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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经济就是互联网经济吗?
上一节,我们谈到了阿里巴巴与亚马逊的区别,阿里巴巴还是传统企业模式,最多属于传统企业+互联网模式,亚马逊是在向着真正互联网企业模式发展,因为,它们服务的核心不同,阿里巴巴是服务客户,亚马逊是服务用户。而在第一节中,我们已经明确指出,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们采用的是“客户价值模式”还是“用户价值模式”,那么,Uber和滴滴打车,它们是不是互联网企业,只要看看它们采用的是什么模式就清楚了。
先确定一点,Uber和滴滴目前在商业模式上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我们只需要分析其中一家就可以了。以滴滴为例,它为用户提供了一个打车工具,用户可以免费使用这个工具,看起来似乎是“用户价值模式”,但是,淘宝不同样为用户提供了一个工具,一个免费购物工具。所以,提供一个免费的工具不能说明它就是“用户价值模式”,而要看这个工具是否能直接解决用户需求,如果这个工具还要通过引入第三方来解决用户需求,那它就不一定是“用户价值模式”了。比如,淘宝、滴滴、京东、亚马逊,都是这样需要引入第三方来解决用户需求的工具,其中,除了亚马逊,其它都是“客户价值模式”,区别它们的方式,除了上一节我们分析的亚马逊用户至上原则,还有一个更简单的方法,那就是看这个工具打造出来究竟是为谁服务的。如果这个工具从根本上是为第三方服务的,而第三方又是创造收入的客户,那就是“客户价值模式”。如果这个工具从根本上是为用户服务的,考虑的仅仅是用户体验,那么,无论最终收入是谁创造的,它都是“用户价值模式”。
这里,我们不妨再复盘一下淘宝,淘宝这个线上购物工具究竟是为谁服务的,毫无疑问,是为商家服务的,阿里巴巴每年举行的网商大会,阿里巴巴上市敲钟的商家,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它是为网商服务的一个工具,它的口号是: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因此,淘宝是传统企业有限价值模式,没有任何疑问。再对比一下亚马逊,贝佐斯强调的始终是“用户体验”,毫无疑问,它的工具主要是为用户服务的,其次,才是服务于商家,而它的收入呢,不像阿里巴巴,主要来自于商家,而是来自于服务用户。明白了这一点,接下来我们分析滴滴打车的商业模式时,理解起来就很容易了。
滴滴打车这个工具,它服务的对象究竟是车主还是用户,决定滴滴是传统企业模式,还是互联网企业模式,而在这个问题上,市场上绝大部分的所谓互联网企业都不清楚,恐怕滴滴自己也不清楚。滴滴会说,我既有用户端、又有车主端,我两者都服务呀,而他们相辅相成、是不可分割的,没有主次之分。听起来似乎也有道理,实质上又是怎样呢,我们下面就来梳理一下。
服务车主模式,就是这个工具主要考虑的是车主体验、车主感受,譬如,车主是否容易上手,订单响应是否人性化,用户定位是否精准化,拼车计算是否智能化,奖励机制是否清晰、明白,主要就是不断改善、提高车主的需求体验,与此同时,当然也会考虑到用户的感受和体验,因为,没有好的用户体验,车主体验也好不起来,可是,这一切服务的立足点还是车主。说得更通俗点,让车主能够通过这款工具方便的赚钱、赚更多的钱,这就是服务车主模式的实质。
而服务用户模式就不一样了,它要考虑的是用户体验、用户感受、用户方便,目的是让用户出行更方便、更经济,这与服务车主模式的诉求是有冲突的。譬如,用户要去某个地方,他不关心是用滴滴、Uber,还是用出租车、公交车,他的目的就是怎么方便、怎么经济、怎么迅速到达目的地。这里面,想舒适到达目的地的,可能推荐他坐滴滴专车,送尊贵客人的,可能推荐他用Uber高级轿车,希望节省费用、还有健身需求的,可能推荐他去旁边自行车亭租用自行车。这个工具考虑的,只是怎样对用户的出行更方便、更实用、更有价值。
按照上面的梳理,结论应该非常清楚了,至少,滴滴打车目前无疑还是服务车主模式,那么,无论是滴滴还是Uber,至少在现阶段,我们看到的仍然是一种传统租车产业+社会化+互联网模式。我知道这个结论会让很多人不服,如果像Uber、滴滴这样的共享经济、分享经济模式,还不是互联网模式,那就没有什么可以称得上互联网模式了,而这正是当今社会,人们对互联网产业模式在认识上的最大误区。共享经济、分享经济并不是互联网模式的特征,谁能说传统的房屋出租、图书出租、自行车出租就不是共享经济呢?互联网只是让这些模式更易于推行而已,是这些传统的共享经济、分享经济加上了互联网技术。区别什么是传统企业模式、什么是互联网企业模式的唯一标准,就是看它属于“客户价值模式”还是“用户价值模式”,除此之外,其他任何表现和形态都不重要。
滴滴、Uber,目前还都不是真正的互联网模式,但不代表它们未来不能往互联网模式发展,它们只要将工具的服务对象转换为用户,譬如将目前的用户端功能增强、资源扩大、服务优化、体验改善、就可以转型成互联网企业,当然,这非常困难。不过,笔者这篇文章想想表达的意思,并不是探讨滴滴、Uber这类企业转型不转型,而是想为广大创业者,揭示了一片更为广袤的互联网创业原野,在这片原野中,可以诞生出比Uber、滴滴等更优越、更具时代特色的互联网商业模式。那就是真正以用户为核心的出行应用,这种出行应用可以整合目前携程、去哪儿网、滴滴打车、神州专车等各种资源,为用户出行提供目前还无法想象的方便和便利,并最终成为未来互联网时代虚拟世界的一个超级入口。
我们前面花了这么多的篇幅来介绍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的鉴别标准,是希望在今天这样一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时代,我们创业者们在规划自己的商业模式时,明白它究竟是传统模式还是互联网模式,我们的传统企业,在利用“互联网+”转型时,明白究竟应该往哪个方向转、怎样才算转型成功,这一点极其重要,往往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就像阿里巴巴与亚马逊,表面看起来似乎没什么区别,可是,本质层面是不同的商业模式。又比如现在全球范围内一时风头无二的Uber和滴滴的模式,一旦遇上了“用户价值模式”的出行应用,必然惨遭碾压。
不同的商业模式,有不同的价值体现,“客户价值模式”是一种有限价值模式,而“用户价值模式”,属于无限价值模式,它们之间价值相差太大了。当然,从目前来看,这种差异还不是十分明显,像苹果这类传统商业模式的市值,尽管一度被Alphabet(Google母公司)超越,但还没有完全跌下神坛。一旦像Alphabet、Facebook、腾讯这类互联网公司的市值全面超过苹果后,传统产业模式与互联网产业模式的价值差距,会大到目前人们无法想象的程度。理由是,传统产业模式是人工智能可以取代的,人工智能可以主宰这个市场,唯有互联网产业模式,才是人工智能无法独立完成,而必须由人类主导的市场。
就在笔者撰写这篇文章的同时,阿尔法狗已经4:1完胜李世石,作为一种标志性事件,意味着人工智能正式进入人类社会,人机共生的新时代已经开始了。目前,建立在算法基础上的Uber、滴滴这类共享经济模式,在人工智能面前没有丝毫优势,唯有人工智能无法完成的,建立在人类情感、情怀、文化和精神需求上的“用户价值模式”,才是人类永恒的商业模式根基。在“客户价值模式”下,人工智能可以做到极致,因为,客户付出的金钱或金钱等价物是可以计算的,只要是可以计算的领域,人类永远无法做得比人工智能更精准、更迅速了。而“用户价值模式”上升到情感层面、精神层面后,人工智能就无能为力了。未来“用户价值模式”的出行应用,不仅整合了地图、打车、交通、住宿、游玩、休闲等各类资源,不仅可以精准的告诉你怎样出行、何时出行最方便、最实惠,更重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人性化连接,让出行中接触到的所有人,都尽可能是你的朋友、你的熟人,或者说,是与你志趣相投的人。用户在这种模式中获得的需求满足,是无法计算的。简单的理解,“客户价值模式”下,人工智能是你的竞争对手,“用户价值模式”下,人工智能是你的连接助手。
在新的时代,无论我们创业也好,转型也好,都是希望获得更大的财富价值,同样的努力,如果能获得更大的财富价值,谁不愿意呢。这个时候,选择真的比勤奋、聪明更重要了,选择“客户价值模式”还是“用户价值模式”,在同等付出的前提下,财富价值的差别恐怕不止十倍、百倍。这一天已经不远了,这样的机遇,人类社会几千年来也是第一次出现,我们没有理由不去好好把握。
这篇文章到这里也该结束了,正如中央电视台拍摄的大型纪录片《互联网时代》中所说的,这次人类社会由现实世界向虚拟世界的大迁徙,超越了人类几千年来积累的所有经验和认知,面对这样一个新世界,我们确实有太多东西一时半会还理解不了、明白不了。所以,看完这篇文章仍感觉云里雾里、不明不白,也很正常,看这样的内容,跟理解力无关,根本取决于直觉。所以,最关键在于,你看完是否有感觉,哪怕不明觉厉,如果你有感觉,认为这一切真的很重要、应该弄明白,那么,一定有机会。我们在北京中关村创业大街昊海楼一层108号,有一个“创业+”交流厅,免费接待来自各地愿意探讨新经济、探讨新业态创业、探讨传统企业转型的朋友,大家可以当面咨询、质疑、交流、沟通,而且,每周六下午都会安排一个公开活动日,包括笔者在内的各界朋友,都愿意与大家面对面交流,把握机缘、共筑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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