三季度任务 万元,四季度任务万元。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提货额,按规定返利,具体为:

  1. 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在全国市场实行统一市场指导价,乙方必须遵守。按公司指导价格下浮35%为出厂价。

  此外,为了鼓励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特实行如下返利(奖励)政策: 以每三个月为一个销售季度,每三个月累计销售额(进货额)为考核目标:三个月累计销售达到5万元,在出厂价基础上返利5%;

  三个月累计销售达到10万元,在出厂价基础上返利10%;

  三个月累计销售达到20万元,在出厂价基础上返利15%。

  注:以上15%中,10%为销量奖励,2%为设计费补贴,3%为广告费补贴。 设计费需出具相关设计人员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广告费需出具广告发票。如乙方连续两个销售季度未能完成规定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在该区域发展新的代理商。

  2. 黄铜卡套式管件按公司指导价下浮40%,黄铜对内丝球阀下浮35%。

  3. 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及管件,按公司指导价格下浮65%。

  4. 超额完成规定年度销售任务,将有资格获得新超公司额外奖励: 完成50万元以上,奖励电脑一台;

  完成150万元以上,奖励微型面包车一辆;

  完成500万元以上,奖励捷达轿车一辆;

  完成1000万元以上,奖励奥迪A6一辆。;

  5. 在原材料上涨幅度较大,甲方难以维持原价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如有调整,甲方将提前15天通知乙方。

  6.以上返利和奖励政策仅适用于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材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PP-R管材及管件、黄铜卡套式管件及黄铜球阀不计入年销售任务及返利范围。

  (二)为了保护各代理商的利益,一般情况下乙方不得跨地区销售。特殊情况下,则由甲方进行协调可跨区销售。一般情况下,跨区销售方应该支付合同金额的3%给乙方,但销售业绩计入跨区销售方。乙方辖区内如有来电、来函联系业务者,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

  (三)乙方有权在自己管辖的区域内设立家二级经销商,但乙方给二级经销商的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甲方规定的出厂价(仅针对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材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乙方须把二级经销商的地址等有关情况报甲方备案。

  (四)乙方每月30日须以书面形式传真甲方,汇报当月销售、次月计划、市场推广方案以及对公司的意见、建议等情况,甲方将根据全国市场综合信息组织生产,并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评和表彰。

  四、 质量保证

  甲方对产品质量负责。乙方在销售或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通过现场调查、取证并做检验后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 承 诺

  乙方购进的产品滞销时,在产品完好不影响销售的情况下,可以换货,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产品同类的其它任何产品,不得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一切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其代理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合同到期后,乙方如有意继续代理,甲方将优先考虑。

  八、 争议解决方式

  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 补充条款: 。

  十、 合同附件

  1、 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双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产品的相关手续

  签约地点: 时 间:

  甲 方: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邮 编: 邮 编:

  开户银行: 中行清徐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简单业务代理合同8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 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1、 ;

  2、 ;

  3、 ;

  4、 。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 。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单业务代理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发布报纸广告,具体投放计划如下: 投放时间 媒体 版位 规格 颜色 刊例价 折扣 实付

  合计:人民币 (¥ ) 。

  付款日期:

  交稿日期:

  付款方式:支票/汇款 账户名称: 广告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1. 乙方必须确保广告在双方及媒体最后确认的版面、规格、日期中刊出。

  2. 甲方按乙方要求如期交付广告稿件,否则乙方不保证刊期。

  3. 甲方违约撤版,由甲方承担相关媒体的排版罚款。

  4. 甲方送交的广告稿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由甲 方承担。

  5. 如因媒体原因调整广告刊出的版位,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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