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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制度
财务科制度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财政部门制定的具体会议制度和成本核算办法,加强成本核算和管理。
二、科长按期组织编审财务计划和会计决算报表,定期上报,对各项财务指标组织测定、分期考核,并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及时向领导提供本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为领导当好参谋。
三、编制汇总财务会计报表,保证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账表一致,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呈报有关财务报表。
四、按财经制度和成本开支范围及费用标准复审原始凭证和编制记账凭证,正确使用会计科目,按会计制度设置账户,及时正确地记账、标账、对账、清账。
五、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现金使用范围,遵守银行结算制度,现金银行存款按时间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结出余额现金当日核对,银行存款月终必须与银行核对,做到日清月结。
六、现金管理不允许白条抵库,不经领导批准,不能擅自借款,票据(正规发票)报销必须有领导签字,经会计审核后方可报销。妥善保管有价证券和支票、结算凭证、空白收据和有关印章,确保财务工作安全运行。
七、各项经费使用,按主管局规定的标准支出:
1、经费中的福利开支,由财会和办公室提出,经公司领导班子会研究,主管财务领导批准支出。
2、经费中的公务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公用取费、旅差费、油料费、修理费、招待费和业务费、印刷费、复印费、会议费等由财务核算,主管领导批准支付。
八、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条例》,严格财务制度,严密审批手续,财务要事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到领导心中有数。
质量保证制度
一、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质量第一、用户至上是公司坚定不移的口号,物业管理服务以其特殊性,直接关系到用户的切身利益,所以在工作中应自始至终地把“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作为质量保证的基本原则。
二、以人为核心,人是质量的创造者,质量控制必须以人为核心,把人作为控制的动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人的责任感,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提高人的素质,避免人的失误,以人的工作质量保管理质量、促服务质量。
三、充分调动全公司职工关心服务质量中,注重服务质量的积极性,奖优罚劣,鼓励先进,督促后进。
四、严格按照物业管理人员职业道德标准来规范员工,认真学习,从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把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推上新台阶。
考核制度
为了及时地掌握每个员工的动态,公正、合理地评价员工,从而为员工的奖励、晋级、调整、升迁提供客观依据,公司建立正常的人事考核制度。
考核分试用期考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
1、试用期考核
聘任员工试用期满由试用部门负责考核。如试用部门认为有必要延长时间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员工表现事实情节,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延长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如试用部门认为可予转正,应附转正申请表、定级审批表,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2、年终考核
(1)年终考核于每年12月底举行,考核年度为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有下列情况者不参加考核:
①试用期人员;
②停薪留职人员;
③待岗人员。
(3)公司年终考核将相关知识笔试与评议的技能测试结合起来对员工的德、绩、能、勤分细目考评,以各细目分数评出等级。
奖惩制度
一、一切工作人员,对其所分管的工作,要做到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竭尽全力,决不允许讲条件,要加班。
二、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如发现一次扣0.5天工资。发现二次,扣1.5天工资。
三、如工作需要,一切人员禁止在早晨或中午喝酒。酒后不准上岗。发现一次停止工作三天,发现二次扣发当月工资的50%,发现三次停止其工作,发基本生活费。
四、工作期间,严禁乱串,玩扑克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时间可学习业务知识或看报,不断充实自己。
五、严禁工作人员在八小时之内经营第二产业,如有发现停止工作。
六、讲文明、懂礼貌,严禁打仗闹事。提倡文明用语,杜绝脏话。打仗一次扣发当月的工资,发现两次停止工作。
七、严禁赌博,如被公安机关处理,干部则免去其职务,工人则停止二个月工作。
八、允许正常监督或批评,但决不允许无中生有,或诬告,对造谣诬告者,经查实停止其工作。
九、严禁在公共场所吐痰,扔烟头废纸,大声喧哗。对办公地点的水、电、开关要及时关闭。
员工办公制度
一、上下班实行签到制,迟到、早退各扣2.00元。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扣半天工资。
二、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超过两次扣半天工资。
三、请假半天以上必须提前告知,并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可以找人代替,但出现后果自己负责。(如公司来检查卫生搞的不好,垃圾车旁有垃圾杂物,取自行车管理人员不在等)
四、上班时间必须坚守自己的岗位。如检查不在岗,则按未上班处理,扣半天工资。
五、在工作中必须按质按量达到要求,完成各自职责。不能胜任本工作或业主反映较大意见者,管理处有权作出辞退或上报总公司。
六、上班时间不得闲聊、大声喧哗,严禁向业主索取财物等不良现象。
七、公司的工具或办公用品不准外借或私自拿走。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重视档案资料的整理及管理工作,设置专职人员进行专业化管理。
二、办公室根据“档案管理目标责任”要求,按期、按年、按月、按时将公司各项年度方针、工作目标、各项工作建立档案,指派档案管理人员详细分类,进行归档。
三、档案资料员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收件登记、编号、运转和检查未归档文件的催办工作。
2、按规定及时、正确地办理各种资料的动态注记。
3、按时收集好各类档案资料,不散失,不遗留,做好立卷归档,分类要准确,装订要工整,符合立卷标准。
4、及时制订工作计划和做好年终总结,特别是要做好为领导提供各种资料的参考、查找工作。
5、严格执行查阅资料的规定办法和资料保密纪律。
6、妥善保管好各类档案资料,严厉杜绝由于个人疏忽或麻痹大意而使档案丢失及由于档案室内温度不适而受潮或干燥造成的损失。
四、公、检、法部门或房管部门和上级主管机关因办案需要,需查阅有关房产资料,按规定凭介绍信查阅。
五、律师事务所要有关了解当事人资料的,同样按其介绍信并出示“聘请律师合同书”为准,由资料员代为查阅,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口头或书面方式给予回复。
维修抢修中心工作人员制度
一、严禁酒后上岗,违者扣发100元工资,并予以通报处分。
二、严禁上班打麻将、扑克、游戏机等娱乐活动,违者扣发100元工资,并给予通报处分。
三、严禁在正常上班时间吃零食、吃饭、喝酒,违者扣发50元工资。
四、抢修工作在人员不足情况下,电工、司机协助维修工工作,维修工也要协助电工工作。对故意拖活、压活行为扣发当事人50元工资,并视情节轻重调离抢修中心。
五、严禁维修用车为私人所用(主管领导同意除外),一经发现,司机调离其本职工作岗位。
六、对不按时上班、下班,与业主发生口角的,发现一次扣发50元工资,连续三次,调离抢修中心。
七、正常上班时间不准看电视。一经发现,处当事人50元罚款。
八、对出车致使车辆损坏的,根据责任,由责任人按责任按比例分摊维修费用。对车辆要及时保养,如果人为保养不及时造成损失由当事者负责维修。
九、维修工要对维修器材、工具经常性维修养护,熟练掌握其性能,并实行专人负责,谁损失谁赔偿。
十、不经主管领导、主任、副主任书面批准,擅自串岗,扣发双方每人20元工资,连续三次,调离其工作岗位。
十一、在维修过程中,用料要坚持节约原则,不许私自拿料送人或自用,一经发现停止其工作,并扣发当月工资。对参与造假的物业管理处主任及相关人员同等处罚。对敢于举报的物业管理处和个人给予500元奖励。
十二、凡出现以上情况,主任负20%责任,副主任负10%责任,按责任比例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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