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作文600字四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何不写一篇读书笔记记录下呢?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作文600字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书笔记作文600字 篇1
古往今来,多少英雄好汉。哪个不是豪情壮举,仗义疏财,刚开始,怀着仰慕之情读了水浒传的第一回。一开始,还以为不就是英雄好汉起义的事,有什么好看的。然而却并不是我想的那样,虽然只读了一回,但我已经受不释卷,想更快的了解其中的情节,想认识更多的英雄豪杰。
果然,在水浒传的第二回,又认识了鲁达。
话说回来,史进在少华山住了几天,然后下山继续找他师傅王进。在渭洲,遇到了经略府提辖—鲁达。俩人早已互仰大名,一见如故,鲁达就叫史进去喝酒。来到酒楼,就听到在隔壁有人在卖唱,那女的还在哭。鲁达便叫那卖唱父女过来问话,从中得知,那女的被一个叫郑大官人的人骗了,所以只好在酒楼卖唱。那老人家说,那欺负我俩的便是状元桥下的卖肉的郑屠。鲁达把一些钱给了老人家,随后直奔状元桥。郑屠看到原来是鲁提辖来了,便马上站起来。鲁达吩咐郑屠去切10斤瘦肉,不要一点肥的,切成肉末。郑屠马上完成了,之后鲁达又叫郑屠切10斤非肉,不带瘦的,也切成肉末。郑屠还是完成了,随即,鲁达说要10斤骨头,也切成肉末。郑屠按耐不住,便拿起刀,冲向鲁达,鲁达没有几下就把郑屠达倒了。后来郑屠受不住了,向鲁达求饶,鲁达便走了。第二天,郑屠在家里死了,鲁达怕吃上官司,就溜走了。在鲁达逃走途中,遇到了之前卖唱俩父女,那老人家就请鲁达到自己家里去住。
读玩之后,深有体会,所谓的英雄,并不是非要做出惊天动地的事迹才可以称为英雄的,即使是一件小事,一件看似平常的小事,一件微不足道的帮助他人的'事,在别人眼里,你已经是英雄的。如果世界上多几个像鲁达这样的见义勇为的人就好,那这个世界是多么的和平吖。当然,我觉得最好是和平解决。总的来说,鲁达这个人令我留下了深刻的影象。也正是他的为人,使他在逃走途中,还有人肯帮助他,如果你帮了别人,那别人就会报答你。那我们也做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吧!期待这下一回的故事。。。。。。
读书笔记作文600字 篇2
这应该是一本故事书,每个故事看起来很趣味,但是读到最后,不用我说,谁都会明白一个道理。书的名字是小毛病,可是每一个故事中的问题都是会影响一生的。这本书是由一百零一个小故事组合起来的一本“故事”书。每一篇故事的结尾都会是一句,来点穿整个故事要告诉我们的意义。不多说,我来讲几个故事吧。
就像这个——自以为是会妨碍你的前途。讲的是一个父亲叫儿子去买个帽子,儿子就上街了。临走的时候父亲说是要拿一个能装的下头的帽子,于是儿子就问起帽子在哪里买。到了卖帽子的地方,儿子一看:扁扁的,能装头吗?所以没有买。这时,他看见了一个卖陶瓷罐子的。儿子一看,蛮合适的,装头正好,于是买了下来。回到家,给父亲一试,果然装得下,只听陶瓷罐里嗡嗡的说:“这顶帽子买得好!”父亲每次戴着这顶“帽子”出去,什么看不见,只能摸索前进,而且陶罐内部很粗糙,磨得鼻子很疼,而且整个头套在里面呼吸也有些困难,他总是大口大口的传奇。然而,他认为帽子就是这样的。
你看,这不是明显的自以为是吗?就算不用戴帽子,也比这样好吧?但是他就是认为是帽子。所以,如果在人生中自以为是的话,将会给自己找很大的麻烦。
这只是一点。还有一个原则第一。一个牧师给了哈佛大学250本书,哈佛学校规定不能将这类书拿出图书馆。一天,有个男生拿着书出了图书馆。几天后,突然发生了大火,将书全部烧了。男生手中的那本书是唯一的孤本,他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还是把书还回校长。校长首先感谢,然后将他开除。有人异议:毕竟是他拯救了那一本书啊,能不开除他吗?校长没有这么做,他说:我感谢他,是因为他保存了那本书。开除他,是因为他违反了校规。所以说,让道德看守,与其不如让原则看守。
这是我从中读出的感悟。这不是很好吗?同学们,来看这本书吧,这是培养我们良好习惯的有效途径,我们必将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读书笔记作文600字 篇3
书是智慧的导师,它将让你沉浸在另一世界,人生的失败与成功都由书来决定,因为书是个妙不可言的东西。上天在赐予我们生命时,做了一个周密的计划,而书就像一个圣物。
最近,我看了一本十分好看的书,它的名字叫:《豆蔻镇的居民与强盗》。这本书有强大的吸引力,看了一遍,还想再读一遍,读来读去,毫不厌倦,还是觉得它像一本新书。
这本书讲述的是:豆蔻镇是个很小的地方,那儿有个叫杜比雅的老人,还有莱莫和他的小狗,还有苏菲姑姑和小贾莱娅。那儿还有一个警长巴士贤和三个强盗。三个强盗中,贾斯佩年纪最大,哈士贝长得好看,乐纳丹最贪吃,。他们还养了一头狮子!后来因为他们的贼窝已经没有给狮子吃得东西了,所以,他们就去香肠店主的店里去偷了。过了不久,游艺会到了,好多人都去参加,而三个强盗,由于是强盗,所以不能参加,,他们很羡慕别人。后来他们把电车偷走了。回到贼窝后他们决定把苏菲姑姑绑架到贼窝帮他们干活,而苏菲姑姑来了后强盗们则干起活来了。再后来,老杜比雅七十五岁大寿时,他得到了一只鹦鹉波利和小狗。随后三个强盗就被抓住了。他们发现在监牢里生活好极了。然后,杜比雅出去买菜时,塔上失火了,鹦鹉波利和小狗都被困住了。三个强盗救出了它们,最后,三个强盗都有了工作。
我在这本书里最喜欢的人物是:三个强盗。三个强盗改邪归正我很喜欢他们。我也很喜欢巴士贤,因为他很和善。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太好看了,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栩栩如生,我觉得,这位作家实在太了不起了,居然能写出这么好看的书,我长大一定要向他学习!
这本书让我感觉已经到了豆蔻镇,看见里面的一件件事情,实在是太有趣了。记得上小学一年级时,我第一次考试成绩是八十五,而现在,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后,我的成绩不断的上升,这都是因为书,书开发我的智慧。同学们,要多看书哦!
读书笔记作文600字 篇4
以前我一直以为狼是冷血动物,只会伤害比自己更弱小的动物。但自从我看了沈石溪的《狼王梦》之后,我对狼的看法改变了。在沈石溪先生的笔下,狼是极其爱护子女的,根本不像我们想象中的狼那样残忍。
《狼王梦》里写了黑桑和紫岚一对夫妻,黑桑想做狼王,便和紫岚想了一个假扮争风吃醋打败在位狼王的办法,然而,事情发生之前,黑桑却在鬼谷被野猪伤了生命。紫岚为了完成黑桑未尽的心愿,努力培养自己的儿子,黑仔、蓝魂儿都意外身亡,双毛也在与狼王的决斗中因为仁慈而丧命。紫岚只好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到女儿媚媚的身上,一开始媚媚和最没用的公狼吊吊在一起,紫岚因为想让媚媚生出好的狼崽,而使计咬死了吊吊,并把它的尸体放在山坡上,结果媚媚伤心得不吃不喝,紫岚想方设法要医好媚媚的心病,直到聪明、勇敢的卡鲁鲁出现,并最终获得媚媚的芳心。媚媚临产时,紫岚为了保护黑桑---紫岚家庭血统的狼孙们,和狡猾、精怪的老雕搏斗,惊心动魄的缠斗之后,紫岚和老雕同归于尽。卡鲁鲁和媚媚共养育了五只小狼,其中一只公狼毛色漆黑,像黑桑,另一只公狼的毛色呈紫黛色,则和紫岚相像,但愿这其中一只将来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在这一个故事里,我最喜欢紫岚,因为它即使被大白狗咬得很疼,但它还是没有打滚,因为它不让自己的孩子死去,这充分体现了紫岚无比的母爱。为了完成黑桑的心愿,她含辛茹苦、努力培育自己的儿子,又体现了紫岚自强不息的精神;为了保护黑桑---紫岚家庭血统的狼孙们,最终和老雕同归于尽,体现了紫岚舍己救人、不怕牺牲的精神。至此,我再也不讨厌狼了,它们是有爱心、有事业心、勇敢的可爱动物,我要学习紫岚博爱、自强和大度的精神,增强责任心,做一个自爱、自立、自信、自强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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