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与激情6》观后感
剧情讲述了多米尼克在率领伙伴大干一票收获1亿美金之后过得逍遥快活,但他们因犯罪纪录而无法回到自己的国家。此时霍布斯正在缉拿一个在12个国家流窜作案的雇佣兵犯罪集团,他招募多米尼克团伙与雇佣兵集团在伦敦上演飙车决战,而他想无论两方胜负如何其罪行都将被一笔勾销的故事。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速度与激情6》观后感,欢迎阅读。
《速度与激情6》观后感
上上上月,被叫到外地去开个什么会,跟一个深圳的年轻姑娘同住一个房间。白天开会、共餐,晚上同眠。她是“青年小说家”。晚上无事做,很严肃地谈文学,聊来聊去总算聊到了男人,演电影的男人、踢足球的男人、打篮球的男人……无比欢快。后来说到速基6快上片了,说很喜欢文迪塞尔。她说,啊啊,你也喜欢他?我说,是呀是呀。
两人居然不约而同有点羞涩,好像作为读过点书、文质彬彬的女生,应该更关注非肉体的部分,就像说喜欢C罗绝口不能提他的蝙蝠背和人鱼线。身为有男人的女人们,对那种被贴上肌肉男标签的明星的喜欢,也像是种不太好宣之于口的爱好。而且,如今睿智的大脑才是性感之尤,肌肉似乎成了落后的审美。
(又像人家问你爱吃什么,回锅肉红烧肉酱猪手总不如香菇菜心说着好听。)
本来,小说家该是很会形容人的,我呢也不甘人后。说到文迪塞尔,却一时都摇头,迪塞尔这个人,怎么说呢……哎呀,那真是……
我点头,那真是……唉。
大学听力课上老师给放碟,大家挤在一起看《速度与激情》,土妞们的观后感是这片没什么剧情,也不明白大段大段开汽车比速度的戏,美感在哪儿(看开车有什么好看的?上学下学挤公交,站在司机旁边就能看个够),好在整个片子气氛还对劲。那时实在没见过啥世面,审美标准狭隘,只顾注意保罗沃克金灿灿的毛、蓝澄澄的眼;同时觉得那大块头气质太怪异,非驴非马,难描难画。
数年后才明白,真正的尤物,是那头熊一样的光头男人。
木心有这样一句:暴徒那一身壮丽的肌肉是无辜的。读到时,眼前蓦地出现文迪塞尔的身影。
文君的性感,便可称为一种暴徒的、无辜的性感。他那强壮是奇观式的。那肌肉!……他不能穿任何带花色的衣服,看看他职业生涯里穿过的戏装、拍过的硬照,全是黑白灰。白T恤,白背心,黑T恤,黑背心……非白即黑,灰色都穿得很少,顶多再加个海蓝色修车厂工作服。服装师和造型设计师大概最喜欢他这样的演员,因为省事,也最讨厌他这种演员,因为完全无用武之地。一件V领白T从《速基1》穿到《神勇奶爸》再穿到《速基6》。连《星际传奇》里到外星打仗他都一路穿黑背心。他的所有戏都能在一个外景地套拍,他可以直接从一个棚跑去另一个棚,“戏妆”(这东西他也几乎没有)和“戏服”都不用换。
衣服只能减损他的美貌,他最好看的时候是什么都不穿。
——幸好他壮归壮,灵活还在(据说他做普拉提和瑜伽),还没壮得不近人情,没再把身材发展到强森那种程度。强森以前还没壮得太过分,现在快把自己练成外星生物了,像美漫书页里直接走下来的假人,在三次元世界走动说话,总透着奇怪(深圳姑娘评价曰:这叫过犹不及)。
谁说爱人就该爱他的灵魂,否则听起来让人觉得不诚恳
是不是不管爱上什么人,也要说爱他的演技超过肉身
哦喔!我真想有那么的单纯
不可能 难道真没有别的剧本
不可能 我不怕他不会挑剧本
怪不得 能动不动就自称脑残粉
。。。。。。。
有人美得像一朵花瓣规整、楚楚动人的玫瑰,如马修古迪。有人美得亮晶晶的,是秋夜第一颗星辰,如艾丹特纳;有人美在小犬似的肉感和憨直友善眼睛,如多米尼克库珀和马丁弗里曼。有人像秀出于林的笔直杉树,如扎克瑞昆图。有人像一首委委婉婉的钢琴曲,如汤姆?希德勒斯顿。文君呢,是海浪中一块奇伟礁石,要跟他比起来,本韦肖就像一朵瑟瑟发抖的小雏菊了。
有些网页介绍上说他“像足球运动员多过像电影演员”,这不对的,球员们表情都很单一,或木讷(我就不点煤球王和哈大佬的.名了)或狠戾(我也不点大里子和佩武僧的名了)或骄蛮(也不点我克里斯蒂亚诺的芳名了)。就算最会卖俏的,来回来去也就屈指可数的几种笑法(也不点卡卡和托金靴的名了)。可是文君的表情很丰富,他能用脸肌和眼睛说出很多意思。
而且他,他其实有点娃娃脸相,笑起来更是……一个浑身是打家劫舍气质的人,笑起来的时候,忽然就一点儿都不危险了。他有一种没有想法的笑,光是笑,光是开心,整个人都包裹在一团暖洋洋气息之中。
再说一下他的光头。文君早年头发蛮多的,卷毛(他是混血,据说有意大利和非裔血统),毛还不少——那时他也是个自己写剧本自己拉钱自导自演的文艺小青年(挺让人感概的是,他自编自导的作品多年后传到Youtube上,大伙在底下留言:我的个老天爷原来迪塞尔这家伙还真会演戏啊),那时他的肌肉也没现在这么标志性,练成魔鬼筋肉人非一日之寒……
光头不是谁都能剃的。那些好看的男人们,少了头发真要逊色很多。想象一下奥兰多布鲁姆没有那些卷发?那就真的是个铁匠了。约瑟夫高登剃光头?少年犯。而且还是号子里那种被迫天天捡肥皂、人尽可夫的嫩鸡。亚德里安布洛迪,偏分中分还是故作蓬乱,都是风度翩翩艺术家,剃秃一回?也就是一个表情欠揍、五官扭曲的落魄穷酸书生罢了。头发是对容貌极大的补充和修饰,有些人靠脸已经能表达全部,他们需要简洁,需要突出自己的五官,这才敢于放弃头发的辅助。
光头的含义,有点像“光脚不怕穿鞋的”,表达精悍和不顾惜,随时准备亡命,孑然一身,连头发都嫌累赘了,索性剃去一切牵挂。文君的光头还使他有一点 “圆融”之感。常年剃光头的人里面,布鲁斯威利斯有一种沧桑和血勇之气,有点玩世之风,“老子什么没经历过你们都太嫩啦”,配上法令纹和眯眼一笑,还有点滑稽反讽意味。杰森斯坦森有一种狡黠狠辣之气,光头令闪烁寒光的眼神更显得犀利——其实杰森不算严格的光头,他还有一层冬瓜上绒毛一样的发茬儿。计春华的光头无限强调了他的罪大恶极,使他升格为几代歹人之典范……(孟非用光头彰显自己是阅尽千帆的老江湖,乐嘉用来表达他的伶俐圆滑。而从碧咸和科比的经历来看,剃秃了才能压得住茬儿,才能征服男球迷)
不过这些光头,都不如文君那样适合演一个电影中的“暴徒”,他就是有那种好莱坞需要的复杂的感觉,铁汉柔情,不但够铁还够柔情,在门外铤而走险、刀头舔血,在门里又随时准备为家人敞开温煦怀抱。这大概就是速基6主打“family”概念大获成功的原因吧。
一旦角色跟他的气质相融,他能一个人撑起一个系列。文君手里有三套系列片:《速度与激情》,《xXx》,《星际传奇》。想一想吧,好莱坞能同时挑起三个系列大梁的,真不多呢(反正我是没想到第二位)。速基不必说,后两套虽不算大热系列片,自有忠实拥趸(我就是),票房虽不足以登上年度TOP什么的榜单,不过也肯定没让制片方赔本(否则谁愿意掏钱一部部拍下去)。速基和xXx都换过主演,可惜一换主演,立即人气直降,没办法,那都是文君的电影,抽掉他谁还看哪?
xXx那片开始时,他身处草莽,是个玩儿极限运动的——总之还是把脑袋拎在手里过日子的人——而且是业界之星,著名到让行内人一见他扑翻身便拜。后来受胁迫被招安当了特工,不得不抡起两条刺满花绣的粗胳膊为国效力。不过文君不像是久居人下、听命于人的人,所以《星际传奇》里的角色更适合他一点:打遍宇宙无敌手的恶汉瑞迪克,第二部里还登上了王座。《速基》不用说了,全靠他撑着。那些晃来晃去的长腿妹子算什么,他才是整个系列最好的车模。并非只是简单的肌肉男配肌肉车,那种充满毁灭性、随时命悬一线的车文化,他是最好的带盐人。街头车赛,乱哄哄人群里,他一出来,众皆黯淡。或者说,飙车需要胆大包天、心细如发,他代表前者,精明谨慎的保罗沃克代表后者——其实他一个人也就都包办了。保罗只能算一个小注脚,一个添头。
最后说说文君的声音。他不说话时就很美了,说起话来更美。他的声音十分奇特,低沉得像从地底下传出来的,有一种上古怪兽忽然“口吐人言”之感——这就是为什么他职业生涯第一单大活儿,是被选去给《钢铁巨人》配音。
他说话速度有点慢,正像一部机器过于庞大,齿轮比较多,传送带比较长,要把声音运送出来,得多等一会儿。
不知多少人说,那是他们听过的最性感最磁性的声音。
(我总忍不住想:太难了……如果他用这种声音说出的不是有意思的电影台词,而是明天去超市记着买厕纸这种话……难以面对。)
看他生活中的照片,总在随和地笑着,笑着把小女儿举上天,笑着跟兄弟们拥抱。他是一个如此温暖的“暴徒”。
文君今年也46了,卖肉还能再卖几年·?英文系毕业的他该是一直有文学梦的(跟米勒一样),等他岁数再大点,也许会再自己编剧自己导演几部片子吧。
可是我知道,等到真的目睹他那些壮丽华美的肌肉松弛、萎缩,如花之凋,如川之逝,我一定会特别,特别,特别伤心。
以及:Letty和Dom在一起的感觉,完全不是好夫妻,根本是好基友啊!!!Dom deserves better好不好!女汉子好不容易死掉,为什么还要再让她活过来增加片子的雄性激素总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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