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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土地日宣传资料

时间:2022-10-13 18:46:47 其他节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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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什么是高标准基本农田?

全国土地日宣传资料

  高标准基本农田即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则是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

  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原则

  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要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规范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坚持规划引导,统筹安排,规模整治,优先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整治,采取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措施;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鼓励农民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引导,聚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

  3、高标准基本农田主要目标: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目标包括五方面: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主要内容和技术要求: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以及其他等五项工程。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完善田间基础设施,提高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生态景观。实现每个耕作田块直接临渠(管)、临沟、临路,保证每个耕作区与农村居民点相连。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应不高于8%,基础设施使用年限一般不低于15年。建成后的耕地质量等级达到所在县的较高等级。耕作层厚度应达到30cm以上,有效土层厚度应达到60cm以上,土壤理化指标应满足作物高产稳产要求。田块规格和平整度应满足农业机械化生产要求。形成“旱能灌、能排、渍能降”的灌排体系,灌水利用系数应不低于0.6,农田防洪标准应不低于20年一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成后,应根据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开展耕地质量评定。

  5、“十二五”期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主要目标:《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十二五”期间建设旱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4亿亩,经整治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补充耕地2400万亩,确保全国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18亿亩,粮食亩产能力增加100公斤以上,整治农村建设用地450万亩。

  6、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也就是,将农村建设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直接挂钩,若农村整理复垦建设用地增加了耕地,城镇可对应增加相应面积建设用地。

  7、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遵循的原则

  挂钩试点工作应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规划统筹试点工作,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

  (三)以项目区实施为核心,实行行政辖区和项目区建新拆旧双层审批、考核和管理,确保项目区实施后,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原有规模;

  (四)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五)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

  (六)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通过挂钩试点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8、什么是卫片执法检查?

  通过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可以将一个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形成卫片,将该地区同地域前后两个不同时间的卫片进行叠加对比后,就可以反映出该地域土地利用的变化,如一块地原来是耕地,被占用实地建设后,就可以在图上反映出来。卫片执法检查就是依据卫片对一个行政区域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对卫片所反映土地利用情况发生变化的地块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测情况逐一进行核查,掌握该行政区域的新增建设用地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发现和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9、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与以往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最大的变化就是检查对象从核查所有变化图斑转变为核查“疑似违法用地图斑” ,从而实现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从“既查合法、又查违法” 的普查式向“重点查违法” 的方式转变。

  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最大的变化就是提高了矿产卫片的分辨率。除了继续利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遥感监测数据之外,中国地质调查局还专门获取了部分全国规划矿区、重点矿区、重点矿种等涉及87万平方千米区域的高分辨率遥感监测数据。

  10、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政策界限有哪些变化?

  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明确了7个方面的政策界限,取消了2010年度关于违法采矿用地、城乡增减挂钩建设项目用地等政策。

  一是延续了2条政策界限:延续了鼓励消除违法状态的政策。规定:“2012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同时规定:“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认定,出具证明文件,并与拆除前和拆除复耕后的实地照片一并纸质归档备查。”延续了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的政策。要求各地在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具体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考虑规划修编因素,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二是调整了国家和省级重点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处理政策。三是新明确了4条政策界限。1、明确检查(监测)时段。规定:“‘疑似违法用地图斑’ 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2、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3、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试点政策。4、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11、全国土地日的由来

  为了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决定将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的纪念日确定为全国土地日。每年这一天全国各地都会举行土地日纪念活动。今年的6月25日是第22个全国土地日,今年的“土地日”宣传主题是“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12、怎样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节约集约用地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13、农村村民宅基地怎样办理手续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各省都规定了宅基地面积标准。

  申请宅基地程序为:(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对其地申请进行讨论;(3)讨论通过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将申请宅基地的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公布。占用农用地的,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14、申请土地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土地登记是法定的土地登记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用途、面积、等级、价格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簿册的一种法律行为,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其他登记。

  土地登记应提交的资料有:(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4)地籍调查表;(5)地上附着物权证明;(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减税凭证。

  15、在自家责任田上建设需要报批吗

  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要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只要改变土地性质,就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占用。对私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小产权房”能登记发证吗

  “小产权房”是没有合法报批手续的,不具备合法产权,其本质就是违法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禁止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对于违法宅基地和建设用地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后方可登记。对于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 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17、今年“双保工程” 的内容是什

  “双保工程”2012年行动的主题是“节约集约保发展,严格规范守红线。”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抓改革、促和谐”的主要目标,促进地方各级政府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土地。在保发展方面,严格落实中央经济调控政策,加大规划管控力度,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保障科学合理的用地需求;在保红线方面,确保耕地数量稳定的基础上,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保护数质并重。全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基本建立符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资源利用条件和发展需要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18、耕地保护为什么要数质并重

  耕地保护要避免“重数量、轻质量”,要由单纯的数量管理,向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管理转变。

  这是由我国基本国情所决定的:一方面,根据全国农用地分等结果,全国耕地质量等别状况总体偏低,优、高等地仅占耕地总面积的33%,平均等别仅处于中等水平;旱地比例超过了一半,水田仅为26%。另一方面,我国耕地质量等别分布上还存在经济发达地区与优质耕地分布区域在空间上复合的特点。这样,建设占用的大多是高等耕地,而开发新补充的耕地主要分布在各种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同时,数质并重也是耕地保护管理的现实要求。

  坚持数质并重,就是要以建设促保护,在提高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上下功夫,为稳定粮食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19、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怎么回事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2010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用三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20、土地违法行为有哪些种类

  土地违法的具体行为包括:非法买卖或转让土地使用权,破坏耕地,非法占用土地,非法批地,侵占、挪用征地款项及其他有关款项,拒不交还土地,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非法批准或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不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违反土地规划,逾期不恢复耕作条件,不按法定要求划定基本农田,破坏或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侵占、挪用耕地开垦费,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阻碍土地管理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不作为,土地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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