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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刺客列传》有感

时间:2024-04-19 17:27:4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刺客列传》有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体会呢?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刺客列传》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读《刺客列传》有感1

  司马迁是我国伟大的史学家。他为了编成史记着一本伟大的书而漫游华夏各地。在他的雄心壮志以及辛苦付出之下,史记作为一个伟大的存在流传了3000多年。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史书,将千百年来的历史浓缩在这一本书内。

  史记中的故事真是数也数不清,我最喜爱的荆轲列传这一篇了。我十分敬佩其中的刺客荆轲。他的英雄的大无畏精神被刻画得淋漓尽致,性情刚烈也被放大突出。他儿时便喜欢读书击剑,结交的朋友还是个宰狗的酒友。荆轲自己也是个酒鬼,天天和他的朋友在一起喝酒。这从小培养了他的豪情壮志,以及不怕死的精神。等他长大以后,为自己的国家赴汤蹈火,为国家做出了巨大奉献,也为燕国成为最后一个被消灭的国家作出牺牲。故事围绕荆轲刺杀秦王展开。他在国家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牺牲自己刺杀秦王,在失败过后也毫不畏惧死亡,光荣牺牲。

  荆轲作为中国几万刺客中的一员,只是冰山一角。中国史上的刺客都有同一个特点:他们都对死亡无所畏惧,对于牺牲坦然面对。之所以荆轲有名,不过是因为他刺杀的.是秦王而已,而无所畏惧则是所有刺客的共同点。刺客不仅是刺杀别人的残酷工具,更是敢于打破自己内心的畏惧的勇士,不畏艰难勇敢冒险的人。在这篇文章里,刺客精神也不仅仅表现在一个人的身上。文章中的许多人物都拥有着刺客精神。他们为了保住机密而宁愿自杀,以自己的生命来表达自己的忠心耿耿。

  我们也应该要有刺客精神,虽谈不上要以生命做代价,但是要有不畏艰难的心。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读《刺客列传》有感2

  任教初中语文的这些年,我一直很喜欢选自《战国策》的一篇课文《唐雎不辱使命》,尤其是文中第三段唐雎回复秦王:“何为士之怒”的那段话,石破天惊,铿锵有力,我至今还能大声背诵:“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祲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

  唐雎口中的几名布衣之士竟然有如此威力?能令霸业将成的秦王骇然失色,长跪致谢。是因为他们武艺高强,神通广大吗?还是作者夸大其词,欲盖弥彰?这些疑问我在阅读《史记》之《刺客列传》中找到了答案。

  司马迁用他高超的写作技巧,精妙的叙事角度给我们呈现了战国时期五位刺客的传奇故事。读来令人荡气回肠,拍案叫绝,不禁感慨:人世间怎会有如此好男儿?只觉得一股英雄气,在天地间驰骋。他们是在齐鲁会盟时用匕首挟持齐桓公退回鲁国失地的曹沫;是替公子光杀掉吴王僚的专诸;是为晋国智伯报仇不惜自残,两次刺杀赵襄子未果,然后自杀的豫让;是帮齐国严仲子刺杀丞相侠累失败后自剜双目,自屠出肠的聂政;是替燕王太子丹刺杀秦王,一去不复返的荆轲。他们用生命书写了一个刺客的快意恩仇,用死亡践行了一名布衣之士的终极信仰。

  豪气干云,智谋双全是他特有的标签。荆轲刺秦的故事为后世津津乐道的大多都是易水送别和图穷匕见。然而阅读《史记》,不仅有一个怀揣理想,热爱生活的刺客形象跃然于纸上,更有一个豪放不羁,桀骜不驯的灵魂从此走进心间。刺杀秦王并不是荆轲最初的目标,他青年时代喜欢读书和击剑,也曾以治国之术游说卫元君,并没有得到任用。后来漂泊异乡,等待时机,常与人饮酒下棋,击筑唱歌,终于等到了燕王太子丹尊他为“上卿”“舍上舍”叩头请教,以国士之礼邀请。从此他的生命和燕国的命运牢牢捆绑在一起。“风萧萧兮易水寒”的离歌唱响了悲剧的前奏,秦王谨慎多疑,王宫戒备森严注定了刺杀的失败。明知此行无论成败都是死路一条,他依旧义无反顾。游说樊於期自刎,用他的人头为投名状,买通秦王宠臣得到面见机会。进宫时带的唯一侍从被秦王的威仪阵仗吓得瑟瑟发抖,他却异常从容,机智应对,没有露出丝毫破绽。献图、刺杀、追赶等细节,太史公不惜笔墨大肆渲染,将一个勇猛无畏,视死如归的刺客描绘的淋漓尽致,尤其是在失败已成定局之时,荆轲“倚柱而笑”“箕踞以骂”,真是狂妄至极,也潇洒至极。这哪里是一个鲁莽的刺客,分明是一名大义凛然的侠客,这份气魄,胆识,情怀令人折服。无怪乎淡泊如陶潜都在他的《咏荆轲》中写到:“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己没,千载有余情。”表达对这位布衣之士的无限叹惋与敬佩。也许有些时候,一件事情的成败并不及一个人的气概那么直抵内心。

  一诺千金,忠肝义胆是他了不起的英雄本色。豫让的出场让不仅践行了“士为知己者死”的千古名言,更让我感受到“国士之礼”对于布衣之士的.非凡意义。为报晋国智伯对自己的知遇之恩,豫让几乎是不惜一切代价,穷尽一生奔波在报仇的道路上。也许是曾经侍奉过范氏和中行氏两家都没有受到重用,而智伯却把他引为知己,给予了他无限尊重与信任;也许是君子一诺终生无悔的信念让他执着于为恩人报仇,连对手都对他肃然起敬。他想尽了一切办法接近赵襄子,先是改名换姓,装成罪人,入宫涂厕。被赵襄子识破后敬他是义士,放过了他。接着他又扮作乞丐,浑身涂漆,吞炭为哑,直到连自己的妻子都无法认出,只为能获得再次刺杀的机会。可惜第二次依然失败。面对如此执着的刺客,赵襄子十分不解:“为何你先前给范氏和中行氏效力时,智伯灭了他们,你不仅没有为他们报仇,反而投靠了智伯?如今智伯已经死了,为何还要如此偏执的为他报仇呢?”豫让回答:“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对于一名布衣之士而言,“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报答礼遇自己的知己是可以奉献生命,无怨无悔的。难道他也读过《孟子》吗?那段曾经打动过我的对话,也是他心中笃定的信念吗?那一刻,豫让似乎穿越了千年来到我眼前。他让我明白有一种忠诚叫做肝脑涂地,有一种信仰叫做以身正道。

  数百年后,当所有的精彩都成为了故事,他们的身影也在尘世中淡漠,最终消失在虎狼之秦一统天下的无限风光里。寂静的就像他们从没到这个世上来过,渺小的馆藏典籍里不可能出现他们的名字。幸而有太史公,认定他们信义昭昭,卓尔不凡,将他们记入七十列传,盛赞他们:“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其妄也哉!”自此之后,世间似乎再无传奇刺客,但布衣之士的精神却绵延百代,千年不衰。

  何谓士矣?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他们轻生死,重然诺;轻钱财,重名节,敢爱敢恨,敢做敢当,顶天立地。从春秋到战国,从远古到近代,从孔夫子到司马迁,从顾炎武到孙中山。他们或纵横裨阖,异军突起,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或志向远大,饱含激情,用一己之力行天下大义。他们从不惧时代风雨,虽千万人吾往矣。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凭借着丰富的学识,敏捷的才智,卓越的智慧,不仅活跃在历史的舞台,更流淌进华夏儿女的血脉。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掩卷沉思,为人师者,更应以独立之人格,自由之精神,求真务实,率性而为,影响学生,带动学生。不被世俗所裹挟,不为名利所拖累。而以继往圣绝学为己任,以开万世太平为理想,执着追求,矢志不渝。正所谓“朝闻道,夕死可矣。”此刻,我万般欣喜:《史记》又为我增添了一抹新的精神底色。

读《刺客列传》有感3

  《史记》 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司马迁是西汉时期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他在汉武帝时任太史令。他早年就心怀大志,为写《史记》漫游各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一言的《史记》。

  《史记》一书被鲁迅先生评价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本史书从上古传说到汉武帝,3000多年历史,二十六史之首。《史记》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书、表、世家、列传五大部分,讲述人物的分别是:本纪,世家和列传。它们讲述的对象分别是帝王,诸侯大臣和平民。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一句话,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讲述了五位著名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著名的荆轲。他们之中有人成功了,有人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

  五位刺客可以说都是“士为知己者死”,其中最具名气的刺客就是荆轲了。

  荆轲是燕国人,他喜好读书,擅长剑术。但是,他在外游说,可不为他人所重用,直到太子丹的谋士田光把他引荐给太子丹。田光先后用了很多技巧,为荆轲成功刺杀秦始皇找到了机会,但荆轲刺杀秦始皇未成功,反被秦始皇刺死。最后,秦国来攻打燕国,灭掉燕国。

  从个人品德上来看,他是个集勇气、智慧、爱国情怀于一身的英雄。为什么这么说呢?荆轲不是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只是一个普通的游侠,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做的举动——刺杀秦王。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仿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但是秦始皇很强大,也说明了秦国最终吞并六国统一天下的能力。

  其实我觉得荆轲是有实力刺死秦王,其实他真正的目的是代太子丹逼迫秦始皇签下盟约,所以他并没有把带毒的剑直接刺向秦始皇。说明他一味地追求最完美的结果,而丢失了绝佳的机遇直至丢了性命。所以他爱国,剑术也好,只是缺乏随机应变的能力。

  像荆轲这样,不畏牺牲为国捐躯的刺客,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很多,也正是因为他们的这种精神,才会在历朝历代都有杰出的英雄。虽然他们并不一定成功,但是他们的光辉事迹,会在历史的长河中永远流淌,感染着一代又一代人。

读《刺客列传》有感4

  刺客,指古代讲信义的侠士和勇士。其中有两类,一是“士为国(民)事者死”,一是“士为知己者死”。不论是出于哪一种原因,他们都是那种不惜生命达成自己的义的人,这其中表现出的反强暴、勇敢、果断、尽全力相搏的精神仍值得现代人学习。

  然而除了这扶弱拯危、不畏强暴的精神外,一些刺客的原则性也很让我佩服。严仲子在聂政贫困之时去结交拜访他,奉黄金百镒作为送给他母亲的礼物,但聂政拒绝了他的请求“臣所以降志辱身局市井屠者,徒幸以养老母;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聂政的原则是孝,是亲情。

  豫让则“入襄子宫中涂厕”“又漆身为癞,吞炭为哑,行乞于市”,可以说是为了行刺,屈辱尽了自己。有朋友向他建议说可以装成侍奉赵襄子,借机亲近他后杀掉他。但豫让义正言辞地拒绝了,谓“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怀二心者也”。豫让的原则是忠诚、专一。

  “太子迟之,疑其悔改”“荆轲怒,叱太子”,荆轲因为太子的不信任而大发雷霆,这里体现出的是相互信任、相互理解(从豫让的事例来看,高渐离击秦采取的方法就类似于那位朋友所提到的,但我认为是秦始皇半强制性地请他来击筑,而且两个故事的背景也不相同,所以如果有人说高渐离“二心侍主”我认为是不妥当的)。

  他们总会坚守着自己的这些原则,一旦有人触犯便会显出刚烈的本性来,绝不屈服妥协。

  下面再来看看各刺客行刺的目的吧,如果硬要按“士为国事者死”、“士为知己者死”,那曹沫、荆轲、高渐离是前者的代表,专诸、豫让、聂政便属于后者了,但每个故事又有些微妙的不同。

  曹沫劫齐桓公没有任何事先的`商量,曹沫可以说是一介武夫吧,我认为驱使他行动的,应该是他骨子里的正义感,他觉得齐桓公侵犯他国领地是以强欺弱,应当归还侵地,这也可能是他下坛后“颜色不变,辞令如故”的原因吧,因为他坚信自己做了正确的事。

  对于专诸,原文的描写就只有一句专诸分析吴国情况的话,认为刺杀时机到了,“是无如我何”表现了他对刺杀结果的自信,公子光应当坐上王位,但我总觉他行动的理由只是侍奉好主子、做好自己的事罢了。

  豫让的行为倒确实让我感动,他与智伯的友谊之深厚,使他三番五次地委屈自己去刺杀赵襄子。但同时他也是个非常讲义气的人,最后被抓并没有反抗。假如他最后拼命反抗一下如拿刀去提赵襄子而终被卫士杀死,估计也会被赞美成以命相搏、勇气可嘉吧,但这并不符合他的义。我认为他有可能被赵襄子当时表现出来的理解所打动,第一次行刺未果、赵襄子甚至认为他是有义之人将他放了,所以出于义气而没有做最后的反抗。

  聂政则是在多年除服后主动去寻找严仲子并为其报仇,为了防止别人认出他来还“自皮面绝眼,自屠出肠,遂以死”,十分悲壮,他应该是为了报仲子知遇之恩吧。

  荆轲之刺秦,我认为不仅有“为国事者死”,田光先生以死激荆轲,所以这其中也可能有“为知己者死”。太子丹其实早就暗示想采取刺杀行动,但荆轲迟迟没有进展,可能他心中本是不赞成这种方案的,若是想结束秦王的暴政,他大可以早点行动,所以我认为荆轲觉得刺秦是万不得已的极端手段,他更多地是想保护燕国,完成田光先生的遗愿罢了,这样看来,“为知己者死”的因素倒更重要。

  慢慢分析后,我不禁对刺客的本质生出疑问来:除曹沫、豫让外,其他几人的行刺几乎都是跟人谋划好,且多出于“为知己者死”,说通俗点也就成了私人恩怨(曹沫的劫还是堂堂正正地在众人之前,也没了“暗杀”的意味,让我佩服;豫让最后刺衣报仇,与其他刺杀的意义也不相同)。有人也许会说聂政刺韩相也让人感动,但我其实觉得聂政有些不善思考,

  严仲子本身作为“诸侯之卿”应是有些谋略的,挑其贫困之时来结交是可能的,而且在聂政拒绝之后几年都没再来找他,当初可能只是想托付任务罢了,说“知己”便有些勉强。有人说荆轲刺秦是为了结束暴政,毕竟太子丹也是作为贤君的形象出现在《史记》中,但其实太子丹的负面评价还是很多的,司马光说:“夫其膝行、蒲伏,非恭也;复言、重诺,非信也;糜金、散玉,非惠也;刎首、决腹,非勇也。要之,谋不远而动不义,其楚白公胜之流乎!”这样看来,荆轲仿佛也成了太子丹私人恩怨的牺牲品。

  的确,那个时代侠义之风盛行,反侵伐、反强暴,不惜以身冒险以献国,这种在个人身上显现出的气节可歌可泣,但有时也许会被人利用,悲壮牺牲。古代有仇必杀的想法也与现代思维完全不同,为了杀掉仇人不惜重金找寻刺客的现象屡次出现,但这种轻视生命的想法是不可取的,应当用其他的方法冷静处理才好。豫让的刺衣报仇的举动也正体现了这一观点,当然,他当时肯定不是像这样思考的,不过较其他行刺来说,我认为他的选择是最能让我接受的了。

读《刺客列传》有感5

  有人喜爱文辞简约的《三国志》,有人喜爱饱含深情的《红楼梦》,有人喜爱清新亮丽的《飞鸟集》。而我却独爱人物细腻的《史记》。

  翻开《史记》,我最喜欢《刺客列传》。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动荡的时代,各路英雄豪杰逐鹿中原,为了保卫家园,捍卫尊严,无数豪杰泪洗山野。刺客,本事卑鄙邪恶的代名词,但在那个时代中,却肩负着国家的期盼和使命。

  “刺客列传”中讲述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位刺客的'故事。尽管五人肩负不同的嘱托,有着不同的结果,但是,他们都侠肝义胆,且有浓厚的爱国主义精神。不论成功与否,他们都是英雄,都为后人演绎了为国为民为民族而献身的热血豪情。

  曹沫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他果断地抓住时机,拿出匕首胁迫齐桓公,经过一番游说,最终使齐国割出在鲁国所侵占的地方,展现了他的大智大勇。

  豫让是最惨烈的,他认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他为智伯报仇,屈身作为一个罪犯刺杀赵襄子,未成功,后又将全身涂黑,使全身长满漆疮,吞碳是自己变哑,再次行刺,未果后,乞求赵襄子让自己击打自己的衣服,拔剑三次跳起来击刺衣服,来表达为智伯报仇的意愿,然后伏剑自杀。

  荆轲是五人故事中治安篇幅最长的。从为刺杀秦王做准备到最后刺杀,都体现出荆轲是一个重义气、守承诺、有勇有谋的人。

  无为刺客中,我最喜欢聂政。整个故事可用“悲”“舍”来形容,刺杀宰相侠累成功后,自己毁容,挖出双眼,又剖腹,肠子都流出来,悲壮的死去。尸体被韩国人弃在街头,姐姐因悲哀至极而死在他的身旁。为使姐姐不受连累而毁容,可见其宁舍自己,而不连累亲人的义勇精神。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五位刺客视死如归,虽结果各异,但其忠肝义胆,为国为民舍生忘死,堪称英雄。

  读《刺客列传》,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读《刺客列传》有感6

  于中国而言,忠良死节之士定如繁星一般闪亮夺目。”就车而去,终已不顾”的荆轲或许内心中惟念家国,早已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聂政在完成刺杀后为使姐姐不受牵连便将尖刀指向自己,皮面决眼,自屠出肠,遂以死;多次刺杀但最终失败的豫让,被重兵包围之时请求得到大王的衣服,拔剑三跃而击之,遂伏剑自杀。临死之前还喊出”吾可以下报智伯矣”的感人之言;面对齐国国君,曹沫毅然上前挟持桓公,毫无惧色,逼迫齐归还鲁多次战败失去的土地。虽不及荆,聂二人那样失去性命,但亦不失为一位视死如归之士……

  《刺客列传》中一共描写了五个刺客,“人气”最高,但业绩最低的就是荆轲了。荆轲是刺杀最没有成效的一个。刺秦不但一无所获,反而损失惨重,不仅丢了自己的性命,还丧失了燕国督亢地区图,樊於期的性命也白白搭了进去。荆轲刺杀秦王失败,可能是他剑术不精,可能是失去了帮手,也可能是想要效仿曹沫挟持齐桓公一样挟持秦王。荆轲可以要挟秦王,做出对燕国有利的事,如若不成,再刺杀也来得及,可是事情连第一步都没有进展成功,他就被秦侍卫所杀。荆轲为人慷慨,临行前,燕太子,高渐离等人为他送行的场面十分悲壮。“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体现了荆轲刺杀秦王的决心。可能荆轲的脑子里想法太多,到底是刺杀还是挟持,让他犹豫不决,最终成了遗憾。或许他“感情用事”不适合当刺客,如果他果断一点,就会成功。司马迁这样评价到“世言荆轲,其称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马生角也,太过。又言荆轲伤秦王,皆非也。使公孙季功、董生与夏无且游,具知其事,为余道之如是。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明也。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我们听过杜甫的”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却也曾见过辛弃疾笔下的”英雄无觅孙仲谋处”呼唤英雄似乎是那个时代的声音。而今,时代变迁,有人说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还有人说这是一个没有英雄,只有偶像的年代。或许只是因为时代没有给当代人一个人去抛头颅洒热血,杀身成仁、英勇就义、慷慨赴死的机会,但我想这绝不意味着是英雄的缺失,而是当代的`英雄们就在我们身边默默的奉献着。指挥交通的交警,城市美化的环卫工,奔波大家小巷的外卖员,建筑城市的工人……不正是他们这些人才撑起了我们的这座城吗?或许并没有那样的光彩夺目,但着实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面对有无英雄的质疑,是否又像食马者与千里马那样呢?正如太史公言曰: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读《刺客列传》有感7

  秦王的长剑砍来,荆轲只觉左腿痛彻心扉。“啊”他痛苦的喊声被他硬生生憋了回去,身体失去了平衡,踉跄着倒了下去,瘫坐在柱旁。秦王凶猛地扑来,他向秦王奋力掷出了匕首,“当”地一声,匕首打中了一旁的铜柱。眼前,秦王和夏无且挥着长剑砍来的身影仿佛无限放慢,再放慢……他知道时间不多了,可还是歇斯底里地狂笑起来。眼前昏黑一片,却颠颠倒倒地旋转出田光自刎时那抹笑,耳边回响着那天易水边高渐离的击筑声。秦王的长剑凶狠地砍来,可他没有动。他不能动了,也不想动了。“我,哪是,杀不掉你……我是想……活捉你啊……”头向旁一歪,倒地,那笑声,停了。眼睛渐渐褪去光芒,可还是倔强地圆睁着……

  为了这一场注定不会成功的刺杀,“节侠”们牺牲了太多太多:太傅鞠武直言进谏,不惜自己放弃全局;田光为明清白激荆轲,不惜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一员猛将樊於期为了得以成功刺秦,献出自己的首级。他们,似乎从来没有想过:如果刺秦不成,岂不白搭性命?!

  田光在临死前,在笑。他俯下身去,唯唯地答“喏”,却在笑。他一定洞察了这一切:看出太子丹对他的不信任,看出太子丹“非节侠也”。也许,这笑,正是嘲笑太子丹不信任所用之人的不讲义气。

  笑。在这以悲剧结尾的.壮举中,荆轲在笑。荆轲在被断左股,“废”后,在最后的孤注一掷也失败后,他在,笑。也许这是无奈的苦笑,笑自己的莽撞,笑事不能成,笑自己“废”后的落魄;又也许,这是对秦王的嘲笑,嘲笑他贪得无厌,嘲笑秦王堂堂一国之君,自诩为王,却被一介草民追着打转……

  孟子云:“舍生而取义。”义,究竟是什么?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么?田光终究自刎了,为的是他自始至终都应该是个节侠,不能违背太子丹的嘱托,只好自杀以明“义”。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南宋文天祥吟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明末,于谦写下“粉身碎骨浑不怕,只留清白在人间”;再到戊戌变法中,谭嗣同高歌“我自横刀向天笑,留取肝胆两昆仑”。而牺牲,他们都是为义而死,希望“义”的侠客精神永存于世,愿人们都能为自己的承诺和理想放手一搏,甘为最后一丝光明舍弃一切去奋斗,去捍卫自己的“义”。

  作者:沈萱元,上宝中学七年级

读《刺客列传》有感8

  刺客,人类历史中最古老的行业之一,中国职业刺客最早也就出现于春秋战国时期,常由于政治原因,负责对目标人物进行刺杀。刺客行刺目的往往以图在短时间内,让目标关键人物及其相关事物遭受致命打击。中国早期的刺客,其行刺动机较为单纯,往往因感激委托人的恩德而去行刺,大多都怀揣着“士为知己者死”的信条,因此带有一些侠客的气息。他们与今天的刺客们大相径庭,如今的刺客更过的是去追逐金钱、名声、仇恨、政治,相比之下,觉得中国古代的刺客真是太单纯了。

  本文记述了六个人的刺客故事,看似是五个人,其实还有最后一个荆轲挚友高渐离。每个人的刺杀都非个人恩怨,彼此之间的缘由也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一样的,就是他们都有一种扶弱拯危、不畏强暴、为达到行刺或行劫的目的而置生死于度外的刚烈精神。

  太史公花了一半多的笔墨,饱含深情地写了荆轲刺秦王。先介绍了身世籍贯,“好读书击剑”,曾“以术说卫元君”;曾游榆次,“与盖聂论剑”;游邯郸与鲁勾前博。这几段文字,后两段还插入两个精彩的细节描写。这些,不仅对认识荆轲全人是必要的,而且对荆轲传的主体部分起着铺垫作用。之后又引出了与后来故事的发展密切相关的两个人物,即高渐离和田光先生。从“居顷之”到易水饯行,是故事的发展阶段,诸多情事,以时间先后为序,逐一加以交待和描述,使荆轲其人的形象越来越饱满。

  其中易水边饯行一段的场面描写,为突出荆轲的气质、性格、乃至整个精神风貌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极力地渲染了“壮士一去不复还”的悲壮氛围,也为故事高潮的到来做好必要的铺垫。紧接着“图穷匕首见”的壮烈场面,刺杀未遂后“荆轲废,乃引其匕首以擿秦王,不中,中桐柱。秦王复击轲,轲被八创。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无语凝噎,不知该如何评论这位无畏的刺客,比起曹沫、专诸、聂政这三个人来说,荆轲算是死不瞑目,没有能报答太子丹对他的知遇之恩,比起豫让,豫让至少,“以致报仇之意,则虽死不恨”。

  我同情荆轲,但这六个人中我最敬佩的不是他。我最敬佩的是哪个所占篇幅最短最短的.高渐离。没有人要求高渐离去刺杀秦王,荆轲也没有跟他说过“兄弟,我要是没成功,你一定要帮我完成心愿”,没有人,真的没有人甚至是暗示,从没有过。他没有知遇之恩,挚友荆轲也和他的关系仅仅是你击筑我歌唱。但这个小人物太令我感动了,起初只是隐姓埋名,为躲过杀身之祸,只是为了亲近秦王,他才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代价呢?代价是什么?被熏瞎了眼睛,只是为了完成知己的心愿,让自己的知己能在地下安息,看完最后的故事,我觉得太史公的安排太完美了,虽说是按照时间顺序,但最感人的故事留到了最后,为整个春秋时的刺客们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超越了知遇之恩,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心灵的共鸣、交流,超越了空间与时间的距离、甚至连生死的界限都阻挡不了他们。

  刺客们时刻徘徊在生与死之间,这也就是他们的伟大吧。

读《刺客列传》有感9

  在我国古代所有的史料书籍中,《史记》的大名可谓人尽皆知,而作者司马迁也因此声名远扬。我们都知道《史记》是一本纪传体通史,里面的内容分为本纪、世家、列传等,记载的都是一些威名赫赫的大人物,说白了,都是些王侯将相之类的人。可是就在这些大人物之中,司马迁专门给几个小刺客列了一传——《卷八十六?刺客列传》。

  这几个小刺客,分别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有人也许只听过荆轲,没关系,这不重要,这几个小刺客真的都可算是小人物:比如曹沫、专诸,只是个勇士,后来也没有什么大的.成就;豫让只是个家臣;聂政、荆轲就是个侠士。与记入《史记》的人来说,这几个人着实算得上草民了。

  那么,司马迁到底为什么列了列传去写他们?

  仔细想想,这背后的原因,无疑都指向一个答案:这是他有意留给世代君王的“项上之剑”。历代君王都是高高在上的,打个喷嚏九州都要抖三抖。但是,即使君王本领高强,权力遮天,也绝对不能忽略小人物!我想,司马迁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如果看不起小人物,视其为草芥,那么小人物发起怒来,也是很可怕的,他们会让你睡不上一个安稳觉:

  有可能你正吃烤鱼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给了你一刀——专诸;有可能你在厕所艰辛奋战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杀你——豫让;有可能你正在和下属吹牛显摆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抹你的脖子——曹沫;有可能你在家里闲着没事正放松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捅死了你——聂政;读后感·如果你觉得你是帝王,身边保镖环绕,安保系统完善,但你根本无法预料到,这一刻你面前手无寸铁的人会不会下一刻就从地图里掏出了一把匕首——荆轲。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这就是悬在各位帝王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啊!这一传虽然说了很多,但总结下来,却都逃不过一句“士为知己者死”。我觉得司马迁的整体分布称得上是完美了,虽然只是时间顺讯写下来的,但仍把最震撼的故事留到了最后,为整个春秋的此刻们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超越了知遇之恩,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心灵的共鸣,超越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甚至生死的界限都阻挡不了他们。

  他们时时刻刻徘徊在生死仁义之间,这大概就是他们的伟大吧!

读《刺客列传》有感10

  这一篇写了五位刺客,分别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和刑轲。

  曹沫,鲁人,以勇力事鲁庄公。鲁庄公派他带兵与齐国战,屡战屡败,连失几城。曹沫觉得很惭愧,但庄公仍很信任他,“犹复以为将”。齐恒公与鲁庄公于柯邑会盟,曹沫趁隙执匕首劫持了齐桓公,齐桓公的左右投鼠忌器,无法近前,问曹沫,你想干嘛,曹沫说:“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已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这时候其实他说什么齐桓公都会答应吧,只要不杀齐桓公,于是齐桓公答应“尽归齐之侵地”,曹沫也干脆,齐桓公一答应,他立马扔掉匕首,回到鲁国群臣的位列中,谈笑自若。齐桓公心里当然愤怒,回去就想背约,管仲劝他,“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这样,“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復予鲁”。

  曹沫很有勇气,心理素质好,机智。他是本篇介绍的几个刺客中唯一从刺杀现场平安脱险的幸运儿。

  专诸,吴国人。伍子胥了解专诸的能力。伍子胥从楚国逃到吴国后就向吴王僚游说伐楚之利,被公子光否定了,说伍子胥提出伐楚是为报私仇,不是为吴国作想。伍子胥因此推断公子光“将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这个内事是提公子光有杀吴王僚以自立的图谋。于是伍子胥把专诸推荐给公子光,“光既得专诸,善客待之”。公子光想杀吴王僚自立是有原因的,因为公子光的父亲是吴王诸樊,诸樊的四弟季子札贤,诸樊想把王位传给他,但季子札坚辞不受,于是诸樊不立太子,将王位传给其二弟,二弟死了传三弟,三弟死了准备传四弟季子札时,季子札跑了,于是吴国人立三弟的儿子为吴王,即吴王僚,这下子诸樊的长子公子光就不乐意了,认为王位应该是他的。他很有耐心,等到吴王僚派其弟领兵攻楚,同时派季子出使晋国以观诸侯反应,而楚国虽正值国丧,但并不示弱,派兵从背后断了吴军退路;这时候公子光认为机会终于来了,就与专诸商量,是出手的时候了。公子光发请帖请吴王僚吃饭,吴王僚也是有防备的,带了一大批护卫来赴宴,大家喝洒喝得差不多的时候,公子光称脚痛进入内室,专诸将鱼端给吴王僚吃,近前后抽出藏于鱼肚子内的匕首刺吴王僚,“王僚立死。”专诸也被迅速扑来的吴王僚的随从杀死。吴王的人见僚已死,一时惶乱。公子光这时带入事先埋伏的人一拥而上,把吴王僚的人全部除掉。然后公子光自立为王,即吴王阖闾。吴王阖闾封专诸的儿子为上卿。

  专诸的特点应该是刺杀技术好吧,快、准、狠,一发即中。他刺杀成功后被对方杀死于现场,死得其所。

  豫让,晋国人。他开初是范氏及中行氏的手下,不受重用,就改投到智伯门下。智伯“甚尊宠之”。后来智伯死于与赵襄子的战斗中,赵襄子对智伯怨恨极深,不但与魏韩合谋灭了智伯,三分其地,还“漆其头以为饮器”,这个,有点变态了。豫让逃到山中,立志为智伯报仇。他报仇的手段一直走的悲情路线,先是扮囚犯到赵襄子宫中去刷厕所,想趁赵襄子上厕所时刺杀他,被发现并抓住了,赵襄子念其忠义,放了他。然后他就扮乞丐,“漆身为厉,呑碳为哑”,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他了,他一个老朋友在街上认出他来,都感动哭了,说以你之才,假装投到赵襄子门下,他一定会收留并重用你的,这样你不是更有机会接近他并杀掉他吗。豫让比较死脑筋,认为我心怀二心投到赵襄子门下并杀他,一是对智伯不忠,二是对赵襄子不义,不能做这种事。他躲在赵襄子的马车必经的一座桥下,结果马惊,赵襄子立即意识到是豫让在附近,于是豫让又被抓住了,赵襄子忍不住指责他,说你也曾经是范氏中行氏的手下,智伯灭范氏中行氏你无所作为,而今我灭智伯你却执意要杀我为智伯报仇,这是为什么。豫让的回答比较经典,说范氏中行氏以常人待我,我就以常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当以国士报之。赵襄子默然,说我已放过你一次,你这样不依不饶,我无法再饶你,豫让也有他的逻辑,他说“臣闻明主不掩人之美,而忠臣有死名之义。前君已宽赦臣,天下莫不称君之贤。今日之事,臣固伏诛,然愿请君之衣而击之,焉以致报仇之意”你要杀就杀吧,临死前希望能刺穿你的外衣来成全我为智伯报仇的`意愿,赵襄子感其义气,就脱下外衣让手下拿着,豫让三跃而击之,曰“吾可以下报智伯矣”。然后伏剑自杀。

  豫让作为一个刺客其实并不专业,他像是一个彻底入戏的演员,专门向世人演示什么是忠义,只专注于表演过程而不计结果,是个失败的刺客。其实他蛮聪明的,很会说话,是个挺有才的文人,只是死脑筋,中毒太深,枉送了性命。想像他连续三次跃起去刺击赵襄子的衣服,然后伏剑自杀的画面,感觉他像一个用生命在演出的小丑,有点悲怆的喜感。唉,这让我想起一句被篡改的歌词:“原谅我一生放纵不羁笑点低”。

  聂政,轵.深井里人,轵在哪里?不大清楚。杀了人后躲避仇家,与母亲姐姐一起搬到齐国居住,以屠宰为生。濮阳严仲子本来是韩哀侯的臣子,与韩相累侠结了怨,就跑回老家,一心想除掉累侠,到处访求勇士。听说聂政勇,多次去齐拜访聂政,又备了酒席到聂政门前,并送上百金给聂政母亲祝寿。聂政“惊其厚”,“固辞”。严仲子避开他人,向聂政讲了来意。聂政说我是因为有母亲要赡养才避仇在此,“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最终没接受严仲子的厚礼,严仲子“卒备宾主之礼而去”。后来,聂政的母亲死了,“既已葬,除服”。这时候,聂政就去找严仲子了,说:“前日所以不许仲子者,徒以亲在;今不幸而亲以天年终。仲子所欲报仇者为谁?请得从事焉。”严仲子就把详情说了,并说了困难之处:对方为韩相,且是韩君季父,在韩国宗族众多,护卫严密,我谋划了很久,终不能成。并说“今足下幸而不弃,请益其车骑壮士可为足下辅翼者。”聂政拒绝了严仲子给他增派人马的提议,说濮阳与韩国相距不远,韩相耳目众多,我们人多了就难免生是非,有是非就容易泄漏机密,若事情传到累侠耳里,“语泄是韩举国与仲子为仇,岂不殆哉!”聂政独自去到韩国,仗剑闯入累侠府中,当时累侠正坐在府中,左右护卫甚多,聂政直接冲上台阶刺杀了累侠,左右大乱,聂政大声呼喝,砍杀几十人后,“自皮面决眼,自屠其肠,遂以死。”

  聂政是个孝义双全,冷血果断的杀手。他的每个决定其实都有其道理,你知道他为什么临死前要自已割面挖眼毁容吗,那是因为他还有个姐姐在,他不想让韩国人查到他的身份去杀他姐姐报仇,可见他心思细腻,侠骨柔肠,乃重信诺有担当的真汉子也。说到他姐姐,也不是个耙角,她在齐国听说韩相被人刺杀,韩国将凶手暴尸街头,悬赏征询凶手身份时,意识到可能是弟弟聂政,就去韩国认尸,伏尸痛哭,最后哭死在聂政的尸体旁。

  荆轲,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刺客,可能要写的会比较多,不如下一篇再写。

  关于已写的这几个刺客,一个是在齐鲁会盟时劫持齐桓公胁迫其归还失地的曹沫;一个是帮公子光刺杀吴王僚后被僚的手下刺死的专诸;一个是立志为智伯报仇结果只刺穿了仇人衣服后自杀的豫让;还有一个是受严仲子之托刺杀韩相累侠后毁容自杀的聂政。四个刺客各有所长,曹沫有勇,专诸有能,豫让有忠,聂政孝义。说到这里,想到中国古代道德观最强调的四个字:忠、孝、节、义,鉴于当今社会节操如水银泄地覆水难收的现状,那“节”字就暂时不提也罢。“忠”是忠君,报君主知遇之恩;“孝”是孝亲,报父母养育之恩;“义”是为朋友两肋插刀,报朋友善待之情。其实我觉得到现代对这几个字已经不能只从字面上机械解释了,应该理解精神实质,就像豫让说的,彼以常人待我,我以常人报之,彼以国士待我,我当以国士报之,实际上就是对方怎样待我,我就以相同规格回报,这才是合理的逻辑,不能死忠愚孝蛮干。

读《刺客列传》有感11

  司马迁虽曾身陷囹圄、惨遭酷刑却依旧豪情万丈,说出:“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亦或是在书中毫不留情地抨击汉武帝的昏庸无道;也会借陈胜之口明“鸿鹄之志”。不得不说,太史公是一个极富英雄主义情怀的人,这点也可以从他把项羽归到专为帝王准备的“本纪”里、专门为刺客列传这样个人情感色彩浓郁的做法里窥见一斑。

  司马迁本人就是一个极矛盾的人——肉体的残缺与精神的.腾飞,那我们也以矛盾的观点去看五位刺客。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曹沫和荆轲。

  先看曹沫。“曹沫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短短三句,曹沫便给我留下有勇无谋的匹夫形象。再往下读我不禁蹙眉:曹沫劫持齐桓公不过是为自己作战失利鲁国蒙羞所赎罪,不过是进行一场以生命为赌注的赌博而已。但是最终我被他的“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所折服。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曹沫与畏畏缩缩、割地求和的鲁庄公对比鲜明。曹沫功成身退,算是五刺客中比较好的结局了。

  再谈荆轲。初读荆轲,令人同情钦佩;再读荆轲,从字里行间却发现他的“义”有些变味了。没错他“倚柱而笑,箕踞而骂”确实慷慨豁达;“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确实不失为一首撼人心魄的悲壮交响曲。细品,却发现矛盾确实多多。

  荆轲本是卫国人,他之所以携秦舞阳舍身前往不测之秦,引用原文,是为报太子知遇之恩。这是怎样的“知遇之恩”呢?

  太子丹年少时曾在秦国当人质,已经成为秦王的嬴政对太子丹并不友好。后来,他从秦国逃回燕国,寻求报复秦王的方法,但因燕国弱小,力不能及,便谋划暗杀秦王阻挡秦的兼并之势。太子丹四处物色剑客,看中了荆轲。史载,为了让荆轲死心踏地为他卖命,“太子再拜而跪,膝行流涕······太子日造门下······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看看,才认识,就精神物质双满足了,哪算什么“知遇”呀?分明是高价收买!太子丹也非真正信任荆轲。《史记》有云:“荆轲有所待,欲与俱······太子迟之,疑改其悔”荆轲仅仅是为刺秦准备,他都不理解、等不及,甚至遣秦舞阳要挟、威吓,从何侈谈“知遇”。

  由此可见,荆轲或许只是一个被雇佣的亡命之徒。

  用矛盾的观点读《史记·刺客列传》,问世间义为何物。

读《刺客列传》有感12

  读完刺客列传,不禁对这五个人感到钦佩。

  尽管这五人的事迹并不相同行刺的目的也有所不同。但他们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有着一种不畏强暴,将生死置之度外的刚烈精神。

  曹沫,是一位有勇无谋的刺客。他用自己的言语与齐桓公作斗争,一方面用武力威胁齐桓公,迫使齐桓公归还因自己战败而失去的土地。不过,我认为曹沫此举还稍欠妥当。如果齐桓公只在乎自己的土地和国家的利益,曹沫这次威胁齐桓公的行为非但能使齐王归还土地,反而会使齐王愤怒,并对鲁国大举进攻使鲁国面临着亡国的危险。

  豫让,为了替智伯报仇,决定去刺杀赵襄子。为了达到目的,不惜让自己的身体承受巨大的损伤。他认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荣。”最后刺了赵襄子几刀便自刎谢世了。但他的忠诚却感动了赵国志士。而我却认为豫让的行为只是愚忠罢了。他大可以以自己的才能辅佐与赵襄子身边,再找时机为智伯报仇,这样既可报仇又可保全自己,两全其美,岂不快哉?

  聂政,为了达到目的,直冲“方坐府上”的韩相侠累,然后“自屠出肠”。而聂政为了不让家人受牵连“自皮面决面”。而聂政的姐姐聂荣认为不可以为了保全自己而永远埋没弟弟的名声,便与弟弟一同死去。同样为了古代君主的一己私利成为牺牲品的专诸,为了刺杀成功,将匕首藏在烤鱼肚子里,刺死了吴王僚,但却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对我们来说,自己的死无法为祖国做出贡献,可谓是一种莫大的遗憾。可对于古人,能为自己的主人而牺牲确实至高无上的光荣。

  荆轲,他的故事可谓家喻户晓。他是一位有勇有谋的刺客,但造成他失败的最主要的原因就应该是他的武功吧。他的剑术不精,却要刺杀秦王,他的精神与勇气可歌可泣,可惜的只是能力罢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首慷慨激昂的歌曲流传青史,同时流传的还有荆轲大无畏的精神。

  这些刺客有成功也有失败。但这些并不是最主要的,真正让后人铭记的是这些刺客将生死置之度外的气魄与精神。 篇2:刺客列传读后感

  《刺客列传》描写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高渐离六个人的事迹,始于曹沫,终于高渐离,他们的悲剧性也在逐步加强,只有曹沫一人全身而退。这六个人之中,知名度最高的无疑是荆轲,荆轲的事迹被千百代文人墨客传唱,可其余五个人被淹没在历史的风尘之中,不为大部分人所知晓。其实,他们六个人的事迹都是令人扼腕叹息,荡气回肠。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被豫让提出来,就成了刺客的信条,他们不顾家人,不计生死,就是为了“知己”这两个字。前面已经说过,荆轲的知名度最高,可是现在看荆轲与太子丹的交往,其中掺杂了太多的利益,并算不得是知己。唐朝司马贞《史记索隐》转引来注解《史记。刺客列传》中记载:荆轲与太子丹游览东宫,荆轲拾瓦投蛙,太子丹捧着金丸给荆轲。他们又一起乘千里马,荆轲说千里马的肝好吃,太子丹就杀了千里马把肝给荆轲吃。荆轲在宴席之上说歌女的手美,太子丹就把歌女的手剁下来放在玉盘里送给荆轲。

  太子丹的所作所为,实在是有谄媚之嫌。荆轲虽然为人深沉好书,与贤豪长者相结,但是也是郁郁不得志的,每天和狗屠、高渐离在市集之上相乐相泣,旁若无人。太子丹对荆轲也算是有“知遇之恩”了,但是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就是说君子之间的交往不掺杂利益,可太子丹与荆轲并没有做到这一点,连荆轲也说“太子遇轲甚厚”。所以太子丹为荆轲准备好要去咸阳时,荆轲准备等自己的同伴,但是太子丹并不信任荆轲,以为荆轲要反悔,试探地说“丹请先遣秦舞阳”,他们连朋友之间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更谈不上是知己。太子丹对荆轲不薄,荆轲去刺杀秦王,就有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意味。

  但是,古往今来似乎没有人去注意这些,荆轲成了千古刺客的偶像,这和太史公偏爱荆轲有关,《刺客列传》里,荆轲所占文墨最多,其故事性也最完整,还有他身边诸如田光先生、高渐离等一批朋友所渲染出来了强烈的悲剧氛围。文人墨客也写诗作赋咏叹荆轲,例如陶渊明《咏荆轲》中说:“其人虽己没,千载有余情。”这其中自然也有荆轲他一诺千金,视死如归的缘故,但是《刺客列传》其他五人并不缺乏这一特点,所以,这并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与其他五人相比,荆轲的敌人是秦始皇。

  秦始皇他“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并吞八荒”,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虽然他并不是完美的,他誉满天下同样也谤满天下,可这并不能抹杀他奠定中国封建王朝基础的功勋。而一个人所能达到的高度,通常是由他的`对手来决定的。千古一帝秦始皇在历史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竟然敢刺杀他的荆轲当然也在历史上扬名。尼采说过,慎重地选择你的朋友,更慎重地选择你的敌人,朋友可能影响你的成就,敌人会决定你所能达到的高度。所以,遇到一些人做出一些事,不要随便去和他理论生气,不是所有人都配当你的敌人。

  《刺客列传》里,最成功的刺客要算曹沫了,曹沫挟持齐桓公,既达到了自己的目的,逼齐桓公交出了侵占鲁国的土地,自己又全身而退。专诸虽然达到了自己目的,以鱼肠剑杀了吴王僚,可自己也丢了性命。接下来的豫让、聂政、荆轲、高渐离,不仅没有完成任务,自己也丢了性命。而且秦王因为被荆轲行刺大怒,发兵攻燕,逼迫燕王喜杀了太子丹,为燕带来了祸患,但他们都是义薄云天、视死如归的死士,其悲剧结局可歌可泣,读来荡气回肠。我认为这其中最令人扼腕叹息的一位,是高渐离。

  严格来说,高渐离并不是《刺客列传》里所描写的刺客之一,他是在荆轲刺秦王环节里出现的人物,只是一个陪衬荆轲的存在。太史公没有提到高渐离会什么武艺,与其他五位刺客将军、武士的身份相比,高渐离是一名乐师。在易水河

  畔送别荆轲时,流传千古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就是高渐离为荆轲践行之作。似乎在这个时候,高渐离就已预见到荆轲悲剧的结局,并决定自己也踏上这个没有回头路的征途。这是何其悲壮的画面!他与荆轲的友情可见一斑!当秦始皇通缉太子丹和荆轲的门客时,门客们都潜逃了。高渐离更名改姓给人家当酒保,伺机接近秦始皇。秦始皇因为爱惜他的才能,熏瞎了他的双眼,令他击筑,高渐离便把铅放进筑中,再进宫击筑靠近时,举筑撞击秦始皇,当然没有成功,被杀。但是这个时候,秦始皇已吞并燕国,这时再刺杀他,已没有什么意义。更何况,高渐离不会武功,他成功的几率微乎其微,然而高渐离这个击筑国手却义无反顾,这似乎有些寻死的意味。或者,他只是想已一死来告慰荆轲这个朋友,这个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他只是为义而死,其中不掺杂任何的金钱、收买、报恩、等等龌龊,死得轰轰烈烈。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李白的诗句描写了一个冷酷无情却又侠肝义胆的刺客。刺客,或者说杀手,这个职业在中国历史上可谓是古老传统却又有着奇特的旺盛生命力。但是,春秋战国那个君子之间争霸的时代过去,“士为知己者死”的刺客也消失了,剩下的只是阴冷的暗杀、丑恶的血腥,这怎么不令人怀念那些舍生忘死、舍生取义的刺客豪侠!篇3:《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

读《刺客列传》有感13

  有这样一本书,它被鲁迅先生称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这样一个人,在逆境中磨炼意志,心怀理想并为之奋斗,最终实现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宏伟目标。他是我国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而那本书也正是他所撰写的史学巨著《史记》。

  很多人读史记都是被书中描写的帝王霸业与世家传奇所吸引,我却独爱《刺客列传》这一篇。许是因为我自认有些懦弱,对于这些有勇之士便格外敬佩,他们身上所具备的侠义精神更令我为之动容。《刺客列传》全篇共描写了五个刺客的故事,始于曹沫,终于荆轲,中间依次为专诸、豫让和聂政,读来使人震撼不已。而其中最打动我的,当属豫让和荆轲了。

  豫让是春秋时期晋国人,在成为智伯的家臣后,受其重用,得到了“国士之遇”。后智伯被赵襄子杀害,豫让为报知遇之恩,决心要杀掉赵襄子为智伯报仇,矢志不渝。他隐姓埋名,接受宫刑混入了赵襄子宫中,不料被发现,首次刺杀未能成功。此后,为了再次行刺不被认出,他竟用漆毁了容,吞炭弄哑了嗓子,乔装打扮使人无法辨认,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来。不幸的是,这次他仍被赵襄子擒获。豫让自知生还无望,然智伯之恩未报,于是他请求赵襄子将衣服脱下一件,通过剑击襄子之衣象征性地达到报仇的目的。赵襄子感动于他的义气,答应了他。豫让于是拔出宝剑击刺襄子之衣,仰天大呼:“吾可以下报智伯矣!”后伏剑自杀。豫让的刺杀行动虽然都没有成功,但他的这种知恩图报、“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却深深感动了当时的人们,“赵国之士闻之,皆为涕泣。”从他勇敢的行为中,我也看出了他可贵的精神,并深受鼓舞。

  而说起荆轲,“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更是耳熟能详,我就不多加赘述了。《史记》中详尽的描述了整个刺杀过程,尽管最后刺杀没有成功,但荆轲在秦庭不畏秦王、英勇抗争的英雄事迹却被历代传颂,直至今日。

  在这些人的身上,我看到了很多闪光的品质。他们有着“言必行,行必果”的精神,为了实现承诺不惜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他们更有一种知恩图报、舍生取义的侠义精神,他们不畏强暴,为实现自己的任务将生死置之度外。正如孟子所云:“生与义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读《史记·刺客列传》,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古代刺客的'勇敢,感受到了易水送别的悲壮,更感受到了荆轲刺秦王的惊心动魄……太史公笔下的刺客,有着些许中华民族远古以来的尚武精神,为中国崇尚中庸的文化传统注入了“匕首”的刚性,在历史的长河中流淌着,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有志之士!

  作为少年的我,虽然还没有能力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也应该受点侠气的熏陶,做个勇敢的小男子汉才行。

读《刺客列传》有感14

  《刺客列传》是司马迁著作《史记》中一篇传记。全文五千多字,共写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等五位刺客,揭示了弱小的燕国和强大的秦国之间的尖锐矛盾和激烈斗争,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战国时期秦燕两国之间的兼并与反兼并的斗争。

  文中着力塑造了以荆轲为代表的义士形象。他们的思想境界虽有高下、阔狭之分,但是他们视道义高于生命优秀品质令人敬仰,他们“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司马迁对此大加赞赏。豫让宁可让自己承受涂厕之辱、漆身吞炭之苦,也要采取他认为最正当的方式为智伯报仇;聂政接受严仲子所托后,为了不连累家人,最后竟“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遂以死”;荆轲为报答燕太子丹而前去刺杀秦王,终使自己走上了不归路。 他们坚守自己的独立意志,即使付出生命的代价也无怨无悔。

  《史记》中的侠义之士,是有着真正作为“人”的'意义上的独立意志与高尚人格的。《刺客列传》中的义士,所作所为均是为了报答知遇之恩。“士为知己者死”是他们最高的道德标准与行为准则。专诸与公子光、豫让与智伯,他们不是仆与主、臣与君的隶属或等级关系,也不是雇佣或利益交换关系,他们都是平等的。 侠义之士的人格是独立的、高尚的,但他们的人生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却注定成为悲剧。《刺客列传》中的刺客为报知遇之恩便心甘情愿地去冒险、受死。

  《史记》中的侠义之士,往往具有着悲剧的性格和勇于牺牲的精神。专诸受公子光所托,去刺杀吴王僚,他的行刺行为是其高尚人格的悲壮表现。豫让、聂政、荆轲等刺杀行为也无一不是如此。他们的人生选择惊人的相同,原因就在于他们有着相同的精神品质——那就是为了这个国家,去牺牲自己。他们的价值观里很在乎被人赏识和认同,千里马易得,而世无伯,此乃人生大憾也!在我看来:那些所谓“为知己者死”的士们,他们的牺牲不也是莫大的悲哀,他们不是“为知己者死”,而是那些为了那些“利己者”而死!

  由此观之:身处乱世,有些事情是迫不得已的,或为忠诚,或为义气,更为甚者只为一句话。太史公评曰:“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在司马迁本人看来,不管这些侠义之士们是否最终行刺成功,但他们行为处事不违本性,不失良心,不屈意志,他们就是名垂千古的英雄。

  历史的车轮已远逝,听一曲壮士的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想象着那渐行渐远的壮士,在那萧萧寒风中,只留下一个苍凉而悲壮的身影,倒影在易水泛着清冷的波光中……

读《刺客列传》有感15

  人类的最高追求是对自我价值的认可。在相对和平的现代,寻找个人价值认同的过程相对容易,我难以想象混乱的时代连展现自己个人价值的机会都是奢侈的。但这种时代真是存在过:比如中国的“春秋战国”。

  我想,可能大多数民族的特殊价值观和道德观是在乱世中形成的,其中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士为知己者死”的名言,只有在乱世才会有人没有机会证明自己,而如果有人愿意承认他们的.价值,那么就是满足了他们最高尚的欲求,他们定愿为贵人、伯乐做牛做马,甚至奉献出生命,那个时代在人情方面和现在相比,是多么可爱呀。现代社会欺骗和背叛屡见不鲜,珍贵的知己难寻。那样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再找不到愿为“恩情”拼命的人了。

  但我并不认可所有刺客“士为知己者死”的“侠义”,因为我觉得,做正确的事远比把事情做正确更重要和神圣,如果事情本身性质错误,那么将事情做得越正确就越谬误,比如聂政刺侠累看似是一次成功的刺杀,可聂政自己却家破人亡,荆轲刺秦王也加速了燕国的毁灭。

  如果燕太子丹听从鞠武所说的:“疾遣樊将军入匈奴灭口。西约三晋,南连齐楚北购于单于”。燕或许就可战胜秦国,即使无法战胜也可存活较长时间,可丹采用的方式却是简单粗暴的刺杀秦王,就国家利益而言,这不仅不会得到收益,反而会招来秦国的报复,还损失了两个人才,那么,这么愚蠢的行为是什么导致的呢?让我们来分析燕太子丹的初衷是什么?“丹质于秦,秦王之遇燕太子丹不善,故丹怨而亡归。归而求为报秦王”。(引用原文后,需要转述原文为白话文,以方便读者阅读。)太子丹的初衷就是报一己的私仇,他仅为一己之私而动用大量财力、物力行刺秦王,最终将国家推向灭亡。象太子丹这种人,他的行为看似仗义,可就整体来看,却处处纰漏,比如收留樊於期,我第一次也被丹的“善”所撼动,可长远考虑还是那句话:这除了招来秦国的怨恨还有何用?象这样的冒险的行为他自己却浑然不知。丹的人品也是值得怀疑的,丹对鞠武所说的是私人恩怨,而对田光所说的是:“燕秦不两立,愿先生留意也。自己站在道德的至高点上将歪理说得名正言顺。他是一位“优秀”的政客。是值得尊敬的“正人君子”他反抗秦国深恶痛绝的掳掠,直至人头点地。

  我个人认为在刺客中值得称许得是曹沫,他即没有伤害他人的肉体也没有残身苦行,他用和平的方式解决了国家大患。

  我也不能对刺客的意义过多妄加评论,他们没有降福于大多数人,可却得到了自我实现,这不能怪他们,只能怪那样的时代塑造出那样的规则,让他们只知道把事情做正确。我为自己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而庆幸,因为我可以通过正常的求学、升学实现自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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