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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务合同

时间:2023-02-24 13:37:36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北京市劳务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北京市劳务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北京市劳务合同

北京市劳务合同1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鉴于:

  一、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的《 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已经部分执行,建设方( 公司)已经事实上停止该工程项目的建设。

  二、双方确认,乙方已经完成原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量,甲方已经按原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应的工程设计费。

  三、双方已经充分认识到终止原合同的法律意义,并同意严格认真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

  据上,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正式终止原合同事项特订立本协议:

  1、甲方确认已经收到乙方移交与原合同约定之工程项目相关之所有的工作资料和成果文件给甲方。如甲方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有未移交的.乙方在履行原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与合同项目相关的一切函件、资料或档案,甲方保留向乙方索取的权利,乙方不得拒绝。

  2、乙方已履行了原合同规定的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止的义务和服务工作,乙方自本合同签署后,不再继续提供原合同规定的服务。

  3、本协议签署后,双方之间不存在原合同约定的任何权利和责任。

  4、此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原件一份。

  5、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签署日期:20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北京市劳务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人员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总则

  1.应乙方聘请,甲方同意从内地选派____名劳务人员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期限为24个月。

  3.劳务人员的年龄为____至____周岁,并具有________毕业文化程度。

  4.劳务人员须身体健康,须经内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包括肺部x光检查)合格。女性人员临赴港前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未孕证明。

  5.劳务人员须在技术专业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并经乙方考试或其他形式考核认可方可派出,考试或考核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与甲方劳务人员个人之间所签订的雇佣合约必须采用香港有关当局规定的标准合约《聘用外地雇员的雇佣合约》,该合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工资和其他待遇

  1.劳务人员与香港当地雇员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本合同雇佣的劳务人员底薪为:

  工种________人数________每人月工资(____________元)

  2.乙方对劳务人员工资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须以自动转账方式将工资直接存入以劳务人员名义开立的银行账号内。

  3.劳务人员除上述薪酬外,还享有与当地同等职位雇员一样的奖励、增薪和其他应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内并无相等的职位,则与其他公司相等职位的本地雇员相等。

  4.合同期内,若因企业临时停产、息业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劳务人员暂时不能工作,乙方须照常支付该期间内的基本工资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资作为代替通知金。

  第三条工作时间、休假及加班待遇

  1.劳务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超时工作,乙方须按香港现行劳工法例及当地同等人员标准付给劳务人员相应的报酬。

  2.劳务人员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节、假日。节假日加班与当地雇员享受同等待遇。

  3.劳务人员服务满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条劳保福利待遇

  1.乙方负责为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住宿,住宿条件须符合香港有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共同核定。

  2.劳务人员由于受雇及在雇佣期内遭遇意外而受伤、患上职业病或发生有关医疗事宜,乙方应负责一切必需的医药费及住院费,并支付补偿。此条款自劳务人员抵港之日起生效。

  3.劳务人员享有与当地人员同等的医疗服务和职业意外、人身意外及职业疾病医疗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现行法例负责购买保险及承担所需费用。

  4.如医生证明劳务人员因生病或受伤不适宜再继续受雇,乙方便应将劳务人员遣返并立即通知甲方,并承担有关费用及伤遣费。

  5.劳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发生意外,乙方须按保险条例负责为劳务人员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意外死亡,乙方须负担将劳务人员遗体及个人物品运返其居住地的运输费用。

  6.劳务人员工作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7.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负责申报,按香港现行税法执行。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在内地初选所需各类劳务人员,安排时间由乙方面试考核;

  (2)负责安排核定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办理体格合格证明书;

  (3)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出境的一切手续;

  (4)教育劳务人员严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许可等手续并承担所需费用________元港币,此费用自签约时交付;

  (2)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体检的费用;

  (3)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从内地居住地至香港及于合约终止或届满时返回原居地的旅费;

  (4)负责合同期内对劳务人员在香港期间的管理;

  (5)负责劳务人员满一年后延期签证费用,该项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香港签证处当时的规定支付;

  (6)负责在规定的'14天内安排因停产、息业、破产、或其他原因被解雇的劳务人员返回内地。

  第六条劳务人员的责任和人员的更换

  1.劳务人员的责任

  (1)必须遵守香港现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条款;

  (3)合同期内,不准私自变换工作另行求职或兼职;

  (4)不得与任何人

  发生借贷关系;

  (5)合同期满,必须按时回内地,不准以任何理由滞留不归;

  (6)遵守厂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准罢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员更换

  如发生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可以遣返或更换人员:

  (1)劳务人员申请与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游客结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为,不宜继续工作;

  (3)不履行或破坏合同;

  (4)怀孕;

  (5)因病需长期治疗,不能继续工作。

  属以上(1)~(4)款的情况,如与乙方有关,路费及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如与乙方无关,路费由被遣返的劳务人员自负,属第(5)款的情况,路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延长

  1.本合同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按双方签字之日起并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从劳务人员进入香港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续约,甲、乙双方需提前两个月协商续订。劳务人员到期后须返回内地;续约后乙方所需人员,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后不准单方面终止。如单方违约,须支付对方为此而付出的费用并加付工人一个月工资。

  4.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为非法或本合同规定的劳务人员不能继续受雇;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使得合同无法执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况下终止,乙方则负责安排劳务人员回内地并负担所需费用。

  第八条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由签约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将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为最终裁决,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

北京市劳务合同3

  编号:

  甲方:

  乙方: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工程的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名词解释

  1.1业 主:

  1.2主合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编号: )

  1.3监理人:

  2.劳务工作范围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作地点:

  劳务工作范围:

  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4.质量标准

  按主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本合同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5.技术资料

  5.1甲方在收到业主提供的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后2日内,向乙方提供 1 套(份)相关技术资料。如乙方需要更多份数,应自费复制。

  5.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及技术文件负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分包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6.项目经理

  6.1乙方应委派具有组织能力、有项目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的委派和更换应征得甲方同意。

  6.2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为 ,身份证号: 。

  7.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主合同和本合同。

  7.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业主提供场地后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乙方须与甲方现场交验并负责测量控制点的复测、使用及保护。

  7.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用量计划表并按要求上报业主,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7.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7.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应保证施工需要。

  7.6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7.7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8甲方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作为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保证金,并按季度考核返还。

  7.9对乙方拖欠的人工费、设备费等费用,甲方有权代付和直接从应付劳务报酬中予以扣减。

  8.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1不得将所分包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8.2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作质量向甲方负责。

  8.3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乙方须将其员工名册(含员工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及编号、拟从事的工作/工种等)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报甲方备案;乙方员工发生变化的应在3日内报甲方备案。同时,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设备、物资、结算、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及授权。在施工中如更换、补充上述人员,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批准。

  8.4乙方所聘劳务工人的工资由甲方代发,因此,每月办理结算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上月的乙方外聘劳务工工资结算明细表,该明细表须各劳务工签字加按手印确认。

  8.5为便于工资的发放,乙方聘用的劳务工人进场后,乙方须在甲方指定银行为其办理银行卡,并报甲方备案。

  8.6乙方聘用的从事安全、质量及特种设备操作等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操作证。

  8.7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直接与业主、监理人及有关部门联系。

  8.8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作业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8.9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劳务作业,确保工作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甲方制定的现场管理制度。

  8.10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及使用、操作人员证件等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认可甲方的管理规定,接受甲方按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的处罚。

  8.11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8.12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若乙方拒绝向甲方提交资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的劳务报酬,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8.13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14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具及其他设施。

  8.15服从甲方指令和甲方转发的业主及监理的指令。

  8.16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8.17在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按甲方要求增加投入,以确保进度、质量和安全,并承担由此增加的成本。

  9.水、电及临建设施

  9.1供水

  甲方负责将供水管线接至乙方工作面附近并装表计量,剩余管线由乙方自行安装并承担费用。水费按 元/m3计取,由甲方统一缴纳,并在与乙方结算时扣除;

  9.2供电

  甲方负责将供电管线接至工作面附近并装表计量,剩余管线由乙方自行安装并承担费用。电费按 元/kW.h计取,由甲方统一缴纳,并在与乙方结算时扣除;

  9.3除生活住房外,其他生产生活设施由乙方自理。

  10.安全施工、检查和防护

  10.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业主、监理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事故的其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3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管理措施。在乙方安全防护不到位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安全投入,若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有权自行安排,所需费用从乙方劳务报酬结算款中扣除。

  10.4乙方应加强班组安全管理,遵章守纪,开展危险源识别和防控等活动,并保证活动记录齐全。

  10.5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事先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核定后承担。

  10.6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防护措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含在合同价格中。

  10.7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由甲方委托乙方采购,费用由甲方核定后承担。乙方采购的的安全保护用品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进行退还并承担费用。乙方应将发放记录报甲方备案。

  11.事故处理

  11.1发生人身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当立即报告甲方,由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1.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2.保险

  12.1乙方必须为其聘用的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并将保险单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12.2乙方必须为其聘用的`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承担保险责任,确保甲方免受赔偿、诉讼等损失。

  12.3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损失扩大。为减少损失采取措施而发生的费用或遭受的损失,由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另一方给予积极配合。

  13.材料、设备供应

  13.1本工程的主要材料由甲方提供(详见附1)。乙方应当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下月的材料的需求计划。需求计划应当包括材料的种类、数量以及供应的时间等。

  13.2乙方从甲方领取材料时应当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提供,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13.3除13.1款规定的主要材料外,其他材料均为低值易耗性材料或周转性材料,由乙方负责购买,费用已包含在乙方的劳务单价中。

  13.4本工程的主要设备由甲方提供(见附2),其他小型设备、机具由乙方自备。

  13.5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或使用中浪费,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领用的材料超出甲方规定限额的部分,视为乙方浪费,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标准按照甲方采购价格或市场价格(两者中取较高者)加运输、卸车、保管费用计算。

  14.劳务报酬

  14.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按确认的合格劳务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

  14.2劳务工程量清单(附3)中的单价已包括了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的费用,在本合同实施期间不作调整。

  14.3劳务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为预计劳务工程量,结算以经过甲方审核的合格工作量为准。乙方不得因实际工程量与预计工程量的不同而要求增加费用。

  15.劳务工程量的计量

  由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及表样,将完成的劳务工程量及相应资料报甲方,经甲方审核后作为对乙方的结算依据。若乙方申报资料有遗漏,视为乙方已经放弃对该部分工程量要求甲方结算并支付工程款的权利。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工程计量签证或证明必须按照甲方管理程序由甲方负责人或明确授权的人员签字确认,其它具体施工和管理人员的签证或证明均为无效签证,不能作为工程计量的依据。

  16.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6.1本工程无预付款。

  16.2甲方在每月10日前按甲方审核批复的工程量与乙方办理进度结算。若乙方未能在每月10日前提交相关结算资料,视为乙方放弃该期结算,该期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在下一结算周期进行结算。

  16.3进度款支付按以下办法进行:

  (1)进度款金额的确定。进度款金额=(乙方当期经甲方确认的产值-应扣费用-当期综合保证金+上期综合保证金-质保金)。其中,应扣费用指依本合同规定应予扣除的费用,如:水电费、设备或房屋租金、税金、甲方代付或预支款、对乙方罚款等;当期综合保证金为乙方当期产值的5%,至下次结算时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达到合同要求时,全额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金按主合同规定的比例扣除。

  如甲方审核确认的工程量与业主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根据业主审核确认的工程量相应调整与乙方的结算数额,下同。

  (2)进度款支付时间。甲方在收到业主相应款项后的14日内支付当期进度款。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合法发票。

  (3)进度款付款方式。每期进度款由甲方直接汇入乙方的单位帐户(开户行: ;帐号: )

  17.施工验收

  17.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工作的质量,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及相应的资料,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日内向业主申请组织验收,或者自行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无论甲方自行组织验收与否,乙方质量是否合格的最终认定,仍以主合同规定的甲方与业主间的验收结果为准,如该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17.2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业主将质保金支付给甲方后,甲方在28日内将乙方的质保金余额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乙方分包的劳务作业责任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或修复一次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并自行安排修复;质保金不足以支付修复费用的,可以向乙方追偿。

  18.施工配合

  18.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并不因上述配合而向甲方提出工期损失和费用要求。

  18.2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可以配合乙方工作或协助乙方获得第三方配合,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9.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19.1乙方应在完工后14日内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结算。

  19.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提交结算资料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价款,且视同乙方未能如期完工,由乙方按20.4(1)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0.违约责任

  20.1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

  20.2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

  20.3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0.4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不能满足节点工期要求或逾期履行其他合同义务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2)乙方施工质量达到主合同的最低标准但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0.5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1.索赔

  21.1甲方根据主合同向业主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按甲方要求保管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甲方充分行使索赔权。乙方对其工作范围的变更和索赔资料负有收集和保管义务。若因其工作疏忽而未能取得相关索赔或变更的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1.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乙方遇到不利外部条件、征地移民影响等根据主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应在索赔事项发生后7日内向甲方报告并提交相应的资料,以便甲方向业主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甲方应将索赔所得扣除甲方为此发生的成本后(或扣除 %后)支付给乙方。若业主未支持甲方的索赔请求,则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进行支付。若乙方放弃了该项索赔,仍不能免除乙方按期向甲方提供索赔资料的责任。

  21.3乙方应在完工后14日内向甲方提交完工申请单,逾期提交的,将视为违约,每逾期一日,按20.4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提交完工申请单后,无权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提出索赔。

  22.合同解除

  22.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2.2甲方支付劳务报酬不足应付劳务报酬的70%连续达48日的,乙方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48日甲方仍不支付劳务报酬,乙方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2.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内容(含节点工期)逾期达  天以上的,或质量不符合甲方和业主、监理要求,经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2)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和设备机具进场作业的;

  (3)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4)发生债务或纠纷,不能偿还和及时解决,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或导致阻工、使甲方涉诉等情形的;

  (5)不按时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引起上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22.4甲方认为乙方违约并正式发文提出解除合同后,乙方有不同意见的,应先按甲方要求退场,保证工程施工不受影响,然后再依本合同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解决。

  22.5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因业主将主合同解除或取消本工程项目,甲方应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对业主违约是主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乙方无违约行为且主合同解除的原因是甲方造成,则因主合同解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但甲方赔偿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未履行部分金额的10%。

  22.6合同解除或完工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组织人员对其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清理,费用从乙方劳务报酬中扣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人员、设备退出施工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则每延迟一日承担 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3.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履行完保修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4.担保

  24.1乙方按以下方式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在选择项的□中√)

  □按合同签约金额的 %向甲方提交甲方认可的银行履约保函。

  □按合同签约金额的 %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金额 万元,分 期在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留。

  乙方未按时提交履约保函的,甲方有权将本合同工程另行发包。

  本合同工程完工,乙方提交完工结算资料,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完工结算款后28天内,甲方退还乙方提交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无息)。

  合同期内,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上述担保中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金,因甲方扣除导致履约担保数额减少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0天内补足。如应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被甲方解除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函、保证金。

  24.2甲方在每月结算款中扣留 %作为乙方劳务工工资发放担保,累计达到 万元后不再扣留,每季度结算一次。如果在季度周期内未发生乙方拖欠劳务工工资的,则在季度周期结束后次月全额无息返还账面保证金余额。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乙方拖欠劳务工工资或乙方当月工程进度款少于甲方代付的乙方人员工资费用,甲方将从扣留的保证金中先代为垫付,并从下一个月的结算付款中扣留补足保证金总额。

  24.3乙方保证甲方免于承受因乙方原因所引起的损失、索赔以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等。

  25.争议处理

  25.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南宁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25.2发生争议后,除已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6.双方的联系方式

  26.1 甲方的联系方式:

  26.2 乙方的联系方式:

  26.3 双方确认,上述联系方式中的地址、电话、邮件等是真实、有效、可送达的。如上述联系方式不准确、有变化等导致通知无法送达,或者一方拒收的,均应视为通知已有效送达该方,由此发生的法律后果及责任由该方承担。

  27.合同其他条款

  27.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并办理24.1条约定的担保手续后生效。

  27.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7.3 本合同附件如下:(在选择项的□中√)

  附:1.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 □

  2.甲方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

  3.劳务工程量清单 □

  4.劳务人员名册 □

  5.乙方自带设备机具、材料清单 □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北京市劳务合同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四条、根据甲方的______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

  第五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标准。

  第六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元。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_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劳务合同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就劳务合作一事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四条:根据甲方的______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

  第五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标准。

  第六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元。

  第十一条:因甲乙双方之间建立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因此甲方不承担任何社会保险、公积金缴纳义务。乙方同意不享有甲方的各项保险及福利待遇。乙方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的患病或伤亡,甲方不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及法律规定的.、因劳动关系所产生的待遇。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二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四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劳务合同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工程为正业物流信息中心,甲方将工程以包工施工方式承包给乙方。

  二、乙方应承担本工程主体的泥、木、钢、粉刷任务,并包括施工当中所需的一切设备和劳动具,乙方在施工当中应按图纸和甲方意见相结合施工,并保证节约用料,按甲方所下达的施工任务,积极组织人手,使工程顺利完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高度重视安全,造成人身事故壹万元以下由乙方承担,壹万元以上由甲方承担(甲方必须买保险)。

  三、甲方应负责本工程的三通(路通、水通、电通)整平及土方和主体的配套工程,若遇相关部门阻挠或停工待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四、乙方只粉墙、内外粉刷、不粉天不粉地,厕所只刮糙。甲方负责提供钢管脚手架。

  五、付款方式:

  基础完工付人工总造价的 %;

  一层完工后付人工总造价的.。 %;

  二层完工后付人工总造价的 %;

  三层完工后付人工总造价的 %;

  余款竣工后一月内付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务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快________工程施工进度,补充甲方劳动力不足,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管理段内________提供劳务一事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概况:

  1、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

  二、劳务方式:

  在甲方组织,乙方按照施工要求提供能够保证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的具有专业技能的`劳务人员以及必需的机具设备,整编为甲方所辖的序列组织形式,遵守和服从甲方的管理规程及施工规范,实施本合同约定工程项目的施工,甲方按照乙方所完成的工作任务支付进度款。

  合同试用期15天,如在试用期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技术要求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乙方能达到甲方的要求,机械设备、生产能力能等均满足甲方要求。由甲方通知乙方终止试用期,按正式合同执行,反之将清退乙方出场,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负。

  三、范围:

  工程数量以实际施工为准,但均不超出设计数量。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完成工作的进度或质量情况调整协议范围内的项目和数量,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四、劳务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劳务合同8

  编号: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_____街道(乡镇)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执行。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北京市劳务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协议书

  劳务作业发包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2、分包合同内容:_____________

  2.1本合同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

  2.2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_____________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

  4、合同价款总额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

  5、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总日历天数为:_____________天

  6、劳务作业人数:_____________人。

  7、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4)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合同专用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合同专用章)

  地址: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9、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9.1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完成后,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

  9.2上款所述结算程序完成后,发包人应当自结算完成之日起28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应当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

  9.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9.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9.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9.6随时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9.7及时签认劳务作业变更洽商及确认承包人停工、窝工损失。

  9.8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9.9检查承包人工人持证情况,禁止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9.10在发现承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承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9.11行使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对承包人行使扣款权利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获得承包人有相应委托权限的人员的书面认可。

  9.12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本项目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9.13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发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工作或确保承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9.14其它发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10、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0.1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持证上岗率100%)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0.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10.3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10.4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备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

  10.5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失及各种扣款。

  10.6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10.7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8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0.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承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0.10承包人保证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每月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除此书面记录的用工行为外,承包人在本项目不存在其他用工行为。

  10.11配合发包人按工程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承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配合发包人对隐蔽工程、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

  10.12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承包人配合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10.13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10.14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

  10.15在发现发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发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10.16其它承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1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12、由于以下原因造成承包人发生窝工的,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1)第十一条(3)、(4)、(5)项;

  (2)发包人同意的其他情况。

  13、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应当暂停工作的,承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时,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13.2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3.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4承包人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自身财产损失。

  14、送达: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书面文件的送达方式为:一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将本方的明确要求送达至对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对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无人接收、拒收的,视为同意对方要求。一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逾期告知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

  15、事故处理:

  15.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5.2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

  16、施工变更:

  16.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发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并经监理签认的变更可作为劳务价款结算的依据),发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6.1.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16.1.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16.1.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16.1.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6.2由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加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合同价款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16.3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损失补偿总额不能超出分包合同价款的5%),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手续: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发票,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发包人办理付款手续。发包人将合同价款支付给承包人在22.4款中指定的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并索要收款凭证。

  18、由于发包人安全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施工投入不足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不能落实安全施工方案或不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9、争议: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①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②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③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④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0、合同解除:

  20.1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务分包合同。

  20.2发包人与建设单位的施工总承包合同解除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本合同。

  20.3发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4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作业人员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其违约行为足以影响本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竣工工期时,发包人可以书面告知承包人并限期要求其完全、恰当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逾期不能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5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因工程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0.6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并办理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完毕后,承包人应及时撤离现场。承包人未及时退场,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

  20.7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20.8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1、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22、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及劳动力管理员:

  22.1发包人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为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工程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号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发包人也可委托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

  22.2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岗位证书号: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

  22.3发包人现场劳动力管理员为_____________,上岗证号:_____________,职责为:_____________;承包人现场劳动力管理员为_____________,上岗证号:_____________,职责为:_____________。

  22.4承包人委派的分包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在京住址: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

  23、图纸:

  发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__________天前,向承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图纸_____________套。

  24、材料:

  24.1承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给承包人;需要承包人运输、卸车的,承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发包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应在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发包人负责在三日内更换或调整。

  24.2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承包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赔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24.3施工中由承包人提供的低值易耗材料、工具用具包括

  25、质量标准:

  本工程应当达到质量评定等级。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标准予以奖励;未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标准予以处罚。

  26、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标准予以奖励;未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标准予以处罚。

  27、送达:

  本合同14条约定的送达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况:

  (1)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依照约定进行结算或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2)承包人表示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依照约定提供施工必须的工程材料、图纸;

  (4)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停止违约支付分包合同价款行为的;

  (5)承包人要求发包人确认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签认零工、停工、窝工的;

  (6)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劳务工程不符合约定部分予以整改的;

  (7)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人员、提供合法有效的管理资料等履约行为;

  (8)本合同9.10、10.15所列事项;

  (9)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28、本合同价款核算规则及构成方式

  28.1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固定合同价款;

  (2)工种工日单价;

  (3)综合工日单价;

  (4)建筑面积综合单价。

  28.2分包合同价款包含以下内容:

  28.3分包合同价格风险幅度范围为,超过风险幅度范围的,应当及时调整。调整标准为,调整依据为,调整程序为_____________。

  28.4本工程的分包合同价款,除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以及依照本合同28.3条约定的价格调整的因素以外,不再调整。

  28.5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合同价款中包含_____________,其中人工费_____________元。

  28.6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工日单价为:

  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元/工日,共工_____日;

  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元/工日,共工_____日;

  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元/工日,共工_____日;

  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元/工日,共工_____日;

  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元/工日,共工_____日;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_____元。

  28.7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综合工日单价为_____元/工日,共工_____日。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_____元。

  28.8采用第(4)种方式计价的,建筑面积_____m2,分包合同价款单价为_____元/m2,其中:地上结构_____元/m2,地下结构_____元/m2,初装修_____元/m2,精装修_____元/m2,机电设备安装_____元/m2,其它_____元/ m2;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_____元。

  28.9施工中发生的零工单价为_____元/工日,停工、窝工单价_____元/日。

  28.10采取建筑面积综合单价方式的:

  28.10.1遇本合同终止、中止、解除时,双方约定:未形成建筑平米的劳务作业工程量的计算方式为,计算规则为,单价为_____。

  28.10.2双方约定,本合同平米面积的计算规则为_____。

  28.10.3双方约定,本合同平米面积的变更规则为_____。

  29、施工过程中分包合同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29.1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及应支付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予以书面确认,书面确认时限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书面资料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日。书面确认后,双方约定采取以下方式结算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29.1.1发包人在书面确认后5日内全额支付已确认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29.1.2发包人每月日支付元分包合同价款。

  29.2由于发包人将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给分包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以外的人员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支付行为的,造成的后果由发包人负责。

  30、违约责任:

  30.1发包人违约责任:

  30.1.1不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除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以外,还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继续予以赔偿。

  30.1.2不按约定核实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除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以外,还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继续予以赔偿。

  30.1.3不能提供足够的工作面,造成窝工的,除支付窝工费用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30.1.4不能按时提供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造成窝工的,除应支付窝工费用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30.1.5发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分包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时,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30.2承包人违约责任:

  30.2.1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30.2.2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整改,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的,发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劳务企业完成,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0.2.3承包人未达到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30.2.4承包人以非正当方式(包括10人以上围堵、占据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场所;以任何手段阻止施工现场正常施工、发包人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以及《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二十条规定的行为)向发包人提出要求的,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继续予以赔偿。由此造成工期延误、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文明安全施工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发包人索赔违约金不受本合同约定的上限的约束。

  30.2.5承包人未在每月日前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出勤情况、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的,每发生一次,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30.2.6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分包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延误的承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0.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0.4发包人先有30.1.1、30.1.2行为的,承包人的30.2.4行为不构成违约。

  30.5承包人先有30.2.4、30.2.5行为的,发包人自行为发生之日起日内不履行分包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手续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行为存在连续状态的,自连续状态终止之日起计算时限。

  30.6发包人30.1.1、30.1.2行为、承包人的30.2.4行为的违约责任由本合同双方、发包人及承包人下列人员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及承包人下列人员应当签订保证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发包人: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

  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

  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

  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

  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

  31、特别约定:__________

  31.1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分包合同价款,如存在违约行为,造成承包人拖欠本工程务工人员工资的,除按照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责任外,还应对承包人拖欠的本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承担连带责任。

  31.2承包人先有30.2.4行为的,双方约定自行为发生之日起日内,双方签订的关于本合同分包价款的协议为无效协议。

  31.3发包人30.1.1、30.1.2的违约行为、承包人30.2.4的违约行为赔偿义务不因双方在双方签订本合同结算书,发包人全额支付分包合同价款、承包人全额支付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工资并将全部工资支付情况书面报送前签认的协议而免除。

  以上违约责任的免责条件为:在双方签订了本合同结算书、发包人全额支付了合同价款、承包人全额支付了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工资并将全部工资支付情况书面报送发包人之后日内签订特别协议。

  32、争议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33、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份,发包人执_____份,承包人执_____份,发包人负责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份。

  34、补充条款:

  35、附件:

  附件一:保证书

  附件二:

  附件三:

  保证书

  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本人是项目发包人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发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在职责范围内禁止本合同30.1.1、30.1.2行为发生。如因本人原因发生上述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30.6的约定,对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证书

  施工队长

  本人是项目承包人施工队长。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承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在职责范围内禁止本合同30.2.4行为发生。如因本人原因发生上述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30.6的约定,对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队长: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务合同10

  劳务作业发包人:(以下简称劳务发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以下简称劳务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1、劳务分包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建筑面积:

  分包范围:

  劳务作业内容:

  劳务作业人数:人。

  2、合同价款

  2.1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固定合同价款;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工日单价,按确认的工日计算;

  (3)综合工日单价;

  (4)平米包干。

  2.2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除经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以外,不再调整。

  2.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合同价款中包含其中劳务费元。合同价款共计元(人民币),大写元。

  2.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费工日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元/工日,共工日;

  单价为元/工日,共工日;

  单价为元/工日,共工日;

  单价为元/工日,共工日;

  单价为元/工日,共工日。

  另:中小型施工机具、设备费元,劳务作业周转、低值易耗材料费元;合同价款共计元(人民币),大写元。

  2.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劳务费综合工日单价为元/工日,共工日。另:中小型施工机具、设备费元,劳务作业周转、低值易耗材料费元;合同价款共计元(人民币),大写元。

  2.6采用第(4)种方式计价的,劳务费单价为元/m2,建筑面积为m2,

  另:中小型施工机具、设备费元/m2,共元,劳务作业周转、低值易耗材料费元/m2,共元 合同价款共计元(人民币),大写元。

  2.7施工中发生的零工单价为元/工日,窝工元/日。

  2.8劳务费包含内容为:(1)工人工资;(2)劳保统筹费用;(3)劳动保护费用;(4)管理费用;(5)各项保险费用;(6)临设费用;(7)文明施工及环保费用;(8)利润;

  (9)税金。

  2.9劳务承包人委派的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职务:,联系电话:,在京住址:,家庭住址:。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为: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其他。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7、图纸

  劳务发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承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图纸套。

  8、项目经理

  8.1劳务发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工程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号。身份证号码:。委托权限:。

  8.2劳务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施工负责人为,职务:,岗位证书号:,身份证号码:。委托权限:。

  9、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供应

  9.1劳务发包人应按照施工计划向劳务承包人提供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具体表式见附件1)。如劳务发包人不能按时提供,则应相应延长工期并赔偿误工费用;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承包人应在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劳务发包人负责在三日内更换或调整。

  9.2劳务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劳务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承包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赔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9.3施工中所需的中小型机具在施工开始前日内由方提供,并出具清单双方确认(详见附表2)。

  9.4施工中所需的周转、低值易耗材料由方提供,并出具清单双方确认(详见附表3)。

  10、担保

  10.1劳务发包人、劳务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劳务发包人向劳务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担保方式为:,担保金额,担保有效期,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劳务承包人向劳务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担保方式为:,担保金额,担保有效期,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10.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11、合同价款的支付

  11.1采用固定合同价款方式计算合同价款的,劳务承包人与劳务发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日内即支付预付款元;

  (2)中间支付:

  年月日前支付,年月日前支付,年月日前支付,年月日前结清全部款项。

  11.2采用工日单价方式计算合同价款的,每月应结清上月完成的工作量并支付其中的劳务费总额,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为:,年月11111111日前结清全部款项。

  11.3采用平米包干方式计算合同价款的,每月应结清上月完成的工作量并支付其中的劳务费总额,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为:,年月日前结清全部款项。

  11.4劳务作业工作完成,劳务承包人向劳务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合同价款的最终支付。

  11.5劳务发包人收到劳务承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劳务发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28天内向劳务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尾款。

  11.6劳务承包人和劳务发包人对合同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1.7劳务发包人必须将合同价款支付给劳务承包人在2.9款中指定的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并索要收款证明(发票)。由于劳务发包人将合同价款支付给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以外的人员、现金支付合同价款,或存在其他违规支付行为的,造成后果由劳务发包人负责。劳务承包人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收到合同价款后产生的分配问题由劳务承包人自行负责。

  12、违约责任

  12.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发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1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2)劳务发包人不能按时提供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造成窝工的;

  (3)劳务发包人不能提供足够的工作面,造成窝工的。

  12.2劳务发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应按劳务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承包人支付拖欠合同价款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承包人支付每日‰的违约金。

  12.3劳务发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时,应向劳务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劳务发包人顺延延误的劳务承包人工作时间。

  12.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劳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2)劳务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发包人可以要求劳务承包人返工,劳务承包人无法完成的,劳务发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劳务企业完成,产生的费用由劳务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劳务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劳务承包人应向劳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延误的劳务承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劳务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延误的劳务承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2.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3、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劳务发包人执份,劳务承包人执份,劳务发包人负责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份。

  14、补充条款

  1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劳务发包人:(合同专用章)劳务承包人:

  地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北京市劳务合同11

  编号: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县)

  XX市建设委员会

  二0_______年印制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分包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监理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作业人员

  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_______名。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

  第四条合同价款

  4.1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4.2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4.2.1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4.2.2以()年施工预算或()年施工概算定额为依据:

  ①定额工资单价为:

  瓦工_____元/工日;结构木工______元/工日;装修木工_____元/工日;钢筋工_____元/工日;砼工_____元/工日;油工_______元/工日;抹灰工_____元/工日;架子工_____元/工日;水暖工_____元/工日;电工______元/工日;壮工_____元/工日;_______;_______;_______;②按建筑面积确定承包价_____元/平方米;其中,地上结构:_____元/㎡;地下结构:_____元/㎡;初装修:_____元/㎡;水电: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

  ③分项工程承包:

  外墙面砖:_______元/㎡;屋面防水:_______元/㎡;

  水磨石地面:_______元/㎡;水泥砂浆:_______元/㎡;

  内墙普通抹灰: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3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______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4.2.4因不可抗力、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累计超过八小时的按________________标准补偿。

  4.3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

  .1结算、决算资料:

  5.1.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的施工预算书。

  5.1.2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

  5.1.3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5.2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5.2.1发包人应于每月____日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核实、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5.2.2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5.3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5.3.2分期支付劳务费的,每期支付的劳务费数额不得少于己办理结算额的80%,余款在发包人对决算资料予以确认后28日内付清。

  5.3.3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付款时发包人不得以现金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劳务费。

  5.3.4办理支付的手续为:承包人为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应向发包人出据“XX市外地进京施工企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票据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付给承包人指定的人员。

  第六条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1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6.2.2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6.3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7.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7.2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3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7.4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须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机具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8.3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

  第九条文明施工

  9.1发包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XX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9.2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如发包人不能提供现场食宿条件或双方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食宿的,由发包人按照标准予以补偿。

  9.3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材料机具供应

  10.1本工程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自备的工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确认防护用具由______________承担。

  10.2由承包人自备的工具须其自带入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由发包人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400米内)。

  10.3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发包人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10.4对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文物保护

  对施工中发现的文物,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24小时内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应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的,由责任人依法承担行政的、法律的责任。因保护文物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二条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12.1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12.2负责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供施工图纸_______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

  12.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12.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12.5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承包人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12.6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发包人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政。

  12.7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12.8本工程发包人施工代表为__________,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发包人也可委托_____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事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条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3.1承包人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13.2承包人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13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___%,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13.4当发包人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13.5承包人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

  13.6承包人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发包人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发包人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发包人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3.7承包人确认_______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人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作为决算依据。发包人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14.1.2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4.1.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有权书面告知发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14.1.4发包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约支付劳务费的,除纠正违约支付行为外,还应当在违约支付的额度

  范围内与过错方对承包人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14.2承包人违约责任

  14.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人应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对己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

  14.2.2承包人未按发包人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人自负),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合同。

  14.2.3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在选定的方式前划“√”):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副本____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

北京市劳务合同12

  发包人(甲方全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全称):庆阳市西峰区肖金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工程名称:广安门铁路住宅小区临建工程

  1.2工程概况:

  1.3分包工作内容及范围: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开工日期:

  2.2竣工日期: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为:350000元(人民币)

  大写为:叁拾伍万元整

  3.2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

  第四条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4.1结算资料:

  4.1.1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编制结算书。

  4.1.2有效的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4.2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4.2.1发包人应于每月日,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核实,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4.2.2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4.3合同价款的支付

  4.3.1办理支付的`手续为:承包人为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应向发包人出据"北京市外地进京施工企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票据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付给承包人指定的人员。

  第五条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5.1安全施工

  5.1.1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5.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5.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5.2.2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5.3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6.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施工依据。

  6.2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窝工,工期不延长,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3分包人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施工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6.4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甲方提出推迟开工,需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相应责任。

  7.2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开工,应提前五天提出延期开工,书面申请报甲方审批,并承担相应责任。

  7.3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7.4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甲乙双方责任、义务

  8.1甲方责任、义务

  8.1.1甲方派驻为现场施工代表,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有现场办理手续、签字,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权利。

  8.1.2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临建、工具库房、施工、生活用水、电,搭活动架子脚手钢管。

  8.1.3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生产计划。

  8.1.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8.1.5负责工程的竣工资料编制、整理、上交和竣工验收工作。

  8.1.6施工中所生产边角料、废弃料、保温棉、剩余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堆放地点集中堆放,不往外运输。

  8.2乙方责任、义务

  8.2.1乙方派驻为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与甲方的日常联系工作,有办理手续签字的权利。

  8.2.2乙方在生产条件和安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确保工期计划的完成。

  8.2.3乙方在施工人员生命安全没有保障和甲方拖延付款不到位的情况下,有保留退场的权利。

  8.2.4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在三天内退出施工现场,乙方应当退出现场,但甲方应当在这三天内与乙方共同对已完工程量进行签认,并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8.2.5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成品保护和文明施工。

  第九条工程变更

  9.1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或修改设计时,应提前五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根据变更通知组织施工。

  第十条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

  10.1乙方组织施工必须遵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例行日常检查制度,做好自检记录。

  10.2乙方按甲方要求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本工程的有关技术质量资料。

  10.3本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各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材料、配件采购、安装施工及保修。10.4质量等级评定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执行。

  10.5乙方按协议规定完成合同内全部工作,整理好竣工资料后,可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的要求,竣工验收按规定程序办理,自政府主管部门签发收单之日十五天内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第十一条安全施工

  11.1乙方应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等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若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若发生重大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书面报告甲方有关部门。由于事故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1.2乙方应制定安全防护措施。若乙方未作或防护措施不当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有关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1.3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应自备消防设备和器材,遵守政府有关安全消防和施工安全用电的规定,以及甲方的有关要求,违反上述规定,则应承担全部责任。

  11.4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中安全措施不力或安全设施不足,可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甲方有权自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竣工和移交

  12.1竣工前乙方必须按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在自检合格的前提下再向甲方报验。验收时必须提交完备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12.2只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签字盖章后方能正式办理移交手续。在此之前乙方负责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保证在移交时工完场清。

  第十三条工程保修

  13.1根据国家关于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乙方自全部工程验收单签发之日起负责对本工程免费保修,保修期为壹年。

  13.2本工程保修金为工程造价的3%,保修期满后14天结算。

  13.3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修理通知48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自行组织人员修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3.4如果保修期间工程发生质量缺陷,确因乙方原因造成,则由乙方自费修复,若由甲方人为造成损坏,乙方应积极修理,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违约

  14.1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相应顺延工期。

  14.2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和规范的要求,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必要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5.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保修期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6.2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合同终止。

  甲方(章):乙方(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北京市劳务合同13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合同法》和本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现甲方诚聘乙方岗位(职务),并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六天制,工作时间累计每周不超过44小时。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或专业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底薪元。(不包括福利、奖金或提成在内)

  2、甲方根据国家、市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国家现行规定的相关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婚假、吊唁假、工伤假、生育假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或试用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相关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或工作必须交接完毕后方办理结算离职手续;如未满合同期限又没有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予于甲方。

  5、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北京市劳务合同14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1、甲方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2、甲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乙方工作所在市、县最低工资标准。

  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4、社会保险费应当由双方按国家和本省、本市规定缴纳。

  5、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条款,协商确定其权利和义务。

  6、签订合同不得涂改,空白之处应尽可能协商一致后填写,不用之处可以写无或划掉。

  7、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留存一份,劳动合同应妥善保管,甲方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务合同15

  编号:____

  甲方:____

  乙方: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

  注册地址:____

  经营地址:____

  第二条乙方:____性别: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证件号码: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邮政编码:____

  户口所在地:____省(市)____区(县)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元或按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___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续订合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续订合同终止。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一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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