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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作文

时间:2021-03-02 09:26:55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实用的读书笔记作文锦集六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书笔记了。你想知道读书笔记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笔记作文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读书笔记作文锦集六篇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我讨厌写读书笔记。读书笔记要摘录或妙句一句,或陌生词一个,或主要内容的句子……听听就让人心烦意乱。

  有时候,我觉得写读书笔记是一件烦心、困难、无聊的事。尤其是星期天晚上,想着明天要上课,读书笔记都还没有写好,妈妈又要唠叨,若是写不好还要被吴老师批评。真是糟心的事情。那个时候,我就恨不得地上裂一条缝,钻进去躲在里面永远不出来。

  不过,我现在改变了心思。每次写读书笔记时,我总会在书上先划好要抄的句子,然后再抄到多功能本上。多功能本是我们班记读书笔记的本子。每天坚持写读书笔记,慢慢地就习惯了。

  有一天,我突然发现写读书笔记有很多好处:它让我记住了更多的词汇并且弄明白很多原来不理解的词语,知道了什么是好词好句,积累的妙句也越来越多,还对书的内容记忆更加深刻。一本看过很久的书我都还能记起书中的内容,真是太棒了!

  现在我听到要写读书笔记的作业时再也不会心烦了。在家写读书笔记时,我是一边哼着歌一边写读书笔记,脸上还露出欢乐的笑容呢!

  我再也不讨厌写读书笔记了,我已经慢慢喜欢上它了!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我把沈石溪的著名动物小说《狼王梦》看完了。没看之前,我一直觉得狼是一个凶恶的令人讨厌的动物,我一直都很讨厌它。可是当我看完了这本书,我才知道生命的伟大,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对命运的不屈服。

  在辽阔的草原上,有一个母狼叫紫岚,她在猎狗的攻击下,艰难地产下五只狼崽,她一心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命运和她开了一个又一个的天大的玩笑,她相继失去自己的孩子。然而,幸运之神就是没有眷顾到她的头上。最后,她绝望了,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上。可是不幸又悄然来临,她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在生命的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当上狼王,是狼的梦想,紫岚为这个梦想,付出一生的努力来完成狼的梦想。紫岚对孩子的母爱是潜藏在心里的。

  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付出一切,在必要的时刻甚至可以食子、杀子。这种心理和我们的妈妈是一样的,她们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为了保护我们,她们甚至可以付出生命的代价。而我们是否珍惜过妈妈对我们的爱呢?有时候,她会打你,骂你几句,这都是妈妈对我们的爱,只要你用心去发现,去理解,去体会就会懂。

  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它让我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生命中残酷的竞争,顽强的生存和追求辉煌是永远不会变的,梦想的成败不在于困难,而在于坚强与拼搏。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1、讲述了故乡呼兰河城的大环境。

  2、故乡呼兰河城的精神面貌,娱乐。

  3、故乡呼兰河城的自己家里的故事,和祖母祖父亲戚间的故事。

  4、故乡呼兰河城作者的邻居街坊的故事。

  5、因为跳大神团圆媳妇的死。

  6、在城里四处游荡好吃懒做的有二伯。

  7、工人冯歪嘴子的生活。

  通过,第一章介绍的故乡的整体环境,轻轻松松把读者引进故乡呼兰河城,让读者感受到呼兰河城是一个自然,美丽,可爱的地方,“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来回循环的走,那是自古也就这样的了,风霜雨雪,受得住的就过去了,受不住的就寻着自然的结果。”在当时没有出现信息工具,当然他们也有自己的娱乐方式,晚饭后大家(邻居们)围坐在一起,看天上的火烧云,唠唠家常。

  每一章读后感受如同矛盾评价的“有讽刺,也有幽默,开始读时有轻松之感,然而愈读下去心头就会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可是仍然有美,即使美得有点病态,也仍然不能不使你炫。”

  读完第五章,因为跳大神团将一个如花的少女活活整死。我的眼角湿润了。因为人们的愚昧和无知,在那个时代女性的地位始终不可以和男人平起平坐,他们的行为举止一定要附和当时人们所认为的规矩,说话小声小气,走路慢油油,一旦不符合标准一传十,十传百,都认为你是外星人来的怪物,没有自我可言,更无法谈论女性自己的想法,要么使用酷刑(暴打)让你顺服。

  团圆媳妇因为平时大大咧咧,为了把活做完,走路如风,平实说话口无遮栏,只 有12岁的她,受不住婆婆的暴打,而喊回家,暴打的程度更变本加厉,团圆媳妇受不住,倒下了,本是一场小小的感冒,在左邻右舍的胡乱猜疑下,团圆家给团圆媳妇请来了大神,没病都被整出病来,跳大神里的各种奇怪、病态的动作,吓坏了团圆媳妇,半夜常常被噩梦惊醒,又哭又叫,吓坏了团圆家,不断的请大神,就这样来来去去,跳大神中各种病态的举动,将一个活生生的少女折腾死了。

  一个如花的少女,就因为她的言行举止,对于现代的眼光去看待团圆媳妇的一举一动,她和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一样只是真实的表现自我,一个天真可爱的少女,但在那个封建,迷信,愚昧,无知,偏僻的呼兰河城里 一个如花的少女就在这种无知,不科学的行为活生生的折腾致死,

  而左邻右舍,面对团圆媳妇的死表现得麻木不仁,当初跳大神活动各种病态的举动,对于他们是再好不过的大戏,他们以看热闹的角色,在边上添油加醋,事后当成家常便饭后的娱乐新闻,家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团圆媳妇的进展。

  我深深感受到那是一个吃人的社会。在一个平平淡淡的小城里,因为那地方充满愚昧无知,在深处藏着一只吃人的野兽!

读书笔记作文 篇4

  读了《童年》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比童年,我们今天是多么幸福埃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他的生活更加艰苦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困,他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补丁裤子.

  高尔基这样一身不协调的装束, 都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尽管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时间长了就不愿意再穿.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去捡垃圾换钱.每到不上学的日子,他就早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如果运气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了着落.再想想我们,我们现在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幸福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捡垃圾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学校里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去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的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很臭.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催促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学习,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优异的成绩,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

  我和书沉思,不仅思绪万千.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侈呀.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

读书笔记作文 篇5

  《灿烂千阳》是胡赛尼四年后出版的第二本小说,出版之前即获得极大关注,XX年5月22日在美国首发,赢得评论界一致好评,使胡赛尼由新人作家一跃成为受到广泛认同的成熟作家。

  《追风筝的人》是胡塞尼的第一部作品,曾经霸占了《纽约时报》排行榜数周。这本小说太令人震撼,很长一段时日,让我所读的一切都相形失色。文学与生活中的所有重要主题,都交织在这部惊世之作里:爱、恐惧、愧疚、赎罪。但是相对来说,《追风筝的人》的文字略显稚嫩。

  玛丽雅姆在阿富汗一个偏远贫穷的地方长大,被人称作“哈拉米”。她想上学,母亲却告诫她:“学校怎么会教你这样的人?一个女人只要学一样本领,那就是忍耐。“

  私生女玛丽雅姆的童年在十五岁生日时一去不复返:母亲自杀,定期探访的父亲也仿佛陌路。她成为了喀布尔中年鞋匠拉希德的妻子,生活在动荡年代的家庭暴力阴影下。十八年后,战乱仍未平息,少女莱拉失去了父母与恋人,亦被迫嫁给拉希德。

  两名阿富汗女性各自带着属于不同时代的悲惨回忆,共同经受着战乱、贫困与家庭暴力的重压,心底潜藏着的悲苦与忍耐相互交织,让她们曾经水火不容,又让她们缔结情谊,如母女般相濡以沫。然而,多年的骗局(塔里克还活着)终于被揭开。当莱拉再次看到塔里克时,多年前的梦想又重新浮现在脑海中,但是拉希德根本不可能放她走,终于在当天晚上多年来积蓄在心中的怨恨爆发了,拉希德想要杀死莱拉,玛丽雅姆为了救莱拉,杀死了拉希德。为了莱拉的幸福,玛丽雅姆一个人背负上了杀死丈夫的罪名,最终死在XX的抢下。但是却给莱拉换来了幸福。

  关于不可宽恕的时代,不可能的友谊以及不可毁灭的爱。《灿烂千阳》再次以阿富汗战乱为背景,时空跨越三十年,用细腻感人的笔触描绘了阿富汗旧家族制度下苦苦挣扎的妇女,她们所怀抱的希望、爱情、梦想与所有的失落。

  人们数不清她的屋顶上有多少轮皎洁的明月,也数不清她的墙壁之后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

  (--***-曾经受过的伤,觉得一辈子也忘不了,可还是都过来了。曾经离开的人,以为一辈子也放不开,可后来还是发现,原来真的不会,离开谁就活不下去。曾经说着的梦想,你也没能实现,可是却在实现梦想的努力中,找到了喜欢的那个自己。-***-)

读书笔记作文 篇6

  公元前496年,吴王派兵攻打越国,被越王勾践打得大败,吴王也受了重伤,临终前,嘱咐儿子夫差要替他报仇。夫差牢记父亲的话,日夜加紧练兵,准备攻打越国。

  过了两年,夫差打败勾践,越国危在旦夕。勾践听从了谋臣文种的话,用大量珍宝和美女去贿赂伯嚭,以求吴王宽恕。夫差一心想称霸中原,根本不把弱小的'越国放在心上,认为越国从此一蹶不振,不足为患,就答应了越国的请求。于是,勾践带领300人进入吴国称臣。勾践在吴国忍辱负重,卑躬屈膝,为吴宫驾车养马,勾践的夫人也粗衣淡饭,为吴国打扫宫室,越国群臣百依百顺,惟命是从。夫差见勾践很顺从,不顾忠臣伍子胥的劝阻,把他放回了越国。

  勾践回国后,立志发奋图强,准备复仇。他怕自己贪图舒适的生活,消磨报仇的志气,晚上枕着兵器,睡在柴薪堆上。他还在自己的房子里挂上一只苦胆,每天早上起来后,就尝尝苦胆。他派文种管理国家政事,范蠡管理军事,他亲自到田里和农夫一起干活,妻子纺线织布。勾践的举动感动了越国上下官民。经过了十年的艰苦奋斗,越国终于兵精粮足,转弱为强。

  再说夫差,自从战胜了越国之后,以为没有了后顾之忧,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他狂妄自大,率师伐遍邻国。他还听信小人的谗言,杀了忠臣伍子胥。

  公元前482年,勾践率师灭吴。夫差自杀。

  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在我看来,勾践是个称职的君主,他为了越国的存亡,置自己的尊严于不顾,忍常人所不能忍的为夫差守阖闾的墓,当夫差的马夫与门卫。在夫差生病时,他甚至亲自去尝夫差的粪便以辨别夫差的病况……

  勾践,一个了不起的帝王,换做今天,他也是一个圆滑极致的人。他不露声色的道歉与恭维,让他的下属十分受用,从而躲过了一场残酷的吴越之间可能亡越的战争。

  当然,勾践的棋仍在继续,而夫差却以为下完了。在别人眼里,勾践只是别人玩弄于股掌之上的一粒棋子,事实上,西施或者夫差,都是勾践殷勤笑容背后的真正玩偶。他要玩一场明争暗斗的游戏,暗自勾践的砝码是越国的尊严,而明处夫差的砝码却是一个吴国的存在。如果可以,奥斯卡最佳男演员奖应该属于勾践,他演成了一个真正的马到成功前卒,甚至是从未有过的完美的马前卒。他的笑容几近谦卑,他的行为赤胆忠诚,他甚至去品尝夫差的粪便来赢得信任。这样一副驯服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绝情的心。他工于心计,利用夫差易于受骗的特点,报复了夫差,报复了吴国。后来吴旗倒地,吴王西去,他也许站在城楼上狂傲的大笑,笑的让人不寒而栗。甚至他从头到尾只有一言:越国人民不会忘了你!

  可是我看到的还不仅仅如此!在越军与吴军交战时,勾践特意挑选了一批囚犯,命他们手持利刃冲到吴军面前,自刎而死,趁吴军惊愕之际,大肆进攻,将吴军一举歼灭;在自己的亲生父亲死后,他没有流一滴眼泪;在功成名就的时候,将当年与他出生入死的贤臣全部赐死,把自己的结发妻子打入冷宫……就是这样的勾践,圆滑世故,精明能干,巧于掩饰,猜忌人强,绝情无意,有仇必报,而且笑里藏刀。

  相对勾践,夫差却是一个敢爱敢恨重情重义的人。有王者的风度,有王者的能力,而不应该的是,他拥有了普通人纯洁的感情和仁慈的心。因为这样,对于勾践他敢放虎归山;对于西施,他意乱情迷;对于自己,他反串了胜王败寇。也

  因如此,才有了别人卧薪尝胆的令人敬佩和红颜祸水这亦褒亦贬的称谓。但他究竟是对是错,是否论得上一位英雄呢?我想起这样一句话:世界上的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人,亦是。春秋时期的八国征战,一直处于上风,有正确的抉择,得民心的君主,充沛的补给,致使越国节节败退,这当然算是夫差的功绩。他善于用兵,善于使用人才,管理自己的一方土地,但却不能正确处理自己的感情,不能正确认识别人的忠恶。他似乎一直被眼前西施的美丽而迷惑,被西施的才华禁锢着,一个忘却不了儿女情长的夫差,又怎么能称王称霸呢?

  驱使他们成功的都是仇恨,是复仇的信念,但夫差一时之间的妇人之仁使他成为历史有名的败者,而勾践凭借着卧薪尝胆成为历史上有名的国君。在这卧薪尝胆的背后,谁又能真正注意到勾践的冷酷与阴狠,夫差的重情与仁慈呢?我只想说,卧薪尝胆,不只是历史,不只是故事,它潜藏着信念,潜藏着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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