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的管理方法
现代企业管理方法有哪些?哪个更适用于企业?现代企业管理方法还是挺多的,到底哪个更加适用于自己的公司,还是需要好好研究一番,很多企业都开始使用线上的管理方法了,相对于之前的旧的管理方法,在线企业管理是非常的高效高质的,下面小编带大家看看现代企业管理方法吧。
现代企业的管理方法 篇1
价值化管理
资本经营在我国企业界的盛行,正是企业管理从“实物管理”走向“价值管理”的一次飞跃。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获准上市,上市公司在股票市场的价值(市值),成为比传统概念的资产价值更重要的衡量指标。会计标准、财务指标等“企业评价体系”也势必随之不断更新。
系统化管理
新管理时代的企业,由于所面对的竞争环境复杂多变,因而只有整体配置企业所有资源,企业中各层次、各部门和各岗位,以及总公司与分、子公司,产品供应商与经销服务商及相关合作伙伴协同行动,才能形成竞争优势,达成企业目标。所以新时代的管理必须是整体的管理、系统化的管理。
电脑化管理
电脑已成为21世纪的生产力工具。为此,适应时代潮流的”电脑化企业”应运而生。例如,目前我国最大的财务及企业管理软件公司———北京用友软件集团根据国家火炬计划推出的“用友财务软件”在我国已拥有了10万多用户。我国企业及其管理能够在与发达国家差距并不太大的情况下,跨入电脑化时代。
国际化管理
企业国际化给企业及其管理提出了新课题,形成了我国新管理时代的又一特征。国际化经营的企业,不仅面临国际市场政策、文化、法律等社会因素的影响,同时企业运营管理也发生重大变化,包括财务资金运作、会计体系、质量体系、营销网络等。 普遍化管理
所有的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属公属私、内资外资,都只有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大集团有竞争,小饭馆也有竞争。国有企业要依靠竞争,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三资企业更只能在竞争中赢得再生。要竞争就要有管理,所以新经济时代是一个普遍需要更高层次和更新水平的管理的时代。
人性化管理
企业领导者摒除过去的传统管理方法而应向着“人性的管理”的方向发展。人性的管理是情、理、法并重的管理,当然不是放任管理。
民主化管理
管理目标就是要把工作做好,领导者要懂得互惠关系,胸襟宽大,要用耳朵去听,要愿意去听,这就是民主的方式,员工被尊重后可以通过他的能力表现出来,它是生产力的源泉。
及时化管理
21世纪是以快取胜的时代,从采取—生产—创新—销售—服务一连串的工作,处处讲求及时协调及将问题解决,时间就是金钱,产销顺畅、实现零库存,才有办法跟同业竞争。
过程化管理
品质看得见,过程是关键,品质是通过以下几方面来实现的:1.细心的计划;2.热心的执行;3.虚心的检讨;4.发现问题立刻采取行动纠正。
现代企业的管理方法 篇2
管理一词还有许多定义,这些定义都是从不同的角度提出来的,也仅仅反映了管理性质的某个侧面。为了对管理进行比较广泛的研究,而不局限于某个侧面,我们采用下面的定义:
管理是通过计划、组织、控制、激励和领导等环节来协调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以期更好地达成组织目标的过程。企业管理要点:需建立企业管理的整体系统体系。
则企业管理的原则1
1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企业需要、什么规范、达到何种水平,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制定出的管理规范又应当在实践中经过试点或试验,证明它确实符合客观规律和本厂的实际情况,确实能取得良好效果,才能组织实施。
2则、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管理规范是要全体员工来执行的,必须反映群众的集体意志。管理规范的制定必须有领导的总结群众的时间经验,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这样才能扎根于群众之中,为广大群众自觉遵循执行。
3则、坚持系统、全面、统一的原则
系统指各项管理规范要配套,达到整体优化。全面指凡涉及经营管理活动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各个岗位都要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作到有章可循。统一指各项管理规范应当相互协调,服从统一的领导意志的共同的目标。
4致、坚持职务、责任、权限、利益相一致
职务是前提,责任是核心,权限是条件,利益是动力,四者缺一不可,必须相互一致。
5则、坚持繁简适度、通俗易懂的原则管理规范应当规定得详尽明确,有关项目不能有遗漏和含糊之处,指标、要求尽可能的定量化,并且,行文要作到简单明了、通俗易懂,使执行者易于理解和掌握。
企业管理的常见误区
经验主义的标准,没有理论支持,企业管理总裁班,联系电话:136 7679 9343团队效率低,员工忠诚度差没有标准,管理混乱,多变,没有规模效应,越来越累
员工职业化程度化低,没有训练,感性用人而非数字化量化,没有伦理标准确
企业管理方法
长松企业组织系统观点:
企业管理建设一定要建立科学有效的的企业管理组织系统:
1.深入学习指导思想、理论、原理,任何不懂原理的管理者,都没有办法驾驭系统。
2.建立个性化的企业管理组织系统,并且有能力做到过程管理中优化。
3.运作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
4.用企业管理组织系统去培训员工,达到全员认同与全力支持。
企业管理定义有三层含义
第一层含义说明了管理采用的措施是计划、组织、控制、激励和领导这五项基本活动。这五项活动又被称之为管理的五大基本职能。
所谓职能是指人、事物或机构应有的作用。每个管理者工作时都是在执行这些职能的一个或几个。
1)
计划职能包括对将来趋势的预测,根据预测的结果建立目标,然后要制订各种方案、政策以及达到目标的具体步骤,以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国民经济五年计划、企业的长期发展计划、以及各种作业计划都是计划的典型例子。
2)
组织职能一方面是指为了实施计划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结构,该种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计划能否得以实现;另一方面是指为了实现计划目标进行的组织过程。比如,要根据某些原则进行分工与协作,要有适当的授权,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等等。组织对完成计划任务具有保证作用。
3)
控制职能是与计划职能紧密相关的,它包括制定各种控制标准;检查工作是否按计划进行,是否符合既定的标准;若工作发生偏差要及时发出信号,然后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纠正偏差或制定新的计划,以确保实现组织目标。用发射的导弹飞行过程来解释控制职能是一个比较好的例子。导弹在瞄准飞机发射之后,由于飞机在不断运动,导弹的飞行方向与这个目标将出现偏差,这时导弹中的制导系统就会根据飞机尾部喷气口所发出的热源来调整导弹的飞行方向,直到击中目标。
4)
激励职能和领导职能主要涉及的是组织活动中人的问题:要研究人的需要、动机和行为;要对人进行指导、训练和激励,以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要解决下级之间的各种矛盾;要保证各单位、各部门之间信息渠道畅通无阻等等。
现代企业的管理方法 篇3
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是维持企业运行的重要资产,对于化工企业来说,固定资产是无法替代的主要生产资料,其占到了企业总资产的很大比例。此外,设备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等关系着企业的生产经营,其使用以及保存的状况对于企业的预算和财政规划也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要将设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等各职能部门联系起来,形成共同参与共同管理的局面,才能做到设备的数量、价格、年限等相关信息的井井有条。
①设备登记入册
一种固定资产从其被购入企业起就应当登记入册,另外,设备管理部门要按照登记的手册设立专门的账册,同时按照每项产品的工艺流程为使用该固定资产者编号。这样一来,两个部门保存着每种固定资产的信息,实现了全局管理、数量清晰、价值清楚。
②管理设备档案
设备档案是用于记录设备使用、维护、报废等环节的重要工具,具有为日常设备用、管、修等的职能,从而提高了设备用、管、修等记录的可查性。因此,设备档案除了记录设备的主要内外特性和安装、调试以及其附属设备的情况之外,其运行状况、保养、维修记录及事故报告等也被列入其中,这无疑能够成为预防性维修的理论依据。
备件、零件的管理
所谓的备件、零件,指的是设备说明书中明确列出的易损件、各种配套使用备件、主要用于承重而自身薄弱的零件、需要外协加工或者生产周期相对较长的零件、故障频发的零件、受高温高压时有腐蚀性的零件、容易变形、破裂、产生疲劳的零件和作为备用的电机和泵。对备件、零件的管理具有较高的时效性,在管理工作中,不能影响到设备的安全稳定长期运行,也不能由于备件、零件等的储量超标而造成资金的积压。
①定额储备备件、零件
对于容易损坏的备件,如机械密封的动、静环、对轮垫、三角带以及油封等应有一定量的储备;对于配套使用的备件、用于承重而自身薄弱的零件,如齿轮、轴承和联轴器应当有至少一半的储备;对于需要外协加工或者生产周期相对较长的零件,应当用一套的同时储备一套;故障频发的零件应当想办法替代或者改进;高温高压时有腐蚀性的零件、容易变形、破裂、产生疲劳的零件应当在适当范围内增加储备量。
②备件、零件的储备形式
对备件、零件进行储备,不仅仅是为了设备的安全稳定长期运行,同时也是为了动态调整储备的定额从而减少对流动资金的占用。对此除了要加强内部的管理外,还要充分调动供应商的积极性,定期和供应商进行结算,同时提醒他们为企业储备一定量的标准备件。
设备选、用、修、改的管理
生产设备是生产力的三个要素之一,要保证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即必须选好、用好、修好、改造好现有的设备。
①设备选型管理
使用设备的前提是选设备,只有选出的设备符合了企业生产的需要,那么设备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创造最多的经济效益。对于化工企业,可以将设备选型和实际中的生产使用结合起来,选择适合自身企业的设备而不只是一味求高价;选择经济适用的而不是盲目跟风,无谓地更新换代。因此,对于每种设备的选型,首先需先经过生产一线车间中专业技术人员的确认,如工艺、技术等的设备人员,再由公司的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如专业的机械、电气、仪表人员,最后才能将清单提交至供应部门,从而从采购的源头保证了设备选型的科学。
②设备操作规程的制定及培训
设备操作规程是设备能否被正确操作与使用的先决条件,指导员工进行设备操作的标准性和规范性文件。操作规程实用员工才能严格执行相关规程,否则,只是追求表面华丽的操作规程只能是空文一纸,不但不会对设备操作起到任何的指导作用,反而会由于人员长期习惯性的操作方式而给设备使用提前埋下安全隐患。
③设备改造和节能降耗
设备改造和节能降耗,不仅仅是化工企业生产部门的关键任务,同时也是企业设备管理部门一直追求的目标。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在积极引进先进节能降耗管理系统的同时,向相关兄弟单位探索设备改造和节能降耗经验。
现代企业的管理方法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评定“市诚信企业”,树立诚信典型,引导和规范企业守法经营,总结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法和途径,为优化我市信用环境奠定基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所有中小企业。
第二章工作原则
第四条诚信企业的评定,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遵守评定程序和评定标准,不搞地区和行业间的平衡,不搞名额分配,确保质量。
第五条诚信企业的调查、评定等工作,由市创建“诚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中小企业局具体负责实施。
第六条诚信企业的含义:企业管理组织架构适合其经营规模,有基本的信用管理体系及信用管理制度,总体财务状况表现良好,企业对待利益相关人(上级主管单位或与企业经营有关的政府职能机构、股东、员工、供应商、客户等)方面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三章评定标准
第七条诚信企业的标准:
(一)坚守基本信用。依法照章纳税,合法经营,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热心慈善公益事业;企业经营和销售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无涉嫌抗、骗税及逃避追缴税款行为,无其他违反国家税收政策和法律的行为,无被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工商、税务、质监、公安等有关管理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
(二)坚守质量信用。注重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重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生产过程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无质量欺诈和违法行为,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被安监部门列入黑名单者一票否决),无消费者投诉。
(三)坚守商业信用。重合同、守信用;财务报表和有关信息真实可信,与相关部门、企业间的信用行为良好;无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无商业欺诈行为。
(四)坚守信贷信用。模范遵守行业准则,经营活动规范,按合同规定及时归还银行本金和利息,按借款担保合同切实履行担保责任;无恶意拖欠、逃废银行债务等行为,无逃汇、套汇、骗汇等不良行为。
(五)坚守价格信用。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价格,无价格欺诈行为。
(六)坚守劳动保障信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重视职工劳动与社会保障,按规定及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依法维护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无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行为。
第四章评定程序
第八条诚信企业的评定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愿申报。参评企业填写《市诚信企业申报表》,与规定提交的材料一并报各县区创建领导小组初审。
(二)考察初评。各县区创建领导小组对参评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核实调查,并提出参评企业初审意见报市创建领导小组。
(三)考察复核。市创建领导小组对各县区申报的初评企业进行复核评审,确定“诚信企业”名单,报市政府审定。
(四)社会公示。市政府对拟名的“市诚信企业”审定同意后,在电视台、日报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开通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评选确定出“市诚信企业”。
(五)通报表彰。在下一年全市中小企业工作会议上向全市通报创建“诚信企业”评定结果,并为诚信企业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
第九条评定的诚信企业由市政府授予“市诚信企业”牌匾和荣誉证书。
第十条诚信企业评定每年进行一次,已授牌企业需重新审核认定。
第五章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凡是被评为“诚信企业”的企业,可在我市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一)在税收、信贷、贴息、融资等方面,由相关部门根据本行业的有关政策规定,优先向诚信企业提供优惠优质服务。
(二)各类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优先向诚信企业倾斜,对诚信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优先推荐争取中、省两级政策性扶持资金。
(三)在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科技培训、申请特许经营权或资质等级评定等有关企业发展的事项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诚信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在开展的各个层次、各种类型的评优树模活动中,依据有关规定、条件、要求,优先推荐。
(五)利用各新闻媒体、刊物,大力宣传报道诚信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诚信事迹,为诚信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建立诚信企业信用档案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概况、申报审批材料、重大信用活动记录、综合信用报告等,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三条诚信企业如遇合并、重组需改变企业名称时,要及时向市创建领导小组上报,其诚信企业称号需重新进行审定。
第十四条诚信企业确定后,如发现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欺骗行为的,将视为严重失信,撤销其诚信企业称号,并记入信用档案。
第十五条未获得诚信企业称号的企业,不得冒用“市诚信企业”称号;不得参加各类先进、模范评比活动;不得享受国家的各项扶持资金;不得享受相关业务部门的优惠政策;被撤消诚信企业称号的企业或超过有效期未重新评定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市诚信企业”称号。
第十六条被评定的诚信企业,在一年内受到两次群众或相关单位投诉失信,经查证属实后将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如不整改和采取补救措施的,取消其“诚信企业”称号。
第十七条对因失信被取消诚信企业称号的企业,在媒体上曝光,视情节轻重交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并停止其授信业务。
现代企业的管理方法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服务会员企业、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行业信用水平和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会员企业自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规行约,以及日常管理中积累的行业信用信息,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对会员企业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活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坚持会员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民政部等八部门《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3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省环保产业实际制订。
第三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通行的信用等级评价惯例,并结合市场经济发展和广东省环保产业及环保企业的实际特点,建立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并按照一定程序,将企业的信用信息收集起来,经过科学、合理、公正、权威的评价,分别确定其信用等级并予公示的一种制度。
第四条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是建立和完善符合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整顿和规范行业信用秩序和竞争环境,通过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等级评价,逐渐在行业内形成以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以行业自律为灵魂、以企业守信为表率、以加强市场监管为重点、以培育信用意识和能力为支撑,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环境为保障的行业信用环境,并树立环保产业的良好形象,增强环保企业在国际和国内的竞争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环保企业信用评价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简称“协会”)企业部,是协会信用评价相关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六条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起草和修订本办法、评价指标体系及标准等文件,起草信用评价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受理企业申报、信息核查、组织评审等工作。
(三)建立信用评价专家库以及专家库的管理工作。
(四)对信用评价企业实施动态监督管理,建立并维护企业信用档案,对信用评价工作进行宣传推广,引导使用信用企业产品和服务。
(五)为企业提供信用评价咨询、辅导和培训服务。
(六)其它相关工作。
第七条专家库人员由行业专家和法律、企业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信用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由协会及各分支机构、各地方协会推荐产生,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第三章评价原则
第八条在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过程中,将自始至终贯彻以下原则:
(一)企业自愿申请原则。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目的是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企业自律,提高企业的信用水平,规范行业内部竞争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科学评价、公开透明原则。协会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过程中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公开透明,严格执行评价程序。
(三)为会员企业服务原则。协会为会员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协会为会员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不以盈利为目的。
(四)扶优原则。通过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向行业及有关部门推广应用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向社会提供守信企业的信用信息,帮助信誉良好的会员企业开拓市场,提高企业知名度,增强企业影响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既可鼓励守信企业,也可促进其他会员企业向守信企业学习,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的理念,改进各项管理措施,从而推进行业信用的建设。
第四章评价对象
第九条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广东省环保产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一)协会会员;
(二)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三)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非关、停的持续经营状态。
第十条上一年度,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申报和评审资格。
(一)被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在招投标、合同履约、荣誉申报、提供环保产品与服务等活动中有失信行为,或被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行联合失信惩戒的;
(二)企业信用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
(三)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的;
(四)因自身过错,导致投诉、举报、群体性扰乱社会秩序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
(六)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重点列入重点监管范围的。
第五章评价方法及内容
第十一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根据客观性、公正性、独立性、科学性的原则设定指标体系,采用宏观与微观、动态与静态、定量与定性、历史与未来相结合的科学分析方法评定企业信用等级。
第十二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主要考核的内容包括:整体水平、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发展水平和信用情况等方面,按照《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指标及标准》进行评分。
第十三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根据被评估企业得分确定,定级前先计算被评估企业各项信用指标得分,各项信用指标得分相加得出总得分,总得分对照相对应的信用级别。信用等级级别分为A、B、C三等,AAA、AA、A、B、C五级。AAA级为最高,C级为最低。每个等级均对应相应的信用状况,其具体等级符号、释义和计分标准见下表。
等级标准
第十四条协会根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管理。AAA、AA和A级,分别对应一级、二级和三级守信企业;B级对应提示企业;C级对应失信企业。对被评为守信企业的,由协会纳入守信企业管理,实行鼓励和促进措施;对被评为提示企业的,协会纳入提示企业管理,实行信用监督,促进企业信用升级;对被评为失信企业的,由协会纳入失信企业管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失信企业,两年内不得申报信用评级。
第六章评价程序
第十五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按照“申报-审核-初评-公示-公布评价结果-授牌-复审”的程序进行。
第十六条申报采取推荐机制。凡符合本办法第四章规定条件的企业经各地市环保产业协会推荐向我会递交申报书。
参评企业提交下述申报材料,根据统一格式和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填写企业实际情况等基本信息,企业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一份胶装成册,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包括:
(一)《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含电子版)。
(二)《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含电子版)。
(三)其他需要提交的与企业信用相关的证明材料。
企业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第十七条协会对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如果企业申报材料不完整,应向企业提出企业信用评价申报材料补充要求。
第十八条协会受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材料,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指标及标准》对真实、有效的参评材料综合分析评价,逐项打分,根据最终得分初步拟定参评企业的信用等级初评结果。对认为需要核实的数据,必要时,可向企业提出征询或组织专家赴参评单位和相关单位现场核查,以获取真实、有效的参评材料。
第十九条初评后在协会网站上对申报企业的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监督和实名举报。举报方须提供书面材料,并提供相应证据和联系方式。对公示期间被举报的企业,由协会组织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若受评企业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并提供有可能对评价结果有影响的、真实的补充材料,可申请复议。协会根据受评企业提供的补充材料,对受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定量、定性评价指标进行修正。
第二十条公示结束后,召开协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委员会会议进行审定,对无异议的企业,按照评审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对有异议的企业,根据核查结果做出相应决定。
第二十一条评价结束后,评价结果在“广东环保产业网”(http://www.gdepi.com)、《广东环保产业》杂志、广东环保产业微信公众号等有关媒体上进行公布;协会向参评企业颁发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匾牌。
第七章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动态管理
第二十二条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对企业组织一次复审,复审采取简单有效的程序进行。
经复审达不到所评等级要求的,采取发出警告通知书、降低或取消信用等级等方法进行处理。
受评企业接到复审意见后,须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报协会。凡被降低信用等级的单位,企业须将原信用等级证书寄回,更换新证书。
受评企业出现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协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立即宣布信用等级无效并收回证书的处理。凡被取消信用等级的企业,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信用等级评价。
第二十三条为保持企业信用等级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参评企业在有效期满后要继续参评者,应提前三个月重新提出信用等级评价申请,协会按程序对参评企业信用等级进行重新评价。复评时,复评程序按照受评企业首次信用等级评价的评价程序执行。
第二十四条当申报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出现分立、合并、转制、破产、清算、主要管理人员变动等重大情况,或主营收入大幅增长、资质/产品/技术水平提升较快等情况,企业可重新提出信用评价申请,按首次申报信用等级评价的评价程序执行。
第八章评价结果的推广宣传
第二十五条为了树立环保产业信用评价品牌,提升环保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协会在以下方面对信用评价结果给予推广宣传。
(一)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利用协会网站、协会微信公众号、《广东环保产业》杂志等媒体进行推广。作为行业评先评优、行业扶持和奖励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二)推荐给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引导使用信用产品。建议和推荐政府部门坚持和扩大使用信用评价结果;争取在工商、税务、海关等方面予以优先便利和优惠政策。
(三)将信用评价结果引入协会与金融机构的金融合作体系中,使信用评价结果成为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信赖的环保企业信用评价依据。
(四)向国外组织积极推荐使用信用评价结果。依托协会在行业诚信道德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向与协会保持密切联系的国外行业组织、各国驻穗领馆、国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经济组织、相关企业等重点推介。
(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行业舆论导向。通过协会年会和工作会议等活动宣传评价,在行业内广泛宣传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内容和积极的社会意义,努力培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信用文化,促进企业更新观念,树立诚实理念,明确企业信用的重要性。
信用等级企业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理使用信用评价结果,如向金融机构、政府监管机构展示企业信用品质;向供应商、客户展示企业信用能力,如在工程投标、产品销售、市场拓展过程中向客户展示信用等级证书;通过各种形式宣传自身的信用状况,打造信用品牌。
第九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和专家应公正廉明、实事求是、工作认真;不得擅自征集和披露企业信用信息,不得擅自修改及杜撰企业信用信息,不得随意修改企业信用等级,不得披露未经证实或虚假的企业信用信息,不得纵容参评企业提供虚假信息。
第二十七条信用评价工作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会应严格依据评价标准和相关程序,独立开展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保证评价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一致性、完整性;严格执行自律机制,设立并公布投诉渠道,接受会员和社会公众的质询和监督,认真对待和处理评价过程中的投诉和反馈信息,认真核实信息的真实性。
第二十八条参评企业在申请信用评价过程中,不得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行为。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获得信用等级的,取消其信用等级并予以公告,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因虚假申报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或引发纠纷的,由参评企业及其有关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九条参加协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获得信用等级后,须自觉接受协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条协会不对企业评价后的经营行为负责。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现代企业的管理方法 篇6
债权债务管理
1、应收及预付款,是公司发生产品销售,劳务供应等经济活动,以及公司因为将要发生外购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济业务,而预付供货单位和提供劳务单位的款项,根据有关资料按购买单位或供货单位设置明细科目。
2、其他应收款是类似备用金、租金、各种赔款、罚款以及向职工垫付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其他应收款,按经济业务各项类别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为了落实责任,便于款项的催收,在供货单位或经济事项后加注经办人。
3、应付及预收款项是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材料商品采购以及劳务等经济业务,是在产品交货、工程完工验收、劳务提供之前,预先按一定比例或合同收取部分或全部款项,该款项按供应单位或客户名称设置明细科目。
4、其他应付款是公司应付、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该款项应按事项类别和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
在进行应收及预付款项的会计核算和管理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1、按实际发生额进帐。
2、及时清算、催收各种款项。
3、定期(按月或季)与应收及预付款项单位(债务人)进行核对,发生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帐务处理,年终应填制对帐单,由债务人书面确认。
4、已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根据坏帐确认的条件转作坏帐损失。坏帐的确认条件:
①债务人死亡,既没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
②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民事诉讼法,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
③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的,由董事会或董事授权报经税务等有关部门审批。
现代企业的管理方法 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中央企业规范投资管理,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更好地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和《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中央企业在境内从事的固定资产投资与股权投资。本办法所称重大投资项目是指中央企业按照本企业章程及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由董事会研究决定的投资项目。本办法所称主业是指由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并经国资委确认公布的企业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是指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
第三条 国资委以国家发展战略和中央企业五年发展规划纲要为引领,以把握投资方向、优化资本布局、严格决策程序、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为重点,依法建立信息对称、权责对等、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的投资监督管理体系,推动中央企业强化投资行为的全程全面监管。
第四条 国资委指导中央企业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督促中央企业依据其发展战略和规划编报年度投资计划,对中央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实行备案管理,制定中央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对中央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分类监管,监督检查中央企业投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对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价,对违规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条 中央企业投资应当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体现出资人投资意愿,符合企业发展规划,坚持聚焦主业,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遵循价值创造理念,严格遵守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回报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条 中央企业是投资项目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应当建立投资管理体系,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优化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科学编制投资计划,制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投资风险防控能力,履行投资信息报送义务和配合监督检查义务。
第二章 投资监管体系建设
第七条 中央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投资管理流程、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责;
(三)投资决策程序、决策机构及其职责;
(四)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
(五)投资信息化管理制度;
(六)投资风险管控制度;
(七)投资项目完成、中止、终止或退出制度;
(八)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
(九)违规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十)对所属企业投资活动的授权、监督与管理制度。
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送国资委。
第八条 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并优化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国资委建立中央企业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对中央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季度及年度投资完成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等投资信息进行监测、分析和管理。中央企业建立完善本企业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投资基础信息管理,提升投资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通过信息系统对企业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投资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全面全程的动态监控和管理。中央企业按本办法规定向国资委报送的有关纸质文件和材料,应当同时通过中央企业投资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电子版信息。
第九条 国资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建立发布中央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设定禁止类和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实行分类监管。列入负面清单禁止类的投资项目,中央企业一律不得投资;列入负面清单特别监管类的投资项目,中央企业应报国资委履行出资人审核把关程序;负面清单之外的投资项目,由中央企业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自主决策。中央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的内容保持相对稳定,并适时动态调整。
中央企业应当在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企业更为严格、具体的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第十条 国资委建立完善投资监管联动机制,发挥战略规划、法律合规、财务监督、产权管理、考核分配、资本运营、干部管理、外派监事会监督、纪检监察、审计巡视等相关监管职能合力,实现对中央企业投资活动过程监管全覆盖,及时发现投资风险,减少投资损失。
第三章 投资事前管理
第十一条 中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并与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相衔接,年度投资规模应与合理的资产负债水平相适应。企业的投资活动应当纳入年度投资计划,未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得投资,确需追加投资项目的应调整年度投资计划。
第十二条 中央企业应当于每年3月10日前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投资计划报送国资委。年度投资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资主要方向和目的;
(二)投资规模及资产负债率水平;
(三)投资结构分析;
(四)投资资金来源;
(五)重大投资项目情况。
第十三条 国资委依据中央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从中央企业投资方向、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和投资能力等方面,对中央企业年度投资计划进行备案管理。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国资委在收到年度投资计划报告(含调整计划)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企业反馈书面意见。企业应根据国资委意见对年度投资计划作出修改。
进入国资委债务风险管控“特别监管企业”名单的中央企业,其年度投资计划需经国资委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列入中央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特别监管类的投资项目,中央企业应在履行完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后、实施前向国资委报送以下材料:
(一)开展项目投资的报告;
(二)企业有关决策文件;
(三)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尽职调查)等相关文件;
(四)投资项目风险防控报告;
(五)其他必要的材料。
国资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管规定,从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程度、企业投资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履行出资人审核把关程序,并对有异议的项目在收到相关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反馈书面意见。国资委认为有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中央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按照国资委确认的各企业主业、非主业投资比例及新兴产业投资方向,选择、确定投资项目,做好项目融资、投资、管理、退出全过程的研究论证。对于新投资项目,应当深入进行技术、市场、财务和法律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其中股权投资项目应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并按要求履行资产评估或估值程序。
第十六条 中央企业应当明确投资决策机制,对投资决策实行统一管理,向下授权投资决策的企业管理层级原则上不超过两级。各级投资决策机构对投资项目做出决策,应当形成决策文件,所有参与决策的人员均应在决策文件上签字背书,所发表意见应记录存档。
第四章 投资事中管理
第十七条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实施中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随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决策、执行和效果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向企业进行提示。
第十八条 中央企业应当定期对实施、运营中的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分析,针对外部环境和项目本身情况变化,及时进行再决策。如出现影响投资目的实现的重大不利变化时,应当研究启动中止、终止或退出机制。中央企业因重大投资项目再决策涉及年度投资计划调整的,应当将调整后的年度投资计划报送国资委。
第十九条 中央企业应当按照国资委要求,分别于每年一、二、三季度终了次月10日前将季度投资完成情况通过中央企业投资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国资委。季度投资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重大投资项目完成情况,以及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等内容。部分重点行业的中央企业应按要求报送季度投资分析情况。
第五章 投资事后管理
第二十条 中央企业在年度投资完成后,应当编制年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并于下一年1月31日前报送国资委。年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年度投资完成总体情况;
(二)年度投资效果分析;
(三)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四)年度投资后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五)年度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第二十一条 中央企业应当每年选择部分已完成的重大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形成后评价专项报告。通过项目后评价,完善企业投资决策机制,提高项目成功率和投资收益,总结投资经验,为后续投资活动提供参考,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国资委对中央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选择部分重大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并向企业通报后评价结果,对项目开展的有益经验进行推广。
第二十二条 中央企业应当开展重大投资项目专项审计,审计的重点包括重大投资项目决策、投资方向、资金使用、投资收益、投资风险管理等方面。
第六章 投资风险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投资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将投资风险管理作为企业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加强廉洁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强化投资前期风险评估和风控方案制订,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防范投资后项目运营、整合风险,做好项目退出的时点与方式安排。
第二十四条 国资委指导督促中央企业加强投资风险管理,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对中央企业投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中央企业。相关中央企业应按照评价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健全完善企业投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第二十五条 中央企业商业性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积极引入社会各类投资机构参与。中央企业股权类重大投资项目在投资决策前应当由独立第三方有资质咨询机构出具投资项目风险评估报告。纳入国资委债务风险管控的中央企业不得因投资推高企业的负债率水平。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六条 中央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投资管理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等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中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责任。对瞒报、谎报、不及时报送投资信息的中央企业,国资委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 国资委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国资委责令其改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资委于2006年公布的《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6号)同时废止。
现代企业的管理方法 篇8
改革开放的实行让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的越来越快,越来越多的企业为适应中国的市场经济寻求新型的管理方法。企业不断地对企业的工商管理进行改革和创新,不断的进行探索,在遇到新的问题时不断地创造新的解决方法。新的观念能够促进企业更加健康的发展。
1、工商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现状
中国的企业在经历战乱,改革的变化后,企业的发展呈现出畸形的状态。企业的工商管理制度不健全具有缺陷性,同时管理者的管理水平低下,企业的竞争力较弱,员工在企业中的主体地位不够等等问题都需要企业寻求新的管理制度来解决这些问题。
1.1 管理制度的不健全性
企业的管理制度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的前提,然而在当前的大多数企业中管理制度都存在着缺陷。首先,许多的企业在管理制度的落实上存在很大的问题。由于受到中国家族制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的企业大多数都属于家族企业。所以在制度的执行上很多时候都不能按照所制定的管理制度进行合理管理。在员工方面,有很多的员工不能正常的理解企业所制定的管理制度,有些情况下员工不知道该如何的遵守管理制度,或者是不知道自己需要遵守的管理制度的内容。企业管理制度出现的这些问题严重的影响到企业的经济利益,及其营业收入。所以建立健全企业的管理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1.2 企业管理者的管理水平低下
在当今竞争力越来越剧烈的情况中,企业管理者的管理水平是决定企业健康运营的关键因素。管理者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一个企业的盈利状况。那么就目前的大多数企业而言,管理机构的重复臃肿,职责分工不清晰,出现各个部门相互推脱责任的现象。就管理者而言,没有优秀专业性强的人才,同时在企业的管理运营中不能制定出合理有效地针对企业的全套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不成系统性,并且没有应急的管理体系。经常的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救火式管理方式,这样不科学没有规律性而言的企业管理制度是很难让企业在当今的社会竞争中获取一席之地的,所以创新管理制度是当前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
1.3 企业人力资源的不专业性
企业的正常运营与发展都离不开人的推动和运营,人力资源部门是企业选拔人才的关键部门。在我国的大多数企业中人力资源部门的选拔是最没有标准的一个管理部门。现在的人力资源管理是没有标准而言的.,人们常常说人的管理是不可能标准的,但是管理的工具可以标准化。然而,在中国的人力资源的考核或者人员的招聘中所谓的标准也只是因个人的喜好而定罢了。例如,在人员的选拔中以个人的好恶来挑选人才,或者以所谓的经验论来决定一个应聘者的任职问题。这是一种极度不科学不合乎规律的选拔方式,以这样的标准来选拔人才又如何能选拔出优秀的人才呢?又比如,在企业的人员绩效考核中,人力资源常常使用简单粗暴的方法来进行员工的绩效考核,大多的企业都是以年末绩效考核来决定员工的年终奖,这就在很大的程度上为员工提供了投机取巧的机会。并且在员工的绩效考核中人力资源部具有绝对的权利,那么在执行的过程中就会出现很多的问题,不公正性,强迫性、恶意损害等等。
1.4 员工在企业中主体地位不突出
当今中国的企业大多出现领导独断专行的情况,很少有真正人性化的企业,大多的企业只是将员工作为盈利的工具,在企业管理制度的设定中很少以员工的角度去思考制度的不合理性。一个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员工的努力和团结,只有员工团结努力积极向上才会让企业更加的繁荣昌盛。如果企业的经营者将自己处于极端的专权者,任何管理制度的制定都枉顾员工的意愿,那么员工的消极性和厌恶情绪就会大大的增加企业的不稳定性,企业不能留住优秀的员工这就意味着一个企业即将走向衰亡。
2、新型管理方法
制定全面且行之有效的企业制度是创新管理的首要任务,一个健全且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是一个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科学规范企业的管理制度,各部门各司其职,各有各的职责任务。达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实现家族企业向股份企业的转型。
2.1 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
一个企业要想更加的繁荣昌盛,就必须要着力于以人为的理念来制定实行企业的管理制度,首先需要的是培养企业的管理人员让他们在培训的过程中提高个人的管理水平,达到应有的管理素养。其次是企业要对企业的员工进行不定期的培训,并且这样培训质量必须要真实有效,而不仅仅是走个过场,注重形式上的员工培训。最后,培训的手段方式要就有多样性,要从员工的各个方面进行培训,比如职业技能、职业素养、职业道德等具有全面性。其培训的方式可以是企业内部培训也可以是外出学习等等。
2.2 将企业的人力资源部标准化
在当前的企业工商管理中,企业人力资源部的最大的问题是没有统一的标准性,全凭人的主观性来管理企业的员工。这样不科学的管理方式是现在企业中出现的最大的弊病,所以规范企业人力资源部的管理制度是当务之急。如何制定一个科学其有效的管理制度呢?经过深思熟虑的研究实践,得出的新型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首先要改变企业的管理结构,不能以人力资源部一个部门来对整个企业进行员工的绩效考核,可以在企业内部设置一个投诉监管部门,主要针对企业管理中存在的不合理制度进行灵活、及时的改进。这样的部门可以使得人力资源部的权限更加的具有合理科学性。并且能够改善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年终考核的方式。一年一次的考核存在的弊端也可以有效的改善。改变年末的考核方式,减少员工投机取巧的可能性。并且能够有效的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员工的职业技能。所以企业人力资源部改变考核的方式也是创新企业的工商管理制度。
2.3 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
员工才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动力,只有优秀的员工才能推进企业的发展。所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是企业管理制度中需要改革的重点。首先在企业的工商管理制度中必须要做到民主性,企业的管理层在制定新的管理制度时需要将员工利益也考虑其中。这样有利于将员工与企业的成败紧密相连,增强员工对企业的主人翁意识。并且在职工代表决策大会中做到尊重员工的人格价值,保护员工的利益,不走形式主义实实在在的为员工做实事。将员工的人生价值与企业的价值相互融合,增强企业员工的向心力。做到以人为,以员工的发展为企业的发展。
3、结语
综合上所述,企业工商管理想要在新的环境和挑战中赢得一席之地,改革和创新新型的管理制度是目前紧要的事情。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转变企业的发展模式,提高员工的主体地位是目前大多数企业需要改革实施的新型管理制度。尤其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企业的冲击都需要企业探究和实践新的管理制度,不能生搬硬套外来企业的管理模式,也不能一层不变的沿用旧的管理制度,所以结合实际情况借鉴外来企业的管理模式是当前企业创新管理制度的探究之路。新型的管理制度是企业适应社会发展的必要,也是企业得以繁荣昌盛的保障。
现代企业的管理方法 篇9
一、总体思路
(一)考核目的
为了全面并简洁地评价公司设计人员的工作成绩,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结合设计人员的工作特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设计人员。
(三)考核指标及考核周期
针对设计人员的工作性质,将设计人员的考核内容划分为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考核,具体考核周期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标类型 (工作业绩 工作态度 工作能力)
考核周期 (项目结束后,年度/季度/月)
(四)考核关系
由设计部门主管会同人力资源部经理、考核专员组成考评小组负责考核。
二、考核内容设计
(一)工作业绩指标
工作业绩考核表(满分100分)
关键性业绩指标 考核目标值 权重 得分 新方案设计周期 实际设计周期比计划周期提前 ?天 20 设计评审满意率 设计评审满意率达到 100% 10 项目计划完成率 项目计划完成率达到 100% 10 设计的可生产性 成果不能投入施工情况发生的次数少于 ?次 5 设计成本降低率 设计成本降低率达到 ?%以上
设计完成及时率 设计完成及时率达到 %以上 15 设计方案采用率 设计方案采用率达到 %以上 10 设计改造费用控制率 设计改造费用控制率达到 ?% 10 设计服务满意度 对设计服务满意度评价的评分在 ?分以上 10 设计资料归档及时率 资料归档及时率达到 100% 5
(二)工作态度指标 工作态度考核表
考核标准(满分100分)
指标名称 标准 得分 标准 得分 标准 得分工作责任心 强烈 30 有 24 一般 18 工作积极性 非常高 25 很高 20 一般 15 团队意识 强烈 25 有 20 一般 15 学习意识 强烈 20 有 16 一般 12
(三)工作能力指标
工作能力考核表(满分100分)
指标名称 标准 得分 标准 得分 标准 得分 设计能力 非常强 20 较强 16 一般 12 创新能力 非常强 15 较强 12 一般 8 沟通能力 非常强 10 较强 8 一般 6 学习能力 非常强 15 较强 12 一般 8 理解能力 非常强 10 较强 8 一般 6 (四)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绩效考核表(满分100分)
标准 得分 无 6 无 5 无 5 无 4 标准 得分 较弱 4 较弱 3 较弱 2 较弱 3 较弱 2 总分 30 25 25 20 总分 30 25 20 15 10
指标类型 所占权重 折合分数 实得分数 工作业绩 70% 70 工作态度 15% 15 工作能力 15% 15 合 计 100% 100 特别加分事项:
注:特别加分事项需要附相关证明材料 绩效考核总评:
绩效改进意见:
期末评价
□优秀: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符合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尚待改进:与工作目标相比有差距
考核者: 被考核者:
年 月 日
三、考核实施
设计人员的考核过程分为三个阶段,构成完整的考核管理循环。这三个阶段分别是计划沟通阶段、计划实施阶段和考核阶段。
(一)计划沟通阶段
① 考核者和被考核者进行上个考核期目标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回顾。
② 考核者和被考核者明确考核期内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需要完成的目标。
(二)计划实施阶段
① 被考核者按照本考核期的工作计划开展工作,达成工作目标。
② 考核者根据工作计划,指导、监督、协调下属员工的工作进程,并记录重要的工作表现。
(三)考核阶段
考核阶段分绩效评估、绩效审核和结果反馈三个步骤。
1.绩效评估
考核者根据被考核者在考核期内的工作表现和考核标准,对被考核者评分。
2.结果审核
人力资源部和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负责处理考核评估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
3.结果反馈
人力资源部将审核后的结果反馈给考核者,由考核者和被考核者进行沟通,并讨论绩效改进的方式和途径。
四、绩效结果运用
(一)绩效面谈
考评者对被考评者的工作绩效进行总结,并根据被考评者有待改进的地方,提出改进、提高的期望与措施,同时共同制定下期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结果运用
1. 薪酬调整
设计人员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具体有以下标准。
①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薪资等级上调两个等级,但不超过本职位薪资等级的上限。
②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在80分到95分(含)的,薪资等级上调一个等级,但不超过本职位薪资等级的上限。
③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在60分到80分(含)的,薪资等级不变;
④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薪资等级降一个等级,但不低于本职位薪资等级的下限。
2. 培训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员工,有资格享受公司安排的提升培训。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在70分(含)以上的员工,可以申请相关培训,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参加。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在60分(含)以下的员工,必须参加由公司安排的适职培训。
五、绩效申诉
(一)申诉受理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不清楚或者持有异议,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管理人员申诉。
(二)提交申诉员工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诉书。申诉书内容包括申诉人姓名、所在部门、申诉事项、申诉理由。
(三)申诉受理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管理人员接到员工申诉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对于申诉事项无客观事实依据,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受理的申诉事件,首先由所在部门考核管理负责人对员工申诉内容进行调查,然后与员工直接上级、共同上级、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协调、沟通。不能协调的,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协调。
(四)申诉处理答复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申诉申请书的10个工作日内明确答复申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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