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书笔记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书笔记了!现在你是否对读书笔记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围城》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围城》读书笔记1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读书笔记2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长篇小说,创作于1944年,1946年完成。这是他在困顿之中积累而成的小说“从他熟悉的年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
《围城》所包含的含义绝不是一般爱情小说所能比拟的。初看《围城》简介写到:“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刚开始看到这样的介绍,我猜想的《围城》应该是有着四合院一样的城池包围着的人们的生活,就是所谓围起来的城市。但实际上却截然不同,故事是围绕着方鸿渐这一主人公展开的。
我感觉在我看过的小说中,他是个“反面教材”。他的禁不住诱惑:在回国船上与鲍小姐谈情说爱,况且鲍小姐已有未婚夫;他的爱慕虚荣:为了博取岳父和父亲的满意而购买假的文凭欺骗老人家;他的懦弱无能:明知道苏小姐爱慕自己却又对她的表妹一见倾心……我觉得他并不优秀又缺少主见。
相同的,优秀的人是苏文纨,我同大部分人的观点一样,好奇苏文纨为什么会喜欢方鸿渐,而却看不到真正优秀的赵辛楣。
这种特别的人物设定应该是有特别的用意,虽然我还是不能领悟到。怀着半懂不懂的心思,我继续看完了《围城》。说实话,我不是很懂这本书,我也没有懂得当时的社会是怎样的一个社会;人,是什么样的一些人……相比起来,我更喜欢余华的《活着》,富贵的一生教会我们做人的机遇和道理,文章也通俗易懂。
又比如像《围城》里写鲍小姐的一段话:
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人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刚开始会觉得,为什么一句简单的话要牵引这么多人,越到后面才越知道,笑的背后,其实是在讽刺鲍小姐的不学无术。
文中很多地方都是用这种讽刺的手法,作者宁愿浪费大量笔墨也要表达的亦是这种效果。读完这本书,我认为,做人应该有原则,应用正当的手段和方法来实现自己的理想,而不是像方鸿渐那样,一味满足,努力的过程是快乐的。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你的性格注定了你的人缘,注定了你的思想,注定了你以后的发展。
方鸿渐,他虽善良,但懦弱,缺乏原则,甚至可以说玩世不恭,也因此,使他深陷一层接一层的《围城》。所以,告诉自己,人只有不被束缚才可以自由地追寻梦。这本看似爱情小说实则充满人性化的《围城》读完以后,虽然不是很懂但收获颇多。
《围城》读书笔记3
《围城》,一部家喻户晓的批判讽刺小说,是钱钟书所作的为数不多的长篇小说之一,更是被誉为“新儒林外史”。不得不说,这部如此高评价的小说承载了多方面的社会批判和文化讽刺,它对人物形象的塑造更是达到了我国近代文学史上的一个巅峰。
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原本以为他是个才华横溢的知识青年,能在文学界有一定的建树。可是,故事一开始,方鸿渐被他的“岳父”资助去欧洲读书。但是不学无术的他在出国的四年中倒换了三个地方,伦敦,巴黎,柏林,最后却为了应付父亲和“岳父”,用下流的手段,购买了一张“美国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就这样,貌似载誉归来的他还受到故乡人们的赞扬和支持。
一个无所事事的假文艺青年,还受到了许多才女的青睐。故事的发展让我感到无比的恼火,但更觉得这样的情节不正是带有浓厚的嘲讽的喜剧情调。才女苏文纨有着一定高度的才学,她却喜欢上了方鸿渐,但是,他却喜欢上了唐晓芙,一对表姐妹。我越来越觉得书中的情节真的是让我大跌眼镜,通过这样的情节设置,方鸿渐口齿伶俐内心懦弱,有些小见识但又没有什么真才实学的方鸿渐深深地刻入我的脑海里。这就是抗日时期的中国“知识分子”的缩影么?
其实,我觉得这本书对我们现在更有教育意义,方鸿渐就好似我们当今的一些没有远大理想,不知道怎么掌控自己命运的游手好闲之徒的批判和警醒。书中的其他角色,例如学术骗子李梅亭,在如今更是数不胜数。在文化方面,中西文化冲突在书中也表现得尤其突出,有顽固旧思想的老者的迂腐,还有对西方文化的盲目借用和学习,真的都是如今社会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围城》中的人,各个有自己的优点,但是他们都有着自己心理的缺陷。各种各样丑陋的人性暴露在那时的社会背景下,演出了一幕幕“精彩”的“喜剧”。或许,在那时日本侵略的时候,这还真的是不是一种想象而已。
《围城》告诉了我人性的真面目,也教给我一些人生的哲学。人,活在世上,不是碌碌无为地顺应生命的消亡,而是依靠自己的力量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社会的变革,甚至改变人类的进步。方鸿渐,一个失败的人,有些许爱国情怀的人有着悲惨的结局,我们作为大学生,抱着对人生的希冀,用自己的双手定能达到自己的目标。
人生的刺,就在这里,留恋着不肯快走的,偏是你所不留恋的东西。——钱钟书
《围城》读书笔记4
《围城》是本大大有名的小说了,钱钟书一生也就写了这么一本长篇小说,虽然跨它字字珠玑有点过誉,但确实是三步一铺梗,五步一讽喻,读起来既轻松,又觉得深刻,是典型的深入浅出的写法。钱钟书把玩文字的功底只怕当代没几个人能与之并论,记得中学时,读韩寒的小说,他就说深受钱钟书的风格影响,现在回想,确实如此,只是深度还不及《围城》。
据说钱钟书写此书时,一天就写五百字,反复斟酌酝酿,力求表达精准而有趣,可以说是在雕琢了。像我尝试写小说时,一天写五千字,实在是为“凑数”在码字,码完自己都不忍再读。所以说,有时候贪多并没有多少价值,要多花功夫打磨语言,精益求精。
《围城》一书胜在语言功力而非情节曲折。就故事情节而言,实在没有什么值得复述的大事,都是些生活琐屑,大波澜至多不过是去外地谋份职务。然而就是在这些小事中、在日常交际生活中、在一段段吵嘴逗乐中,钱钟书以点睛之笔写出了一个时代的印记,勾画出了一个社会的缩影,仿佛国画大师只寥寥数笔,大片留白,却意蕴更足。
钱钟书最强的本领,就是用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比喻,将事情分析得既透彻,又生动,最著名的是把婚姻比作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有待读者自己去书中发掘体会。
钱钟书在序言里曾说“我们常常把自己的写作冲动误以为是写作才能”,我现在真是深有体会,常常以此反思。总之,这本书是很值得读的.,一遍或许也还不够。作者:墨疯
《围城》读书笔记5
方鸿渐,生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父亲是前清举人。在挂名“岳父”的支持下游学欧洲,辗转三五个国家,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他荒唐苟且、经不起诱惑,在回国的船上被鲍小姐玩弄;他被动、优柔寡断,不懂得拒绝苏文纨的暧昧,也中断了与唐晓芙的爱情;他无能、妥协,落入孙柔嘉的婚姻的“围城”中,新旧文化的冲突,三观不合注定了他们的婚姻不会幸福。胆怯、懦弱是他的天性,身为知识分子,方鸿渐但也良知未泯、心存理想,厌恶世俗却又无法出淤泥而不染,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而自怨自艾,终究是个不讨人厌,但作用全无的人。
苏文纨,大家闺秀、知书达礼、法国博士、大龄女青年,是别人眼中的理想另一半。她工于心计,玩弄男人于股掌之间,可能是由于过度的自信,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在遭到方鸿渐拒绝后的气急败坏,也显示出了恶毒的一面。
唐晓芙,聪明、漂亮、可爱、率真,她是这个摩登文明社会里的罕物,满足了一切初恋情人的想象。太过美好,终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孙柔嘉,小女人也颇有心计,与其说讨厌她,倒不如说是同情她。人之常情,她不过是想找个如意郎,可惜落入“围城”的是方鸿渐,贫贱夫妻百事哀。
若方鸿渐能多一些爱,孙柔嘉多一点体量,或许他们可以在世俗里过得“幸福”些。
《围城》读书笔记6
如果说《红楼梦》是我最喜欢的一部书,《围城》则是长久的排在第二位。
记得小时候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围城》,那时的我虽然尚且对很多事一知半解,但已被它深深的吸引。作者对人性的描写丰富而深刻,文字灵巧而活泼。故事人物丰富且个性鲜明。对哲学也罢,对事业也罢,对婚姻也罢都蕴含着独到的理解。
更令人印象尤其深刻的是文字间穿插的黑色幽默,既有反讽也有自嘲。这与只能靠情节取胜的大多数小说来说明显不是一个类型。由此我知道了文豪钱钟书,继而知道了她夫人杨绛。
《围城》读书笔记7
印象中,好象有人说“《围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对于什么是小说,怎样才称得上是小说,我不敢至喙,但我记得古人曾说过“文无定法”,不知“文”是否包括小说在内?就算不包括,套在小说上,行是不行?被誉为现代文学奠基人的卡夫卡,在他的《变形记》开头就是“一天早上,格里高从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已在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你看,小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写!
再往深一层想,也许这句许真的说对了,说《围城》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睿智的书更适合。小说,一般都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但本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围城》就具有这样一种“功能”,它象一面镜子,照镜的不是人,是一个个赤裸的灵魂,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小是能反映出人生百态。光停留在反映人生百态上面,也不失为一部很好的作品,但还不算是智慧的书。智慧的书,作者必须站在一定的高度上俯视人生,穿透种。种表象,直达人性和灵魂的深处,并能一针见血,入木三分地作展示,给人启迪。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钱先生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
《围城》读书笔记8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来源——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些日子,最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心仪已久的著作。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两大映象。首先就是书中处处可见的比喻,在者就是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正是这两点,让我对此书着迷不已。
先来说说此文中到处可见的比喻吧。这但是我对这书着迷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真是不明白钱钟书先生脑中还有多多少少这种巧妙的比喻。他总是能够把两件看似毫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齐,而且是那么的贴切。用好水果比喻女孩子的脸,用政治家的大话比喻女人的大眼睛,用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比喻那张假的文凭,新鲜!也正是这些不失时候的恰当比喻才给了书中这个本为尔虞我诈充斥着的世界一丝光点。这些比喻中有许多的典故,也许只有向钱钟书先生这种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文人,才能把典故用的那么得心应手,用的那么生动幽默吧?
这人物当然是一本好书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围城》中涉及的人物可谓是“种类繁多”啊,简直是五花八门,什么教授、司机、银行经理、妓女、助教等等等等。但是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特点。比如满口道德,却又满腹封建半旧遗老的李梅亭;虚伪庸俗,在情场上耍尽手段让众多男子拜倒于她石榴裙下的苏文纨;俗不可奈的胖子“大诗人”曹元朗……正是这各色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映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读过此书的人都明白,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买了假的文凭,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期望。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我良心的谴责而为自我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我,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的将自我骗过来。说谎就是说谎,但又偏偏和良心扯上了关系,真是有点不伦不类的。要不索性就是不要讲良心了,干脆就把那些不光明的事给发扬光大了吧,免的自我弄的两边都着不到边。但也许这就是他玩世态度的表现吧,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被一圈一圈的“围”起来。但是,在这种种的缺点之中,他还是有那么一些可称道的正直。尽管他是出国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但他对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带来的破害也是直言不讳的。
总之,这写让人不满却又不缺一丝可爱的人物正如钱钟书先生在序言中写到的:在这本书里,我想写中国社会的某一部分,某一些人,写这些人,我也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两足无毛动物的基本根性。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正在此吧,这书中的主人公不光是三四十年代知识分子的缩影,也是此刻,甚至是将来,社会中某些知识分子的预见。而书中的社会也正是不论什么年代的人都不愿正视的社会。
《围城》读书笔记9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
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XX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如果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XX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
《围城》读书笔记10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钱老的文字朴素又针针见血,在日常对话穿梭的黑色幽默,总让故事更有可读性。
以方鸿渐为主人公展开故事情节,从最初与鲍小姐的甜蜜邂逅、草草收场,到与苏文纨的爱恨纠缠,到与唐晓芙的一见倾心、感情碎裂,到最后与孙柔嘉的日久生情却又令人猝不及防的婚姻生活。故事在争吵中戛然而止,似留有空间给予喘息。
方鸿渐在与几位女人的故事中跌宕出人性的多变,与其他人物的相处中透见每个人个性的本质。
一个人是一座城,心里住着人,心外围着门。门愈高,愈想知道里面的世界,进了门,失了魂;摔门而去,再回不到原处。
婚姻是围城,外人只看到婚姻的表面美好,幻想婚姻多么美好,围城却将争执不停的吵闹和愤怒死死框住。婚姻的门当户对永远重要,方鸿渐和孙柔嘉在没有回家之前至少只是互相耍耍小脾气,回到家后却因各自的亲人而吵得天翻地覆,将个人过错上升到家庭原因。爱情是婚姻的基础,柴米油盐才是婚姻的实质,婚前旅行的目的就在于此。虽然不曾踏入婚姻,但始终对婚姻持有庄重和仪式,时间总会让对的人相遇。
生活是围城,外人只看到你的光鲜表面,你自知那只是伪装的保护色。
职业是围城,曾怀抱伟大的梦想,进入围城,才发现自我的渺小。
欲望是围城,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围城》读书笔记11
读了《童年》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比童年,我们今天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他的生活更加艰苦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困,他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补丁裤子。
高尔基这样一身不协调的装束,都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尽管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时间长了就不愿意再穿。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去捡垃圾换钱。每到不上学的日子,他就早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如果运气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了着落。再想想我们,我们现在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幸福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捡垃圾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学校里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去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的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很臭。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催促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学习,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优异的成绩,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
我和书沉思,不仅思绪万千。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侈呀。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
《围城》读书笔记12
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我说:“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己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只有战胜自己,才能走出围城。”
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
的确,面对生活,有的人因为曾有过失败,便不敢主动去接触;有的人因为平凡,便以为无能而不想去接触;有的人则因为已经取得过成绩,怕弄不好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去接触。……他们总是生活在自己心灵的阴影中,受到心灵的束缚而不愿去尝试,不愿去拼搏,最终也只能在心灵的围城中越困越深。因而,只有不看自己才能有所突破,才能有所超越。
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新一代哲学家们的提法。在世界各国的印象里,中国女排是一个神话。她们曾经创造了奥运会的五连冠,她们创造了骄人的战绩,她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她们并没有在成绩面前沾沾自喜,更没有怕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拼搏,她们没有像克拉克那样束缚在心灵的围城里。她们不断地奋斗拼搏,因此她们成功了。她们再次取得了奥运冠军。
《围城》读书笔记13
“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没看书之前我就耳熟能详,但不懂为什么这样描写婚姻,好像说结了婚的都想离婚似的,我现在就想进城,但是不知道城里是什么东西,想在这本书里找答案。
全书就一句话概括,一留洋学生外面混不下去了,坐船回家谋生的故事。钱钟书一代文学巨匠,故事情节应该会柳暗花明又一村,富有曲折的,或先抑后扬,或像武侠小说一样,前面写主人翁三脚猫功夫,后面独霸武林,实际上,方鸿渐回国后并没有升官发达,而是志高才疏,靠着朋友赵辛楣才勉强混口饭吃。这或许正是钱钟书的魅力所在,书中情节好比女人,有些女人靠化妆吸引异性,有些女人靠美颜博人眼球,而她却素颜出镜,时而回眸一笑,时而撒娇哭闹,时而温文尔雅,浮躁的心这时候安静了下来,静静的看着她,突然间被她戳中笑点,她的纤纤细手伸过来,把你挽向幸福的殿堂,殿堂只能呆一天,你和她回了家,她哭闹久了,你不让她哭了,她觉得你不爱她了,你想安慰她了,她也想和好了,你们面对面,可你还没安慰她就向你笑嘻嘻,你觉得自己被取笑了,怒吼了她,你看着她那拉长的背影渐渐消失了。钱钟书正是通过平凡的故事情节,通过大量语言细节描写,比喻修辞,让故事人物都活了,像是上演一部家庭剧,剧中的人真实的让人猜疑就是以钱钟书为模子写成的自传。
文中好的比喻描写数不胜数,“胡子常是两撇,汪处厚的胡子只是一画......他两道浓黑的眉毛,偏根根可以跟寿星的眉毛竞赛,仿佛他最初刮脸时不小心,把眉毛和胡子一股脑儿全剃下来了,慌忙安上去,胡子跟眉毛换了位置,嘴上的是眉毛,根本不会长,额上的是胡子,所以欣欣向荣......”只通过胡子的描写就把汪的小人形象描写出来了,接着“假使留下的这几根胡子能够挽留一部分运气,胡子没剃的时候,汪处厚的好运气更不用说......”,还是通过胡子引出下文描写汪的故事线,可谓生动形象。
有一段描写孩童的更是真实有趣,”阿丑爬上靠窗的桌子,看街上的行人,阿凶人小,爬不上,要大伯伯抱他上去,渐鸿忙着算账,不理他,他就哭丧着脸,嚷要撒尿......阿丑回过脸来说:’刚走过一个人,他一只手里拿一根棒冰,他有两根棒冰,舐了一根,又舐了一根。大伯伯,他有两根棒冰。’阿凶听得忘了撒尿,说:‘我也要看那个人,让我上去看。’阿丑得意道:'他走到不知哪儿去了,你看不见--大伯伯,你吃过棒冰没有?’阿凶老实说:‘我要吃棒冰。’阿丑忙从桌上跳下来,也老实说:‘我要吃棒冰。’”,还有通过阿丑的嘴无意露给大伯伯他妈妈背后说的闲话,“大伯伯,什么叫做‘关系”,导致鸿渐说棒冰不给阿丑吃,给阿凶吃,阿丑借故阿凶上次没还皮球,打了阿凶一耳光,阿凶大哭,撒的一地是尿。
“贫民区逐渐蔓延,像市容上生的一块藓,政治性的恐怖事件,几乎天天发生,有志之士被压迫的慢慢像西洋大都市的交通路线,向地下发展,地底下原有的那些阴毒暧昧的人形爬虫,攀附了他们自增声价。”,类似这种手到擒来的比喻多如牛毛,最让人感到身临其境的是方鸿渐和妻子孙柔嘉的吵架过程,像平静的天空,开始天气晴朗,突然乌云挤走了太阳,太阳不甘示弱,努力发光,然而拼尽全力也无济于事,雨滴也来助兴,从一开始毛毛细雨演变成倾盆大雨,大雨过后,天阴了两三天才终于变晴朗,接着乌云来的更早了......
这本书看完,最让我惊叹的不是结局,而是文中的生活描写,处处充满了机智幽默,恰似杨绛先生说的,这部著作体现了钱钟书的“痴”,痴迷于玩,痴迷于乐,痴迷于玩乐中描写生活。生活是最真实的,用痴心去活了,方能写出另一个真实的生活。
答案或许我还没找到,经历了婚姻的人懂得他们生活的酸甜苦辣,我还是个城墙外寻找答案的人,但我能看到里面人。
《围城》读书笔记14
《围城》是最近一个月拿在手边翻看的书,只是今天刚好看完最后一个字。我是第二次认真读完这本书,第一次应该是几年前囫囵吞枣的看过吧,书里夹着的购书发票上显示的日期是20xx年。在书店里买的正版书,却被我发现有少许错别字。我琢磨着,有机会要再重新买一本回来,读第三次。钱钟书在1944年写下的文字,太精辟。
钟书老人家说,他想在这本书里写的是关于现代中国的一部分社会现象,以及社会里的一部分人。而我觉得,书里的每一个人,在我们生活中的每个人身上都能找到一部分,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他们的影子。
故事很简单:方鸿渐,出生在江南小县的乡绅之家。读高中时,被父母作主订了媒妁之言。绞尽脑汁想退婚而未果,准备毕业后遵从父命时却不巧未婚妻意外病逝。怀着如犯人蒙赦般快活的心情给岳父写了一封悲痛的慰唁信,却被岳父认为是个天性淳厚的可造之材,遂将准备给女儿的嫁妆钱拿给他去出国留学。本就是一个无用之材,泛泛之辈,得到如此幸运自是更加不懂珍惜。出国后倒真是游历各国,四年中换了三个大学,伦敦、巴黎、柏林。花光嫁妆钱后,回国前灵机一动花钱买了个假博士文凭寄给父亲和岳父大人交差。在回国的轮船上,被一位由未婚夫资助学费留学回国的来自香港的鲍小姐勾引,被睡了几觉,轮船到达香港后向他挥挥手后便扑进了前来接站的未婚夫的怀抱。同船回国的还有一位方鸿渐曾经的同班同学,苏文纨小姐。一个身段消瘦,衣饰讲究,孤芳自赏,与众难合的单身的年轻的真正的女博士。偏偏,智商高,情商低的女博士,通常都会被玩世不恭的男子吸引。
此时的上海,中日关系紧张,战事蠢蠢欲动。岳父终于盼回女婿,虽然女儿已经不在人世,可岳母看女婿还是越看越欢喜。岳父母把方鸿渐留在上海住在家里,并在自家公司“点金银行”为他安排了一份闲差,边领工资边找好工作。(真是一等一的好命啊。)
方鸿渐初次拜访苏文纨之后,多次被苏小姐以各种由头邀请到家里去谈诗论画,以文会友。除了邀请方鸿渐,其他邀请对象里还有几位自己的爱慕者和表妹。与此同时,苏小姐对方鸿渐各种暗送秋波。无奈,方先生对苏小姐除了莫名其妙的怕,还是莫名其妙的怕。然后就是逃。不料,方鸿渐却被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深深吸引,一个年轻漂亮单纯美好的姑娘。苏小姐没有成功让方鸿渐掉进自己的碗里,也不能让他掉进了表妹的碗里,使了点小把戏让他俩产生误会而绝交,从此天涯海角从未再相见。(杨绛在附录里说钟书老人家在刻画人物时太偏爱唐晓芙了,不能让方鸿渐糟蹋了唐晓芙,所以没让他俩成一对儿。哈哈~~)
不巧,失恋的方鸿渐同时被岳父母从家里赶了出来,点金银行的班当然也不好意思再去上了,也就失了业。苏文纨的资深爱慕者赵辛楣,曾经把方鸿渐当作情敌的人,一个有点真材实料也有点背景的人物,也是大好人一枚,此时推荐他去湖南一所新成立的大学(三闾大学)当教授。之后,赵辛楣、方鸿渐、赵辛楣同事的女儿——孙柔嘉及另外两位男教授一起出发,跋山涉水,历经各种艰辛,到达学校。钟书先生用了很长的篇幅写这一段路程,孙柔嘉作为路上唯一的女性,被赵、方二人彼此调侃,将其推让给对方当对象。其后半年时间,在那所新大学校里,方鸿渐经历了一场复杂的社会人情关系之大学问。
得不到自己喜欢的男子,没有过多执念,苏小姐很快应允了一位曾经一起以文会友爱读诗爱写诗,家庭条件和个人能力都很优秀只是稍微有点胖的追求者——曹元朗的求婚并很快结婚,简单快速搞定自己的婚姻大事。
看起来吊儿郎当,自称是饭桶的方鸿渐,始终逃不脱女人这个如来佛的手掌心。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最终会掉进孙柔嘉的碗里。一个外表看起来单纯、温柔、听话、懂事、毫无主见、柔弱无助的小女子,实则,婚后才发现她的各种“麻、辣、烫”。(欲知详情,自己看书去~)。
故事的结尾,并没有告诉读者一个结尾。定格在方鸿渐与孙柔嘉在一场争吵时的你推我搡中,在方鸿渐走出家门,饥肠辘辘的走在漆黑的夜色中,在孙柔嘉无助的悲恸地哭泣中,,,那座延时六小时的祖传老钟,不合适宜的发生“当,当,当”六声声响—— 此时的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方鸿渐正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孙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孙柔嘉正在家里等方鸿渐回家吃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再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围城》读书笔记15
最近我利用一些课余时间,拜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名著《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句话给我留下了刻骨铭心的感受。不仅在当时,甚至现在,这句话也可以应用于各个领域。
初看这本书时,我并没有激动和欢呼雀跃,因为我当时感觉到读《围城》的感受,肯定会跟读一般的小说感觉不大会一样特别是觉得这是钱大师的代表作,又发表于那个战乱的年代,读起来会是非常的生硬和晦涩,至少是很可能读不懂。记得只看了十几页时我就发现它通俗和流畅,大都是从身边的琐事娓娓道来,总有那么一种撞击到灵魂的感触,让你欲罢不能,希望尽快的看到事情的发生和结果,特别是书中诙谐的语言,幽默的对话,以及那些使人读起来回味无穷的经典词句,使我一下子投入进去,深深的被它吸引住了。
《围城》首先讲述了主人公方鸿渐先生回国路上以及回国后在上海的生活,作者通过对旧上海当时的中产阶级的描绘,顺带也议论了留学生和老式的大家庭的生活;然后描写了去三闾大学的路上,对当时抗战时期内地的民生和风情,对了解当时的社会状态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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