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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劳动合同

时间:2021-06-18 13:00:25 劳动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全日制劳动合同

 全日制劳动合同如何写?下面是CN人才小编为大家推荐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欢迎大家的阅读参考。

全日制劳动合同

  正规的全日制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工商

  登记注册

  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址

  现居住(通讯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联系方式(电话)

  个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并约定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地点、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 工作,双方对劳动合同履行地约定为 (可能跨地区安排人员的合同履行地约定为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经协商确认执行 条款,

  A、每周工作 日,每天工作 小时。

  B、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C、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乙方现行岗位是否属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是 否 )可能存在的

  危害为: ;甲方所采取的措施、待遇:

  。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 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 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 元/月。乙方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双方约定为: 。

  (四)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乙方加班工资的计发标准,双方约定为: 。

  (五)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六) 。

  六、社会保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每年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七、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 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 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双方对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约定为:

  D、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八、劳动争议处理

  (一)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并严格执行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和给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

  九、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 签名日期:

  鉴证单位: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劳动合同变更记录

  经双方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作如下变更:

  ——————————————————————————————————

  ——————————————————————————————————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 签名日期

  延伸阅读

  全日制劳动合同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区别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我们不难发现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用工二者之间的细微差别:

  一、工作时间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法律对于超过上述规定的“加班时间”所产生的额外劳动,也要求用工单位需支付加班工资。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特点在于它是按照小时为计酬单位,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且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实际用工时间也是区分是否属于全日制劳动合同的重要分界点,在判断是否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司法实践上,一些地方也将超过工时限制的劳动合同视为全日制用工。如《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就业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第一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四小时的视为全日制从业人员”。如果按照该标准,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用工时间的,应当认定其为全日制劳动合同,劳资双方应当按照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订立合同方式不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劳动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逾期未签订的,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而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灵活特性以及促进劳动合同便捷化的角度出发,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中劳资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三、试用期规定不同

  全日制用工中企业在招聘劳动者时除了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以外,用工单位是可以约定试用期的,但是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不同

  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意定解除是指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劳资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法定解除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由劳或资一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在用工期间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时,用人单位一方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在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同时,全日制劳动合同中在符合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补偿金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用人单位承担的,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不同:

  全日制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而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只需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其他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可以由劳动者以个人身份自行缴纳。

  六、计酬方式不同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都应当以货币形式定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区别在于,全日制劳动合同是按月支付劳动报酬,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法》第72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浮动系数的确定主要考虑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例如2015年西宁市、海东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270元调整为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2.9元调整为13.6 元,即2015年西宁市、海东地区的最低小时工资不得低于13.6元。

  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非全日制用工方式越来越多的受到各用人单位的欢迎,作为全日制用工的补充,非全日制劳动体现出重要的优越性。首先,它适应企业降低人工成本、推进灵活用工的客观需要;其次,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同时,也有利于缓解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的矛盾,减少失业现象。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双重需要,已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但是非全日制劳动也存在稳定性差、易侵害企业商业秘密等方面的缺陷,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用工模式的搭配,不能过分使用非全日制劳动,要在综合评估工作岗位、经营需要和员工素质等方面要素后,确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在总体用工形式中的比例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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