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精选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备的基本特征
《 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三种主要合同形式中,施工合同是最重要的建设工程合同。所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照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它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一样是一种双务合同,在订立时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是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立的。
《合同法》第287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规定。可以看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作为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来规定的。事实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备了承揽合同的所有特征,但又有着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仅受《合同法》的调整,而且还受到不同领域的多部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调整。
从建设单位的层面来看,一项建设工程的完成,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用地规划的审批、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施工单位的确定、到规划设计的落实等等一系列法律关系的发生,这些过程很可能涉及到不同的领域如《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等,这都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不能回避的,而且合同双方当事人和合同本身都将不同程度的受到这些法律关系的制约,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多领域受到多部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调整。
第二、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有严格具体的程序限制。
从民法的理论看,一般合同的签订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即可完成。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有其特殊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则必须根据已被审批的工程项目计划、初步设计、双方办理土地等审批手续后签订。如遇变更设计方案或工程造价,还需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实行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应按相应的程序确定中标单位并向中标单位下达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条款,还要接受预算和造价审查、竣工结算、质监部门的检查等。 第三、国家宏观政策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建设方面的规章也是调整和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工程的完成仍以计划调控为主。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体现了市场经济主体通过公平竞争取得的权利和将要承担的义务,当然应当依法进行保护。但是国家根据市场运作状况,制定相应的规章进行宏观调控,地方政府在权限范围内依法制定的规章,诸如投资结构的调整、项目的压缩及设计计划管理、工程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等同样作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解决合同纠纷的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特有的基本建设法律制度特征,体现了其自身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它即遵循合同的一般原则,又包含多种特有的法律关系,从而构成了基本建设法律制度的一大特色。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基本条件
从民事法律理论的角度看,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说,其成立和生效同样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是两个有着严格区别的法律概念。两者有着严格的区别:第一,合同成立并不等于生效。理由是,合同的成立仅仅反映的是当事人的意志,它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而合同的生效反映了国家的意志,即国家法律对已成立合同的一种法律认可或称价值判断,它体现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决定了合同的生效。另外,合同的成立是事实问题,而合同的生效是法律问题。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但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
问题,应该严格加以区分。第二,在构成要件上,合同的成立,是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亦即合同因承诺生效而成立,故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就是承诺生效的条件。而合同生效的条件才是判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
关于合同的生效要件或生效条件问题,我国学者也存在观点上的不同和争论。有人认为:合同的有效要件是:
(1)内容之确定;
(2)内容之可能;
(3)内容之合法;
(4)内容的妥当性。已成立的合同具备以上四个要件,才发生合同效力。梁彗星教授认为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分为一般生效要件和特别生效要件。一般生效要件指一般法律行为所共同的生效要件,包括当事人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标的须合法、标的须可能和确定。而特别生效要件指特定法律行为所特有的生效要件。大部分人认为,所谓合同生效的要件,是指依法律规定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应具有的条件。它包括:
(1)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标的的确定和可能;
(5)合同必须符合法定形式等5个要件。
我认为,虽然我国现行合同法律没有就合同生效要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已经为我们概括和归纳合同生效要件提供了足够的法律依据。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认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可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所谓实质要件,《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是意思表示真实;
三是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这些规定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亦称实质要件。所谓形式要件,对于有些合同,合同的生效还须具备特殊要件,也称形式要件。这些合同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 当事人根据《合同法》第45、46条的规定所订立的合同,在所附条件成就时或所附生效时间到来时,合同才能生效;
二是根据《合同法》第44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在办理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合同才能生效。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具体说来,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达到生效的程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合同的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要规定的条件,即合同的主体要件。
目前来看,我国没有对发包人的资格等作出非常严格的规定,发包人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或自然人。但必须具有通过合法、完备手续取得的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的资格。而作为承包人的条件则十分严格。首先,承包人必须是单位。虽然《合同法》在总则和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第16章没有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的主体资格限制,但在《建筑法》和大量的建设方面的行政法规中均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须是“单位”,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可以看出一个信号,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必须是法人单位,《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第1条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合同无效。这个条文可以看出,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且不说登记的高低问题,但有前提条件,符合申领资质的必须是单位,《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所以,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这里的单位则只能是法人。其次,承包人必须具备建筑经营资格。只有经依法核准拥有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资格的企业法人,才有资格进行建设工程承包经营活动。1995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将建筑业企业分为工程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和专项分包企业三类,并规定了具体的标准和条件。再次,承包人必须在自身拥有的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在我国,对于建设工程承包人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20xx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核心条件。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可分为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非故意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和不自由的意思表示不一致三种情况。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和不自由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如果构成欺诈,并损害了国家利益,属于合同法定无效的范畴。对于非故意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的情形,如果具备了“重大误解”的条件,则属于《民法通则》第59条和《合同法》
第54条规定的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对于不自由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可分为受欺诈和受胁迫所为的意思表示,则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和《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这两种行为如果损害了国家利益,均构成合同无效的法定原因,否则构成合同可撤销的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合同法》和《民法通则》有一个明显的区别是把《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行为分为二种情形来处理:如果是损害了国家利益,属当然无效;如果是损害的是合同相对人的利益,则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相对方可以要求变更或撤销,而不再一律认定无效,这不仅尊重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愿,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鼓励了交易行为,而且还减少了因合同无效而给社会带来的损失。我认为这一规定是正确的,也符合合同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发展方向。
意思表示真实是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行为生效的要件之一,但对于合同来说,则其生效还应具备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双务合同,因此也应当具备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的条件。
第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当履行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履行的程序
这一条件是建设工程合同所特有的条件。如前所述,建设工程往往涉及到国计民生而且一般投资规模较大,所以国家对建设行为予以更多的关注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来进行约束和规范。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这些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依法应当招标而未招标的合同无效。
第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合同法》第27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275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标的额大、履行时间长、不能即时清结等特点,因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有些建设工程合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统一的示范文本。采用示范文本或其他书面形式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组成上并不是单一的,凡能体现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内容的文字材料,包括各种文书、电报、图表等,均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在关于认定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准上,《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采用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表述方法。《民法通则》是用肯定的语气在第55条明确规定“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才是有效的民事行为;而《合同法》采用的是否定的语气,在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
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司法解释先后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则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的标准再次严格界定为五种情况(下文将详细论述)。对于这样规定的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友是这样解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受到不同领域的多部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调整。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颁规章中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强制性规范就有六十多条,如果违反这些规范都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不符合《合同法》的立法本意,不利于维护合同稳定性,也不利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破坏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我们认为,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有的属于行政管理规范,如果当事人违反了这些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但是不应当影响民事合同的效力。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内容看,可分为两类:一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的规范,二是维护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规范。《解释》第1条和第4条将这两大类分为以下五种情形:
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是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四是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五是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当然,《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基本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也应当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建设工程领域强制性规定的认定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但是随着法律理论的深入研究,学者逐渐认识到违反强制性规定并不必然一定会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友所说,在建设工程领域中,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有的属于行政管理规范,如果当事人违反了这些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但是不应当影响民事合同的效力。在涉及合同无效的重要判断标准中,司法实践中对强制性规范的认识,是判断施工合同效力的根本准则,所以如何判断强制性规定以及判断强制性规定的种类就显得至关重要。
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强制性法规主要存在于两个方面。一部分是《合同法》中有关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规定部分;另一部分分布在《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经济行政类法律法规之中。第一部分的强制性规范涉及的是建设工程领域最基础的方面,所以一旦违反即应当认定为无效。违反第二部分的强制性规定的法律后果则需要具体考察。如果法律法规是彻底阻止这类合同实施,并且认定合同有效会直接损害工程质量等涉及国计民生等重大利益时,就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如果违反禁止性规定只会损害一方民事主体利益,或者仅仅是违反监管,而不直接涉及工程质量等根本性问题时,一般不应当认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换句话说,违反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主要看违反的强制性规范是管理性质的规范还是效力性质的规范,违反管理性质的规范性文件不会影响到合同的效力。
有人认为,把强制性规定区分为效力规定和取缔规定,其划分标准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该规定就属于效力性规定。
第二,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但违反该规定或者继续旅行合同将损害国家理合和社会公共利益,也应该属于效力性规范。
第三,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但违反该规定或者继续旅行合同只是损害当事人利益,这样的规定就属于取缔规范,例如,《建筑法》
第7条规定,建设工厂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厂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征。该条规定就属于取缔性规范,它本身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项目工程的监管,建设单位没有领取施工许可证本身没有损害国家的重大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建设单位受到罚款处罚只是仅仅损害建设单位利益而已。 有人认为,对强制性规范区分为效力性规范和管理性质的强制性规范,这种区分标准最主要的基本原则是从行政立法的目的和强制性规范的设立目的。这种观点认为,如果法律规范纯粹是为了行政管理的需要,并不涉及民事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意图,应该把这类管理性规范排除在认定合同效力依据之外。例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经过房地产主观部门登记备案。实践中当事人没有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登记备案,这种显然是违反了强制性规定,但这种行为不导致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这就是典型的出于管理性质的强制性备案规定,完全是行政管理的需要而制定,买卖合同的登记备案与否,从本质上不会损害国家利益,所以出于行政管理而指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排除在认定合同效力范围之外,同样在建设工程领域违反《建筑法》和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并不必然会导致合同无效。
总的来说,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最基本判断标准是《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具体在认定合同效力时主要看几个方面,
第一,强制性规范禁止的对象只是行为手段或者行为方式,或者禁止的是行为的外部条件如经营时间、地点等,而允许依其他手段、方式或者时间、地点作出行为的,这时,法律本意不是禁止行为效果的发生,而在于规范人们的行为举止,这类规范则为管理性规范。违反该规范不导致合同无效。
第二,强制性规范的禁止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还是为了保护民事主题的利益。如果法律彻底阻止这类行为实施,并且认定合同有效会直接损害国家的利益,属于效力性规范,如果违反只损害一方民事主题利益时,则属于管理性规范,也就是说违反禁止性规范只是针对合同一方的,而且该禁止规定完全是作为一方纪律条款规定的,就不是效力性规范。我同意该说法,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来看,也是从上述规范认定标准来判断施工合同的效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住宅楼建筑工程承包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协议,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甲方名下私房住宅楼。
2、工程地点: 号。
3、承包范围:主体工程(从承台开始,圈梁,地台,一直到封顶)。内外墙批荡,四周外墙粘贴纸皮砖,楼梯贴步级砖,走廊、电梯口分别粘贴(详参照以下第4条)。楼层一至八层或共 层(不含夹层),框架结构,首层为商铺,夹层为摩托车库。二层以上为住宅套房,顶层为一个楼梯房,电梯机房(结算时作投影面积计算)。
4、承包方式:包清工。所有机械设备、排栅、模板、铁钉、铁线等全部由甲方负责。乙方只提供线锤、泥刀、水平尺、圈尺、灰刀等。
注:本工程的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强、弱电),门窗制作安装、防雷、消防、排栅、防护网不包括在本承包内。
5、建设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其中主体工程 个月内完成)(详参照以下第五条)。
6、工程质量:参照国家房屋质量有关要求执行。
7、承包价格:按每层投影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整(¥ 元)。包括天面楼梯屋、电梯机房,基础部分不计,化粪池不计。(凸窗部分只计一面,不计双面)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用水、用电等有关方面,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准备后需的设备,材料运送到工地,但不负责材料运上楼层。
3、甲方指派人员监督及保护好建筑材料。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工栅搭设及施工现场每层的临时用水、用电以及放水保养。
2、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进度(作法说明),交甲方审定。
3、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作法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峻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模板等材料的堆放、清理;以及消防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协调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住户的关系。
6、工程峻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7、负责峻工后周边、内部场地,室内地面的环境清理。
第四条 工程内容及包工范围
1、甲方以清包工的方式发包给乙方。乙方自带行装及必须的生活品及用具,施工所用的`平水尺、圈尺、吊锤、泥刀、、灰刀等常规的使用工具。
2、包工范围:
①从柱头承台底标高起至正负零基础、圈梁、平基、地面硬底化。
②电梯井、化粪池。
③主体框架结构及主体砌砖工程(砌砖外围墙砌18cm,套间之间的间墙砌18cm,电梯井到顶四周砌18cm,其余为12cm砖墙)。
④屋面工程的栏墙(包括楼面防水线的捣制)。
⑤室内外墙、天花板全部水泥混合砂浆扫(批)荡,主楼墙外四周围四面粘贴纸皮砖。
⑥电梯出入口四面墙全粘贴瓷砖到顶,公共通道地面贴地砖,墙裙贴1.6米至1.8米高瓷砖。
⑦夹层车库包括天花板全批荡,地面过水泥沙浆。
⑧顶层天面铺设30cm至40cm高的预制砖块隔热。
⑨首层电梯入口、楼梯通道地面贴砖,通道贴砖到顶。
3、使用的泵车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按图纸施工。若工程有变更修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变更。
第五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的作法说明和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安排施工人员进场,不得无故拖延、拒绝。应遵从甲方总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要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其翻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甲、乙双方应及时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进行检查与验收手续,要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及负责验收。
4、遇到以下情况之一者,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生效:
A.重大设施变更
B.不可抗力
上述情况发生两天内,乙方应将工期延误内容书面报告给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给予答复。
5、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峻工,乙方应承担经济责任,每延误一天,罚款 元,从工费中扣除。因乙方原因中途停工,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6、工程峻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10日内验收,并办理验收有关手续。
第七条 关于工程工费的支付及结算约定
1、本工程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分次拨付进度款,按完成工程进度分工种支付70%给乙方。余下部分待峻工验收后结算付清。具体按工种不同依照进度情况支付。如框架部分每完成一层,按 元∕平方计付70%的款项,以此类推。
2、工程峻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验收之日算起,保修一年,外墙及屋面保修二年。甲方从乙方工费中扣除人民币 元整(¥ 元)作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则退还给乙方。
第八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相关的法规、规范。
1、乙方应按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任何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需要的安全带、装置等。
2、按照施工规范的要求做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需要设计现场照明和围护设施,防止发生工伤事故,确保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若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工伤事故,应积极处理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因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3、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抢,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所用水泥袋由甲方收回处理。
4、材料堆放整齐,确保现场整洁。
5、自行办理所属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6、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其他:工程峻工、付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可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时起即生效。希双方共同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实验室装修承包合同范本。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
1.3、承包方式:1.4、施工面积: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的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定施工方案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支付乙方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合同范本《实验室装修承包合同范本》。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2、甲、乙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及中间工程的检查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及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时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及相关费用。
第6条付款方式
6.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付清。
备注:
6.2、本工程装修保修期为12个月。
第7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7.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7.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7.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
7.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7.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7.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负责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8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8.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8.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9条其它约定
本工程施工内容以《工程预算单》的内容为准,如施工中有增加项目应在单项施工完成后签定项目增减单,按市场价结算。如报价单中有未施工项目应在工程结算后扣除。本工程以项目单价为准,数量按实结算。工程施工时甲方如对施工成品提出修改,由此产生的延误工时及材料损耗费由甲方承担。
第10条附则
10.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0.2、本合同正本倆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10.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第11条附件
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工程预算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组织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工程施工范围及技术要求: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造价:
本工程预算价为 万元整)(详见工程预算书)。
五、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六、结算方式:
本工程结算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结算审核下浮率为,工程量按实计算。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信息价、劳保费用、定额套用及取费标准等按本工程预算标准执行。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核决算后支付工程决算审核总造价的90%,余款10%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八、工程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雨季和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予以相应顺延。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完工,超过5天后,每延期一天扣工程款300元。
九、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要求及核定的工程数量进行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质量标准须达到合格以上。
2、乙方应自觉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及措施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十、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经甲方认定后方可签订施工协议。
2、乙方必须协调解决本工程施工中的纠纷和相关事宜。
3、本工程完成后,由乙方书面申请报甲方审批后方可进行验收。
4、验收时,若乙方未按图纸施工,乙方须在15日内整改到位,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5、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个月,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间发生质量问题一切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乙方未进场修复,视为自动放弃保修金,由甲方委托它方维修。
十一、本协议共股壹份、办公室存档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租机范围及内容
甲方租用乙方钻机两台,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包安全按期完成甲方分配的成孔任务。
二、 甲方责任
1.乙方进场前,做好场地的三通一平;
2.派___________为驻工地代表,负责现场签证,并协调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协调与业主、总包、设计及监理的关系;
3.协助解决工人住宿。
三、乙方责任
1.根据施工要求,保证质量、包安全,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钻孔;
2.做好施工原始记录;
3.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的管理;
4.严格把好质量关,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费用自理;
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负责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标准
按照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及施工设计图施工。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1.成孔按元/米计价,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该单价不含税,乙方只向甲方开具收据。成孔用的泥粉及套管由乙方负责承担费用。钻孔穿导墙和旧桩基础时,给予补偿,补偿原则为:甲方与业主协商后,其补偿金额的全部支付给乙方。
2.乙方全部钻机进场开钻后,甲方按每台钻机________元支付预付款。
3.锚杆施工进度达到50%时,甲方再按乙方已经完成工作量的________% 支付进度款。
4.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工作量的________%,但此时应扣除已经支付的款项。尾款在________个月内结清。
5.乙方不负责施工用的水、电费用,但水、电表由乙方提供并按甲方的要求安装。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清款项之日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中的有关劳务提供及其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第二条:承包范围
一、范围内
所有建筑物:(拆除范围详见附图)
二、拆迁上诉所列房屋至地坪,拆除至室外地坪为±0
第三条:工程工期
一、进场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总工期为 月,工程进程按甲方所动迁腾房情况,腾空一间拆除一间,为使拆除工程顺利进行,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付乙方总拆除建筑物 %,两个月内交付乙方总拆除建筑物的 %,剩余需拆除的建筑物在 年 月份之前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合同价款、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一、方向甲方支付 元/㎡。
二、合同签订 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首期拆除工程费 万元。
三、当工程进行到 %,剩余需拆除的建筑物在 年 月份之前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乙方工作职责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拟拆除房屋的断水、断电、断气、断通讯等工作。
2、配合乙方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
3、保证拟拆除房屋建、构筑物的完整性。
4、负责对拆迁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
5、负责对拆除完毕的地块进行验收。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入拆迁现场,保证工期的顺利完成。
2、负责对本协议所列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清扫等工作。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编制拆除环保方案及安全施工方案,在拆除现场坚持文明施工,对出入施工现场的道路及时安排人员清扫,回收材料的堆码应有严格的区域,严禁在道路、通道堆放任何材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若甲方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施工场地,而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拆除仍任务,则按每延期一天罚款5000元/天。
第七条:安全施工
一、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二、进场前应对机械、人员进行投保。保险费用在报价中考虑,甲方不另行支付。乙方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一切责任。最新房屋拆迁合同范本最新房屋拆迁合同范本。
三、发生重大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的有关要求处理。
四、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通道、易燃易爆地段及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甲方需安排专业人员配合。
第八条: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该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发包方: 包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范围:
第三条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_________
第五条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造价: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价款调整: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xx年版)gb50261-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xx.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第七条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年,终身维护保养。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4.保修金支付方法
4.1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4.3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第九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4.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5.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条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合同经办人:_________ 合同经办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时间: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协议签订地:_________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光彩怡园
第二期C、D栋。
2、工程地点:____县云集镇迎宾XX。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价格
1、以包工包料形式按1269元㎡包干结算(含税金及全部相关取费标准计取的全部费用,劳保基金不在内)。
2、包干价格包括资料、各项检测及各项验收等费用(如桩基检测、实物检测、水电检测、消防检测验收、材料送检、铝合金检测及各分部工程验收等等)。
三、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工期24个月。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五、承包工程内容:
1、基础工程:桩基础深度为10米。超深部分按实签证,(挖土方及护壁人工工资140元3,入岩、流砂单独签证,入岩按土方2倍,流砂按土方3倍)。
2、主体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及相关规定和强制性规范规定。(未包含内容见附表
一)
3、屋面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及相关规定和强制性规范规定。
4、外装修:按设计施工图施工(含565中空双层钢化玻璃窗),
第
一、二层干挂除外。
5、内装饰:内墙为混合砂浆抹灰,天棚不抹灰,楼地面不找平,进户门不安装,室内所有门不安装。
6、水电工程:水、电工程到户,预埋部分到位。
7、消防工程:按设计施工图施工及相关强制性规范规定。
8、施工围墙由甲方负责,临时水电由甲方接至施工场地。
六、材料要求:
、钢材采用XX和链钢。
2、水泥采用金X和XXX。
3、给水管采用 现场确定 (国标)
4、排污及雨水管采用 现场确定 (国标)
5、外墙砖采用现场确定4595砖
6、铝合金窗采用565中空双层玻璃窗,品牌为现场确定,规格____正品。
七、双方职责:
(一)甲方
1、甲方派出常驻工程师代表 ,对工程跟踪监督,杜绝不合格材料用在工程上,由此造成工程质量的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乙双方及时对隐蔽工程和材料涨价签证。
2、甲方负责办理各项报建手续及费用(因报建手续不到位所引起的行政职能部门处罚)。
3、开工前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水电并满足施工需要。
4、提交施工图捌套。
5、提供工程坐标控制点、地下管网资料及勘探、设计地质报告。
6、负责施工期间周边关系的协调。
7、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各部分工程)、隐蔽工程签证、工程质量监督。按合同约定定期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设备、材料、半成品的进场计划,并在收到施工图后组织进行图纸会审。
2、施工场地的临时设施、临时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道路畅通,保持安全文明施工。
3、及时向甲方报送施工计划和已完成工程进度报表。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
第三方。(如转包第三方,甲方有权收回,并终止合同)
5、提供施工报建所需的证照和资料。
6、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7、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不得拖欠和克扣民工工资。
八、付款方式:
1、按层付工程款(备注:每层完工后付工程款,基础不付工程款)。主体每层按平方造价付工程款60%。内、外装饰按每层平方造价付工程款25%,竣工验收合格按平方造价付工程款5%,资料备案到位按平方造价付工程款5%,剩下5%作质保金________年,________年到期付清5%质保金。
2、挡土墙付款方式按每月工程量付定额直接费总造价85%结算付款。
九、履约金的交纳及返还办法:
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陆佰万元整,签约当天交人民币壹佰万,5个工作日内交人民币叁佰万,余款在20个工作日内交剩余人民币贰佰万。
2、转换层完工退还履约金壹佰万元整,到主体
第十层完工退还履约金壹佰万元整,主体全部完工退还履约金壹佰万元整。
十、结算方式:
1、以包干价加签证工程量结算。
2、包干建筑面积以房地局产权面积为准。
3、在施工中有增减部分工程,按设计变更签证,结算按____省建筑消耗定额计算,人工土建按6
2.5元工日,水电安装按6
2.5元工日,装饰装修按7
5.5元工日,材料按市场价加采保费和运费。按综合费用计取27%。(含税金及全部相关取费标准计取的全部费用)
4、挡土墙结算方式套用增减工程量结算方式。
5、材料价格超过5%调价,调价按当时市场价减附表二材料所定基价。材料价格浮动在5%以内不予调价
6、材料基价见附表二
十
一、违约责任
、乙方如延迟工期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超过10天以后每延期一天,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3予以处罚,从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立即进行返工,其费用乙方自行承担:若返工后还是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则自动退场,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乙方若无能力在规定时期内履行自筹资金,未完成部分施工责任,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接管乙方施工单位的施工任务,并将乙方交纳甲方的.履约保证金抵交违约罚款,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只按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结算。
4、由于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影响乙方施工超过10天,每个月甲方要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资、设备折旧、工程垫付资金利息的两倍(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息)、钢管脚手架的租金。
5、从甲方收到乙方竣工结算资料30天内委托中介机构审查,审查时间为30天,审查报告经甲方、乙方确认后3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结算款,从第31天起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合同价款
1),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贰倍计取。
6、竣工验收合格后,在三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整套完整备案资料(包括验收备案表),否则按每延误一天处罚5000元。
7、由于甲方甩项影响房屋不能验收、备案,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不影响建设方向施工方付款,付款参照原条款。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甲乙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7
合同编号:20xx
签约双方:
发包人: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x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该项目所涉及的双方权利与义务等事项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一)施工内容:xxx等。
(二)施工地点:xxx
(三)工期要求:工程定于20xx年x月x日开工,20xx年x月x日竣工。
二、工程费用:
工程暂定合同价x元(大写:x万元整)(工程造价最终以审计为准)
三、资料和提交: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甲方指定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四、工程款结算依据及价款确定:
1、结算依据:施工合同、工程量确认单、认价单、现场签证等相关资料。
2、工程结算:工程最终结算价根据业主、监理(如有时)施工现场确认竣工图及相关资料计算工程量,按20xx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
2.1、规费按承包人的《规费取费证》核定费率进行计取。
2.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20xx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规定的基本费率及相关规定计取;
2.3、税金、人工费、机械费按本工程施工期间相关文件执行
2.4、材料价格按施工期同期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龙泉驿区价格信息》计取,如《工程造价信息龙泉驿区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按业主根据市场调查签认价格计取。
2.5结算总价扣除主材(主材参照川建造价发[20xx]75号约定为:钢材、木材、水泥及水泥制品、砂、石、沥青及沥青砼、砖、汽油、柴油、定额中的未计价材料、建设单位根据市场调查签认价格材料)后下浮 7%为合同最终结算价;工程最终造价以业主委托相关审计部门审计为准为准。
3、施工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五、付款方式:
1、工程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支付暂定合同总价的60%
2、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三十日内支付至审定总价的95%
3、质保金为审定总价的5%,在质量责任缺陷通知期(12个月)满后14日内(无息)付清。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本合同项工作内容应满足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规范以及验收标准的要求,质量合格。
七、甲方的责任:
乙方自行解决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问题;甲方协助消除妨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
八、乙方的责任:
1、按照第一条(二)项中所规定的施工内容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使用。
2、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免费无偿修理。
九、特别约定:
1、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医疗、赔偿费用。
2、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线路通道、土地占用,由双方共同协调处理。
3、乙方进购的材料需经甲方认质、认价后使用,并由乙方自行负责看管。
4、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对工程内容的任何增加和删减。
5、承包人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雇员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如因雇员的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而引发纠纷,导致民工围堵发包人等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退场,
并支付违约金。
6、承包人进入现场施工,应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已有成品保护工作。现场运输材料、堆放材料等造成的路面的污染,承包人应该有专人负责跟踪打扫;场内的绿化、市政等公用设施做好施工期间的`保护工作;现场施工及生活产生的垃圾应该每天有人清除。
7、承包人必须遵守本地区建设相关部门、业主、所属社区等对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管理的规定;负责处理附近居民对施工环境的意见及建议 。
8、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经委托的审核单位审核后,如结算最终审减率大于5%,则审减金额大于5%以上部分的审计费(按审减额的3%计算)用由承包人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协商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以作为法律依据留存,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合同而造成损失,则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开户银行:
电话:
帐号:
日期:
电话: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 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地 点: 。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内容
四、合同价款
五、 付款方式
六、总工期要求 个工作日。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进场时,施工场地应具备三通一平等开工条件。 2.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已完工程损失和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内施工完毕,并符合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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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解决至合格,延误期每日罚款 元。
九、工程质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应按照图纸精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
十、争议及解决办法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和解、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甲方在本次土地整理项目中所承揽的施工内容,其中六角板工程部分,对照图纸测算,初步汇总价格,经甲、乙双方反复磋商,意见达成一致,甲方原则上同意将本合同段内六角板(按六角板图纸施工)的工程分段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方便管理,互相制约,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按照设计图纸本分项工程为包工不包料,施工内容含基础开挖、砌筑、回填(保证水沟畅通)、勾缝、压顶、排水孔等图纸所含内容。施工后的六角板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线形顺、直、平,完成后达到设计所需效果,工程数量为经监理及业主验收后合格的数量为结算依据。
二、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六角板元每方,结算依据按实做方数结算。上述单价已综合基础开挖、六角板、回填、勾缝、压顶、排水孔,以及雨季施工抽水、防雨措施等。为保证工程质量,付款方式为业主验收合格后付%,省级验收合格付%,余下部分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________年到期后付清。
三、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计划工作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逾期未完成按总承包价格的千分之五每天计算处罚。
四、质量要求:施工必须严格按业主的有关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及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合格标准。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必须有甲方施工人员及监理到场,施工工序的监理程序及分项验收表格必须现场填写同时得到监理许可。如因质量出现问题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及返工重做。
五、安全生产:乙方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在施工场地按规范要求,全方位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包括用电)施工人员和外请小工必须按工作性质的区别穿戴安全帽和安全标志服,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一切不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六、文明施工:鉴于本项目施工面大,管理分散,无论是甲乙双方,坚持做好文明施工,塑造良好形象,做到工完场清、冰留隐患,并妥善处理好周边关系。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0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
四、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为合格工程标准为依据,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专用条款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
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6套。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
承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
八、双方约定现场工程师工作职权: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九、发包方的工作:
1、在开工前7日内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2、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在开工前7日内完成;
3、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在开工前7日内完成;
4、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在开工前7日内完成;
5、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十、承包人的工作:
1、在每月1日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按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在开工前提交,工程师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二。、工程质量检验: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十三、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
基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主体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十四。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十五、合同价款确定与支付:
工程取费按丙类计算,执行现行内蒙地区定额标准结合图纸和实际工程量为计算依据,参照当地的政策。法规。文件。现行材差和人工费调差。主体两层封顶后发包方支付以完工程量80%工程款,主体全部封顶后发包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款,装修工程中期发包方支付装修工程的造价60%工程款,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支付工程款额度达到工程总造价的95%。
十六、工程量的确认: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十七、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5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在约定支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八、材料设备供应:
由发包人所供应材料必须符合使用标准并且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工程竣工结算时执行地区定额材差指导价格。
十九。工程设计变更: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二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15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16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5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 二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
争议发生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违约方并承担工程总造价5%违约罚金,并承担给对方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十二、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二十三、保险: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二十四、合同终止和解除:
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工程款结算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或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十五、工程保修范围和时间:
保修范围有防水项目保修期限2年。给排水项目保修期限1年。供热项目保修期限2年。维修经费使用预留的5%保修金。
二十六、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两份,副本四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__倒班楼、办公楼、生产车间、冷库的基建及附属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地点: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总工期要求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进场时,施工场地应具备三通一平等开工条件。
2.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
已完工程损失和乙方所有经损失。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内施工完毕,并符合验收要求。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解决至合格,延误期每日罚款
九、工程质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精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按国家建筑标准)负责保修三年。
十、争议及解决办法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和解、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2
甲方:中国XX公司_______________分公司,乙方:______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开展_______________行业市场,就______(包括手机、笔记本d)业务系统,乙方通过合作利用甲方的通信网络为乙方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根据公司总体运营思路制定终端销售政策,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专用终端的引进和销售。
2、乙方通过对甲方进行业务分成的方式来收回投入成本。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____________行业市场的发展需要,甲方有权与乙方共同选定____________专用终端型号;
2、甲方对订购终端制定销售政策;
3、甲方有监督乙方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的权利,包括:
(1)提供终端备机;
(2)在________________区至少设有一个售后服务站;
(3)要求制定详尽的售后服务流程,严格按照产品相关三包规定处理终端售后问题;
(4)如经售后服务维修站确认为手机故障并在可提供换机服务时间范围内的,乙方必须为用户提供换机服务。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完善其终端进销体系,包括:
(1)车辆要求:自有货车至少______辆,送货人员至少______人;
(2)终端管理:要有完备的终端进、销、存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岗位负责人员;
(3)财务管理:具有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及管理制度,配备相应财务人员;
(4)业务联系人员:配备相关业务联系人员,用于发展用户、日常业务交涉、货物供应联系、市场销售监控等;
5、对于乙方自行订购的非电信公司集采终端,甲方有权要求出示厂家直供证明,否则不予扫串
(二)甲方的义务
1、对于乙方扫串号终端,甲方根据cda移动业务社会化运营总体思路,有义务制定符合市场发展的终端销售政策;
2、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订购的移动终端,甲方有义务申请将终端串号录入系统;
3、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在终端型号上,甲方有指导乙方进行采购的义务;
4、在乙方完备售后服务及终端进行销体系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提供部分指导意见协助实施;
5、各盟市电信终端公司超期未给予乙方结算,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各盟市电信终端公司催缴终端补贴款;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有自行上报进货终端型号的权利;
2、乙方订购终端过程中,在满足入围条件前提下,对订货终端型号有选择的权利;
3、对于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后进货的终端,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将终端串号录入系统且制定相关销售政策;
4、对于通过自身能力渗透末端销售渠道,甲方不做具体规定,乙方有权利选择渗透目标;
5、乙方在完备售后服务及终端进销体系过程中,在符合电信公司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有权利提出个性化建设方案;
6、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向个盟市电信终端公司催缴终端补贴款,知道乙方收到相应款项后为止。
(二)乙方的义务
1、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针对甲方提出的终端订购需求,乙方有义务部分或全数订购;
2、乙方有按甲方要求完善自身售后服务及终端进销体系的义务;
3、甲方根据市场发展实际情况,对天翼终端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经营天翼终端业务;
4、终端进货,出货及销售过程中,乙方有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规范操作的义务。
四、资费标准
1、短信费:______元条(按条);
2、功能费:______元月(自治区内不限流量费,区外流量费和超出部分按照标准资费收取);
3、d上网业务包月资费套餐:______元月人,区内不限流量,____________外流量按:______元分钟计算;
4、如开通其他业务,按现行资费标准收取
五、分成方式
1、乙方于甲方通过合作分成的方式来收回投入的成本;
2、在功能、短信等费用上进行分成
3、分成比例为:甲方占50%,乙方占50%
六、结算周期
1、甲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给予结算;
2、每月____日前提供上个月的业务出账单,双方进行对账;
3、账单核对无误后,____日乙方开出与账单等额的发票送至甲方处;
4、甲方依据乙方开具的发票在每月2____日前将上月结算款汇至乙方结算账户
七、乙方结算账户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协项下有关义务时,可视情形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与不可抗力发生或清除后____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单位的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一方或双反应继续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三个月以上时,双方应重新协商合同的履行问题;
2、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协议履行是,则延长履行协议的期限,这一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
3、因不可抗力时间导致的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对于因为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执,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由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依据规则仲裁。仲裁判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合同期限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反对意见,有效期自动顺延;如任何一方有反对意见,在本协议到期后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以反对意见书面送达为标志,则本协议到期自动终止或重新谈判签订新协议。
一、保密甲乙双方决定就该协议相关内容保密性采用如下防范措施:
1、甲乙双方对合作内容及协议条款严格保密,不得给甲方其他竞争者透露;
2、如发现因甲方或乙方过失造成协议内容或约定条款泄密的,由责任方采取相应措施承担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
二、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
1、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应提前____日向另一方面提交书面说明。单方面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果甲方不能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协议中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三、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由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即生效,签署如下:
甲方:中国XX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盖章:______
签约日期:____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3
甲方:____市____区北石店镇临泽村委
乙方:____县固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针对临泽村道路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相互监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内容:村内规定范围的路基整形、夯实、下水管道的安装、检查井的砌筑,混凝土路面的.浇筑、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三: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质量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安全施工:乙方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如违章、违规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五、工程结算方式: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即面积、体积、长度米)完成后实地测量。
六、实际项目及价格:
1、160厚黄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砖砌水沟(挖沟、垫层、砌砖抹灰、回填夯实、盖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XXXX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装铺设(挖土、垫层、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实)直径300水泥管90元。
5、污水检查井含井盖(挖土、垫层、砌筑、抹灰、回填夯实)620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农用车300元台班
8、勾机1800台班。
9、三轮车200元台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结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____市____区北石店镇林子村委
施工单位:____县固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4
甲方(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王XX天佳XX
2、工程地点:清浦区XX
3、施工范围:
4、合同价款:安装,税金由乙方承担,材料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乙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要求电线为大厂生产的无锡品牌,另所购的开关插座盒配件必须先提供样品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再购买,其他材料检测必须合格。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水电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并参照其他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各次验收中提出的所以整改意见,并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至符合要求,乙方拒绝或拖延整改,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
3、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成施工成品负有保护义务,凡因乙方施工安排不善,在结构已完成施工部位进行凿洞、敲打安装施工或返工的(暗管敷设的砖墙面包刨槽及设计变更除外),均乙方自费修补恢复原状,造成甲方及其他损失的零星赔偿。
4、由于乙方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建设单位、监理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治理的'约定
1、乙方严格遵守工地上的一切规章制度。
2、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3、乙方必须服从管理,保持现场清洁。及时整理、回收、整齐堆放各项材料,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保持现场整齐文明。
第五条、工程付款方式、结算的预定
付款进度:一层屋面板浇好后付总价的10%,主体成功付总价的20%,竣工验收后付至总价的95%.保留总工程款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返工还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七条、工期要求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执行项目部安排的工期时间,每延迟一天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大合同的要求。
第八条、施工安全
乙方负责施工期间施工范围内的人身设备安全事项,乙方对各种安全措施事故承担完全责任,甲方有权监督和指导乙方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5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期限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
第三条 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实行固定单价按实结算,经双方约定,光伏板安装工程按每组______元/组(一组______块电池板)。
1、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确认工程量后,对其进行费用的'核定。
3、工程量的确认,所有工程量需双方到现场进行核对,达到标准的按单价_安装组数进行费用结算。
4、费用支付,施工结束后,甲方10日内支付相关工程费用。
第四条 甲乙方责任
1、甲方需把料运至安装现场。
2、乙方安装光伏板必须达到组与组之间高差不大于1cm。
3、乙方安装光伏板在每组中需要保证整组光伏板在一个水平面上。
4、乙方需每天对自己成员进行安全检查,保证施工现场零事故。
5、乙方需对自己完成的成果进行保护,如现场发生破损,乙方需无条件进行维修。
第五条 安全施工
乙方必须注意安全事项,保证安装前对其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奖惩责任
1、如______月______日前安装达到1MW光伏板安装,则按1MW=______元标准进行结算。
2、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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