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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牙》读后感【精华】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白牙》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朋友们,你们看过《白牙》吗?这可是一本名著噢,告诉你们吧,这本书可好看啦,作者的名字也很有意思,叫杰克·伦敦,他是一个美国人,生活在一百多年前,我很佩服他写出这样好的一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混血狼,因为它的身体内流淌着四分之一属于狗的血液,所以它有着狼的野性和狗的忠诚,它的名字就叫白牙。白牙刚出生不久,就遇到了一次饥荒,雪原上几乎找不到吃的东西,它的兄弟姐妹全被饿死了,只有它稍微强壮了一些才活了下来。过了不久,第二次饥荒又来了,它又失去了父亲,白牙和母亲被一个名字叫做海狸的印第安人收留了,后来它和母亲都被海狸卖掉了。白牙落在了史密斯的手里,它被史密斯训练成了“斗狼”,成了史密斯的赚钱机器,每天生活在噩梦中。
终于有一天,好心的斯科特先生来了,他救出了白牙,带着白牙回到了他的家乡——旧金山,白牙从此就像进入了天堂,生活的非常幸福。白牙对斯科特先生忠心耿耿,有一天夜里,斯科特法官的仇人吉姆跑进了斯科特先生家,吉姆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鬼,他要杀死斯科特法官,白牙奋不顾身地扑了上去,咬死了吉姆,但是白牙也受了重伤,断了一条后腿,身上有三个弹孔,肋骨断了三根,几乎快要死了,后来在斯科特先生一家人的精心照料下,白牙终于恢复了健康,它被起名为福狼,过着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我非常喜欢白牙,它对主人那么的忠诚,其实只要我们爱护动物,动物也会对我们人类友好的!
“黑夜无论怎样漫长,白昼总会到来的。”