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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4-03-20 15:42:14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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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渔政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省、市渔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渔政管理工作大局,以服务渔业、服务渔村、服务渔民、维护湖区稳定为宗旨,认真做好了渔政管理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下半年工作打算:

渔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我局以开展创建学习型单位为载体,坚持把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放在首位,坚持每周一上午政治学习,周五下午业务学习制度,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建立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不断丰富学习途径,通过党员个人自学、领导上党课、撰写心得体会、讨论交流、理论测试等多种形式,学习党在新时期的各项方针、政策,并不断拓展理论学习范围,如为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年初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渔政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鼓励干部职工勤学习、善思考、多撰写、踊投稿,积极宣传推介渔政工作及全县各项中心任务。加强渔政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勤于学习、终身学习的意识,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发展观和现代管理知识武装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服务职工、服务渔民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意识。

  (二)切实做好春季禁渔工作。一是强化机制,完善方案。3月17日,永修县春季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在吴城镇召开了永修县春季禁渔工作动员部署会,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琪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县春季禁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沿湖有关乡(镇)分管领导、各渔业村(队)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去年的禁渔工作,分析了今年我县禁渔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今年的禁渔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和要求,下发了禁渔管理工作通知书,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各沿湖乡(镇)分管领导都作了表态性发言。会上下发了《永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修县2015年禁渔期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府办字〔2015〕13号)。鉴于人事变动,《方案》调整和充实了县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琪任组长,县鄱阳湖渔政局长曾庆茂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和县司法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曾庆茂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的禁渔工作。各有关乡镇政府分别成立了相应的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有专人负责,为做好我县今年的禁渔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确保了禁渔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是做好禁渔工作的有力保障。禁渔期间,渔政人员进村入户,登上渔民船与渔民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召开村委会干部和渔民代表座谈会5次,大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和禁渔工作的意义,同时倾听渔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禁渔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利用宣传车、船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在渔村、港口、码头、集贸市场、餐馆以及渔船上张贴禁渔公告500余张,刷写、张贴标语100余条,悬挂横幅12条,出动宣传船、艇、车20次,发放安全生产告示1000多份。同时,注重新闻报道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网络媒体,宣传报道我县禁渔管理工作和水生生物保护工作。6月20日,2015 年鄱阳湖开渔暨永修县渔业捕捞许可证颁发仪式在永修县吴城镇候鸟保护站门前广场举行,省农业厅、省渔政局、省水上公安局、市渔政局、永修县委副书记郑绍等领导全程参与此项活动,并在仪式上做了重要讲话。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农民日报、江西电视台、江西日报、江南都市报、九江电视台、九江日报、永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了现场采编报道。以上活动为我县禁渔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禁渔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三是强化措施,加强执法。3月 20日,渔政执法船及执法人员准时进入禁渔区,按照“江湖无渔船,水中无网具”的要求进行巡湖执法检查。继续发挥县、乡、村有机结合、多方联动的巡湖检查工作机制,落实禁渔工作责任制。渔政执法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工作台账,做到定人、定船、定任务。禁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互相协作、密切配合,采取市场检查与水上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水上查与岸上堵等多种措施,确保禁渔工作落到实处。4月上旬鄱阳湖水位上涨到 14米多,外县特别是余干、鄱阳县的捕螺渔船大量涌入我县松门山、大湖以及黄梅水域。这种行为不但破坏渔业资源和禁渔秩序,并且引起当地渔民群众强烈不满,重大的群体性械斗事件一触即发。鉴于如此严峻的形势,4月10日,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渔政、水上公安、吴城镇政府20多人的执法队伍奔赴现场,当场抓获偷捕螺船1艘,缴获螺2000多斤,罚款3000元。5月28日,渔政执法人员在大湖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偷捕螺船10艘,涉嫌运输螺船1艘,在县水上公安和吴城镇政府配合下,将偷捕螺船带到吴城镇港航码头接受处理,共缴获螺20000多斤,罚款81000元。5月30日,接到群众举报,在大湖水域有偷捕螺船作业,县春禁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组织渔政、公安、政府赶赴该水域,当场查获偷捕螺船5艘。经询问,偷捕螺船属江苏省淮安、宿迁、盐城等地,当场缴获螺3000多斤,罚款26000元。6月15日晚,接到群众举报,在修河公司墩码头有运输车偷运螺,我局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抓获运螺车一辆,缴获螺20000多斤,并对运送螺人员进行了严厉处罚。春禁期间,除坚持正常值班外,我们进行较大规模的执法检查20多次,参加执法检查450多人次,参加检查车辆40次,参加检查船(艇)82次,接受举报20起,销毁定置网50部,查处违禁捕捞15起,其中查处违禁偷捕螺4起,缴获螺50000多斤,全部放归鄱阳湖,罚款12万元,驱赶劝阻余干、鄱阳、都昌县越界偷捕螺船900余艘次。开展了与周边县的联合执法3 次,接受省、市检查5次,宣传报道8次。禁渔3个月期间,我县渔民没有发生群体性偷捕情况,没有发生群体上访的现象,基本达到了“江湖无渔船,水中无网具”的目标。

  (三)认真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和座谈会,研究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立即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广泛宣传发动。组织人员深入湖渔业村(队)发放《渔业安全生产知识》手册500余份、救生衣500件,并对渔业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深入渔村、码头对机动渔船安全应注意的事项、避碰原理和机动渔船工作原理等方面分别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检查渔民使用的信号、消防等设备,进一步提高了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保证了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开展执法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先后组织人员深入湖区、渔港、码头开展了6次检查,建立了渔业生产安全气象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天气信息4000多条。

  (四)认真做好渔业船舶证书核发工作。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做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证书核发工作。二是后勤保障到位。证书制作过程中,科学安排技术人员,购置打印机、各式纸张等,确保整个证书制作过程顺利进行。三是信息核查到位。针对证书制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完成的证书进行全面核查,做到证书信息准确无误。四是档案管理到位。制作专门档案袋,做到一人一档、一船一档,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双存档。

  (五)认真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按照省市渔政局工作要求,成立了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人工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及资源保护长效管理机制。二是严格招投标程序。积极与县采购办沟通,委托县公共资源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符合标准冬片和夏花苗种。三是增殖放流活动规范有序。3月20日,我县禁渔期施禁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仪式同时进行,在吴城荷溪渡口向鄱阳湖天然水域投放经济鱼类冬片41180斤,全部在10公分以上,有的达到16公分,价值近 20万元,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琪全程参与此项活动,并在启动仪式上做了重要讲话。6月16日,我局又在修河公司墩码头投放三大家鱼苗夏花 1925万尾,全部在3公分以上,价值20万元,其中青鱼苗450万尾、鱼苗850万尾、鱼苗625万尾。所有鱼苗是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办公开采购的,由南昌县向塘宏发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南昌神龙渔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种苗,县公证处派员全程进行公证。活动还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有关乡镇领导以及渔民代表和社会各界群众参加,放流活动的全过程由永修县公证处进行了现场公证。增殖放流实施后,不仅可以补充水生生物群体数量、促进资源的稳定和恢复,改善水域生态环境,而且可以直接为捕捞渔民增加收益,产生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认真做好机关日常和楼(院)管理工作。为使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我局先后制定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专用票据管理制度》、《信访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等。由于制度健全,措施到位,各项工作和每个岗位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从根本上建立起科学的管理机制,规范干部职工的职业行为,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了以制度来管人,以制度来办事的良好局面。上半年投入10多万元对机关办公大楼和大院进行了维修,机关面貌大为改观,办公条件大为改善。

  (七)积极服务渔民群众。一是采砂补偿到位。由于鄱阳湖采砂侵占了渔民的捕捞场所,渔民利益受到侵害。我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市采砂办汇报、沟通,共向上级争取补偿资金58万多元,并在第一时间下发到渔民手中,切实保障渔民的合法利益。二是渔船柴油补贴到位。按照发放燃油补贴的程序,通过申请、审核、公示等环节,发放了2012年和2013年度柴油补贴共2777.6万元,及时解决了渔民在春季禁渔期间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三是新建渔政船项目已正式启动,5月8日,与农业部招标的造船厂江苏宜兴兴东船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建造合同,合同总造价189万元,预计11月底完工。新渔政船的建成将进一步提高渔政工作效率和执法能力,更好的服务渔民群众,保护湖区渔业资源。四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了包村帮扶、新农村建设工作、 “三联”、大走访、“五城同创”等工作。认真做好对吴城镇松丰村的包村帮扶和对丁山村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机关联企、部门联村、干部联户”工作,切实为帮扶村和贫困户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深入吴城镇松丰村开展大走访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给予松丰村2万元帮扶资金,走访慰问了松丰村8户特困户,每户给予慰问金1000元。对接了江西天润工贸有限公司,了解了企业基本情况,并为该企业融资问题与银行进行了沟通协商。出资3万元支持“五城同创”活动,进一步美化绿化亮化片区环境。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渔政部门的工作部署,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渔政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一)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我局将按照省市县委要求,以“三严三实”为标尺,对照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清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整改落实进展、效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回头看”。特别要聚焦“不严不实”具体表现,强化纪律约束,体现从严管党治党要求,着重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形形色色的潜规则、大大小小的关系网、各种各样的特权现象等突出问题,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继续加大巡湖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打击偷捕螺和大水面偷捕现象,做好日常巡湖检查工作。加强值班值守,采取水上巡、岸上查等多种方式,切实维护湖区稳定,保护渔民利益。

  (三)积极开展湖区“联谊联防”活动。加强对纠纷隐患的排查力度,加强与周边县的联系,建立联系机制,积极调处边界捕捞纠纷,维护湖区捕捞生产秩序,确保湖区安全稳定。

  (四)认真做好涉渔工程的监管工作。一是继续更加规范地做好永修采砂管理工作;二是继续做好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继续做好江西省渔业船舶证书核发的工作。目前,证书已全部制作完成,并进行了核对,确保了信息无误,档案管理工作也全面完成,渔业船舶证书已陆续发放到渔民群众手中。

  (六)认真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对渔船、渔港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渔民强化安全措施,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七)认真做好建造新建渔政船的各项后续工作,加强与厂家的联系,确保资金按时到位,确保新船质量,确保按时交付使用。

  (八)认真做好增殖放流的后续工作及2016年增殖放流的申报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放流工作的监测,做好记录。二是认真开展调查,了解今年渔业资源情况及渔民收入情况。三是认真做好2016年增殖放流的申报工作。

  (九)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抓好思想道德和作风建设,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素质。同时继续积极争取多方支持,提高执法装备水平,提高执法能力。

  (十)认真做好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如包村帮扶、新农村建设、“三联”、大走访、防汛抗旱、“五城”同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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