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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工作计划

时间:2021-08-07 13:36:55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关于调解工作计划3篇

  时间过得可真快,从来都不等人,相信大家对即将到来的工作生活满心期待吧!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调解工作计划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调解工作计划3篇

调解工作计划 篇1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

  县“大调解”工作《关于矛盾纠纷“大调解”向基层延伸“五进”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为深化我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大调

  解”工作向基层延伸,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决定,自20xx年5月起,在全乡矛盾纠纷“大调解”“进城镇小区、进农村院落、进规模性市场(商场)、进车站、进工业区(旅游景点)”(简称“五进”)活动,乡镇大调解工作计划。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思想

  学习在省部级主要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市、县深化“大调解”工作体系部署要求,经济社会发展新,和创新社会管理,“大调解”工作体系,紧紧“统筹、衔接、攻坚、创新”的总体思路,重心下移、工作前移,贴近、、服务,党政主导、多方协同、力量整合、的“五进”工作格局,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社会稳定。

  二、工作

  “属地管理,分级”和“谁主管、谁”的原则,由党委、主导,整合乡镇、村(居、社区)调解、公安派出所行政调解、法庭司法调解和辖区行政、企事业、社会组织等责任力量,在城镇小区、农村院落和车站、规模性市场(商场)、工业区(旅游景点)等人口密集、矛盾易发的地方等聚居的区域,常态运行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窗口”前置运行机制,“哪里有,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工作计划《乡镇大调解工作计划》。

  三、工作

  “五进”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3日—5月10日)

  调查,摸清底数,制定工作方案,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动员大会,安排部署。

  阶段:先行试点阶段(5月11日—6月10日)

  “五进”活动示范点,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标准,规范设置,健全机制。

  阶段:实施阶段(6月11日—10月20日)

  总结、示范点的经验,各职能密切,整体“五进”活动在本地、本系统。

  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12月30日)

  对照工作、职责任务,自查自纠,查漏补缺,着力长效机制;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将适时组织人员,基层,一线明察暗访,对工作情况通报,“五进”活动。

  四、职责任务

  (一)责任。乡“大调解”工作组织,综治及“大调解

  中心”牵头,司法所并会同公安派出所、劳动保障所、国土、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和行业协会,“谁主管、谁”原则,车站、规模性市场等责任主体组建本的矛盾纠纷调解室或需要成立专业调解委员会及设置调解室。

  未单独成立专业调解委员会的矛盾纠纷调解室辖区乡镇调解委员会或辖区消费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的前置窗口。场镇小区、农村院落调解室村(社区)调解委员会的前置工作窗口,由所在村(社区)村委会(居委会),规划和要求实施。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要支持、、“五进”调解室建设。

  (二)健全机制。统筹、、联动的“大调解”体系作用,规范“五进”调解室窗口运行机制。

  网络体系衔接。在乡党委、主导下,“大调解中心”牵头,从纵向上县、乡、村(社区)和辖区“五进”涉及的专业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室相衔接,横向上与各行业主管及派出所、司法所、群工站等相的“五进”调解组织体系。

调解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阳光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20xx年,阳光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将围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路,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努力化解一切民间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本地区的稳定,定此工作计划如下:

  1、时刻把握时事动态。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定期地组织全体调解工作人员学习各种政策、法律,掌握最新的时政动态,为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到理论上的依据。

  2、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制度。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着眼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重点落实好“三排查”:即落实社区每周的定期排查;落实特殊时期以及重大节假日其间的重点排查;落实对矛盾纠纷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查。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报告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上报每月调解报表。

  4、做好接待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面向普通百姓的基层工作,是党和政府的窗口,人民调解员要以热情的态度和积极的方式,为当事人解答疑惑或帮助解决所反映的矛盾纠纷,耐心地听取当事人来访的意图,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做好接待记录,使当事人明明白白地离去。

  5、依法调解。在调解工作中,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先法律咨询和科学分析,注意实施之前的整个过程,要公平、

  公正、公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认真、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

  6、做好以案释法工作。调解工作是人的思想工作,也是人对法律的认知工作,调解员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应向当事人各方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借助调解中的实际案子开展切身的法律宣传工作,使当事人不仅解决了矛盾纠纷,同时也从调处过程中学习和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

  7、明确目标。接待率达100%、调解范围内的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100%以上,没有因调解不当造成的'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

  8、巩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要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大力加强调解能力建设,提升星级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层次,提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大调解的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们要根据社会转轨变型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思想和工作、生活的变化,随时调整我们的工作思路,除了要做好传统意义上的工作外,还要紧紧抓住法治这根主线,始终坚持将各项矛盾的解决纳入法治轨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阳光社区

  20xx年1月

调解工作计划 篇3

  一、加强行政调解制度建设,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一)加强行政调解制度建设。办有关各处室及办直属各事业单位要认真按照行政调解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符合本处室、本单位特点的行政调解制度,开展多层面的行政调解宣传活动,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达到建设和谐人防的目的。

  (二)加强行政调解畅通机制。一是加强行政调解监督,进一步拓宽畅通信息的渠道,狠抓行政调解工作的落实,除涉密行政调解案外应及时向有关人员通报行政调解的实际情况。二是行政调解的每一个程序都应公开,使其在监督下运行,公开的情况必须真实,不得有虚假的情况。

  二、把握尺度,坚持原则开展好行政调解工作

  (一)坚持统一领导、协调一致原则。充分发挥秘书法规处的主导作用和相关处室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原则。

  (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秘书法规处对办机关内部行政管理有关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三)自愿、平等、合法、中立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站在中立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兼顾各方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解。

  (四)积极主动原则。按照工作职责、主动作为、积极履行,做好与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各类争议纠纷调处、定纷止争,促进本办和谐。

  三、根据工作职责结合专业优势

  成立了市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办公室行政调解领导小组。滤布组长由市人防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人防办副主任担任,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市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办公室行政调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秘书法规处,负责行政协调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秘书处长担任。

  四、根据市行政协调工作计划

  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开展行政调解知识的学习;组织行政调解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会议,落实好涉及各处室行政调解的有关工作安排;积极与市法制局联系行政调解挂牌的有关工作。

  五、按行政调解工作要求,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好每一个行政调解案件

  (一)根据相关行政调解文件精神,成立了行政调解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协调行政调解有关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订行政调解程序,规范行政调解的受理、调查、调解、制作调解书等工作环节。行政调解中,确保当事人地位平等,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三)加强涉及行政调解处室的信息汇报工作,及时通报本办行政调解工作的情况,组织有关行政调解人员进行经验交流,及时发现并研究本办带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对涉及人数较多、社会影响大、可能影响稳定的,及时摸清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并及时向向分管领导报告。

  (四)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考评机制。市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办公室行政调解领导小组与涉及行政调解处室建立目标责任制,并要求拟定矛盾化解的具体目标,涉及本处室的行政争议,及时跟踪调解进展,全面评估调解效果。对不积极主动配合行政调解工作、不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处室和人员,将予以问责。

  (五)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涉及行政调解的处室要积极做好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妥善化解各类纠纷。市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办公室行政调解领导小组对调解不成的重要矛盾纠纷,及时告知当事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行政争议,在诉前已经做过行政调解工作的,将行政调解的有关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六)建立行政调解经费保障机制。按人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清渠道,结合本办工作实际,市人防办计划财务处应建立确保开展行政调解活动有关经费的落实制度。

  (七)建立行政调解宣传长效制度。市人防办领导要高度重视行政调解宣传工作,各有关处室负责人要将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利用宣传《人民防空法》的机会同时做好行政调解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宣传载体,开展多形式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行政调解、支持并选择行政调解解决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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