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读书笔记15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何不写一篇读书笔记记录下呢?那么你会写读书笔记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孔乙己读书笔记,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孔乙己读书笔记1
读过许多次《孔乙己》然而在课堂上那安静又有些诡异的氛围下,仍不觉为这个充满笑声的悲剧心头一振,一个自认为应有“用武之地”而始终守着那件破旧长袍的“君子”,却成了连生死与否都让人不屑知道的笑柄,怎能不令人扼腕。孔乙己的人生确是一场悲剧,不光是他坎坷的求仕之路,也是他在无能实现自己所愿而自甘堕落时的自卑。本该是个从头至尾都自命清高的人,却也成了好喝懒做、偷偷摸摸的伪君子。那么,如果孔乙己真成了秀才,成了举人,他会同范进一般喜极而疯么?我想是会的.,孔乙己受到蹂躏并无比范进少,可是否有人打得醒他呢?人情冷漠又趋炎附势的社会风气下,真怀疑那些酒客们会在孔乙己中举而“疯”后抢光了他的钱财。都说是镜子总会反光的,而孔乙己却是反不了光了,毕竟“之乎者也”令人听不懂,还成了人前人后的笑料。
其实孔乙己也算是要向上爬的,或说他也是个热衷于读书的人。只是他在一个特殊的年代,在一个赤裸裸的制度下,不得不说,他要爬的那根杆子太光滑,叫他如何攀得住呢?社会的腐朽和科举制度的恹恹之态让多少孔乙己这样的人至死还活在他的君子梦里。
有位子好像曰过: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鲁迅先生却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那么谁把孔乙己的路大约也的确堵死了呢?他的路还没有走,就要随着时代的没落而结束了。
孔乙己读书笔记2
在一个人的心中人品是最重要的,可我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后,让我明白了。
鲁镇的酒店的局格,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随时准备温酒,而我的`职务就是温酒。有一个叫孔乙己的人,经常来店里喝酒。孔乙己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因为一般穿着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的坐下喝。但孔乙己是唯一个穿着长衫在外喝酒的,但长衫可又脏又破。我的工作很无聊 ,只要孔乙己到店里才可以笑几声!
孔乙己原来也是读过书的,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但写得一手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他又一样坏脾气好吃懒惰。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笔砚一起失踪了。如果是好几次叫他钞书人也不在。孔乙己也没办发只好做一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人人品是最好的,他拖欠的帐不出一个月就会还清。有一次在店里孔乙己问我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我”没有理会他;于是他就开始认真地教“我”怎么写茴字,他看“我”毫不热心,便叹了一口气,现出极惋惜的样子……
孔乙己这给人普通,但看得出他的人品是最好的的。我曾看过一部电视剧叫《雪豹》里面有一个叫刘三的人,他也偷东西但他只偷日本人的东西,可刘三的人品就很好,他答应别人的事,就说到做到,从不食言。难道刘三和孔乙己不一样吗?
孔乙己读书笔记3
血,冰一样冷?
“哈哈”、“嘻嘻”,脑海里不断回响着、盘旋着咸亨酒店内外那一片开怀的哄笑声。我的心突然抽紧,再抽紧。浑身上下的血像停止了流动,变得像冰一样冷。
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己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近。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后来,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后来,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后来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后来,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终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后来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己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不过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孔乙己读书笔记4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诗书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诗书是孔乙己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的点乐趣好了。
孔乙己读书笔记5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大概是我读完小说后,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了。这句话实在是具有震撼力!单单这一句话,就可以深切体会到孔乙己的卑微和无足轻重。简简单单一句话,却有着一种思想,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写作风格,只有回反复咀嚼才会理解。
这篇人物小说,鲁迅先生先从容不迫的描绘了当时以咸亨酒店为中心的鲁镇的民风世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将笔墨放在孔乙己身上。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被封建社会严重残害的读书人,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然而却满口之乎者也;出生卑微,却养成了恶习,穷困潦倒,却又自命不凡;不能科举高中,只能在下流社会徘徊,而他又不肯脱下长衫,与短衣帮为伍。孔乙己就是一副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作者又赋予了他真诚,善良的品质,孔乙己和孩子们交往时十分认真和热心。孔乙己是不幸的,但是这种不幸没有人同情而成为一种辛酸,被人嘲笑。身无分文,还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这样一个人,本应得到尊重和理解,然而最终却被丁举人毒打而悲惨死去。除了欠钱的事想起他,人们再也没有提起过他。
《孔乙己》是一篇艺术性很高的小说,通过小说的主人公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的.残害而受到的嘲弄和下场,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精神给人们带来的迫害,提出了改造这种精神的必要性。
孔乙己读书笔记6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轻松,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悲剧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悲剧,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己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悲剧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悲剧,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知道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悲剧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孔乙己读书笔记7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孔乙己读书笔记8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孔乙己是谁?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人物吗?不,他不是,我们身边也存在着不少孔乙已。而让我们仔细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看客。有人说过,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相比,中国人是一条龙,日本人是一条虫。而当一群人中国人和一群日本人相比时,中国人是一条虫,日本人是一条龙。这句话的出现,就是因为中国存在太多太多的看客。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孔乙己读书笔记9
《孔乙己》是一篇“老课文”了,从教以来,也已经教过好几遍,但是这次学校“一人一课”活动中再上《孔乙己》,感触却颇不一样,它让我深深地领会到,在教材的钻研和教法的探讨上没有止境。下面,就用一种“反思”的方式来表达我的感受与思考吧。
一、关于备课过程的回顾与反思
《孔乙己》是鲁迅继《狂人日记》之后写的第二篇白话小说,这篇小说通过生动形象的描写,深刻地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世态,是一篇讨伐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的战斗檄文。应该说,这是一篇大家都很熟悉的课文,如何在“一人一课”中上出新意呢?钱梦龙先生说过:“会读”才能“善教”。教读的根本问题在于教会学生读文章,而要真正教会学生读文章,首先是须有一位会读文章的语文教师。(见钱梦龙《导读的艺术》P108)于是我就把“教参”放在一边,重新细读起文章来。在阅读中也发现小说的一些特点,就随时记下点滴感受:
1、布局精巧。它没有一个中心情节贯穿始终,而是充分体现出“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的特点,人物的性格展现、命运起伏是构思的重点。
2、小说开头便描述咸亨酒店,为典型人物活动提供典型环境。以“我”——酒店小伙计的`见闻为线索组接生活画面,选取孔乙己在酒店的几个生活片段展开情节,使人物性格脉络清楚。故事情节的展开线索分明,结构安排严谨完整,增强了亲切感和真实感。
3、以“笑”贯穿全文。让孔乙己在笑声中出场,最后在笑声中离开生活舞台,这样的安排既是对孔乙己性格的批判,也是对社会冷酷、群众麻木的批判,更是对罪恶的封建制度的无情鞭挞。
根据以上特点,在教学设计时也就忽略对情节的分析,而考虑以“人”为中心,设计三课时:第一课时整体把握文章内容,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了解小说的社会环境描写及其作用;第二课时结合孔乙己在酒店生活的四个片段,分析孔乙己的性格特征,把握人物形象,了解封建科举制度对孔乙己的毒害;第三课时通过对孔乙己“被打折了腿”这一情节高潮的分析,领会封建制度的罪恶不仅仅在于摧残了孔乙己,还扭曲了丁举人以及周围的群众,最后总结归纳全文。
回顾整个备课的过程,不“搬”教参也没有刻意“避开”教参,而且更多的是感受到了阅读的快乐、思考的快乐、收获的快乐。阅读之前还想着如何设计出“新”的教法,但在阅读后却仿佛忘记了这一点,教学设计也就是根据课文内容自然而然地确定的,没有刻意编排
孔乙己读书笔记10
鲁迅小时候在饭店做过几年工,他因为年龄小,伺候不了在店内穿长衫的客人,老板就安排他在柜台工作,招待那些不富有的工人。
在鲁迅迎接的那些客人中,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衫又在店外吃饭的。、
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所以说话时总是“之乎者也”的。
他去小店喝酒时一般都给的是现钱,偶尔没带钱时赊账,欠的钱都会在一个月内还完。
因为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字又写得漂亮,所以找了份替人抄书的工作。可是他这个人平时太懒,抄书的'工作做不了几天便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了,渐渐地,就没人再敢雇他了。
他有时生活困难时,就忍不住去偷东西。
有一次,他偷东西时被人发现了,就被打断了腿。打断腿之后他又来了这个酒店一次,要了一碗酒,就走了,以后再也没有见他来过,大概是死了吧。
看完了这篇故事,我深切的体会到旧社会的不平等——有钱人可以在店内吃饭,普通人只能在柜台外面吃饭。
我还懂得一些道理:做人勤为本——一个人想要在世界上立足,就必须勤劳,像孔乙己那样替人抄了几天书就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的人,是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的。
鲁迅先生的小说寓意深刻,看过之后令人受益匪浅。我以后还要多找一些来读一
孔乙己读书笔记11
文坛大师鲁迅先生九十九年前在《新青年》上发表了白话体小说《孔乙己》。作者通过塑造孔乙己这个清末下层知识分子——科举制度牺牲者的形象,对腐朽反动的封建教育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批评和愤怒控诉,对以丁举人为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横行霸道的罪行进行猛烈抨击。作者在以同情的笔调表现孔乙己遭受侮辱、损害人格的同时,对他那种在封建思想毒害下麻木不仁、自甘堕落和“好吃懒做”的可鄙相,作了恰如其分的讽刺;且这种讽刺不仅仅局限于孔乙己,它是针对腐朽没落的封建社会及其制度的。因而,赏析《孔乙己》的讽刺手法,对于加深理解作品主题思想,学习先驱文豪的创作风格,无疑大有裨益。
反弹琵琶声声铿锵
小说《孔乙己》全篇中,人物除了孔乙己,有咸亨酒店的掌柜、伙计,还有丁举人、何家某等。乍然相会,似曾相识,扯下那层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薄纱,便不难辨出那粉墨登场的面目来。
孔乙己是作品中的主人公,他“长得身材很高,青白脸色”,一副十足的书生气;他是唯一身穿长衫站着喝酒的人,这种形态本身就自相矛盾,脱不下长衫就是脱不下封建科举遗留给他的读书人的礼仪派头:而其经济地位却不准他摆这个派头,这也许就是所谓“贫穷志不移”吧。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大有劳心者治人的高贵相。他虽然外貌不俗,可“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这伤痕是“又偷了人家东西”的私隐。他穿着长衫,极力装出衣冠楚楚的样子,无奈“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这种邋遢的生活习性,令人嗤之以鼻。他贫困潦倒,“越过越穷,弄的将要讨饭了”,还要胡诌什么“君子固穷”,不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吗?
另一个是咸亨酒店的掌柜,一个贪婪的小商人。作者描写他投机取巧,唯利是图,坑害顾客,手段狡诈。他教唆酒店小伙计在酒中掺水,谋取暴利,只是碍于短衣主监督,不能下手,就把怨气撒在小伙计身上,欲炒他的“鱿鱼”,但毕竟碍于情面,只好暂时抑嫉恨耍手腕另派小伙计它差。酒店掌柜吝钱如命,作者偏不直说,每每提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这十九个钱对一爿酒店来说或许无甚紧要,可掌柜却念念不忘。作者精心把他提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的背景安排在中秋节前后、年关和端午节,掩卷遐思,恍然大悟,原来那掌柜是每逢佳节倍思钱的德性,将一副吝惜鬼的嘴脸入木三分地刻画出来。
丁举人是作者笔下的一个权势人物。他读的四书五经,满腹经纶,尚有功名,按说有悖仁义道德之事该与其无缘。然而“观其坐高堂,骑大马,醉醇醴而肥鲜者,孰不魏巍乎可畏,赫赫乎可象也,又何往而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哉”(刘基《卖柑者言》)。当孔乙己沦落到将要讨饭的地步时,丁举人不仅不同情,不怜悯,不解囊相助,反而对孔乙己迫不得已做些小窃之事,“先威逼写服状,后来是打,打了后半夜,再打折了腿。”把一个冷酷无情、横行乡里的假善人合盘端出,将其人面兽心的真实面目揭露的淋漓尽致。
曲径通幽乐中藏悲
鲁迅先生曾经十分推崇戈果里的创作风格,赞同其作品著名特点是“差不多都是以愚蠢开始,接着愚蠢,最后以眼泪收场,这是名副其实含泪的笑。”(别林斯基对戈果里作品的评论)他把深刻的'含泪主题,巧妙地安排在笑的气氛中加以表现,笑中藏泪,含泪而笑,笑中见悲,乐悲相映,驱使人们好像观看一部轻喜剧,默默地配合舞台上演技,观众情不自禁地闪出晶莹的泪花,这正体现了作品的艺术魅力。
小说写孔乙己每次在咸亨酒店出现,总是逗得“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里店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在作品中重复出现了两次,其它描写笑的场面多达十几次,可见使人“快乐不已”。“快活”通过笑声表现出来,笑什么呢?笑孔乙己屡试不第,笑他窃书挨打,笑他言行迂腐。这笑声有“短衣帮”们无事生非的耍笑,笑孔乙己念叨“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权作酒足饭饱之后的聊天笑料;有酒店小伙计“附和着的笑”,笑声里蕴含着某种鄙弃,小伙计明明白白“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可偏偏对孔乙己诲人不倦的热情给以“又好笑,又不耐烦”的奚落;还有酒店掌柜幸灾乐祸的“取笑”,笑孔乙己“好吃懒做”“又偷了东西”“被打折了腿”。这溢出字里行间的笑声,使读者不仅看穿孔乙己那“朽木不可雕也”的迂腐神态,而且也衬托出那一帮“看客”麻木不仁的精神状态,赤裸裸地暴露出封建社会统治下人们扭曲的灵魂。表面上充斥着“欢乐笑声”,背后却是“一方面是一小撮卑鄙龌龊的沉溺奢侈生活的亿万富翁,另一方面是永远在饥饿线上挣扎的劳苦大众。”愚味者在傻笑中未能启智,任其这“人肉的宴筵还在排着。”各色人物在“含泪的笑”中粉墨登场,扮演了荒唐可笑的角色。
抽丝剥茧真相大白
小说选择特定的环境,即鲁镇咸亨酒店来表述,这是容易集聚人多的场所。酒店掌柜对不同身份的顾客表现出不同的反应,说穿了,酒店老板是看钱窥颜行事的。做工的人,多是贫苦出身,“每每花四文钱,买一碗酒——靠店外站着”;而“短衣帮”倘若多花一文钱,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那么身穿长衫的呢,大抵代表阔人吧,阔人有权有势有面子,酒店老板岂敢怠慢,不仅恭请“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而且毕恭毕敬地招待伺候。可见,在孔乙己所处的封建社会末期,人的价值仍是有金钱决定的,金钱面前显高低,无钱休欲装脸面,世相纷呈,岂能奈何!
咸亨酒店表现的仅是整个封建社会夕阳晚照的一个缩影,孔乙己的卿卿性命算得了什么呢?他死守“君子固穷”也罢,唠叨什么“之乎者也”也罢,既不能抬高他的身份,也不能换取任何生活实惠。他排出九文大洋,回报“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他摸出四文大洋,也只求得“温一碗酒”。孔乙己尽管“好吃懒做”,毕竟还懂得那世道赖以生存的是“孔方兄”,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便是遭冷落,有钱人作威作福不足为奇,无钱人穷困潦倒时偷笔摸砚也要定罪。世道原本如此,难怪酒店掌柜对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牵肠挂肚,读者不难理解其中缘由。
《孔乙己》使用白描手法,层层剥落封建科举制度已日下西山无可挽救的史实,可谓讽刺的淋漓尽致也。作者曾评论马克?杜温的艺术风格,“幽默中包含着讽刺和哀怨,滑稽中包含挖苦和批判,艺术夸张中包含现实内容”。把这段话用来评论鲁迅白话小说《孔乙己》,不也同样是贴切的吗?
孔乙己读书笔记12
不得不说,鲁迅先生是一位奇人,他想说的、想讽刺的,只要有笔和纸,他都能搞定。《孔乙己》这篇文章,是收录在《呐喊》里的,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名的讽刺文。而我“遇到”孔乙己,比读到它更早。
该是两三年前吧,我们一家去绍兴游玩。这一次,爸爸妈妈特地带我去了咸亨酒店,具体位置记不清了,而酒店前那个身着长衫,手里夹着茴香豆的雕像却令我记忆犹新。记得那时注视着雕像,身后还有爸爸妈妈的讲解,我就这样认识了孔乙己。
这便是我和孔乙己的“相遇”。两三年后的现在,我读到了《孔乙己》,初读时却有些不解。一篇读完,脑海中有些混乱,这到底是想体现什么?于是我一遍遍地看,终于有了些头绪。
从文中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窃了书还一直说“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以及他的诸多方面来看,有个词很适合他——“穷酸秀才”。孔乙己是众人的笑点,而他的'“满口之乎者也”是封建教育的结果。细一想,这笑声笑得不仅是孔乙己,还有那深入其骨的封建教育及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的那副病态、麻木的模样,该是作者的精心设计。在我看来,孔乙己既是封建教育制度的产物,又是它的代表。孔乙己的迂腐入,悲惨出,也同样折射出封建教育制度的下场。
能够读懂此一文,不仅对主题思想心领神会,还禁不住要对鲁迅先生的文学造诣及高超的暗讽技术佩服不已。
孔乙己读书笔记13
自从周大作家的短小说《孔乙己》被编入中学语文课文,孔乙己的形象便深为大家所熟知。按照通常的说法,该小说抨击的是封建的旧学制度,对读书人荼毒不浅。诚然周大作家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名的大愤青,但仔细地分析一下该小说的情节安排,这种解释真是牵强的很。新近听到北师大某教授的另一种解释,谓孔乙己便是天下读书人的剪影,甚至包括当代。或许还有其他人对此另有新解,不过我想,因角度不同,众人各自都是雾里看花,无甚么是非对错。作者写作时到底是何初衷,已不得而知,也不重要,正如同《哈姆雷特》一样,一千个人得出一千种看法,也算是到了一种境界吧。
故事所处的年代,大概是十九世纪末,新学已然兴起,但科举尚未废除。那时的读书人若想光宗耀祖,出相入仕,靠的还是土功名。中国那时的知识分子也是识别度奇高,只穿长衫,不着短衣,以表身份。当然,朝廷颁发的功名分三六九等,也不是所有的读书人都抱着荣登高科,为帝王师的动机而读书的。他们大多无甚大志,只求博一举人,甚至秀才之名,为乡里所敬仰,亦是成功之标志。人想要穿长衫,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请塾师,买书本加上脱产式寒窗苦读耗费颇高,这一切并不是什么家庭都能够承受的起的。所以,能够穿上长衫的人,即使未有任何功名在身,也是出自小康之家,若无中道败落,平常生活花费大抵不致过于寒酸。可见,穿长衫的`人在一般人的眼里,过的都是小资生活,喝酒都是要坐包间的,而一般人却只能站吧台。一般人也是不会乱穿长衫,因为这样只能换来"猪八戒戴眼镜,冒充大学生"的耻笑。
那么,孔乙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简直就是个异类,身穿长衫且站着喝酒,这在当地的小民看来,几乎更古未有。常言道:万端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读书人天生就没有是穷人的道理。孔乙己毕竟也是读过书的,可是为什么搞得穷困潦倒,以致于谁都不把他放在眼里?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不懂营生。身无功名,也就罢了,毕竟不是谁都能够过得了考场那关的。但是,他读过书,也写的一手好字,照理说,怎么样也不至于沦落到失业的地步。他曾经为人家抄书,虽说只是个临时工,但好歹也是个技术活,不说能挣多少,衣食保暖总没太大问题吧。若是平常收支有度,偶尔在酒店开个包间,潇洒一回,也不算是奢望。更重要的是,这样的生活也对得起自己身穿的长衫,不至引来嘲讽,有个人样。要是人再机灵点,搞好人际关系,为大户人家的幼童做做文化启蒙,继续发展自身,奔向小康,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孔乙己却不懂得这些营生之道,几乎要成乞丐了。
古人云:开卷有益,更别说会祸害人的,如堂吉诃德一般走火入魔者是少之又少。中国旧的科考制度虽然死板,但靠考试来提拔官员在当时也算是世界领先水平,为西方现代国家的文官挑选提供了借鉴。中榜者虽然凤毛麟角,也断不至于到没有功名便不能生存的地步。相反,正是孔乙己的生活落魄,人们反倒认为他是个冒牌货。可见,孔乙己的悲惨人生不是读书闹的,与科考制度也无关,而是自己不能适应社会的结果。
孔乙己读书笔记14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悲剧。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唯一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起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后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己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后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己的脸面,依然保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面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掌控自己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能力,但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悲剧。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后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但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可以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习。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席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努力了才能看到希望,而不是看到希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
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只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后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己,当自己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己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希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己。
孔乙己读书笔记15
孔乙己一篇,长短不过两千余字,写的是鲁镇酒馆狭小空间里立着喝酒的长衫书生孔乙己,两千字的短小篇幅,不够写完孔乙己的仓皇一生,难以尽述孔乙己的体貌性征,却将一个酸腐穷懒的失意书生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初看孔乙己,觉得可笑而讥讽,再看孔乙己,只感苍凉和悲伤。
少不经事时唯记得孔乙己到店的鲜活气氛,所有人都在调笑于他:那帮着短衫的、同孔乙己一般穷苦的底层工人,喝酒时苛于酒中是否掺水,点不起荤菜下酒,亦常常拖欠酒账……便是这样的一帮人,肆意地嘲讽一个满腹经纶的读书人,那时的我竟觉得好笑,乐于见孔乙己红着脸同人争辩的场景,他确实偷书无疑,同他们争辩起,难以否认,又只能说:“窃……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
突然有一天,当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角度有所偏颇时,或而已是二十岁以后的事了。
孔乙己的具体年龄,鲁迅先生没有提及,但以常识判断,那个时代的读书人,总该寒窗十载,再欲谋求功名,而我们恰恰也读了十多年的书,也经历着苛刻的高考,谋求自己的功名。从前无人敢说读书无用,毕竟乾坤未定之时,任何人,都有可能一跃龙门鱼化神龙,任何人,都有可能飞黄腾达功成名就。
可偏偏现实残忍,一如孔乙己一般,落榜之时一落千丈,从高贵的读书人沦为乞儿般的存在。
从前的我会觉得,孔乙己的悲惨命运尽源于自己的懒惰,穷苦和落魄皆因他不愿靠双手做些什么谋生,可我从未想过,十年心血尽付东流是一种怎样的'打击。
一如曾经的举人范进,十年考考十年,考白了须发累弯了脊梁,忽然有一天成功的桂冠从天而降,却活活将正常的人砸得昏沉,浓烈的喜悦冲断了神经,最后竟落得个失心疯的下场。
所谓科举,所谓寒门登天路,真可谓如履薄冰,险象环生。
而那些不敢做梦的人呢?一个一个的鲁镇劳工,一个一个的中年闰土,他们自身活在疾苦之中,喝着最便宜的酒惶惶度日,他们嘲笑一个努力了十年的人,仅仅是因为他的失败,他们以无知为殊荣,以平庸为骜傲,他们看不起读书人,又或许,只是看不起失败的读书人。
再看鲁镇的另一个读书人,丁举人。
丁举人,举人举人,自然是成功的读书人,可他又哪有读书人的谦恭和儒雅,他飞扬跋扈,在鲁镇可谓只手遮天,仅因为孔乙己去他家偷书便动用私刑活活打断了孔乙己的一条腿,鲁镇的人敬畏着他,每每谈起,可谓是谈虎色变。
两个读书人天差地别的境遇,也许足以说明封建科考制度确能成就人,可能有所成就的终究是凤毛麟角,更多的如孔乙己一般的人,只能成为科考制度的牺牲者。
孔乙己十年染墨,心中自有经纶满腹,可在鲁镇的天地里,他踌躇满志,孑然孤苦,就连说话都没人能听懂。
人们不记得他说过的那些之乎者也,最多记得他每每到店排出的九文大钱,掌柜的不记得他基本不拖欠酒账的品行,心心念念着孔乙己尚欠十九文钱,人们总是嘲笑着孔乙己,可没有孔乙己他们照样活得不错。
这样的酒馆里有何种人情味可言,又或者那个世界那个时代总是这般的冷漠?
众生皆苦,无人图变革。
孔乙己读再多的书也一样,他恃才傲物,连谋生的活计也不屑,养活自己且艰难,又如何以天下为己任?
没读过书的人也一样,喝着劣酒终日迷醉,沉溺在短促的美好和享受中,不愿进取不愿奋进,国家危亡时他们只是逃,刀俎下的鱼肉,炮火下的蝼蚁。
而我从小以为,士人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可观茫茫沧海,做到的又有几人?
孔乙己打破了我曾经美好的幻梦,我惊惧难安。
我体恤孔乙己,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我害怕自己成为他。
孔乙己非大恶之人,他也曾善良地同孩童分食茴香豆,也曾热切地想教酒馆的小伙计识字写字,可哪怕会写四种“茴”字的孔乙己,也只是世人唾弃的失败者。
而人生,又是否只有成功和失败两条路?
我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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