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卖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买卖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买卖合同1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一、根据《民法典》有关条款,供需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供方按如下条款向需方销售如下产品:
二、交(提)货地点及运输费用承担:由于供方厂内提货,运输费用需方自理。
三、计量检验标准:需方现场验货,供方计量装车。
四、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当日需方向供方指定账户打款500万元,合同剩余货款于一周内付清。需方根据实际拉运数量结算,供货完毕后需方付清货款,货款两清。供方根据实际出库重量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应按货款的1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以外还须根据对方损失情况予以赔偿。
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可以以传真方式签订,传真件与合同原件内容一致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货款两清后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买卖合同2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机动车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机动车基本情况
车号:
颜色:
产地:
型号:
发动机号码:
底盘号码: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_______万元。(包括三部分: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_____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_______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授权签字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买卖合同3
供方:XXX(以下简称甲方)需方: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市x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品名、计量单位、数量:
二、产品的质量与标准:甲方售给乙方的鲜蛋应符合国家的.收购规格,即新鲜完整,不破损,不变质,保持其表面清洁。
三、包装要求:用硬塑箱包装,籍由甲方自备。运输结束后所用箱由乙方在三天内返还甲方,若乙方将箱损坏,按价赔偿。
四、价格及作价办法:全年实行季节差价。按有关规定,收购旺季实行最低保护价,即鸡蛋每千克三元六角,鸭蛋每千克三元八角。
五、交货地点:花园乡XXX发货室
六、交货方式与运费负担:由乙方自提,运费由乙方负担。
七、验收方式与期限:乙方在提货前一天验收,一天内验收完毕。
八、货款结算方式:乙方验收后一周内支付现金或汇款。
九、超欠幅度:甲方在按合同规定的月交货量交售时,超欠5%以内,不作违约论。
十、违约责任:甲方在允许的超欠幅度之上,每欠一千克鲜蛋,应补偿乙方损失四角钱。乙方违约拒收一千克鲜蛋,应补偿甲方损失六角钱。
十一、若遇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报对方,并以书面形式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_年月日。
供方(甲方):县XXX(公章)代表人:(盖章)地址:县花园乡开户银行:县农业银行账号:电话:
需方(乙方):市XX公司(公章)代表人:(盖章)地址:市青山路号开户银行:市工商银行账号:电话:
关于买卖合同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写字楼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支弄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号写字楼______层,写字楼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3、写字楼区域东侧在_______米内、南侧到_________米内、西侧到_________米内、北侧到__________米内。
二、写字楼价格及其它费用:
1、写字楼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3、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写字楼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写字楼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写字楼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6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写字楼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写字楼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写字楼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规定:
1、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写字楼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写字楼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用电量的项目。
5、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写字楼,甲方无权干涉。
9、本写字楼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签名盖章)代表(签名盖章)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关于买卖合同5
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幼儿园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 的幼儿园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办园所有权证件的变更、园舍承租权的变更
1.办园证件的变更:该幼儿园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 。
2.该幼儿园园舍承租权的变更:(房东)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租期为 年,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已缴纳 年房租,本协议生效后3日内,甲方应当协助乙方与房主达成校舍租赁协议。
三、办园证件附属设施的归属
甲乙双方协商好,签订协议(甲乙双方转让协议,乙方与房东租赁协议)后,乙方首次支付甲方转让金 元。幼儿园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办园所需证件等在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次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在乙方付清全部转让金后,甲方负责办妥法人变更手续。
四、转让金
转让金分期付清,双方签本订协议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 元(大写) ,乙方付清全部转让款后,甲方负责协助办理法人变更手续。
五、相关证照的'转让手续办理及债权债务的承担
该幼儿园已由甲方办理相应许可证,办园证件齐全,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幼儿园的一切信息的真实性。甲方要办好幼儿园所有证件转让给乙方的手续,乙方要积极配合。转让手续办好后,以后幼儿园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办园前该幼儿园及法人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幼儿园校车约定:
由于国家政策的缘由由甲方所有的幼儿园校车,(车牌号为: )暂时无法过户给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幼儿园校车由乙方使用,校车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待国家政策允许时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过户事宜。
七、事故责任约定:
自本协议生效,乙方开始接收幼儿园之日起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八、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幼儿园转让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如使用教材、教学方法、招生规定及价格等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须向非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 元。
十、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本协议签字、按指印之日起生效。
关于买卖合同6
合同登记编号:
买受方:(甲方)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
帐 号:
卖受方:(乙方)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根据《民法典》及国家知识产权有关部门规定,就甲方向乙方 计算机管理系统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
一. 合同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软件:(相应模块)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软件的相关需求。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相关需求,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书中规定的内容。
3. 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的过程(包括项目进展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并给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乙方应予积极的配合修正和改变。
4. 甲方应负责采取一定措施,保证本单位各部门密切配合项目的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5. 甲方须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整个项目的协调及实施工作。
6. 甲方须指定最少一名系统管理员(电脑专业中专以上),由乙方负责培训,并自始至终参加整个项目的实施和培训过程。
7. 甲方须提供培训场地,安排受培训人员(每功能至少保证两人),与乙方共同建立培训网络、确定培训日期,所有电脑操作人员上岗前须通过乙方的考核。
8. 甲方系统环境现状符合乙方软件稳定、正常运行,甲方服务器系统安装20系统,站点端安装98或20系统,网络现正常运行。
9. 甲方按照乙方软件具体书面要求,完成数据编码工作并进行录入,配合完成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
10. 甲方须配备和能直拨总部的直线分机电话,或者提供ee网络环境,便于乙方对系统进行远程维护。
1. 由于软件实施的特殊性,甲方应解决乙方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包括将来售后期间)的工作场地和食宿。
2. 对于本合同所涉及的接口(如电话等),甲方须积极与相关厂家进行协调,并在项目实施前或实施中提供准确、必要的技术参数,如未在上述期间内提供,工期可相应顺延。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对软件系统的实用性、可靠性和完善性负责。
2. 乙方应根据软件的详细功能书,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书规定的内容。
3. 乙方应满足甲方对软件提出的合理要求,并对现有软件不能满足的事项进行耐心解释。对有可能影响进度的要求,乙方有权提出延期请求,由双方协商后再确定是否延期和延期的具体时间。
4. 乙方应负责本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负责培训甲方的电脑管理和使用人员,使甲方在项目验收后有能力使用、维护和管理。
5.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制定并推行使用计算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其管理方式。如果需要可向甲方提供业务单据、报表的样本。
6. 乙方有权对售出的给甲方的软件使用,提出自己成熟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但甲方是否更改最终以甲方意见为准。
7. 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口头、文字及所有相关资料,特别是甲方的经营数据,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8.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相关资料只用于本项目的实施,但对该内容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 乙方在收到甲方《进场日期确认函》后,应按时派工程师到用户现场,进行系统安装、调试、培训和开通工作, 并和甲方及系统集成方相互配合,以确保系统一次性全面开通。
10. 在系统试运行的前7天内,乙方工程师应24小时在现场指导,随时监控和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1. 自系统第一个模块试运行之日起,乙方提供________年的系统维护工作。内容包括:每天24小时远程维护;定期地到现场回访,察看及改善整个系统的运行情况。
2. 在________年的维护期内,乙方应对甲方所使用的软件进行升级。维护范围仅限于乙方编制的软件。如果由于甲方的需求有原则性的变动而需对软件进行修改不在维护的范围之内,如甲方确有需要,双方需另签订合同。
四. 项目的实施 为了高质量的系统实施,确保软件一次性开通成功,双方须紧密配合,遵守以下实施步骤:
1. 合同生效后,甲方配合乙方填写《工程环境及进场计划表》与乙方;乙方提供软件系统安装的基本资料,如《电脑系统实施进度计划表》、《系统需提供的初始数据》等,便于甲方尽早做好准备工作;
2. 在系统试运行前1个月,甲方向乙方发预进场通知书,并准备软件运行的环境。乙方确定实施项目组及项目实施人员,并与甲方协商确定工程实施计划。
3. 在软件运行环境准备完毕(布线可在实际试运行前完成),甲方书面向乙方发送最终《进场日期确认函》。
4. 乙方实施工程师进场时,须带上安装光盘等相关资料,到用户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工作。
5. 乙方按照《系统培训提纲》进行应用软件系统的操作培训,要求每一模块至少有2人能熟练操作,并填好《培训签到表》,如有可能请用户填写《培训签名详表》。在培训结束前对每一位操作员进行考核。
6. 培训期间在相关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乙方根据用户需求完成对系统参数的设置、各种接口的调试及账单的设置,协助用户录入相关数据,保证运行的各项初始数据在试运行前准备就绪。
7. 在系统培训完毕、试运行前,由项目负责人安排一次协调会,要求相关部门主管以上领导参加,及时了解用户对软件的实际需求。
8. 系统试运行时,乙方人员与用户紧密合作,主动跟班,及时解决问题并纠正错误,协助用户核对各种报表等。
9. 系统跟班结束前三天,乙方向各使用部门发放《系统各模块验收表》,要求用户各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次验收意见,并由乙方对用户新提出的或尚未解决的问题进行解答或修改,并请用户签字确认。
10. 项目基本结束前,甲方应做好系统的备份工作并确保远程维护的'正常开通。乙方提交软件使用说明书、软件备份等资料,并经用户签收。
1. 在维护期内,由乙方公司向用户发送《告用户书》及《工程质量调查表》,以对工程完成情况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跟踪。甲方在使用期间发现乙方软件存在的问题,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维护。
2. 在________年的维护期内,甲方应出具最终的系统书面验收报告,否则按照甲方验收合格对待。因用户原因未能使用或未能全部使用的模块、功能,也以甲方验收合格对待。
五. 软件版权的保护
1. 本合同所涉及的应用软件(包括程序、技术资料、使用手册、系统结构)的所有权属于乙方,受《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保护。甲方付清应付乙方的全部款项后,正式享有软件使用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者透露、转让或出售本软件。
2. 乙方应保证提供经国家认可的正版软件,且功能无任何限制,且保证合法拥有该软件的知识产权,因知识产权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 除非本合同指明,乙方不提供其它的任何系统软件。
六.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
1. 合同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总款 % 预付款共 元.
2. 软件安装、调试和培训完成,正式上线使用无异状 天后付总款 %共 (元)。
3. 剩余总款的 %共( 元)在软件正式使用无异状 个月后付清.
七. 施工期要求
乙方保证在甲方正常施工条件下,在11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培训和系统切换工作。
八. 违约、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 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正当终止理由,由双方代表协商终止合同有关事宜。
2. 如软件正常使用60天后,甲方未付款,乙方有权终止甲方使用的乙方软件,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在甲方付完全部款项之后,乙方无权终止甲方使用的乙方软件,如有此情况,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3. 由于战争、地震、火灾、水灾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待条件恢复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变更内容。
4. 如项目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乙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每天计算。
5. 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或某些软件模块没有使用,甲方仍须在合同的最后付款日付清相应款项。如甲方延期付款,须另加应付款项的1%每天的费用作为乙方的补偿。并且乙方在收到相应款项前,有权暂停一切服务,且暂停服务时间也计算在有效服务期内。
6. 合同履行中如出现未包括的问题,或合同内容出现争议、修改,双方本着友好、积极、合作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如协商不成,则按《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双方履行完各自的业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但有关双方机密及版权的条款内容继续有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代 表: 代 表:
____日 期:____日 期
关于买卖合同7
甲方: 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王莉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购买园西公寓阁楼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其自有产权的“园西公寓”阁楼1套( 位于 1号楼2-501
楼顶)转让给乙方,房号 1号楼2-601套内建筑面积约 87.72 平方米。
2、该阁楼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壹拾捌万 元整(小写: 180000.00 元)。该价款不含各项税费,如需缴纳各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3、该阁楼不办理产权证,但如以后政策调整,可以办理产权证,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该房用途为居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结构与用途,如乙方违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与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日 期:20xx年 月日日 期:201 年月日
关于买卖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_________农业生产的发展,进一步完善_________农产品产、运、销一体化运作机制,提高农业经济市场化、产业化和规模化的发展水平,充分满足全国城乡居民对_________反季节瓜菜的需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双方今冬明春_________反季节瓜菜代购代销合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保证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本地农产品的种植___、区域分布、上市时间、总产量预测等信息资料,以便乙方制订市场营销。
甲方根据乙方的订单负责当地的瓜菜收购和包装工作,确保乙方所需反季节瓜菜的货源___和供应乙方负责瓜菜的运输和销售。
甲方保证优先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反季节瓜菜,平均日货量不低于_________吨乙方保证优先向甲方订购_________反季节瓜菜(甲方不能确保乙方所需瓜菜的品质和数量情况除外)。
甲方协助乙方在当地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和农业生产技术的___业务,整合本地的农业资源,以推动本地农场企业与乡镇企业的农业___络工程。
乙方每次订货可以___、传真或___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再以___或书面传真确认,详列所需瓜菜品种、等级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收购___及交货时间、地点等,传真原件须乙方经办人签名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生效。
乙方每次订货一般总量不少于5t货车标准配载(空运货物除外),低于5t货车标准载量乙方应提高瓜菜收购代理费标准。
甲方保证以最高___的___向乙供货,在保证瓜菜品质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瓜菜的收购___。具体瓜菜品种的具体收购___和代理费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确定。
甲方确定每次瓜菜的采收时间,确保所收购的瓜菜干净、新鲜,不掺杂土泥沙,没有农药和化肥等污染,符合绿色食品的标准,适合储藏和长途运输,完全满足乙方对瓜菜的时间和品质要求。
瓜菜包装费用标准由双方根据不同的瓜菜品种和运输要求确定,包装物可由甲方负责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需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交还甲方。
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并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经办人根据双方确定的等级质量标准的包装要求验收。
甲方负责___人员根据人的要求及时装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甲方有义务协调因收购、装车等因素所引发的民事、交通纠纷、保证人、运输车辆及所装载瓜菜的安全和通行无阻。
运输车辆一般由乙方负责调派。甲方可向乙方推荐本地xx人但须保所荐__________人的商业信誉和__________车辆的车况良好,适合__________乙方本次所订购的瓜菜。
乙方应在每次下单的当天,根据双方核定的.费用总计以电汇、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乙方___后的十天之内)
甲方委托乙方代销瓜菜时,乙方只需___货款的及时回收,而无须承担任何费用支出。瓜菜销售完毕后,乙方应在十天内向甲方支付其所得的全部款项。
甲方所交货物的品种、数量、品质、质量或包装明显不符合双方确认的标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货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甲方末能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按质、按量交货而造成逾期交货,乙方有权提出折价处理或拒收全部瓜菜,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费用和全部损失。
因装车人员___不力而延误时间造成损失或因收购、装车引发当地民事、交通纠纷而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费用支出和相应的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买卖合同9
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0〕号
供货单位(章):
购货单位(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订货清单产品代码
(同流向登记的产品代码)产品名称产品类别产品
级别规格/型号计量
单位箱含药量(千克)
数 量单 价(元)
金 额(元)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买卖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保障安全。
二、产品质量标准及要求
三、禁(限)用药物要求:
四、产品包装标准及要求:
五、提(交)货时间和地点: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七、验收标准与方法:
八、提出异议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产品安全与质量责任:
十一、运输安全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选择一种):
1、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可另附页):
购货单位 ( 章 )单位名称许可证编号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签字)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签字)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户
供货单位 ( 章 )单位名称许可证编号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签字)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签字)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二〇xx年七月
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关于买卖合同10
原告朱海林与被告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协商小货车的买卖事宜,由朱海林将其自己的一辆栏板跃进NJ1026D小型载货汽车,车辆行驶证号为琼D30594,出卖给潘世海。双方约定,车价为8000元。同日,潘世海向朱海林写下欠条一张,其欠条载明:“欠购车款捌仟元(¥8000)定于20xx年9月20日前付清。如果不按时付可按车价款壹倍处罚。欠款人:潘世海20xx年8月26日”。潘世海写下欠条交朱海林后,朱海林便同意潘世海把车开走,至同年9月20日潘世海未按欠条时间向朱海林支付购车款8000元,朱海林也没有将该车的相关证件交付给潘世海,双方因此引起纠纷。朱海林于20xx年3月17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潘世海支付其拖欠的购车款16000元,并承担车旅费100元。潘世海辩称,其本人已于20xx年10月12日将4000元支付给朱海林,按双方的约定,朱海林应办理好产权转让登记手续,而朱海林没有办理,因此,双方的口头协议没有生效,要求朱海林退回定金4000元,并请证人张桂铭出庭作证。一审中,潘世海提出反诉,要求朱海林双倍返还定金8000元,并要求朱海林支付为该车修理所付出的费用2420元。原审法院通知其缴交反诉费,但在法定期间内,潘世海未向原审法院缴交反诉费,原审法院裁定,按潘世海自动撤回反诉处理。一审中,朱海林对证人的证言予以否认。二审另查明,朱海林于20xx年3月间购买该车,总价款为35200元。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贸易部、机械工业部、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该车使用年限为8年。按使用8年计算,该车每天折旧费为12.05元。
原审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所进行的交易是旧小货车,根据国务院贸易部发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
第三条“旧机动车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属特殊商品流通,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的规定,原告所卖的旧货车,必须要在经过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方可进行交易,否则应视为交易无效。因此,原告擅自将自己的旧小货车卖给被告,其行为违反了《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故应视为买卖无效。对无效买卖所得的财产,应互相返还。因此,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购车款16000元和车旅费1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对于被告在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给原告的这一事实,由于被告向法庭提供在场证人张桂铭出庭作证,虽然原告否认,但根据双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度,被告有证人出庭作证,因此,被告主张的可信度大于原告否认的可信度。对被告的这一主张,本院应予认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和参照贸易部发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告朱海林与被告潘世海的旧车买卖无效;
二、被告潘世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返还琼D30594号小货车给原告朱海林;原告朱海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返还4000元给被告潘世海;
三、驳回原告朱海林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原告朱海林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朱海林与被上诉人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达成口头买卖汽车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该协议为有效协议。协议约定后,上诉人将车辆交付被上诉人使用,被上诉人未按约定支付车款,其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
上诉人将该车交付被上诉人,没有将该车相关的证件交给被上诉人,致使被上诉人不能正常的进行营运,上诉人的行为也应视为违约行为,也应承担违约责任。鉴于本案中,双方没有约定上诉人的违约责任,因此,上诉人的违约责任应视为与被上诉人的违约责任相等。本案中,双方均未完全履行协议,上诉人请求被上诉人将该车退回,被上诉人表示同意,故双方约定的口头协议可予以解除。由于被上诉人未按协议约定,将车款支付上诉人,也不及时将车退回上诉人,致使该车由被上诉人占用长达一年,因此,被上诉人应支付该车的折旧费给上诉人,其折旧费按每天12.05元计算,上诉人主张支付时间从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4月23日,共计239天,计2880元。上诉人上诉请求被上诉人赔偿用车款没有证据,不予认定。其上诉请求被上诉人赔偿精神损失费20xx元,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根据。原审判决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正确,应予维持。被上诉人主张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给上诉人,证据不足,不予认定。被上诉人在答辩中,要求上诉人双倍退还定金8000元,并要求补偿购买维修汽车配件费用2420元,由于一审中提出反诉请求,未按规定时间交纳反诉费,一审已裁定按其自动撤回反诉处理,被上诉人现主张没有理由。原审判决根据国务院贸易部颁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定双方的旧车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属适用法律错误。因为《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是属于部门的规章,并不是行政法规。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未规定旧机动车交易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故不能以此作为判决合同无效的依据,应予纠正。原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已支付4000元购车款,并判决由上诉人返还,其认定事实证据不足,应予以撤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xx)琼中民初字第65—2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二、撤销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xx)琼中民初字第65—2号民事判决第
一、二项;
三、解除上诉人朱海林与被上诉人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约定的汽车买卖口头协议;
四、限被上诉人潘世海于本判决生效后十天内将琼D30594牌号栏板小货车(跃进NJ1026D)退还上诉人朱海林,并支付该车折旧费2880元给上诉人朱海林,逾期交车则每天按12.05元支付该车折旧费。
从上述案例看,审理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不能以《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作为认定汽车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因为《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是国务院贸易部于1998年3月9日颁布的
关于买卖合同11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释义】延伸阅读:合同法全文
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释义】本部分条文是确认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本条款提示点:
1、出卖人的主体资格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分为专营开发企业和兼营开发企业,但无论是哪种类型,都需要具备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颁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不具备开发资质或开发资质已被取缔的企业不能作为出卖人与相对的客户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违者订立的合同无效。
2、买受人的主体资格
(1)凡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作为买受人,
(2)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方可作为签约人订立合同,
A.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须经其监护人追认方可生效(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
B.精神病人或间隙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发作期间订立的合同须经其监护人追认方可生效,
(3)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购房行为应当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签约,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无论以夫或妻的名义购买房屋,该房屋所有权一般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出卖人委托代理机构
近年来,开发商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房屋销售的比例日益增加。在这种情形下,应当将代理机构的名称列入本合同,并如实填写。这样,既明确体现和保障了开发商、代理商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也保障了购房人的签约知情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出卖人拥有项目的取得和开发建设等前期手续告知义务的内容,目的是为保障买受人知情权。
本条款的提示点:
1、开发商土地取得方式
一般情形下,开发商取得土地的方式为受让国家出让的土地(出让)或转让受得他人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土地(转让)特殊情形下方可获得国家得无偿划拨地(划拨),如开发商开发建设规划范畴内得经济使用住房。
未变更土地性质得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非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得划拨地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工业用地出让地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
2、土地使用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规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需要注意的是,该使用年限起始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确定之日,而不是买受人订立购房合同之日;经济使用住房因其土地系划拨地,故不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
3、商品房项目的名称无论是现定名还是暂定名,必须与商品发预售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件的描述一致。
4、开发商必须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方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资格。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知悉本条所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外,更有必要查阅开发商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着重审查两点:一是看开发商是否已经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未缴纳完毕土地出让金的开发商一般持有《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而非《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是看开发商是否已将土地办理抵押贷款(以土地作为抵押物办理贷款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往往作备案登记)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商品房销售的描述。
本条款提示点:
1、期房与现房的比较
期房即预售商品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不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为期房。现房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的商品房的大产证的商品房,消费者在签约后立即可以办理入住并取得分户权证。
期房相对于现房,具有下列特点:
优势:
(1)期房一般较现房便宜;
(2)期房的选择空间较现房大;
(3)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新楼盘品质较旧盘有明显提升。
劣势:具备延期交付、品质变差、权证不能按期交付等法律风险。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3、商品房销售的其他依据
一般来说,开发商除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还应具备下列证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即俗称的“五证齐全,方可预售”。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许可证有按栋编号发放、按批号编号发放等形式,购房人在购房时应“对号入座”,提高自身风险防范能力。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释义】本条是对合同标的物的详细描述
本条款提示点:
本条涉及到若干建筑专业术语及建筑规范,购房人在购房时应更加切实注意。
1、商品房的用途与房屋结构
这两项对于开发商而言,是其确定工程建设成本的关键点,专业办公用写字楼的工程建设成本一般比砖混结构建筑物建筑成本高出数倍。因此,购房人在选购房屋时应当加以落实。
商品房的用途主要有居住、办公、商品、商住、停车等种类,其用途一经确定,合同双方不履行法律手续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结构主要有砖混、框架、钢混等几种,不同结构的房屋其使用功能和耐用程度各异。
2、层高≠净高
层高指一层地面至上一层地面的距离,净高则是指地面至天花板的距离,净高=层高-楼板厚度。
购房人在选择预售商品房时应考虑上述两者之间的差异。
3、阳台
阳台的封闭与否对计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至关重要,根据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的规定,封闭阳台按全面积计算使用面积,而敞开式阳台则按全面积的一半计算使用面积。
4、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及使用面积之间的联系。
该套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强体面积+阳台面积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释义】本条是关于商品房计价方式与价款的约定。
本条款提示点:
1、计价方式的改革
多年来,我国一直采用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但该种计价方式却存在着诸多弊病,集中体现在总的公用建筑面积难以确定,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分摊复杂,开发商非善意误算等。随着房地产经济的活跃与发展,我国北京等地区已经推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相信不久的将来,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将成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主要计价方式,使购房人真正能享受到“明明白白购房”的待遇。
2、购房人应注意商品房“价外价”问题
个别开发商除收取按面积记得的总价款外,还会向购房人提出收取配套费、教育实施费等其他收费项目,因此,购房人在支付房款时应当对这些收费项目加以关注,如开发商没有法定收费依据的,购房人可以拒付。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 ────────────────×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释义】本条是对房屋面积确认依据及房屋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的约定。
本条款的法律依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 %以内(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 %以内 (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 ────────────────×100%
合同约定面积
本条款提示点:
1、面积确认标准
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为面积确认的依据标准,但购房人在签约时亦可主张上述两项面积同时作为依据标准。
2、产权登记面积与购房人实际所得面积不符时的处理
产权登记面积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登记的面积,一般情形下产权登记面积即等同于购房人实际所得到的面积,但如果产权登记测绘单位所作出的测量结果与购房人的实得面积不符,购房人依旧有权利聘请专业测量公司重新测量,并要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原产权登记面积作出修正处理。
3、自行约定的方式
基于设计原因,施工原因以及其他原因,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实往往不愿意接受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面积差异处理条款,而建议购房人选择自行约定的方式,常见的约定方式包括:
(1)买受人不要求退房,按照产权登记面积和原约定每平方米价格实施多退少补;(该条款的约定从法律上分析仍然存在问题,如某合同原定面积为80平方米,建成面积达120平方米,即使开发商主张该特别约定,由于约定面积差异已经对原合同造成了实质性破坏,法院最终还是会按法定标准而不会按约定标准裁决)
(2)正负3%内实施多退少补,多于3%部分按原单价打折计算房价;少于3%部分按原单价上浮一定比例退还房款;
(3)将《办法》规定的临界点3%调整为临界点5%;(从开发商的利益分析,此条款最符合其利益)
(4)总价包死条款,即无论产权登记面积是否与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均按约定总价计算房款。(对于广泛采用通用文本约定的楼盘,购房人可选择性使用该条款。就笔者的个人阅历,很少有开发商在交房后因为测定面积比约定面积少而退款的,而建成后要求购房人补缴购房款的却是屡见不鲜。)
相比而言,上述约定方式均没有本条款第二种方式那样更能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议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选择该种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拟定的“北京版式范文本”中采用的是建筑面积差异与处理条款,更重视了对购房人权益的保障。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的约定
本条款提示点:
1、一次性付款
(1)一次性付款的本意是指购房人在约定期限内向开发商支付完毕100%的购房款,但在实践当中,不少开发商同意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客户在签约是只支付90%-95%的购房款,留存5%-10%的购房款至房屋交接或权证发放时再行给付。
(2)开发商为鼓励购房人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往往会在商品房定价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付款购房人一定比例的折扣。购房人如选择此种付款方式,可以适时提出折扣请求。
2、按揭付款
(1)按揭付款不属于分期付款,现在开发商与银行已经在付款方式上取得可高度一致,就是银行为按揭客户向开发商提供一次性付款。对开发商而言,按揭购房人在完善其按揭贷款手续后就已经获得了银行支付的全额房款,购房人只是按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逐月向银行还款而已。
(2)按揭付款方式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A.主合同关系有两个:一是开发商与购房人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二是购房人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
B.从合同关系有三个:一是购房人以所购物业作为抵押物与银行之间发生的抵押合同关系;二是开发商为购房人贷款而向银行提供的保证合同关系(有的银行还要求开发商提供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担保);三是银行与开发商之间的回购法律关系,即当购房人逾期未还款构成违约,银行依法处分抵押房产,开发商向银行承诺无条件回购该房产,并将回购房款优先直接清偿银行贷款本息,对此购房人在按揭贷款合同中予以书面确认。
(3)按揭付款条款在签约时属于效力待定的条款,该条款生效的必备要件是银行同意向按揭购房人发放贷款,并与其签订《借款合同》,如属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银行拒绝为购房人提供按揭贷款的,则该条款对买卖双方不具备约束力,由此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当事人双方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购房人。但如是因为买、卖双方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行为导致银行按揭不能,则需要由责任人承担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购房人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的申贷资料,开发商拒不承担银行要求的保证担保责任等。
(4)按揭付款方式后续法律问题
A.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按揭贷款的目的无法实现,买卖双方及银行均有权解除按揭贷款合同,开发商应将所收款项分别退还给购房人和银行;
B.开发商作为担保人为购房人按揭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阶段性保证担保,即开发商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按揭贷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购房人获得分户产权证并将其房屋所有权办理他项权利登记之日止;二是全程保证担保,即开发商在购房人向银行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之前均需承担保证担保责任。按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购房人未按照按揭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与银行办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如起诉购房人要求偿还贷款本息或主张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开发商为共同被告,开发商提供全程担保的除外。如果银行起诉时买卖人与银行尚未完善抵押登记手续,则开发商无论是提供哪种方式的保证担保都会被列为共同被告。
开发商尽早为购房人办理分户权证的意义不仅是履行自身《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义务,还具备解除自身担保法律风险的功能和作用。从近年法院受理的案件类型分析,按揭购房人逾期付款违约纠纷已成为一类主要民事纠纷,即每个楼盘都存在着一定比例的按揭购房人逾期不归还银行贷款的风险隐患,开发商如不重视此类纠纷的预防和风险防范,将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购房人逾期违约金责任进行约定的条款
本条款提示点;
1、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分析
逾期付款是买卖合同中的一种典型违约行为,逾期付款未达一定期间,构成根本违约。构成一般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构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除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承担由于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基于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的理论依据,示范文本建立了两种相辅相成的违约责任救济方式。
2、如何设定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的合理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从上述司法解释分析,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所涉及的标的物是一项重大资产,司法解释的拟定者期望买、卖双方都给予违约方相对较长期限的包容和理解,不主张权利人过快的享有单方解约权。因此,我们建议:在设定本条所规定的开发商有单方解约权的期间条款时,一般应定为3个月为宜,至少不应少于2个月,如果购房人在签订之后由于偶然性原因造成流动资金周转困难而不能如期履约,购房人亦有合理期间进行调整。
3、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设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该《解释》第十七条又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发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结合上述两条司法解释,逾期付款违约金设定的标准一般应设在下列区间内:不低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不高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130%.设定的标准如果低于或高于上述期间,都有可能导致约定的条款存在法律效力上的瑕疵。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
1996年5月16日前:每天万分之三,年利率为10.95%;
1996年5月17日——1999年1月29日的每天万分之五,年利率为18.25%;
1999年1月30——20xx年11月21日的每天万分之四,年利率为 14.6%;
20xx年11月22日——20xx年3月16日的每天万分之二点一,年利率为7.665%;
20xx年3月17日至今,在贷款合同中签订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30%-50%.
个案分析:李小姐每月要还银行贷款5000元,按照银行对大多数客户执行的5年期
关于买卖合同12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买卖_____树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遵照执行:
风险提示:标的物信息
买卖合同中应根据标的物的类型,在合同中将其特定化。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
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树卖给乙方。
风险提示: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明确,履行方式是送货还是自行提货这不仅涉及运输费用的承担,而且还将涉及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将会严重影响到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实施,产生逾期交货等纠纷。同样的'合同履行地点不明也会容易引发争议。
如:有的合同对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约定,如一个月内履行完毕,但从何时起算一个月没有约定,这就容易使双方产生歧义,都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如果将期限明确化,约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毕则就避免了歧义的产生。
第二条:甲方承诺拥有上述______树的合法处理权,保证上述_____树无任何权属纷争和经济纠纷,乙方应在合同签定后____月内取走上述______树。
风险提示:价款支付
在实务中,有的买卖合同只是简单地约定合同款项的金额,对于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却未作出约定。这一漏洞将为支付方无限期不支付或迟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应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来履行支付货款。明确付款的具体期限及条件,尽量要简单、明确易实施,避免催款方因为无法举证付款条件成就而不能主张货款的风险。设定明确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有效督促或威慑合同付款方。
第三条:甲乙双方确认上述______树的出卖价格,共计______元。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_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自行负责具体开挖、包装、装卸、运输上述______树的相关事宜,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第五条:乙方移栽上述_____树的成活问题与甲方无关。
风险提示: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机构或。那么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则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选择仲裁机构就一定要明确是哪个仲裁委员会,否则就会因约定不明而致约定条款无效。
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管辖的,而约定则只能在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中选择其一,而不能随意选择,否则该条款无效。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解决。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要条款化,在出现违约情形时,能有效执行,避免纠纷。很多合同对违约责任没作约定或约定太过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约定违反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这个约定就太过笼统,实务中很难操作。
具体应明确,违反合同的哪条约定,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如:质量不符、数量不符、未按时足额付款、未及时交货等等,不同违约情况应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违约金的数额要具体化、数字化,以便于向违约方主张。
第七条:即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如有违反,均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买卖合同13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规 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 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2.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4.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 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买卖合同14
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区][县](部位:***)房屋类型***结构:;
(二)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
(三)房地产四至范围
(四)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属设施状况、套内装饰标准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号:***;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上述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币)计***元。(大写):千百拾万千百拾远整。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的***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_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装让的房地产为[出让方式][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供下列第[一][二]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年(从***年***月起至***年***月***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_____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年***月***日将上诉房地产交付(转移占有)乙方。交付标志:***。
第五条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第六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自[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八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地产根据原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属[居住][非居住]房屋,其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业主公约见附件六。
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上述房地产在办理转让过户变更登记后,甲、乙双方共同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该房地产转让后变更使用、维修管理户名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息按计算。逾期***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一][二]款内容处理。
一、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计算。逾期***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关于买卖合同15
我们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会对买卖合同进行公证,那么合同公证是怎么办理的?具体的流程是怎么样的?我们的法律中对于合同公证有没有作出相关的规定呢?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介绍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的相关知识。
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怎么办理?具体流程?
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流程主要分为几个步骤:
一、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1、卖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结婚证等;
2、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等;
3、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必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交易房产是多人共有的',则卖方应为所有共有人(以及其配偶),需要全部到场。
二、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1、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否与其本人一致;
2、申请人的行为能力是否完全具有,不存在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情形;
3、申请人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以及公证的意思真实是否真实自愿;
4、申请人自己对于即将进行的交易以及公证所认识的后果是否与其行为实际产生的后果一致;
5、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主要条款(如交易标的、交易金额、付款方式等)认识无异议,或者至少已经基本达成一致;
6、交易的房产所有权明确,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交易的情形;
7、如果交易房产存在多个所有权人,则所有的产权人都与买受人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8、当事人的申请符合公证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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