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的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抗争,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读后感【1】
《热爱生命》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初中的语文课本上曾经节选过其中的片断作为课文。这篇课文的学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于是趁着寒假时间我找来了整部小说进行阅读。
这部脍炙人口的小说曾经轰动欧美,并得到了列宁的称赞。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这篇小说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表现了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越过一条小河时扭伤了脚腕,被伙伴无情抛弃,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的故事。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另一方面来说,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与一具行尸走肉何已?!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前些天看到一则报道,说我国目前每年自杀的案例中大多数在农村,而农药又是罪魁祸首;这也多少从侧面反映了我国目前农村人口总体素质相对城市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许困难、小事,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解决,而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事闹大,大事则要闹得寻死觅活。这同小说中的主人公克服险阻、艰难求生的勇气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能有不少人曾经看过残疾人演出或残疾人运动会,那些身残志坚的勇士们克服着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甚至折磨,做出了连健全人都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们是热爱生命、勇于同困难作斗争的典范。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因为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本身。
人,在自然中是渺小的,渺小得如同满地的荒草。但渺小的“人”因为拥有顽强的生命和坚定的信念而从远古走来、创造了异彩纷呈的文明和财富。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读后感【2】
深秋的傍晚,一个人默默地坐在书桌前,在温婉悠扬的音乐声中,一页页打开很久以前没有看完的长篇小说《热爱生命》,阅毕,我的心情就像汉江连绵起伏的小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书中的人物让现实中的我们都能一一对应找到自己的影子,主人公身上折射出的坚韧与不屈,历久弥坚的硬骨气,看后让人热血沸腾,给人以鼓舞、激励和鞭策,也使我全然忘记了这秋日的丝丝寒凉。
这部小说以一个在钢企中成长的女大学生杜小可的不平凡经历为主要线索,展示出了一幅生活气息浓郁、具有鲜明时代风采的真实场景。文中主人公杜小可就像是生长在幽谷里的一朵小小玉兰花,还没来得及盛放,就受到了各种病痛无休无止的折磨,然而,杜小可并没有向病魔低头,而是紧紧地扼住命运的咽喉,她非但没有表现出些许脆弱,在现实生活中还做出了一系列超乎常人的举动:…为白血病患者踊跃募捐的队伍中有她、抗击“非典”的浩大队伍中有她、地震灾区抢救伤员的行列中有她……无论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她都永远保持着坚强的本色,该书要传达给读者的一种精神不倒,意志永恒的力量深深地感染着我。
当我看到杜小可是那样的珍爱存在于她生命中的一点一滴的美好,在她的年轻的心里,哪怕是一点点微弱的星星之火,也必要燃成燎原之势,最终燃烧成一片熊熊的火海,那火海中必有凤凰的浴火重生,杜小可种植着快乐、幸福和对自己生命的诠释,丰收后又潇洒地播种在自己以及身边每一个人的心里,杜小可人生的内容也随之变得绚丽多彩,她这朵山谷里的玉兰花在历经风雨后最终迎来了烂漫的春天,在她充满阳光温暖的精神感召下,各种病痛知难而退,杜小可恢复了健康、收获了人生。
然而,我最欣赏的还是书中的那句话:“一个人如果没有了梦想,失去了追求,那么他究竟还能否称作一个合格的人?”我认为这句话说的很对,准确地说明了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是的,作为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应虚度年华,也不应碌碌无为,总应该为企业、为社会、为大家甚至是为自己做一点事,哪怕是一点点,也算得上是没“白活”。生活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每一天都是简单平凡的,但是简单平凡的生活并不等于容易过,我们也经常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面对它们,让我们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和关心,鼓励和帮助,为我们留下一段又一段美好而又难忘的记忆。
那么,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敞开心窗,在一种悠远平和的禅意中面对春夏秋冬的每一处盛景,以一种“独上高楼”的情趣收纳心与自然的每一处交融,以一份“共话桑麻”的细腻享受亲情、友情与爱情,生命不息,热爱不止!让我们在默默耕耘与奉献中升华自有价值,相信野百合也有春天。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读后感【3】
“整篇故事讲述的是一名淘金者在返途中扭伤了脚腕,他的伙伴一一比尔无情地抛弃了他,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走烂了的双脚让他每前进一步都非常困难,更可怕的是难以忍受的饥饿。处于无奈,他将淘来的金沙全平均分成两份,将其中的一份小心翼冀地藏好,带着另外的一份继续艰难地前行。在途中他珍藏自己的66根能给他生命希望的火柴,他的脚皮开肉绽每一步都拖着血印,他遇到了鹿和嘴里叼着松鸡的狐狸,但他手无寸铁,他掏干了水坑的水想抓鱼吃但屡屡失败。在生与死的抉择中,他扔掉了所有的金沙。就在他的身体极度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只生病的狼。他发现这只病狼在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身躯,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并最终获救。”
开始是两人一起艰难行走,可在过一条河的时候,他的伙伴比尔抛下了他,独自“古里古怪地颠跛着,跌跌撞撞地”消失这荒原的天际。“比尔!”在他发出一声近乎绝望的呼喊后,一切归于平静。当他环顾四周,发现除了依靠自己走出这片荒原之外别无选择。尽管伙伴的抛弃使他恐惧,他在内心却更加坚定了“走出去”的信念。理智战胜了一切,他忍受着饥饿的煎熬、脚腕的伤痛,清醒而拼命得往前走。在那生的指引下,一步不停。
为了增加体力他摘沼泽地上那种灰色的小浆果吃,为了捞取比手指还要小的鲦鱼,甚至跳到水坑里用半个小时的时间将坑里的水一点点舀出去,最后还是没能捉到那条小鱼,因为坑中有个石缝通往旁边一个一天一夜也舀不干的大水坑,小鱼游到了那里。他翻起土来找小虫子吃,甚至“狼吞虎咽”了四只刚刚孵化出来的小松鸡。奔跑而过的公鹿使他想起了火上滋滋烤着的鹿肉;叼着松鸡的狐狸虽然被他的吼声吓跑,也没丢下口中的松鸡,这时他对生命的感知就是能吃到东西。
他拼命找寻并吃下所有可以入嘴的东西,为了饥饿,更是为了生存。作者用大量的篇幅描述了“他”为了生存下去而做的种种努力。
白天他的脚步从没停歇,只为了那个坚定的目标,要活着走出去。当饥饿感因持续太久而消失时,取而代之的是死亡的恐惧。他时刻处在死亡的威胁之下,但他不甘心倒下去,内在的生命力如同钢筋铁骨一样逼着他一步步前行。最后他濒临死亡,却用顽强的毅力与一只病狼进行着生命的角逐,当病狼将牙齿慢慢的扣在他手上时,“他甚至也不害怕”,而是用五分钟的时间压在了狼的身上,“半小时后感觉一股暖和的液体慢慢流进他的喉咙”。这是一种怎样的坚持,才是他从死神的手中爬了回来。
他集沉着、无畏、理智、虚弱、顽强于一身,就是为了能活下去。
人只有在死亡的边缘才会看清生命的本质,才会降低一切外在条件,甚至抛弃一切,来换取生命的继续。就如文中主人公一样,将辛辛苦苦淘来的金沙抛弃再抛弃,只为能使身体减少负重而继续向前爬行,因为向前就意味生的希望。当生在更多的苦难和痛苦中浸泡时,这种对生命的热爱与希望就显得超凡的珍贵。
他为了能淘到金子使自己陷入死亡的边缘,但当清醒的认识到生命受到了威胁时,他毅然改变了人生目标,将金子丢掉,为了生命进行拼搏。
人毕竟是人,贪欲会将人引入荒原,但最终还是要逃出来的,因为那里会把生命葬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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