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15篇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有效锻炼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因此我们需要回头归纳,写一份总结了。那么总结应该包括什么内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1
为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维护管理区社会稳定,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不断强化对烟花爆竹的监管,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自治区、市、管理区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管辖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召开了关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同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为切实做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工作,我局根据实际,明确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成立了乡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设立了办公室主任,配备了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按照条块责任分工的原则,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
二、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为抓好开展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责任制,我局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健全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组织网络。我局成立了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监管工作,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逐级明确责任分工。
三、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对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重要性的认识。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加强烟花爆竹监管,规范运营行为,维护交通安全有序,确保节日的安全,是我局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我局以高度的制止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人为本,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管理职能的作用,强化烟花爆竹运输监管力度,确保烟花爆竹的安全运输。根据各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我局按照责任分工,开展了拉网式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大检查活动。具体措施如下:一是明确公交场站、交通车站禁放区范围,确定责任单位,并监督其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做好重要时期、重点时段的值守与应急工作。二是部署责任单位在禁放区及周边,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禁放标识、设置宣传栏等形式主动向群众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并加强对旅客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车的宣传与检查。三是严格烟花爆竹运输资质审核,重点对烟花爆竹配送人员及车辆资质进行审查,严厉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四是积极参与联合检查综合执法活动,配合公安部门对进京车辆进行24小时盘查,严禁非法、劣质烟花爆竹流入辖区。五是做好重点时段的检查、巡查,加强安全监管和值守,做好随时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及时报道“打非”活动工作动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工作,做到人所周知;
2、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及时反馈和上报;
3、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4、要坚持每周零报告制度的落实,明确到人,把基础工作做好;
5、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打击力度,特别是运用科技手段净化“打非”工作,深挖非法生产和非法营销户的进货渠道、商品流向,彻底切断其产业链条;
6、配合管理区安监局开展批发企业烟花爆竹硫酸钾含量监测工作;
总之,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中,我局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消除了事故隐患,但离上级各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管理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管理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2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精神,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管理,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根据《大竹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街道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禁止燃放专项整治宣传,取得了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劝导,营造强大声势。
组织工作人员向沿街店铺、餐饮场所散发宣传单,逐户上门进行宣传教育。并通过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等渠道向市民分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利用临街店面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燃标语,在农贸市场、专栏板块、小区门口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督促城区餐饮店签订禁燃承诺书,并运广播、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政策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强执法管理,严控燃放行为。
针对春节期间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街道、社区合理安排队员执勤,充实执法力量,采取正常班与错时班,重点部位守点监管与全方位巡查纠章结合,文明执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严管重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大春节期间巡查管控,及时劝导阻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3
按照《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天安办〔20xx〕4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彭市镇实际,彭市镇于11月30日至12月3日,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镇领导高度重视
一是镇政府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镇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安全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工作,同时要求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相互联动,相互配合。
二是镇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了专班会议,按照市安委办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分析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
三是镇政府组织开展了专项行动检查,11月30日至12月3日,分管安全负责人亲自带队,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参加,进行地毯式的检查,不放过任何可能存在隐患之处。
二、镇政府加强了宣传教育力度
针对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点的`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经营户得到有效遏制;二是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到各销售点进行排查摸底,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
三、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
3天来,在镇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派出所、综治办等单位负责人深入到各村整治打击。我们还对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经管户主和从事非法销售的网点摊位户主,进行了训诫教育,使这些非法从业人员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并承诺及时整改并办证。目前我镇烟花鞭炮非法经营户得到有效整治,各村非法生产加工户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通过专项整治,消除了部分隐患,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对我镇共计54家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商进行突击检查,其中市安监局办证43家,正在办证或没有办证11家,发现的问题有:
1、部分商户烟花爆竹存放存在安全隐患;
2、发现依旧存在“三合一”场所;
3、有些商户负责人对烟花爆竹安全意识不强;
4、有的商户冒用他人的销售许可证进行烟花爆竹经营。
针对这些问题,我镇工作专班已经逐一进行限期整改,并在期限内再次暗访,已达到整治行动的目的,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烟花爆竹经营氛围,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4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最大限度地消除治安隐患,切实维护春节前后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保障全乡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景谷县公安局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集中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景谷派出所将此次专项行动积极向景谷乡党委政府汇报,得到了景谷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景谷乡政府根据景谷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成立了打击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的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在景谷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景谷派出所在打击和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中,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不断规范经营行为
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最火爆的时候,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发时段,为了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景谷派出所民警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情况的`巡查力度,并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燃放重要地段的消防力度,随时处置突发事件。景谷派出所民警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对对重点地段进行重点盯防,一旦发现事故苗头,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
三、加大宣传力度、落实举报制度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景谷派出所民警联合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赶集日”等有利时机,把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危害程度进行深入的宣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认真向烟花爆竹销售点及商业网点的从业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使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并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各个村组和农户家中。二是加大对烟花爆竹奖励举报宣传力度,借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并设立了一部专用的举报电话,使奖励举报办法家喻户晓。
截至目前,景谷派出所出动警力24人次、协警人员11人次,警车11辆次,检查烟花爆竹销售零售点5家,共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掀起了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宣传攻势。通过广泛深入宣传,使群众了解危爆物品的危害,增强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坚决遏制此类事故、案件的发生,春节期间,景谷乡辖区内无因烟花爆竹引起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安全事故。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5
按照《民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乐县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民安委办发〔20xx〕52号文件要求,根据文件督查重点内容和工作步骤的安排,我镇从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月27日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全面检查,认真落实,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大局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
为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我镇高度重视,根据文件精神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应急管理所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全面检查,认真落实
为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全镇召开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烟花爆竹全部经营业主参加。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我镇现有2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这次检查活动,检查情况和整改如下:一是对我镇2家烟花爆竹销售点检查,2家销售点的物品都按规定有专门的销售门柜,配备相应的消防工具,物品摆放整齐得当,证照齐全,但都存在存货超出规定数量的'问题,当即安全检查组出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刻整改。
三、广泛宣传、加强管理
1、悬挂宣传标语,利用会议宣传其违法性和危害性。
2、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制作录音,影像资料到村、社播放。
3、镇政府专门印制《关于禁止非法生产、经营、贮藏、运输烟花爆竹的通告》,张贴于集镇闹市,各主要交通路口。各村逐户宣传并发放通告,对当时无人的住户则将通告贴在其家门口,做到宣传到户。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从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镇域内的安全隐患,为镇内的安全稳定奠定了基础,但仍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在群中广泛宣传相关的安全知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6
为做好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以及《**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而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呵护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年度安全生产无事故。
我站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 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
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三、 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站牵头,镇属各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烟花爆竹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年的春节、五一、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开展烟花爆竹大检查,组织公安和工商部门参加。
实行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联合执法,年内将组织公安、质监、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针对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做到“三个没收”即:没收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没收销售的非法或三无产品,没收销售的无防伪标签产品;“四个取缔”,即: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存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运输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通过县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针对我镇实际,今年我站对各烟花爆竹经营门面进行4次日常检查,检查内容: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2、储存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6、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8、是否建立和执行产品封签制度、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1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全年共开展四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累计排查隐患94家,隐患149条,已整改149条全部整改到位。累计投入资金4.12万元。
五、 加强经营业主的业务知识培训。
今年我站组织全镇的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参加市级举办的烟花爆竹知识培训,增加业主的安全意识,掌握防止烟花爆竹发生安全事故的技能。
六、宣传教育制度
1、每年组织经营户负责人参加县安监局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
2、每年发一份《告知书》详细告知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通过例会,以会代训、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开展答题竞赛等形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4、通过签订“烟花爆竹经营户承诺书”,使经营做到依法经营,服从管理、自觉做到“三管好”:一要管好自己,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管好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不做违法经营的事;三要管好周边人,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让非法分子无生存空间。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7
为做好我镇烟花爆竹平安消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以及《xx县烟花爆竹平安专项整治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而预防烟花爆竹平安事故发生,呵护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平安。
一、统一思想、进步认识、加强领导。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消费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平安消费主体责任,标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平安消费保障程度,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消费经营活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视”的.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格局,确保年度平安消费无事故。
我站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平安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及打非工作获得实效。
二、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答应。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答应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答应”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平安”的原那么,强化经营业主的平安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平安消费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8
在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及各科室同志的通力合作下,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按照本局工作部署,开展业务工作,现将近期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现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零售经营店(点)278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贯彻上级文件要求及指示精神。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5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谋划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并将上级文件及此各类方案转发到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各零售网点,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二)扎实做好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在前期我局初审的基础上,6月24日,宣城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对宣城市昌盛花炮有限责任公司延期换发经营许可证换证核查,参加人员有宣州区应急管理局、安徽雷鸣科化有限责任公司、宣城市昌盛花炮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同志和专家。专家对公司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申请材料及经营、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对审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企业下一步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三)注重安全教育培训。根据市局关于开展20xx年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要求,通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做好需培训人员登记工作,以便市局做好人员分批培训。同时将市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转发至批发企业和各零售网点,要求其贯彻落实。
(四)做好重点时间节点及安全常规检查。根据清明、五一、汛期、高温等重点时段安全监管特点的,加大对烟花爆零售网点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贯彻落实《宣州区“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专项行动方案》,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通过排查共下达整改指令书7份,要求限期整改,其他能立即整改的现场责令整改。
(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凡上级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习,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六)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宣城市宣州区应急管理局20xx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工作的通知》(皖应急函〔20xx〕48号),我区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辖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加大对销售非本企业的产品打击力度。4月份以来,我科室共行政执法46次,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86家次,下达执法文书35份,发现安全隐患12处,并进行了复查,现均已整改到位。对部分堆放混乱,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督促违规经营户网进行专柜销售,专人经营,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三、存在间题
一是烟花爆竹经营点多面广,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二是由于刚接手不久,业务知识有待加强。
三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四、下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三超”“三违”现象发生,严禁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复)训工作,严格控制零售点的数量和安全条件,做到生产,批发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9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极易引发爆炸事故。潞江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将“打非治违”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谋划安排和落实。今年以来,潞江镇及时制定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机构,以强有力的措施开展了一次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全镇平稳和谐的安全生产形势。
一、精心组织,周密谋划,突出重点。
为扎实开展好今年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亲自挂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从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项工作机构。工作组按照潞江镇9条主要街道赶集的时间顺序安排好突击行动的时间表和路线图,1月25日以后按照街天顺序在9条主要街道上巡查检查。执法人员反复巡查集市,在对合法销售的14户监管对象正常检查的同时把重点对准了流动摊位和以前曾经违法销售的个别人员身上。
二、严格执法,注重实效,重点打击。
年关越来越临近,个别违法人员按捺不住冲动,抵不住烟花爆竹违法销售的'高额利润诱惑,开始铤而走险私下销售产品。针对这一现象,执法人员坚持节日期间工作不停顿,每天正常开展执法监管,每天巡查检查集镇市场。这次专项整治,重点针对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店面存放,私自库存非法销售的产品;二是无证经营的行为;三是非法违法销售的人员;四是合法店面存在安全隐患的。执法人员每到一处就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督促经营人员及时整改存在隐患,同时重点打击违法销售人员。
经过连续开展检查巡查,全镇在春节期间发现了3起违法销售行为,执法人员依法没收并在大红坡公开销毁了福满堂鞭炮12封、金玉满堂红鞭炮大小共计25盘、开门红礼花大小共计15盒、各种礼花4件,极大地震慑了违法人员,维护了辖区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推动我团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团结合实际,从8月17日起在全团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我团“打非”工作总结如下。
一、采取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机构。成立“打非专项行动”指挥部,全面启动和部署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设专职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准确了解和总结工作中问题,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师市通知要求,制定了切合实际、突出整治重点的工作实施方案,划分工作阶段,明确时间,制定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具体实施措施,将“打非”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
3、健全“打非”工作责任体系。团安全科突出做好对辖区内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程建设等方面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摸排,及时了解和上报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信息。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牵头负责监管行业的打非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打非”工作,积极协助配合好牵头负责部门在本部门负责管辖范围、职责范围内的“打非”工作,形成责任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协作的良好局面。
5、对全团开展全面巡查。严格按照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的原则,逐个单位进行拉网式巡查,清楚掌握全团情况,并与其他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实行集中取缔。
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在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充分利用宣传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加强舆论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工作经验
1、实施联合执法制度。“打非”工作牵头部门定期召开“打非”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打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道路运输办、工交建商科、安全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2、全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让“打非”行动进机关、进企业、进村庄、进家庭和进学校,让全社会的人来参与、理解和支持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打非”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3、加大处罚力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肃处罚,由此而造成生产安全生产事故的,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不断完善举报制度,实行“打非”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打非”举报。
三、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
在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团排除了大量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收获,截止目前,我团累计集中巡查5次,出动巡查20余人次,停业整顿单位3家、无证烟花炮竹经营单位2家,及时处理群众举报2起。
但我团“打非”工作进展不平衡,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特别是进入冬季,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打非”任务更加艰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团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保驾护航,推动我团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11
为确实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我乡认真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 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 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xx乡安全生产良好态势。xx乡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三、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站牵头,乡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行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xx乡定期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进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针对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做到“三个没收”即:没收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没收销售的非法或三无产品,没收销售的无防伪标签产品。“四个取缔”,即: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存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运输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通过两区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针对我乡实际情况,此次春节前共对辖区内5家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商店进行2次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储存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
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
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6、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
8、是否建立和执行产品封签制度、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
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
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1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累计排查隐患24条,已整改24条全部整改到位。检查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五、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组织经营户负责人参加两区安监局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
2、每年发一份《告知书》详细告知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通过例会,以会代训、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4、通过签订“烟花爆竹经营户承诺书”,使经营做到依法经营,服从管理、自觉做到“三管好”:一要管好自己,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管好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不做违法经营的事。三要管好周边人,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让非法分子无生存空间。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12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烟花爆竹旺季经营市场安全监管和“打非”工作安排部署要求,我镇根据简安办发〔20xx〕6号文件精神,于20xx年春节前后先后两次组织镇综治办、安办人员指导协同社区干部人员5人次,分别对辖区踏水、柏林两个场镇6家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户进行了集中专项安全检查,各村按照相关要求,组织人员对辖区的副食店也相应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党政重视,组织领导是关键,牢树安全责任意识。
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管理及危化品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要的内容,事关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关乎社会稳定和干群关系。20xx年春节期间,我镇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年初,镇党政联席会议对安全生产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联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坚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挂帅亲自抓,分管领导带队具体抓,部门负责人落实责任天天抓。全镇干部上下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完善,上上下下一致认识到安全就是稳定、安全生产才能持续发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讲政治走群众路线。坚持把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始终如一保持高压,坚持不懈开展排查,力抓四个关键,有力保障了烟花爆竹市场纯净,杜绝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加强宣传是关键,集聚“打非”社会正能量氛围。
今年春节前夕,发放“打非”宣传材料一千余份,宣传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危害,公布举报电话,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警惕性,唤起群众责任良知,引导社会舆论,集聚群防群治的社会正能量。在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中,我们按照“四不两直”检查烟花爆竹市场非法经营,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使心存侥幸者心灰,让跃跃欲试者意冷,使事不关己者醒悟,让了解情况者奔走相告。
三、建章立制,落实责任是关键。
新年伊始,我镇召开了全体镇村干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政府与各单位签订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书,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等,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签订责任书,强调领导责任,负责人保证随时随地积极配合政府组织的检查督查;强化属地责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危化品违规使用处置,所在村、联系村的镇干部、包片村干部必须同时承担责任;领导组集体负责制,即出现一例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疏忽,领导组所有成员取消镇内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并依据具体责任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处分。
四、重点节庆、重点环节,检查是关键。
深化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和“打非”工作,有效管控市场经营安全。进一步排查、突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和严格危化品管理使用,杜绝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违规经营。年初,我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年“打非”工作实施意见。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进行专项“打非”行动。期间,包片村干部每天走访一次联系户,巡视一次经营户,实行零报告;分管安全责任人每周上报安全生产办有关情况。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开展一次例行检查,一季度组织一次督查,节假日期间突查和连续反复查。特别是在此次在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监管和“打非”专项检查中,发现我镇辖区内部分烟花爆竹经营户未按规定设置专柜进行销售,对此,检查组人员现场进行了下架处理,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待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经营。
五、措施具体,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成效显著。
总之,我镇在20xx年春节前期开展的烟花爆竹监管和“打非”集中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通过检查情况来看,虽然达到了一定成效,但只是阶段性的,以后的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困难依然存在,安全监管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时,任重道远。以后我们将继续深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用安全意识发动群众,用安全知识武装群众,用安全责任保护群众,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聪明才智,一切为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及危化品类安全生产工作。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13
为贯彻落实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x镇扎实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春节、“两会”期间,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组织专家开展专项检查、科室复查、村(社区)日常安全巡查、镇消防站每周例行检查,大力度排查整治辖区内安全情况,做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
x月xx日,x镇组织召开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温江区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镇长x安排部署春节、“两会”期间安全工作,要求各科室、各村(社区)要深入对道路交通、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散居院落、老旧场镇、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检查,扎实做好风险管控,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镇党委书记x强调,要压紧压实各级各层安全主体责任,抓细抓实各项安全工作,确保x镇安全形势稳定,为春节、“两会”期间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x月xx日,镇长x、人大主席单昆、镇党委副书记x、安全分管负责人x、组织委员x等领导率科室、村(社区)对辖区危化品企业、物业小区、项目拆迁现场、烟花爆竹、液化气库房、酿酒小作坊、再生资源回收站、沼气池等区域场所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要求各单位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做好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非法售卖烟花爆竹摊点,镇安办对商家进行安全教育并收缴烟花爆竹,做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燃放、文明燃放、自觉减少燃放烟花爆竹。
x月xx日,镇安全分管负责人x、副镇长x、副调研员x等领导率镇安办、经发科、执法队、x派出所和村(社区)对辖区危化品企业、工贸企业、道路交通、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春节期间,各科室、各村(社区)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排查整治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等现象,组织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拉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劝导居民群众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并尽量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提高安全意识。
x月xx日,镇安全分管负责人带队对辖区两家危化品开展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各危化品企业做好节后复工员工安全教育工作,做好自查自纠排查整治厂区安全隐患,并同步录入隐患排查系统,要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严防泄漏事故。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14
为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xx县安委会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而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呵护全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乡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觉性,降低事故发生的`机率。
三、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办牵头,乡属各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针对我乡实际,今年我乡对各烟花爆竹经营商店进行4次日常检查,检查内容: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3、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4、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经检查,我乡无经营烟花爆竹的店面,只有部分小商店买一些小擦炮。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15
20xx年的烟花爆竹方面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以生产企业的第三轮行政许可换证为契机,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并依靠设计、评价机构对我区的4家烟花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设计和安全评价,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危险及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水平,同时在此行业中广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并将乡镇的烟花爆竹经营逐步纳入监管范围。将工作重点放在强化日常监管上,全面开展计划行政执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烟花爆竹长效安全机制,从制度上、机制上增强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的能力。
(一)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的许可工作
我们将此工作列为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下发了相配套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烟花爆竹股)》、等规范性文件并在网上公开,敞亮了许可的条件、程序和必须提供的资料,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把高危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准入控制。控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目前全区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3家,零售经营户90家。
(二)强化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建设
借第三轮行政许可的契机,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采用钢筋混泥土结构,依靠设计、评价机构对我区的4家烟花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设计和安全评价,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危险及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强制性地进行安全生产三级达标建设,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改进生产工艺,采用空筒插引-装药-封口的生产方式,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三)注重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湖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xx年培(复)训工作,我们于20xx年x月组织全区的各乡镇烟花爆竹预#b@2的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和各生产厂家与经营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市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与我们联合组织的培(复)训。
(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凡上级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习,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五)创新日常监管检查方式
一是强力推动烟花爆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健全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投入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及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完善、提升安全生产设施。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将湖南省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的七项规定其纳入日常执法检查范畴。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根据《省安监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安监函[20xx]92号)及怀安监烟花函[20xx]34号精神,督促有生产企业的乡镇街道,切实落实生产安全派驻员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确保企业不带隐患不违规违章组织生产,从严查处“四超二改”。
(六)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xx]80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怀化市深入开展烟花爆竹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共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网点380户,查处边整改边生产的.违规行为1次,查处无证经营“三无”产品,非法贮存等经营(零售)网点1户,对部分堆放混乱、店面超量、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七)存在的不足
一是监管力量薄弱。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二是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非法经营活动时有发生。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持续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的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由于利益的驱使,非法经营活动依然存在。
三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我区地处五省周边的的中心地,交通和区位优势明显,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从业人员的素质仍需提高。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市烟花爆竹销售公司加快施工进度,加快整顿提升完成三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抓紧申报验收。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复)训工作,严格控制零售点的数量和安全条件,做到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三是严格执法,重点在“打非治违”、“四超两改”和企业内部的环境治理上下功夫。
四是推动行业公司化经营,借助明年换证之机,将城区零售经营户与销售公司签订的供销协议作为零售经营户换证的必备条件之一,解决库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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