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小学招生工作计划
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无论办什么事情,事先都应有个打算和安排。下面是CN人才网为大家整理的2017小学招生工作计划,欢迎参考~
篇一:2017小学招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据《江宁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及《江宁区201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制定本计划。
二、组织机构
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周牛宝
组员:刘宁花朱万成马小燕
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朱万成
组员:刘义明张福新潘斌张冬香陶象胜陶勇
三、报名条件
1.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
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区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13年6月10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报名入学(注:2014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属下面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也可正常报名入学:
①儿童户籍随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但因路段冻结、户口无法迁入,或因父母离异、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适龄儿童随父母户籍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落户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③儿童户籍单立,其父母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3.购置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一年级入学按《南京市小学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宁教初2006〕9号)办理。①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2013年6月10日前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②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本校就读。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为严格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3〕27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宁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持有以下证明材料: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③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④随迁子女的独生子女证;
⑤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四、报名时间和入学办法
1.6月3日张榜公布招生公告,6月10日、11日两天,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带相关证件到禄口小学报名登记。
2.适龄儿童监护人报名时需出具以下证件: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禄口的户口簿、产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明。(具体报名地点到禄口小学大门口查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需带齐上述“五证”原件和复印件。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省教育厅《关于统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用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电子档案,按时、准确填写学生数据,并报教育局普教科备审。
4.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凡是因故要到施教区外借读的新生,也应先在我校办理报名手续,取得学籍后才能到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并注明借读年限。
5.凡有参加电脑号需求的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的同时,可以申请参加试点学校(江宁实验小学)的电脑派位。逾期不报,为自动放弃处理。
6.凡是小学新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出现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教育局普教科,由区招生办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学校就读。
五、招生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5月27日:制定我校2013年招生计划和招生公告
6月3日:在街道宣传栏、学校公示栏、学校网站张榜公布招生公告
6月7日:向禄口街道三所幼儿园适龄儿童发放招生通知
6月10日、11日:一年级新生报名
8月8日:张榜公布新生入学名单
9月2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六、其他说明
1.在招生过程中,凡有监护人提供虚假证件的,学校将向区招办说明情况后,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2013年我校一年级预计开设10个班,每班学生数严格控制在45人以下。
3.本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15951087157(张主任)
七、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小组安排: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组:刘宁花(审核材料)、张冬香(登记名册)、潘斌(签发通知)
第一组:朱万成(审核材料)、刘义明(登记名册)、张福新(签发通知)
第二组:马小燕(审核材料)、陶勇(登记名册)、陶象胜(签发通知)
篇二:2017小学招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执行市教委、区教教育局对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根据相对就近、统筹兼顾、统一调配安排的入学原则,在学校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此次招生工作,使在松江区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适龄儿童充分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要求:
1、学校招生小组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办事,严格把好入学原则,坚决做到不收取与报名挂钩的.任何费用。
2、学校成立专门的咨询服务接待人员,有专人负责接待和处理家长的来电、来访。电话:67691723.接待人员:汤金山。
3、学校与社区居委会加强联络与沟通,按照教育局小招办的规定,将招生简章及学校简介在4月13日下发到居委,并对未来报名的适龄应届小学生通过居委会加以核实了解,及时掌握择校的信息。
4、学校坚决杜绝在报名时对新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
5、学校做好报名时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服务项目、填写表格工具等等。
三、招生办法:
1、学制
小学学制为五年,即为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
2、就学年龄
适龄儿童入学年龄为6周岁以上,(8月31日前出生)盲、聋、弱智等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推迟至7周岁。
3、招生计划
按照招生计划和方案招生计划班额每班不超过50人。
4、申请入学条件
申请入学时,父母一方应持有《临时居住证》,且续签时间一年及以上。5、申请入学所需材料①父母一方的②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
③父母一方在沪务工证明(有1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人员,需提供街道居委、乡镇村委开具的从事1年或以上的就业证明。)④购房产业或租房合同;⑤预防接种卡;
四、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文财;副组长:汤金山。后勤服务:沈兴禄
组员:王科、李永俊、时英贵。
五、招生范围:
按区核实规定的地块范围:
在松江区域内以招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
六、招生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八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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