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的工作报告参考
安徽省海事局2x10年工作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江苏省“两会”、直属海事系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部党组“三个服务”和部海事局建设“四型海事”要求,围绕“四化三基本”发展战略目标,坚持“两个统筹”和“四个转变”不动摇,着力提升干部队伍和政风建设水平,着力提升有效监管能力和优质服务水平,着力提升信息化管理和数字化执法水平,确保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安全有序发展。
主要工作目标是:将局建设成为适应航运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履行国家赋予的各项职责,政令统一、结构合理、执法规范、装备先进、办事高效的现代化海事机构。实现“监管立体化、反应快速化、执法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基本实现海事管理现代化,基本适应航运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基本与国际海事管理水平接轨,在管理机制、通航环境、高科技应用能力、协同发展程度、队伍素质、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达到一流水平。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正确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要开展辖区通航环境调查,全面掌握通航环境状况。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机制,查找辖区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落实。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失控船舶管理、船舶试航安全管理以及船舶和航运公司诚信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船舶登记质量管理体系,开展结构化船舶登记审查制度研究。结合船舶动态管理系统(新版2.0)应用,研究运用AIS信道实施航行船舶电子签证。试行船舶安检后评估制度,定期开展船舶安检质量督察。落实对驻苏中央水运企业的监管制度。推动实施ISM规则修正案,巩固NSM规则实施成效,试行《审核管理建议书》制度。完成船舶建造质量监督管理机制试点工作,建立相关船检管理机制。完成辖区甲级乙级海船和内河船员服务机构的审批工作,对船员证件申办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建立船员培训机构档案,适时开展船员适任能力后评估和考核工作。
要做好突发性灾害天气防控工作,以完善机制、整合资源为重点,防备结合,深化合作,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大力做好《安徽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宣贯工作,并以此为契机,逐步理顺省、市、县三级水上搜救体系及与各分中心之间的关系。完善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体系,制定水上搜救“十二五”发展规划并推动纳入全省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将水上搜救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予以落实。开展世界主要航运大国在搜寻救助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方面的`比较研究。做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条例》的宣贯工作,推进《条例》实施。加强溢油应急物资管理,提高防污染应急响应水平。研究制定辖区防污染作业管理规定,开展防污染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对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单位、装箱单位及相关人员的管理。对载运新增危险品的船舶实施一定比例的作业前检查。要向省政府专题汇报沿江船舶污染物接受处理设施匮乏的问题,恳请省政府帮助解决。继续推进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实施工作。
(二)发挥海事职能优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要助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继续推进“江海一体化”的国际海港区建设,建立科学客观的诚信船舶选船机制;继续增加海进江资格证明培训班次和考试频次;尽快实现海船在长江江苏段与海上航行“一证通”。在保障辖区安全畅通的基础上,推行便民执法、和谐执法理念,探索行政处罚标准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做好在建船舶抵押登记工作,服务地方船舶制造业发展。推广应用《沿海通航水域航路规划》,使沿海航路和海上功能区域设计与沿海开发政策实现无缝对接。
汇编长江江苏段船舶航行系列导则,为船舶安全进出港提供规范性指导。优化海事违法行为处罚和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减少违法和事故船舶在港接受调查时间。要按照部省统一部署,重点做好世博会环沪“护城河”水上安保工作。要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实施专项签证管理,加强国际航行船舶保安检查,加强“三无”船舶整治工作,加强应急反应工作,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和水上客运安全检查,确保会期间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要确保口岸开发开放安全高效。严格履行海事监管事权,做好码头临时开放及船舶临时停靠审批工作。研究内河二类口岸开放后的海事监管程序,推动省政府出台统一的口岸开放配套标准。积极关注省电子口岸建设,进一步完善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网上申报系统。发挥口岸查验牵头单位作用,加强与地方政府与其他口岸查验单位的沟通联系,共同推进口岸开发开放。要针对辖区重点水工工程大型化、密集化、多样化特点,提前介入,主动作为,积极做好水上安全相关论证与基础性工作,在海事法规和业务技术上给予全面的帮助、指导和督促,要求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辖区内跨江桥梁通航安全研究,推动上级出台核定长江江苏段桥梁通过能力标准的意见。
(三)加大规范管理力度,切实化解各种风险。
要落实安全监管“五有”要求,运用网格化管理理念,充分发挥指挥中心的“中枢”作用,科学调度人车艇等执法资源,保障水陆域网格内监管执法工作的高效开展,全面实现数字化执法。做好部分直属派出机构职责调整工作,争取完成机构更名。持续改进和完善海事管理体系,建立跟踪、评估、监督机制。修改完善《安徽省海事局工作规则》及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形成较为完整的内部规章制度体系。继续健全新闻信息管理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局内、外网站运行维护机制,不断丰富网站内容,为海事执法管理和行政相对人提供指导和服务。建立海事执法风险分析评估机制,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故调查处理等重点执法环节实施风险分析评估,形成预防执法风险的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做好档案管理、机要管理、保密管理和综合治理、后勤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重点结合“江海一体化”国际海港区建设需要,打造熟悉国际海事管理最新动态、精通国际公约、能熟练运用外语从容开展国际交流的国际化人才队伍。切实发挥局培训中心作用,打造综合素质强、业务技能精、管理水平高的复合型人才队伍。要深入研究并不断完善人才队伍的使用和激励机制,防止出现频繁交流、工作脱节的现象。
要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预见性,提高预算执行力和决算数据的真实性。推行POS机结算缴费方式,做好海事费收信息系统(二期)推广工作。加大规费征收力度,确保应征不漏。建设节约型海事,严格控制公务购车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出国(境)经费,在全局范围内全面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完善各类经济活动的内审监督机制,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和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保障全局各项经济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四)推进基本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提升海事监管能力。
要推进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加快推监管救助基地建设,争取年内完工。积极开展监管救助综合基地及张家港船舶溢油应急库等五处监管救助基站的前期工作,争取年内立项。继续推进船舶溢油应急库的建设。争取上级在沿海配备60米及以上等级大型搜救指挥船艇、快速穿浪船、高速快艇。要与东海救助局、省通用航空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飞机上安装符合海事监管要求的监控及传输设备,探索在监管手段建设上“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新思路。力争开工建设长江中、小型溢油应急处置船。推进常州海事处综合业务用房、海事局综合业务用房、海事处综合业务用房和洋口港60米海巡艇码
头等地方政府建设项目。督促并帮助协调解决南通海事局业务用房拆迁还建事宜。完成监管救助综合基地等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验收工作
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沿海信息化系统建设,做好连云港VTS扩建工程(一期)项目前期工作、沿海VHF安全通讯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和沿海重要港口VTS系统、LRIT系统前期研究等工作,以现代化监管手段保障沿海开发安全有序。在实现全程监控一体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海事局VTS功能,建成MIS数据中心,实现与上海海事局、长江海事局VTS系统的无缝对接。全面完成海事局网站群和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各项设备运行管理制度,推进信息化系统运行由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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