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七日》读书笔记范文(精选5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是时候写一篇读书笔记好好记录一下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忽然七日》读书笔记范文(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1
《忽然七日》小说讲述了女主人萨曼莎·艾米丽·金斯顿经历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以及在这期间体会到的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
小说主要围绕着主人翁死后的七天生活感悟来撰写。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的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
看完这本小说,首先我倾佩作者的思考模式,她简单、深刻地描述了人类死亡带来的思考,同时也揭示了人的本性,在我们面对一件不好事情的时候,本能地去想怎么规避这件事,发现不能规避的时候,就想着把生活过的更糟,以“反正已这样了……”为借口,逃避现实,人们都说“上帝关闭一扇窗户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户”,一扇窗户的开启应该是你学着去面对与改变之后。
恰巧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恰巧的时机我经历了人生中的小变动,恰巧的时机我想着去改变生活……生活的真谛就像是个谜。朋友赠我的话:”靠自己是长期的,靠别人是短暂的,做小事靠才能,做大事靠人品“,对这句话我感悟很深。
周末看完这本书后,我睡了整整7个小时,我的思想仿佛也从黑暗中到光明中,再到黑暗中,再到光明中。我不知道自己是醒还是在沉睡,我的思想疲惫期,也该结束了!
生活的另一种思考模式:过得好学着防微杜渐,过得不好学着面对改变。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2
起初,只是因为这本书的名字很好听,封面很特别才买下的。但,这本书却教会了我很多东西。
它教会我做人。人要诚、承、撑。诚是诚实守信,表里如一;承是承担,做个有责任心的人;撑是支撑,不会轻言放弃。
它教会我看待这个世界上的是与非。不是因为我俩关系有多好,就相信对方,而是要以客观的态度来看待对方,这样彼此才能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它教会我百善孝为先。女主人公对她妈妈不是很好,等到死后重生才明白自己的荒唐之举有多可笑。的确,身在福中的我们总是不能感激那些对我们好的人,可突然的某一天,回首想要感恩的时候,她们,已经是乌有。
从现在起,做想做的事,生命很短,意义很大。任何生命都需要尊重与被尊重,你是如此,我亦如此。
对自己好一点,快乐一点,生活不似《忽然七日》,怎能重来。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3
年少时候的张扬与轻狂。往往会成为生命中的错与伤。我们平凡却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重来。——劳伦·奥利弗
生日的时候,姐姐送给我美国作家劳伦·奥利弗的《忽然七日》,这是我第一次读外国的畅销小说。小说中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非常漂亮,喜欢张扬,主人公萨曼莎·金斯顿也是这些拉风女生中的一个。但是在丘比特日的一个派对上却遭到一个神经质女生的谩骂,她们的车在回家的归途中遭遇车祸,于是萨曼莎死了。不过,第二天她又离奇复活,之后的七天,都是重复着丘比特日。她死去,复生;又死去,又复生。于是她开始顿悟:过的事,已经不能改变,但是她可以去做自己所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像《忽然七日》中一样,有很多事情是我们所左右不了的,但我们至少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安意如说,人生长路,目的地虽然不由得们选择,至少在哪路口,该往哪走,我们还是可以做出自己的判断。一切过去的事的确无可逆袭的打上了封印,在背景里,暗下去。生命中始终有逼近的东西不可跨越。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开始相信,在人的一生中,最大的财富是回忆。
萨曼莎在第四天复活的时候,终于认清了谁是真正爱自己的人,终于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友情。席慕容说,一生至少应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结果,不求曾经拥有,只求在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那些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遗忘了。我们放下尊严,放下个性,放下固执,唯独放不下的却只有友情。似乎习惯了等待,单纯的以为等待就会到来但却在等待中错过了,其实等待本身就是一种错误。不管未来有多遥远,也不管在什么时候相逢,我们永远是朋友。
郭敬明说,如果我们都是孩子,就可以留在时光的原地。坐在一起,听那些永不老去的故事,一边慢慢皓首。但我们都已来到青春的门楣前,已不再是懵懂无知的孩童,而是意气风发的少年,时光也无法留在原地,我们只能踏着时光的旅程继续向前走。大仲马曾经说过,预见命运的人改变不了命运。就像萨曼莎无法改变丘比特日发生的那些过往一样。会过去的,就会过去的,我们的痛苦,我们的伤悲,我们的负罪,继续向前走。我们无法改变命运,但是我们也绝对不是命运的羔羊。生命如雨,看似美丽,但更多的时候你得忍受那些寒冷和潮湿,那些无那和寂寞,并以幻想晴天度日。
张晓风说,天地也无非是风雨中的一座驿亭,人生也无非是种种羁心绊意的事和情,能题诗在壁总是好的。所以,我们能够可以快快乐乐的活着总是不错的。生命的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明天。有很多事情我们都没有做,有很多人我们还不懂得珍惜。但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4
《忽然七日》是一位友人推荐我看的,他看了第一章后感觉这本书情节推动太慢,实在是太适合催眠的图书,就把看书的重责大任推给了我,他说等我看完告诉他故事梗概就可以了。我很遗憾他没有看完,阅读是场美妙的事情,唯一需要的,就是坚持下去。
小说的作者劳伦·奥利弗毕业于芝加哥大学,并在纽约大学获得艺术硕士学位。《忽然七日》是她的第一部小说,以一种独特的结构,讲述了一个爱与救赎的故事,令全美年轻读者沉思且热烈欢迎,是20xx年亚马逊网络书店最佳青年读物,也是20xx年美国图书馆协会最佳小说。
时间轴循环的故事并不稀奇,尤其是在欧美悬疑惊悚电影中更是屡见不鲜,其中不乏《蝴蝶效应》、《恐怖游轮》这些令人拍案叫绝的精品,它们将绝望发挥到极致,而《忽然七日》这个故事却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小说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受到众多男生追捧,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平时称为“神经病”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萨曼莎在这场车祸里丧生。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归纳起来,七日里萨曼莎经历了这样一个逻辑: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得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开始反省;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于是虽然最终主人公还是死了,但与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后一次终于让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谛。在重生的过程中,主人公终于知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她竭力想要挽回这一切,并因此发现了生活的美好。
这是一个让人着迷的设想。小说的魅力或许就在于此。尽管这是一个靠技术手段推动情节开展的故事,但依然有很强的带入感,或许是因为捕捉到了人性深处的共同——迷茫。没有多少人有着坚强的信念,对于过去、现在、未来的言行坚定不移,都希望人生能像一个写字本,可以尝试、修改、删除,重头来过。或许这也是小说留给我们的悬疑。但合上书细细地想一想,萨曼莎七日里自我颠覆般的经历真正告诉我们的又是什么呢?内心给予的答案是:活着,就要活得精彩,要懂得感恩,要善于思考!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5
国外的年轻人都在读什么?千万不要以为人人手里捧着的都是暮光之城人与吸血鬼相恋的童话只会吸引初中小孩子,谁都知道,那些玩意儿太飘渺,太无稽。读小说,与其总是欣赏别人的故事,不如看那些让我们感同身受的东西来得亲切。《忽然七日》便是一本实实在在贴近美国年轻人真实生活的书,也实实在在让每一个经过那个年龄段的我们感同身受,即使,我们并没有主人公萨曼莎那种具体而微的放肆和张扬,但我们或多或少都曾经有青春年少时的缭乱和率性,无论你是否承认。
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甚至忽略了萨曼莎经历的轮回和重生。每个人的少年时代,身边都有一个或几个萨曼莎这样的女生:漂亮、拉风、骄傲,甚至有一点跋扈。因为漂亮所以受到很多人的宠爱,因为宠爱所以愈发以为自己比别人重要,比别人影响大,因而张狂无忌。反正,在这个世界上,漂亮的人犯错,总容易被轻易地原谅,这实在是一件让人不平却又不得不承认的事。
是啊,我们过往的少年时代,那些漂亮而放肆的女生们,让人遥望却不可亲近的女生们,最后去哪里了呢?好多年过去了,我们保持联系的,总是一些外表不那么出众,却努力又平实的朋友或同学,而那些靓丽宝贝,那些花儿(如果你也是女生,说,当初你有没有妒忌过她们,有没有?!),她们在哪里啊?她们还盛开着吗?
那些漂亮而脆弱的女生们,就这样退出了大家的生活,依稀变成了记忆中的传说。如果萨曼莎没有遇到车祸,她也会同许很多多个最终会淡出人们视野的漂亮宝贝一样,长大、老去,红颜不再、情意不再,过着庸碌的一生。
老实说,即使萨曼莎在很多人眼中,是一个任性、不讲道理、恣意、自私的女孩子,但她并没有诚心想那么做。她看世界的眼光甚至是童真的,她以为,生活中每个人都是好的、善良的'(即使有些人看上去蠢蠢的)、友爱的。她以为日子就像蜜糖般甜蜜(会不会也有一点无趣?)。她的生活内容,无非就是跟其他漂亮宝贝们一起疯狂地玩闹,她并不知道她曾经做错过多少事、伤害过多少人。她并不知道当她在开心,在生气,在埋怨的时候,有人在伤心,在愤恨,在张惶不安,在伪装。
她并不知道,身边最亲爱的友人,其实比她自己还脆弱。她并不知道这样一种游戏青春的生活状态,其实未必也是她们想要的。她其实自己也觉得烦,觉得可以下一个日出开始时,就能有一种不一样的生活,但她没敢多往下想。没敢主动做点什么。直到死亡的来临。
在重生的过程中,萨曼莎终于知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给周围的他人造成了多么大的伤害。她竭力要挽回这一切,挽回那些因她而变成的尴尬和难堪,挽回那些逝去的友情和信任,甚至在挽回的过程中,她还发现了自己年轻美好的爱是她此前一直忽略了的。她以为只要她做对了,事情就能变好,甚至她就可以不必死,可以平安快乐地长成大人。可是每一次,她都没能成功,事态的演变跟她的心意总是背道而驰,她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言行造成的痛苦演绎,一次,一次,又一次。
什么也改变不了,包括她的死亡。那是何等的一种绝望明明知道自己会死,却手足无措。无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总是无法避免被人恨、被人耍弄、被人诅咒,在死的时候,被人思念。萨曼莎一天天地更加痛苦,也一天天更加明朗。她不再认为这种重生是一种折磨,反而欣然接受了起来。
究竟要如何做,才能有一个真正的结果?
最后的时刻终于来临,萨曼莎倾尽全力,终于做成了一件最有意义的事。不,在这件事之前,那最后的一天,发生了很多件有意义的事。她甚至终于有了生命中第一次悸动,第一次的脸红心跳,以及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轻盈却真切的吻。反正结局总是注定的,离最后时刻越来越近,她却能越来越充实和勇敢,她已经不怕了!上帝,是你在提醒我吗?是你在开玩笑或者说折磨我吗?来好了!我已经明白我要做什么了!
小说结尾处的萨曼莎,是带着无比的欢乐和欣慰离开的。读故事的我们,也从一开始嫌弃她、讨厌她,到开始喜欢她、欣赏她、怀念她。萨曼莎的经历让我们自然而然地重新审视人生中的无数个平凡却重要的时刻,想起我们希望记住的事和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们自己的事。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这部小说不像吸血鬼、狼人和人之间的苦恋那么的纠结,它是现实的,说的就是年轻人之间的那点事儿,微小平凡,却是真切而感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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