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600字(精选39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写一份读书笔记,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书笔记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笔记600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书笔记 篇1
这天,我读完了《百万英镑》这篇文章,读完后,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深刻的道理。
《百万英镑》是美国的著名幽默作家马克·吐温写的一篇文章,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亨利·亚当斯的美国人流落到英国,变得身无分文,两个富有的英国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三十天能凭这张钞票活下去并且不出任何事情来打赌。结果亨利不仅活了下来,而且凭借这一张钞票赢得了世人的尊重,利用它发了一笔财,还找到了自己的真爱。
马克·吐温以幽默风趣的笔调揭露了整个社会的丑态,在当时的那个金钱至上的社会,金钱就是用来衡量一切的,它代表一切,甚至可以说没有钱就什么也做不成,还会被排挤、被嘲笑,有钱才是万能的,没有用钱办不到的事情。当周围的人看到衣衫褴楼的亨利时,都不屑一顾,当他拿出巨额钞票时,所有的人都想变了一样,对他点头哈腰、阿谀奉承,所有的人简直对他百依百顺,他说白的就是白的,说黑的就是黑的,甚至把月亮说成星星,也一定会有人赞同和支持。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剧。
钱就真的那么重要吗?有钱就真的可以得到一切吗?有些人为了钱可以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可以背叛他的家人、他的祖国以及他的一切,可以宁愿让别人来践踏自己的尊严,不仅是在那时,就是现在的社会也存在着这种人,并且不在少数,这种人唯利是图,往往会众叛亲离、遭人唾弃、遗臭万年的。
也许钱对于人们来说真的是一个巨大的诱惑,可是请人们无论如何也要控制好自己,千万不要丢掉做人的本性,否则一但掉入那个深渊,将再也无法自拔!
读书笔记 篇2
芙蓉面,眼儿媚,肉弱不经风。
第一次见你的图片,真心赞叹一番“好俊俏的女子”,再细看,儒衣束发!竟是一男子!原来你叫张良。
原来我们早已相识,小学时便读过你为老人捡鞋子的故事,老人的音容相貌早已忘记,只有你的所作所为还印在我的记忆——多尊师敬长的孩子啊!当时感叹,现在想来,那是便已逐出你日后必有大作为。
战火纷飞,群雄涌起,你偏偏选了那个草包刘邦。事实证明你是对的,唯有他是适合的,但我仍无法认同你的选择,无能之于他,怎能与你相衬?清晰记得鸿门宴那惊心动魄的一场饭局,暗藏杀机是否能让人汗毛竖起?可是你,缺气定神闲地为刘邦安排好了退路,在他慌张逃命之时,温文尔雅地见项王及亚众,送上礼物之时,姿态恭敬而不失风度,刘邦慌不择路,你正谈笑风生,霎那间便想到了羽扇纶巾的周公瑾,若你们相遇,定会惺惺相惜把!我想。
司马迁 记在你多病,未尝领军,还好是这样。我暗自高兴。若是你手握刀剑,上战杀敌,这该是怎么惊人的画面?怎么衬得上你那儒雅的眉眼?怎么衬得上喊你一声“子房”的口留余香?
子房,你如战火中一支芙蓉独立。
垓下之战,如果可以,我真想从没读过垓下之战。这场战役没有给我留下印象——什么力拔泰山的项羽,什么爱美人不爱江山的英雄气概,与我如浮云。我只是不解为什么偏偏是你为刘邦出的这个决策,我早知你是谋臣,却不曾想过你的计谋会害死那么多人。
作为一名大二的学生 更应该包揽史书 更好的充实自己
张良,你面若桃花,却有一颗黑色的心。
我想像着,你依旧会笑着,笑容还是那么儒雅:“天下之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是,我知“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残忍,我知统一山河万鬼哭的无奈。但张良,你给我的印象不再是芙蓉面,弱不经风了,你变得坚毅,真正的谋者。
虽不想承认,但你的形象真的鲜活了,如钻石般面面皆有。
那个在历史进程中傲然独立的芙蓉,我依旧敬你。
读书笔记 篇3
今天,我无意中打开了马克、吐温写的百万英镑,故事写得太好了仿佛一下把我带到了现场。主人公亨利本是一个十分普通的人。一次他在驾船惬意的度周末时,不幸被风暴刮到了伦敦。不久他就变成了穷光蛋,身无分文。而这时两兄弟打赌,如果一个聪明而善良的穷人如果拿到了一张百万大钞会发生什么,而亨利就是被他们选中的人。而他也开始了神奇之旅。
所到之处人们纷纷拿出最谦卑的态度巴结他。无论他去干什么所有的店主都免费,白送,而却希望他多来几次。他的地位也扶摇直上超过一般的贵族直逼皇室,人们以结识他为荣。最后百万大钞不仅一分没花,还赚了二十万。绝对的讽刺。我从这个故事走出来时,心想为什么穷人不值得尊敬,而富人却值得尊敬呢。有的穷人也很值得尊敬。
比如,有一个捡垃圾的老爷爷天天捡大量臭哄哄的垃圾,应该是很艰难的维持自己生计的一位老人。很多人看不起他,给他开带有恶意的的玩笑。一次我们小学生为汶川的小朋友捐钱,这时我看到这位老爷爷也奋力挤到捐款的现场,很很困难的从兜里拿出一张皱巴巴的十元钱投到捐款箱里 什么话也没说就走了。
我看到这一幕是鼻子立刻酸酸的。他捐的钱虽然不多,却弥足珍贵。还有一次我在新闻看到兰考县的一位在医院门口卖水果的普通妇女,在十几年里收养了一百多个被遗弃在医院门口的有残疾的弃婴。可后来因为家里失火烧死了7个孩子而被起诉。但她依然值得我们尊敬。因为她毕竟救了100多个孩子的命啊。合上书以后,我由衷的感叹 马克‘吐温真是一位伟大的作家,我向他致敬。
读书笔记 篇4
《百万英镑》是美国著名幽默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拜读了这篇经典名著后,我被作者的幽默艺术所倾倒,收获了一次“心灵的震撼”。
故事讲述了穷小子亨利身无分文,两个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凭这张百万英镑的钞票能否活下去而打赌。结果亨利不仅活了下来,并且利用这张百万英镑发了一笔财,还获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
读这篇文章时,我几次差点笑出了眼泪。马克吐温用他讽刺幽默的笔,揭示了人性的弱点,勾画了人们在金钱面前的种种丑态。最初看到衣衫褴褛、穷酸落魄的亨利时,周围的人都对他不屑一顾。但当亨利拿出巨额钞票时,他们又点头哈腰、阿谀奉承,每个人似乎都有着两张截然不同的脸。当服装店店员接过亨利递过去的钱,发现居然是一张百万英镑时——“他脸上的笑容刹那间僵硬住了,就像维苏威火山那些此起彼伏成波状的、像虫子那样蠕动的熔岩似的凝固在那里。”作者生动地勾勒出了店员的窘态,无情地讽刺了那些金钱至上的现象。
《百万英镑》讽刺了金钱在资本主义社会呼风唤雨的作用,揭示了一个需要人们探讨的问题,值得大家读一读。 一个落魄的青年意外得到一笔横财—— 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由此引发出一系列引人发笑的故事,作者用其娴熟的幽默笔触向你描绘了资本主义社会金钱至上的残酷现实,而作品中小人物的悲哀,也透射出整个社会的悲哀。
读书笔记 篇5
在炎热的暑假里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我相信,只要读过这本书的人一定会感到很心疼!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狄更斯,是英国19世纪的著名作家。
本文主要讲述了一个叫奥利弗的小男孩儿这悲惨的童年生活,同时描述了上层社会优雅的生活,下层社会饱经风霜,渴望丰衣足食的心愿。
这个小男孩奥利弗正在饥饿无助的时候,是一个叫费金的把它领回了家,给他面包吃,还让他住下了。当时奥利弗还很感激费金,但他不知,费金是想把他培养成为一个小偷,替他去卖命。
有一次,费金让奥利弗和其余两个孩子去上大街上去转转,他们走啊走,看见一个有钱的老人站在书摊旁,那两个孩子就走上前去,偷走了老人的钱包后,撒腿就跑。奥利弗吓呆了,也慌慌张张地跑,书摊老板说:“你的钱包被偷了!”老人摸了摸,后头一看,正见奥利弗在慌慌张张的跑,就误把奥利弗当成了贼,叫路人把它抓了起来,送到了警察局。
这还不是我读过最心痛的地方,最最心痛的地方就是:
“费金让奥利弗爬上窗台,去把一个富人家的玻璃砸碎后再跑去把大门打开,让费尽他们一伙人进去偷东西。”此时的奥利弗是那么的不情愿,但他却又不能不去,因为有一支枪再逼着他呢!这儿的时候,我真想上去把费金那伙小偷给降服喽!让奥利弗从此过上幸福而又快乐的生活!
生活的贫穷不仅带来了经济上的压力,而且还让奥利弗有一次的成为了一个孤独无依的孤儿。
开头部分有讲,一个好心人收养了奥利弗,但他们家实在是太穷了,再也不能有多余的饭、多余的钱养奥利弗了,她的养父就背着她的养母偷偷的把奥利弗卖了。
哎!可怜的奥利弗!
虽然奥利弗的生命经历那么多的困苦和磨难,但他仍然拥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这是多么了不起啊!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每个人都有可能身陷绝境,但是千万不要绝望,要呵护好自己的心灵,朝着光明前进!
读书笔记 篇6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觉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论。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坚强的无限信心,却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比幸,在学习生活,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大会的受罚和心灵上的摧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孙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生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读书笔记 篇7
我们从小就应该学会“坚持不懈”这种精神。当我看了一本书后,深深地感受到了“坚持不懈”的重要。这本书就是——《老人与海》。
《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了: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84天没捕到鱼了。一天,他终于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它实在是太大了,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累倒,圣地亚哥杀死了大马林鱼,把它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他一再遇到鲨鱼的袭击,于是老人便开始搏斗。但在回港时,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读了这本书,老人说的一句名言令我印象十分深刻:一个人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你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衬托出了老渔夫的勇敢意志。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总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最重要的是要勇敢面对,并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们再回想一下这本书的作者海明威吧!他笔下的圣地亚哥是崇尚的、完美的人的象征,他坚强、宽厚、仁慈、充满爱心。不仅如此,他还是精神上的强者,是硬汉!
俗话说:不以成败论英雄,他那坚强的意志,勇敢的精神不比英雄的行为逊色。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不禁有感:虽然老渔夫已经捕到了一些鱼,但他并没有安于现状,而是有着更远大的目标。想想我们呢?平时取得了一点点成绩就沾沾自喜,得意忘形。没有奋斗的的目标,这怎么会成功呢?
当我们碰到困难而灰心丧气时,一定要坚持。古人云: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所以我们要满怀信心的去迎接挑战,因为我坚信:只要坚持不懈,成功永远都属于强者!
读书笔记 篇8
煮酒论剑、大义凛然,《史记》里的人物哪个不是黜陟幽明。那荡气回肠、终生难忘的故事仍为人们传诵不绝。
《史记》的第一个故事便是五帝的传奇故事:讲了为人们的利益历尽艰辛的炎帝,聪明机敏、明辨事物的黄帝,明察是非、做事一丝不苟的唐尧,谦让有礼又以德服人的虞舜,治水有功三过家门而不入的禹。他们都具有难得的品德,他们为人类发展进化作出了无量的贡献。
《史记》中还有一个故事:晋公子重耳流亡时,绝粮断炊,而他的随从介子推为了保住重耳的命,不惜割下打退上的肉让重耳充饥。当到达晋国成功登基后,其他几位随从都得到了奖赏,唯独介子推什么赏赐都没要,而且还带着老母隐居山中,重耳一气之下下令放火烧山,其实是希望介子推能出山,但是介子推最后还是烧死在了山里。重耳后悔不已,为了表达自己的歉意和谢意,重耳决定将这座山命名“介山”,并且规定每年这时家家都不可以生火,这便是著名的“寒食节”。介子推这种为主人无怨无悔而在所不辞的忠义、一身清风的廉洁令人惊叹和赞赏。
除了坚贞不渝的介子推和为人类发展做出贡献的五帝,《史记》还有许多故事:孙膑和庞涓之间的明争暗斗;愚蠢至极的秦二世;识大体的蔺相如、知错就改的廉颇;西楚霸王项羽的传奇;匈奴首领单于杀父自立的残忍无理;管仲和鲍叔牙的生死之谊;稳重谦和的晏子……这些故事离奇生动,摄人心弦。不愧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据史料记载《史记》作者司马迁受过宫刑,在古代,宫刑对男子来说是一种莫大的耻辱,但他在欲轻生之前想起“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终于,他想通了,也终于使他的死“重于泰山”。
《史记》是一部明写历史的书籍;是一本体现作者感情精神文明的书籍。看史记,也就是在看司马迁的内心世界。相信你一定会喜欢这本书。
读书笔记 篇9
在生活中我读过许多课外书籍,有些书反映出了以前的生活并且告诉我们了许多道理,让我们获得到了更多的知识。
我读过的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是一本值得我们去读的好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奥立弗退特斯,他的父亲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也从未得到过家庭的温暖,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苦生活,后有被卖到棺材店当学徒,在那他受尽欺辱,于是逃了出去。但又身陷贼窟,强盗们想让他也成为一位小偷,可天性纯良的他怎么也不肯就范,他凭着自己的努力和一些人的帮助逃了出去,得到了一笔遗产,同正直善良的人一起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这本小说还被拍成了电影,而且影响广泛。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不禁有点佩服奥立弗,也不禁为他最后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感到高兴,在那种没有艰苦的条件下活了下来,他敢于同坏人做斗争,有坚强的意志,不怕困难,就算当时他没有亲人,没有人来关爱他,他的年纪还那么小,但他克服一切困难活着,虽总是遭遇到不幸,但世上还是有善良的人的,布朗罗先生和其他人都帮助奥立弗逃出了贼窟,并且布朗罗还认他做义子,让我看到了人们的爱心和善良。这本书中描写人物动作的语句写的也非常精彩,可以表现出人物的性格,值得我们学习。
这本小说反映了善与恶,赞扬了人们天性的善良,也抨击了当时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让我知道了我们现在的生活很幸福,有个温馨家,还有良好的条件去学习,所以我们也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为我们的明天而努力吧!
读书笔记 篇10
读了《童年》这本享誉全世界的名著,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主人公阿廖沙那活泼淘气的身影时常在我的脑海中闪现。
《童年》讲述了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以后,随母亲寄居在外祖父家中度过的岁月。期间,他得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的童话故事的熏陶,同时也目睹了两个为争夺家产争吵打架以及在生活琐事中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已经在他细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们也伴随着阿廖沙慢慢地长大。
拿阿廖沙的童年生活和我们现在的生活比对,那就是天壤之别。阿廖沙生活在19世纪末沙皇统治下的黑暗年代,保守、自私、贪婪、庸俗的习气处处可见。小市民常常暴饮暴食,彼此吵架揭短。而我们现在生活的地方是那么和平、美好,大多数的人都受到良好的教育,有着文明的素质,高尚的情操。我们也都丰衣足食,不必小小年纪就为生存四处奔波。
虽然我们过着美好的生活,可也常常不懂得珍惜。记得好几次吃饭,遇到我们不喜欢吃的东西,就整碟倒掉。还有一次,我把爸爸给的零花钱随意挥霍,买了好多好多的零食。而阿廖沙可能此时连饭都吃不饱呢!
在这世界上还有很多的地方的环境像阿廖沙他们生活的地方一样糟糕。所以我们要好好地珍惜我们现在幸福的生活。
读书笔记 篇11
在世界文坛里,总有几颗属于中国的繁星在熠闪耀。星星终会陨落,但您――鲁迅,却活在我们心中。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有幸读过您的一些文章,但令我感触颇深的还是《呐喊》。
《狂人日记》描写了狂人――“迫害症患者”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庭,深受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的束缚和压迫,造成了对社会的恐惧心理。他认定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制度,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吃人”;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呐喊声。因为孩子是纯洁的,没有受到吃人文化的污染,所以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
《药》描写了华老栓一心想花钱买人血馒头,并在革命者夏瑜被杀的时候得到了人血馒头,“药”并没有挽救小栓的性命,小栓还是死了。这篇文章反映了群众的麻木、冷漠,人们不但对革命者被杀害不同情,相反,还赞扬告密者,咒骂革命者。最后出现了暖心的一幕――革命者的坟上出现了花圈,这说明了什么?革命者为革命牺牲,自然有人发出内心的敬意而去拜祭!
我们也能发出呐喊,唤醒自己,珍惜现在,为祖国建设做充足的准备!
读书笔记 篇12
阿廖沙在外祖父家,目睹并感受了那么多的丑陋、污秽和残忍,即使是一个成年人的心灵也会受到腐蚀和摧残的。但是,阿廖沙并没有被这些黑暗的丑事所压倒、所毁灭,反而锻炼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富有同情心的人。这是因为,这个社会除了黑暗势力,还有许多正直善良的人,正是这些人,给了阿廖沙力量,给了阿廖沙温暖,使他看到了光明,哺育和培养了阿廖沙对生活得积极态度和勇敢的反抗精神。
书里对阿廖沙成长最重要的一个人物,就是他的外祖母,善良、勇敢、乐观的外祖母,拥有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富的内心生活,她信奉上帝,相信一切事情均有因果报应,相信无所不在的上帝会保佑她的粗暴、吝啬的丈夫,相信上帝会使她的两个儿子改邪归正。正是这位外祖母,用无数优美动人的童话、民间故事培养和陶冶了阿廖沙的高尚情操,“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是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除外祖母外,还有那个善良、乐观的“小茨冈”,(可怜的小茨冈最后被十字架压死),那个忠厚老实的老长工格里高利,(可怜的格里高利最后两只眼都瞎了,无法工作,流落街头成为乞丐)那个献身科学的戴着眼镜的“好事情”,(最后他被外祖父解雇了离开了当地)。还有那可怜的早逝的父亲和母亲。
读书笔记 篇13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三部曲之一。文中讲述了主人公阿廖沙12岁之前的童年生活。
阿廖沙的童年生活并不幸福,在他幼年便失去父亲。正因为这样,他不得与母亲一起投靠祖母。在祖母家中,有暴燥。一心只想分家的两个舅舅,和两个卑微、忍气吞声的舅母。还有小气、暴燥的祖父和慈祥的祖母。
在这个大家族中,阿廖沙生活得并不幸福。他常被祖父毒打,也常目睹舅母遭毒打。而他只能与表兄弟们躲在厨房中。
之后,阿廖沙的母亲嫁给了一个爱动用的人。在与自己同母异父的弟弟出生之后。母亲便遭毒打逝去了。而不久之后,自己的弟弟也死去了。
在这一部小说中,我们会思考很多。我们的生活对于他来说太过安逸幸福了。然而我们仍在抱怨我们的生活不知他人,而心中不抱一丝愧疚。
在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便会退缩,遭遇不幸便轻易落泪。但阿廖沙无论遇到任何事都勇敢坚强的面对与处理,无论是母亲去世,还是靠拾破烂维持他与祖母的生计。这些,也许都是我们所做不到的。
在另一方面,阿廖沙非常有孝心。他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会想到非常爱他的祖母,在与祖父分家后,仍与祖母相依为命。
阿廖沙的品质,我们可以学习的有很多。所以我们更应该把握我们的机会,努力地学习!
读书笔记 篇14
近日,我刚刚读完一部精彩的书籍——《童年》。这是高尔基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高尔基以自己为原型,诠释了自己童年的不幸。整本书的内容让人感到非常的沉重。
文章写了父亲去世的主人公小阿列克谢跟随母亲来到了外祖父家生活。外祖父是一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两个舅舅贪婪、残暴、为争家产而时常打斗。只有外祖母和“小茨冈”给“我”带来了一丝光明和温暖。
“小茨冈”勤劳能干、聪明勇敢,是一个天性活泼、善良开朗的孩子。在“我”遇到外祖父毒打时经常替“我”受罚。但却在舅舅们的怂恿下养成了偷窃的坏习惯。最终惨死在了沉重的十字架下。
与他们的童年相比,生活在今天的我们就要幸福多了。
而后,两个贪得无厌的舅舅终于如愿以偿的分了家。外祖父也开始变老,虽然脾气依旧暴躁,但也有其可爱的一面,他也会教“我”认字。尽管如此,“我”对外祖父的恨意仍不减。最后,母亲又再嫁人了,外祖父家也开始衰败。继父的行为导致母亲的脾气也越来越越暴躁,甚至只会与我“动粗”。母亲去世后,“我”帮外祖母挣钱,在她的影响下,“我”成长为一个坚强独立、永不服输的少年。
想想我们的童年,都是快乐无忧的,偶尔父母责备,老师批评,我们还会觉得自己很“可怜”。读了《童年》后,我知道了我们应该要珍惜现在的生活,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要勇敢坚强地面对。
读书笔记 篇15
如今,初入大学的我对大学生活充满了向往。想象中的大学,应该是轰轰烈烈的、是肆意妄为的、是不平淡的,但也许大学生活可能就是三点一线,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热烈。人生其实就是这样,有5%是幸福,有5%是艰难,剩下的90%都是平淡,但往往聪明的人懂得把剩余90%的平淡转化为幸福,而这第一步就是要接受平淡。
我如白岩松老师所说:“现在许多大学,学生念书念的心猿意马,总想要早点实践。”是的不久前的我确实是这样想的,作为一个传媒生,对大厂更是有着憧憬。还没有踏进大学的校门,就开始未雨绸缪。却忘了要安静地做好眼前的事儿。其实一份好的工作、好的恋爱、好的婚姻都是可遇不可求的,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带着功利心往往很难地做好一件事情。
我们以为恋爱是每天送花、甜言蜜语;工作是宏图大业、精彩纷呈。但其实这些就像是烟花因为能看见的次数少,所以人们才会觉得它弥足珍贵。真实的人生不会每天都是在放礼花,我们要接受,婚后老公在泡脚、夫人在织衣、孩子在写作业。接受在工作中默默做一些平淡的事情。要学会接受生活中的真想。
看梅西、看C罗、包括科比,他们之所以有今日的成绩,正是因为每天都在忍受着极其枯燥的生活,不停的训练,不抽烟不喝酒,早睡早起……
“只有接受平淡,才可能不平淡,因为生活不会给你那么多机会,所有的不平等都是在忍耐了足够的平淡之后诞生的。”
读书笔记 篇16
爱玩是孩子的天性,有计划,有组织的玩耍需要老师的指导和智慧。自从我当人中班班主任开始的一天,我就想把我的班级创设成一个特色的班级,例如:语言表达能力强可以有声有色讲故事,区域玩得好,可以培养兴趣,甚至是户外游戏玩得好,可以锻炼身体,也或者是。最终根据我的个性,我选择了语言表达。
从开学第一天起,语言表达成了我们的必须课。我的计划是首先学说话,学表达,最后在自己表达。说起学说话就像我们多读书多积累好的词汇,好多语言一样。我主要是带领宝宝多说寓言故事,多听寓言故事,锻炼宝贝的逻辑思维。在读完每篇文章后。我们会试着来篇总结,讲讲故事的大意。或者说一说故事里面的主要人物和故事情节,让后大家一起串起来。就这样我们不断地积累和锻炼。每天早上和下午是我们的交流时间。每天早上我会请幼儿表达一下今天的穿着或者心情,每天下午我们会一起复习一天中所学的东西,并且锻炼宝贝们自己说说所学的内容。
时间久了,我发现幼儿们养成了自学的好习惯。在小朋友们玩耍的时候有的小朋友嘴巴里还念着儿歌或者是古诗,平时还用普通话交流,这些都是我意想不到的收获。还有在上课时宝贝们的表达能力也增强了,一句话表达得很完整。像因为所以的句式用的总是很恰当。
只要宝贝们进步一点点,我都会觉得非常欣慰。宝贝们真的都好聪明。希望在不断地迸发出更好的灵感来教育宝贝们。
读书笔记 篇17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童年》,它的作者是著名的作家高尔基。这本书是是写了高尔基的童年。
我们的童年即是美好的,又是快乐的,想要什么就会得到什么,但高尔基的童年并不是那么快乐的,而是悲惨加凄凉的。在这本书中,主人公阿廖沙(高尔基)的父亲在他的童年时就去世了,而且死的很悲观,这给阿廖沙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失去了家庭的支柱,只与母亲和外祖母相依为命,后来跟随外祖母来到外祖父的家里。
但在这,阿廖沙并没有过上好日子,他在这里看到许多丑是,舅父们为争财产而互相反目为仇,愚弄弱者,毒打儿童……。但他却受到外祖母的同情,外祖母经常给阿廖沙讲许多好听的故事,阿廖沙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故事的熏陶健康的成长,不像他的舅父们一样。
阿廖沙从小就喜欢读书,他渴望读书、拼命读书的精神使人感动,但他也为这吃了不少的苦头,经常为受到的屈辱、欺凌而落泪。但他始终没有放弃,依然坚持读书。与贫穷的劳动人民接触,深入社会,如饥似渴地从书籍中吸取知识养料使他真正成长起来,并最终成为一位文学大师。
从这本书中我觉得高尔基小时侯对小市民恶习的痛恨,对自由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才会使他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
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和高尔基简直是天与地的区别,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我觉得我们拥有一个比高尔基幸福的童年,我们一定也会有比高尔基更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吧!
读书笔记 篇18
在上大学以前,我一直以为朱自清的《背影》写的是作者父亲深深地爱,写的是伟大的父爱。但是,到了大学,重新学习这篇文章,却有了不一样的看法。
以前,一读到描写他父亲的爬过月台时的背影,那个艰难的模样,总会感动,就总以为文章的中心就在这里。就没有去看前面的一些叙述和描写,在这前面,作者其实太爱哭了,而他的父亲感觉好像就没哭过,可能就会想,是不是他父亲在他祖母死了,反而不伤心?是不是作者也太爱哭了点,在这篇短短的文中,就有三四处流泪的地方,也太像女生了点,文章写的太不正常了。其实,文中写儿子的流泪是写作技巧上的需要,文中写父亲不流泪,如果儿子再不流泪,那文章就显得太不近人情了,文章就失败了。
写父亲没哭,其实也并不是他不伤心,而是他才是最痛苦的,父亲的痛苦其实是深入骨髓的,他其实是最希望得到亲情慰藉的一个人。文中写他父亲做事无比的细腻,简直比母亲还母亲,这其实是父亲希望把儿子
多留在身边一会儿的表现,其实是父亲希望得到亲情慰藉的表现。
父亲那笨拙、衰老的背影,其实表明父亲已处于弱势地位,需要作者来关心了,在文章最后一段里,父亲信中所说的“我身体平安,为膀子疼痛烈害,举箸投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这其实表现了父亲老了,处于弱势了,作者才会被父亲弱势地位打动,从而有了这篇文章,这篇忏悔的文章。朱自清的这篇文章其实并不是单纯的父爱之作,而是一篇忏悔之作
读书笔记 篇19
琦君的散文,多写童年记忆,母女之情,友伴之谊。但这不是单纯的回忆。童年,在她的文章中已经具有一种超凡脱俗的光辉,已是达到“真善美”和谐统一的人生境界。儿童圣洁的心灵,美好的生活情趣,在她的文章中毋宁说是一种对人性的讴歌和向往,尤其在龌龊现实的映衬之下,琦君笔下的童心童趣更几乎是人生永难企及的乐园,令人向往,令人怅惘。在琦君50多本文学作品中,童年、故乡、亲人、师友占据了她创作题材的绝大部分,她以中国传统的温柔敦厚的情怀,以细腻温婉的笔致,营造了一个只属于她的艺术世界。她曾这样深情地说过:“像树木花草一样,谁能没有一个根呢?我若能忘掉故乡,忘掉亲人师友,忘掉童年,我宁愿搁下笔,此生永不再写。”
琦君用自己的文笔为读者营构了一方心灵的“理想国”。
思乡,是本文一大主旨。故乡的一切与儿时的印象叠印在一起,辉映成一片快乐而感伤的迷。春酒、会酒,醉了母亲,醉了“我”,也醉了无数读者,“我”的天真可爱,母亲的善良能干,乡人的淳朴厚道,在“春酒”“会酒”席上不断氤氲起来,弥漫成浓浓的人情民风之美。
这样美好的快乐之乡,如今还有吗?或许这是思念生养自己的故乡,或许这又是向往心灵的故乡。
《春酒》当作如此读,我们才能品味出其中的情感和趣味。那逝去的一切是那么清晰而美好地在记忆深处招摇,撩惹起我们多少或感伤或甜美的心绪呀。
读书笔记 篇20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间的列车永不停止,它是最公平的,不会为任何一人停止。就如朱自清先生的《匆匆》那般,在不经意中快速流逝着。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我们的时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对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但那还是去年的燕子吗;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可那还是去年的柳絮吗?桃花谢了,会有再开的时候,可它还会那么娇艳吗?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我们的日子也不再回来了。我想啊,太阳它确实有脚,而且应该还是个不错的赛跑运动员,跑再它后面的人,即使在气喘吁吁,应该也追不上了。我们并不是没有去努力,也不是不想去努力,而是在不经意中被它超越,却依旧漫不经心,直到最后距离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人生是一场不会停止的赛跑。时间有时就像个孩子,淘气,活泼,一直不停地奔跑着,一会也不停歇。我们劳动时,它从水中跑去;睡觉时,它从我的枕边跑去;看电视时,它从旁边路过,顺便在我们明亮的眼睛上涂上几笔,使我们的眼睛变的模模糊糊。许多人掩面叹息时间过得太快,可我觉得只要把每一秒每一分都安排好,让每一秒都过得充实而又意义。
时间来的匆匆,去的匆匆。抓不到,摸不着,但却真实地存在着,并在我们不经意中飞速流失,永不复返。
读书笔记 篇21
最近,我读了夏洛蒂·勃朗特写的名著《简·爱》。作者通过简·爱这个人物描述了自己艰辛的生命历程,看完以后我就被深深感动了。
孤女简·爱从小就被寄养在舅妈的家中,过著寄人篱下的生活,受尽了别人的冷眼和歧视,最终因为不服管教,而被送进一家“慈善学校”,在那里得到了良师益友的真诚帮助和教益,逐步成长为一位很有爱心,又具有强烈反抗性格和丰富学识的女性。
简·爱啊,你舅妈虐待你还骗了你,你原谅了她;罗切斯特有妻子,还和你结婚,你也不计较,你心胸真宽广啊,而像我们新一代却从来不像你心胸这么宽广,有时还为了一点点小零食就跟别人吵架。
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著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
所以说:简·爱又是一面镜子。它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曾经失去的东西找回来。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烂的一笔。
读书笔记 篇22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法布尔斯写的不朽之书。这本书不仅是文学名著,也是科学百科全书。法布尔对昆虫的喜爱深深震撼了我。以前对昆虫不感兴趣,觉得它们很可怕,很无聊,现在完全不一样了。
法布尔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通过自学获得了几个学位。在研究昆虫的过程中,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孜孜不倦,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观察研究昆虫和植物,不断取得新的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的兴趣在于探索昆虫,发现自然中蕴含的科学真理。
因为法布尔对昆虫孜孜不倦的探索,他向我们展示了昆虫的奇妙世界:就像法布尔笔下的蝉一样,蝉整个夏天什么都不做,整天唱歌,而蚂蚁则忙着储存食物。冬天来了,蝉饿了,不得不向邻居借点吃的。结果邻居们都很为难他。原来蝉有时候也很尴尬。怪不得整个夏天都能听到蝉鸣!
法布尔是一个热爱科学、不知疲倦、勇于探索、坚持不懈的人。至于我,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不敢面对失败,泪流满面。有时候出了问题,他们会对父母大喊大叫。我记得有一次,我写一道数学题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问我爸。父亲教我,给我讲解,我还是心不在焉。现在想想,真的不应该!
从现在开始,我一定要向法布尔学习,像他一样,做一个热爱科学、孜孜不倦、勇于探索、持之以恒的人!我不能事事依赖父母。我想努力学习,努力成为对祖国和社会有用的人。
读书笔记 篇23
这几天看了《昆虫记》这本书。作者是:法布里斯,法布里斯用散文的方式告诉我们,蝉在脱壳;屎壳郎属于我如何滚动粪球;蚂蚁吃蚜虫分泌物。同样清楚的是,“棉铃虫之子”是错的。蜜蜂抓青虫不是当自己的儿子,而是给后代安排食物。这是一本描述昆虫生育、劳动、狩猎和死亡的科普书。纯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让人发笑。各种虫子登场!那些具体详细的文字,时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和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我就在现场。昆虫的身影,以及它们嚣张的鸣叫声,突然聚拢来,我屏住了呼吸,然后它们带我进入了原来的丛林。是法布尔。我看到了昆虫。
我很佩服法布尔探索自然的精神,这种精神让我觉得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也让我感受到作者的独创性和精妙的观察力。《昆虫记》开阔了我的视野,从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我觉得。
《昆虫记》是一本值得读一辈子的好书。
我觉得不管你是谁,仔细看就好
《昆虫记》,读品味,读情怀,可以知道更多
我家门前有一个蚁巢。我喜欢用火或水摧毁他们的家。有时候我会用牙签小心翼翼的扯掉他们的腿。他们只能在地上逃命,我杀他们是为了好玩。我还抓了一只大虫子,放在蚁巢旁边。几只蚂蚁发现了它,并要求另一个同伴杀死它。虽然很大,但是几分钟就变成了一堆骨头。我今天读了这本书,
知道真相
昆虫也有生命。我们应该像法布尔一样保护他们。下次,我会善待那些昆虫。
读书笔记 篇24
今天看了fabres写的《昆虫记》。法布尔是第一个为昆虫写历史的人。他一生的精华和血都在一本书里,那本书是《昆虫记》。法布尔一生都在自然环境中观察和实验昆虫,真实地记录了昆虫的本能和习性,完成了伟大的昆虫学著作《昆虫记》。
法布尔努力学习,牺牲自己的私人时间去了解昆虫。《昆虫记》详细描述了昆虫的生活,比如蜘蛛、海豹、尾数、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些都为后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向现代文明。
法布尔不是随随便便成功的。他的成功是通过努力工作获得的。他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通过自学获得了几个学位。他前半生贫穷,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雷加斯从未放弃。他小心翼翼地确定了方向,朝那个方向大步走去。他不断观察昆虫和植物,不断获得知识。法布尔最大的乐趣是探索生活世界的真实面貌,发现自然中蕴含的科学真理。所以他才写《昆虫记》。
我也想像法布雷加斯一样在知识的世界里游泳,但我连数学题都不认真。如何才能在知识的世界里畅游?所以我要努力学习,努力工作!
看了《昆虫记》,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定好目标,按计划去做,比如写日记。我们必须坚持下去,不要半途而废。如果我们半途而废,我们之前所做的一切都将付诸东流。所以无论做什么都要持之以恒,为理想而奋斗!
读书笔记 篇25
国王杀害哈姆雷特的阴谋因为海盗的突然出现而失败了,被诛杀的反而是国王派出的两名送信的奸臣。阴差阳错之下,哈姆雷特回到了国内。另一方面,雷欧提斯,波洛涅斯的儿子、血气方刚的男子汉,也在闻知父亲死讯后回国,在国王的唆使下,他将复仇的矛头指向了哈姆雷特,并成为国王谋杀王子阴谋的一枚棋子。
奥菲利娅的葬礼上,哈姆雷特与雷欧提斯相遇了,两个都急于复仇的年轻人正中克劳狄斯的下怀,国王的赌注让两个年轻人走上了决斗场。讽刺的是,虽然比赛开始之前哈姆雷特向雷欧提斯道歉并赢得了对方的谅解,但还是没能避免惨剧的发生。两人所谓的“友谊赛”还是让剑上的毒汁发挥了作用,国王事先准备的毒酒也排上了用场——王后出于对子女的疼爱和对王的权威的敬畏,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喝下了毒酒。
国王的奸计没有得逞了,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都为毒剑所伤,雷欧提斯在最后时刻向哈姆雷特道歉并告知其国王的诡计。算是冰释前嫌。之前背叛丈夫的王后也为了自己的子女而死,算是洗刷了自己的罪孽。哈姆雷特在垂死之际用尽全部力量将剑刺向了万恶的国王克劳狄斯,复仇的目的达到了!哈姆雷特饮下了仅剩的毒酒,与死亡拥抱。
福丁布拉斯凯旋而归,正好遇上这一幕宫廷惨祸。故事的最后,获得胜利的挪威王子下令将哈姆雷特的遗体抬上露台,鸣炮向哈姆雷特致敬。笔者窃以为,这次致敬,也是莎翁对于自己笔下人物的情感的体现。
读书笔记 篇26
《大学》作为一篇千古名文,其作者曾子写出了儒家“美德”的特点。
我们先讲一讲作者曾子,姓曾,名参,曾参,字子舆,十六岁师从孔子,颇得孔子真传。
《大学》分为经文和传文。经文是总结传文的,传文则细讲经文的重点,并在讲的过程中引经据典。
现在我们来说说经文。经文主要讲了治国的方法。原文是这样的: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意思是:古代那一些想要在天下弘扬光明品德的人,先要治理好自己的国家;要想治理好自己的国家,先要管理好自己的家庭和家族;要想管理自己的家庭和家族,先要修养自身的品德;要想端正自己的思想,先要使自己的意念真诚;要想使自己意念真诚,先要使自己获得知识。
而传文就是细讲这个治国方法的。
传文一共有十传。传一讲的是“弘扬光明的品德“,传二讲“澡身浴德,日新月异“;传三讲“知其所止,止于至善”;传四讲“”凡事抓住根本“;传五讲“获得知识的途径”;传六讲“不要自欺欺人”;传七讲“修身先正其心”;传八讲“齐家先修其身”;传九讲“治国先齐其家”;传十讲“平天下先治国”。可以看出修养品德是治国的根本。
我认为修养品德就是让自己变得更文明,比如不打人,不说脏话、不随地吐痰等。在别人问你问题时不回答,这种行为也是需要修养品德的。
读书笔记 篇27
今天,我真算得上三生有幸,学了《管道》这篇文章,从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柏波罗反复提醒自己的一句话:“明天梦想的建造在今天的牺牲上面的。”
从一天没日没夜的工作到别人无止无休的嘲笑,他一直这样说,因为他知道,自己如果放弃管道就等于放弃梦想;建造了管道就得牺牲自己生命的光阴,精力和辛劳。柏波罗选择了管道,从那以后他便开始了管道工程……我想柏波罗是有了自己的梦想,才会去拼搏的。林清弦也有过自己的梦想,她为着自己的`梦想而奋斗80岁了,还演讲几十万的文稿,我想这就是她成功的原因……
“短期的痛苦等于长期的回报”这也是柏波罗对自己的提醒。他每天都在挖,尽管每次只能挖一点,但是他仍然坚持……七年后管道完工了!柏波罗的努力没有白废,他成功了!“正如奥运健儿刘翔一样,长期的训练没有使他放弃,终于在人生的第一次比赛中一鸣惊人,走向世界!”当柏波罗睡觉、玩耍、吃饭的时候,水哗哗的流入,我想这不是水,而是他七年的汗血;又是他七年岁月光阴;还是他所付出的一切……然而他并没有因为富有而忘记他的朋友布鲁诺,没有忘记他们之间有一段纯真有友谊……见面后,他告诉老朋友自己希望更上一层楼的目的,并且邀请他参加自己的工程,想起自己以前对柏波罗的嘲笑,布鲁诺伸出双手紧紧的与老朋友拥抱在一起。
《管道》这篇文章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读书笔记 篇28
波洛涅斯一家的悲剧,就让笔者完完全全只剩下同情与惋惜。波洛涅斯不是奸臣,在笔者看来,他是那种老实巴交的朝臣,他忠于的也只是“国王”这个位置而非君主本人,新旧交替,他所能做的也只是忠于新君。为王事竭忠尽智而已,但仍无法避免沦为哈姆雷特刀下鬼的结局。奥菲利娅始终遭到压抑,前文已叙,这里就不在多说。雷欧提斯则是一个年轻气盛的男子,他本可以在法国开拓自己的事业,但丧父和妹妹失心发狂的悲痛蒙蔽了双眼,呀沦为了国王歹毒计谋的牺牲品。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天涯的苦难,在奋斗中扫清那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死了,睡去了,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活着比死了要痛苦的多,一死即可了却一切,而活着还要承受生活的种种挫折与打击,在痛苦中一次又一次的倒下,又一次又一次的站起来,这也正是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的伟大之处,老农生活的目的就是为了好好活着。
哈姆雷特作为王子,背负着杀父之痛和复仇的“使命”,是异常艰苦而令人惋惜的。人在死后,只会化为枯骨,回归尘土,不管生前的地位如何,《哈姆雷特》中墓园的情节想要表达的思考,大概也是这样。
读书笔记 篇29
论语是孔子写的一本名著,分别有二十篇,第一篇是学而第一、第二篇是为政第二、第三篇是八佾第三……
今天我读了第一篇学而第一,心里有很多感受。其中有一段使我觉得很有道理,这句话就是“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意思是:孔子说:“学了后,时时去温习它,不也很高兴吗?有志同道合者从远方来共学,不也很快乐吗?别人不了解自己的才能,却不抱怨,不也算得上君子吗?”最让我深刻感受的句子,就是第这一句。
我觉得这句话正好指明了我的缺点,我也要感谢这句话,让我知道了如何改正。以前我总是学了的东西就扔在一边不管了,而如今知道了学完的东西要时时去温习才行。而且就是因为这个问题才让我几次考试没得满分。
记得有一次,我们班正在为一次期中考试做准备,我一个人却在漫不经心的读课外书,我心想:上课时我那么认真,这一次考试我一定大获全胜,我越来越得意,慢慢就放松了对考试的警惕,一天一天的过去了,直到考试那天,我胸有成竹地走向考场,我拿着试卷,就在这一刻,我目瞪口呆,只见那一道道难题摆在面前,我心里一急,连题目都没看清楚,就毫不犹豫的写起来,我写一题错一题,心里好像有一群兔子在跳跃,到了最后我还有几道题没写,头上像炸开了锅。结果大家可想而知了。
我经过这次失败加上“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这句话,我一定会改正缺点的。
读书笔记 篇30
读到天才阿展哪里我也沉默了,一个天才拥有一个缺陷兔唇,他通过自己出色的高标准和领导力,让一帮小朋友臣服与他,但他却只是把他们当做锻炼自己的试验品,久而久之他的性格也养成了自己自私的个性,他如愿远走他乡上学,但他却用扭曲的思想看待自己的故乡甚至痛恨,一辈子都不愿回来,蔡崇达怕被他那些负面的情绪影响,开始远离他。
但天才阿展最终也没能如愿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而是蔡崇达努力过上了。
是啊!我们可以理解他的利用,但不能理解他的自私和对故乡的仇视,更不能扭曲自己的思想,同时一个人就算是天才,也不能太过于压迫自己,期间让我联想到现在的孩子们,他们生活在这个时代的确有压力有压迫,但再大的压力和压迫也要一步步来,如果太过于在意和紧绷会让我们变得功力和自私,最终浮躁。
甚至在出现一些打击时,心里的安全防线会全数崩塌,有的心理强大的会再次站起来,不强大的可能会一直消沉下去,甚至有的还会选择自杀,这也是现在这个时代的通病,为什么平时很乖很听话的孩子,不知道什么原因就自杀了的原因和罪魁祸首。平时父母对他们的要求和自己对自己的要求,把他们压的太累了,以至出现在一些挫折他们软弱的内心就承受不住了,所以只有选择离开。
读书笔记 篇31
首先,幸福和欢乐分很多种,有赤脚踏露幸福,有健康幸福、新鲜空气幸福、夕阳幸福,还有许多许多,欢乐和幸福一样,也分许多种。回到正题上,那些幸福和欢乐虽然是从不同角度上给予你幸福,但是,每一件事都会给予你幸福的!
就像工作努力幸福,你工作很努力,他就会给你幸福,但是,有些人认为工作是死板的,为什么还要努力呢?你自己工作努力了,老板就会赞赏你,甚至给你多一点工钱,当老板赞赏你了,工作努力幸福就开始给你幸福了,你就会得到幸福,所以,你工作努力也是可以得到幸福的。
许多人都不喜欢下雨,但是,别忘了,还有下雨幸福呢!下雨的时候,下雨幸福就会偷偷的来,给你一点幸福,我妈妈就是这样,每次下雨的时候下雨幸福就会给我妈妈幸福,然后,我妈妈就很喜欢聆听雨声,所以说,下雨的时候你也会感到幸福的!
在来就是下雪幸福,下雪非常冷,不过,下雪很好玩,我们前几天去哈尔滨,在那滑雪,虽然冷,不过还是很好玩,在我们滑雪的时候,下雪幸福就在给我们幸福了,在下雪的时候,我们去接雪,好好玩啊,下雪幸福又在给我们幸福了!
欢乐也有很多种,在不同的场面会有不同的幸福来为你加油,有时候,你不喜欢某物的时候,不幸幸福也会来哦!所以,每样我们不喜欢的事情也会带来幸福的!
读书笔记 篇32
孙悟空被炒过几次鱿鱼?
如果我们把取经团队换成一个公司的话,那么唐僧就是一心追求金钱的董事长,孙悟空就是一个为公司尽心尽力的经理。猪八戒是一个爱拍马屁的普通职员,而沙僧则是一个任劳任怨的清洁工。想必紧箍咒也是有关于月收入的问题,让孙悟空头痛不已。好了不开玩笑了,是个公司就会裁员,今天我们就来盘点一下孙悟空一共被炒过几次鱿鱼。
第一次:《西游记》27回,缘故:打死白骨精。
白骨精虽然不厉害,但他十分精明。扮作一家三口一个个来到唐僧身边,唐僧看着他们一个个被孙悟空打死。怒了:“你怎么能无故杀生?”后来就把孙悟空给赶走了。要不是后面的黄袍怪对唐僧肉不感兴趣,说不定唐僧已经成为黄袍怪的口中之物。
唐僧赶走孙悟空50%是听了猪八戒的话,50%是报私仇。报什么私仇?可别忘了五庄观孙悟空与镇元大仙结为了兄弟,辈分和唐僧一样高。这怎么行!不给你点儿教训,不知道你是谁了!不过最后还是因为打不过黄袍怪请孙悟空再次出山了。
第二次:《西游记》,56回,缘故:打死强盗。
可以说这回是最令人气愤的一回,唐僧只为自己着想,他们遇到强盗强盗,即使是不杀自己,也会杀别人的,孙悟空又不是无缘无故打人。最后还把孙悟空赶走。就连六耳猕猴也看不下去了,找到唐僧,给了他一棍。
最后又因为菩萨劝说孙悟空又回到了团队中,即使唐僧不情愿但菩萨的命令不得不从啊。
读书笔记 篇33
《西游记》是吴承恩的著作,也是四大名著中的一著。曾经还被拍成了电视剧,在一天当中的黄金时档播出。
《西游记》,用充满色彩的笔描绘出了一幅幅生动的话面,以及性格鲜明的人物。如:爱憎分明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永远挑着重担的,性格内向的沙师僧以及心底善良的唐三藏。这以书籍改编的这部电视剧,一直是我最喜爱的一部剧。其实它就是讲了唐僧师徒几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成功到达西天,成佛的故事。可我却是把中间的经过当成重点欣赏的地方。因为,我觉得,每一次度过难关都可以看出里边主人公的精神品质,这也恰好是让我受益的一个地方。
有一些人认为《西游记》只是一本无厘头的神话故事,根本没有意义,其实,它真正的意义在里边主人公行为以及一个又一个我们应该学习的精神品质上面。
我们可以从孙悟空身上学到他的英勇,在妖魔鬼怪面前的镇定,大家都看他铁石心肠,其实,他也是有一颗慈悲之心,他对好人是又帮又助,不过对坏人却是又打又杀,可谓是分的很清楚。而且书中的他法力高强,可是我小时候崇拜的偶像。我们还可以可以从可爱的猪八戒身上学到他的鬼机灵,从沙僧身上学到他的耐心,从唐僧身上学到他的慈悲心怀······这同时也不失情趣。
这一本书,就教了我们许许多多的好的精神品质,也是宁许多人感慨的书,更是我的第一本启蒙书,这真是一本令人受益多多的好书籍!
读书笔记 篇34
孙悟空大闹龙宫和阴曹地府,被告到天庭,玉皇问谁去捉拿,太白金星出来说了一番道理:“上圣三界中,凡有九窍者,皆可修仙。”孙悟空虽然是一个石猴,可也是“天地育成之体,日月孕就之身”,他顶天履地,服露餐霞,现在既然已经修成了仙道,有降龙伏虎之能,那他同我们还有什么区别呢?就是说,不能因为出身低贱、来路不明就瞧不起他,而是要不拘一格承认他,给予平等的身份和尊重。
说得多好,我们谁都不兴瞧不起自己呀,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遑论人,连鸟兽都包含在内),数数自己身上的窟窿眼儿,只要能数够九个的,都天赋有成仙的权利!
太白金星以及玉皇这边是道教的神仙,他讲修仙之道,当属道教的道,可他这个道,每一个稍稍读过旧书的人都是如此熟悉。人人都可以经过努力修行,实现超凡入圣,这样平等、这样有为的道理,在儒释道这传统文化的三大源流里是家家都讲的,它体现着中国文化奋发有为的真精神(张岱年曾将“奋发有为”归为中国文化基本精神,除此是“天人合一”“以人为本”“贵和尚中”)。
在道教,如太白金星说的是“上圣三界中,凡有九窍者,皆可修仙。”
在佛门,禅宗强调的是人人都有慧根,人人皆有佛性。
在儒家,孟子说,人人皆可以为尧舜。
我们当以此相互砥砺,只要矢志向上,都可以超凡入圣,退一步,且不说成仙成佛或者人间圣贤,至少各自在各自的领域,都可有所建树。
读书笔记 篇35
《西游记》这个故事,大家一定知道,书中许许多多经典故事大家可以张口就来,在这处师徒四人中,唐僧和孙悟空的矛盾最大,那自然孙悟空会被赶走了,那么,孙悟空一共被赶走了几次呢?
第一次是他俩没认识多久,到双叉岭时,从路边穿出出现六个强盗,孙悟空就为救唐僧,把六个人全杀了,唐僧十分生气,说孙悟空没有出家人的样子,孙悟空一气之下,走了观音和唐僧一起给孙悟空带上金箍,才让他回来。
第二次就是三打白骨精,最有名的一次了,走到一个高山上,唐僧肚子饿了,就让孙悟空去找吃的,途中白骨精发现了唐僧了,它变成一个漂亮的女子,就给师徒三人吃的。正巧孙悟空回来了,他有火眼金睛,一下子打死了女子白骨精,又变成了一个老婆婆,还是被孙悟空打死了,他又变成一个老爷爷,又是被孙悟空打死了。唐僧忍不下去了,就把他赶走了。
第三次是因为孙悟空打死了两个强盗,又到一个老者家借宿,发现老者的儿子是强盗之一,第二天走时又见到了那伙强盗孙悟空,打死了,老子的儿子,唐僧一气之下,又把孙悟空赶走了。之后打败了六耳猕猴,才会到了唐僧那里,继续向西走。
故事中,孙悟空和唐僧许许多多的冲突都可以避免,需要他们俩互相理解,换位思考,这样的话,西行之路的困难会少些。
读书笔记 篇36
今年的暑假我收获颇丰,重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我不禁为汤姆与他伙伴们的机智所折服,再拾《鲁滨逊漂流记》让我再次叹息他的命运,和他那勤劳的双手,智慧的脑袋…许许多多的名著让我有许许多多的感受,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是妖怪,是三位大仙。想必看过《西游记》的同学都知道它们是谁吧,它们分别是羊力大仙,虎力大仙,鹿力大仙,这一章主要讲的是三位大仙与唐三藏师徒的争斗,第一站是云台险胜唐僧和鹿力大仙,高台上坐禅羊力大仙变做臭虫,扰乱唐僧的注意力,悟空变出一只蜈蚣,咬鹿力大仙,最后唐僧取得了获胜。
第二站是隔板猜物,唐僧和羊力大仙竞猜柜中物品先后为宫衣(一口破钟),仙桃(桃湖),道童(和尚),最后唐僧获得了胜利。第三站是唐僧与虎力大仙求雨,但是没有想到孙悟空与各位神仙约好了帮忙,最后唐僧获得了胜利。
第四,展示砍下头颅还能生长,孙悟空与虎力大仙比砍头,孙悟空仙虎力插土地是悟空未成虎力砍头时,悟空变出一只狼狗叼走了,虎力的头,虎力身死现出了原形。
第五站是开膛剖肚,孙悟空和六例比剖腹后再生悟空变出了一只鹰叼走了鹿力的内脏,鹿力最后也是身死现出了原型。第六张是滚油锅,孙悟空找来北龙王破羊力的冰龙,羊力被油炸后身死显出了原型。
通过读《西游记》,我明白了,无论什么时候,在我们遇到困难时,只有想办法克服困难,才能像唐僧师徒一样取得成功。
读书笔记 篇37
苏轼曾说过“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当我听到这句诗,我就会置身于书的世界,让我感受书中的知识。
今天,我给大家带来一本明代的吴承恩的《西游记》,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这本书主要讲了师徒四人经过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的故事。书中有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有贪吃的猪八戒,有忠厚老实的沙和尚,还有慈祥、一心向佛的唐僧。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孙悟空,他知错就改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调皮的性格使人发笑……我来给大家讲一个故事:唐僧遇见了白骨精,但他却不知情,因为白骨精变成了“小姑娘”,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发现了心怀不轨的白骨精一棒打死了“小姑娘”,师傅很生气,念起紧箍咒,疼得悟空直说:“饶命,师傅!”唐僧这才不念了。第二次白骨精变成了“老妇人”,说他们师徒四人杀了他的女儿,“老妇人”要来报仇,然而悟空又打死了“老妇人”,白骨精化烟逃走了。第三次白骨精变成了“老丈人”要来讨他的女儿和老婆,悟空举棒要打,打死了“老丈人”后,唐僧执意让悟空走,悟空走后,白骨精抓走了唐僧……这一段落大家很熟悉吧,是《三打白骨精》的段落,它非常精彩,请大家有时间一定要看看。
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只有团结友爱才能完成任务,否则会一事无成。
读书笔记 篇38
前前后后也拖了很久才读了一遍小说,再回想起电视剧,发现电视剧的还原程度还是极好的,欠缺的也许就是书里的那三个徒弟是人见人怕的,长相看起来是凶残的。毕竟这电视剧不可能打造观众都不敢看的视觉出来。回到小说,我坚信这绝不是像我所看的那么简单,它的私地下必然藏着某些我目前无法理解得到的思想,无论是猴子从齐天大圣到斗战胜佛的变化,还是有背景的妖怪都会收回去啥罪没有而牛魔王等妻离子散又身亡,又或一次取经强行加难害死多少平民百姓,以及如来两个亲卫明目张胆地寻贿赂,还有所谓唐僧取经本身只不过是太子上位前的一个走过场而已,都是一些非常值得去深思的问题。
暂抛开这些,读完西游记,我由衷得佩服孙悟空,也更加明白为什么几乎每个中国人都知道孙悟空,我觉得那是因为孙悟空身上具有中华民族人民最向往的生存之道,他勇敢,顽强,聪明,有骨气(可见他为救师傅变化成妖怪手下要磕头时心里流泪:我这一生只给两个人磕过头,一个是我师傅,一个是如来),狡猾,幽默(时常挑逗猪八戒)等等,也许他除了长得吓人一点,真的没有任何缺点了,瞬间成了心中第一男神,而且也许我们每个中国人心里都有一个孙悟空,向往他的神通广大,无所不能,随机应变,自由自在。
所以看到猴子最终成了斗战胜佛,心里高兴他赎完了大闹天宫的罪而关系,也默哀再也见不到那个齐天大圣了!
所以那些向体制挑战的人最后基本不是孙悟空就是牛魔王?
读书笔记 篇39
读西游记后,我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其中描绘的孙悟空人物角色就让我很喜欢。孙悟空,人称齐天大圣。他是英雄,是机智勇敢的象征。在西天取经的路上,他为人们消灭了多少妖魔鬼怪,为造福人间立下了汗马功劳,他的一切事迹,家喻户晓。
孙悟空,他从一个普通石猴,游历四海,拜师学艺,蜕变成仙;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羽化成佛。孙悟空一向是忠心耿耿的,不管怎样就算危在旦夕,也不会畏缩,在取经途中,唐僧师徒四人遇到了很多妖怪,很多次被人被抓走,猪八戒总是唉声叹气,想散伙,但孙悟空身手不凡,用了数以千记的方法救出唐僧和其他师兄弟,让妖怪们闻风丧胆。
孙悟空平时顽劣,但是对待自己的师傅还是忠心耿职。就拿人人皆知的“三打白骨精”来说。孙捂空用火眼金睛立马认出是妖精,于是把他活活打死了,而他师傅却什么也不知道,并且用厌恶的眼光看待孙悟空,认为他任性,要与他断绝师关系,孙悟空一气之下回到花果山,不料师傅被妖精抓走了,猪八戒无奈之下去找了孙悟空,孙捂空虽说生气,但,还是救了师傅。之后孙悟空对唐僧不离不弃让我极其佩服他的肚量,服他的胸怀,更服他忠诚的心!
孙悟空不仅忠心耿耿,而且还敢作敢当,当时在五庄观,他偷吃人参果,后来因为气恼,还推倒了人参树。被镇元大仙抓出,要鞭打偷吃仙桃的师徒四人。孙悟空一人独抗。
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我怎能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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