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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岁的小鹿》有感

时间:2024-03-25 17:34:3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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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岁的小鹿》有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一岁的小鹿》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一岁的小鹿》有感1

  整个暑假,我都在读《一岁的小鹿》,有时读得烦了,就拉着难得休息的爸爸一起看。功夫不负有心人,历时一个半月终于读完了这本书。我发现这是一本极具教育价值的书,这本书不仅充满了神奇,还能从中领悟尊重自然的深刻含义。爸爸看完这本书后,对我说:“莉子,我被你押着看完了整本书。这可是我自从到永康打工以来的第一次读书!真是不可思议!连我也觉得自己的知识在不断增长。你呢?可有什么收获?”这话就问到我的心里啦,我滔滔不觉地说起故事来:

  这是裘弟眼中春天的清晨,这片土地上不仅有明媚的阳光,新鲜的空气,还有数不清的植物动物。那里有鹿、松鼠、浣熊、狐狸、蛇、熊、豹、狼、野猪??更不用说各种各样的鸟类与昆虫。对于裘弟这样的少年来说,这里不仅是他的家园,也是他的乐园,不过垦地这种生活远远不是这样简单和愉悦。裘弟的父母为了生存和自然的战斗,在干旱和暴风雨等自然灾害面前,保护自己艰辛劳动得来的口粮。所以在某些时候,那几乎等于生死较量。在裘弟的父亲贝尼遭毒蛇咬伤,命运显得尤其冷酷,贝尼别无选择地猎杀一头母鹿,用他的内脏吸去毒血,换回自己的生命,但唯一换不了的是,他令母鹿刚生下的小鹿成了孤儿。也许正是因为贝尼心怀内疚,才允许裘弟收养小鹿。不然,贝尼一向都讨厌动物,才不让裘弟收养小动物的.。

  裘弟与小鹿一起度过一个又一个美好的时光,在人们的心中,小鹿与裘弟都不再是孩子了,但他(它)们又不够强壮,他们的心理和行动时常有巨大的波动,在广阔的世界面前感到迷茫和惶恐,正因为这样,成年的鹿和人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尽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去保护裘弟和一岁的小鹿。

  贝尼尽可能地保护小鹿,也等于保护裘弟内心最大的天真。可是,随着小鹿长大,野性难驯,再没有什么东西能关住它时,悲剧发生了:

  小鹿大清早就跑到田里,毫无顾忌地啃起了玉米苗,就像是人的手拔过一样,不幸的是,这时贝尼受了伤,无法去干重活儿,一家人的生存直接受到了威胁。

  裘弟亲眼所见,现在小鹿的行为,就哭着跑回了家。哎!这一定会伤害到裘弟那颗美好的心。”我一口气讲到这,爸爸惋惜地说:“裘弟爸爸被毒蛇咬伤,伤口还没全愈,没有力气去干这么重的活,这只小鹿不是在伤害他们一家吗?哎!小鹿的命运从这里开始转折了。”我连连点头,连声叹息。

  故事的结尾,随着流水远去的,不止是裘弟破碎的小火车,还有每只动物,每个人美好的童年。世界的残酷与无情却衬托出有灵众生的温柔与深情,那正是生活的魅力之所在。更能使看了这本书的人懂得,伤害有时是心灵的冲击,有时却是生命本身的消磨。为了能让裘弟一家过上幸福的日子,就得把小鹿放回大自然!即使裘弟有多么的难舍,都得放下这份难舍之情!小鹿是属于大自然的,回归自然就是回家!这就是尊重自然!我和爸爸都读懂了这一份尊重!

  爸爸说:“虽然小鹿回家了,但是裘弟和小鹿美好的情感深深的印在我们的心里!这份人与动物之间的淳朴情感是不会消失的。”我点点头,心想:爸爸的理解就是我的理解,看来这本书我们父女俩都有很大的收获呢!

读《一岁的小鹿》有感2

  “和书籍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气。”这是罗曼·罗兰写的一句名言。最近,我读了一本《一岁的小鹿》,作者是美国的玛?金?罗琳斯。

  书中讲的是:有个男孩叫乔迪,他不知道什么是电视、DVD或电动玩具。他和爸爸、妈妈住在森林里,每天让花、草、鸟、兽,天上的云和弟弟冒出的泉水等把他的生活填满。

  他向所有七八岁的孩子一样玩心很重,喜欢逗小狗、抱浣熊,喜欢和好朋友谈天说地,喜欢和爸爸去打猎,也喜欢想妈妈撒娇逗她开心。可是玩心并没有使他变野,而是让他从大自然中学会了尊重、珍惜生活里的一切。他爱他的邻居,爱那些睁着大眼睛东张西望的动物,爱一株株滋养他们的农作物,只是他有时候觉得孤单。

  后来,爸爸让他养了一只小鹿,他像爱兄弟一样爱它。可是顽皮的小鹿长大后,糟蹋了许多粮食,最后小鹿被妈妈杀了。他带着悲伤的`心情离家出走,尝尽了各种苦头,终于明白,有时候,人也必须学着舍弃自己心爱的东西。于是,他又满怀感激的回到了家。

  每个人都希望过美好的生活,但是不可能事事尽如人意。有时生活也会把人击倒,我们只好再爬起来,努力去征服它。遇到孤单寂寞这种情况,只能忍耐下来想办法去克服它。

读《一岁的小鹿》有感3

  最近,我读完了《一岁的小鹿》这本书。这本书的内容十分有趣,就跟着我走进这本书的世界吧!

  我来介绍下主要人物,有小主角丘棣,丘棣的爸爸贝尼和妈妈,还有一只天真可爱的小鹿——“小棋”。

  你一定十分想知道小鹿在哪里被他们抓到,还有小鹿身边发生的趣事吧!别急,让我慢慢地给你讲一讲。有一次,丘棣和爸爸外出打枪打中,贝尼用刀刺开母鹿的肚子取出鹿肝,并放在伤口吸出毒蛇的毒液。就是这时候贝尼把小鹿捡了回来并要养起小鹿。小鹿刚到丘棣家就闹出不少趣事,比如:偷,走着走着,突然从密林爬出一条响尾蛇,把爸爸咬伤了,就在这时爸爸贝尼发现一头母鹿带着一只小鹿,可是当母鹿发现人时就把小鹿赶进密林中,可是自己却被猎吃丘棣妈妈的扁豆,把放在地上的甜薯踢得满院子……丘棣的妈妈十分不喜欢小鹿,小鹿的`慢慢地长大,野性十足,不停地破坏庄稼,因为贝尼生病只好叫妈妈用枪打死小鹿,小鹿的腿断了一只,丘棣抱着小鹿跑到密林。丘棣已渐渐长大,在他童年的最后一天打死了小鹿。丘棣的爸爸告诉他:“你已经不是一岁的小鹿了”。

  作者从这句话里告诉了我,没有人永远是一岁的小鹿,这句话不禁是我害怕起来,因为我想永远当一岁的小鹿。

  你也看一看吧!保证让你过目不忘,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想:我也想永远做一岁的小鹿,我们要珍惜童年,珍惜我们的美好时光,不让它悄然离去。

读《一岁的小鹿》有感4

  朋友推荐一本书她非常喜欢的书,我问她为什么这本书叫《一岁的小鹿》,她向我介绍了这本书的内容。一个叫巴特的小孩养了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鹿,巴特和小鹿一起玩,一起长大,一起狩猎,他们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直到小鹿一岁时,小鹿经常跑到庄稼地把玉米吃光,巴特父母要求他杀死小鹿,经历一段痛苦的挣扎,最后小鹿被杀死。

  带着悲伤和朋友的强烈推荐打开这本书,出乎我的意料,这本书一共有34章,小鹿是靠后面的章节才出现的,一开始酝酿的悲伤无处安放,前面的章节是这么精彩,垦地里虽然也有纷争,但大部分时间都能让人完全沉浸在大自然的欢快和变幻中。

  “农家的清晨,茅屋上升起的蓝色炊烟,越往上颜色越淡,最后变成了灰色。”

  农村清晨里,这种炊烟袅袅升起的现象见多不怪,但在城市的生活中,这样悠闲的日子让人无比怀念。特别是冬天高寒地带的农家,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是添加牛粪生炉子,然后再去干别的活。

  远离城市生活的牧民更是,靠太阳能取电,水要从很远很远的地方运输过来,生活看起来很不方面,但不妨碍TA们感恩得到的一切,生活越是便利,越容易失去拥有快乐和幸福的感知能力。

  巴特妈妈会用荞麦草扎成的扫帚扫地,还会用玉米壳做成的刷子刷地板。巴特喜欢在干活的时候偷偷跑出去玩,但他通常会按时完成任务,要不然,妈妈会给他一顿臭痛骂。

  “我喜欢这段时间,甚至觉得可以这样一直跑下去。渐渐的,他放慢了脚步,并不是累了,而是想延长在路上的时间,现在的时光太美好了”。

  文中对大自然的描述时不时让我回忆起在路上的几百个日日夜夜,游荡在大自然里,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无数次遇到像文中垦地一样荒芜的地方,一个人面对着大自然,纯粹平静,多么想时间就这样定格。

  巴特妈妈是一位身材丰满又活泼的女人,负责家里的一切大小事情,全家人的一日三餐,她最在意的是一家人的食物是否充足,她很少理会巴特今天干了什么,有没有不开心等等,仿佛她所有的爱都给了那几个夭折的孩子。巴特惊异为什么妈妈那肥大的身材在遇到困难时能有这么大的潜力,可以行动如此迅速。

  巴特家是树林里自建的简陋木屋,但被这个女人打理得整洁有序,巴特妈妈对他很严厉又充满爱。全文甚至没有提到她的名字,只是用“”巴特妈妈”又或者是“贝尼妻子”代替。

  巴特爸爸—贝尼是一个矮小壮实的男人,他的身体像金属货币一样坚实,同时又有像铜一样柔软的个性。他平时负责种地和狩猎,是一个狩猎好手。贝尼和妻子恰好相反,他关心巴特吃得好不好,干了什么事,他对那些死去孩子的感情全部转移到了巴特身上。贝尼在文中像个旁白,文中的一些大道理和感悟都由他总结了。

  萨菲隆是一条很棒的狩猎犬,战斗力十足,与熊的`战斗中拼尽全力的那一段实在是太精彩了。

  老缺趾是一只扰民的大公熊,经常把住在树林里居民养的猪牛吃掉,周围的居民对这只熊恨之入骨,文中两次详细地描述了巴特和贝尼是如何把熊杀死的,画面感十足。

  卡西姆家族和贝尼一家算是邻居,他们做生意,比贝尔家有钱多了,按照巴特妈妈的说法,他们一家心是黑的,但后面贝尔家遇到麻烦的时候,他们又会伸出援手。野蛮刻薄又大方,草翅膀是巴特的同龄好朋友,他们最聊得来,除了巴特心爱的小鹿,草翅膀是文中唯一死去的人物。噢不对,还有巴特几个夭折的哥哥姐姐。

  麦卡洛婆婆是一位受人尊敬的老奶奶,巴特一家都很喜欢她,唯独巴特妈妈嫉妒她,因为麦卡洛婆婆太多人喜欢了,不得不说,女人没有男人团结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嫉妒。

  威尔逊医生是一个酒鬼,文中只出现了一次,就是贝尔被响尾蛇咬伤之后,威尔逊医生过来救了他,也不算是他救的,完全因为贝尔是主角,命硬。

  保罗是麦卡洛婆婆的儿子,他在外面打工偶尔才回来一次,他的戏份却不少,主要是和卡西姆兄弟为了抢女朋友打架,快要被打死。后面遭到报复,房子被烧毁,麦卡洛婆婆和保罗离开垦地去了波士顿生活,再也不会回来了,巴特一家依依不舍送别他们,他们最不舍得的应该是麦卡洛婆婆,她是那么仁慈有智慧和魅力。

  罗琳是保罗的女朋友,保罗和卡西姆兄弟因为罗琳打架,贝尔和巴特都来帮助保罗,打架的是一群男人,巴特却把所有的怨恨归因于罗琳,觉得打架是因为罗琳引起的,她是罪魁祸首,看到这里我有点黑人问号?

  巴特快乐的原因很简单,可以是爸爸的一次理解,或是妈妈给他做了美味的甜薯饼,或跟着爸爸出去打猎经历的精彩瞬间,或是躺在草地上盯着天空的白云,又或是和自己的朋友草翅膀一起玩,见到他的大哥哥保罗,探望麦卡洛婆婆。巴特会有各种疑惑,比如为什么同样的泥土和雨水,长出来的树却不一样。

  文章的结局既悲伤也有期待,一切的欢乐在小鹿死去的那一刻似乎都消失了。作品前言定了一个悲伤的基调“生命是一场苦难的旅程,虽有人都曾被击倒,但还是要继续活下来,我们都是”。“苦难”“被击倒”“活下去”,几个词语难免令人悲伤。但并不感到失落。

  这片肥沃的土地长满了红月桂树,木兰树,野樱桃树,橡胶树,胡桃林和冬青树,虽然这里经常有猛兽出现,但比起那些他们认识的人,掠夺性要差得多,熊狼豹对家畜的侵袭是可以料想到的,但人与人之间的残忍险恶难以预测。

  巴特一家在旱地里每天都很开心,干农活打猎,到森林里闲逛,会遇到野兽,狼和熊还有毒蛇,既新鲜有趣又惊心动魄,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人是相爱的,作者以大自然为背景,生活是这个背景里的调色板,每个个体都可以在里面给自己画上或深或浅的颜色,人和自然的联结令人难忘。

读《一岁的小鹿》有感5

  翻开这本书,你会感觉到一股神奇的,大自然的气息向你扑来。写丛林,写家园,写丘棣伴着小鹿的童年。写妈妈忙碌的身影,她在荷兰灶上做酥饼、在用荞麦扫帚扫地、用玉米壳刷子刷锅,或者在给丘棣缝制白浣熊皮的小包。写爸爸贝尼,他在树林里追踪大黑熊老缺趾、在吓退进犯的饿狼群,或者在给丘棣讲述大狐狸的故事。还写我们的小主角丘棣,他在跟踪野蜜蜂寻找蜂窝、在爸爸身旁看鹤群跳舞、在河边制作翻滚的小水车,当然还和他的小鹿“小旗”在丛林里奔跑、在被窝里说话、在一起度过每个日夜。

  美国没有儿童节,因为美国似乎天天都是儿童节,而美国的孩子未想过有一些曾经和他们同龄的人没有现在他们的待遇,但他们也是快乐的、自由的。丘棣,是这本书的小主人公。他们的一家生活在垦地,那里和大自然近距离接触,原始的生活也是小丘棣就学会了如何打猎和耕地。正因为这种生活,使那里的人们都拥有着一双灵巧的`手,就像丘棣那样,他背着的是白浣熊皮做的背包,玩的是自己动手做的小水车和各种各样、奇特的野生动物,这是很多孩子感受不到的。丘棣有一次偶然发现了一只刚出生的小鹿,万分喜爱,把他收养了下来,给他取名为“小旗”。有了小旗后,丘棣的生活更加充实了,一干完活就来陪小旗,睡觉时也把小旗偷偷带到身边,让它湿漉漉的鼻子贴在自己的脸上,没有了小旗,丘棣总是心不在焉。

  这么美的故事,结局却让我震惊了好久,小旗因为一而再再而三的踏坏了丘棣家种的玉米和烟草,爸爸和妈妈只好做出一个丘棣怎么也无法接受的决定。那正是丘棣童年的最后一天,他含着泪打死了他的“小旗”。并离开了巴克斯特岛地去波士顿找奥利弗,去依靠他们一家来维持,因为丘棣认为是爸爸背叛了他,全家都背叛了他,现在小旗死了,丘棣再也不想再看到他们。他又来到了银谷,一年前,也是这样一个晴朗温和的天气,他曾来到这儿。他曾在小溪中溅着水,躺在羊齿草和绿草中间,那时他觉得许多事情是多么美好,他曾给自己做了一架转动的小水车,这个时候小水车已经没了,就和小旗一样。但他试图想挽回,又重新做了一架小水车,它扑扑地又转起来了,但是那转动中并没有什么可值得让人高兴,那扑扑转动的小水车已失去了它的魅力,丘棣一脚把它踢开,叫它‘破玩意儿’。饥寒交迫的他不得不返回巴克斯特岛地,父亲贝尼告诉丘棣说:

  “——没有人背叛了你,是生活背叛了你。”

  “——你再也不是一岁的小鹿了。”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一岁的小鹿,但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没有人永远是只“一岁的小鹿”!这让我感到很害怕,因为我只想永远做一只一岁的小鹿啊……好好珍惜吧。

读《一岁的小鹿》有感6

  《一岁的小鹿》这个故事讲述的是:在大森林里,住着乔迪一家,他们一直过着安宁、祥和的生活。直到有一次,爸爸带乔迪打猎时,乔迪爸爸被一条突然从丛林中出现的响尾蛇给咬到了,就在这时,一只母鹿从丛林中跑了出来,被乔迪爸爸打死,用它的内脏,将身上的毒素吸了出来,救了乔迪爸爸。可母鹿的小鹿怎么办?终于,乔迪说服了爸妈,把小鹿领回了家,并给小鹿起名叫旗儿,可旗儿一到乔迪家里就闯了祸,吃掉了乔迪家的玉米和豌豆,并把马铃薯都啃烂了,还将餐桌上的豌豆撒得满地都是,乔迪妈妈为此伤透了脑筋。而且连鹿苑都拴不住旗儿了,由于粮食是他们家维持生计的重要部分,因此爸爸和妈妈商议后,决定用枪打死旗儿。乔迪不得不失去了小鹿旗儿,因为伤心,他离家出走了,后来又因为想家,而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和一家人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并且懂得了:有时候人必须学着舍弃自己心爱的东西,才能真正长大。

  我读了这篇文章,觉得它生动地讲述了人与鹿之间的真挚情谊,并添加了令现在我们都很向往的大森林的景色,使这个故事又罩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让我们看到了森林里动物们有感情的一面,并体会到了主人公和小鹿旗儿生死离别时的那种悲痛。整个故事情节紧凑,一环紧扣一环,让人感觉有时十分紧张,有时又十分开心,心情随着这本书的情节上下起伏,生动地展示了一只活泼可爱、但又十分淘气,总给别人惹麻烦的小鹿,也给我们展示了一个美丽而又梦幻的大森林。

  文章中的小鹿旗儿给我的印象最深刻。它是一只活泼好动、十分大胆又很天真,充满童趣的小鹿。它是一只很有主见的小鹿,在猎获跛脚熊时,它自作主张不理会小主人,自顾自跑回了家,事实证明它是跑不完全程的,它这样做也让它的小主人担心了很久,因此我觉得它唯一的缺点是考虑问题不是很全面,不知道考虑后果,以及主人的脸色和要求,也许这是导致它最终被枪打死的原因。它的命运十分坎坷,幼年就失去了母亲,并且也遇到了不少麻烦事,可它十分乐观,什么时候都是蹦蹦跳跳的,因此我很喜欢它,多么希望自己也能有一只这样的小鹿,并且能给它提供足够的食物和保护,让它不受外界的伤害。

  故事发生在美国南北战争之后,人们的生活还没有彻底改善,仍处在较困难时期。因此乔迪的爸爸妈妈才不得不打死偷吃食物的'小鹿旗儿。如果是我们现在这个和平的时代,我们是不必狠心打死可爱的小鹿旗儿的。美国南北战争这个时代背景在书中十分突出,让我们体会到了当时人们生活的不容易和痛苦。我希望大家可以一起努力,共同将我们的生活打造的更好,也同时希望大家可以收养一些可爱的小动物,一定要注意给它一定的自由。

  不管怎样,这本书让我们身临其境,穿越时空,来到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一个普通农民的家里,并体会到了当时生活的艰辛与困难。因此我很喜欢这本书。

读《一岁的小鹿》有感7

  昨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一岁的小鹿》,作者是美国的玛。金。罗琳斯。这本书讲了一个名叫乔迪的小男孩,和爸爸妈妈住在森林里,他珍惜生活中的一切,但是,他有时候会感到孤单。后来,爸爸让他养了一只小鹿,乔迪非常爱小鹿,每天都和它在一起玩,而且无论是出去打猎,还是出去干活都想着它。但是调皮的小鹿长大了以后,糟蹋了许多粮食,那时候粮食本来就很紧张,所以妈妈把小鹿杀了。乔迪非常伤心,他就离家出走了,尝尽了各种苦头,他最后终于明白了:有时候,人必须学着舍弃自己心爱的东西,这样才能真正的长大。他自己又回到了家。

  这个故事又使我想起了小灰,小灰是一只鸽子,是爸爸的同事送给我的`。我非常爱它,经常带着它出去玩。可是就在11月26日,我上补习班回来的路上,奶奶微笑的告诉我:“你的鸽子丢了”。我开始不信,可回家后,发现它真的不见了。妈妈回来后也笑着问我:“鸽子找到了吗?”我知道大家为什么会幸灾乐祸,因为她们很讨厌小灰,也许小灰的失踪和她们有关系,也许没关系,我为此偷偷哭了一夜。后来,我终于想通了,小灰在外面生活的会比在家里自由,这只是我自己安慰自己的方法。可能只有有过亲身经历的人,才能体会到分离的痛苦。《一岁的小鹿》读后感-会长大的幸福-会长大的幸福

  但我读了这本书,明白了:虽然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但是不能因为失去自己心爱的宠物就离家出走,每个人都希望过美好的生活,但是不可能事事如意。遇到困难,我们要努力征服它,不要退缩。小动物的寿命大多都比人类短,所以宠物早晚有一天会离开我们,我们失去了心爱的小宠物,当然会伤心,但是我们必须要继续生活呀!有一些东西我们必须亲身经历才会明白。

  这本书是我真正走出阴影,所以,我希望大家也看一看,可能它会让你明白一些道理。

读《一岁的小鹿》有感8

  今年暑假,我买了《一岁的小鹿》这本书作为课外阅读的材料。

  开始就吸引我的是它的标题——“一岁的小鹿”,听着就很可爱。妈妈在网上看到了它,便买了下来。我细细品读了三天才把它读完。我发现这本书的内容远远超出了它的标题,除了那只活泼可爱的小鹿之外,书里面还有很多很多让人记忆深刻的画面。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11岁的小男孩巴特,巴特和他的爸爸都很瘦小,但是他的妈妈却很“丰满”。妈妈虽然总是很严厉的要求他做很多事情,但是她最终还是心疼他的。在那片美丽的大草原上,巴特总能找到很多属于自己的乐趣。捕猎、钓鱼、做水车,这些都是他的乐趣,但是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只属于自己的宠物,但是因为家里条件有限,妈妈始终都不答应。他陪爸爸一起去追捕老缺趾,吓的晚上睡不着觉;他去了卡西姆一家,认识了草翅膀这个可爱的朋友,最后草翅膀,早早的生病去世了,令他十分难过;第一次和爸爸去钓鱼,爸爸没钓到小鱼,他却钓到了一条很大的鲈鱼,让一家人都高兴万分。后来有一次去打猎,爸爸不小心被响尾蛇咬到,他的爸爸为了能活下去,用枪打死了小旗(小鹿的名字)的'妈妈,用它的肝吸出来了一些毒液,他叫巴特去卡西姆家求救,爸爸得救了;巴特还在晚上不顾狂风一个人勇敢的回家。在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困难之后,名叫小旗的小鹿出现在巴特的生活中。

  小旗的成长是快乐的,如同巴特的童年也变得快乐。可是后来,小旗长大了,它始终摆脱不了自己的野性,偷吃了家里很多庄稼,一次又一次的闯祸,令一家人忍无可忍。当爸爸决定让巴特亲手打死小旗的时候,巴特很难过;可是最终他还是亲手向小旗开枪了。爸爸说:不是我们背叛了你,是生活背叛了你。

  读完这本厚厚的书,让我明白:每个人必须经历重重困难之后才会长大,生命是艰难的只要我们都坚持,还是会活下去的,且会快乐的活下去的。同时,小说也说明了人与动物的共存是有条件的,一但动物的存在会危及人的生存的时候,再可爱的动物我们都必须放弃。

读《一岁的小鹿》有感9

  《一岁的小鹿》一书是出自美国玛。金。罗琳斯所著,讲了巴特与他的家庭共度难关,在最后的时候,因为家庭困难而杀死小鹿的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贝尼和他的儿子巴特与一只名为小旗的小鹿的故事,这本书写得很好,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其中以猎杀老缺趾最为精彩。老缺趾是一只很狡猾的老熊,经常偷贝尼家的'粮食,进来的时候无声无息,只是绕了一圈便找好了风向,这样狗就闻不到它的气味了,它骗过了所有的动物。巴特一觉醒来,草草吃完早饭便去田里种地,结果却发现三分之二的地全被老缺趾吃完了,非常生气,便与贝尼商量一起对付老缺趾。巴特、贝尼和三只狗,踏上了追踪老缺趾的征途,他们越过了南边的丛莽,查找到它的足迹,在小狗灵敏的嗅觉带领下,艰难地趟过了沼泽,熊的气味越来越强烈,他们感觉就要追上它了。后来追到了裘尼伯溪边,突然,气味一下子就消失了,我们怎么都找不到它,巴特和贝尼转了半天,无奈地踏上回家的路。

  已经一岁小鹿,因为受伤,楚楚可怜地倒在在凹穴里,巴特不忍心看它在痛苦中挣扎,满怀悲痛地帮它结束了生命,让它尽快摆脱了无休无止的苦难。整本书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平相处,在逆境中奋力抗争,勇敢地面对挫折与困难时坚强的决心与信念,在他们的这种无畏的精神与信念中,我感悟到生命的价值与意义,提高了尊重和保护大自然的决心。

读《一岁的小鹿》有感10

  看完这本书,我吃惊不已。题目表层意思是写小鹿,其实是在告诉我们,童年的时光是美好而又短暂的,但文中主人公的就不同。主人公的境况时好时坏,往往在碰上好事后又沮丧起来,结局还是悲惨的。

  书的内容十分奇怪。讲述的是穷苦的巴克斯特家里发生的种种事情。他们身上似乎有一股隐形的晦气,只有大丰收,猎到老缺趾等事情才可以让他们高兴起来。但很快就会有更多的坏事使他们转喜为忧。老缺趾与小鹿“小旗”的破坏和邻居关系闹僵已让他们烦上加烦,罕见的七天暴风雨加上群狼趁夜偷袭更让他们濒临绝望。最后还因为小鹿的糟蹋粮食使丘棣被迫打死它,并且气愤的离家出走。这一切可以证明巴克斯特一家是不幸福的。但书中显示他们过得十分快乐。我认为这就是此书的特别之处吧!

  文中的语言堪称完美。写景时虽没有华丽词语的`修饰,但仍能使人产生画面感。同时这本书蕴含了一些道理。它告诉我们生活并不是没有绊脚石的,它会突然让你绊得很痛,遭受沉重打击,但你必须要扛过去。它还告诉我们总有一天我们将不再是一岁的小鹿,要挑起生活的重担,尝尽人生中的酸甜苦辣!

  看了这本书,我吃惊不已。它使我如临其境,仿佛我就在书中,亲身经历过那些事一样······

读《一岁的小鹿》有感11

  很喜欢读书,特别是童话书,也许是小时候没有书可读的原因吧,上学时,没时间读闲书。现在孩子长大的,能够读很多的书了,我每每出差回来,带给他的礼物最多的是书。他每次同学来访时,最自豪的一件事便是带领他的同学参观他的大书柜了。当同学咋着眼睛的时候,他便说是妈妈买的。上次到合肥,买了本一岁的小鹿,我先迫不急待地读完了,这不仅仅是一本儿童读的书,还是一本大人读的书。

  故事主人公乐棣是一位十多岁的男孩子,他和家人生活在垦地,那儿远离城市、远离社会,但和大自然是最亲近的,生活得很原始。吃的自己全部靠自己劳动所得,吃肉要打猎,面食则要种玉米磨面,菜是纯天然的。十多岁的.他,便学会了生存的本领。他一直渴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宠物,但是妈妈说自己吃得已经不多了,不能再添吃饭的嘴了。他常常独自一人在垦地玩、工作着,没有同龄人,但生活是美好的,他喜欢大自然,喜欢动物。喜欢观察周围的景色,整本书关于自然的描写,是通过他的眼睛描述的。大自然有时是那么美好,有时候又是很残酷。他得学会面对。一个偶尔的机会,家人同意他收养一头刚刚出生的小鹿,他每天认真劳动,小鹿成了他的伴侣,带给他无穷的快乐。随着小鹿的长大,野性十足,不停地破坏庄稼,最后家人让他处决小鹿,他不忍心。妈妈打伤了小鹿,他不得愤怒地随小鹿而去,最后不忍心小鹿痛苦,枪杀了不满一岁的小鹿。而他也经历一场生与死的考验。

  我觉得,现在城市里的孩子,活动领域太小,特别是小城市的孩子,除了学习,社会活动很少。放学后,回到各自的笼子,不与自然接触,不与动物对话,导致孩子自闭心理。这实在是社会的责任!为什么不能搞点孩子们的课外活动?让孩子接触自然、接触动物、接触同龄人呢?儿子听完故事意思,反映很平常。让人感叹!

  什么时候,也能象书中描写那么样与大自然亲密接触?回到农村、回到荒野、回到大自然!

读《一岁的小鹿》有感12

  《一岁的小鹿》是美国作家罗琳斯写的一部儿童小说。写了一个名叫乔迪的男孩和小鹿旗儿的故事。乔迪和他的爸爸妈妈住在森林里,从来不知道什么是电视、什么是DVD或电动玩具。在他的世界里,只有花、草、鸟、兽、天上的云和地底冒出的泉水,但这些已经足够让乔迪无比开心了。快乐的生活把他五彩缤纷的世界填得满满的。

  他和所有七、八岁的孩子一样玩心很重,喜欢逗小狗力普、抱浣熊,喜欢和好朋友谈天说地,喜欢和爸爸去打猎,也喜欢向妈妈撒娇逗她开心。可是玩心并没有使他变野,反而让他从大自然中学会了尊重和珍惜生活里的一切。他爱他的邻居,爱那些睁着大眼睛东张西望的小动物,爱一株株滋养着他们的农作物,只是……他有时候会觉得非常孤单。

  在一次与爸爸外出打猎的时候,爸爸不慎被响尾蛇咬伤,却突然遇到了小鹿旗儿和它的妈妈,爸爸为了吸干蛇毒,杀了小鹿旗儿的妈妈。乔迪看到小鹿旗儿孤零零的可怜状,不禁心生怜爱,经过了一番努力之后,终于说服了爸爸妈妈,收养了它。

  在与小鹿旗儿的成长过程中,他像爱亲兄弟一样爱它。可是随着顽皮的小鹿越长越大,糟蹋了不少粮食,最后忍无可忍的妈妈把旗儿给杀了。乔迪带着悲伤和愤怒的心情离家出走,尝尽了各种苦头,终于明白了人必须学着舍去自己心爱的东西,就像他舍去自己心爱的.小鹿旗儿一样。于是乔迪又回到了家中,过起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喜欢主人公乔迪,他对动物的迷恋和喜爱,超出了我的想象。他甚至像爱亲兄弟一样爱旗儿。当旗儿一次次糟蹋粮食的时候,乔迪都跟在旗儿的后面一次次的收拾被旗儿搞出的一团乱局。却从不打骂旗儿。

  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也会遇到许多困难,我们要像乔迪一样克服困难,必须学着舍去自己心爱的东西,才能取得成功。

读《一岁的小鹿》有感13

  最近,我读完了《一岁的小鹿》这本书。这本书的内容十分有趣,就跟着我走进这本书的世界吧!

  我来介绍下主要人物,有小主角丘棣,丘棣的爸爸贝尼和妈妈,还有一只天真可爱的小鹿——“小棋”。

  你一定十分想知道小鹿在哪里被他们抓到,还有小鹿身边发生的趣事吧!别急,让我慢慢地给你讲一讲。有一次,丘棣和爸爸外出打猎,走着走着,突然从密林爬出一条响尾蛇,把爸爸咬伤了,就在这时爸爸贝尼发现一头母鹿带着一只小鹿,可是当母鹿发现人时就把小鹿赶进密林中,可是自己却被枪打中,贝尼用刀刺开母鹿的肚子取出鹿肝,并放在伤口吸出毒蛇的`毒液。就是这时候贝尼把小鹿捡了回来并要养起小鹿。小鹿刚到丘棣家就闹出不少趣事,比如:偷吃丘棣妈妈的扁豆,把放在地上的甜薯踢得满院子……丘棣的妈妈十分不喜欢小鹿,小鹿的慢慢地长大,野性十足,不停地破坏庄稼,因为贝尼生病只好叫妈妈用枪打死小鹿,小鹿的腿断了一只,丘棣抱着小鹿跑到密林。丘棣已渐渐长大,在他童年的最后一天打死了小鹿。丘棣的爸爸告诉他:“你已经不是一岁的小鹿了”

  作者从这句话里告诉了我,没有人永远是一岁的小鹿,这句话不禁是我害怕起来,因为我想永远当一岁的小鹿。作文

读《一岁的小鹿》有感14

  我要向大家推荐的书是《一岁的小鹿》,这本书是由美国的作家罗林斯写的一本儿童获奖小说。他主要介绍的是一名叫乔迪的男孩和一头小鹿的故事。

  乔迪一家住在森林里,在一次打猎中,爸爸被响尾蛇咬伤了,正好附近有一头母鹿,于是爸爸杀了这头母鹿,用它的肝等内脏来吸响尾蛇的毒血。这时,乔迪发现旁边有一只伤心的`小鹿,他知道了这只母鹿原来有个宝宝呀!于是,乔迪就收养了这只小鹿,他把小鹿当成兄弟来看,慢慢地,小鹿长大了,越来越调皮了,因为它不断地破坏爸爸和乔迪种的庄稼,这可是他们一年的粮食,妈妈实在受不了小鹿了,所以开枪杀了小鹿,乔迪非常生气和伤心,他就离家出走了,在外面乔迪感觉非常孤独,还常常忍受饥饿,他很想家,很想爸爸妈妈,然后他就乘着自己的小船回到了温暖的家。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主人公乔迪,因为他是一个热爱大自然,热爱生活,很善良的人,从他收养这头小鹿到失去小鹿,他明白了很多道理,也慢慢地长大了,懂事了!

读《一岁的小鹿》有感15

  童年是五彩缤纷的,就像海边漂亮的贝壳;童年时无忧无虑的,就像整天嬉闹的浪娃娃;童年是纯真甜美的,就像山溪中清亮的泉水。

  《一岁的小鹿》是美国.金.罗琳斯著,讲述了乔迪纯朴又天真的世界。他不知道电视是什么,只知道森林里的千奇百怪,因为乔迪的一家人住在森林里,所以,他幼小的.心灵充满了对生机勃勃大森林的憧憬。大自然没有使乔迪变粗野,而是给了他一个活泼自由的天地。他喜欢逗小狗,抱浣熊,又想和草翅膀玩。只是......有时,他太孤单了。后来,爸爸让乔迪养了一只小鹿,名叫旗儿。旗儿很淘气,糟蹋了许多粮食,最后乔迪心爱的旗儿被妈妈无奈地杀了,乔迪生气得离家出走了,在外面尝尽各种苦头!

  终于,乔迪明白了——有时候,人必须学着舍去自己心爱的东西,才能真正长大。

  在《一岁的小鹿》一书中,最让我受益匪浅的是最后一篇——平安归来。乔迪回来了,在离家出走的日子里,饥饿、寒冷……他尝尽了人生的苦头,最终,父亲告诉他:每个人希望过上美好的生活,但是不可能事事尽如人意。有时候生活也会把人的精神击倒,我们只好再爬起来,努力征服它们……

  和乔迪相比,我们是幸福的。乔迪每天早起得去挤牛奶、劈柴、挑水和做农事。而我们早上睡懒觉、看电视、上QQ、玩游戏等。乔迪吃不饱,穿不暖。我们呢?吃的要讲究营养,穿的追求名牌。我们太幸福了,所以我们要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刻苦学习,奋发图强,不让时间白白流失。

  你知道吗?我曾经有一只小仓鼠,名叫嘟嘟。它身披一件“白袍”,背上有一道黑闪电,粉红的小鼻子下是一张贪吃的小嘴巴。记得有一次,我要给嘟嘟喂食,结果一看,嘟嘟不在,一只小仓鼠在130平方米的房子跑,等于大海捞针,我束手无策时,忽然想:嘟嘟一定饿了,八成去了厨房。在厨房我终于捉住了嘟嘟。我想:我不应该限制它的自由,于是,我把嘟嘟放回了大自然。

  《一岁的小鹿》这本小说使我明白了:自己心爱的东西不能给予自己,而要学会分享。就像嘟嘟,不能为了自己的开心而把它关在笼子里,得舍去自己心爱的东西。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会在舍去中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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