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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宣传月主题活动

时间:2021-02-27 12:48:13 其他节日 我要投稿

2016年税收宣传月主题活动

  税收宣传月制度催生了一大批税收宣传活动项目。下面是CN人才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16县税务局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年税收宣传月主题活动(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关于开展第2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2016年4月继续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为组织开展好今年全县地税系统税收宣传月活动,现结合我县地税工作实际,就税收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沿用“税收·发展·民生”宣传月主题

  根据税务总局部署,2016年税收宣传月活动将继续沿用“税收·发展·民生”作为主题。全局在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中,要紧紧围绕主题,深入宣传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性质,深入宣传税收在筹集国家财政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宣传国家税收政策、开展务实有效的政策解读辅导,使社会各界更好地关心、理解和支持税收工作。

  二、精心组织好税收宣传月活动

  税收宣传月期间,县局按照上级国税机关的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主要抓好以下活动:

  (一)与全州县地税局共同邀请县委、县政府领导发表税收宣传月动员讲话,启动税收宣传月。

  (二)开展“志愿行动在路上,纳税服务进‘十乡百企’”行动。成立流动税法咨询宣传志愿队,深入乡镇、企业,宣传新出台的各种税收政策,解答涉税问题,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

  (三)配合桂林市国税局开展税收短信群发活动,利用短信平台宣传国税网站网址、纳税服务方式等。

  (四)组织干部参加“税收·发展·民生”主题书法比赛。

  (五)组织干部参加开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漫画比赛。

  (六)组织参加全区税收动漫作品剧本创作;组织参与自治区国税局在广西国税网站、广西电台、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上开辟的各类税收宣传专题活动。

  (七)印制税收宣传资料,发放给纳税人。

  三、工作要求

  (一)全局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要加强对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活动精心安排,形式内容创新,宣传成效明显,通过扎扎实实的宣传活动扩大国税影响,提升社会纳税遵从度。

  (二)要强化协作,及时向地方党政领导汇报宣传月活动计划,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要加强与财政、地税及有关部门的合作,充分调动单位内外参与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积极性。

  (三)结合我局实际情况,通过访谈、座谈、调查、调研论证等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税收宣传的实际需求,征集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转变作风,努力提供分层次、个性化的税收宣传服务,增强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做好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税收宣传月期间,自治区国税局将在广西国税网站、新华网广西频道开设税收宣传专栏,报道各地开展宣传工作情况。桂林市国税局也将在桂林日报开辟专版、在《桂林国税信息》编辑“税收宣传月活动专辑”,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新闻报道和信息报送等工作,积极反映宣传月活动成果和取得的成效。同时,要加强对本地媒体的宣传,扩大在地方的影响力。

  2016年税收宣传月主题活动(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营造良好的税收内外环境,为税收事业健康发展服务助力。根据税务总局、自治区国税局、桂林市国税局的工作部署,县局决定于2013年4月继续集中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中心,突出“税收·发展·民生”主题

  总局确定,今年继续沿用“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开展税收宣传活动,既适合目前的社会经济形势,符合中央稳发展、惠民生、促和谐的总体要求,也符合税务工作实际。同时,按照全国、全省“两会”主要精神和2016年总局、省局、市局的工作重点,按照市局要求将“共建征纳和谐 服务经济民生”作为副题,贯穿到我县地税系统税收宣传月的各项活动中,充分体现出定陶地税取予结合服务经济民生的工作理念。

  按照宣传月的主题,结合全国“六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分层次、有针对性的税收宣传。一是对党政领导和系统内部的宣传,要突出组织收入情况、税收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三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等,全面展现地税工作成绩和精神风貌;二是对社会公众的宣传,要围绕税收热点、焦点问题,突出宣传各项纳税服务举措、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税收政策惠及民生等,引导社会公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地税工作;三是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着重加强对纳税人需求的调查研究,加大个人所得税、契税、车船税等关系百姓、贴近民生的税收法律法规宣传,积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活动内容

  为开展好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宣传月期间,县局将积极配合、组织参与总局、省局、市局举办的一系列活动。全县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宣传月活动方案,并参照总局、省局、市局活动项目安排,结合当地情况,认真安排好本单位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县局组织开展以下宣传活动:

  (一)组织好税收宣传月启动活动。4月1日,县局局长韩月文同志在定陶电视台发表税收宣传月活动电视讲话,号召社会各界参与、关心、支持税收宣传工作,同时结合清明节传统教育活动设立税收咨询台向广大干部群众散发税收宣传资料、解答税收咨询,拉开第2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序幕。

  (二) 开展“学习雷锋 奉献爱心”为主题的“税法宣传咨询日”活动。4月上、中旬,结合第2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县地税局将在范蠡商场等城区繁华地段和仿山庙会设立税法咨询台,县局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与群众、纳税人面对面,解答税收咨询、向广大纳税人发放《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税收宣传资料,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悬挂税收宣传条幅等方式向广大纳税人和群众重点宣传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有关内容,“共建征纳和谐 服务经济民生”。同时各分局、所也要同时进行相应的税收宣传活动。

  (三)参与“税收连着你我他”地税拍客有奖大赛。省局利用“拍客”这种新兴的宣传形式,调动全省广大地税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以摄影作品为载体,把镜头对准大众,将视角聚焦基层,生动展现税收工作中的趣事瞬间、感人时刻、精彩场面等,让社会各界透过镜头认知地税、通过照片感受地税。全县各级地税部门要积极参与,并向市局、省局推荐报送优秀摄影作品。

  (四)开展“地税局(所、分局)长服务日”活动。4月9日上午,根据市局要求,县局、中心税务所、分局负责人到办税服务厅,面对面地为纳税人解决涉税问题,了解纳税服务需求,听取意见和建议。活动前及时发布关于开展“地税局长服务日”活动的公告。在大厅门口提示“今天是地税局长服务日”,在领导值班处放置“值班领导XXX”标识牌,由值班领导解答纳税人有关问题。

  (五)参与“我为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建言献策”有奖征文活动。省局紧密联系省局党组确定的三项重点工作,在全系统开展“我为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建言献策”有奖征文活动,深入探讨税收征管工作的重点、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结合税收征管工作实际,从不同视角提出提高征管工作具体意见建议,不断推动税收征管水平迈上新台阶。全县各级地税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为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建言献策,撰写文章,积极参与有奖征文活动。

  (六)利用纳税人税法培训中心开展税法培训。根据当前地税工作需要、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在宣传月期间按以往工作要求确定统一时间集中开展一期对纳税人的税法培训,并结合做好税法宣传、需求征集、满意度调查、征纳交流、纳税人权益保护等活动。

  (七)应用山东地税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政策服务。借助地税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工作措施,解读税收政策,宣传税收优惠,应用地税网站的“网上税校”、“政策法规库”、“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等功能,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八)举办市地税局局长做客“行风热线”。4月6日,市局利用“行风热线”强大的媒体宣传效果,开展地税局长税收业务知识问答活动,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现场解答群众问题,开展好税法宣传。我局要积极参与,做好宣传工作。

  (九)学习宣传典型人物先进事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树立鲜明的道德标尺,培育文明新风。深入学习宣传 “全国十佳税务工作者”及提名获得者的先进事迹,结合全省地税系统开展的评选“我身边的好税官”活动,积极挖掘工作在税收一线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身边典型的榜样力量,引导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砥砺优秀品质。全面加强地税系统文化建设,按照《关于全面加强全省地税系统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鲁地税发〔2016〕16号),结合弘扬沂蒙精神、全市、全县开展的“学雷锋 我行动”志愿服务等活动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升干部职工思想境界、文化修养、道德涵养、职业素养。

  (十)开展“税收政策进万家”税法普及活动。结合全国“六五”普法教育规划和新闻战线开展的“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全县各级地税部门要深入宣传《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继续做好税收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 “六进”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业户等五类人员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把群众亟需了解的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纳税服务送到百姓面前,有效指导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十一)开展“弘扬雷锋精神,服务社会各界”纳税服务青年志愿者活动。组织开展“弘扬雷锋精神,服务社会各界”纳税服务青年志愿者活动,组织本单位业务骨干重点宣传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等税种的热点咨询问题。

  (十二)播放税收公益广告。在定陶电视台播放“为国聚财,为民收税”、“ 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等内容的税收宣传公益广告。

  (十三)积极向“地税战线”专栏投稿。市局将在《菏泽日报》、菏泽市电视台新闻栏目开辟“地税战线”专栏,宣传各县区地税局、市直各分局宣传月活动动态,亮点工作。我们要积极参与,组织好撰稿、投稿工作。宣传月期间,每个分局、所要至少向县局报送1条新闻(解说词及影像资料)获新闻线索,至少要向县局报送2篇新闻稿件。

  (十四)参与总局、省局、市局举办的系列宣传活动。按照总局省局市局统一要求,参加总局与各省国、地税局同步举行的 “税务局长在线访谈”活动;积极组织优秀人才参加第八届全国税收动漫大赛、第七届全国税收漫画大赛、有奖征文活动、税收博文有奖征集、税收知识竞赛等全国性比赛活动,择优推荐新闻宣传作品参加“2016年度全国税收好新闻”评选,积极组织人员收听收看省局“税收大讲堂,认真落实好总局、省局、市局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是抓好组织落实。全县各级地税部门要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局的活动要求,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制定具体方案,对宣传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细化活动内容,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加强对税收宣传工作的指导,要下大力气抓好税收宣传工作,努力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统一高效的税收“大宣传”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信息交流。宣传月期间,各分局、所要及时报送宣传工作信息,加强信息沟通交流。

  三是做好总结评选。宣传月结束后,县局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宣传月活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四是做好全年宣传工作。在抓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结合今年全省、全市、全县地税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展现特色,以集中宣传和重点宣传推动日常税收宣传工作,做到“集中宣传规模效应、日常宣传品牌创意、时效宣传因地制宜、持久宣传形成体系”,确保宣传形式多样化、宣传内容多元化、宣传时间常态化、宣传氛围社会化,提升宣传效果,加大宣传力度,在宣传媒体上多上稿件,确保全年宣传任务完成,推动地税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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