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债权债务协议

时间:2023-03-25 12:23:15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债权债务协议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债权债务协议,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债权债务协议

债权债务协议1

  证券代码:6xx653

  证券简称:xx控股

  编号:20xx36

  上海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xx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出席董事11人(其中苏x、何x董事委托洪x董事出席并表决),列席监事4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议题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研究后,采用举手方式进行表决,其中8位董事同意,0位董事反对,3位董事弃权(分别是苏x、洪x、何x董事),通过决议如下:

  经审议,同意公司关于与上海A(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xx集团”)、上海B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药业”)签订《处理债权债务协议》的议案,包括在上海xx集团承接公司对上海B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担保余额的前提下,同步放弃对B药业人民币12600万元的债权。同时授权公司总裁代表公司与上海xx集团、B药业签订并具体实施相关协议。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本公司于20xx年10月20日与上海xx集团签订了《债权债务处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将有关内容披露如下:

  一、协议三方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系在中国上海市注册成立的上市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在上海市xx路x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531.6931万元,法定代表人:吴xx安。上海xx集团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地址:上海市太仓路200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5,872万元,法定代表人:周x成。

  上海B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在中国上海市注册成立的上市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在上海浦东江xx路x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559.4628万元,法定

  代表人:唐x。

  二、协议的有关内容

  (一)双方订立协议的背景及原因

  1、本公司与上海xx集团已于20xx年8月29日签订了《股权转让解除协议》,约定:同意解除双方原签订的关于B药业的《股权转让协议》(相关公告刊登在20xx年9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xx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本公司曾以为B药业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出借资金、承担担保责任等方式而与B药业发生债权债务关系。

  3、为支持B药业的重组和发展,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就妥善解决本公司与B药业相关债权债务问题,订立本协议。

  (二)协议的主要条款

  1、担保转移

  (1)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本公司对B药业的银行贷款担保余额尚有人民币24565万元(本金)。上海xx集团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全部承接以上担保,本公司不再承担以上担保责任。

  (2)担保转移的方式:

  A.上海xx集团采取以直接归还借款、转担保等形式全部承接以上全部担保,并同时释放本公司提供的'抵押、质押物。

  B.上海xx集团同意:及时履行承接全部已到期担保的义务;对未到期的担保,在每笔担保到期前,履行承接该笔担保的义务;但最迟在20xx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履行承接全部担保的义务。

  C.上海xx集团承诺对因未及时转移以上担保而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上海xx集团承担。

  2、债权放弃及补偿

  (1)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本公司对B药业的债权包括:出借给B药业的8,000万元、为B药业承担的担保责任8,018.7万元(原承担8,433.7万元,B药业已偿还415万元)、其他往来欠款310.5万元,合计人民币16,329.2万元。

  (2)本公司承诺,在担保转移条款履行的同时,本公司同步放弃对B药业总额为12,600(万元的债权。包括:本公司为B药业承担的担保责任8,018.7万元和本公司出借给B药业8000万元现金中的4,581.3万元。

  (3)上海xx集团保证B药业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后一年内以土地、房产、现金或其他等值资产(必须由本公司认可)冲抵B药业对本公司的其他债务。如B药业到期不能履行,上海xx集团保证以现金代B药业履行本项义务。

  (4)上海xx集团与本公司应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七日内撤回对B药业的全部诉讼,并解除诉讼保全措施。

  (注:上述款项中本公司承担担保责任8018.70万元,于20xx年报计提了7750万元预计负债,实际承担担保损失与预计负债差额也已在20xx年中报反映。)

  3、其他

  (1)本公司履行本协议的同时及以后,不再对上海xx集团、B药业承担任何经济补偿、经济支持,承担担保或反担保等责任。

  (2)上海xx集团放弃追索本公司在托管B药业期间B药业净资产贬值的责任。

  4、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如三方均违约,则根据违约情况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5、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成立,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上述《关于与上海xx集团、B药业签订〈处理债权债务协议〉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将提请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年10月20日

债权债务协议2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占有公司的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以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为日,此前产生的债权由甲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甲方承担;此后产生的债权由乙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乙方承担。

  二、属甲方承担的债务,若在股权转让后由乙方代为承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三、在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甲方应将公司的公章、财务印章、银行开户卡、银行开户许可证、代码证及数字证书、国税证登记正副本原件、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等移交给乙方保管和使用。

  四、如一方构成违约的',守约方可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按照股权转让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如由此产生诉讼的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五、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若股权转让未能按照约定完成转让,则本协议作废。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债权债务协议3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原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占有公司100%的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持有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也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为明确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1.在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之日前公司发生的所有债权由甲方享有,甲方可将自己享有的债权委托给乙方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追偿,在实现债权后,乙方应将所得收益如数返还给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所得收益的%。

  2.在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以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甲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甲方承担。

  3.在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之日前公司所负的一切债务由甲方承担,属于甲方承担的`债务,若公司或乙方代替甲方偿还的,乙方有权以个人的名义向甲方追偿。

  4.在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后(以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乙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乙方承担。

  5.在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甲方应将公司的公章、财务印章、银行开户卡、银行开户许可证、代码证及数字证书、国税证登记正副本原件、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乙方变更银行账户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原法定代表人私章方便办理账户之用)等移交给乙方保管和使用;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不得代表公司签署任何债权债务文件。公司所负的一切债务由甲方承担,属于甲方承担的债务,若公司或乙方代替甲方偿还的,乙方有权以个人的名义向甲方追偿。

  6.在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之日后公司所负的一切债权由乙方享有。

  7、若股权转让未完成的,则本协议终止。

  8、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债权债务协议4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磨账协议。

  1、债权债务关系:甲方欠丙方(,乙方欠甲方款项整____(元),丙方欠乙方的.款项整____(元)。

  2、转让标的额:_______________(元)。

  3、转让方法:三方对上述债权债务关系已充分知悉,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乙方用丙方欠乙方的费____元整(元)用于偿还甲方欠丙方的款,甲方用该款项冲抵甲方欠丙方的款项。

  4、帐务处理: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经三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做为各方债权债务处理依据。

  5、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

  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

  财务章:_______________财务章:_______________财务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债权债务协议5

  甲方(转让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__

  甲、乙两方为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经友好商量,依法达到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两方一致确认:_______________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拖延刘华丽、李俊岗及乙方本人借债共计人民币元(小写元),由乙方代为偿还。

  二、甲、乙两方一致认可,甲方将对_____________的债权共计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乙方行使,乙方按照本协议直接向_________________主张债权。

  三、陈述、保证和答允:

  1、甲方答允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受民事职责;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乙方答允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受民事职责;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得到其内部相关权力组织的'授权或准许。

  四、本协议奏效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债权。

  五、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甲方仍继续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义务。

  六、各方认可,如果一方违背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答允或任何其他义务,招致其他方遭到或发生损害、损失、要求赔偿等职责,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赔偿。

  七、本协议经甲、乙两方加盖公章并由两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奏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债权债务协议6

  合同编号:XX年XX字第XX号

  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债务转移方(以下称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20xx年X月XX日

  签订地点:

  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务转移协议:

  一、三方同意将乙、丙双方于20xx年X月XX日订立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确定的丙方对乙方的债务转移给甲方承担。

  二、本协议转移的`债务包括借款合同中丙方未履行的全部债务。

  三、甲方承诺:

  (一)根据借款合同及其附件甲方已确知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对乙方的所有债务,并自愿接受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甲方成为借款合同的借款人。

  (二)在本协议生效前办妥担保合同重新确认手续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及保险等需要变更的其他事项。

  (三)甲方与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应以其与丙方之间、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

  (四)甲方不得以丙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向丙方主张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

  五、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丙方仍继续按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履行义务。

  六、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诉讼,均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附件:

  (一)甲方贷款证复印件

  (二)甲方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书

  (四)借款合同

  (五)担保合同(XXX年XX字第XX号)

  债务受让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债务转移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0xx年X月XX日

债权债务协议7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三方充分协商,就甲、乙、丙三方债权、债务相互抵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 1. 丙方从甲方购买本田奥德赛2.4暴风银色轿车壹辆(车主姓名:XXX 车架 号:XXXXXXXXX),购车款人民币:XXXXXXX元(人民币:叁拾万零陆仟柒佰叁拾陆元整)。

  2. 乙方代丙方向甲方支付车款人民币: XXXXXXXX元(人民币:壹拾壹万零叁佰伍拾陆元整),该项款由乙方代丙方向甲方结算。

  3. 乙方因此形成对甲方的.应付债务,计人民币:。

  4. 丙方同意乙方以本协议第二条款所述乙方代丙方向甲方结算的购车款计人民币:XXXXXXXXX等额抵销乙方应付丙方“北京宝辰汽车园多功能区工程”工程款计人民币:。

  5. 自本协议签订时,乙、丙双方债权债务抵销人民币:XXXXXXXX。

  6. 丙方应于提取车辆时,向乙方开具XXXXXXXXX工程结算发票。

  7. 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车款人民币:该项款由丙方 负责向甲方结算。

  8. 丙方因此形成对甲方的应付债务,计人民: XXXXXXX。

  9. 丙方同意甲方以本协议第七条款所述丙方向甲方结算的购车款计人民币 等额抵销甲方应付丙方“宝辰致雅4S店建店的拆除基础工程、地面硬化及自流平工程、车间装修工程”工程款计人民币:。

  10. 自本协议签订时,甲、丙双方债权债务抵消人民币XXXXXXXX。

  11. 丙方应于提取车辆时,向甲方开具结算发票,

  1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共同签字盖章 之日起成立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丙 方:(盖章)

  20xx年X月XX日

债权债务协议8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原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占有公司100%的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持有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也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为明确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在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以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甲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甲方承担。

  二、在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后(以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乙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乙方承担。

  三、在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甲方应将公司的'公章、财务印章、银行开户卡、银行开户许可证、代码证及数字证书、国税证登记正副本原件、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乙方变更银行账户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原法定代表人私章方便办理账户之用)等移交给乙方保管和使用;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不得代表公司签署任何债权债务文件。

  四、若股权转让未完成的,则本协议终止。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20xx年12月xx日

  20xx年12月xx日

债权债务协议9

  【债务抵销协议】合同法第九十九条关于债务抵销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林巧玲

  【要点提示】:

  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被告与案外人订立的广告合同因合同主体不同、法律关系不同,在诉讼中不应通过对广告合同的效力的认定,进而适用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实现当事人互负债务的相抵。

  【案例索引】:

  一审: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20xx)翔民初字第X号。

  二审: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厦民终字第X号。

  【案情简介】:

  原告:林少X。

  被告:厦门大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X公司)。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xx年9月17日,林少X与大X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林少X向大X公司购买大X公司开发的翔安XX广场一期工程第一幢4层03单元(银座103)房产,房屋总价款464937元;大X公司应于20xx年12月31日前交房;逾期交房不超过180日的,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按购房款每日万分之0.5计付违约金,超过180日的,则按购房款每日万分之0.6计付违约金。买受人于20xx年9月16日前已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期满后,大X公司未向林少X交付所购房屋。

  20xx年8月26日,大X公司与厦门市天X广告有限公司(下称天X公司)签订一份广告合同书,合同约定:广告类别为公交站亭灯箱广告和路名牌灯箱广告;数量为四十座候车亭大牌广告+一百座路名牌广告;广告期限二年,自广告实际发布之日起计;广告费单价候车亭大牌单价1000元/月/块、路名牌单价600元/月/块,广告费总额为2400000元。合同约定的交易方式为:1、本合同广告款项是以大X公司所开发的翔安XX广场商品房与天X公司换购方式合作。2、天X公司的广告费用直接冲抵向大X公司购买房产的费用,即天X公司广告费用总额2400000元一次性与大X公司互抵翔安XX广场店面B111、B112、B113中任选两间,剩余款项可在未售店铺或住宅中选择。除更换版面的费用由大X公司以现金支付给天X公司外,所有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都以房产金额与广告费抵付。3、本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大X公司应为天X公司办理全部广告费抵偿购房款的一切手续及费用,包括双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合同的鉴证,房产证的办理等,否则天X公司有权停止广告发布,解除合同,属大X公司违约;天X公司配合提供办理购房所必需的资料。4、天X公司换购大X公司房产享受现金交易的一切待遇。一切按照正常购房方式交易;大X公司房地产价格应按照当前实际市场折扣价格与天X公司交易。合同同时约定:合同期届满前,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广告费总额的30%计,违约金应以人民币支付。若大X公司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则双方或大X公司与天X公司指定的购房者订立的广告费抵房产的相关购房合同同时解除。大X公司应以货币方式支付已发布的广告费、违约金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合同还对其他条款作了约定。广告合同签订后,天X公司依广告合同发布广告,并于20xx年9月14日和20xx年8月21日由大X公司的职员进行确认验收。

  20xx年9月15日,天X公司出具一份证明交大X公司,证明内容如下:于20xx年8月26日我司与厦门大X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广告合同》其合同总款项是以大X公司的商品房地产与天X公司的候车亭/路名牌广告发布互换形式合作的。我司授权代表人林少X、王富X作为互换甲方商品房地产的产权人。同时,天X公司还出具授权代表人互换甲方商品房地产明细一份交大X公司,其中林少X名下的有:1、B328面积15.67,单价7760元,总价121599元;2、B333面积12.57,单价7760元,总价97543元;3、B111面积47.51,单价17460元,总价829525元;4、B113面积40.86,单价17460元,总价713416元;5、银座403面积125.55,单价3860元 总价484623元。大X公司与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30日签订一份翔安XX广场租赁合同,大X公司将翔安XX广场建筑面积约为4681.849平方米(其中地上一层12平方米、地上二层约2280.244平方米、地上三层约2389.605平方米)租赁给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原告林少X诉称:其与大X公司签订后,大X公司不守约,不仅逾期至今仍拒不交房,而且擅自于20xx年11月30日将其已购的上述房产转租给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作为经营场所,已构成违约,并给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请求判令:1、大X公司立即向林少X交付所购买的翔安XX广场一期第一幢4层03单元(A103)房产;2、大X公司按合同约定向林少X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按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即若逾期超过180日,则每日按购房款万分之0.6计),自20xx年1月1日计至实际交房之日止,现暂计至20xx年2月20日,为464937元×0.006%×385天=10742元。

  被告大X公司辩称:林少X未依约向其支付购房款,其依法可以暂缓向林少X交付房产。林少X没有向其大X公司已一性支付房款的证据,无法对付款方式、资金流向等进行举证。既然林少X未依约交付房款,大X公司有权拒绝向其交付房屋,也有权将房屋租给第三人,也有权拒绝林少X要求的赔偿经济损失。大X公司未向林少X交付房屋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请求驳回林少X的诉讼请求。

  【审判】: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认为:林少X与大X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大X公司与天X公司签订的《广告合同书》均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合同合法有效。因《商品房买卖合同》已明确买受人于20xx年9月16日前(即合同签订前一日)已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大X公司虽提出林少X并未实际缴纳购房款,但林少X提供天X公司与大X公司签订的广告合同书及授权代表人互换商品房证明,可以证明林少X应支付给大X公司的购房款是以广告费来冲抵的,因广告合同明确约定广告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大X公司应为天X公司办理完全部广告费抵偿购房款的一切手续及费用,包括双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合同的鉴证,房产证的办理等,故大X公司未为林少X办理相关广告费抵偿购房款手续,责任在于大X公司。因此,应认定林少X已交付大X公司购房款。至于天X公司与大X公司签订广告合同书后,是否有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及广告费是否与购房款一致,系与本案不同法律关系,当事人可另行起诉解决。大X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林少X商品房,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法院认定林少X已交付大X公司购房款,故大X公司以林少X未交付购房款为由主张先履行抗辩权,不能成立。因此,林少X要求大X公司交付其所购买的翔安XX广场一期第一幢4层03单元房产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双方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按合同约定执行,林少X要求大X公司支付

  逾期交房违约金,理由依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该院于20xx年4月10日判决如下:

  一、被告厦门大X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交付原告林少X所购买的翔安XX广场一期第一幢4层03单元房产。

  二、被告厦门大X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原告林少X逾期交房违约金(违约金自20xx年1月1日起至实际交房之日止,按购房款人民币464937元以每日万分之0.6计付)。案件受理费68元,由大X公司负担。

  一审宣判后,大X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上诉人大X公司上诉称:一、一审判决已认定林少X未实际缴纳购房款,却直接将林少X应支付给大X公司的购房款以天X公司与大X公司所签订的《广告合同书》中约定的广告费冲抵,据此认定林少X已交付大X公司购房款,该认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1、一审判决认定大X公司虽提出林少X并未实际缴纳购房款,但林少X提供天X公司与大X公司签订的广告合同书及授权代表人互换商品房证明,可以证明林少X应支付给大X公司的购房款是以广告费来冲抵。但本案案外人天X公司出具的一份给大X公司的证明和授权代表人互换商品房明细林少X在原审时未提交该份证据,在一审质证时,大X公司已明确表示从未接到天X公司的任何授权,且林少X提交的此份授权也无大X公司的签收,原审判决却将此证据给予采信,并认定林少X的购房款是以广告费来冲抵的,该认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2、一审判决认定因广告合同明确约定广告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大X公司应为天X公司乙方办理完全部广告费抵偿购房款的一切手续及费用,包括大X公司、天X公司双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合同的鉴证,房产证的办理等,故大X公司未为林少X办理相关广告费抵偿购房款手续,责任在于大X公司。因此应认定林少X已交付大X公司购房款。天X公司与林少X是两个不同的主体,故一审判决的上述认定自相矛盾。且一审判决认为其可采信的所有证据均未有天X公司同意将广告费用于替林少X支付应向大X公司支付的购房款,原审判决认定林少X已交付购房款,该认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3、一审判决认定天X公司与大X公司签订广告合同书后,是否有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及广告费是否与购房款一致,系与本案不同法律关系,当事人可另行起诉解决,既然原审判决已认定广告费与购房款系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却又将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的债务进行互抵,认定林少X已交付购房款,该认定自相矛盾。二、由于林少X未依约向大X公司支付购房款,大X公司有权拒绝交付林少X讼争房屋,大X公司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向林少X交付讼争房屋,系大X公司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先履行抗辩权的直接后果,大X公司无须为该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请求依法撤销原审判决。

  被上诉人林少X辩称:1、一审判决认定林少X未欠大X公司购房款有充分的事实依据。⑴根据天X公司提供的其与大X公司订立的《广告合同书》及其指定房产受让人的有关证明足以证实,大X公司与天X公司之间已就大X公司用讼争房产抵偿所欠天X公司广告费并且由天X公司指定林少X受让讼争房产达成一致。此事实大X公司在重审中并未否认,而且可以与大X公司和林少X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实相互印证一致。正是因为存在以广告费冲抵购房款的前提,而且大X公司也接受林少X作为讼争房产的受让人,双方才会订立相关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购房款已经一次性付清的条款,

  说明双方对购房款的支付问题已经不存在争议。但大X公司却不尊重事实,否认接到天X公司的`授权。⑵既然天X公司基于其与大X公司关于以广告费冲抵购房款的约定指定了讼争房产的受让人是林少X,当然视为其已经同意将广告费用于替林少X支付应向大X公司支付的购房款。也正是基于天X公司有此明确的意思表示,大X公司才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直接免除林少X的付款义务。因此,在林少X已不存在支付购房款义务的情况下,大X公司所谓的先履行抗辩权也就无从谈起。2、虽然广告合同与本案系不同的法律关系,但在合同各方已经就广告费与购房款的互抵问题达成一致并已实际履行的情况下,有关的约定不仅是合同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大X公司应当依约履行向林少X交付讼争房产的义务。至于广告合同的履行,因该合同已约定大X公司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广告费抵偿购房款的一切手续,即大X公司的交房和办理产权证的义务本是其应该先履行的义务,与天X公司的广告发布问题无关,更何况天X公司提供的由大X公司确认的《验收邀请书》表明天X公司的广告发布义务已经完成。因此,大X公司以广告合同的履行问题作为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抗辩是不能成立的,即便其对天X公司的广告发布有异议,也应依据广告合同的约定处理。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大X公司的上诉请求与事实不符,请求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林少X与大X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中虽约定林少X于20xx年9月16日前已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但林少X在一审期间提供的天X公司证明、广告合同书及其附件、广告验收邀请书、天X公司指定授权代表人的证明和授权代表人互换甲方商品房地产明细,拟证明其已付清房款的事实。因广告合同与本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原审判决在天X公司非本案诉讼当事人前提下,认定大X公司与案外人天X公司签订的广告合同书合法有效,违反了法定程序。《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林少X与天X公司系两个不同的主体,一审判决在天X公司未出庭作证,广告费是否结算完毕、大X公司是否同意以广告费冲抵林少X应付购房款未查明情况下,认定林少X应付购房款是以广告费抵销,不符合法律规定。林少X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已支付购房款,其要求大X公司交付所购房屋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其诉讼请求应当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改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该院于20xx年7月22日判决如下:

  一、撤销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20xx)翔民初字第720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林少X的诉讼请求。

  【法理评析】:

  本案是否适用债务相抵,涉及到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抵销权行使的条件问题。

  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相同额度内消灭。抵销包括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

债权债务协议10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丙方:**公司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三方充分协商,就甲、乙、丙三方债权债务相互抵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债权债务抵销

  1.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小写:¥元)。

  2.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小写:¥元)。

  3.乙方同意以本协议第二条款所述甲方出借给丙方的借款计人民币 等额抵销甲方应付乙方的'借款,共计。

  二、债权债务消灭

  1.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债权债务消灭。

  2.甲、丙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时,甲、丙双方债权债务消灭。

  三、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签订补充条款予以补充。

  2.若各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 第 1 页 共 1 页

  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附则

  1.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效力,每方各执两份。

债权债务协议11

  就债务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系甲方工程的分供单位,双方已就工程结算达成协议,结算金额为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已支付乙方该工程最后一笔款项,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至此,甲方已付清全部结算款项,双方就该项目的债权债务关系完全解除,无任何遗留问题。乙方不得再就该项目款项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及任何纠纷事宜。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债权债务协议1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在年月日签订的《合同》中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甲方将《合同》中的债权转让给丙方,由乙方直接将货值万元的玉米交付丙方,并向丙方开具发票,发票开具名称为:。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甲方将《玉米购销合同》中的债务转让给丙方,由丙方承担万元货款之债。

  三、保证和承诺:

  1.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3)本债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该债权,双方不再就该债权债务发生任何法律关系。

  2.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3)丙方受让此债权后,应同时接受因此债权而产生的相应义务。

  四、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受害方作出全面赔偿。

  五、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盖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日

  乙方: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债权债务协议13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省____市签订:

  A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B有限公司(下简称“B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和

  C厂,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国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各方”。

  序 言

  鉴于:A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和C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债务承担协议》,约定由C厂承担股份公司因回购股份而形成的对其发起人A公司价值人民币____万元的负债,A公司由此成为C厂的债权人;

  鉴于:A公司拟转让其对C厂的上述债权(下简称“债权”),B公司拟受让该等债权;

  故此,各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 债权转让

  1.1 A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B公司转让债权,B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A公司受让债权。

  1.2 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是无偿的,A公司不会就此向B公司收取任何对价。

  1.3 C厂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B公司偿还债务,该等债务包括本金(人民币____万元)和利息。

  1.4 C厂向B公司偿债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1.4.1 还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4.2 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B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息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B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息率____%)。

  上述期限为C厂向B公司付款的期限。如由于不可归责于C厂的原因导致B公司未能及时收到上述款项,C厂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B公司收到C厂的付款后,应依法向其开具发票。

  第二条 陈述、保证和承诺

  2.1 A公司承诺并保证:

  2.1.1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1.2 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2 B公司承诺并保证:

  2.2.1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2 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2.3 C厂承诺并保证:

  2.3.1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3.2 其自愿并有能力按照本协议约定向B公司清偿上述债务,并愿意以其拥有的____平方米的房产所有权作为向B公司履约的担保,担保协议由双方另行签定。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第四条 生效

  4.1 本协议于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五条 适用法律

  5.1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六条 其他规定

  6.1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6.2 本协议构成各方有关本协议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各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协议、谅解和/或安排。

  6.3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4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三份,A公司、B公司和C厂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A公司(公章) B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C厂(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债务转让的主体既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主体,既可以是全部进行转让,也可以是部分转让。不过为了防止日后发生争议,最好在转让的时候就签订一份协议,也算是作为自身利益的一份保障。要是你对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在线律师。

债权债务协议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就甲方转让债权予乙方事宜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一)”)。《转让协议(一)》约定:甲方将其债权以人民币 转让予乙方。

  2、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就甲方转让其设备予乙方事宜签订《设备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二)”)。《转让协议(二)》约定:。

  3、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就甲方转让其原材料予乙方事宜签订《原材料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三)”)。《转让协议(三)》约定:

  4、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相关产品事宜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以下简称“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债务抵销协议如下:

  第一条 债务抵销

  1.1 双方确定相互所负的本协议项下债务如下:

  1.1.1 《转让协议(一)》中乙方就受让甲方相关债权,向甲方所负债务人民币 。

  1.1.2 《转让协议(二)》中乙方就受让甲方相关设备,向甲方所负债务人

  民币

  1.1.3 《转让协议(三)》中乙方就受让甲方相关原材料,向甲方所负债务人民币

  1.1.4 《委托合同》中甲方就委托乙方加工相关产品,向乙方所负债务人民币______

  1.1.5 经核算,本协议项下,甲方向乙方所负总债务 元,乙方向甲方

  所负总债务 元。双方债务经抵销后,甲方还需向乙方支付差额人民币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此差额以转账的方式支付予乙方。

  1.2 双方同意,相互所负的本协议项下债务于本协议生效之日抵销,抵销完成后,抵销额度内相关债务均全部消灭。

  第二条 陈述与保证

  2.1 双方同意,本协议构成各方有关本协议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各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任何协议、谅解和安排。

  2.2 双方承诺并保证,本协议系各方就本协议主题事项所做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任何与本协议规定相抵触的事实,均不得取代各方在本协议中的意思表示。

  2.3 双方承诺和保证,其对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安排与规定均予以严格保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另一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3.2 本协议第2.3条和第3.1条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依然有效。

  第四条 生效

  4.1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 其他规定

  5.1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5.2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3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壹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以下无正文)

债权债务协议15

  甲方:工程欠款公司)

  乙方:承包商

  丙方:(抵偿房屋公司)

  鉴于: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购买丙方开发建造和销售的(项目名称)部分物业之认购定金、购房款,丙方同意以乙方承建的甲方项目之(合同编号)之工程合同(下称“工程合同”)尚未结清工程款与之互抵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三方信守:

  一、债权债务抵消

  1.1三方确认,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欲购丙方开发之物业(下称“抵偿房屋”)信息等详见附件。

  1.2三方确认,甲方受让丙方对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因购买抵偿房屋款而享有的全部或部分购房之债权。如属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购买抵偿房屋的,乙方同意在工程合同尚未结清之工程款(具体金额见附件清单中的“抵偿金额”)围承担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因购买抵偿房屋对甲方所负债务。

  1.3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后

  个工作日,应自行或指定第三人与丙方完成抵偿房屋的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下称“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签署。

  1.4三方同意,抵偿房屋之房屋价款由甲方以工程合同所涉相应的未付工程款向丙方支付抵偿房屋的认购定金、全部/或部分房价款。具体支付和抵扣流程等由甲方与丙方自行协商。

  1.5乙方应在乙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与丙方签署抵偿房屋的商品房认购书、买卖合同时,向甲方出具以甲方为付款单位的相应抵偿金额正式工程款发票,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款发票后,通知丙方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出具相应金额的认购定金、房款发票。如抵偿金额不足抵偿房屋总价的,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应按照签署的买卖合同履行合同约定之付款义务,补足不足部分,否则视为对买卖合同的违反。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和丙方应按照买卖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抵偿房屋买卖所涉各项税费、成本和交易费用。

  二、债权债务消灭

  2.1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与丙方签署完成商品房认购书、买卖合同后,甲方在(合同编号)之工程合同中对乙方的付款义务、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在抵偿房屋买卖合同中对丙方的付款义务所对应的债权债务(等同于抵偿金额)消灭,即视为相关各方已就该等金额向相对方履行了付款义务。但,相关各方仍应按照已签署的工程相关协议及买卖协议合同之约定切实各自履行其他持续性合同义务。

  三、特别约定

  3.1如因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原因,导致已签署的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受到任何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变更、无效、撤销、条款无法执行等),甲、乙、丙三方确认已抵偿的`工程款不受任何影响,仍视为甲方已就抵偿部分的工程款向乙方履行了付款义务。

  3.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与甲方之任何纠纷或后续变动。尤其在工程结算和已按本协议抵偿工程款行为方面,导致在抵偿金额围方面对甲方有任何实质性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已抵偿金额超过甲方应支付乙方之工程款的),甲方或丙方有权单方解除抵偿房屋之买卖合同或要求乙方以现金形式返还甲方受影响部分金额。如因丙方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担。无论是否办理完毕抵消房屋的撤销手续,丙方均不承担向乙方交付房屋的责任,由此导致的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关责任。

  3.3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本协议各方不得向任何与本次合作行为不发生直接关联的第三方泄露任何在本次合作中获悉的有关对方公司的秘密信息和文件资料。

  四、争议解决

  4.1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签订补充条款予以补充。若各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合同效力

  5.1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效力,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XXX

  乙方(盖章):XXX丙方(盖章):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授权代表(签字):XXX

  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

  购房信息确认表

  序号

  号

  房号

  房屋总价(人民币)

  抵偿金额

  (人民币)

  买受人签名

  注:1、买受人由乙方指定。“抵偿金额”作为乙方代买受人支付的房屋价款的部分或全部。2、如抵偿金额不足房屋总房款的,买受人仍应按照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3、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列为准。

  乙方(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