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读书笔记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何不写一篇读书笔记记录下呢?现在你是否对读书笔记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散文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散文读书笔记1
夏宜读史。可是我一直在读小说。不过我读的是五四以后二三十年间的作品,这就有了一种读史的感觉了吧。最初读鲁迅,到喜欢上沈从文、周作人,再到迷张爱玲,我少年读书以来喜欢过的作家,这一时期占了多数。我也迷恋着那个时代,对那个时代的一切都有着浓厚的兴趣,尤其是这些文人的过往。
他们的故事很多,他们的性格也总那么独特,那么容易就让我们为之动容,觉得差异,惊喜。前些年,也许就是带着这一份有些八卦的心理,看了很多回忆之类的书和文章,到如今,不知自己首先是为何才喜欢,是作品呢,还是拿背后的人和事。
徐志摩当然是这其中传奇而又独树一帜的人物。他的诗歌,他的情感生活,他的异国情怀,他的对于独立人格的追求,都让一辈辈人着迷着。读过他的诗,但并不能足够理解,今次看这一本散文集,又是一样的朦胧,也许是太年轻,但徐志摩正是年轻时创作的这一切,那我该如何解释自己的愚蠢和混沌呢?我不知道,只有继续努力下去一途了。
徐志摩生前只出版过三本散文集,分别是《落叶》、《自剖》、《巴黎的鳞爪》,其内容散而杂,有抒情,有哲理,有议论(毕竟他在剑桥学的是政治经济学),有回忆,有文艺评论。拿这一册《巴黎的鳞爪》来说,《巴黎的鳞爪》和《我所知道的康桥》显然是带有抒情和回忆性质的文章,而像《拜伦》,《罗曼罗兰》,《济慈的<夜莺歌>》等又是明显的诗歌文艺批评,《吸烟和文化》是议论的文章,《天目山中笔记》则又带有很强哲理的思考了。
但不论徐志摩写的是何种题材的散文,都可以从中看出他那作为诗人的华美笔触,以及他那饱满的情感,和他深邃的思索。每篇文章的写作,几乎都能同时体现这些特质,因为他的散文也是独一无二的了,正像他的诗歌,他的做人一般。
遗憾我的读后感也就止于此了,那就说一点体外的话。书前附有徐志摩的一段话,那是写给他正热恋的陆小曼的。他把陆小曼比作猫,这我们也都知道理由;当然他也夸奖这“猫”的出色的批评能力,为他提供了很多有用的建议。
散文读书笔记2
一个人的一生该如何界定,或许谁都没有权利。只是那些死去的人们,用他们鲜活的过去,通过人类发明的各种渠道灌输着孜孜不倦的气流,让现在变得丰富,让心灵寻到根源……
面对天才性的人物,我总有种负压感,可他们强大的气流像黑河中的漩涡,惊起每一个探寻者的好奇,谁也不知道这种吸引力会引发什么,只是那无可抗拒的力量被冠以命运的称号,于是我不可回避的顶着这强大的负压感,去探寻他们传奇般的人生……
这是一颗浪漫的种子,不幸地降生在那纷乱的动荡年代,如果不是如廊桥遗梦般的剑桥两年陶冶,那深埋的浪漫或许永远都不会被挖掘,而成为父辈沿袭下来的金融巨子呢。但命运的事,谁又有力量更改。一切都完结般地记述在人类承接命脉的历史册上了。
徐志摩,中国新旧文学(古体文和现代文)交替时最具才气的学子,半路出道,在剑桥大学旁听的两年时间里,如饥似渴的学习西方大量优秀的文学作品,还认识当时诸多有名气的文豪,在与他们耳睹目染的交流中获取大量的人文气息,以及剑桥优美的环境和闲暇的时光都充分滋养了他心灵深处的浪漫情怀,像雨后春笋般不断地发芽、滋长新绿……那段美丽的时光给予他丰硕的灵感,也成就了他心灵中最清澈的绿泉,一股股的流溢在他华美的文采里,这一切都见证在他流传下来的散文和诗歌中,如著名的篇章《我所知道的康桥》和诗歌《再别康桥》,让多少莘莘学子陶冶不已。
只是美丽的时光总是短暂,那个贫乏苦涩的年代,在国内外强烈的冲击对比下,一次次撕咬着这颗浪漫的心灵。他一次次的执著于笔杆,用他心灵中趟出来的热泪幻化出了一篇篇优美无比的文章,为那个时代中苦闷的日子投下一枚枚宛如希望的焰火。1923年他参加成立新月社,成为了该社团文学投稿主力,为当时胡适先生、鲁迅先生所倡导的新文学开封拓荒,他清新的诗歌文体在当时犹如一颗新星照亮了漆黑一片的现实,他写意般的散文如古典派绘画构置出一片片绚丽夺目的图景,不仅如此,他在诸多文学领域做出过尝试,小说、戏剧、杂谈论稿几乎都留下了他不可磨灭的影子。
浪漫是源自于爱,他一直颠簸在爱情的泥沼里,越陷越深,最终用生命浇灌了这在黑暗现实面前无法存在的完美,而今的我们又有几人能为之付出一切呢?现实的不公、情感的纠葛都让他心烦意乱,他一次又一次地把自己的身体放逐四野,在流离中他才找寻到那份真实的存在,空幻的爱欲是那个恐怖时代不可容纳的,他一直在逃离的状态中,用一封封飞鸿与残风中备受折磨得爱情构架起一种可能的平衡和永存。只是这放荡四野的开阔也未能拯救这在当时开创第一自由恋爱的婚姻,他在与陆小曼往来书信中记录了游历欧美、苏联、日本、印度等诸国时情感的思念和对世界现实状态的各种感悟,也曾经多次用一位丈夫宽厚的胸怀指点心爱的妻子生活的方向,悲剧啊,还是无法抵挡你最深痛的诱惑,现实种种的负重几乎透支了诗人才刚迈入壮年的年华,疲乏、无奈、挣扎是每一个时代中为真实奉献自身的副产品,唯有消耗生命,才有可能保存一线希望。为了节省生活的开支,为了安抚妻子日渐枯萎的性灵,他奔波在生活永无休憩之日的路途上,在爱情和婚姻中徘徊又徘徊,经常往返于上海与北平之间,劳顿和不堪一次次如泪滴落在他维系爱情的信笺上,他总是选择顺风飞机,减轻生活的消耗,却不知道死亡的魔爪瞄准了当时这空中还不多见的铁鸟,在与妻子怨恨的争执后,于1931年11月19日,在由南京飞往北平的途中机毁人亡,临行前也不忘在飞机起飞前家书一封安抚懊恼的妻子……
真挚的生命无论何时何地都会永存,他把自己的灵魂写入了一篇篇感人肺腑的诗稿文卷中,那凄美的爱情开拓了当时社会人生渴求自由依靠的性情,或许我们不该提起这些已经沉睡安宁的心灵,让他彻底地休息在那宁静的天堂吧,让我们苦涩的心灵在那一卷卷的文字中寻找属于我们自己的方向吧,这或许才是生命能真正被延续的全部意义……
散文读书笔记3
寒假我读了冰心散文集一书,其中包括了《寄小读者》。《寄小读者》,是冰心女士在1923年——1926年间写给小读者的通讯,共二十九篇,其中有二十一篇是她赴美留学期间写成的,主要记述了海外的风光和奇闻异事,同时
也抒发了她对祖国、对故乡的热爱和思念之情。《寄小读者》可以说是中国近现代较早的儿童文学作品,冰心女士也因此成为中国儿童文学的奠基人。主题自然、童真。这样的主题恰好显现了冰心女士创作的思想内核:爱的哲学。这也正是我的感悟。冰心在这本书中对于爱的描写,非常让人感动,回味无穷。
首先就是对于孩子的爱,是寄小读者的主题。在寄小读者的自序中,冰心写道“小朋友,冰心应许你在这一春中,再报告你们幼稚的快乐,天真的眼睛,虽然她也怕在生命花刺渐渐握满之后,欢笑不成,眼泪不落”她教导小朋友爱惜生命,做个好孩子。冰心要求孩子监督她的行为,这也是从另外的一面教育孩子要像她所说的那样做人。其中也有很多话语是冰心把自己融入小朋友中,成为小朋友而说出来的,其中不乏可爱的言语,像我的话完了,小朋友拍双手赞成等,显得更加亲切。当然也介绍了很多的海外景色和穿插可很多小诗。
其次是对于兄弟姐妹的爱,文中也有涉及,在冰心的妈妈逝去前后,她始终没告诉海外的弟弟们这消息,怕他们在海外伤心,没人照顾。再者是和丈夫的爱,简朴的爱,在举手投足之间表现了近代的爱情。
最后是对母亲的爱,这是我最感动的地方,在这本书中描写的最深刻。在往事一中冰心就自比是红莲,母亲是荷叶,表现出了母亲对冰心的呵护和冰心对母亲的爱。她喜欢常常挨着母亲,要求母亲讲冰心孩时的故事。在冰心离开故园出国时,母亲和冰
心都是非常的伤心。最后在南归中写了母亲病逝前后的故事,这也是他写给在国外的弟弟的。母亲病逝之前依然很关心家人,而冰心也每时每刻守在母亲身旁,这里是我看得最感动的地方,这里我就没法表达给大家听了,大家想要感受的话看就借书或上网看看吧。
母亲为我们付出太多,而我们要学会回报,这里就和我们寒假的作业相呼应了。读完这本书我得到最深刻的就是要理解父母的爱,关心父母,回报父母,有空没空也要多给父母打打电话,不要等他们给你打,因为父母为我们付出的实在太多太多,我们看到的已是很多,看不到的就更多@
散文读书笔记4
夜深人静,我却有些浮躁不安。
在台灯的指引下,我不耐烦地拿起枕边那本淡黄色的书一一《林清玄散文自选集》。
这封面就把我的“心”牵了过去一一潇洒的“林清玄”三个大字显赫地印在纷纷扬扬飘落的蒲公英上,颇有一种芳芬之感。“林清玄大概是个温柔的女子吧!”我想着,便翻开了书。“天啊!‘她’竟是一个修行过的男人!”我惊叹着看了他的简介。
有一种无名的冲动使我迫不及待地想看一看他的文章。我随意地一翻,就翻到了一篇名叫《清欢》的文章。“这有什么好写的?!”我嘀咕着,开始看了。它是由苏轼的阕词,引出了主题一一清欢。凊欢是什么?是吃的?穿的?用的?在文中,我找到了答案。噢,原来清欢指的是“清淡的欢愉”。
可现在,想在世间找到“清欢”,可就万分难了一一散个步,汽车声不断呼吼而过;吃个清淡的小菜,杳不可得,油、盐、酱、味精已成为菜的特色;喝一杯茶,但那些地方总是嘈杂无比;去赏赏湖,正漂流的汽水瓶已成为所有人看的“展览物”;去庙里走走,门口满满的摊贩,这个年代的“凊欢”太难寻了!眼要清欢,找不到青山绿水;耳要清欢,找不到和谐宁静;鼻要清欢,找不到干净空气;舌要清欢,找不到蓼茸蒿笋;身要清欢,找不到清凉净土;意要清欢,找不到智慧明心。
我皱着眉,摇了摇头。
我重翻回目录,一篇名叫《咬舌自尽的狗》的文章映入我眼帘,我翻到了相应面数,如狼似虎地看了起来。看完之后,早已是视线模糊。那主人第一次把狗抛到几百公里以外的深山里,狗,回来了。第二次想把狗抛到几百公里外的深山中时,狗却在车中咬舌自尽了。啊!一只有情有义的狗呀,为了寻找主人,在原野、在高山、在城镇、在荒郊奔驰百里,不管经历多大痛苦,多大风险,好不容易回到家了,主人不但不开门,还冷眼相待,立刻又送去抛弃,又被无情无义的人抛弃!有情有义之人受无情之人背弃,在人世间还少吗?三国时期,老将黄忠为他主公的霸业苦战关羽,回去之后,主公韩玄却叫刀斧手斩他首级,此不为
无情之人背弃有情之人?
每每读到林清玄的散文,总觉得他恬淡自然的散文中蕴含着细腻的情感,并且透着几丝禅味,小故事大道理也是他散文中必备的风格。
读着林清玄的散文,就好似在听一位禅师的谆谆教导,在安抚我那颗浮躁不安的心灵。
散文读书笔记5
几天前,我又有幸读了朱自清的优美散文《匆匆》。它告诉我们应该珍惜时间,不要虚度年华,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同学们,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小草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只有时间一去不复返,所以,我们应该珍惜时间有所作为,才不会留下遗憾。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现在的我们在家庭都是娇生惯养的,不会去思考这些问题。早晨,当太阳公公早早地起来上班的时候,而我们都喜欢赖在床上,无忧无虑的睡大觉。同学们,一日之计在于晨,由于睡觉无比美好的早晨又过去了,又浪费了我们的宝贵时间。同学们,时间来的匆匆去也匆匆,一下子就没了影子啊!一天的时间——从床上飞过去,从饭碗前溜过去。匆匆忙忙的吃饭,不是为了读书,而是为了不放过任何一个精彩的节目。我常常一手端着饭碗,一手拿着遥控器坐在电视机前面全神贯注的看电视,饭碗里却一粒饭未动——中午又匆匆过去了,从碗前过去了。下午我应该写作业的?而没有,因为今天我又和同学约好要出去。”一个下午就在外面玩耍去了。晚上呢?明天再做吧,明天比较有空,今天晚上又玩了很久的电脑……”
同学们,时间就这样一天又一天的过去了,而我们又做了那些有意义的事呢?有看书吗?有做作业吗?有复习或预习功课吗?没有,没有,没有吧!而明天又将如何呢?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同学们,时间过得飞快,可是何等匆忙,年少时无所事事,老来自当后悔万分。若是知如此,我们还要来这世间有什么用呢?
读完《匆匆》一书后,让我明白了:不要白白浪费时间,要努力学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啊!
散文读书笔记6
我一直想看冰心奶奶的书,但是没有时间去买一本,在这个暑假的阅读活动我买到了《冰心散文集》,让我领略到冰心奶奶非凡的文学才华,和细腻的语言。
我非常喜欢冰心奶奶的语言,就像一场春雨滋润着我们的心田,一缕阳光洒落在我们的心坎上。
她优雅含蓄的语言一直萦绕在我们耳边。冰心奶奶成为了孩子们好朋友。
阅读这本书,我不仅学会了冰心奶奶的真诚的心,知道冰心奶奶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的事,也知道她在我们这个年纪的一些故事等等。
最让我记忆尤深的是《梦》这篇文章,虽然这篇文章的主题是《梦》,但讲的不是她夜晚做的梦,而是她的童年。
看到冰心的奶奶写的童年,给我的第一感觉是:好玩。没有想到她的童年,是一个“假小子”。她竟然不喜欢像个女孩那样生活。
不过通过冰心奶奶的描述,我倒想装扮成男生酷酷的。
看呀!骑着白马,在草原上散步,真潇洒,有点像白马王子呢!但很遗憾,她终究是个女孩。
“扮”男孩“扮”了十年,她回到了家乡,抛开了十年前的一个梦想,穿上了女人的衣服,不知道她那是怎样的心情呢?是非常喜欢这种服装,还是怀念那种大方大胆的感觉?在接下来的事情中,我明白了她没有后悔过。
靠在窗前,外面摇曳的树枝勾起了十年前的回忆,黄昏的号角似乎在这个时候响起。她那十年轰轰烈烈的生活深深地印在她的脑海里,使她难以忘怀。我很喜欢她的童年,我觉得很新鲜。
我真的想试试这种美妙的乐趣。身穿制服,佩带军刀,骑着白马,要就像马儿自由自在一样。我喜欢她的童年,我相信她更爱她宝贵的童年!
散文读书笔记7
品读余秋雨的历史,蔚然成了近年来中国小资的时髦风气,并带出了文坛一阵风潮。历史利用文学获得“美丽外观”,而文学利用历史获得了“精神深度”。由此带来的狂喜,可以从他散文集的发行量上得到证实。
在这个剧烈变化的时代,余秋雨做出的努力是令人赞赏的。在我的记忆里,余文首先在上海的《收获》杂志连载,而后被不断地出版、转载、报导,成为中国各大城市的重要畅销图书,甚至出现在几乎所有的中文网站和杂志上,与鲁迅和林语堂的作品一道成为现代散文的经典之作。一时间,大有不读余文,羞谈文学之风。果真是这样吗?让我们以他的《文化苦旅》为例,看看历史和文学在这里是怎样结构在一起的。
在《文化苦旅》中,我们可以透彻的看到作者采用的话语策略,那就是透着知识分子的“忧患意识”的传统“爱国主义”(也即“民族主义”,这正是该书发行时面临的一种流行思潮),而后在这引导下进入深度操作的层面。
第一篇“道士塔”是一个奠定民族主义基调的重要篇章,它确立了整部书的话语(价值)姿态:王道士以他无知和贪婪出卖了中华文化的瑰宝“敦煌石窟艺术”珍品。这种道德化的母题和“”完全符合大众的“民族主义”走向。不仅如此,作者还使用了一些煽情主义话语记号来强化这种戏剧性的效果,如“伤口”、“滴血”、“下跪”、“恳求”乃至“哭泣”,所有这些意象或独白都展示了一种露骨的煽情技巧。尽管它从文学技巧上看相当笨拙,但在中国的读者市场却是双重有效的,即点燃了读者的历史怒气,又使之产生了对作品乃至作者的无限钟爱,这样的例子在余文中俯拾皆是。
余文成功的运用历史与情感化的叙述方式,引发了大众的阅读回响。尽管人们并未从这些历史诠释中获得新的概念,但封存在历史中的传统价值和现代生活的断裂,获得了某种修复,旧式文人的理想、趣味和面容遭到了大众之手的亲切抚摸。那么,在当时所谓“建构大中华文化圈”的大汉民族主义思潮中,余文受到大陆、台湾乃至世界各地华人知识分子读者的响应和鼓掌,便是十分自然的事情。
但是余文在市场化的包装上存在着“媚俗”过火的问题。它太过矫情。再以“王道士”一文为例,由于爱“宝”心切,作者竟打算给道士“下跪”,而为了敦煌经卷的一次亏本的“出口贸易”,作者想为此“大哭一场”。这种行文上的肆意煽情,主要源于,他一方面沉浸在老式知识分子的忧患意识之中,一方面则试图向大众或市场寻求最大限度的认可,这两者最终发生了统一。没有任何一种统一比这一种看起来更为古怪。
与诗歌相比,中国散文在其历史进程中始终扮演了一个可悲的角色,散文是诗歌与小说的话语残渣,堆积在文学史的边缘,成为每个时代主流话语的底衬。长期以来,以小日子、小情趣、小思想和小笔触为基本特征的“小散文”,尽管获得了城市市民的热烈掌声,其局限却是不言而喻的。对于一个充满着阔大意象的中国文化而言,它只能是一种日用文化缀品。这就为所谓“大散文”诞生提供了一个有力的理由:散文需要长“大”,需要更为“大气”的构架和运作。
在我看来,余进入历史和政治话语领域是一个错误。他旅行于一个他完全不能驾驭的领域,并陷入了阔大的迷津,而更令人担忧的是,余文依托的那些陈旧的话语体制,正在这个大变革的时代里缓慢地崩溃。我们应该注意到,所有出现在这些怀旧书页中的言说都是一种挽歌,哀悼着所有正在随风而逝的政治、道德和文化传统。余文并未让历史向我们开放并成为我们的,恰恰相反,它显示了一个旧式文人的普通特征:屈从于陈旧的历史阐述和历史语法,同时又沉醉在一些细小的话语改造之中,而这样的文本无疑无法成为新散文的方向。
散文应当从这思想的迷津中彻底解放出来,散文应当终止这种紧张的文化漫行,返回到伫立、安坐或躺的舒适状态。在一个高速运转的超级资讯时代,散文完全没有必要成为思想者的承重之本。“轻小”应当成为散文的常态,而“娓语”才是当代散文的主流。无关乎深沉和浅薄,要的只是真性情,流行散文的真正面貌就应如此!
散文读书笔记8
《林清玄散文》收录了林清玄先生两个创作时期的优秀作品。林清玄初登文坛,将自己的朝气与激情更多地倾注在乡土中,代表作有《少年行》、《鸳鸯香炉》等。随后,他没有拘泥于乡土散文的创作,尝试着将东方美学理念和佛教哲学情怀融为一体,开始了以“菩提系列”为代表的创作生涯的第二个时期,也进入了他个人创作的全盛时期,散文集收录了大量该时期的优秀作品如《佛鼓》、《光之四书》等。
林清玄的散文是清幽而大气的,在宁静中透露着激越,在冷峻中保持着温煦,在流动中体现着凝注。他继承了佛家广博的智慧与胸怀,轻轻一挥手袖,便装凌云的壮志,巧妙地幻化为柔美月光下心香的隽永与人性的温情。
他在一篇名为《海拔五百》的散文中写道:“登山专家只看见山顶,不像我们,能享受海拔五百的乐趣。”我曾被这行文字很久感动。我们正在一种叫做“征服”的驱使中日渐遗落了一种知足常乐的平和心境,于是,我们只能努力想象“高处不胜寒”的孤冷,却对半山腰的迷人景致视而不见,殊不知,没有了自由的心情与平静的心态,再宏伟的目标终究是空想罢了。还记得林清玄向我们描述的那名住在林中的年轻人,当人们问他为何不到山外打工时,他的口吻不容置疑:“这是我的家。”很多人都在暗地里嘲笑他,然而回望城市的华灯万盏,“从远处看,每一个人的家只是一个小小的窗口”,怎比那茫茫林—海的无际无边?在年轻人的眼中,森林中的一切生灵,都在冥冥中传递着广博与自然,带给他家的熟识气息;不会忘记林先生笔下那位卖馄饨的老人,他总是在深夜敲起清越的木鱼,向老主顾传达着生意的信号,却不致中断熟睡者的美梦,更在不经意间温暖了迟睡者的心灵。正是这平凡乐器奏出的平凡音响,委婉地传达着这位老者的淡泊心态,使串串云淡风清的声音久久在心灵的上空回绕……
这声音与那“海拔五百”、“以林为家”的境界合奏着同一支曲子,便是“清欢”。那是一种欢愉后的平静,无奈后的超脱,放逐后的回首,宣泄后的释然。我们正在日益丰富的物质世界里,多了一份机智,少了一份闲适,多了一份世故,少了一份高雅。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在尘世中重温“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的淡泊心境,在红尘中傲对“惆怅东南一枝雪,人生看得几清明”的心灵叩问?我唯有在一片佛
整个下午都在读林清玄,听着悦耳的丝竹声,声声入耳,我喜欢在这样的一个午后静坐于屏幕前,冲上一杯绿茶,品着林的茶系列。
散文读书笔记9
喜欢迟子建,书到的那天,学校恰巧停了电。平日里总是坐在空调屋里的学生和老师们都感受到了什么叫挥汗如雨。上完了课,在如大蒸笼一般的办公室里打开了这本《迟子建散文集》,象在大口大口的吃下冰激凌一样,心慢慢随着那熟悉的文字风格而沉静下来。
最先使自己感受到美丽的是那篇《伤怀之美》,她在日记中这样写到:
我走出室内温泉,走向那扇朝向东方的门。站在门边就感觉到了寒气,另外两位女子惊奇地望着我。试想在隆冬的北海道,去露天温泉,实在需要点勇气啊。我犹豫片刻,还是将门推开。这一推我几乎让雪花给吓住了,寒气和雪花汇合在一起朝我袭来,我身上却一丝不挂。而我不想再回头,尤其有人望着我的时候,我是绝不肯退却的。我朝前走去,将门关上。
我全身的肌肤都在呼吸真正的风、自由的风。池子周围落满了雪。我朝温泉走去,我下去了,慢慢地让自己成为温泉的一部分,将手撑开,舒展开四肢。坐在温泉中,犹如坐在海底的苔藓上,又滑又温存,只有头露出水面。池中只我一人,多安静啊。天似亮非亮,那天就有些幽蓝,雪花朝我袭来,而温泉里却暖意融融。池子周围有几棵树,树上有灯,因而落在树周围的雪花是灿烂而华美的。
我想我的笔在这时刻是苍白的。直到如今,我也无法准确表达当时的心情,只记得不远处就是一座山,山坡上错落有致地生长着松树和柏树,三股泉水朝下倾泻,琤琤有声。中央的泉水较直,而两侧的面积较大,极像个打渔人戴着斗笠站在那。一边是雪,一边是泉水,另一边却结有冰柱(在水旁的岩石上),这是我所经历的三个季节的景色,在那里一并看到了。我呼吸着新鲜潮湿而浸满寒意的空气,感觉到了空前的空灵。也只有人,才会为一种景色,一种特别的生活经历而动情。
特别喜欢她写的这种独自享受一种特别生活经历的动情!一种别人分享不了也无需找人分享的情感!就如自己前几个月到多年前就梦想去的丽江一样,我无需让同伴们知道我内心无法用语言描绘出的感慨。当然,同伴也报无法理解为何我会在离开丽江后一次次的梦见它的原因。这是一种只有独享的伤怀之美!
散文读书笔记10
新学期,教师给我们上了一课:《走遍天下书为侣》。课堂上教师讲得生动趣味,所以我领悟得十分透彻。每一句话都深深地记在脑子里,时刻不会忘记。
文中讲了:作者如果要一个人环球旅行,带一样东西供自我娱乐,那作者必须会选择一本书。一本书!我听到后有人感叹了:如果你坐船周游世界,你能够把书读上一百遍,最终你会把这本书背诵下来。
对于这个,我的回答是:对的,我愿意读上一百遍,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你不会因为以前见过你的朋友就不愿再见到他们了吧?不会因为熟悉家中的一切就弃家而去了吧?你喜欢的一本书,就像一个知心朋友,一个温馨的家,给予你温暖。
就算你把书读上一千遍还会感到可是瘾,因为你总能从书中发现新东西,不管你看了多少次。
学了这篇文章后,我领悟出一个深刻的道理:知识是学无止境的,要想获取更多的知识,就要更加专心读书。做任何事情都要专心致至,不能偷懒,仅有不懈地努力,才能把自我培养成国家的栋梁,为祖国增添一点光彩!
散文读书笔记11
如果让我用几个关键词来描述钱钟书,当是:帅;思辨;幽默;谦逊。
认识钱钟书大概是在初中的时候。当时去一个同学家,她大概也是爱书之人,藏书不少。而在“浩繁卷帙”中我一眼相中的是那本包着白色封皮的《围城》,恍若少女一见钟情,对着它居然还有点脸红心跳。也许“初恋”太过暴风骤雨,也许当时阅历尚浅并未能体会书中旨趣,借来的《围城》并没有仔细地阅读,兴奋劲儿过后书就被搁置了,以致于此刻让我回溯书中资料,除了主角“方鸿渐”和那句“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游戏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外,我一概都不记得了。
喜爱上钱钟书时已经是高中了。当时不明白在哪儿看见一张钟书先生年轻时候的照片,英伦风,书卷气息扑面而来,帅得简直人神共愤。我想,大抵女生也是视觉性动物,看到完美的人或事,荷尔蒙、多巴胺都会胡乱分泌,至少彼时彼境的某高中女生的确如此。
如果没记错,读《伊索寓言》一篇被当时的高中教材收录,文章就儿童是否该读寓言展开论述,而喜爱钟书先生的主要原因也是源于该文吧,其中的一些哲思至今我还在时常咀嚼。钟书先生写到“小孩子该不该读寓言,全看我们成年人在造成什么一个世界、什么一个社会,给小孩子长大了来过活。卢梭认为寓言会把纯朴的小孩子教育得复杂了,失去了天真,所以要不得。我认为寓言要不得,以为人事里的是非的分别、善恶的果报,也像在禽兽中间一样公平清楚,长大了就处处碰壁上当”。
事有凑巧,大学时候,教师给我解读《道德经》,他说,“因为没有标点,所以读者有了更大的解读空间,我们此刻普遍认为老子开篇第一句是‘道可道,十分道’,而我认为是‘道可,道非,常道’”。如果按照古人们“一阴一阳之谓道”的朴素哲学观来看,我倒觉得教师给我的解读似乎更贴合当下现实社会的逻辑。人是社会性、情景性动物,没有纯粹的好坏之分。如今,我在思考问题的时候也再不敢简单地以“是非”“善恶”来妄断了,没有情境没有证据,求知真相的过程会被太多内外在的主观情绪干涉和影响(可能来自媒体刻意宣传,可能基于自我日常生活经验),正如胡适先生所说,我只敢“大胆假设,细心求证”。这或许就是钱钟书先生给我种下的一枚思辨种子吧,当它再从外界环境和周边人物中汲取阳光雨露时,便会生根发芽逐渐长成。
钟书先生有三本大书——《围城》、《谈艺录》、《管锥编》,可惜我由于心存敬意与怯意,一向没敢翻阅,只断断续续地读了一点钱钟书的散文和关于他的生平趣事,期许自我能够“偷得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这其中,《写在人生边上》应当算是比较认真阅读的了。所以,别的书籍我都不敢妄加评判,唯独看过思考过的《写在人生边上》感觉自我还稍稍有些发言权。
散文读书笔记12
艾略特说过,诗的功能是净化部落的语言。读过李汉荣的散文,个人感觉他的散文也具备同样的功效。他的语言是那么朴素、纯净、空灵,如一道澄澈的河流静静地流淌于他的内心,如滴滴晶莹的水滴滑落翠绿的叶片,洗涤心灵的尘埃,处处洋溢、浸润着他悲天悯人的慈悲情怀。
在现在这个物质主义甚嚣尘上的年代,几乎每个人都被裹挟,身不由己浮游其间。而他似乎仍能够做到独善其身,使自己的内心世界不受丝毫污染,我想既跟他生活的环境有关,也和他更愿近贴大自然,亲近生物的世界密不可分的。
全书分为“老屋、远去的田园、动物的眼睛、南山、感念祖先、心说”六个小辑。每个小辑的每行文字都是暖暖的。好像是他刚从广袤的田野和乡间路上顺手捡起来,随手揣在温暖的怀中。穿行在他葱茏茂盛的字里行间,你自然而然地感受到恣肆汪洋的阳光,水钻一样的露珠、泥土的芬芳……
李汉荣的世界,给我们展示最多、最充分、最令人神往的,是大自然!《一株野百合开了》、《野地》、《正午,我在山顶仰卧》、《田埂上的野花芳草》、《这么好的白云》、《山中访友》、《为蚂蚁让路》……是的,描写大自然的人很多很多,可有那种天人合一的情怀的不多。他在《生命何其不易》中,分别从牛、狗、猪、兔等着手,写道了人的罪孽,写了人该好好检点与自省。并引述了敬畏生命的伦理学创立者和实践者阿尔贝特。施韦泽的话教导我们,“如果你在任何地方减缓了人或其他生物的痛苦和恐惧,那么你做的即使较少,也是很多。”“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时候,他才是伦理的。”
在李汉荣笔下,那些牲畜和虫鸟都是他亲近并珍爱的朋友。在《牛的写意》、《悼念一只鸡》、《喜鹊》、《羊的幽默》、《狗的醒悟》、《为蚂蚁让路》、《伟大的猴子》等篇章里,作者从小处着墨,细小却精微,饱满并充溢诗性,让人读后怦然动容,并情不自禁地扪心自问:我们是否善待过自己和其他生物的生命?在这种诘问里,我们跟随着他的文字慢慢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一个净化心灵的氧吧。
如他在《说羊》中写道:“善和美这两个字怎么写?都有‘羊’在上,才是善的,美的。我猜想造这两个字的古人,也许放过羊,至少经常观察特别是欣赏羊。很可能他曾经抚摸过羊。……要是都羊这样本分地活着,做个素食主义者、和平主义者,生物界和人类,哪会有那么多的仇恨、苦难和不幸呢?”
而在写到从古至今人们大多讨厌的、晦气的乌鸦时,李汉荣老师则用诗意的笔调刻画出另一种深刻的思考,他在《致远逝的乌鸦》结尾中写道:“失去你,夜晚变得更黑了。你这不祥的特种,你这忧郁的鸟儿,没有了你,空荡荡的天空,显出更大的不祥。”总之,对于一草一木,一鸟一物,他以一种平和的笃定之态,让我们无法漠视或伤害那些我们平时司空见惯的物什,劝诱我们,对大于自然,我们还必须学会敬畏和感恩。
在《感念祖先》这个小辑里,作者更多地以自我的人生感知入手,从生命的传承、对祖先的怀念,以及对生命的重新认知进行了令人耳目一新的解读。如在《土单方》中,他对农村讳莫如深的土偏方,进行了别样的解读。如写揉太阳穴,他写“用手指稍稍用力一按,那疼痛的部位就是太阳穴,那里居住着痛苦的太阳,谁知道它在我们的体内放置了多少爱、温暖和灰烬……”;在写揉虎口穴时,他这样写:“我们把手伸向万物,伸向大地和天空,伸向河流深渊,伸向矿石植物,伸向命运的海洋,伸向爱情和劳动,伸向钱……如果不是篱笆的限制,我们的手会伸向无穷……”结尾,他则经补记儿时母亲几句叮嘱的话语为结尾:“……孩子,百草都是药,人是病,人是一种病活在这个世上,人靠万物治自己的病……爱惜这个大药房吧,我们是病,我们要谦卑地服药就医,治我们的病……”
是的,我们都在日常凡俗的人际罅隙、蝇头小利中活着,难免会生出各种各样的病。因此,我们要从中找出适合治病的方子,对症下药。从而活得更加干净、充实、踏实!
散文读书笔记13
一个无名小卒谈成名作家的散文印象,似乎是有点自不量力,不过本着文字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我还是写下了下面的文字,写下了对迟子建散文的印象。而且,这样的散文让我不得不拿起笔来,写下自己的感受。
一
许多人回忆起童年总是眉飞色舞。其实,我们怀念的不仅仅是童年的经历,更多的`是那一段流逝的美好时光。童年,人生的第一个阶段,我们用好奇心和无所畏惧的探索精神行走,完全没有成年人的瞻前顾后左思右想。你可以说童言无忌是一种幼稚,但反过来想,它何尝不是人生的一种发泄呢?我们在不知不觉中丢失了说真话的本能。回过头来寻找时,发现这种本能只有在童年时期才保留着。于是,我们津津乐道地回忆着自己的童年,别人的童年,甚至整个人类的童年。
二
我一直认为,人类的童年始于原始森林,也许这个观点有失偏颇,但原始森林确实有人类生存所需要的各种物品:野生可食用的动植物,干枯可燃烧的朽木,充足的阳光,新鲜的空气和干净的水源。我国的大兴安岭就是这样的原始森林,它不但养育了原始的部落游牧民族,也养育了我们现代的人们。
东北,雪原,林区,在我眼里一直是美丽而神奇的。想像一下,在白雪皑皑的树林里行走,脚下是咯吱咯吱的声音,眼前茫茫一片纯净,偶尔,一两只不怕冷的小动物在枝头跳跃,看一看春天还有多远。这时候,几片残雪从树梢落下来,落在小动物身上,它们以为天敌来了,赶忙逃到洞里去;落在行人的头上、肩上,抖一抖,正好看到仓皇逃窜的动物,心里不禁一暖。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所有活着的生灵对于人来说都是一种慰藉。而在河边,在被冰封住的河面上,白天,人们凿冰捞鱼,晚上,一家人围在一起,喝着鲜美的鱼汤,唠着天南海北的闲嗑。日子就这样在劳作和休闲中一天天过去了。直到春天来了,开始种庄稼了;夏天来了,遍地野花开放了;秋天来了,各种野果子成熟了。种庄稼是大人们的事,而山坡上的野花野果却是孩子们的乐园。采一把野花边走边嗅,摘一把野果边吃边玩,直吃得嘴角都是果子的颜色。
所有这些都是迟子建散文所描绘的景象,但它和我幼年的生活何其相似——除了冬天的林区和冰下捕鱼。记得小时候的山坡上,秋天长一种我们称为“狗屎溜溜”的野果子——后来知道学名叫“野葡萄”。紫红色的浆果能把人的手和嘴都染上色,我们边吃边互相嘲笑。不过,小孩子确实经不住甜的诱惑。在那个物质匮乏的时代,这可以说是我们的美味了。我们喜欢它不仅因为它的味道,更因为它的颜色。在当时衣着色彩单调的社会,是大自然给予了我们丰富的美丽色泽。而迟子建也在她的散文中有类似果实的描述——都柿,一种长在林间矮树丛的常见浆果,春天开粉色或白色小花,花谢做果。果实先青后紫。这种野果含酒精,吃多了会醉。而作者,就曾经因为贪吃而醉过一次。看到这时,我笑了,第一次知道“吃醉”这个词,也第一次比较细致地了解了醉后的感觉,“我步态飘摇,挎着的维得罗(一种小铁桶)就像只魔术盒子一样,在我眼前一会儿发出蓝色的幽光,一会儿又发出玫瑰色的柔光,再一会儿呢。发出的是银白色的冷光……好不容易上了公路,太阳已经西沉了,我觉得自己是踩着一条金光大道回家,很得意……”如果醉的幻觉如此美丽,我倒真愿意尝试一下。
三
父母是我们最亲近的人,而亲情,也是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割舍的牵挂。这些,在迟子建的散文中也有大量的描述。
一个会拉小提琴的父亲,为了把懒睡的孩子叫出被窝,其中一个方法就是站在炕边拉琴。琴声和着朝霞,和着窗外青葱的菜园、纯净的空气,将孩子唤醒、照亮。这和我们现在大多数家长对孩子的斥责、唠叨真是天壤之别。作者不愿意在田间劳作时被牛一样驱使拉犁,于是,无声地反抗,而父亲则“夸我”有本事,“能把绳子拉弯了。”看到这里,我笑了,一个幽默风趣又充满爱心的父亲形象跃然纸上。
人常说,父爱如山,母爱似海。母亲的爱体现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上。在作者埋头长篇写作期间,每天中午,母亲都为她准备丰盛的午餐,并且搭配以合理的营养。这就是母亲无言的爱。不仅如此,母亲还表现出对作者的理解。在《两个人的电影》中,母亲对电影的萧条和刘老根大舞台的热闹做了一番慨叹,说女儿写的书就跟刚才两个人看的电影似的,虽然好,却没有多少人欣赏,而那些花里胡哨的书,就跟刘老根大舞台一样,看的人多。有这样一位母亲,人生就永远不会是一个人的电影。
因为一部小说,我认识了迟子建,因为迟子建的散文,我更深刻地体会了“唯美”一词。朴素的生活,朴素的感情,宛如我们从前经历过的岁月,在作者笔下娓娓道来,仿佛,我们又回到了从前,回到了在雪地里堆雪人打雪仗的美好时光。雪是上天赐予人类的精灵,在雪地上行走的童年,不由自主地就沾上了灵气,长出清新的诗行。这些诗将伴着作者,伴着我们,一直走下去,直到人生的尽头。
散文读书笔记14
近来无事,又翻开了这本买来已久的《朱自清散文集》。从书柜里拿出的这本旧书,在多年的精心保管下,未见老旧。封面上那位儒雅含笑的中年人如在眼前,就像一块冬天里的温玉,在胸口荡起了阵阵暖意;就像先生那恬淡含蓄的文字,仿佛字字都在心中弹奏出一曲曲清丽悦耳的和弦。
朱自清生于1898年,名字华,号秋实,后改名为自清。他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杰出的诗人和散文家。他是“五四”新文学的开拓者和创业者之一。为中国现代文学作了许多创新的工作,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其散文与俞平伯一时并称。而二人同做《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虽是取材相同、角度不同,但又大都以先生所作为好,可见先生散文造诣之高。
手中的这本朱自清散文集,来自于时代文艺出版社,20xx年版。收录了朱自清《踪迹》、《背影》、《你我》、《欧游杂记》等几个主要的散文集子中的主要文章,选录了《国文教学》、《读书指导》、《标准与尺度》、《论雅俗共赏》、《论语文影及其他》等短论,还有一些尚未编入集中的作品。基本涵盖了朱自清的主要代表作。
朱自清的散文不同于俞平伯的缜密,也不同于冰心的飘逸,更不同于周伯人的隽永。他用自己“真挚清幽”的特性创造了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其中,《背影》、《匆匆》、《荷塘月色》、《春》这几篇散文,被誉为白话美文的典范。
《背影》这篇散文通过描写父亲送儿子远行的一幕,表现了父子之间的真挚情感;那一幕车站上父亲离去的剪影不也是我们心目中逐渐老去的父母的写照吗?
《匆匆》虽是一篇散文诗,但却以新颖的一问一答的方式,用大量的排比与生动细腻的描写,用亲切的声音告诫了我们时间流逝之匆匆,时间之河不能倒流、不可回溯。昨天是作废的支票,明天是未发行的债务,只有今天才是上天赐予我们的礼物。须知我们正在荒废的此刻,正是逝去之人所期盼的明日啊。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住这难得的今日。
《荷塘月色》这篇散文中,独自在清冷夜里漫步在清华园的作者用月光衬托荷花,用水彩画一样的淡淡笔触深刻而传神的描写了夜晚中荷塘的美景和那时的心情。最广泛的读者也都是从这篇文章中认识先生的。《中国新文学大系》的编选者评价说:“朱自清虽则是一个诗人,但他的散文仍能够贮满一种诗意”。读完此文,教人不得不沉醉在这酝酿已久,贮藏满溢的诗意,沉醉在当时先生所凝望的那池月光里。
我热爱春天,歌颂春天,但我更珍惜春天!
散文读书笔记15
小时读汉乐府《十五从军征》,非常感动。
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道逢乡里人,“里中有阿谁?”——“遥望是君家,松柏冢累累。”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舂谷持作饭,采葵持作羹,羹饭一时熟,不知贻阿谁。出门东向望,泪落沾我衣。
诗写得平淡而真实,没有一句进出呼天抢地的激情,但是惨切沉痛,触目惊心。词句也明白如话,不事雕饰,真不像是两千多年前的人写出的作品,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也完全能读懂。我未从过军,接触这首诗的时候,也还没有经过长久的乱离,但是不止一次为这首诗流了泪。
然而有一句我不明白,“采葵持作羹”。葵如何可以为羹呢?我的家乡人只知道向日葵,我们那里叫做“葵花”。这东西怎么能做羹呢?用它的叶子?向日葵的叶子我是很熟悉的,很大,叶面很粗,有毛,即使是把它切碎了,加了油盐,煮熟之后也还是很难下咽的。另外有一种秋葵,开淡黄色薄瓣的大花,叶如鸡脚,又名鸡爪葵。这东西也似不能做羹。还有一种蜀葵,又名锦葵,内蒙、山西一带叫做“蜀蓟”。我们那里叫做端午花,因为在端午节前后盛开。我从来也没听说过端午花能吃,——包括它的叶、茎和花。后来我在济南的山东博物馆的庭院里看到一种戎葵,样子有点像秋葵,开着耀眼的朱红的大花,红得简直吓人一跳。我想,这种葵大概也不能吃。那么,持以作羹的葵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呢?
后来我读到吴其癋的《植物名实图考长编》和《植物名实图考》。吴其癋是个很值得叫人佩服的读书人。他是嘉庆进士,自翰林院修撰官至湖南等省巡抚。但他并没有只是做官,他留意各地物产丰瘠与民生的关系,依据耳闻目见,辑录古籍中有关植物的文献,写成了《长编》和《图考》这样两部巨著。他的著作是我国十九世纪植物学极重要的专著。直到现在,西方的植物学家还认为他绘的画十分精确。吴其癋在《图考》中把葵列为蔬类的第一品。他用很激动的语气,几乎是大声疾呼,说葵就是冬苋菜。
然而冬苋菜又是什么呢?我到了四川、江西、湖南等省,才见到。我有一回住在武昌的招待所里,几乎餐餐都有一碗绿色的叶菜做的汤。这种菜吃到嘴是滑的,有点像莼菜。但我知道这不是莼菜,因为我知道湖北不出莼菜,而且样子也不像。我问服务员:“这是什么菜?”——“冬苋菜!”第二天我过到一个巷子,看到有一个年轻的妇女在井边洗菜。这种菜我没有见过。叶片圆如猪耳,颜色正绿,叶梗也是绿的。我走过去问她洗的这是什么菜,——“冬苋菜!”我这才明白:这就是冬苋菜,这就是葵!那么,这种菜作羹正合适,——即使是旅生的。从此,我才算把《十五从军征》真正读懂了。
吴其癋为什么那样激动呢?因为在他成书的时候,已经几乎没有人知道葵是什么了。
蔬菜的命运,也和世间一切事物一样,有其兴盛和衰微,提起来也可叫人生一点感慨,葵本来是中国的主要蔬菜。《诗经·豳风·七月》:“七月烹葵及菽”,可见其普遍。后魏《齐民要术》以《种葵》列为蔬菜第一篇。“采葵莫伤根”,“松下清斋折露葵”,时时见于篇咏。元代王祯的《农书》还称葵为“百菜之主”。不知怎么一来,它就变得不行了。明代的《本草纲目》中已经将它列入草类,压根儿不承认它是菜了!葵的遭遇真够惨的!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我想是因为后来全国普遍种植了大白菜。大白菜取代了葵。齐白石题画中曾提出“牡丹为花之王,荔枝为果之王,独不论白菜为菜中之王,何也?”其实大白菜实际上已经成“菜之王”了。
幸亏南方几省还有冬苋菜,否则吴其癋就死无对证,好像葵已经绝了种似的。吴其癋是河南固始人,他的家乡大概早已经没有葵了,都种了白菜了。他要是不到湖南当巡抚,大概也弄不清葵是啥。吴其癋那样激动,是为葵鸣不平。其意若曰:葵本是菜中之王,是很好的东西;它并没有绝种!它就是冬苋菜!您到南方来尝尝这种菜,就知道了!
北方似乎见不到葵了。不过近几年北京忽然卖起一种过去没见过的菜:木耳菜。你可以买一把来,做个汤,尝尝。葵就是那样的味道,滑的,木耳菜本名落葵,是葵之一种,只是葵叶为绿色,而木耳菜则带紫色,且叶较尖而小。
由葵我又想到薤。
我到内蒙去调查抗日战争时期游击队的材料,准备写一个戏。看了好多份资料,都提到部队当时很苦,时常没有粮食吃,吃“荄荄”,(音 “害害”)。我想:“荄荄”是什么东西?再说“荄”读gai,也不读“害”呀! 后来在草原上有人给我找了一棵实物,我一看,明白了:这是薤。薤音xie。内蒙、 山西人每把声母为X的字读成H母,又好用叠字,所以把“薤”念成了“害害”。
薤叶极细。我捏着一棵薤,不禁想到汉代的挽歌《薤露》,“薤上露,何易皠,露皠明朝还落复,人死一去何时归?”不说葱上露、韭上露,是很有道理的。薤叶上挂不住多少露水,太易“皠”掉了。用此来比喻人命的短促,非常贴切。同时我又想到汉代的人一定是常常食薤的,故尔能近取譬。
北方人现在极少食薤了。南方人还是常吃的。湖南、湖北、江西、云南、四川都有。这几省都把这东西的鳞茎叫做“薙头”。“薙”音“叫”。南方的年轻人现在也有很多不认识这个薙字的。我在韶山参观,看到说明材料中提到当时用的一种土造的手榴弹,叫做“洋薙古”,一个讲解员就老实不客气地读成“洋晶古”。湖南等省人吃的薙头大都是腌制的,或入醋,味道酸甜;或加辣椒,则酸甜而极辣,皆极能开胃。
南方人很少知道薙头即是薤的。
北方城里人则连薙头也不认识。北京的食品商场偶尔从南方运了薙头来卖,趋之若鹜的都是南方几省的人。北京人则多用不信任的眼光端详半天,然后望望然后去之。我曾买了一些,请几位北方同志尝尝,他们闭着眼睛嚼了一口,皱着眉头说:“不好吃!——这哪有糖蒜好哇!”我本想长篇大论地宣传一下薙头的妙处,只好咽回去了。
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我写这篇随笔,用意是很清楚的。
第一,我希望年轻人多积累一点生活知识。古人说诗的作用: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还可以多识于草木虫鱼之名。这最后一点似乎和前面几点不能相提并论,其实这是很重要的。草木虫鱼,多是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对于草木虫鱼有兴趣,说明对人也有广泛的兴趣。
第二,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异地的食物, 比如葵和薤,都吃一点。一个一年到头吃大白菜的人是没有口福的。许多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的蔬菜,比如菠菜和莴笋,其实原来都是外国菜。西红柿、洋葱,几十年前中国还没有,很多人吃不惯,现在不是也都很爱吃了么?许多东西,乍一吃,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你当然知道,我这里说的,都是与文艺创作有点关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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