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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代理合同

时间:2023-02-17 19:10:47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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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代理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商标转让代理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标转让代理合同

商标转让代理合同1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商标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涉及的被转让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号为:

  二、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上述商标申请转让,乙方须保证转让上述4件商标总价格_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承诺如乙方以高于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成功并收款,甲方将高出部分的价款作为乙方所得。

  三、一旦乙方成功收款,乙方只须向甲方交付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转让费,剩余部分即为乙方应得。乙方向甲方交款后,即完成委托事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讨回乙方的所得费。

  四、甲方承诺该商标转让真实有效,并提供以下资料并配合办理相关商标转让事宜:

  1、商标受理书原件;

  2、商标所有人证明资料原件(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或身份证);

  3、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并根据买家或乙方要求办理相关公证;

  4、商标转让申请书;

  5、商标代理委托书;

  6、如上述商标有涉及到变更地址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变更;

  五、甲方承诺所有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号:)无权利瑕疵(无抵押、无质押、无查封、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亦没有向第三人转让、许可使用,否则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本商标申请转让事务,乙方可代理甲方从事与本商标申请转让相关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与受让方签订商标申请转让合同;

  2、代为收款;

  3、代为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七、乙方代理甲方与受让方签订商标申请转让合同以后,甲方应无条件承认(或追认)乙方的代理行为,并不承担乙方代理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乙方代理甲方与受让方签订商标申请转让合同以后,甲方应积极履行该转让合同,提供必要的资料配合乙方及受让方完成商标申请转让,甲方怠于配合乙方办理上述商标转让、变更地址工作、交付手续所需资料或者签名不一致的,则应该在三日内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给甲方的所有款项,并且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总转让金额人民币_______万元每日_______%滞纳金。

  九、若因本合同产生争议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先支付_______万元给甲方,尾款_______万元待乙方办理好上述商标所有手续及取得公证处回执后当日支付,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的,乙方愿意按尾款每天_______%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果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向甲方支付尾款_______万元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已经支付给甲方的_______万元不予退还,所有商标也不予转让。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转让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转让代理合同2

  转让人:

  受让人:

  转让人、受让人经协商一致,对注册商标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标的

  类别:

  2、权利义务

  1)、注册商标转让人保证是上述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转让人把注册商标有关证件交给受让人;由受让人办理有关注册商标转让手续及缴纳有关费用,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后,该注册商标权正式归受让人所有。

  3)、转让费:

  3、违约责任

  1)、商标转让申请经国家商标局批准后,如转让人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并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注册商标转让费用,转让人有权拒绝交付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人解除合同。

  4、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对转让人、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2)、按法律规定,注册商标权转让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后生效,但如果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本合同自然失效;受让人应把注册商标有关证件退还给转让人,转让人应把受 让人支付转让人转让费:的有关费用由转让人、受让人各负担一半。

  5、纠纷解决方式

  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任一方均可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一式四份,转让人、受让人、代理人和国家商标局各一份。

  转让人章戳(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邮编): 受让人章戳(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邮编): 退还给受让人,办理有关注册商标转让手续所缴纳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商标名称: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电话:

商标转让代理合同3

  一、商标转让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我/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权委托XXX代理机构出售以下商标(详见明细),并自愿将这些商标在“XXX(代理机构)”等媒体上公开发布出售。转让代理佣金为商标转让成交额的10%(成交后由转让方支付)。

  待转让商标明细:

  商标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第____类 注册号:______________ 协商价:_______

  委托人(商标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QQ号码:________________

  网站/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个人)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商标所有人(签字/盖章):

  委托时间 :xxxx年xx月xx日

  二、商标转让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3、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一般是1000元)。

  4、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5、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三、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1、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2、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综合上述,商标转让委托代理合同中应该明确代理的权限,并且要对待转让的专利进行详细的介绍,还要约定代理的费用,双方在签订合同以后,代理人要对商标权人办理相关的手续直至商标转让行为完成。

商标转让代理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标权转让至乙方受让人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本合同所涉及的被转让商标详细资料如下(以下皆以商标注册证为准):

  商标名称图样: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类别: ___________类

  商标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商标所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__________________

  二、 商标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 双方签订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标转让费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此费用包括商标费用、商标公证费及邮费。

  2、 付款时间及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 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提供商标证扫描件、商标持有人执照扫描件、商标授权书给乙方;待乙方通知甲方办理商标转让声明公证后,甲方到公证处办理商标转让声明公证书三份,做好后扫描发给乙方,乙方确认后,付清尾款 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收到尾款的2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办理商标转让申请,同时寄给乙方所有手续文件(含:商标注册证原件1份、公证书原件2份、持有人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授权书2份、转让申请书2份、委托书2份)。

  甲方收款账户: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本合同项下商标转让事宜的'办理,甲方需配合全程跟进,直到该商标转让完成。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本合同生效后,至国家商标局核准商标转让申请期间,乙方指定的受让人可以按独占许可使用形式使用该被转让商标,直至被转让商标申请被国家商标局核准为止。

  2、 被转让商标在向国家商标局办理申请转让手续,并取得核准发布转让公告后,乙方指定的受让人成为该被转让商标的权利所有人。

  五、 双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及商标持有人仍在继续使用、许可他人使用、质押或向第三人再转让该被转让商标的,应立即停止,并双倍赔偿相应的损失给乙方。

  2、乙方支付定金以及全额付清转让费后,甲方及商标持有人另将商标转让给第三方或拒绝转让给乙方指定受让人的或不按时效配合补正手续,甲方应按合同金额,双倍赔偿给乙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回所支付的全部款项。

  3、在公证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付清全额商标转让费用,甲方有权拒绝转让该商标所有权并通知乙方协商解除合同,并将乙方已经支付款项作为违约金。

  六、 合同的解除

  1、本商标转让手续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办理,若因甲方或商标持有人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商标转让不成功的,本合同自然失效。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商标转让费¥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乙方退还甲方该商标的注册证原件及该注册商标转让的一切相关证明材料。

  七、 其他约定事项:无。

  八、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 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转让代理合同5

  甲方(转让人): 茂名市信翼化工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人): 加拿大硅酮有限公司

  丙方(代理人):北京中正联合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有鉴于甲方保证其是在第 号“ CSI及图 ”商标(以下称题述商标)的合法所有人;

  有鉴于甲方与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已就乙方受让由甲方注册的题述商标达成商标转让协议;现甲方、乙方与丙方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办理题述商标转让注册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甲方、乙方共同委托丙方代理有关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办理题述商标的转让注册事宜。

  二、甲乙双方有义务向丙方提供办理商标转让注册事宜所需的一切文件与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1. 甲方/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商标转让注册申请书;

  4. 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商标转让注册授权委托书。

  三、甲方与乙方向丙方保证其所提供文件及手续的真实性、有效性、完备性。如果由于甲方或/及乙方提供文件或手续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及商标局的要求,导致所委托事项的办理出现迟延、失败等情形的,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有证据表明丙方对前述情形的发生有过错。

  四、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与/或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内将商标转让注册规费20xx 元及丙方的代理费用 1000 元付给丙方/汇至丙方指定的帐号。

  五、丙方应当自收到甲乙双方提供的有关题述商标转让的文件及手续齐备之日起 7 日内向商标局代为办理题述商标的转让注册事宜。

  六、丙方有义务就商标局通知/公告的.有关题述商标转让的事项及时通知甲方与乙方。

  七、甲方与/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支付有关费用的,丙方有权暂停办理题述商标的转让注册事宜;

  甲方与/或乙方逾期用的,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标转让代理合同6

  甲方(转让方):

  乙方(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商标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涉及的被转让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号为:

  二、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上述商标申请转让,乙方须保证转让上述4件商标总价格捌万元人民币。甲方承诺如乙方以高于捌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成功并收款,甲方将高出部分的价款作为乙方所得。

  三、一旦乙方成功收款,乙方只须向甲方交付捌万元人民币的转让费,剩余部分即为乙方应得。乙方向甲方交款后,即完成委托事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讨回乙方的所得费。

  四、甲方承诺该商标转让真实有效,并提供以下资料并配合办理相关商标转让事宜:

  1、商标受理书原件;

  2、商标所有人证明资料原件(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或身份证);

  3、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并根据买家或乙方要求办理相关公证;

  4、商标转让申请书;

  5、商标代理委托书;

  6、如上述商标有涉及到变更地址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变更;

  五、甲方承诺所有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号:)无权利瑕疵(无抵押、无质押、无查封、无法律、法 规规定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亦没有向第三人转让、许可使用,否则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本商标申请转让事务,乙方可代理甲方从事与本商标申请转让相关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与受让方签订商标申请转让合同;2、代为收款;3、代为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七、乙方代理甲方与受让方签订商标申请转让合同以后,甲方应无条件承认(或追认)乙方的代理行为,并不承担乙方代理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乙方代理甲方与受让方签订商标申请转让合同以后,甲方应积极履行该转让合同,提供必要的'资料配合乙方及受让方完成商标申请转让,甲方怠于配合乙方办理上述商标转让、变更地址工作、交付手续所需资料或者签名不一致的,则应该在三日内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给甲方的所有款项,并且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总转让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每日5%滞纳金。

  九、若因本合同产生争议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先支付2万元给甲方,尾款6万元待乙方办理好上述商标所有手续及取得公证处回执后当日支付,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的,乙方愿意按尾款每天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果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向甲方支付尾款6万元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已经支付给甲方的2万元不予退还,所有商标也不予转让。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转让方)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日期:20xx年9月1日 日期:20xx年9月1日

商标转让代理合同7

  第11368672号华基商标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代理人:(甲方)北京京诚信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永康市名邦工贸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代理人(甲方) 北京京诚信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注:以下简称甲方)与受让方(乙方)永康市名邦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购买11368672号华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代理转让的11368672号华基注册商标(类别09)(注:以下简称“该注册商标”)转让给乙方。

  二、该注册商标的转让费为人民币24000.00 元 ¥贰万肆仟元整(含该商标转让规费)。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转让费款10000.00 元 ¥ 壹万元整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7个工作日内将该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公证书复印件发给乙方,乙方核实无误后于3个工作日内将尾款14000.00 元 ¥ 壹万肆仟元整支付给甲方(如乙方未能于3个工作日内将尾款付清,甲方有权将该商标转让给其他人,所收定金不退),甲方收到款项后将该商标所有转让所需文件快递方式交给乙方,甲方负责将该商标的转让手续递交到国家商标局办理,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并符合该注册商标转让的要求。如果商标转让不成功是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甲方应退还乙方转让费24000.00 元 ¥贰万肆仟元整。

  三、该商标转让性质为永久性的权益转让。

  四、双方约定:

  1、甲方应保证是上述被转让商标的'权利所有人代理人,保证该商标为有效商标及上述商标资料的准确性,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2、甲方同意将上述商标的所有权有偿永久转让给乙方,并保证在类似商品(服务)上没有其他相同或近似商标,否则将予以一并转让,乙方不再支付转让费用。

  3、甲方必须向乙方告知,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被转让商标所有的仍在法律有效期内的许可、质押、合作等权利与义务事项,不得隐瞒。及时将本商标所有权转让事宜通告原当事人,并取得认可或终止原合同。

  4、合同生效后,该商标现权利所有人不得使用、许可他人使用、质押或向第三人再转让该被转让商标。除非本合同被终止执行。

  5、在本合同生效后,至国家商标局核准商标转让申请期间,乙方可以按独占许可使用形式使用该被转让商标,直至被转让商标申请被国家商标局核准为止。

  6、被转让商标在向国家商标局办理申请转让手续,并取得核准发布转让公告后,乙方成为该被转让商标的权利所有人。

  7、乙方享有并承担本合同商标转让之前,所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8、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支付完全部商标转让费后,如无乙方许可授权,甲方的被代理人不得擅自使用该注册商标。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被代理人责任。

  五、甲乙双方应忠实履行该协议内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如出现双方违约,根据双方过错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以扫描方式签订,扫描件与合同原件内容一致,具有正式合同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代表:

  开户名:楚雷 开户名: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开户行:

  帐 号:6222 0202 0011 1428989 帐 号:

  联系电话:13611175702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03月05日 日期:03月05

商标转让代理合同8

  合同编号:WX201310128

  商标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江苏盛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税号:乙方(代理方):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列》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事项∕名称

  1、申请人名称: 江苏盛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2、甲方就 “SUNDA” 商标,第 第7类 类,涉及下列事项,委托乙方代理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局∕商评委”)提出申请(请在选择项前打“√”):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异议复审∕答辩;□商标异议∕答辩申请;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 □商标转让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注册商标争议∕答辩;□商标向外申请查询 □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商标设计 其他

  共计: 1件。具体代理项目案件以委托书、申请书为准。

  第二条、代理权限

  乙方负责代理事项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务,涉及到甲方权利的撤回、放弃、变更等实体性事务,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

  第三条、国家规费代理费及支付方式

  1、合计 1 件,每件单价20xx 元,共计人民币 20xx 元,(大写) 贰仟元整 。

  2、甲方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上述办理事项的所有国家规费与代理费(国家规费由乙方代收)汇入乙方如下指定帐户:

  户 名: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无锡锡惠支行 帐 号:155380022310001

  3、在商标相关业务案件的申请中,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所需全部材料,并确定上述费用已交付后,开始申请程序。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如实、准确地向乙方说明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并于 20xx年 11 月 10 日前向乙方提供代理所需要的下列资料(请在选择项前打“√“)。

  申请人的委托书; 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个人身份的证明;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相关证明或证据资料:由代理公司提供。

  合同编号:WX201310128

  2、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甲方有“申请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项目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未及时通知,乙方不承担因上述变动而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3、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和咨询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对上述委托事项的有关内容、资料和信息负有保管和保守秘密的义务,除已公开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盖章材料后,并确定全部规费代理费用已支付后,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

  3、乙方客观、如实地告知甲方委托代理事项的程序风险,乙方接受本委托不视为就该代理事项的结果做出任何承诺。不予承担代理事项的结果,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4、乙方根据事项内容有权选择本合同的代理事项全部或部分另行委托第三方代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开展代理工作后,如果甲方非因不可抗力撤消代理委托,应支付乙方在代理工作中支出的必要费用和代理报酬。

  2、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项所需全部文件、信息、或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事项代理完成后即终止。

  甲方(签章):江苏盛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甲方(地址):靖江市生祠镇新江平路5号

  联系电话: 18061022162

  代 表 人:

  签订日期: 20xx年11月1日

  乙方(签章):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甲方(地址):无锡市中山路531号红豆国际广场10层

  联系电话: 0510-81807057 ,15995276802

  代 表 人: 刘鑫

  签订日期: 年 11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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