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中国消费者协会从1997年起,通过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的方式,开展“年主题”活动。下面是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欢迎您的阅读:
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1】
合:大家好!红领巾广播站又和大家见面了。
1:我是六年级四班的1梦雨。
2:我是五年级一班的2正扬。
1:就在刚刚过去的315打假日,你们有没有好好了解一下呢?没关系,让我们来告诉你吧!
2:为了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这一日期的选定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的《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获得 消费安全的权利;取得消费资讯的权利;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合法申诉的权利。
2; 我国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联以后,在1988年正式提出以纪念315为主题,在这之前86、87年3月15日都曾举行过,直到近年,消费者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才让这个节日在中国真正的浮出水面。对于假冒农资,我国长期以来一直给予严厉痛击。3.15就是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日子。
1:但是,3.15打假只能说是打假的一个缩影,而最有影响的就是20**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农资市场的监管执法工作正式命名为“红盾护农”行动。20**年,针对农资价格大幅上涨,假劣农资充斥市场的状况,国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犯罪活动。
2:同时,国家领导人对农资打假问题更是坚定不移。20**年4月1日,中央电视台曝光了湖南省衡阳市生产经营劣质化肥问题,第二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此事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家质检总局直接查处并公布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对全国化肥市场立即部署一次普遍检查。
1:据不完全统计,在20**年“红盾护农”行动中,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顿各类农资市场达3.82万家;查处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违法案件31389件,案值4.4亿元,其中种子案件4953件、案值5334.51万,化肥案件14922件、案值25353.80万元,农药案件7022件、案值8689.22万元。
2:20**年,农业部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行动包括:(一)召开20**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动员暨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二)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2”活动。(三)组织开展农资质量抽检活动。(四)启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五)组织开展农资知识竞赛活动。(六)组织开展秋季农资打假联合督查。
1:20**年“红盾护农”行动的重点,是吊销一批严重违法经营者的执照,净化农资市场主体;扶持一批规范经营、诚信守法的龙头农资经销企业做大做强,使农资市场秩序初步达到规范。
2: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已经过去了,回顾那次打假经过,就是两个字——漂亮。那些不法分子斯出逃窜的惨样,真令人感到痛快。而我又在设想未来的日子,我在担心,那些不法分子在狂风暴雨之后又长出了小芽,会不会变成参天大树,会不会又明目张胆地出来招摇撞骗呢?
1:时间过的可真快呀,又要和大家说再见了,先来了解一下最近几天的天气情况吧!
2: 星期四 微风多云 3到12度
星期五 晴 西北风3到4级 3到15度
星期六 晴 西南风3到4级 7到21度
1:本期节目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2】
齐: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伴着三月的春风,我们这一期的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了!
甲:我是xxx。
乙:我是xx。
齐:今天我们红领巾小广播的主题是——《缤纷三月》,我们将向大家介绍三月份的有关节日及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说起三月,我倒要考考你,你知道三月都有些什么节日吗?
乙:这可难不倒我——三月三日是“全国爱耳日”,三月五日是“学雷锋日”,三月八日是“妇女节”,三月十二日是“植树节”,三月十四日是“国际警察日”,三月十五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三月十六日是“手拉手情系贫困小伙伴统一行动日”,三月十七日是“国医节”,三月十八日是“全国科技人才活动日”等等等等。
甲:哇!三月份的节日真多啊,怪不得要称它为“缤纷三月”呢。
乙:昨天是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就让我们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这个特殊却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节日吧!
甲: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乙: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甲:今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为“消费与民生”。这次主题是在广泛征求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的,充分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有力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乙:我很喜欢这个节日,我们是消费者,我们为自己喜爱的商品付了钱,当然应当享有消费的权利。平时我就买到过不合格的产品,很让我生气。但我不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你能给我们讲讲吗?
甲:如果你买到不合格的产品,你首先要跟生产厂家联系,让他们赔偿自己的损失,他若不听,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去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我工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电话号码是“12315”,记住,是“12315”
甲:同学们,下面我们教大家《如何辨别食品包装及标识》
专家认为,所谓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同学和家长们在购买食 品时,最先接触的是食品的包装,而包装标识的正确与否也关系到食品质量的好坏,因此我们有必要教给同学们一些必要的小常识,希望对大家在购买食品时有所帮助:
乙:(1)食 品包装一定要具有标识,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文。而没有标识的食品希望同学们不要购买。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力口标识 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甲:(2)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日期的表示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者采用“年、月、日”表示。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应当印制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地区,下同),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没有这三项内容的属于"三无产品",建议同学们不要到无证摊贩处购买食品,也不要买"三无"食品,应到大型的、信誉好的食品店或超市购买名牌厂生产的定型包装食品,并要索取发票凭证,以便发现问题后作为索赔凭证或诉讼的依据。
乙:(3)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食品,应当标明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编号。
甲:(4)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例如大米、面粉、酱油、食醋、植物油),其包装上应当标明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记。以上五类食品的外包装上如果没有大写英文字母"qs"(意思是质量安全),请同学们告诉家长不要购买。
乙:(5)根据食品的特点和食用要求,需要标明食品的规格、等级、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他技术要求,应当相应予以标明。
甲:(6)食品标识应当标注有效的产品条码。
乙:最后我们呼吁大家:要买食品尽量去超市,千万不要去买路边摊和无证小店的东西,记住这个和我们的健康密切相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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