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里仁篇》第四章的读书笔记600字
第四章 子曰:“苟志于仁矣,无恶也。”
第三章孔子说仁者能好人恶人。那么,如果自己仁的还不圆满的话,自己会有什么后果呢?如果这个语境还原可以肯定的话,那就是说孔子认为即使自己的仁不圆满,但是如果志于仁,则做事为人就不会作恶了。
什么是志呢?根据《汉语字典》,志作名词,属于形声结构。从心,士声。战国时“志”从心、之,之亦声。意思是心之所往。其本义为志气、意愿,亦谓心之所向,未表露出来的长远而且大的打算。《说文解字》解释“至,意也”;《国语·晋语》释志为“德义之府也”。《论语·学而》说“父在观其志”。《孟子》则曰:“夫志,气之帅也。《荀子·解蔽》说》“志者,臧也”。《毛诗序》又说:“在心为志。”志作为动词,意思是有决心、有意志于什么,专心于什么。《论语·为政》就有“吾十有五而志于学”,此处志于仁与志于学属于同一用法。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如果一个人决心以仁为本,把仁道作为处事做人的根本,那么,就不会做恶事了。”
什么是恶呢?《说文解字》说“恶,过也。”《周易·象传》有“君子之遏恶扬善”语;《荀子·王制》则说:“元恶不待教而诛”。古代有十恶不赦之罪。仔细体悟孔子“苟志于仁矣,无恶也”的思想,其意义就应该是:“如果一个人有决心行仁道,则不可能犯什么大恶之罪了。”其实,生活中行仁道、做仁事才可能是整个社会和谐安康幸福,否则的话,人人无仁道可行,仁事可做,世弊就会丛生。正因为没有十全十美的社会,正因为有多元价值存在的`可能,甚至现实中有各式各样的生活样态,所以儒家不求人家报德,以直报直即可,人人行仁道,生活中可能因无知而有过,却不至于主观生恶、戕害生命。如果说某高校大学生药某开车撞人致伤是过,但是拔刀杀人就是恶,无论药某说什么,都不足以抵命。甚至药某的某些同学还联名保药某,足见这些人多么麻木不仁,多么不义,违背社会公正的大义试图维护个体的江湖义气即是不义,何有仁在?正因为药某寡仁少义才使得类似“他爸是李刚”的悲剧一再上演。这不是西学心理学能够解决的问题,解释的问题,而是从家庭到社会学校缺失“以仁为本”的教育所致啊!
朱熹说:“其心诚在于人,则必无为恶之事矣”就是这个道理!朱子引杨时的话“苟志于仁,未必无过举也,然而为恶则无矣。”古今同理,学校不教育学生做人的道德底线,家庭缺乏道德关怀,社会以缺乏道德的做法为个性,以唯利是图为创新。那么,现在的大学生怎么会兴仁感恩呢?感恩教育不是徒具形式,而是要发明人的仁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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