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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下面是CN人才网给大家带来的环保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欢迎阅读。
第1篇:环保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区安监环保局会同各有关部门于6月的“环境安全月”集中开展环境安全专项行动,主动防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一是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将辖区重点排污企业、饮用水源保护地、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使用及产生单位、涉源单位等列入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并安排专人负责巡查工作。
二是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源使用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各单位在生产工艺、工序、主要原材料、产品等方面是否存有环境安全隐患,加强对大气污染、水环境环保的监测力度,保证数据准确、及时、可靠。
三是针对环境执法难点、热点问题,加强部门执法联动,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污染源的巡查力度,针对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企业进行重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偷排偷放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企业故意偷排偷放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针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区安监环保局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通过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规范了我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杜绝未批先建现象,提高了建设项目验收率,确保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从源头上控制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2篇:环保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2016年6月是全国第15个安全生产月,地区环保局按照《哈密地区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方案》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一、组织直属事业单位、科室参加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收听收看5月29日,由行署副专员艾赛提·扎克尔同志作“安全生产月”活动电视动员讲话,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活动的认识。
二、 参加6月16日在领先商厦门前及广场南路步行街开展的安全咨询日活动。
三、 组织各直属事业单、科室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推荐的《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解析(生命不能重来)》和《安全生产法(权威解读)》等教育警示片。
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对全地区各类工业园区和有废水、废气、危险废物产生的工业企业,以及钢铁、水泥、化工、焦化、涉重金属等行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大检查,彻底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实行一企一档。
第3篇:环保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今年6月是全国“安全生产月”,为了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营造全社会“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热烈氛围,根据国家、省、市、县统一部署,沁水县环保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咨询活动,营造宣传氛围。6月5日和6月16日,在树理广场举办“六.五”环境日和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充分利用版面、宣传车、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新《安全生产法》、新《环境保护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安全、环保知识,努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环境保护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灌输安全、环保“红线、底线”理念,推进安全、环保文化体系建设。
二、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区域性活动。结合各企业环境安全生产特点,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新《环境保护法》,提高依法治企工作水平,提高环境保护意识。重点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及配套法规以及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等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建立规范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和操作规程,普及应急常识,强化应急技能,配强应急队伍,落实应急装备,加强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水平。切实提高各级人员安全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
三、积极推进环保执法大检查活动。充分结合省市正在开展的“环境执法大检查”、“环境安全大检查”和“沁水县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行动”等活动,通过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督查,涉重金属及危险废物整治等专项检查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工作,保障环境执法大检查有效开展,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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